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指示和关于软环境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促进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决策部署,以及“八个凡是”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八个凡是”的要求,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推动振兴发展为核心,以强化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扶商为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深化改革、破除障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学习先进,创新发展。坚持以国内营商环境排名前列的地区为标杆,以先进经验为借鉴,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学习吸收和创新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丹东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规则对接、法治为本。积极对接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建立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营商规则体系,使营商环境更规范、更透明、更便利。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建设,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

——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注重整体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侧重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局发展。

——政府主责、社会联动。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商环境建设。

(三)总体目标。紧紧抓住中央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自贸试验区建没、边境地区开发开放战略等重大机遇,围绕实施加快丹东振兴发展,实施“六大战略”,充分借鉴先进地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做法,进一步优化既亲又清的政务环境、完善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推动发展的文化舆论环境。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丹东市的营商环境达到国内先进地区总体水平,形成丹东振兴发展新优势,为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供重要保障。

二、主要任务

(四)进一步优化既亲又清的政务环境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着力解决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管得过多过细以及职能超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以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政府机构,着力推进“大部制”改革,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责任明确、协同联动的监管体系。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坚持“八个凡是”,即凡是法律、法规和发展需要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者废止;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一律取缔;凡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规定和体制机制障碍一律破除;凡是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壁垒一律拆除;凡是政府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符合法规的承诺和条件必须按期兑现,绝不允许出尔反尔、欺骗忽悠;凡是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制定年度计划、经过批准、公开公告,否则一律不得进行,更不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处罚;凡是企业和群众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多规合一”平台,精简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全市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构建市、县(市)区、街道(乡镇) 三级服务体系。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规定办结时限的40%。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投资领域相关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联评联审、集中审图、区域环评、区域能评。实施中介服务清单制度改革,建立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平台,推进房产测绘、检验检测等服务市场化管理。

3.实施“多规合一”改革。坚持统筹规划、规划统筹,把“多规合一”改革作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作为建立可持续发展新机制的重要平台,推动由项目为主导向规划为主导转变,建立以规划为主导的经济发展管理体系。推进一个战略、一张蓝图、一个平台、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五个一”为主要特征的“多规合一”改革。科学制定和全面实施丹东振兴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城市发展愿景目标、发展战略、实施策略;建立一个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一张好的蓝图绘到底,促进发展目标、空间坐标、用地指标“三标”衔接;建立全市统一的空间信息管理平台,完善项目生成策划协调机制,做大做实项目储备库;推行一张表单审批模式;完善一整套工作保障机制。通过“多规合一”改革,推动空间布局和利用的有序平衡,实现资源集约利用,解决规划混乱、“打架”等城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

4.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建设以“亲”“清”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政商关系,制定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企业问题收集处理制度,坚决整治政府部门不作为、虚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整治吃拿卡要、服务窗口质量差、乱检查、乱收费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严肃监督执纪,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建立政务服务行政效能奖惩机制。加强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社会监督,拓宽社会评议和投诉渠道,实现公众对政府服务的实时监督。

5.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建立清单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手段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通过社会公示、公众参与、听证制度、专家咨询等形式,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树立政府廉洁透明的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完善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6.培育市场主体。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开放活市场,激发市场内在活力。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推广工商登记“双告知”工作机制。围绕打造市场化导向的产业链,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切实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大力培育中小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制。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税政策,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强化创业就业政策扶持。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创业园区”。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省级以上重点经济园区实行行政事业“零收费”政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项收费不高于同类城市水平。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工、审批、融资、物流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要素投入成本。

7.扶持发展“小巨人”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清理整顿和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国家、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关于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比照西部大开发相关规定,对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企业,适度放宽所得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缴纳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支持现有“小巨人”企业吸引外来技术、资金和项目,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到“十三五”末,“小巨人”企业群体数量达到100家以上,其中“小巨人”领军企业30家以上,一批“小巨人”企业规模实现倍增,形成一批国家、省知名品牌。

8.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制定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健全监管责任制。推进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打、控、防、管”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企业违法违规惩戒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协同监管、大数据监管和智能监管。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检测、质量预警和风险防范工作。

9.提升市场服务能力。扶植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强化服务定位,维护市场契约实施、 行业规范和行业发展秩序。构建创新创业培训、专业咨询、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等一体化、全方位的服务体系,积极壮大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多元化专业服务。建立政府职能转移目录清单和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健全政府采购、定向委托等多元化社会购买服务机制。

(六)进一步强化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0.健全营商环境法制体系。深化法治丹东建设, 加快建立符合边境地区营商环境发展方向和改革创新要求的法规体系。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辽宁自贸区建设有关措施,结合丹东实际做好衔接工作,并及时将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在权责界定、程序设定等方面的内容,科学制定市场综合监管和政府行政管理基础性、关键性制度和规则。适时废止或修改不适合商事改革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1.建立规范文明执法体系。完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实行执法报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依据,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健全企业执法检查回访机制,严格执行处罚案件问责制。

12.构建公正司法运行体系。推进权责明晰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运行体系建设,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推进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着力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率。

13.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依法设立有偿商事调解组织,探索降低调解费用的有效途径。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推动各类诉讼外调解组织与法院的积极互动。整合基层诉调资源和力量,在县(市)区建立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劳动争议、商事纠纷、委托鉴定等专业调解工作室和非诉执行化解工作室,实现法院、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

(七)进一步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14.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减少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活动。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格履行各项政策承诺和兑现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妥善处理政府承诺历史遗留问题。

15.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个人、政府信用信息统一征集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强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进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建设诚信丹东、信用丹东。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与考核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诚信教育和制度创新,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企业诚信度和全民诚信水平。

(八)进一步打造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

16.加快推进丹东沿边开发开放。加快对接中央7号文件、国务院62号文件、省政府65号文件等国家、省支持丹东发展的若干政策,促进更多红利在丹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争取《辽宁丹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早日获得国家批准。深化“12+2”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东北东部经济带建设。以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探索营商环境法治化、规范化、便利化市场取向体制机制建设,尽快形成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的金融开放创新制度。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国门湾边民互市贸易区建设,着力将丹东打造成东北东部出海新通道、中国与朝鲜半岛开放合作的战略先导区。

17.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接轨国际营商规则和惯例,引入通用的行业规范和管理标准,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定相关标准。鼓励境外研发机构参与我市科技创新计划,建立符合相关国家通行规则的科研项目管理和成果分享机制。鼓励外资企业引进更多创新成果,在丹东实现产业化。开展多种形式的产能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优势产业、骨干产品走出去,重点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企业加快适应全球贸易投资新竞争规则。

18.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创新贸易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快建设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的监管服务体系。建立电子口岸通关服务平台,推进“三互”通关“单一窗口”服务和无纸化通关,推进货物贸易通关的联网监管。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机场、铁路、港口、海关、检验检疫和边检等相关单位的战略合作,积极创新通关便利化政策和举措,为企业和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好国家区域通关一体化等贸易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人员往来、交通运输、货物进出、货币结算便利化。

19.扩大对外经贸合作。努力打造开放丹东,实施更加开放的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层次和水平,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对接“辽海欧”“辽满欧”“辽蒙欧”大通道,对接“中蒙俄”经济走廊。进一步加大与朝、韩、日等国家及地区的合作力度,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积极参与培育有利于产品出口的国际国内专业展会,巩固日韩、香港地区等传统市场,拓展欧美、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等中坚市场,开发“金砖四国”、中东等新兴市场。鼓励发展潜质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高科技、服务贸易、机电企业走出去,支持曙光、丹东港、金丸、双增、华纳等企业开展海外投资。创建新型外经贸合作模式,实施技术、品牌、营销、服务带动出口战略,逐步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20.加强区域对口合作。深化“12+2”区域合作,加快东北东部地区陆港一体化建设。积极融入沈大一小时经济圈,主动承接沈阳、大连的经济辐射。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承接生产要素及产业转移,提升分工合作层次。推进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积极参与辽宁省与江苏省对口合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共同发展。开展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和定向培训,深化科技创新等方面合作,通过市场化合作方式积极吸引项目和投资在丹东落地。

21.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加快组织旅游集团,推进优势旅游景区升级,优化旅游资源,开发新的旅游产品,积极培育生态旅游、工业旅游、养生养老旅游、文化体育旅游等“旅游+”新业态,以构建全域旅游格局为重点,转变旅游消费方式,建设“城市即旅游、旅游即生活、生活即品质”的旅游强市。依托东北东部和北黄海新干线旅游联盟共同打造鸭绿江国际旅游品牌,加大对京津冀、长三角等重要市场开发促销力度,把丹东建设成为东北东部旅游集散地,提升城市吸引力。

(九)进一步打造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

2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技术教育,以更加宽容的心态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发展、服务保障等体制机制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完善人才错位发展战略,与中科院沈阳分院共建人才交流、培养与培训平台,为丹东区域创新提供人才支撑;与驻丹高校合作,有针对性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加快产业发展。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更多“丹东工匠”。深入实施“鸭绿江人才引进计划‘311’工程”,继续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大力引进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十百千工程”人才,启动智库建设,充分发挥全市各领域专家学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推动作用。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和引进经济发展新兴领域及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亟需的专门人才和团队,吸引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海外学子创业。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培养造就一大批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企业家。

23.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在股权激励、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示范。加快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科技服务机构等参加的若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做大做强中科院沈阳分院丹东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核心平台,推动一批中科院科研成果在育成中心转移转化,打造全省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强化中科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丹东中心服务平台功能,破解企业发展中难题;共建区域性合作创新平台,为提升产业丰厚度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大力培育创新型经济,推动科技创新同产业发展有效对接,让创新成果落实到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上。

24.加快融资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政策性再担保公司等产业金融机构,推进产融结合。推动“银政企保”合作,积极建立符合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争取银行、担保、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建立应急转贷、风险补偿等机制。培育发展金融要素市场,促进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赴境外融资。加快发展金融租赁、消费金融、法人保险、法人信托等创新业务,积极引进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投资机构,支持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5.打造区域物流中心。强化丹东港的东北东部出海新通道作用,积极对接吉林省向南发展战略,支持丹东港集团积极参与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建设。加快丹东港散货、汽滚、客滚和集装箱泊位等大型专业化泊位以及港口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业务,拉长港口服务产业链,创新开展港口金融租赁、加工贸易、信息共享等业务。大力发展临港产业,着力打造大东沟中心渔港物流中心、老东北牧业现代有机农业产业集群、进口木材加工产业集群、综合保税区四大临港产业板块。重点拓展港口运输、国际中转、航空运输、集装箱联运、粮食物流、冷链物流等业务,将丹东打造为“一带一路”东北东部国际物流基地。

26.打造区域信息枢纽。注重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推动形成以银行卡应用、服务业务办理、电子支付应用三大功能为主体的信息应用体系。加快完善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扩大无线网络覆盖范围。加快实施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社区等重点工程建设,建立智慧丹东统一平台,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相融合。建立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的体制机制,将丹东打造成为东北东部地区的数据资源汇聚地、数据服务能力中枢和数据产业领先区域。

27.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实施“青山、碧水、蓝天、沃土和农村环保”五大工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着力建设美丽宜居丹东。在确定市域主体功能区的基础上,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稳定城市长期发展格局。推进生态绿地建设,推动城市综合公园和街旁绿地扩容增量,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推进环城景观林果经济绿化带建设,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实施城市水系综合提升工程,推进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鸭绿江、爱河、 水丰湖、青山湖等河流湖泊生态建设保护,建设互联互通城市网状水系。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在“减量”上下功夫、在“控源”上做文章、在“禁烧”上求实效,积极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4.7%以上,全地区河流水质优良比例持续保持在87.5%,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在100%。

(十)进一步打造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

28.完善交通网络体系。积极拓展丹东机场国内国际航线,加大航班密度,争取开通丹东—平壤新航线。加快推进沈丹铁路电气化改造、本宽高速公路建设,提升丹东承载能力。发挥沈丹、丹大高铁和东北东部铁路以及丹沈、丹大、丹通、丹海高速公路优势作用,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联系与合作,拉动人流物流快速发展。同时打通四号干线爱民街至宝山大街段和桃源东路、花园东路,提升城市交通功能。通过多种途径,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对外大交通格局。

29.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增强城市保障能力,加大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及综合管廊建设。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城市应对内涝积水危害和防洪能力。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实施集中供热联网和供水供气管网改造。

30.健全多层次社会服务设施。构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完整的教育体系, 全面提升各类教育办学条件和水平,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教研机构与我市合作办学或在丹设立分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和全民健身设施,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进文化、体育、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医疗机构布局,科学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设施,加快新区医院建设,增加新区和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有效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差,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十一)进一步打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1.打造稳定安全公共环境。深化平安丹东创建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应急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征地拆迁、 劳动社保等重点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防范工作,建立食品药品可追溯体系。加强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为公众创造良好的信息安全环境。

32.健全社会和谐共治机制。共同缔造幸福丹东,树立社会生活共同体理念。按照“核心是共同、基础在社区、群众为主体”的基本原则,创新社会治理体系,转变社会治理模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构建全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和谐社区共治,完善社区网格化规范化治理机制,建设“数字社区”。建立健全“纵向到底”的管理服务机制、“横向到边”的多元共治机制、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协商共治机制。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鼓励居民、社区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塑造共同精神。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

33.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完善联动整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造安全、稳定、有序的营商环境。以敏感时段安保为重点,全力确保节点安全;以严防群体事件为重点,全力确保公共安全;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全力确保社会安全。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管边控边格局,全力抓好边海防工作。深入推进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破坏、反邪教等各项工作,确保边境地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十二)进一步打造推动发展的文化舆论环境

34.发展多元包容城市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快提升全市文化的综合实力。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结合我市悠久历史,让传统文化焕发新力量;立足我市多民族特点,大力弘扬多民族文化;发挥丹东特殊区位优势,借鉴吸收国内优秀文化成果,引进有利于我市文化发展的人才、技术、经营、管理经验等,推动文化进步。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在交流比较中互动融合、互相促进,使各种文化形式、文化门类、文化业态相互借鉴、各展所长、共同发展,最终形成多元包容、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形态,让群众成为文化建设的最终受益者。

35.营造服务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多渠道、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企业的重要社会贡献,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振企业家信心,推动创新创业,促进全市形成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6.大力弘扬积极向上的城市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优良品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人的精神品质,塑造振兴发展新时期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和锲而不舍的“钉钉子”精神。完善激励机制,努力破除束缚、解放思想,塑造探索创新精神;鼓励求真务实、有为创新,塑造担当有为精神;完善褒奖机制,形成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思维方式,与时俱进地倡导创业创新的价值追求,提升劳动者的市场化意识。

三、组织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地区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在执行中不落空、不变通、不走样。

(十四)强化措施落实。要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辽宁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具体举措,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十五)强化督促检查。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始终。各级软环境办都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召开企业和投资者座谈会等了解实情,进行专项督查。

(十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加大正向激励,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探索,宽容失误,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

(十七)完善考评监督机制。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开展考核工作。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每年评估两次。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建立多方参与的全方位监督系统。建立追责制度,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指示和关于软环境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促进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决策部署,以及“八个凡是”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八个凡是”的要求,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推动振兴发展为核心,以强化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扶商为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深化改革、破除障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学习先进,创新发展。坚持以国内营商环境排名前列的地区为标杆,以先进经验为借鉴,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学习吸收和创新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丹东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规则对接、法治为本。积极对接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建立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营商规则体系,使营商环境更规范、更透明、更便利。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建设,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

——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注重整体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侧重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局发展。

——政府主责、社会联动。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商环境建设。

(三)总体目标。紧紧抓住中央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自贸试验区建没、边境地区开发开放战略等重大机遇,围绕实施加快丹东振兴发展,实施“六大战略”,充分借鉴先进地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做法,进一步优化既亲又清的政务环境、完善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推动发展的文化舆论环境。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丹东市的营商环境达到国内先进地区总体水平,形成丹东振兴发展新优势,为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供重要保障。

二、主要任务

(四)进一步优化既亲又清的政务环境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着力解决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管得过多过细以及职能超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以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政府机构,着力推进“大部制”改革,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责任明确、协同联动的监管体系。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坚持“八个凡是”,即凡是法律、法规和发展需要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者废止;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一律取缔;凡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规定和体制机制障碍一律破除;凡是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壁垒一律拆除;凡是政府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符合法规的承诺和条件必须按期兑现,绝不允许出尔反尔、欺骗忽悠;凡是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制定年度计划、经过批准、公开公告,否则一律不得进行,更不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处罚;凡是企业和群众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多规合一”平台,精简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全市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构建市、县(市)区、街道(乡镇) 三级服务体系。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规定办结时限的40%。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投资领域相关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联评联审、集中审图、区域环评、区域能评。实施中介服务清单制度改革,建立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平台,推进房产测绘、检验检测等服务市场化管理。

3.实施“多规合一”改革。坚持统筹规划、规划统筹,把“多规合一”改革作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作为建立可持续发展新机制的重要平台,推动由项目为主导向规划为主导转变,建立以规划为主导的经济发展管理体系。推进一个战略、一张蓝图、一个平台、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五个一”为主要特征的“多规合一”改革。科学制定和全面实施丹东振兴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城市发展愿景目标、发展战略、实施策略;建立一个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一张好的蓝图绘到底,促进发展目标、空间坐标、用地指标“三标”衔接;建立全市统一的空间信息管理平台,完善项目生成策划协调机制,做大做实项目储备库;推行一张表单审批模式;完善一整套工作保障机制。通过“多规合一”改革,推动空间布局和利用的有序平衡,实现资源集约利用,解决规划混乱、“打架”等城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

4.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建设以“亲”“清”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政商关系,制定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企业问题收集处理制度,坚决整治政府部门不作为、虚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整治吃拿卡要、服务窗口质量差、乱检查、乱收费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严肃监督执纪,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建立政务服务行政效能奖惩机制。加强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社会监督,拓宽社会评议和投诉渠道,实现公众对政府服务的实时监督。

5.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建立清单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手段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通过社会公示、公众参与、听证制度、专家咨询等形式,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树立政府廉洁透明的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完善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6.培育市场主体。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开放活市场,激发市场内在活力。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推广工商登记“双告知”工作机制。围绕打造市场化导向的产业链,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切实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大力培育中小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制。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税政策,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强化创业就业政策扶持。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创业园区”。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省级以上重点经济园区实行行政事业“零收费”政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项收费不高于同类城市水平。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工、审批、融资、物流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要素投入成本。

7.扶持发展“小巨人”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清理整顿和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国家、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关于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比照西部大开发相关规定,对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企业,适度放宽所得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缴纳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支持现有“小巨人”企业吸引外来技术、资金和项目,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到“十三五”末,“小巨人”企业群体数量达到100家以上,其中“小巨人”领军企业30家以上,一批“小巨人”企业规模实现倍增,形成一批国家、省知名品牌。

8.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制定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健全监管责任制。推进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打、控、防、管”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企业违法违规惩戒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协同监管、大数据监管和智能监管。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检测、质量预警和风险防范工作。

9.提升市场服务能力。扶植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强化服务定位,维护市场契约实施、 行业规范和行业发展秩序。构建创新创业培训、专业咨询、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等一体化、全方位的服务体系,积极壮大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多元化专业服务。建立政府职能转移目录清单和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健全政府采购、定向委托等多元化社会购买服务机制。

(六)进一步强化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0.健全营商环境法制体系。深化法治丹东建设, 加快建立符合边境地区营商环境发展方向和改革创新要求的法规体系。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辽宁自贸区建设有关措施,结合丹东实际做好衔接工作,并及时将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在权责界定、程序设定等方面的内容,科学制定市场综合监管和政府行政管理基础性、关键性制度和规则。适时废止或修改不适合商事改革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1.建立规范文明执法体系。完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实行执法报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依据,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健全企业执法检查回访机制,严格执行处罚案件问责制。

12.构建公正司法运行体系。推进权责明晰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运行体系建设,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推进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着力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率。

13.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依法设立有偿商事调解组织,探索降低调解费用的有效途径。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推动各类诉讼外调解组织与法院的积极互动。整合基层诉调资源和力量,在县(市)区建立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劳动争议、商事纠纷、委托鉴定等专业调解工作室和非诉执行化解工作室,实现法院、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

(七)进一步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14.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减少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活动。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格履行各项政策承诺和兑现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妥善处理政府承诺历史遗留问题。

15.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个人、政府信用信息统一征集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强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进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建设诚信丹东、信用丹东。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与考核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诚信教育和制度创新,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企业诚信度和全民诚信水平。

(八)进一步打造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

16.加快推进丹东沿边开发开放。加快对接中央7号文件、国务院62号文件、省政府65号文件等国家、省支持丹东发展的若干政策,促进更多红利在丹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争取《辽宁丹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早日获得国家批准。深化“12+2”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东北东部经济带建设。以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探索营商环境法治化、规范化、便利化市场取向体制机制建设,尽快形成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的金融开放创新制度。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国门湾边民互市贸易区建设,着力将丹东打造成东北东部出海新通道、中国与朝鲜半岛开放合作的战略先导区。

17.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接轨国际营商规则和惯例,引入通用的行业规范和管理标准,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定相关标准。鼓励境外研发机构参与我市科技创新计划,建立符合相关国家通行规则的科研项目管理和成果分享机制。鼓励外资企业引进更多创新成果,在丹东实现产业化。开展多种形式的产能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优势产业、骨干产品走出去,重点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企业加快适应全球贸易投资新竞争规则。

18.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创新贸易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快建设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的监管服务体系。建立电子口岸通关服务平台,推进“三互”通关“单一窗口”服务和无纸化通关,推进货物贸易通关的联网监管。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机场、铁路、港口、海关、检验检疫和边检等相关单位的战略合作,积极创新通关便利化政策和举措,为企业和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好国家区域通关一体化等贸易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人员往来、交通运输、货物进出、货币结算便利化。

19.扩大对外经贸合作。努力打造开放丹东,实施更加开放的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层次和水平,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对接“辽海欧”“辽满欧”“辽蒙欧”大通道,对接“中蒙俄”经济走廊。进一步加大与朝、韩、日等国家及地区的合作力度,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积极参与培育有利于产品出口的国际国内专业展会,巩固日韩、香港地区等传统市场,拓展欧美、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等中坚市场,开发“金砖四国”、中东等新兴市场。鼓励发展潜质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高科技、服务贸易、机电企业走出去,支持曙光、丹东港、金丸、双增、华纳等企业开展海外投资。创建新型外经贸合作模式,实施技术、品牌、营销、服务带动出口战略,逐步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20.加强区域对口合作。深化“12+2”区域合作,加快东北东部地区陆港一体化建设。积极融入沈大一小时经济圈,主动承接沈阳、大连的经济辐射。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承接生产要素及产业转移,提升分工合作层次。推进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积极参与辽宁省与江苏省对口合作。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共同发展。开展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和定向培训,深化科技创新等方面合作,通过市场化合作方式积极吸引项目和投资在丹东落地。

21.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加快组织旅游集团,推进优势旅游景区升级,优化旅游资源,开发新的旅游产品,积极培育生态旅游、工业旅游、养生养老旅游、文化体育旅游等“旅游+”新业态,以构建全域旅游格局为重点,转变旅游消费方式,建设“城市即旅游、旅游即生活、生活即品质”的旅游强市。依托东北东部和北黄海新干线旅游联盟共同打造鸭绿江国际旅游品牌,加大对京津冀、长三角等重要市场开发促销力度,把丹东建设成为东北东部旅游集散地,提升城市吸引力。

(九)进一步打造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

2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技术教育,以更加宽容的心态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发展、服务保障等体制机制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完善人才错位发展战略,与中科院沈阳分院共建人才交流、培养与培训平台,为丹东区域创新提供人才支撑;与驻丹高校合作,有针对性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加快产业发展。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更多“丹东工匠”。深入实施“鸭绿江人才引进计划‘311’工程”,继续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大力引进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十百千工程”人才,启动智库建设,充分发挥全市各领域专家学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推动作用。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和引进经济发展新兴领域及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亟需的专门人才和团队,吸引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海外学子创业。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培养造就一大批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企业家。

23.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在股权激励、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示范。加快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科技服务机构等参加的若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做大做强中科院沈阳分院丹东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核心平台,推动一批中科院科研成果在育成中心转移转化,打造全省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强化中科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丹东中心服务平台功能,破解企业发展中难题;共建区域性合作创新平台,为提升产业丰厚度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大力培育创新型经济,推动科技创新同产业发展有效对接,让创新成果落实到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上。

24.加快融资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政策性再担保公司等产业金融机构,推进产融结合。推动“银政企保”合作,积极建立符合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争取银行、担保、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建立应急转贷、风险补偿等机制。培育发展金融要素市场,促进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赴境外融资。加快发展金融租赁、消费金融、法人保险、法人信托等创新业务,积极引进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投资机构,支持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5.打造区域物流中心。强化丹东港的东北东部出海新通道作用,积极对接吉林省向南发展战略,支持丹东港集团积极参与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建设。加快丹东港散货、汽滚、客滚和集装箱泊位等大型专业化泊位以及港口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业务,拉长港口服务产业链,创新开展港口金融租赁、加工贸易、信息共享等业务。大力发展临港产业,着力打造大东沟中心渔港物流中心、老东北牧业现代有机农业产业集群、进口木材加工产业集群、综合保税区四大临港产业板块。重点拓展港口运输、国际中转、航空运输、集装箱联运、粮食物流、冷链物流等业务,将丹东打造为“一带一路”东北东部国际物流基地。

26.打造区域信息枢纽。注重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推动形成以银行卡应用、服务业务办理、电子支付应用三大功能为主体的信息应用体系。加快完善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扩大无线网络覆盖范围。加快实施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社区等重点工程建设,建立智慧丹东统一平台,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相融合。建立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的体制机制,将丹东打造成为东北东部地区的数据资源汇聚地、数据服务能力中枢和数据产业领先区域。

27.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实施“青山、碧水、蓝天、沃土和农村环保”五大工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着力建设美丽宜居丹东。在确定市域主体功能区的基础上,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稳定城市长期发展格局。推进生态绿地建设,推动城市综合公园和街旁绿地扩容增量,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推进环城景观林果经济绿化带建设,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实施城市水系综合提升工程,推进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鸭绿江、爱河、 水丰湖、青山湖等河流湖泊生态建设保护,建设互联互通城市网状水系。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在“减量”上下功夫、在“控源”上做文章、在“禁烧”上求实效,积极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4.7%以上,全地区河流水质优良比例持续保持在87.5%,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在100%。

(十)进一步打造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

28.完善交通网络体系。积极拓展丹东机场国内国际航线,加大航班密度,争取开通丹东—平壤新航线。加快推进沈丹铁路电气化改造、本宽高速公路建设,提升丹东承载能力。发挥沈丹、丹大高铁和东北东部铁路以及丹沈、丹大、丹通、丹海高速公路优势作用,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联系与合作,拉动人流物流快速发展。同时打通四号干线爱民街至宝山大街段和桃源东路、花园东路,提升城市交通功能。通过多种途径,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对外大交通格局。

29.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增强城市保障能力,加大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及综合管廊建设。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城市应对内涝积水危害和防洪能力。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实施集中供热联网和供水供气管网改造。

30.健全多层次社会服务设施。构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完整的教育体系, 全面提升各类教育办学条件和水平,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教研机构与我市合作办学或在丹设立分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和全民健身设施,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进文化、体育、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医疗机构布局,科学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设施,加快新区医院建设,增加新区和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有效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差,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十一)进一步打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1.打造稳定安全公共环境。深化平安丹东创建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应急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征地拆迁、 劳动社保等重点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防范工作,建立食品药品可追溯体系。加强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为公众创造良好的信息安全环境。

32.健全社会和谐共治机制。共同缔造幸福丹东,树立社会生活共同体理念。按照“核心是共同、基础在社区、群众为主体”的基本原则,创新社会治理体系,转变社会治理模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构建全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和谐社区共治,完善社区网格化规范化治理机制,建设“数字社区”。建立健全“纵向到底”的管理服务机制、“横向到边”的多元共治机制、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协商共治机制。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鼓励居民、社区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塑造共同精神。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

33.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完善联动整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造安全、稳定、有序的营商环境。以敏感时段安保为重点,全力确保节点安全;以严防群体事件为重点,全力确保公共安全;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全力确保社会安全。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管边控边格局,全力抓好边海防工作。深入推进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破坏、反邪教等各项工作,确保边境地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十二)进一步打造推动发展的文化舆论环境

34.发展多元包容城市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快提升全市文化的综合实力。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结合我市悠久历史,让传统文化焕发新力量;立足我市多民族特点,大力弘扬多民族文化;发挥丹东特殊区位优势,借鉴吸收国内优秀文化成果,引进有利于我市文化发展的人才、技术、经营、管理经验等,推动文化进步。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在交流比较中互动融合、互相促进,使各种文化形式、文化门类、文化业态相互借鉴、各展所长、共同发展,最终形成多元包容、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形态,让群众成为文化建设的最终受益者。

35.营造服务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多渠道、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企业的重要社会贡献,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振企业家信心,推动创新创业,促进全市形成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6.大力弘扬积极向上的城市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优良品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人的精神品质,塑造振兴发展新时期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和锲而不舍的“钉钉子”精神。完善激励机制,努力破除束缚、解放思想,塑造探索创新精神;鼓励求真务实、有为创新,塑造担当有为精神;完善褒奖机制,形成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思维方式,与时俱进地倡导创业创新的价值追求,提升劳动者的市场化意识。

三、组织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地区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在执行中不落空、不变通、不走样。

(十四)强化措施落实。要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辽宁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具体举措,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十五)强化督促检查。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始终。各级软环境办都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召开企业和投资者座谈会等了解实情,进行专项督查。

(十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加大正向激励,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探索,宽容失误,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

(十七)完善考评监督机制。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开展考核工作。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每年评估两次。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建立多方参与的全方位监督系统。建立追责制度,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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