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对内容:
1、文字表述(语句通顺与否、错别字等)
2、文章格式
二、文章格式的校对
1、文章标题,用三号,宋体,加粗,副标题,用小三号宋体,加粗
2、文章内容中主标题(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加粗
3、文章二级标题,用小四号,宋体,加粗
4、内容其他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5、行间距,用1.5倍
三、文章注释
1、校对注释内容,同主文,用小五字体,宋体,英文除外
2、文章用脚注,用①、②、③表示,每页重新编号
附:注释格式:
(一)著作类
①谭兵著:《中国仲裁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65页。
②杨贤坤、邓伟平主编:《澳门法律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8页。
(二)论文类
①余先予、朱世强:“关于香港与内地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载《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6期,第72页。
(三)文集类
①杜颖:“论商品化权”,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3期,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页。
(四)译作类
①[英]梅因著:《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02页。
(五)报纸类
①蒋集跃:“裁判文书改革刻不容缓”,载《人民法院报》1999年6月5日第5版。
(六)辞书类
①《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七)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四、作者介绍
作者部分校对参考已出版《仲裁研究》,只写明学历,职称,工作单位。
1.稿件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10000字,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附寄打印稿一份。
2.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或职务)、学位、研究方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E-mail等,便于沟通。
3.来稿须有200字以内的内容提要和3-8个关键词,并将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的英文翻译附于文末,注释应当符合本刊注释体例。
4.本编辑部有权对来稿作适当修改,稿件一经采用,将向作者发出用稿通知。来稿恕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5.本编辑部将在收到稿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回复,若在两个月内未收到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
6.本刊反对抄袭,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将不予刊用和支付稿酬。
[email protected] 是我们投稿邮箱
一、校对内容:
1、文字表述(语句通顺与否、错别字等)
2、文章格式
二、文章格式的校对
1、文章标题,用三号,宋体,加粗,副标题,用小三号宋体,加粗
2、文章内容中主标题(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加粗
3、文章二级标题,用小四号,宋体,加粗
4、内容其他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5、行间距,用1.5倍
三、文章注释
1、校对注释内容,同主文,用小五字体,宋体,英文除外
2、文章用脚注,用①、②、③表示,每页重新编号
附:注释格式:
(一)著作类
①谭兵著:《中国仲裁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65页。
②杨贤坤、邓伟平主编:《澳门法律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8页。
(二)论文类
①余先予、朱世强:“关于香港与内地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载《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6期,第72页。
(三)文集类
①杜颖:“论商品化权”,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3期,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页。
(四)译作类
①[英]梅因著:《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02页。
(五)报纸类
①蒋集跃:“裁判文书改革刻不容缓”,载《人民法院报》1999年6月5日第5版。
(六)辞书类
①《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七)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四、作者介绍
作者部分校对参考已出版《仲裁研究》,只写明学历,职称,工作单位。
1.稿件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10000字,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附寄打印稿一份。
2.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或职务)、学位、研究方向、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E-mail等,便于沟通。
3.来稿须有200字以内的内容提要和3-8个关键词,并将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的英文翻译附于文末,注释应当符合本刊注释体例。
4.本编辑部有权对来稿作适当修改,稿件一经采用,将向作者发出用稿通知。来稿恕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5.本编辑部将在收到稿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回复,若在两个月内未收到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
6.本刊反对抄袭,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将不予刊用和支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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