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润进行分配的程序和方式
大家好,欢迎来到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微信公众平台《法律大讲堂》第四期——公司税后利润如何进行分配。本期讲堂律师为本部门马洪闯律师([1**********])。
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法人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已经占领了商品经济社会的半壁江山。琳琅满目大小不一的公司,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均高低有别,面对利润如何进行分配很多的中小企业并不规范,对此本期讲堂对公司利润如何进行分配将做详细的讲解。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法律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程序及方式
(一)利润分配程序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2、将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送交各股东;
3、将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提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讨论;
4、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进行最后决议。
(二)公司利润的分配方式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67条规定,笔者将利润分配方式总结成一个公式:
利润-企业所得税-亏损-利润10%的法定公积金(累积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出)-任意公积金(可提可不提)-罚没财产及款项(据实际情况)
公司分配利润应当扣除:
1、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弥补亏损。只有在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形下,才能用税后利润来弥补上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法》第169条对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比例作了明确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同时,只要累积提取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便可不再提取。这里说的是可以,换句话话说提取到50%以上后也可以继续提取法定公积金。
4、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是否要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法并没有作出相关的限制性规定,是否提取、提取方式及提取的数额或比例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5、罚没财产及款项。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看公司是否因违反法律而应当缴纳该笔费用。
公司利润进行分配的程序和方式
大家好,欢迎来到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微信公众平台《法律大讲堂》第四期——公司税后利润如何进行分配。本期讲堂律师为本部门马洪闯律师([1**********])。
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法人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已经占领了商品经济社会的半壁江山。琳琅满目大小不一的公司,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均高低有别,面对利润如何进行分配很多的中小企业并不规范,对此本期讲堂对公司利润如何进行分配将做详细的讲解。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法律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程序及方式
(一)利润分配程序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2、将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送交各股东;
3、将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提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讨论;
4、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进行最后决议。
(二)公司利润的分配方式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67条规定,笔者将利润分配方式总结成一个公式:
利润-企业所得税-亏损-利润10%的法定公积金(累积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出)-任意公积金(可提可不提)-罚没财产及款项(据实际情况)
公司分配利润应当扣除:
1、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弥补亏损。只有在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形下,才能用税后利润来弥补上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法》第169条对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比例作了明确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同时,只要累积提取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便可不再提取。这里说的是可以,换句话话说提取到50%以上后也可以继续提取法定公积金。
4、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是否要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法并没有作出相关的限制性规定,是否提取、提取方式及提取的数额或比例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5、罚没财产及款项。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看公司是否因违反法律而应当缴纳该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