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期,媒体对“三公消费”进行了大密度、重分量的报道。翻检一下这些报道,可谓各种媒体齐上场、各种体裁应有尽有:既有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这样的国家级党报党台、国家级通讯社,还有地方的各类都市报、生活报、晚报,以及更加大众化的博客、微博、论坛跟帖等;既有消息报道,又有述评性的深度报道,还有直接表达观点的评论;既有尖锐的批评,又有想办法、提建议的建设性报道,林林总总。 媒体报道以解决问题为准,最关键的是拿捏一个“度”,这是非常难的,也是最能体现媒体人的能力和水平的。关于“三公消费”的报道是否把握好了度?是否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成都武侯祠有一副著名的对联:“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一个成熟的媒体进行报道,需要在“深思”后进行正确的“审势”,从中央的态度、事件的性质、群众的呼声等方面,综合判断,然后决定报道的“宽”和“严”。如果形势需要“宽”则报道就要“宽容”,形势需要“严”报道就要“严厉”,如果不审势,则无论是“宽”是“严”都是错误的。“三公消费”报道面对的是一种什么形势? 首先,中央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媒体对“三公消费”报道有“尚方宝剑”。在当前体制下做报道,这是相当重要的一条。去年2月,温家宝总理通过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时,就对消除“三公消费”有明确表态,并且提出了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国务院今年对中央部门公开“三公消费”制订了时间表,明令要求进行公开;去年年初公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也对“三公消费”明令禁止;2008年开始实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制度层面明确了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这些都说明党和政府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媒体也就有了“后盾”,可以施展手脚进行报道。 其次,非正常的“三公消费”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干群关系的“沉疴”,治沉疴须用猛药。笔者记得自改革开放以来,就有非正常“三公消费”的报道,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赵本山演的一个讽刺公款吃喝的小品,都上了那个年代的央视春晚。这么多年来,非正常“三公消费”愈演愈烈,造成了恶劣影响。今天社会结构调整,社会思想多元,社会矛盾集中,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日益强烈,如果不消除这个本可消除的“肿瘤”,将会更加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消除的途径就是公开透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因此,媒体在这方面的报道无论有多大密度,或者言辞有些激烈,都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必需的。当然,要尽可能地去除那些情绪化、冷嘲热讽式的报道,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去做报道。 再次,“三公消费”自去年全国两会起就引起高度关注,除了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前作郑重表态外,在两会期间不同层级的人士都作出反应,如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就从操作层面作了解读,众多官员、专家、学者也进行了表态。由此看,推动“三公消费”公开这一轮热潮已持续一年半,时间已不短了,但有的部门还是拖拖拉拉,身在漩涡中故作“冷静”状,怎能让人民满意?在这种情势下下点猛药是必须的。 第四,国务院在今年年初就对公开“三公消费”制订了时间表,要求在6月底前各中央部门都要公开,但至今仍有部门“大门紧闭”,就是公开的也语焉不详,让人无从查起,如此不负责怎能不用“猛药”? 总之,媒体关于“三公消费”的报道,是从当前“三公消费”的形势出发的,担当起了媒体的社会担当,亮点频闪,引人关注,直接推动了“三公消费”公开,推动反腐倡廉更进一步,推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更贴近一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当然,“三公消费”报道中也有瑕疵,例如要尽可能地理性,这是在今后的报道中要改进的,但瑕不掩玉。 形势在发展,关于“三公消费”的报道要随着形势发展不断深入。消除非正常的“三公消费”,不仅需要透明,还要有必要的监督措施,即对违法者进行必要的惩处,否则“透明”就失去了其意义。前一段时间,媒体对“三公消费”要“透明”的报道排山倒海,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也取得了重大成果,下一步除了巩固成果,还应该加大力量,在怎样“惩处”、“治理”上下工夫,多提建设性意见。这是形势发展对报道提出的要求,也是负责任的媒体应尽的责任。 (作者为大众日报首席评论员)
近一段时期,媒体对“三公消费”进行了大密度、重分量的报道。翻检一下这些报道,可谓各种媒体齐上场、各种体裁应有尽有:既有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这样的国家级党报党台、国家级通讯社,还有地方的各类都市报、生活报、晚报,以及更加大众化的博客、微博、论坛跟帖等;既有消息报道,又有述评性的深度报道,还有直接表达观点的评论;既有尖锐的批评,又有想办法、提建议的建设性报道,林林总总。 媒体报道以解决问题为准,最关键的是拿捏一个“度”,这是非常难的,也是最能体现媒体人的能力和水平的。关于“三公消费”的报道是否把握好了度?是否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成都武侯祠有一副著名的对联:“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一个成熟的媒体进行报道,需要在“深思”后进行正确的“审势”,从中央的态度、事件的性质、群众的呼声等方面,综合判断,然后决定报道的“宽”和“严”。如果形势需要“宽”则报道就要“宽容”,形势需要“严”报道就要“严厉”,如果不审势,则无论是“宽”是“严”都是错误的。“三公消费”报道面对的是一种什么形势? 首先,中央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媒体对“三公消费”报道有“尚方宝剑”。在当前体制下做报道,这是相当重要的一条。去年2月,温家宝总理通过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时,就对消除“三公消费”有明确表态,并且提出了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国务院今年对中央部门公开“三公消费”制订了时间表,明令要求进行公开;去年年初公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也对“三公消费”明令禁止;2008年开始实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制度层面明确了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这些都说明党和政府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媒体也就有了“后盾”,可以施展手脚进行报道。 其次,非正常的“三公消费”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干群关系的“沉疴”,治沉疴须用猛药。笔者记得自改革开放以来,就有非正常“三公消费”的报道,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赵本山演的一个讽刺公款吃喝的小品,都上了那个年代的央视春晚。这么多年来,非正常“三公消费”愈演愈烈,造成了恶劣影响。今天社会结构调整,社会思想多元,社会矛盾集中,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日益强烈,如果不消除这个本可消除的“肿瘤”,将会更加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消除的途径就是公开透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因此,媒体在这方面的报道无论有多大密度,或者言辞有些激烈,都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必需的。当然,要尽可能地去除那些情绪化、冷嘲热讽式的报道,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去做报道。 再次,“三公消费”自去年全国两会起就引起高度关注,除了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前作郑重表态外,在两会期间不同层级的人士都作出反应,如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就从操作层面作了解读,众多官员、专家、学者也进行了表态。由此看,推动“三公消费”公开这一轮热潮已持续一年半,时间已不短了,但有的部门还是拖拖拉拉,身在漩涡中故作“冷静”状,怎能让人民满意?在这种情势下下点猛药是必须的。 第四,国务院在今年年初就对公开“三公消费”制订了时间表,要求在6月底前各中央部门都要公开,但至今仍有部门“大门紧闭”,就是公开的也语焉不详,让人无从查起,如此不负责怎能不用“猛药”? 总之,媒体关于“三公消费”的报道,是从当前“三公消费”的形势出发的,担当起了媒体的社会担当,亮点频闪,引人关注,直接推动了“三公消费”公开,推动反腐倡廉更进一步,推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更贴近一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当然,“三公消费”报道中也有瑕疵,例如要尽可能地理性,这是在今后的报道中要改进的,但瑕不掩玉。 形势在发展,关于“三公消费”的报道要随着形势发展不断深入。消除非正常的“三公消费”,不仅需要透明,还要有必要的监督措施,即对违法者进行必要的惩处,否则“透明”就失去了其意义。前一段时间,媒体对“三公消费”要“透明”的报道排山倒海,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也取得了重大成果,下一步除了巩固成果,还应该加大力量,在怎样“惩处”、“治理”上下工夫,多提建设性意见。这是形势发展对报道提出的要求,也是负责任的媒体应尽的责任。 (作者为大众日报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