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班会:从“中国留学生在美群殴同伴事件”反思中国人权价
值亟待修正与人大立法之失位
央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记者邢斯嘉)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据美国媒体日前报道,洛杉矶地区中国留学生绑架案案情逐步浮出水面:受害人刘某在法院控诉翟某、张某和杨某等人暴行。目前涉及此案的6名被告人被抓捕归案,还有4位涉案中国留学生在逃。而如此荒唐残暴的案件,究其原因,竟然是源起于男女之间的争风吃醋。洛杉矶地区留学生绑架案经过3天的预审日前露出了冰山的一角,今年3月,两名年满18岁的中国留学生翟云姚、张兴磊因涉嫌绑架、关押利用残忍手段,折磨另外两名中国留学生,导致两人严重受伤被警方逮捕。随后又越来越多的嫌疑人卷入其中,据透露,目前共有12名留学生涉案,其中6人在押,三人逃回中国,另外还有3人在追缉中。当天受害者刘怡然以证人身份出现在波莫纳高等法院,控诉了中国留学生翟某、张某和杨某等被告人对她的暴行,包括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强迫其吃沙子、剃掉头发逼她吃掉等等,折磨时间长达5个小时。由当地媒体报道称,此案手段残忍,涉案人数之多,罪行性质之严重,在美国刑事案件中比较罕见。如果最终认定其中几名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处罚或许会稍微轻些,但如果确认是成年人,则将面临从重处罚。尽管是出于争风吃醋而引发的案件,但这起绑架案的几名被告人或将面临“终身监禁”的严重后果。美媒援引来自此案律师邓洪的转述称,被告人翟云姚直到4月出庭时还没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群架之类的小事,但是她不知道,根据加州法律,“酷刑折磨”是一项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在这里,美国法律对于酷刑罪的定义是:对别人身体造成极大伤害;并且为了报复、勒索或者其他任何目的而虐待、故意对别人施加残忍或者极端的折磨。目前据了解在3天的预审之后,6月18日法庭将继续传唤3名被告人,看他们是否认罪。如果他们表示认罪,本案就将定罪;如果不认罪的话,还将有漫长的陪审团审理程序。
本来以为,以上为止,包含了此案的所有脉络。不过事实是,这还不是全部。据悉,此案还衍生了一个“爱子心切”的“案外案”——有家长贿赂证人从而被捕。据悉,6名在押的被告留学生当中的一名学生家长被指因涉嫌贿赂证人目前也被警方抓捕,有人说这是再次上演中国家长试图“花钱摆平”不成,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丑闻。辩护律师邓洪透露,当天波莫纳高等法院开庭前,检辩双方讨论了这宗突发的案外案。用检方的话说,这让整个案件节外生枝。而此外,人们也注意到几名男生家长表示,此案中动手的都是女生,男生只在一旁看热闹,另一被告人张兴磊只是开车而已。但是,根据加州刑法,开车、望风的从犯也同罪并处,所有犯罪人都将承担最重的惩罚。因为缺乏监管,中国留学生在美国的“麻烦事”在媒体中并不鲜见。此案被披露之后,低龄学子出国读书,应如何监护和教育引发社会思考。近年来,留学美国的中国学生数量日益增加,并且越来越呈现低龄化的趋势,多数孩子从此开启了人生中的海外“单过”模式。而中国家长真的需要反思: 在百余年的留学发展史中,“精英”与“国家的栋梁”始终是留学生头顶的光环。现在,我们在海外的孩子们、中国在世界各地的留学生们,正在面临“信任危机”吗?中国留学生在美违法问题的增多,是媒体报道的突显还是客观事实的真实呈现呢?作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张军观察:两者皆而有之。
张军:现在的媒体非常快速,很多的新媒体、很多的新闻本来不是一个大新闻,很快就传遍了全世界。但是确实近年来,由于中国留学生来美国留学人数在不断增加,是美国留学生、外国留学生最大的一群;第二,他们留学生的年龄在不断更年轻,要么是未成年的留学生,要么是刚刚成年的留学生,纽约、洛杉矶很多的高中、社区大学、公立大学里面,大家戏称似乎中文和普通话已经成为了学校的官方语言。人数多了,治安案件的数量也应该是呈正比的。但是毕竟这段时间,在美国的这些留学生,犯下的一些事情,确实是引起
了美国社会的很多讨论,留学生的虐待案,还有一些留学生开着豪车在外面酒醉驾车等等这些事件近年来是层出不穷。
前些日子,网络媒体转载美媒报道:中国留美学生刘某在法院控诉中国留学生翟某、张某和杨某等被告人对她的暴行,包括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强迫其吃沙子、剃掉头发逼其吃掉等。
可笑的是中国式闹剧还在继续。一被告学生家长救儿心切,试图贿赂证人,但结果不像在国内那样顺当。不光没有花钱摆平,自己还因贿赂证人被捕。
这起在美国发生的司法事件,怎么对中国人来说就那么熟悉?因为在中国经常发生,是中国留学生很自然的将其搬到了美国上演。
被告人翟某在出庭时还没弄清楚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中国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群架之类的小事,被发现后最多是被训斥一顿或者是记过,连开除都轮不到,更谈不上被警方逮捕,还要坐牢,甚至是“终身监禁”。根据美国的法律,“酷刑折磨”是一项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 美国对酷刑罪的定义是:对别人身体造成极大伤害;并且为了报复、勒索或者其他任何目的而虐待、故意对别人施加残忍或者极端的折磨。
同样的行为,在美国被科以重刑,而在中国却是司空见惯地在每一个中小学校经常上演。现在你在网络上搜索“校园暴力”,这类视频、文章之多达到了铺天盖地的程度。 校园暴力极其严重地摧残着受害人的身心健康,使其终日处在一种心理极度恐惧的环境里,其影响是终生的。有的孩子为了保护自己,变成施虐者的帮凶,慢慢变成新的暴力者。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于多数家长而言是有切身感受的,可是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为什么得不到有效的打击与扼制?究其原因:一是在司法层面打击力度不够,二是在立法层面还有缺失,还有待修正。
打击力度不够,很多时候是因为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处理校园暴力案件。校园暴力发生后,学校往往是“严肃批评教育”,司法机关往往是“责成家长严加管束”。认为他们是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应该以教育挽救为主。殊不知,在事后曝光的视频、照片中,这些外表稚嫩的少年男女在惨无人道地殴打、侮辱、折磨其他同学时,却是心狠手辣、冷酷狰狞的恶煞。我们的司法机关不对他们实施严厉打击就不能扼制这种恶行,也不能真正起到教育挽救他们的作用。
立法层面的缺失是导致中国校园暴力不能有效扼制的根本原因。对于校园暴力事件,我们现行的刑法看似有多个罪名可以用来规范这一行为,如:绑架、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但真正适用起来又有很大难度,好像都靠不上,或者不很贴切。有的是因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的是未达到刑法所要求的严重后果。我们现行刑法所要求的严重后果往往是涉案财物的多少,伤情程度是否是轻伤以上,而对精神上的恐吓、摧残、折磨往往没有规定。如前文所讲到的受害人刘某,在中国充其量是一个轻微伤,你能适用哪个罪名追究各被告的刑事责任并科以重刑?我们的立法机构要改变过去的思维模式,要有人权至上的观念,用刑法保护人权,保护人格尊严。我们可以向美国学习,增设一个类似于“酷刑折磨”这样的专门罪名来规范这种犯罪行为,并把这个罪名归于严重刑事犯罪一类,只要年满14周岁就可构成犯罪,在处罚时科以重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才能真正有效扼制校园暴力,才能真正教育挽救不良少年。
注:各班应在班会期间以此案例作为“校园暴力及校园黑势力”的一个处理办法:我校规定,凡是涉及到类似情况一律严惩,情节严重者可开除学籍甚至送公安机关处理。要求同学们在日常交往中一定要注意同学之间的和睦共处、学会互相尊敬。提醒同学们在一些自己并不认可的时候要有勇气、有胆量、学会说“不”,另提醒同学们:有事发生时,凡是围观、聚众、哄闹者可按照从犯处理。
主题班会:从“中国留学生在美群殴同伴事件”反思中国人权价
值亟待修正与人大立法之失位
央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记者邢斯嘉)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据美国媒体日前报道,洛杉矶地区中国留学生绑架案案情逐步浮出水面:受害人刘某在法院控诉翟某、张某和杨某等人暴行。目前涉及此案的6名被告人被抓捕归案,还有4位涉案中国留学生在逃。而如此荒唐残暴的案件,究其原因,竟然是源起于男女之间的争风吃醋。洛杉矶地区留学生绑架案经过3天的预审日前露出了冰山的一角,今年3月,两名年满18岁的中国留学生翟云姚、张兴磊因涉嫌绑架、关押利用残忍手段,折磨另外两名中国留学生,导致两人严重受伤被警方逮捕。随后又越来越多的嫌疑人卷入其中,据透露,目前共有12名留学生涉案,其中6人在押,三人逃回中国,另外还有3人在追缉中。当天受害者刘怡然以证人身份出现在波莫纳高等法院,控诉了中国留学生翟某、张某和杨某等被告人对她的暴行,包括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强迫其吃沙子、剃掉头发逼她吃掉等等,折磨时间长达5个小时。由当地媒体报道称,此案手段残忍,涉案人数之多,罪行性质之严重,在美国刑事案件中比较罕见。如果最终认定其中几名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处罚或许会稍微轻些,但如果确认是成年人,则将面临从重处罚。尽管是出于争风吃醋而引发的案件,但这起绑架案的几名被告人或将面临“终身监禁”的严重后果。美媒援引来自此案律师邓洪的转述称,被告人翟云姚直到4月出庭时还没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群架之类的小事,但是她不知道,根据加州法律,“酷刑折磨”是一项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在这里,美国法律对于酷刑罪的定义是:对别人身体造成极大伤害;并且为了报复、勒索或者其他任何目的而虐待、故意对别人施加残忍或者极端的折磨。目前据了解在3天的预审之后,6月18日法庭将继续传唤3名被告人,看他们是否认罪。如果他们表示认罪,本案就将定罪;如果不认罪的话,还将有漫长的陪审团审理程序。
本来以为,以上为止,包含了此案的所有脉络。不过事实是,这还不是全部。据悉,此案还衍生了一个“爱子心切”的“案外案”——有家长贿赂证人从而被捕。据悉,6名在押的被告留学生当中的一名学生家长被指因涉嫌贿赂证人目前也被警方抓捕,有人说这是再次上演中国家长试图“花钱摆平”不成,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丑闻。辩护律师邓洪透露,当天波莫纳高等法院开庭前,检辩双方讨论了这宗突发的案外案。用检方的话说,这让整个案件节外生枝。而此外,人们也注意到几名男生家长表示,此案中动手的都是女生,男生只在一旁看热闹,另一被告人张兴磊只是开车而已。但是,根据加州刑法,开车、望风的从犯也同罪并处,所有犯罪人都将承担最重的惩罚。因为缺乏监管,中国留学生在美国的“麻烦事”在媒体中并不鲜见。此案被披露之后,低龄学子出国读书,应如何监护和教育引发社会思考。近年来,留学美国的中国学生数量日益增加,并且越来越呈现低龄化的趋势,多数孩子从此开启了人生中的海外“单过”模式。而中国家长真的需要反思: 在百余年的留学发展史中,“精英”与“国家的栋梁”始终是留学生头顶的光环。现在,我们在海外的孩子们、中国在世界各地的留学生们,正在面临“信任危机”吗?中国留学生在美违法问题的增多,是媒体报道的突显还是客观事实的真实呈现呢?作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张军观察:两者皆而有之。
张军:现在的媒体非常快速,很多的新媒体、很多的新闻本来不是一个大新闻,很快就传遍了全世界。但是确实近年来,由于中国留学生来美国留学人数在不断增加,是美国留学生、外国留学生最大的一群;第二,他们留学生的年龄在不断更年轻,要么是未成年的留学生,要么是刚刚成年的留学生,纽约、洛杉矶很多的高中、社区大学、公立大学里面,大家戏称似乎中文和普通话已经成为了学校的官方语言。人数多了,治安案件的数量也应该是呈正比的。但是毕竟这段时间,在美国的这些留学生,犯下的一些事情,确实是引起
了美国社会的很多讨论,留学生的虐待案,还有一些留学生开着豪车在外面酒醉驾车等等这些事件近年来是层出不穷。
前些日子,网络媒体转载美媒报道:中国留美学生刘某在法院控诉中国留学生翟某、张某和杨某等被告人对她的暴行,包括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强迫其吃沙子、剃掉头发逼其吃掉等。
可笑的是中国式闹剧还在继续。一被告学生家长救儿心切,试图贿赂证人,但结果不像在国内那样顺当。不光没有花钱摆平,自己还因贿赂证人被捕。
这起在美国发生的司法事件,怎么对中国人来说就那么熟悉?因为在中国经常发生,是中国留学生很自然的将其搬到了美国上演。
被告人翟某在出庭时还没弄清楚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中国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群架之类的小事,被发现后最多是被训斥一顿或者是记过,连开除都轮不到,更谈不上被警方逮捕,还要坐牢,甚至是“终身监禁”。根据美国的法律,“酷刑折磨”是一项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 美国对酷刑罪的定义是:对别人身体造成极大伤害;并且为了报复、勒索或者其他任何目的而虐待、故意对别人施加残忍或者极端的折磨。
同样的行为,在美国被科以重刑,而在中国却是司空见惯地在每一个中小学校经常上演。现在你在网络上搜索“校园暴力”,这类视频、文章之多达到了铺天盖地的程度。 校园暴力极其严重地摧残着受害人的身心健康,使其终日处在一种心理极度恐惧的环境里,其影响是终生的。有的孩子为了保护自己,变成施虐者的帮凶,慢慢变成新的暴力者。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于多数家长而言是有切身感受的,可是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为什么得不到有效的打击与扼制?究其原因:一是在司法层面打击力度不够,二是在立法层面还有缺失,还有待修正。
打击力度不够,很多时候是因为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处理校园暴力案件。校园暴力发生后,学校往往是“严肃批评教育”,司法机关往往是“责成家长严加管束”。认为他们是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应该以教育挽救为主。殊不知,在事后曝光的视频、照片中,这些外表稚嫩的少年男女在惨无人道地殴打、侮辱、折磨其他同学时,却是心狠手辣、冷酷狰狞的恶煞。我们的司法机关不对他们实施严厉打击就不能扼制这种恶行,也不能真正起到教育挽救他们的作用。
立法层面的缺失是导致中国校园暴力不能有效扼制的根本原因。对于校园暴力事件,我们现行的刑法看似有多个罪名可以用来规范这一行为,如:绑架、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但真正适用起来又有很大难度,好像都靠不上,或者不很贴切。有的是因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的是未达到刑法所要求的严重后果。我们现行刑法所要求的严重后果往往是涉案财物的多少,伤情程度是否是轻伤以上,而对精神上的恐吓、摧残、折磨往往没有规定。如前文所讲到的受害人刘某,在中国充其量是一个轻微伤,你能适用哪个罪名追究各被告的刑事责任并科以重刑?我们的立法机构要改变过去的思维模式,要有人权至上的观念,用刑法保护人权,保护人格尊严。我们可以向美国学习,增设一个类似于“酷刑折磨”这样的专门罪名来规范这种犯罪行为,并把这个罪名归于严重刑事犯罪一类,只要年满14周岁就可构成犯罪,在处罚时科以重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才能真正有效扼制校园暴力,才能真正教育挽救不良少年。
注:各班应在班会期间以此案例作为“校园暴力及校园黑势力”的一个处理办法:我校规定,凡是涉及到类似情况一律严惩,情节严重者可开除学籍甚至送公安机关处理。要求同学们在日常交往中一定要注意同学之间的和睦共处、学会互相尊敬。提醒同学们在一些自己并不认可的时候要有勇气、有胆量、学会说“不”,另提醒同学们:有事发生时,凡是围观、聚众、哄闹者可按照从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