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三)
一、两者的用途不一样
税务会计是对国家;
财务会计是对股东和债权人。
二、两者的出发点不一样
税务会计的出发点在于纳税的实现时点和金额;
财务会计的出发点在于债权和产权的确定时点和金额。
三、两者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区别
例如:在处理坏帐准备的时候,由于此债务仅为预计的发生额,在税务上是不承认的,而在财务会计上是确认其产生和后果。而当实际发生坏帐时,税务按全额确认费用,财务会计按已计提后的差额确认。这是在企业所得税的方面的会计区别。
四、两者在增值税方面区别
在增值税法规则上与新会计准则相同,所以一般不会发生,只有个别情况下才会出现差异。比如增值税法所定义的“销售货物”并未要求考虑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等问题,而是主要考虑了法律形式。 例如: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如果款项很可能收不回,则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依增值税法规定要确认销售;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会计通常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但依增值税法规定一般要在发出商品时确认销售。此时,涉税会计处理一般为,借记“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科目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科目。
这些不同点还有很多,但要具体视情况而定。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三)
一、两者的用途不一样
税务会计是对国家;
财务会计是对股东和债权人。
二、两者的出发点不一样
税务会计的出发点在于纳税的实现时点和金额;
财务会计的出发点在于债权和产权的确定时点和金额。
三、两者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区别
例如:在处理坏帐准备的时候,由于此债务仅为预计的发生额,在税务上是不承认的,而在财务会计上是确认其产生和后果。而当实际发生坏帐时,税务按全额确认费用,财务会计按已计提后的差额确认。这是在企业所得税的方面的会计区别。
四、两者在增值税方面区别
在增值税法规则上与新会计准则相同,所以一般不会发生,只有个别情况下才会出现差异。比如增值税法所定义的“销售货物”并未要求考虑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等问题,而是主要考虑了法律形式。 例如: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如果款项很可能收不回,则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依增值税法规定要确认销售;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会计通常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但依增值税法规定一般要在发出商品时确认销售。此时,涉税会计处理一般为,借记“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科目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科目。
这些不同点还有很多,但要具体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