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融资渠道研究
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既是提高农民收入的现实选择,又是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是,资金短缺已成为目前制约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拓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渠道,实现其持续、稳定和快速的发展成为目前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问题研究的当务之急。
一、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一)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含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民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谋取和保护自身利益,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原则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之所以说它是“新型”的,是因为它与我国20世纪五十年代的“合作社”和六十年代的人民公社在性质上是完全不一样的。首先,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它起到了把分散的农户在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基础上重新组织起来的作用,因而它是农民新的集体组织形式。第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建立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由农民出资建立的,产权是明晰的,承认个人产权。它不是对家庭经营的否定,而是完善和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既弥补了农户分散经营的缺陷,又没有搞新的生产资料“归大堆”和集体劳动,它为家庭承包制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第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组建过程中遵循了自愿互利的原则。这种没有行政命令和行政手段强制而靠农民自愿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才是真正能够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第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不是单纯的社区内的农民联合,其发展冲破了地域限制,使生产要素能在更大范围内合理地流动,实现要素的优化配置,因而更具有生命力和市场前途,符合农业市场化发展的总体趋向。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和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以现代西方农村合作经济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实际,为解决农户个体经营与大市场不相适应的现状发展起来的。它不触动家庭经营体制,不影响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家庭财产所有权,会在新的层次和意义上深化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在农民自愿基础上,对合作组织的管理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实行民主管理。
(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专业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经纪人组织、农民股份公司等形式。目前,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总体上仍然处于“小、散、弱”的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体制的不健全,不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造成生产效率低下,弱化了农民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体系不够完整与稳定;三是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撑,使合作经济组织很难进行技术改造和规模化发展;四是科技含量低,难以进行农产品的深度加工,增值效
当前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融资渠道研究
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既是提高农民收入的现实选择,又是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是,资金短缺已成为目前制约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拓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渠道,实现其持续、稳定和快速的发展成为目前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问题研究的当务之急。
一、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一)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含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民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谋取和保护自身利益,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原则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之所以说它是“新型”的,是因为它与我国20世纪五十年代的“合作社”和六十年代的人民公社在性质上是完全不一样的。首先,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它起到了把分散的农户在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基础上重新组织起来的作用,因而它是农民新的集体组织形式。第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建立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由农民出资建立的,产权是明晰的,承认个人产权。它不是对家庭经营的否定,而是完善和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既弥补了农户分散经营的缺陷,又没有搞新的生产资料“归大堆”和集体劳动,它为家庭承包制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第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组建过程中遵循了自愿互利的原则。这种没有行政命令和行政手段强制而靠农民自愿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才是真正能够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第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不是单纯的社区内的农民联合,其发展冲破了地域限制,使生产要素能在更大范围内合理地流动,实现要素的优化配置,因而更具有生命力和市场前途,符合农业市场化发展的总体趋向。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和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以现代西方农村合作经济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实际,为解决农户个体经营与大市场不相适应的现状发展起来的。它不触动家庭经营体制,不影响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家庭财产所有权,会在新的层次和意义上深化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在农民自愿基础上,对合作组织的管理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实行民主管理。
(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专业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经纪人组织、农民股份公司等形式。目前,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总体上仍然处于“小、散、弱”的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农村体制的不健全,不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造成生产效率低下,弱化了农民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体系不够完整与稳定;三是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撑,使合作经济组织很难进行技术改造和规模化发展;四是科技含量低,难以进行农产品的深度加工,增值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