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第六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增设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单元的说明
一、竞赛意义
为进一步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创造激情,培育青少年的想象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营造创新氛围,促进素质教育,2016年在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中增设“科技创意”竞赛单元。滨海新区作为分赛区同样增设该单元,评选与创新大赛其他板块活动同期进行。
二、参赛对象
年龄在10-35岁之间的滨海新区中小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在读学生均可参赛。
活动接受个人和集体申报。集体申报作者不得多于2人,不得中途换人。
大赛中“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板块的参赛者,可同时申报“科技创意竞赛”板块,但不能以同一作品进行申报。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科技创意作品应是青少年自主提出的科学假设、奇思妙想或解决思路。要具有独特的想法和创新思维。作品仅限自然科学领域,不包括社会科学领域。
(二)作品要求
1.科学性:建立在科学知识的基础上,符合科学原理;
2.创新性:创意新颖、思路独特、设计巧妙;
3. 可行性: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进一步研究有可能被证明、实现或转化为实际应用。
(三)参赛形式
参赛者需填写《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申报书》。《申报书》中需对科技创意作品的主要内容、运用的科学原理、创新点、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等进行文字叙述(1000字以内),可以配以图片、视频或实物模型等作为辅助说明。
四、竞赛说明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2015年11月20日。各分赛区竞赛工作组负责完成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初评等工作。
(二)区级竞赛
大赛组委会将选聘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报作品按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原则进行初评。
五、表彰
大赛组委会对入围项目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数量为:一等奖12个、二等奖18个、三等奖30个。其中,一、二等奖作品推荐参加市级竞赛。
滨海新区第六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增设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单元的说明
一、竞赛意义
为进一步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创造激情,培育青少年的想象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营造创新氛围,促进素质教育,2016年在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中增设“科技创意”竞赛单元。滨海新区作为分赛区同样增设该单元,评选与创新大赛其他板块活动同期进行。
二、参赛对象
年龄在10-35岁之间的滨海新区中小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在读学生均可参赛。
活动接受个人和集体申报。集体申报作者不得多于2人,不得中途换人。
大赛中“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板块的参赛者,可同时申报“科技创意竞赛”板块,但不能以同一作品进行申报。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科技创意作品应是青少年自主提出的科学假设、奇思妙想或解决思路。要具有独特的想法和创新思维。作品仅限自然科学领域,不包括社会科学领域。
(二)作品要求
1.科学性:建立在科学知识的基础上,符合科学原理;
2.创新性:创意新颖、思路独特、设计巧妙;
3. 可行性: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进一步研究有可能被证明、实现或转化为实际应用。
(三)参赛形式
参赛者需填写《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申报书》。《申报书》中需对科技创意作品的主要内容、运用的科学原理、创新点、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等进行文字叙述(1000字以内),可以配以图片、视频或实物模型等作为辅助说明。
四、竞赛说明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2015年11月20日。各分赛区竞赛工作组负责完成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初评等工作。
(二)区级竞赛
大赛组委会将选聘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报作品按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原则进行初评。
五、表彰
大赛组委会对入围项目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数量为:一等奖12个、二等奖18个、三等奖30个。其中,一、二等奖作品推荐参加市级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