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用代码证信息变更、 挂失、补(换)发、作废操作流程
一、机构信用代码信息变更
机构信用代码信息变更由人民银行征信部门统一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需变更信息的机构客户到商业银行柜台填写《机构信用代码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是机构身份证明资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登记注册证明);二是机构介绍信;三是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四是需修改信息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五是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机构名称或地址变更提供)或复印件(其他信息变更提供)。
第二、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提交的材料。
第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将机构客户变更的相关资料及《机构信用代码信息变更申请表》、需修改信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报送至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征信部门工作人员登录机构信用代码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保存;如果更新的信息为机构名称或地址,须将该机构客户原机构信用代码证收回,标注作废标识,按照新的名称或地址打印机构信用代码证,留存《机构信用代码信息变更申请表》及需修改信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余资料及新的机构信用代码证转交至商业银行经办人员,再由商业银行经办人员转交至机构客户。
二、机构信用代码证挂失、补(换)发
机构信用代码证挂失、补发等业务由各级人民银行征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机构客户到商业银行柜台填写《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是机构身份证明资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登记注册证明);二是机构介绍信;三是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提交的材料。
第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将机构客户《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及递交材料的复印件,报至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征信部门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打印新的机构信用代码证并交给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由其转交给机构客户;留存《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及递交材料的复印件。
三、机构信用代码证作废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该机构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应在机构信用代码系统中对该机构信用代码做注销处理,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收回机构信用代码证:
(一)机构核准登记证书依法被吊销; (二)依法宣告破产; (三)解散; (四)依法被撤销; (五)依法终止的其他情形。
机构信用代码证作废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机构客户到商业银行柜台填写《机构信用代码作废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交机构信用代码证及相关作废证明材料。
第二、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提交的材料。
第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将机构客户《机构信用代码作废申请表》、机构信用代码证及递交材料的复印件,报至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征信部门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根据相关信息,作废系统中的机构信用代码,留存《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机构信用代码证(标注作废标志)及递交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1. 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2. 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
3. 机构信用代码作废申请表
附表1: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附表2: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
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
附件3:机构信用代码作废申请表
机构信用代码作废申请表
机构信用代码证信息变更、 挂失、补(换)发、作废操作流程
一、机构信用代码信息变更
机构信用代码信息变更由人民银行征信部门统一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需变更信息的机构客户到商业银行柜台填写《机构信用代码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是机构身份证明资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登记注册证明);二是机构介绍信;三是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四是需修改信息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五是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机构名称或地址变更提供)或复印件(其他信息变更提供)。
第二、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提交的材料。
第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将机构客户变更的相关资料及《机构信用代码信息变更申请表》、需修改信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报送至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征信部门工作人员登录机构信用代码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保存;如果更新的信息为机构名称或地址,须将该机构客户原机构信用代码证收回,标注作废标识,按照新的名称或地址打印机构信用代码证,留存《机构信用代码信息变更申请表》及需修改信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余资料及新的机构信用代码证转交至商业银行经办人员,再由商业银行经办人员转交至机构客户。
二、机构信用代码证挂失、补(换)发
机构信用代码证挂失、补发等业务由各级人民银行征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机构客户到商业银行柜台填写《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是机构身份证明资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登记注册证明);二是机构介绍信;三是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提交的材料。
第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将机构客户《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及递交材料的复印件,报至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征信部门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打印新的机构信用代码证并交给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由其转交给机构客户;留存《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及递交材料的复印件。
三、机构信用代码证作废
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该机构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应在机构信用代码系统中对该机构信用代码做注销处理,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收回机构信用代码证:
(一)机构核准登记证书依法被吊销; (二)依法宣告破产; (三)解散; (四)依法被撤销; (五)依法终止的其他情形。
机构信用代码证作废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机构客户到商业银行柜台填写《机构信用代码作废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交机构信用代码证及相关作废证明材料。
第二、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提交的材料。
第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将机构客户《机构信用代码作废申请表》、机构信用代码证及递交材料的复印件,报至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征信部门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根据相关信息,作废系统中的机构信用代码,留存《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机构信用代码证(标注作废标志)及递交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1. 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2. 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
3. 机构信用代码作废申请表
附表1: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附表2: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
机构信用代码证补发申请表
附件3:机构信用代码作废申请表
机构信用代码作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