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洞中心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4〕19号)、《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岩教安〔2014〕20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龙政综〔2014〕201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等要求,为持续深化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能力,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二、目标任务
(一)2014年,象洞中心学校达到安全标准化学校要求。
(二)2015年,占阳小学和象洞中心幼儿园达到安全标准化学校要求。 (三)2016年,光采小学和洋贝小学达到安全标准化学校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对于夯实学校安全基础,提高学校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校要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把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组织,细化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我校成立象洞中心学校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发挥各种媒介和校园宣传阵地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安排时间、栏目和版面,对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大力宣传,让每位教师,每一位学生都知晓,并积极主动参加活动的开展。
(五)激励约束,双管齐下。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是我校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学校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作为年终考评及日常安全检查、督查的重点。对认真履职、落实责任、达标提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学校和校长,将采取通知、约谈等手段予以督促;对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案件和群死群伤事故的,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度。
武平县象洞中心学校
2014年9月
象洞中心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4〕19号)、《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岩教安〔2014〕20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龙政综〔2014〕201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等要求,为持续深化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能力,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二、目标任务
(一)2014年,象洞中心学校达到安全标准化学校要求。
(二)2015年,占阳小学和象洞中心幼儿园达到安全标准化学校要求。 (三)2016年,光采小学和洋贝小学达到安全标准化学校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对于夯实学校安全基础,提高学校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校要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把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组织,细化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我校成立象洞中心学校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发挥各种媒介和校园宣传阵地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安排时间、栏目和版面,对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大力宣传,让每位教师,每一位学生都知晓,并积极主动参加活动的开展。
(五)激励约束,双管齐下。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是我校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学校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作为年终考评及日常安全检查、督查的重点。对认真履职、落实责任、达标提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学校和校长,将采取通知、约谈等手段予以督促;对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案件和群死群伤事故的,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度。
武平县象洞中心学校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