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考古学

田 野 考 古 学

西北大学文博学院考古学系

陈洪海 副教授

第一章 田野考古学概说

1-1,考古学的研究体系

1-1-1,考古学研究的对象与目的

1-1-1-1,考古学研究对象的特点

考古学虽然不拒绝文献资料,但他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实物资料来复原历史。而研究技术和方法又是考古资料的特性决定了的。概括考古资料的特点,有如下三点:

实物性;

非文字;

局部完整与整体的不完整性;

1-1-1-2,考古学研究的目的

资料的阐释

1-1-1-3,考古学的方法论

1-1-1-3-1,分析的方法

1-1-1-3-2,比较的方法

1-1-1-3-3,复原的方法

1-2,田野考古学的内容和特点

1-2-1,田野考古的内容

1-2-1-1,调查、发掘来获取资料

1-2-1-2,整理,提取系统化信息

1-2-1-3,报告,资料信息的发布

1-2-2,田野考古学的特点

田野考古学不仅仅是单纯地提供研究资料的技术性环节,同时也是一个研究过程。田野考古是一套由许多工作环节组成的复杂系统工程,这些技术方法不是任意地杂乱无章的拼凑在一起的,而是针对考古资料的特点和从考古学的目的所提出的要求,按照一定原理组成的技术体系,为了保障这个技术体系的组织合理、运用得当和富有成效,就必须对这套技术体系从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1-2-2-1,对各种有针对性发展起来的技术其作用和局限性的说明

1-2-2-2,对将许多技术组织匹配成一套技术体系时的原理、逻辑关系,及有效性的说明

1-2-2-3,对于这个技术体系的发展过程及其背后深层道理的阐释

1-3,田野考古学的发展史

1-3-1,外国田野考古简史

1-3-1-1 ,萌芽期 (15 末~ 18 末 )

这一时期调查发掘的目标只是艺术品和有经济价值的古物,以及与文献记载有关的古迹和铭刻。调查、发掘、记录都没有采用科学的操作方法,属于“找宝式”的工作。

1-3-1-2,形成期 (19 世纪 )

形成期 (19 世纪 ) 科学的田野考古发掘逐渐地完善起来,至19 世纪后半叶,地层学的建立,标志着科学的田野考古学形成。

沃尔赛对丹麦沼泽地的发掘

瑞士的湖居遗址发掘

菲奥里特在意大利的庞培城

库乌齐斯在希腊的奥林匹亚

谢里曼和德普费德在土耳其的特洛伊

皮特·里弗斯在英国

皮特里在埃及的发掘

谢里曼和德普费德在土耳其的特洛伊

海因里希·谢里曼(Heinrich SchlienIann)1822年出生在德国梅克伦堡的乡村里。他的父亲是当地的—位穷牧师,家境清贫。十岁这一年,父亲送给小谢里曼的圣诞礼物是一本杰尔的《世界历史》,里面的一幅特洛伊城火光冲天的插图,使他激动不已。他发誓,终有一天,一定耍找到特洛伊城。1868年,46岁的谢里曼断然放弃了经商,去实现少年时的梦想——寻找古城特洛伊。在离海岸只有一小时路程的希萨利克,谢里曼看中了一块高地,决定在此发掘。1870年4月,谢里曼带领他的发掘工人在希萨利克高地上挖起第一锹土。谢里曼凭着热情,以难以置的幸运,发现了他多年要寻求的东西——荷马史诗的证据和埋藏在地下的珍宝。

然而,谢里曼的功绩不仅仅在于发现了特洛伊古城,而且开创了田野考古发掘方法的新阶段。

当然,“用现代的标准衡量谢里曼的工作,当然还很原始,但毕竟开始了野外发掘方法的新阶段” 。可以说,谢里曼是现代考古地层学方法的奠基人,田野考古发掘正是由此而逐渐走向成熟的。正如卡罗所说的:“没有一个考古工作者不承认他曾受惠于谢里曼夫妇的成就”。

1-3-1-3,成熟期 (20 世纪 )

成熟期 (20 世纪 ) 20 世纪上半叶,田野发掘的科学方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科学发掘的技术逐渐得到普及推广。一些探讨田野考古方法的著作在 20 世纪初相继问世,“田野考古学”的名称也被正式提出来。尤其是发掘资料的整理,考古类型学的出现,标志着田野考古学的成熟。

汤姆逊(Thomsen.C.J)与三期说

皮特·•里弗斯(Pitt RIivers,1827一190O)与器物分类

蒙特柳斯(G.O. A. Montelius,1843~1921)与考古类型学

汤姆逊(Thomsen.C.J)与三期说

1819年,丹麦皇家博物馆馆长汤姆森将博物馆藏品按石器、青铜器、铁器的分类方案进行陈列,并提出了著名的“三期说”。尽管这种分类并不等于类型学研究,但分类是类型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提。

蒙特柳斯与考古类型学

蒙德留斯(G.O. A. Montelius,1843~1921),1843年生于斯德哥尔摩,186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07~1913年任斯德哥尔摩国立古物馆馆长,终身致力于欧洲古文化的研究。蒙德留斯将北欧与南欧的青铜器、陶器以及希腊、埃及和西亚的古代装饰花纹等进行了排比,对照了一些考古发掘中的地层关系,证明确有规律可循。他建立了青铜斧、剑和扣针等若干标型器物,探讨了各种方式的器物组合,并用这些标型器物及其组合来推断其它共生器物的年代。

蒙特柳斯与考古类型学

蒙德留斯在研究中在重视类型学的同时也要重视地层关系,重视遗物被发现时的共存关系,注重出土物的组合。1903年,蒙德留斯在总结多年类型学研究的基础上,出版的《古代东方和欧洲古代文化分期》一书,其中第一卷《方法论》系统地介绍了类型学的方法。

蒙德柳斯的学说在考古学界中获得极高的评价。考古类型学方法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欧洲考古学的发展,标志着田野考古学进入成熟阶段。

1-3-2,我国的田野考古简史

1-3-2-1,古代对古迹的野外调查

我国古代的一些地理、地方志作家,实地考察过一些城址、碑刻、冢墓等地上古迹,并记载下来。

司马迁为写《史记》曾上会稽、探禹穴,到访过许多古迹;

西晋太康二年(281),汲郡人盗发魏国古墓出土大批竹简,学者们从中经整理出《竹书纪年》和《穆天子传》等多种佚书。 到了北宋时期,朝野人等竞尚收藏古物,研究古物之风日盛,逐渐形成了一门学问 ── 金石学。

1-3-2-2,近代田野考古的产生

这一阶段,外国学者做了很多工作,当然也有文物资源的掠夺。我国一些学者,出于爱国之心和认识我国历史的追求,开始从事田野发掘工作,开展了专业性的联合或独立的田野调查和发掘工作。

瑞典地理学家斯文.赫定(Sevn Hedin)曾三次进入新疆考察,发现了著名的楼兰古城和许多古代遗物。

从1895年开始,日本学者鸟居龙藏、白鸟库吉、八木庄三郎等调查和发掘了东北地区的许多遗址。

1900 ~ 1905 、1906 ~ 1914年,匈牙利人斯坦因(M.A.Stein)多次进入新疆、甘肃等进行调查和盗掘,不仅发现了许多古城、采集了许多古物,而且从敦煌骗走了大量的古代文书、 经卷等珍贵文物。

1906 ~ 1908年,法国学者伯希和(P.Pelliot)在新疆、甘肃进行考察期间, 发现了早期佛寺遗址和大量的文字材料,又从敦煌骗走大量的经卷等珍贵文物。

安特生与中国考古学

安特生(J.G.Andersson,1874~1960),1874年出生地于瑞典克尼斯塔,1902年获博士学位。曾任瑞典地质调查所所长。1914年,安氏受中国北洋政府的邀请,作为农商部矿政顾问来到中国。安特生不仅具有丰富的地质、古生物知识和经验,对考古学也极有兴趣和造诣。以至于在中国工作的十余年(1914~1925)中,他的考古发现与研究成就,远大于地质学研究方面的业绩。

安特生与周口店

安特生与仰韶遗址

安特生的甘肃考古

>>>安特生20年代在中国进行的考古工作,对于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的建立和近代田野考古学的发展,都是有开创之功的。这段历史不应该抹煞,也不应该做别的解释。

1-3-2-3,田野考古的科学化

李济与西阴村的发掘

梁思永与后岗三叠层

苏秉琦与瓦鬲的研究

李济与西阴村的发掘

1924年,李济(1896~1979)学成归国。1926年,主持了对山西夏县西阴村遗址的发掘,这是由清华大学同美国弗里尔美术馆合作、第一次由中国学者独立主持的田野考古工作。在发掘之前,先定下正东、西、南、北的十字基线,并以西端的零点为基准,将发掘区分为边长各2米的若干正方形探方。(接下頁)

李济与西阴村的发掘

发掘时,采取了“层叠法记录一般遗物,即由零点以下每1米深度为一层,以英文大写字母A、B、C...为层位号,自上而下编号。重要遗物则记录它们的三维坐标位置。李济也注意到了堆积土质土色等方面的变化,又将每一大层细分为若干小层,用英文小写字母为号[1]。总的看来,尽管李济仍采用按一定深度划分地层和记录遗物的水平层位法发掘,但较之安特生有了不小进步,特别是探方法的使用,更便于观察和控制地层,反映了20年代考古发掘的较高水平。

[1] 李济:《西阴村史前的遗存》,清华学校研究院丛书第三种,1927年。

梁思永与后岗三叠层

1930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专攻考古学并获得硕士学位的梁思永学成归国。同年秋,先后主持和参加发掘了黑龙江昂昂溪、山东城子崖和殷墟的发掘。1931年春与秋,梁思永先后主持了安阳后岗遗址的两发掘[1]。第一次发掘共开探沟25个,发掘面积216平方米;发现有白灰面房址、陶器、石器和骨器等。第二次开探坑20个,发掘面积385

平方米,除发现有白灰面房址外,还发现

了一段长70米的夯土围墙。与以前发掘的最重要的区别是,发掘与遗物统计均依土质土色区分的文化层为单位进行,并依据遗物的特征,将各文化层合并为3个大的文化层,即上层的小屯文化(商文化)、中层的龙山文化和下层的仰韶文化层[2]。这就是中国考古学史上著名的“三叠层”。

后岗的发掘的重要意义不仅是确定了仰韶、龙山和商文化的相对年代关系,更重要的是标志着以前水平层位发掘法的结束和以文化层为单位发掘法的开始。从而奠定了中国科学的考古地层学基础,使中国的田野考古发掘有了突破性进展而走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 梁思永:《后岗发掘小记》,《梁思永考古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59年。

[2] 梁思永:《小屯.龙山与仰韶》,《梁思永考古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59年。

苏秉琦与瓦鬲的研究

1948年,苏秉琦先生研究宝鸡斗鸡台沟东区墓地出土物时,应用了类型学的方法, 对出土的陶鬲进行了仔细的分类整理[1],从而使考古类型学研究进一步完善化。沟东区共有40座墓出土有陶鬲。苏秉琦依据器型、纹饰、制法三个指标详细描述了每一件器物的特征后,主要以足部的特征为据,但也考虑到整个结构、制法的差异,把陶鬲分成三种类型,即袋足类、折足类、矮足类,又把袋足类细分为锥形脚袋足鬲和铲形脚步袋足鬲两种。然后依据陶鬲的共存与平行现象给每一类陶鬲分期。 (接下頁)

值得注意的是,苏秉琦在分析陶鬲的演变时,用A、B、C...表示鬲种的区别,用a、b、c...表示各种陶鬲的演变阶段,前者即现在常用的型的概念,后者则是式的概念,而袋足鬲分成锥状足和铲状足两种,实际上是同型器所分的亚型。不仅如此,苏秉琦还把与陶鬲共存的墓葬形制、陶壶、铜戈的变化情况综合分析,将整个墓葬群分为三大组(期),即瓦鬲墓、屈肢葬墓、洞室墓三大期和十一小期。这样依据共存关系把对器物的分期上升到整个墓地的分期,扩大了类型学研究的范围。这样,从20年代开始出现的类型学研究,30年代初步形成,40年代逐步成熟。

[1] 苏秉琦:《斗鸡台沟东区墓葬》

1-3-2-4,田野考古的发展

考古地层学与考古类型学的理论和实践

文化因素分析与类型学的发展

新技术的引进与考古学方法的变革

断代技术

分析技术

新的信息采集与记录技术

建议阅读论著

1,格林.丹尼尔著、黄其煦译:《考古学一百五十年》,文物出版社, 1987年7月。

2,杨建华:《外国考古学史》,吉林大学出版社,1995年。

3,陈星灿:《中国史前考古学史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

4,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编:《考古学的历史.理论.实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

5,中国历博考古部编:《当代国外考古学的理论与方法》,三秦出版,1991年。

6,严文明:《走向21世纪的考古学》,三秦出版社,1997年。

7,俞伟超:《考古学是什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

8,张忠培:《中国考古学-走近历史真实之道》,科学版1999年。

9,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田野考古工作手册》,文物版1982年。

10, 冯恩学:《田野考古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3年。

第二章 田野考古调查

2-1,田野调查的目的与作用

2-1-1,田野考古调查的目的

2-1-1-1,发现遗存 :因为工作力度的问题,也因为不同遗址保存条件和环境的不同,还有很多遗址没有发现,没有被保护和研究;

2-1-1-2,了解遗存:随着研究的深入,过去的很多认识发生了变化;随着形势的发展,对于遗址的了解也越来越精确。因此,过去的遗址资料经常显得单薄甚或是不正确,这就需要重新认识,需要在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新的方法下做新的记录;

2-1-2,田野考古调查的意义

2-1-2-1,了解一个地区古代人类文化遗存的分布的基本状况(古建筑、古城址、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碑刻等)。为文物部门保护、管理、研究提供依据。

2-1-2-2,了解一种考古学文化或某类文化遗存(如石窟寺、古建筑)的分布范围,为考古学文化的研究提供资料与信息(空间分布、自然环境、与其它相邻文化的关系等)。

2-1-2-3,了解一个遗址的人类文化遗存分布状况(分布范围、中心区、居住区、墓葬区、堆积厚度与层次等)。为正式考古发掘做好准备。

2-1-3,田野考古调查的特点

不仅仅是发掘的准备,或单纯的保护目的,田野考古调查更是一项研究,并且是一项很重要得研究

2-1-3-1,周期短,见效快,可以迅速掌握遗址或者遗址群的基本情况

2-1-3-2,覆盖面大,是考古学宏观研究的重要方法

2-1-3-3,资料的系统性差,准确性不如发掘

2-2,田野考古调查的形式

2-2-1,普查

是对某一地区现存的所有具有历史意义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存的普遍性调查。调查对象包括一切可见的地上和地下的文化遗存。目的在于全面掌握本地区的文化遗存的基本情况,建立档案资料,为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科学研究提供条件。普查多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实施,可分为全国性的、全省性的或县、乡范围的等。也可按自然地理区划如水系(如黄河流域、渭水流域等)、盆地(如关中盆地)、平原(如江汉平原)等进行。后者往往跨省、县、乡,需要多方协调、组织、配合。

2-2-2,复查

是建立在过去调查或普查基础上的有重点、有目的(如为发掘做工准备或了解某种文化的分布等)的再次或多次调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有关遗存的文化内涵、性质、时代、研究价值等。在调查或普中发现了某些遗址,并已初步了解了它的内涵及其学术意义,为了进一步了解其内涵,确定保护或发掘措施,就必须进行再次或多次调查。这种复查一般由相关的专业人员组织进行,调查中不仅包括仔细的地面踏查,有时还要配合考古钻探或小面积试掘。复查的工作越细致,对以后的发掘和保护规划越方便。 2-2-3,学术调查

2-2-3-1,区域调查 :密度调查;环境调查。如李非、李水城的葫芦河流域调查(李非、李水城、水涛:《葫芦河流域的古文化与古环境》,《考古》1993年9期 )。

2-2-3-2,大遗址调查(遗址群调查):遗址关系调查。石家河遗址群调查(石家河遗址调查报告,《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四川科学技术出版,1994年)。

2-2-3-3,专类遗存调查 :石窟寺调查、长城调查、岩画调查、瓷窑址调查等,均属此类。1999-2002年丝绸之路青海段调查等等。

2-3,田野考古调查的步骤

2-3-1,调查的准备工作

2-3-1-1,制定可行的调查计划

9,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田野考古工作手册》,文物版1982年。

10, 冯恩学:《田野考古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3年。

第二章 田野考古调查

2-1,田野调查的目的与作用

2-1-1,田野考古调查的目的

2-1-1-1,发现遗存 :因为工作力度的问题,也因为不同遗址保存条件和环境的不同,还有很多遗址没有发现,没有被保护和研究;

2-1-1-2,了解遗存:随着研究的深入,过去的很多认识发生了变化;随着形势的发展,对于遗址的了解也越来越精确。因此,过去的遗址资料经常显得单薄甚或是不正确,这就需要重新认识,需要在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新的方法下做新的记录;

2-1-2,田野考古调查的意义

2-1-2-1,了解一个地区古代人类文化遗存的分布的基本状况(古建筑、古城址、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碑刻等)。为文物部门保护、管理、研究提供依据。

2-1-2-2,了解一种考古学文化或某类文化遗存(如石窟寺、古建筑)的分布范围,为考古学文化的研究提供资料与信息(空间分布、自然环境、与其它相邻文化的关系等)。

2-1-2-3,了解一个遗址的人类文化遗存分布状况(分布范围、中心区、居住区、墓葬区、堆积厚度与层次等)。为正式考古发掘做好准备。

2-1-3,田野考古调查的特点

不仅仅是发掘的准备,或单纯的保护目的,田野考古调查更是一项研究,并且是一项很重要得研究

2-1-3-1,周期短,见效快,可以迅速掌握遗址或者遗址群的基本情况

2-1-3-2,覆盖面大,是考古学宏观研究的重要方法

2-1-3-3,资料的系统性差,准确性不如发掘

2-2,田野考古调查的形式

2-2-1,普查

是对某一地区现存的所有具有历史意义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存的普遍性调查。调查对象包括一切可见的地上和地下的文化遗存。目的在于全面掌握本地区的文化遗存的基本情况,建立档案资料,为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科学研究提供条件。普查多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实施,可分为全国性的、全省性的或县、乡范围的等。也可按自然地理区划如水系(如黄河流域、渭水流域等)、盆地(如关中盆地)、平原(如江汉平原)等进行。后者往往跨省、县、乡,需要多方协调、组织、配合。

2-2-2,复查

是建立在过去调查或普查基础上的有重点、有目的(如为发掘做工准备或了解某种文化的分布等)的再次或多次调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有关遗存的文化内涵、性质、时代、研究价值等。在调查或普中发现了某些遗址,并已初步了解了它的内涵及其学术意义,为了进一步了解其内涵,确定保护或发掘措施,就必须进行再次或多次调查。这种复查一般由相关的专业人员组织进行,调查中不仅包括仔细的地面踏查,有时还要配合考古钻探或小面积试掘。复查的工作越细致,对以后的发掘和保护规划越方便。 2-2-3,学术调查

2-2-3-1,区域调查 :密度调查;环境调查。如李非、李水城的葫芦河流域调查(李非、李水城、水涛:《葫芦河流域的古文化与古环境》,《考古》1993年9期 )。

2-2-3-2,大遗址调查(遗址群调查):遗址关系调查。石家河遗址群调查(石家河遗址调查报告,《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四川科学技术出版,1994年)。

2-2-3-3,专类遗存调查 :石窟寺调查、长城调查、岩画调查、瓷窑址调查等,均属此类。1999-2002年丝绸之路青海段调查等等。

2-3,田野考古调查的步骤

2-3-1,调查的准备工作

2-3-1-1,制定可行的调查计划

2-3-1-1-1,确定调查对象:目的、区域等因素决定的调查范围的研讨

2-3-1-1-2,设计调查方法: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才能最大限度的成功

2-3-1-1-3,安排调查时间:遗迹暴露、人员方便、工作开展等各方面考虑。要考虑人的适应能力,可以划分阶段进行。

2-3-1-1-4,组建调查队伍:在实施考古调查前,应根据调查的形式,组建一个相应的考古调查队。调查队伍应由富有调查经验、精通业务的专家领队或指导。组队时应根据需要,配备摄影、测绘、记录、钻探、后勤等方面的人员,并尽可能吸收熟悉本地文物情况和风俗的地方文物管理方面的业务干部参加。随着新技术方法的介入,以后的调查队伍应该是一个综合科学考察队伍,尽可能吸取更多的自然科学方面人才。一个队伍应该因事设人,而不是因人设事。应该在完成计划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

2-3-1-2,相关资料的准备

2-3-1-2-1,文献资料

包括历代官修的正史、野史和地方志、游记、笔记小说等。正史中的地理志和一些游记中,常记述有当时可见的古迹,名人传记中可能记载有其出生地和埋葬地,野史、笔记小说中则可能有一些关于地方的事件、风俗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记述往往可为考古调查提供重要的线索。如北魏郦道的《水经注》,不仅记载的名山大川,而记述了许多当时可见的古迹及其方位。考古学家据此找到了许多古遗址和古墓葬。

2-3-1-2-2,以往的考古资料

历年来已发表的考古调查、发掘报告、简报和研究论著,可使调查者能大体了解本地区古文化分布的基本状况,为进一步调查或复查提供线索。此外,还应注意地方文物部门收集的各种资料,特别是实物资料。了解这些遗物出土的地点,往往可据此找到一些重要的遗址。

2-3-1-2-3,地图资料

地名在词汇中是比较稳固的,可沿用很长时间而不发生变化。在历史上,有些民族从原来的居住地迁往另外的地方,而这个地方的地名却被后来的民族所沿用,并长期保存下来。所以调查前考证本地区一些地名的来源或查找有关研究资料,往往能帮助我们推测古代民族的分布、迁徙情况,或据此发现深埋于地下的古代遗迹、遗物。如在河南登封告城镇附近有一高岗台地,叫“王城岗”,经考古发掘确实发现一座龙山时代的古城址。又如今陕西宝鸡虢镇一带, 曾经是西周时期的一个小国 —— 西虢的所在地,时隔数千年,地名仍保留下来。此外,诸如“夏墟”、“殷墟”、“商丘”之类的地名,则应和历史上夏、商人的活动有密切的关 系。其它诸如“将军冢”、“公主坟”之类的地名, 则往往是古代墓葬的所在地。近年的重大发现周公庙,北面就叫陵坡,正是现在周公陵园的发现地。

地图是野外调查时必不可少的资料。选择地图时,尽可能选择以县(区)、乡(镇)为单位的有等高线的大比例(最好为1:10000)地图(很多地图可以在县水利局购买到,因为凡是做过水利建设的,都有很详细的地形测绘)。预先查阅地图,可大体了解调查区域的地形地貌,并根据不同时期人类文化遗存的分布规律,制定调查路线和具体的范围,安排食宿地点等。

2-3-1-3,调查器材与设备

2-3-1-3-1,探查设备:手铲、钻铲、毛刷、铁锨、镐头、望远镜等

2-3-1-3-2,取样设备:箱匣、标本袋、标本盒、标签等

2-3-1-3-3,影像记录设备:照相机、三角架、胶卷、摄像机 等

2-3-1-3-4,测量绘图记录设备:小尺、绘图板、绘图纸、三角尺、直尺等、全站仪、全球卫星定位仪平板及测绘仪器、罗盘、垂球、皮尺、钢尺等

2-3-1-3-5,文字记录器材:各种记录表格、标签、日记本、地图、各种文具、资料袋等

2-3-1-3-6,生活用具:水壶、手电筒、蜡烛、雨具、常用药品等

2-3-2,田野调查的实施

2-3-2-1,寻找、发现遗址

2-3-2-1-1,利用资料:以往的调查发掘;相关的文献资料记载;

2-3-2-1-2,实地寻找:地方宿老询问后重点勘查;拉网式密集调查;

2-3-2-1-3,新技术运用:遥感与航空;物理探察;化学探察;

2-3-2-2,勘查遗址及其环境

2-3-2-2-1,确定遗址位置

a,发现古文化遗存时,确定遗存所处的地理位置,如所在的土丘或河流阶地、梁峁、台塬的地名、海拔高度等,必要时需测绘遗

址平面图或位置图,确定标志物或建立永久性标志,并将遗址位置标在地图上。有条件的话可使用全球卫星定位仪确定位置。 2-3-2-2-1,确定遗址位置

b,确定行政区划所属:确定遗址所属的县、乡、村及土地使用者名。如××县××乡××村东××米××人耕地(或林地)。将确认的情况记录在有关表格和调查记录上。

c,记录遗存位置:对遗存的位置、地形等进行照相、录像和文字记录。永久性的参照物是必要的,树木以及房屋的参考性不强。

2-3-2-2-2,查清遗址的范围、面积、形状、保存状况等

a,通过踏查,确定遗迹、遗物的分布范围:

1>遗址遗物暴露的范围(重要遗迹照相,记录)。 2>遗物(陶片、砖瓦、石器等)散布范围(照相、记录)

1>步量:如是一般性遗址,可用步量的方法,大体计算出遗址的面积,并绘出草图。

2>尺量:如要较为准确地知道遗址的面积,也可用测绳子或皮尺丈量,并绘出草图。

3>测绘:如属重要遗址,则需用小平板仪等测绘工具,准确在测绘遗址的平面图及地形图等,以备以后保护及发掘规划之用。 2-3-2-2-3,了解文化堆积的情况和性质

a,观察:根据冲沟断崖及村民取土处等地点暴露出的地层及遗迹、遗物,了解遗址文化层的堆积情况,了解堆积的层次、土质土色、厚度和包含物等;了解暴露出的遗迹的形制、结构、材料、性质等。采集遗物标本,绘制地层和遗迹草图或正式图。

b,钻探:根据需要布孔钻探,了解遗迹(墓葬房址、墙基等)的分布情况和形制等;了解地层堆积的深度、厚度、层数、土质土色等。主记录钻探结果,绘制钻探平面布孔图、柱状剖面图。采集遗物标本,填写钻探记录表等。

c,试掘:根据需要,选定适当部位,伯探沟法(或探方)试掘,以详细了解文化层的堆积情况及各层次的性质等。分层收集出土物,绘制地层剖面图和遗迹平剖面图,记录发掘情况。

2-3-2-2-4,环境考察

包括地形环境和资源环境两个部分的内容;

2-3-2-3,收集标本与采取样品

2-3-2-3-1,采集遗物

采选遗物标本可在踏查、钻探、试掘中同步进行。

a,采集标本尽可能全面:

2-3-2-3-2,采取样品

尽可能多的采集分析样品,也要严格按照采样规定的程序采集,保证采集样品的科学性。

2-3-2-4,遗址记录

2-3-2-4-1,遗址价值判断 :

据各种方法(踏查、钻探、试掘)收集的资料,对遗址的时代、文化性质进行综合判断,必要时可反复核查,再加以确定。

2-3-2-4-2,记录调查结果:

前面所说的调查内容完整记录下来,包括文字记录、绘图记录、影像记录等等

2-3-3,田野调查报告

如果是普查,则要建立完整的调查资料库,各种文字资料以及其他的资料都要妥善管理,使之成为文物保护与管理的基本依据;1>各种质地的标本(铜、铁、陶、石等); 2>各种器形或花纹的标本,特别注意采选可看出器形的器物口沿、底部和有花纹的残片等。 3>供分析鉴定的土样(孢粉分析等)、动植物遗存和测年的标本(含炭物、烧土等)。 将采集的标本按地层单位或遗迹单位编号、装袋,并填写标签放入袋内。 调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要妥善保管标本,避免不同遗址、不同单位的标本混合。如采集标本很多,调查地点转移时,可存b,丈量范围,确定遗址的面积(M2):丈量可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b,严格按单位分装标本: c,妥善保管和存放: 放于当地文物保管部门。

如果是学术目的的调查,就要写出调查报告,以供学术了解调查工作的成果与收获。调查报告的体例,与正式发掘报告相似,后面还要仔细讲解 。

2-4,田野调查技术方法

2-4-1,寻找遗址

2-4-1-1,遗址的基本类别

2-4-1-1-1,洞穴遗址

2-4-1-1-2,平地遗址

2-4-1-1-3,贝丘遗址

2-4-1-1-4,沙岗遗址

2-4-1-2,遗址的分布

分布的制约条件有很多,主要有: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环境特点、交通特点等等,需要综合分析;不同功能的遗迹类型也是各有特点,需要分别对待,不要受传统观念束缚。

2-4-1-3,几种主要的寻找手段

2-4-1-3-1,地面调查

a,地方宿老询问后重点地面踏查;

b,拉网式密集调查等等。

2-4-1-3-2,航空与遥感调查

a,空中摄影勘测

利用卫星、飞机等航空器从空中向地面观察和摄影。由空中鸟瞰,视野广阔,比较容易发现地面上难以观察到的现象,如土壤、地形的细微差别,阳光斜射产生的地物阴影,不同季节植物生长状态的对比及土壤湿度等因素在调查址区域内形成的不同标志。分析对比各种现象的差别,就可能找到地面或地下遗迹。 这一方法对大型遗址或沙漠地区的考古调查,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b,遥感勘测

是空中摄影勘查技术的扩展。人眼观察物体是由于来自物体可见光刺激而产生的视觉。而遥感设备取自目标的信息,除了靠物体辐射或反射的可见光外, 还靠微波、红外线、紫外线、X射线等在遥感设备中产生的反应。不同物体具有不同的波谱特征,如霜雪对可见光是全反射的,看起来是白色的;对红外线则是全吸收,在红外遥感器中就成为黑色的了。调查时,使用能接受多个波段地面目标信息的多光谱遥感设备,就能同时获得被勘查地区的、突出显示不同目标的多幅图像或信息。分析这些图像或信息,就可了解到地面遗迹的分布情况。

2-4-2,遗址的勘查技术

2-4-2-1,遗址勘查的主要方法

2-4-2-1-1,踏查法

踏查法:即实地步行调查。通过观察、辨别、测绘、照相等方式、方法来了解、记录遗址的情况。

A,确定遗址的地理位置、行政隶属和所处环境。 B,确定遗存的分布范围、面积,绘制图表。 C,采选遗物标本,分类记录。 D,依断面观察文化层的堆积情况。 E,初步判定遗址的文化性质、年代、保存状况。

要求:

A.遗址的范围及周边均需跑到。

B.尽可能多地采收各类遗物标本。

C.尽可能详细地作好各种方案、图表、影像记

[附] 考古调查举例——城址调查:

城址一般面积较大,要全面揭露较为困难,故地表调查就显得十分重要,常成为此类遗迹获得研究资料的主要方法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A,城址所处的地理位置及财边的环境。特别应注意地形、水源、交通等条件,以总结当时人们选址的原则。

B,城址的方向、平面形状、面积等。如城垣残留于地面部分较少,则辅以钻探,并测绘平面图。

C,城墙及防御设施的结构特点。城墙的长、宽、高,建造方法(夯层数、厚度、土质土色等)、马面、垛口、护城濠沟等。必要时可用探沟法解剖城墙基槽。

D,城门的位置及城内的布局。城门的位置、数量,城内的道路、主要建筑遗迹等(可借助探沟法了解)。

E,城周边相关遗迹的调查。建筑基址、水利设施、墓群、道路等。

F,依据遗迹遗物判定城址的年代(修筑与废弃年代)、性质等)。

G,写出详细的调查记录或报告,并附各种图表及摄影照相记录。

2-4-2-1-2,钻探法

在地面遗迹露头不多或不足以了解有关地下埋藏状况时,配合以钻探了解之。

A,钻探工具与用具

1>探铲:适用于各种土质的探铲。

2>专用钻探机械。

3>遗址地形图或平面图:各种记录表格和文具;测量用的皮尺、测绳、钢尺和罗盘等。

B,布孔法

依据需要(大面积或局部)进行布孔。布孔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梅花点式布孔法:一般每平方米5孔,适用于大面积地下遗存的了解(遗址、墓地的范围和位置等)。

2>井字形布孔法:相当于打两条十交叉探沟。主要用于了解遗址的纵横堆积情况。

3>十字形布孔法:用于了解遗址的堆积情况或某一具体遗迹的形制等。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钻孔的密度,并辅以卡边法等,确定遗迹的形制或范围。

C,绘制平面布孔图:

1>绘制平面布孔图并编号(排号、孔号等)。

2>将布孔情况详细标在遗址平面图上。

D,钻探

1>识土样:常见的土有灰土(文化层堆积)、五花土(墓葬填土)、路土、夯土、居住面土等。

2>灰土:人类居住和生活过的地方,土中一般依较多的有机物腐殖质和生活垃圾等,常使土色呈黑灰、褐灰等不同的颜色,习称“灰土”。灰土的质地一般较松软,多包含有木炭、烧土块、残骨块、陶片等,构成考古学的文化层堆积。

3>五花土:人们在挖墓穴时,必然把不同颜色不同层次的熟土和生土翻到地面上,下葬后,又会把这些土回填写到墓穴内。这种经混合后呈不同颜色的土就叫“五花土”。这种土中混合的生土块体较大,包含物较少,有时经夯打。

4>路土:古代的道路,因长期踩踏和碾压而形成的土叫“路土”。这种土一般质地较硬,结构为若干小薄层叠压。

5>夯土:墙和房屋基础等建筑遗迹,特点是土色一致、土质坚硬、结构紧密、多层叠压,可见夯窝或夯面。建筑夯土由于多用人们有意识地选择的纯净生土,故包含物极少。

6> 居住面:古代房屋内居住、生活的地面,可分为三种:泥土居住面;红烧土居住面;白灰居住面。

E,作好钻探记录

1>填写钻探记录表(原始记录,要求在现场完成)。2>绘制钻探成果图:遗迹平图(地面标桩或划白线,并标在平面图上)、地层柱状剖面图(图五)。

2>写出钻探记录:1)钻探的时间、地点、工作人员等。2)钻探区的划分及布孔法等。3)主要收获:遗迹、地层情况等。4)初步认识:遗址的性质、年代、特征等。

[附] 钻探调查举例——墓葬调查及钻探:

有封土墓地调查

A.墓区范围:墓区平面形状,有无陵园墙垣,墙垣长、宽、高,建筑方法;门及道路的情况等。绘制墓区墓葬平面分布图。

B.地面墓葬封土分布情况,封土的构筑方法(堆土、夯筑、砖包彻等),形制,丈量长、 宽、高(或直径)。

C.地面建筑及碑刻、石像生、神道柱等:文字记录,拓印抄录碑文,照相等。

D.墓区周边的情况:同遗址或城址的关系等。

E.依据遗迹遗物判定墓葬的年代。

F.写出详细的调查记录或报告,并附各种图表及摄影照相记录。

无封土墓调查:

A.在需要钻探调查的地方布梅花孔进行普探,孔距可稍大(5米以内)。

B.当某孔探出有五花土后,即以此孔为中心,加密孔距(1米或0.5米),布十字形探孔,寻找出地下墓穴的大致范围。

C.在墓坑边缘和转角处布三角式探孔“卡边”,以较为精确了解墓葬的形制。

D.绘制钻探成果图:墓葬平面分布图。

E.撰写钻探记录或钻探报告。

2-4-2-1-3,试掘法

对一些重要遗址,为了进一步了解其内涵,可在适当部位进行小面积试掘,目的是为了解遗址地层堆积或遗迹关系,。试掘一般采用探沟法,有时也可用探方法。

1>试掘应在踏查或钻探的基础上进行。

2>在需要了解的部位划布探沟。

3>正常情况下探沟应采用正方向(即正南北或东西方向),有时可根据地形或需要布方。如为了解城墙或围沟转角处的情况而必需在该处布设的探沟,就不一定要采用正方向。

4>常用布沟法有“一”字形、“十”字形、曲尺形等。

5>探沟面积一般为10×2或5×2平方米为宜。过深的探沟为安全起见,根据需要可适当加长、加宽。如果长度超过 10 米,则应每隔5 或 10 米左右设一宽1米的隔梁,以便把握地层的变化。

6>探沟编号与发掘与探方法相同。

2-4-2-1-4,物探与化探-物探

地下埋藏的遗存与天然土石存在着电阻、磁性、弹性、放射性等差别,因此,用高灵敏度的物理仪器检测一定地点是否有物理性质的反常现象,就可以判断地下是否埋有遗存。物探的速度快,劳动强度低,不损伤遗存,在岩层、水中、沙层、冰上均能工作。

但是物探属于间接测定遗存的方法,由于自然条件的干扰,有时会出现偏差。它必须和其它田野考古方法配合使用,才能取得好的

效果。

2-4-2-1-4,物探与化探-化探

化学勘探是通过检测土壤中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化学成份含量来勘探地下遗存的。化学勘探方法没有物探方法应用广。国外使用较多的是磷酸盐分析法。磷酸钙是骨头的主要成份,人类居住地会遗弃大量动物骨骼,朽烂后土壤中磷酸钙含量增高。判断耕地往往是把对土壤中的磷、钾、氮成份含量的化学分析和土壤中人工栽培作物品种的孢子花粉分析结合进行的。

2-4-2-2,遗物收集

收集方法很多种,无论哪种方式,都要仔细包装,认真填写标签,记录采集遗址、日期、和采集区的或者采集单位的编号,而这种编号又要和图纸记录的编号一致,不要发生混乱,否则就会前功尽弃的。过去的遗物采集往往是调查者的随意行为,而调查者对于遗物的认识往往并不全面,若是采集时候带着个人喜好的话,那么对于遗址的认识就会出现错误。

2-4-2-2-1,全面收集

是把遇到的全部遗物都收集起来,这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也是了解一个遗址的行之有效的方式。当然这个全部收集也要有一个范围,是地面上的还是剖面上的?甚或是在某一处地点用手铲挖出来的?

2-4-2-2-2,剖面采集

根据剖面的不同层次采集遗物,这是一种了解堆积时代的比较有效的方法。(除了遗物以外,更常见的是分析样品采集,例如孢子花粉、植物硅酸体等等一切都是需要按层次采样的)。

2-4-2-2-3,抽样采集

统计学的抽样方法,又有机械(等距)抽样法和随机抽样法两种。将遗址划分成面积相等的网格,给予统一编号,然后从中抽样,前者是等间隔的选择采集区,后者是按照随机数表抽样设定。这两种抽样方法适用于整个遗址比较平坦并且各部位的地表采集条件差别不大的场合。

2-4-2-2-4,诊断式采集

如果是起伏较大的遗址,意味着遗址的功能区划和地形的关系比较紧密,并且可能暴露的更充分一些,则可以考虑在不同的地形上设置采集区的方式。

2-4-2-3,调查记录

田野调查需要有详细的记录。记录有文字、照相、绘图三种。不同形式的记录有不同的特点和作用,不可偏废。记录要详细,避免回来后找不到相关问题的数据。记录要装袋归档。

2-4-2-3-1,文字记录

a,调查工作经过(调查日期、路线、人员等等);

b,遗址位置(相对方位、经纬度)、地理环境、生态环境、面积、微地貌特征等;

c,文化堆积情况,包括堆积范围、厚度、文化层划分、各层次土质土色以及包含物情况、各层次出土遗物、遗迹情况; d,可见遗迹的类别、形态、尺寸、在遗址中的位置、编号等;

e,遗物,采集方法、采集过程、采集位置、采集区编号、遗物在遗址上的分布情况,遗物破碎程度、类别、数量、主要特征等; f,有关该遗址的历史记载、民间传说、近年来有无较大的工程等等。

为了工作方便,可以自行设计一些表格

2-4-2-3-2,绘图记录

a,遗址方位图,可以标注在现成的地图上;

b,地理环境图,可以用1/50000或者更大的地图;

c,遗址平面图,1/1000或者1/5000比较合适;

d,地层堆积剖面图、钻探柱状地层复原图,前者1/20、1/50,后者根据深度也有大致相似的比例;

e,暴露出的遗迹平、剖面图,也是1/20、1/20为宜;

f,典型遗物图,一般要原大或者1/4,以往的器物草图往往偏小,主要是考虑了发表时候的大小和清晰度问题,而无形中丢掉了很多能够表现出来的特征,因此现在强调大比例表现细部表现工艺,并且现今的报告发表图片也比以前大了很多。

2-4-2-3-3,影像记录

多方位多形式拍摄,我们现在的经验认为至少有:彩负、彩正、数码照片、数码摄像。

建议阅读论著

1 ,夏鼐:《田野考古方法》,科科院考古所编《考古学基础》,1956年。

2 , 石兴邦:《田野考古方法》,《考古工作手册》,文物出版社,1982年。

3 ,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考古工作手册》,文物出版社,1982年。

4 , 于海广等:《田野考古学》,山东大学出版社,1995年。

5 ,冯恩学:《田野考古学》第二版,吉林大学出版社,2003年。

6 ,栾丰实、方辉、靳桂芸:《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文物版2002年。

7 ,严文明:《山东长岛调查报告》,《史前研究》创刊号。

8 ,赵辉、张弛:《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西南民族考古》

9 ,方辉:《对区域系统考古调查方法的认识与思考》,《考古》2002年5期。

10.李非、李水城、水涛:《葫芦河流域的古文化与古环境》,《考古》93年9期。

11.吉林大学边疆考古中心等:《赤峰地区遗址调查报告》,科学版2003年。

12.中国历史博物馆等:《内蒙古赤峰地区的航空遥感考古报告》,科学出版社。

13.小江庆雄:《水下考古学入门》,文物出版社1996年8月。

第三章 考古发掘

3-1,考古发掘的目的与形式

3-1-1,田野考古发掘的目的

田野考古发掘是考古研究的基础,其目的是科学地获得研究资料。因为调查得来的资料毕竟有很多局限性,要想深入认识历史,就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搜寻系统资料。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考古发掘是一种破坏性的获取资料的方法,已发掘的遗迹及埋藏状况,不可能完全恢复原状。故要求发掘者尽可能科学地、完备地获得系统的研究资料,尽可能避免失误,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因此,在发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田野考古发掘规程》操作,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

3-1-2,田野考古发掘的形式

3-1-2-1,被动性发掘

3-1-2-1-1,抢救性发掘:对处于被破坏状态遗存的考古发掘。如因偶然情况(村民取土等)或基建施工中突然发现遗迹,因破坏性灾害(地震、水灾等)暴露出古代遗存,由于种种原因已暴露出的墓葬,处于被破坏的遗址和墓葬(如被盗墓葬)等。为避免遭受更大的破坏,由有关文物主管部门或研究单位组织力量进行考古发掘。如陕西扶风法门寺的考古发掘。

3-1-2-1-2,配合基本建设发掘:在经批准的工区范围内,先行进行考古调查和发掘。如水库、道路、工厂修建前,对占用地、取土地及周边可能遭受破坏的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和发掘。如洛阳中州路西工段的发掘,黄河小浪底和长江三峡淹没区的考古调查和发掘。

3-1-2-2,主动性发掘:

3-2,考古发掘的准备工作

3-2-1,考古发掘的前期准备

3-2-1-1,学术准备:

3-2-1-1-1,选择遗址: 主动发掘要很慎重选择,多方了解情况。

3-2-1-2-2,制定发掘计划: 根据目的、条件等仔细商讨。

3-2-1-2,队伍组织和物资准备

3-2-1-2-1,发掘队伍的组建: 原则参照调查队伍建设。

3-2-1-2-2,发掘器材的准备: 参照调查设备(附表:田野考古培训班设备清单)

3-2-2,发掘规划

一次发掘的面积是有限的,一个遗址的发掘往往需要很多年,因此需要合理安排,先做哪些后做哪些要有一个计划,根据课题的要求制定出一个进程控制表来。

3-2-2-1,遗址的测绘

当一个遗址调查之后决定发掘,首先要测绘出较为准确的遗址平面图,作为遗址发掘规划布方的主要依据。

3-2-2-1-1,确定遗址的遗址代号和测量总基点

为解决某些学术问题而选择遗址进行的考古发掘。西安半坡遗址的发掘、临潼姜寨遗址的发掘、扶风县案遗址的发掘、西安汉长安城的发掘、凤翔秦公一号大墓的发掘,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的发掘等。

为了便于记录,每个确定发掘的遗址,一般均确定一个汉语拼音缩写代号。其基本原则是县(区)名+遗址名,各取第一字拼音字母大写。如扶风县案板遗址代号:FA。测量遗址前,首先要确定遗址测量的总基点(即原点),作为规划布方及以后发掘中确定每个探方、每个遗迹的位置基准。基点位置的选择可根据遗址的具体地形而定。地势平坦的大型遗址,可考虑放在中心或靠近中心并便于长久保存的部位,以便观察和测量;小型遗址可放在边缘或便于观测全区的地势较高处。中心点的叫全坐标系统,在西南角设置的叫单象限系统,其实都是后面布方时候才体现出来的。基点确定后,可立木桩、水泥桩等为标志。

3-2-2-1-2,遗址测绘

遗址测量应包括遗址范围及其周边的主要地形地貌。测量前,先将总基点移到图纸上,然后根据面积的大小,确定比例,如1:1000、1:500、1:200等。测绘的内容包括位于遗址范围内的村落、道路、沟渠、阶地、河流等。最好标明主要地形的等高线。原始的测绘图要永久保存。

3-2-2-2,规划发掘区

遗址的发掘规划,是考古发掘首先面临的问题。发掘前的规划和统一布方,对大型遗址的发掘是十分必要的先行工作。

3-2-2-2-1,以自然村庄、河沟、道路等为基准分区法: 如村东区、村东区、沟南区、路北区等。如殷墟遗址的面积达30平方公里,过去的发掘就仅小屯村一带就分为小屯南地、小屯西地、小屯北地、小屯东地、小屯西北地、小屯西北地等发掘区。此外还有苗圃北地、孝民屯西区、大司空村东南、刘家庄北等发掘区等。这种分区法只求大概而不求准确,无须精确测量即可完成,但区与区之间的界线不甚明确,总平面图拼接不准确。

3-2-2-2-2,以发掘地点和顺序分区法: 即每次发掘地点即为一个发掘区,以发掘的先后顺序编第Ⅰ区、第Ⅱ区、第Ⅲ区„„等。如武功浒西庄遗址的发掘就分为Ⅰ、Ⅱ、Ⅲ区。旧石器时代的考古发掘还常把若干发掘地点依次编为第1、2、3地点者。如北京周口店龙骨山就有第1地点(北京猿人遗址)、第4地点(新洞人遗址)、第15地点等。有些还在地点号前加上地点代号,如陕西大荔人化石地点一带发现的19处旧石器地点,被编为DJ1(DJ为“大荔解放村” 拼音第一个字母,数字为地点编号)、DH2(大荔后河村)等。这种分区与发掘法,缺乏统一规划,随意性较大。对长期连续发掘和资料的记录和整理等均不利。

3-2-2-2-3,十字座标分区法:即在测绘遗址地形地貌平面图的基础上,选择一个便于观察和测量的点做为遗址测量的总基点,由此基点引出正方向相交的十字基线,将遗址分为四个发掘区,依顺时针方向依次编为Ⅰ、Ⅱ、Ⅲ、Ⅳ区。如过去湖北黄陂盘龙城遗址的发掘和近年来西北大学文博学院考古专业在重庆万州区中坝子遗址的连续发掘,均采用这种分区法。这种分区法便于发掘时的统一布方和确定每个探方的固定位置,可避免因发掘人员的变动、测量误差而造成的前后衔接和资料记录等方面的混乱等。

3-2-2-2-4,方格网分区法: 即遗址测量的基础上,统一划分为若干个正方向的500×500米大方格,每一大方格即为一个发掘区。可用座标法编区号,如A1区、B4区、C3区;也可用序号法编号,如1、2、3„„等。如山东曲阜鲁国故城的调查发掘规划时,就把该城的大部分范围划分为37个500×500米大方格,每个大方格就是一个钻探和发掘区,分别用1~37的数字编号。这种分区法适合于地势开阔的特大型遗址的调查和发掘。

3-2-2-3,布方和编号

所谓探方,就是发掘时候统一尺度的控制单位。每一个探方就是一个发掘、测绘、记录的作业单位,日后的发掘整理甚至编写报告首先是以这个基本单位来进行的。布方,也叫划方,指按一定的要求布置或划分发掘区域的探方或探沟。所谓规划布方,即在图纸上依确定的探方规格,一次性完成各规划区的探方划布并给予永久性编号。

3-2-2-3-1,布方

a,确定探方的规格: 探方的大小与古文化遗址的性质、文化堆积层的厚度有关,常用的探方面积为 5×5平方米, 即平面为边长 5 米的正方形。一般要求同一发掘区内探方的大小应当一致,不能有大有小。按照一定的标准布方后还可以在发掘时候灵活掌握,可以分解也可以合并。探方系统一是为了控制发掘质量,二是便于记录。

b,探方的划布: 先应由测量总基准点(O点),引出二条相互垂直的正方向控制基准线:一条为正南北向(Y线),一条为正东西向(X线),两条线相互垂直并交于基点。然后,由Y线引出数条等距离(与探方边长相等)且与X线平行的直线;由X线引出数条等距离且与Y线平行的直线。这样就在发掘区域内布置出规整划一的方格网。每一个方格就是一个独立的发掘探方。为了发掘中观察探方四壁剖面的变化,并方便运土,还要在相邻探方之间预留隔梁。关键柱;测量基点X×Y-H。

3-2-2-3-2,探方编号

a, 整体编号法: 这种编号方案,适宜于面积较小的遗址发掘。在测绘出遗址平面图后,选择基准点,标在图纸上,然后在图纸上对整个遗址布方,并从最靠近基准点的探方起,依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的规则编号,如T1、T2、T3、T4等。每次发掘都依据基准点测出发掘点预设探方的位置,并使用原编号。其优点在于整个遗址探方编号有序而不乱。

b,预留编号法: 这种编号方案,适用于先对遗址局部布方并发掘,预留出中途扩方时的面积和编号,以达到发掘结束时,整个编号系统有序而不乱的目的。编号时从南到北的第一排探方为T1(T01)、T2、T3.....;第二排为T21、T22、T23.....;第三排为T31、T32、T33.....。其优点是,当发掘中途需向北或向东扩展发掘区时,仍可使用原来的编号系统。

c,座标编号法 : 这种编号方案的适用情况与预留编号法相同。不同之处是使用纵横座标来确定每一探方的位置与编号。一般用4位数字确定一个探方的位置,前两位数字表示横座标,后两位数字表示纵座标,如T0101、T0204、T0306.....等。如此,则一个发掘区可划布99×99=9801个探方。这样不论何时、何人主持发掘,均可使用同一编号系统,便于原始记录的统一和查找,不致引起混乱。

d,象限编号法: 类似于坐标编号,但是规划时候把遗址分作四个象限区,具体操作时候一种是按照第一至第四象限分别做Ⅰ、Ⅱ、Ⅲ、Ⅳ四区,另一种方法是用方向代号,例如中心基点之外的探方可以是S02E28、S11W03、N05E06等等,此编号更能一目了然知道在遗址中的位置。

3-3,考古发掘中的地层学应用

3-3-1, 考古地层学基本原理

3-3-1-1,什么是考古地层学

地层是地质学中的一个最基本的概念,是指有一定时间和空间涵义的一切成层岩石的总称。考古地层学,是借用地质地层学对地层的研究原理,在田野考古发掘中,科学地取得研究资料的方法,也是考古学研究中最基础的方法之一。考古地层学研究的首要问题, 就是要尽可能准确地将这些性质、时间不同的文化堆积层次区别开来, 确定它们的相对年代——即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然后才是时间段上的空间关系。

3-3-1-2,文化层形成原理

文化层的形成,就其最基本的原因来说,是由于人类的各种活动的结果。文化层形成的顺序是老者在下新者在上,即同一地点不同时期的文化堆积是自下而上依次堆积而形成的。人类的文化堆积,必然包含有人类活动而遗留的各种文化遗迹、遗物,由于各个时期堆积形成的原因不尽相同,反映在土质、土色与包含物等方面均有所区别。考古地层学就是依据这一基本原理来区分各个时期文化堆积的层次,判定古文化遗址中各个时期堆积层次的先后顺序,进而确定各层次遗迹、遗物的地层关系。

3-3-1-2-1,文化层形成的顺序

在正常情况下,地层形成的顺序是老的在下、新的在上,这叫地层层序律。在正常情况下,居住于同一地点的历代居民活动的遗存堆积,也是按时间的早晚,自下而上依次堆积而成的。即年代早的在下,年代晚的在上。下部地层中包含的遗迹、遗物的年代也应早于上部地层中的遗迹、遗物。仔细探究起来,也还有一些值得深思之处,例如人类的活动层是向上堆积还是向下扰动?甚至是双向发展;文化层是渐成还是速成?即一次形成论和多次渐成论;文化层的形成是人为的还是自然的原因?逐次叠压起来的这些土是哪里来的?人的搬运和风、水的搬运各占多大比例?

3-3-1-2-2,原生层和次生层

在自然界界中,由各种物理、化学的作用和自然力的影响而最初形成的地层叫原生层。原生层形成之后,又由于风、水等自然力的搬运作用而形成的地层叫次生层。人类的文化堆积也有同样的现象。凡由于人类活动而遗留下的未经后代扰动的地层属原生文化堆积,原生堆积的顺序是老的在下,新的在上。原生堆积形成之后,主要由于自然力搬运的作用而再次形成的堆积就是次生堆积。次生堆积常会出现同原生堆积层序上下颠倒的倒装现象,又叫倒装层。在人们生存期间因为突然的灾变事件留下的自然堆积,或者在人群在某地生活的间断阶段里面留下的自然堆积,前者如洪水沉积,后者如风成堆积等,这些层次叫间歇层。

3-3-1-2-3,界面及堆积厚度

文化层是指有一定时间和空间涵义的人类活动堆积的总称。时间涵义是指文化层形成的时间(厚度及顶、底界面);空间涵义则指文化层分布的范围。由于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原因,界面总是坑洼不平的。判定地层的相对年代,并非看其距现今地表的深度,而是依据层位的叠压关系。文化层的厚度是指顶、底界面间的距离(最厚处和最薄处)。从遗址的整体来看,文化层的早晚依次叠压是绝对的;但就局部而言,则常常呈现出跳跃式的地层叠压关系。如②→(│③→)│④这样一个绝对叠压顺序(“→│”表示叠压)。

3-3-1-3,遗址的形成过程

3-3-1-3-1,遗迹的建造、使用、废弃过程: 每一个遗迹都应该是一个功能单位。作为一个功能单位,遗迹总会有一个建造、使用、废弃的过程。理论上每个环节都应该留下堆积来,但是能保留下来的毕竟不会是完整的除非是最后一个阶段;同时一个环节上也有可能留下不同的堆积,我们把每一个堆积单位都可能理解为一个时间单位。这样一个遗迹在每一个过程中所形成的现象就被分解为若干个地层单位了。我们把这些分解开来的最小单位称之为基本地层单位。过去习惯上都说一个遗迹就是一个地层单位,或者说是一个时间单位,其实都不准确,应该说一个遗迹包括了若干个地层单位,而一个地层单位,则代表了一次人们的或者自然的行为过程,所以也是一个时间单位。

3-3-1-3-2,活动面与遗址的形成过程: 人们从事活动就要有一个立足层面,这就是活动面。面上可能同时有若干人们在生活,也就留下若干的遗迹。若干时间里由活动面勾连起来的若干遗迹就形成了遗址。面可以单独理解为一个地层单位,同时也是一个时间单位。面可以有厚度形体也有可能是透明的。面会在不断变化,面联系起来的遗迹也会除旧布新,这样的时间过程就使得遗址具备了时间厚度。因为地面不一定是平整的,所以在地面上的堆积也就不一定是水平的。

3-3-2,地层学的层位与层位关系

层位 (探方地层编号) 与层位关系 ( 层位关系表述 ) 是地层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地层学的实际问题就是划分层位、确定层位关系。因此,现在又称地层学为层位学。层位是指堆积单位在堆积先后次序中的特定位置。在特定的情况下,层位又被用作堆

积单位的代名词。层位关系是指堆积单位与堆积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从地层学原理上来看,地层关系主要是年代关系,具体体现为先后关系和共时关系。

3-3-2-1,先后关系

是指地层单位在时间上有先有后,并且这种关系是可以明确判断的。先后关系的地层单位表现为叠压关系和打破关系。 3-3-2-1-1,叠压关系

是指两层或两层以上的堆积自上而下依次叠压而形成的地层关系,在这一地层关系中,叠压者及其包含物要晚于被叠压者。即下层形成的时间要早于上层,下层中包含的文化遗物也要早于上层者。如甲器物出在下层, 乙器物出在上层,那么依据这一地层关系所确定的甲、乙器物的相对年代关系应是甲早于乙。

3-3-2-1-2,打破关系

指的是晚期人类活动的遗迹打破早期的地层或遗迹而形成的地层关系。在这一地层关系中,作为打破者的遗迹的年代要晚于被打破者遗迹或地层,打破者之中包含的遗物的年代也应晚于被打破者。

3-3-2-2,共时关系

a,遗迹的共时性: 是指遗迹之间在时间上是同时存在的,并且这种关系通过分析后能够明确认定的。活动面是遗迹共时的一个主要依据,但是共存于一个面的遗迹关系可以有绝对共时、相对共时和不共时三种情况: 绝对共时一般是同时形成同时废弃,当然有一个时间段限制了;相对共时可能在某一个阶段上共存过;不共时则是不在同一个文化或者文化期上。确定活动面上的遗迹关系时候,除了层位以外还要考虑遗迹布局。

b,遗物的共时性: 在各个地层关系中, 每一地层或遗迹单位(如一座墓葬、一座窖穴、一座房基等)中包含的各种遗物,构成了共存关系。凡属有共存关系的遗物,从地层学的角度来看,它们的年代可视为是同时的,收集遗物时以遗迹单位的共存关系分别收集。但实际上,由于晚期人类的活动,往往对早期地层有破坏或扰动现象,晚期地层或遗迹单位中,就往往数量不等地包含有早期的遗物;早期的原生文化层则不应有晚期的遗物。一般说来,墓葬中的随葬品和被毁弃房屋居住面上共存的器物,特别是易碎的陶器,它们的同时的可能性较大。而地层和废弃的窖穴在填埋过程中,往往会混入一些早期的遗物,这就需要依据考古类型学来识别。

3-3-3,考古地层学的作用与局限

3-3-3-1,考古地层学的作用

3-3-3-1-1,它使田野考古能获得有层位关系的资料,为相对年代研究提供了坚实依据。

3-3-3-1-2,使田野考古能获得有共存关系的资料,为确定遗存组合关系提供了必要前提。

3-3-3-2-3,使发掘能逐次揭露出遗迹的面貌。

3-3-3-2,考古地层学的局限性

3-3-3-2-1,地层学直接确定的是堆积形成的先后关系,据之确定的遗物早晚只是遗物被埋藏的先后关系,并不能绝对准确地反映出遗物制造和使用时的先后关系。

3-3-3-2-2,层位关系相同的堆积单位,地层学就不能判定它们之间的早晚关系。

3-3-3-2-3,决定地层厚度的因素是堆聚的时间、堆聚速度和受破坏程度,不能根据地层厚度推测地层跨越的时间长度。 3-3-3-2-4,一个堆积单位内部也有形成过程,但在堆积成分不变的情况下,难以再区分层次。

3-3-3-2-5,地层学不能确定堆积单位之间有多大的时间间隔。认为地层的直接叠压就反映了时间连续,甚至认为在文化上是相袭的观点是错误的。

3-3-3-2-6,地层并不与历史发展的各时代一一对应。划分地层的根据是地层成分的变更,而一个文化期内,由于生活内容改变导致垃圾成份不同或取土来源发生变化都可以形成新的地层,而社会政治制度变革却不一定导致地层成份的变化 。

3-3-3-2-7,由于同期同文化的人们在不同地点形成的地层堆积成份不一致,因而不能像地质学那样,把地层在较大地区范围内作统一对比,也就不能判定两个以上遗址之间诸堆积的相对先后关系。

3-3-4,考古地层学的应用原则

考古地层学研究文化堆积形成的过程,其目的就是为了从遗址中获取完整的资料信息。学科在某个阶段会有特定的要求与任务,不同的考古学家关心的课题也不一样。课题上的差异导致对资料以及资料中的信息种类、质量有不同的要求,进而导致了地层学原

理转化为具体技术体系时候的不同,甚至导致了方法论本身的发展 。例如过去是编年为主要任务,那么对于遗迹单位的时间顺序就格外重视;可是今天的聚落研究,就必须注意一个时间段内的遗迹空间分布关系。课题的需要以及技术手段的进步,必然会导致地层学的深化和变革。但是其根本原则不会变化,是因为每一进步,都是以前人的研究为基础的,例如现在平面的控制,就必须要充分把握住剖面。

3-3-4-1,根绝土质土色的变化区别遗迹和地层单位:就目前的认识来看,划分文化层和遗迹的主要依据是堆积的颜色、质地、结构、沙砾等成分的含量、包含物等因素;

3-3-4-2,依据遗址内遗迹形成的次序从晚到早清理各地层单位;

3-3-4-3,尽可能完整的把握住当时人们的生活层面;

3-4,考古发掘

3-4-1,文化层的划分与发掘

3-4-1-1,区分文化层: 考古发掘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把不同层次的文化堆积区分开来,以确定不同时期遗迹遗物

的相对年代。由于不同时期人类活动的内容、生存环境等有所不同,故形成的堆积的土质、土色和包含物等也就会产生差异,这些就成为划分文化层的主要依据。

3-4-1-1-1,土质

堆积物的岩性如颗粒成分(粘土、粉砂土、砂土等)、结构(疏松、紧密等)、质地(软、硬等),是划分地层的重要依据之一。有些层次的土色虽相近,但结构或颗粒成分不同,即可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处理起来主要靠眼睛,有时候看起来没有很大的区别,可是刮的时候手感不同,这是质地的反映,因为长期的水的渗透浸染,颜色不能明确分出边界,质地的地位就更重要。这是为什么土质排在土色前面的原因。仔细观察沙砾、碳屑、烧土颗粒、云母、陶渣等,也能帮我们分辨文化层。

3-4-1-1-2,土色

土色是指堆积物呈现的颜色,由于不同时期堆积中的包含物或形成的原因、气候等不同,土色也常有区别。常见的土色有灰色(浅灰、深灰)、黑色(浅黑、深黑等)、褐色(黄褐、红褐、灰褐等)、红色(浅红、深红)、黄色(浅黄、棕黄等)。具体表示上难以统一,所以很多遗址开始使用曼塞尔比色表对照了。观察颜色也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光线的影响,阴天和晴天、早晚与正午、南北与东西等等因素都让我们看的颜色不一样。还有湿度也很重要,湿度大的时候颜色深、质地软,容易分辨出来,一旦干了就色浅变硬,所以发掘时候经常需要喷水。还有土壤物变质,暴露出来几天后就还原了或者氧化了,与新发掘出来的不一样了,其实这种不同是不能分层的。

3-4-1-1-3,包含物

每一文化层均今有数量不等的人类遗物(残破的或较为完整的),由于文化是发展变化的,遗物的形制、制法、质地等也会发生变化。在发掘中,如果包含物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特别注意本层最晚的器物),则表明堆积物的时代已经发生了变化。此时应特别注意文化层的区分。若是土质土色区分不开地层的时候,我们发现了包含物的变化,那就要分层的了。不过包含物难以确定地层的边界,所以只能提供分层的理由,却不好提供分层的操作标准。还要注意一点,就是早期地层不可能有晚期遗物,而晚期地层可能会有早期遗物,因为在早期堆积形成时,晚期遗物还没有出现,因而不存在埋入早期堆积的可能。晚期堆积在形成时会扰动破坏早期堆积,会把早期遗物翻到晚期堆积中,有些物品是早期制造的,流传到晚期才埋入晚期堆积,所以晚期堆积可以出早期遗物。

3-4-1-1-4,遗迹现象

每一遗迹(如窖穴、地穴式房屋、水井、墓葬等)都应开口于当时的地面,即使当时的地面被晚期破坏,现在发现的遗迹开口部位也应是被破坏时的平面,与叠压于其上的地层不应属同一个层次。故每当遗迹开始露头时,应特别注意土质、土色等方面的变化,以确定遗迹的开口层位。关于开口的层位该怎么叙述则是另一个问题,有人说被叠压于某一层下面。每个遗迹都是在当时地表面上形成的,因此,弄清墙台之类遗迹的基底在哪—个层面,坑沟之类遗迹开口于哪一个层面是关键问题。不论坑沟之类遗迹有多深,打破多少地层和遗迹堆积;也不论墙台之类遗迹有多高,甚至上升到现代地表之上;它们的开口和基底所处的层面才是它们形成年代的标尺。

3-4-1-1-5,活动面

面是一个单独的地层单位,又与地层和各种遗迹现象密切相关,所以是田野发掘的一个重点。人类活动 ( 如修筑大型建筑地基、填平去高平整土地 ) 和自然力作用 ( 如长期风蚀水冲 ) 能大面积破坏地表,甚至毁灭已形成的地层和遗迹堆积,在遗址形

成过程中和形成之后都有这种破坏 。 所以,现有地层往往比实际形成过的地层少,现今分辨出的地层交界面也不一定是地层原有表面,坑沟类遗迹的现今开口层面也不一定是原先的开口层面。

3-4-1-1-6,注意事项

划分文化层主要依据土质、土色,只要土质、土色发生了变化,就应划分出新的层次。此外,包含物和遗迹现象等也是区分不同层次的重要依据,只有把这几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地层的划分才能保证准确无误。有时候堆积很难分开层位,这是构成成分比较接近的原因。若是大面积分不开,那就说明在很长的时间里堆积起来的,就要分开才好。1958年发掘的徐州高皇庙遗址,堆积9米,仅仅分了三层分别属于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这就过于简单了。尽管地层不是水平的,但是实在分不开时候可以10cm一层区分,给予临时编号,到了整理时候再处理,这就避免了早晚相混的麻烦。

3-4-1-2,发掘文化层

在古文化遗址发掘中,由于各种遗迹、遗物都必须借助地层来确定其相对年代关系,故文化层的发掘尤显重要,发掘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3-4-1-2-1,以5~10厘米为一次发掘的深度,每一发掘面都需铲平,注意平剖面结合,观察遗迹或下一文化层露头(这是指文化层内的发掘,若是每层很薄,自然不能一次下挖太厚了)。

3-4-1-2-2,一旦有遗迹或下一文化层局部露头,即不能再水平下挖,而首先要找清遗迹范围或清理完全部上层堆积,使新层全部露头,并清理完露出的遗迹(特别打破下层的较深遗迹,原则上要全部清理到底,个别情况下可以分段下挖,例如水井、盗洞等),才可继续下挖。

3-4-1-2-3,对界于两层之间无法搞清层位关系的遗物,应归于上层。不过整理时候通过分析遗物的时代,有一些或许可以重新归回来,因此这些东西尽管算作上层的,也还是单独包装为好,这是我们为什么每个袋子都要记清楚具体时间的原因,到时候可以与日记对照重新确定。

3-4-1-2-4,但是这个层面若是一定时间内形成的活动面,那么面上的遗物就要单独处理,那是单独的单位。

3-4-1-2-5,及时了解地层变化情况,可在探方的每一下挖深度(5~10厘米)先挖1/2或1/4。其实在土壤容易干燥的情况下,要部分下挖及时寻找地层以及遗迹单位的关系来说是必要的。

3-4-1-2-6,当在同一平面上同时出现两个新层、剖面上又无法反映其叠压关系时,可交界处横挖一小探沟,从小沟的剖面上搞清两层的叠压关系后,先清理晚期堆积 。

3-4-1-2-7,清理完每一文化层面的遗迹并作好各种记录后,再行下挖。按照工地领队的统一安排决定是否停止。 3-4-1-2-8,立面堆积的发掘必须结合平面的控制,不可局部完整而全局破碎了。

3-4-2,几种主要遗迹的清理

3-4-2-1,灰坑或窖穴(H)发掘

灰坑是考古学对填埋灰土和生活垃圾的坑穴的总称,其中包括有储物的窖穴、水井、穴居址等。这类遗迹在初露头时,并不能判定其性质,只有清理完后才能依据结构、坑底遗迹现象和出土等,确定其用途。灰坑是考古发掘中最常见的一类遗迹,数量较多,相互间的复杂,在考古发掘和研究(文化分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明确的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可以确定的专门的垃圾坑,都是别的原因形成后废弃了,才是垃圾坑了。灰坑的发掘应注意以下几点:

3-4-2-1-1,灰坑露头后,首先要找清范围,确定开口层位或打破关系及坑口周围的遗迹(如柱洞等)。由于灰坑中的填土一般较松软,且颜色较深,故不难区别。确定开口层位时,应注意剖面上的层位关系和平面上的打破关系。有时候灰坑集中在一起不好区分,可以先把上面的堆积水平清理掉一些,等到边界清晰了再做。因为灰坑的形成时候、废弃时候、堆积形成时候都可能有差别,又有可能有联系,因此格外要注意相互关系。人们倾倒垃圾有一个习惯问题,因此有时候会有坑内堆积冒出来高过坑口的现象,高出来的这些不好分边,也不好与坑里面的断开,其实是灰坑的堆积。我们只要把坑与堆积当作不同的单位,那就好理解了。

3-4-2-1-2,分割和分层清理。搞清地层及打破关系后,先清理较晚者(打破者)。大型灰坑应先分1/2或1/4清理;清理时应遵循分层下挖分层收集遗物原则。

3-4-2-1-3,注意坑壁上有无加工修整或工具的痕迹,尽可能避免做过。坑壁是否到了要仔细处理,单凭颜色不行,因为坑内的颜色有向外浸润的问题;而黄土的干裂又容易形成多重边。若是为了解决时间分期问题,可以有宁过勿留的原则;若是研究形成问题,如建造过程、使用过程等等,就不能做过了,宁可留下慢慢观察。

3-4-2-1-4,注意坑底的遗迹(火烧烤的痕迹或木板、席痕等)、遗物(如柱洞或碳化粮食等)。

3-4-2-2,房址(F)的发掘

房屋建筑是田野考古发掘中经常遇到的遗迹现象,也是最重要的遗迹现象。我国史前和夏商周时期的房屋主要有竖穴式(也称地穴式,可分为深穴式、浅穴式等形式)、横穴式、地面式和干栏式等。

3-4-2-2-1,竖穴式房址的发掘与灰坑的发掘基本相同,发掘时除应搞清口部的范围和形状(圆形、方形等)外,还应注意口部周边有无柱洞和道路遗迹,对穴内的堆积则应注意有无屋顶倒塌后的迹象(如朽木和印有椽木、痕迹的泥块等),特别要注意底部有无居住面、柱洞、灶坑或红烧土面、土床等居住、生活和建筑遗迹遗迹。而这些正是区别储物的窖穴与竖穴式房屋的最重要的标志。对坑壁的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修建方法、工具痕迹和供出入上下的台阶、斜坡道等。对居住面的清理除注意灶坑等遗迹外,还要解剖居住面的铺筑材料(草拌泥、混合土、白灰面等)和方法(夯实、烧烤等)。对分布于居住面上的遗物(陶器、工具等)则要注意其放置或保存的部位,在未绘图、照相、记录之前,切不要轻易起取和移动其位置。

3-4-2-2-2,旧石器时代人类多居住在天然的岩洞中,如北京猿人遗址、山顶洞人遗址等。新石器时代人类充分利用黄土的特性,利用自然断崖或人工断面修建冬暖夏凉的横穴式(窑洞式)房屋。对于旧石器时代的洞穴,由于其为自然生成物,故考古学家主要关心的是洞内堆积的层次及其包含的人工制品、人类及动物化石、居住面及其它人类活动生活的痕迹等。对这类洞穴的发掘,应大体与文化层发掘相同,一般在洞内划1米见方的小方格,并给予编号,以便观察和记录。发掘时应特别注意各种遗物的层位关系和分布位置。新石器时代人工修筑的横穴式房址,由于年代的久远和各种自然力的作用,其顶部多已塌陷,故在发掘中应特别注意观察当时的地形,残存墙壁有无向上内弧收的迹向,内部堆积有无大块或成层的生土块,以便作出判断。此外,这类房址的居住面一般不应有柱洞。对洞壁和居住面的发掘大体与竖穴式房址相同,注意其修造痕迹、铺垫方法、有无灶址和其它居住遗迹,注意各种遗物的分布位置等。

3-4-2-2-3,地面式房屋是一种修筑于地面或夯土台基上的土木结构建筑。地面式建筑有单间房、套间房、多间组合房等。发掘时,首先应搞清房屋的平面结构、门的位置和方向、墙的构筑方法(木骨泥墙、夯土墙、红烧土墙、土坯墙等)和有无墙基槽等。由于柱洞是研究房屋的间架结构的最重要资料之一,故要特别注意柱洞的分布规律、间距和直径等。对居住面及分布于其上的遗物的清理同竖穴式房址。此外,还要注意房址周边有无散水、附属建筑和道路等。

3-4-2-2-4,干栏式建筑是指在木(竹)柱底架上建筑的、高出地面的房屋。这种建筑适应多雨潮湿的气候,始自新石器时代,一直流行到近现代,广泛分布于长江流域及华南广大地区,是史前华南地区极富地域特色的一种建筑形式。目前,考古发现的最早的“干栏”式房屋,是在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第4层(7000~6500B.P)发现的建筑遗迹。这种房屋是用树木架设而成的,其作法是先在泥地上打桩,然后在桩上架梁,再在梁上铺木板并立柱、设板壁和门窗,最后架屋顶。根据残存痕迹推测,这种房屋至少长23米以上,宽约3.2米,是一种高架长屋,可能是一个家族的住所。此外,在浙江、江苏、云南、广东等地也时有发现。

干栏式建筑多见于地下水位较高的潮湿之地,遗存多埋于泥水之中。发掘时首先应排水,待稍干后,再按一般文化层发掘方法,逐层揭去淤土。当建筑遗存显露出后,注意各种木构件的分布位置、所属部位;清理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各种构件的放置方式、相互关系及接合痕迹,注意当时地面的情况和文化遗存,随时作好照相、绘图等记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干栏式建筑倒塌后,各种桩、柱、梁、板相互交错叠压,为尽可能多地了解建筑结构,在不影响清理和记录工作的前提下,应保持原状不要移动。如必须移动,则应在对木构件编号、照相、绘图等记录之后进行。

3-4-2-3,墓葬(M)的发掘

我国古代的墓的形式多样,从地面情况来看主要可分为有封土墓、土墩墓、积石墓等;从墓室构造来看,可分为竖穴墓、洞室墓(土洞、崖墓);从墓的建筑材料分,可分为土圹墓、石圹墓、土洞墓、砖室墓、石室墓等。

3-4-2-3-1,封土的发掘

封土的发掘:封土是墓葬的重要组成部分,里面可能埋有反映丧葬礼仪的重要遗迹和遗物。所有关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史前和商、西周时期的墓葬无封土,东周时期开始出现封土墓。

1>在封土顶部中央设一基点,按正方向引出两条相互垂直的基线。

2>先清理1/2或1/4,清理1/2时最好先清理对角的各1/4,留出隔梁,以了解封土的结构和构筑方法。

3>严格按分层下挖的原则划分地层、分层发掘,注意各层次中有无埋葬时的礼仪性遗迹或遗物。

3-4-2-3-2,竖穴土坑墓的发掘

竖穴土坑墓的发掘:这是一种直接从地面下挖而形成墓室的墓,曾是秦汉以前十分流行的一种墓葬形制。史前时期的竖穴土

早期的竖穴土坑墓一般地面上无封土,发掘时先用探沟法、探方法或钻探法寻找墓口和墓道,搞清墓地坑墓多无墓道,商周以来的大型墓葬均带的数量不等的墓道。 a,寻找墓口和墓道。

的墓葬平面分布情况。

b,确认层位关系。 清理墓口或墓道上部的堆积,确认开口层位和打破关系。

c,清理墓口和墓道口。 找清墓口和墓道口的确切范围,仔细观察墓口部位有无建筑遗迹(柱洞、排水设施)或遗物(砖、瓦等),确认有无墓上建筑。注意墓口有无盗洞及其范围。

d,发掘墓室和墓道填土。

的收集。

e,搞清墓室结构。 注意是否有二层台(生土或熟土台)坑壁上有无脚窝坑底是否有放置枕木的沟槽,棺椁底部是否有腰坑。 f,葬具及人骨架的清理。 葬具一般有草席、木(石)棺、木(石)椁等。草、木质的葬具易朽,清理时应特别注意它们的朽痕,根据朽痕的形状和分布范围,推测葬具的形制及大小。人骨架清理时,要特别仔细,注意不要搞乱骨骼原来的摆放位置,根据骨骼的放置情况判断头向、面向和葬式(仰身、俯身、直肢、曲肢等)。

g,随葬品的清理。 发现的每件随葬品,都不要轻易移动和起取,应清理出整个墓室葬具和随葬品的平面,并做好编号与各种记录。注意各种随葬品在墓室或棺椁中的放置位置和排列方式,以推测它们的功用及反映的葬俗。注意各种易朽器物(竹、木、漆器等)的朽痕,尽可能搞清其形态,并作好资料的记录和保护工作。

如有盗洞,应首先发掘盗洞内的堆积,并注意收集其内出土的遗物,以判断被盗掘的时间。填土的发掘仍应分层下挖,注意填土的变化(积石、积砂、积碳等)和填土中的遗迹(殉人、人牲墓,车的朽痕等)的辨识、清理和遗物

3-4-2-3-3,洞室墓的发掘

洞室墓是指利用断崖上横向挖掘成窑洞式墓室,或先挖竖井或斜坡墓道,再在底部一侧横向挖掘窑洞状墓室,或用砖、石在地下砌筑成窑洞式的墓。这种墓可能出现于史前时期,流行秦汉隋唐等各种历史时期。典型的土洞墓的结构可分为墓道、甬道、墓室3部分。隋唐时期的洞室墓结构复杂,往往是长斜坡、多天井、多过洞、多壁龛,并有前、后墓室,棺椁放置在后室内,其上的地面上为封土。

a,墓道的清理。 土洞墓的发掘首先要寻找并清理墓道。发掘墓道时,须分层下挖,注意有无填土的变化,有无再次或多次开挖填土入葬的现象。对于有壁画的墓,切忌太靠近墓道壁,一般要留下厚约10厘米左右的土,用竹签等仔细剔剥,特别注意不要损伤壁画。

b,天井、过洞、壁龛的清理。 对有天井、过洞、壁龛的,应先清理天井和过洞中的填土,清理时要特别注意保存情况,防止坍塌伤人,还要注意有无壁画。壁龛是放置陶俑和其它随葬品的地方,清理时注意俑的放置及排列,及时编号、记录。彩俑清理时应注意避免损伤彩绘,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c,墓门、甬道的清理。 墓门上如有封门,首先要观察封门的情况(砖封、石封、木封等),砖、石封门堆砌方法及有无盗扰的痕迹等,木封门的朽痕及支撑方式等。甬道是连接墓道和墓室及前、后室之间的部分,这里多是放置墓志的地方。

d,墓室的清理。 清理完封门后,应观察墓室的保存情况,如顶部已坍塌,则应在采取了可靠的加固措施后再进入,或采取大揭顶的方法发掘,以保证发掘人员的安全。发掘墓室内,应注意墓室的结构、顶部的形态(平顶、弧形顶、穹窿形顶等)。对多室墓,应从前到后依次清理,对有淤土堆积的墓室,应自后而前逐层下挖,直至清理出全部遗迹和隋葬品。对有壁画的墓室,应注意清理和保护。对有砖铺地的墓室,在墓室清理工作、记录工作全部结束,遗物起取后,应揭地砖,查看有无隐藏坑,防止遗漏。其它砖室、石室墓、崖墓、土墩墓、积石墓的发掘,可参考上述各类墓的发掘方法。

3-4-2-3-4,人骨初步鉴定

因为很多骨头不能取回,而不是每个工地都有专门的人骨鉴定专家,所以我们要掌握初步的人骨鉴定知识 。

婴儿在出生后 5-8 个月时,下颌乳中门齿开始萌出,至 20-30 个月,全部乳齿出齐。a,年龄鉴定 1 )根据牙齿的萌出时间推断年龄

儿童一般在 6 岁左右,于乳第二臼齿的后方萌出第一颗恒齿,即第一臼齿(俗称六岁牙)。此后,在恒齿生长发育的压力下,乳齿根部逐渐被吸收以至松动、脱落,而恒齿则相继萌出。这种恒乳齿的交替现象,一般持续到 13 岁左右结束。除第三臼齿(智齿)外,恒齿全部萌出的时间约需 7 年。第三臼齿则要在进入成年期的前后方始萌出,有人要迟至 25-30 岁,也有人终身不出。

2)牙齿的磨耗程度与年龄的关系: Ⅰ级、齿尖顶和边缘部分略有磨耗,约 23 岁;Ⅱ级、齿尖磨平或咬合面中央凹陷,约 27 岁:Ⅲ级、齿尖大部分磨去,齿质点暴露,约 32 岁;Ⅳ级、齿质点扩大,互相连成一片,约 47 岁;Ⅴ级、齿冠部分磨去,齿质全部暴露,约 53 岁;Ⅵ级、齿冠全部磨耗,齿髓腔暴露,未统计;

3)根据颅骨骨缝的愈合情况推断年龄 新生儿的颅骨尚未发育完全,骨与骨之间存在着很大的间隙而由结缔组织所充填。婴儿颅顶各骨之间的结缔组织膜称为囟,后囟在出生后两个月闭合,蝶囟在出生后三个月闭合,乳突囟在出生后一岁闭合。成年人颅骨骨缝的愈合过程开始时是缝隙间结缔组织消失,缝隙缩小;而后波纹的深度逐渐变浅,波线被部分骨性愈合所切断,呈断断续续的曲形波;进而仅见波纹残迹;最后完全消失。同一骨缝在愈合过程中,一般是颅内缝先于颅外缝愈合,男性颅缝的愈合早于女性;

4)耻骨联合面的变 化: 第一期( 14-17 岁 第二期( 18-19 岁)

第五期( 27-28岁 ) 第六期( 29-30 岁)

第十期( 45-50 岁) 岁) 第三期( 20-23 岁) 第四期( 24-26 岁) 第九期( 40-44 第七期( 31-34 岁) 第八期( 35-39 岁) 第十一期(51-60岁) 第十二期(61-70岁)

例如,胸骨柄与胸骨体的结合,剑突的骨化以及舌骨、甲状软骨和环状软骨的骨化。由于骨5)骨骼上的其它老年性变化

骼内有机成分减少,从而使骨质变薄、变轻、变脆,孔隙增多,气窦扩大。颅顶特别是在顶孔间区呈现出大的卵圆形凹陷区。 上下颌骨由于牙齿脱落,齿槽突因缺少功能性刺激而发生废用性的萎缩乃至消失。下颌角的角度增大,与儿童期相似。脊椎骨椎体上、下关节面的周缘骨质增生而形成唇状隆起。骨盆和肩胛骨等部位亦呈现出一系列复杂的老年性变化;

6)年龄鉴定结果的表示法: 具体数字表示法; 用具体的数字记录判断出来的估计年龄或者估计年龄范围(如 6 岁、 30-35 岁);年龄分期表示法 采用阶段性的年龄分期来归纳鉴定结果。一般可划分为婴儿期( 0-2 岁)、幼儿期( 3-6 岁)、少年期(

7-14

岁)、青年期( 15-23 岁)、壮年期( 24-35 岁)、中年期( 36-55 岁)和老年期( 56 岁以上)。

b,性别鉴定

1)骨盆的性别特征:男性的骨盆粗壮,高而窄,坐骨大切迹窄而深,耻骨联合部较高,耻骨下角小;女性的骨盆浅而宽,骨面细腻,坐骨大切迹宽而浅,耻骨联合部较低,耻骨下角大,常有耳前沟。

2)颅骨的性别特征:男性的颅骨较大、厚重而粗壮,眉弓发达,眶上缘圆钝,前额较倾斜,颧骨高而粗壮,颧弓较粗,乳突和枕外隆突均较发达;女性的颅骨较小、光滑而细致,眉弓不发达,眶上缘锐薄,前额较陡直,颧骨低而纤细,颧弓较细弱,乳突和枕外隆突不发达。

3)下颌骨的性别特征:男性下颌骨整体较大,较厚,较重,下颌体与下颌联合较高,颌支较宽,下颌角区较粗糙,常外翻,下颌角较小,一般小于120 °,颏部较方而粗糙,髁突较大而粗壮。女性一般则相反。

3-4-3,探方发掘流程

3-4-3-1,探方的构成

把发掘区划分为若干相等的正方格,依方格为单位,分工发掘,这些正方格叫“探方”,这种发掘方法就是探方发掘法。我国目前普遍使用的探方由主体、隔梁、关键柱三部分组成。探方的方向一般为正方向,即磁针指向。这样既便于测量,也有利于以后的发掘。一般探方的规格是边长 5 米,面积为 5 × 5 米。其中主体部分面积为 4 × 4 米。隔梁面积为每个 4 × 1 米,关键柱的面积 1 × 1 米。探方西南角为探方测量的座标基点。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发掘对象的实际情况,探方亦可适当增大或缩小。发掘中还时常使用探沟法发掘。探沟的掘坑平面是狭长的矩形,探沟在长宽米数和方向上比探方灵活。

3-4-3-2,探方发掘基本原则

田野发掘的总要求是能够根据收集到的实物标本和记录资料,恢复发掘对象在发掘前的原状。探方发掘要达到这一要求,就必须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a, 平剖面结合,根据土质土色区分堆积,确定早晚关系;

b, b,先挖晚的,后挖早的;

c, c,按原貌揭露遗迹;

d, d,按单位收集全标本;

e, e,及时、客观、全面做好记录。

3-4-3-3,探方工作内容

从上向下的发掘叫垂直发掘也叫纵向发掘;沿着相对水平的方向做平面的清理叫水平发掘又叫横向发掘;垂直发掘和横向发掘各有利弊,各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垂直发掘有利于纵向观察遗址堆积的历史,有利于准确区分堆积和确定层位关系。它适合于解决分期及遗迹地层难以分辨、层位关系复杂的发掘。横向发掘能展现遗迹和遗迹群全貌,利于大面积整体观察,有利于分析遗存的空间联系。适合于单个遗迹、或小型遗址、或层位关系简单易定、或同一层面遗迹容易判定的发掘。如果不能有把握地分清不同层面的遗迹,就不能使用大面积横向揭露方法。

3-4-3-3-1,纵向发掘

垂直发掘也叫纵向发掘,它是在地层或遗迹的某一局部范围内,向下发掘,挖掘的深度透过地层或遗迹。垂直发掘有三种情况,一是对地层的垂直发掘。如各探方主体同时向下发掘到生土,而隔梁及延伸到发掘区之外的地层仍然保存着。二是对单个遗迹的垂直发掘。如跨探方的灰坑或延伸到隔梁内的灰坑,(其在探方主体部分内的部分,在清理完坑内堆积,画完图之后,便挖掉;(灰坑的整体形状是在发掘完隔梁之后,拼图才能得到。若灰坑一部分延伸到发掘区之外,则该部分不发掘,对遗迹的解剖也是垂直发掘。三是对一组遗迹的垂直发掘。多层遗址的每一层面上的同时代的遗迹群是一个有机整休,发掘完一批探方,就把其中的一部分挖掘掉了,这也是一种垂直发掘。

3-4-3-3-2,横向发掘

横向发掘也叫平面发掘,是把某一地层全部揭掉再挖下一层,或把遗迹的整体面貌清理出来。也有三种情况,一是对地层的横向发掘。如洞穴遗址内地层分布面积小,可以采用横向发掘法,分层揭露。二是对单个遗迹的横向发掘。如在探方发掘中,没有延伸到四壁的灰坑、墓葬都是把其整体面貌揭露出来,然后才挖掉。像房子、墓葬、陶窑等重要遗迹都要求用横向发掘法,揭露出整体面貌,若伸入到隔梁内,就应打掉隔梁,若跨几个探方,则要会同有关探方,共同揭露;若延伸到发掘区之外,则要扩方发掘。

三是对—组遗存群的横向发掘。既把同一层面的同时代的遗存群全部揭露。如对一个石器制作场、一个聚落址做整体全部揭露。虽然也是各探方分工发掘,但是都停留在一个层面上,最后打掉隔梁,并保留现场。

3-4-3-3-3,发掘隔梁和关键柱

打隔梁是探方发掘的重要步骤,除非特殊需要,一般都要进行这项工作。

a,通层:打隔梁具有重要作用,首先是能通层。在发掘主体部分时,各探方掘坑被隔梁分隔,层位线也被隔梁隔断,不能通连。打掉隔梁,会使各探方层位线相互接通。一个探方内的遗迹是被地层串联起来的,当各探方地层接通后,整个发掘区的遗迹也就被串联起来。

b,对图:把相邻探方壁面的图核对。 c,遗物单独存放:隔梁内出土遗物应单独按层位存放。

3-4-3-4,探方工作次序

我们在这里以考古专业学生基础实习时候的探方发掘次序为例制成下表,非实习发掘其实也应遵循这样的程序(附表:探方发掘流程表)

3-5,遗物收集、遗迹、提取与样品采集

3-5-1,收集对象

田野考古收集标本的对象是广泛的。常见的种类有:人工遗物,人的遗骸,动物骨骼,植物的籽种和茎叶标本,碳十四等测年标本,矿物染料,孢粉分析的土样标本等。考古发掘经常遇到前人未见的新遗存,凡是有室内研究价值—有利于研究历史或有利于科学—的遗存都在收集之列。如南方汉墓发现过女尸,那么,女尸、棺液和墓内空气都是研究历史、研究千年古尸仍能保留下来的原因的重要资料,都应采集。在特殊情况下,柱洞、灶等局部的人工遗迹,甚至像车马坑,整座古墓也可以起取到室内。

3-5-2,收集原则

a,尽量收集齐全; b,按单位收集,并记录坐标 ; c,特殊品和普通品要分开存放; d,正确填写标签,标签与遗物不能分离。

3-5-3,遗物收集方法

3-5-3-1,注意事项: a,注意遗物的埋藏状态:是正放还是倒放,或倾斜;是完整的,还是分几处;是几个相叠,还是成排并列„„; b,注意遗物附近有无相关遗存,当发现小件器物时,不要见一件取一件,要尽可能把共存组合的遗物遗迹揭露出来,绘图照相之后再起取;c,发现重要遗物要检查层位划分是否正确,有没有混入的可能。特别重要的出土物或能引起争议的出土物,在发现后要向领队报告,经批准后,先摄影绘图,后起取,起取遗物不要损坏遗物,起取方案要有利于复原; d,检测标本或土样的采取,一定注意避免污染。

3-5-3-2,泥器和陶器的起取

a,泥器酥软易碎,发现后应用手铲、竹签剔出外形,让其阴凉风干,恢复硬度,外用麻纸围裹,再双手捧起; b,陶器较硬,剔清外围和内部的土,即可起取; c,低温陶长期掩埋而吸收水分变得酥软,风干后再取出; d,已碎裂的低温陶,软加固整取; e,陶器表面有彩绘和文字的出土后要立刻观察记录; f,粘泥处用毛刷蘸水刷去,不能在阳光下曝晒; g,起取已破碎的蛋壳陶采用托取法或匣取法 ( 又叫箱取法、套箱法 ) 。

3-5-3-3,玉石器与金属器的采取

a,玉石器和金属器质料坚硬,一般剔净周围的土,即可取出; b,铜铃铛等体薄或锈蚀严重等铜器使用软加固整取 ; c,开裂、粒化的石器应先用三甲树脂胶适当固定,再起取,或边取边粘; d,玉衣和铠甲之类由多部件构成的大件遗物,须用整取的方法,否则难以复原。一般是采用套箱法。

3-5-3-4,骨、角、牙、蚌器的起取

a,这类器物很容易破碎,起取时先把四周土剔掉,器物底部土也要用竹签剔挖一些,让其略干燥,再取出; b,骨针、骨簪等细体器物,最好采用整取法,连周围的土软加固整取,然后放在水中浸泡,去掉泥土,可以得到完整器;c,如果骨质过于疏松或表面有脱层脱粉的器物,要先行加固; d,骨器出土后要缓慢干燥。

3-5-3-5,竹、木、漆器的起取

a,淤泥中的剔去周围泥土,将器物轻轻挑起,插进薄而硬的木板 ( 或铁板 ) ,将器物托取出。带土起取的,要趁湿清除泥土; b,积水中的利用水的浮力, ( 大件器物用托板,小件用手 ) 顺势托到水面。要使容器倾斜,在倒出器内水的同时,取出水面;c,木牍、竹简是古代的文书,各枚之间有先后顺序。首先清理简牍周围的器物,使他们完全显露出来,以保证完全取出; d,出于潮湿环境中的竹、木、漆器,出土后应该设法保持原有的湿度和温度,否则会干枯变形。器物上的针刻,烙印的文字或纹饰处的污物,应在潮湿条件下用竹刀小心剔除,并用橡皮球吸水轻轻冲洗; e,与木牍、竹简外形近似的遗物应小心清理,使用毛笔或毛刷洗去污泥时动作要轻,并注意有无文字的痕迹; f,成堆、成束、成片的简牍可置于托板上,盖以湿棉布,用宽布条加固,外面再用塑料薄膜包裹;g,取出竹席后,要放在两块玻璃板中,夹住,尽快脱水处理; h,仍保留朽灰的,经过仔细剔剥能显出原状的,可以绘制各种结构图件。有的是外部基土较硬,木质器具干缩朽无后留下“空洞”,形成“痕迹器形”。遇到“痕迹器形”必须往空洞内灌注石膏然后再剔剥;I,单个的漆器可以先清除器内泥土,灌注石膏,或在内壁涂抹石膏,使漆皮贴附在石膏上,再剔剥外围泥土或利用内加固或匣取法等取下。

3-5-3-6,纺织遗物的起取

a,饱含水分的成件,成叠织物可用纱网托捞起取,将干未干时,自上而下、由表及里、逐渐将其展开理平;b,贴附于棺椁板上的薄质纱罗,用湿强度好的纸张,薄薄地均匀地刷上糨糊,贴到织物上。略干后,分幅切割成块,编号,揭取下来。再用揭裱字画方法,装裱保存。对平放在棺上的帛画,因质地酥脆,则用细竹棍卷薄棉纸自一端底下向另一端缓缓展放,使帛画下面全都衬上薄棉纸。接着在纸下再衬塑料薄膜,将帛画托入预先做好的匣中,安全运回室内,随后装裱 。c,尸体上穿的多层织物,如无法剥离,可分块切下,放于网架上吹晾,至表层半干,用揭多留少的办法层层剥开,并用纸做好分层模型,记录相互关系; d,碎片标本,临时夹入薄玻璃片或有机玻璃片中,并据织物厚度,选取纸片,挖去中部,嵌垫在标本周围,以免造成压损。

3-5-3-7,细小遗物的提取方法

a,水选法是运用水对泥土的溶解分离作用来提取微小遗物的一种手段。把标本放入塑料桶内。加入清水,使其溶解分离。倾倒泥水,用 l 毫米的筛子过滤取出浮游物;

b,筛选法: 不同规格孔径的筛子筛选。

3-5-4,样品采集方法

3-5-4-1,骨骼标本的起取方法: a,头骨起取时,先摘下颌骨,再把头骨下的土挖掉,用手托捧移动; b,保存不好的头骨要先加固,再起取; c,动物骨骼要全部采集:发掘时注意搜寻啮齿类动物骨骼; d,注意保存,避免标本损坏;要检测的骨骼,收集时避免污染; e,人骨架和动物骨架要整取的,可用匣取法; f,DNA 标本要采集牙齿、没有断裂的长骨。

3-5-4-2,植物标本的起取

a,植物的实体标本要在出土后立即拍摄清晰照片; b,籽实要放在盒中,以防挤压; c,碳化的种子籽实保留较多,要放入瓶中或塑料袋中;d,植物的杆叶印痕难以起取,可以灌注石膏,获取植物标本模型; e,木炭碎块的取样时首先把炭化材料周围的土挖走,然后再轻轻地捡起炭化材料,再把炭化材料表面的土轻轻刷去。或用筛子筛灰坑里的土,取得木炭。

3-5-4-3,灰像法标本采集

灰坑内的土、容器内的土、灰烬、夹碳陶、草泥墙土都可作为植物灰像样品采集,标本可用塑料袋密封。

3-5-4-4,孢粉分析标本采集

a,采样的对象有:砂、粘土、亚粘土、淤泥、泥炭、灰烬、蜂蜜、胃内含物等; b,采样要系统采取,逐层都采,现代表土也要采,以便于相互对照,再自下而上采土样,每样品块要在 500 克以上。

3-5-4-5,碳十四标本采样

a,采样对象有木头、木炭、植物种子、贝壳、编织物、毛发、骨头、泥炭、含碳沉积物、夹碳陶、铁、石灰; b,先进的测量技术需约 1 毫克炭样。

3-5-4-6,热释光测年、标本采样

a,一般要在堆积的深处采样; b,每一处样品要有 6~12 块陶片,连同附着的泥土一同取出 。

3-5-5,遗迹的提取方法

3-5-5-1,灶、柱洞类的整取: a,灶、柱洞等遗迹在起取前,用细土填实空腔; b,把四周土挖开适当的槽沟。用套箱法整取。

3-5-5-2,墓葬的套箱起取

3-6,考古发掘记录

在某种意义上讲,考古发掘是一种破坏性的工作,已发掘的遗存永远不会再恢复原状,已清理掉的遗存也不可能完全复原。因此,考古发掘过程中的记录就显得非常重要。原则上讲,考古发掘的一切遗迹、遗物现象均需尽可能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做准确的、科学的记录。一般说来,考古发掘记录(简称“考古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图表记录和影像记录三大类。

3-6-1,文字记录

3-6-1-1,工地总记录

a,工地总发掘日记。由领队负责逐日记录每天的工作安排、人员配置与变动、考古发现情况与存在的问题等。 b,遗迹编号记录。由领队负责记录。全遗址(或发掘区)应统一编号,由领队确认、发号并记录。

3-6-1-2,发掘日记

a,要求:逐日现场记录,不得写“回忆录”。 b,内容:第一天要记录本探方的编号,所在位置、探方负责人等。以后每天记录如下内容:时间、天气情况、工作人员、民工数;工作进度(地面至本日发掘面之深度);地层情况:层次、土质土色、编号、绘图号;遗迹:遗迹发现与清理情况、编号、绘图号、照相号;遗物:遗物概况(分层)、重要遗物的描述、出土情况、坐标、绘图号、照相号;小结:存在的和以后要解决的问题等等。日记的关键在于记录发现了什么现象,是怎么分析的,选择的什么处理方式,处理过程如何,结果又怎么样,存在的问题在哪里等等。

3-6-1-3-1,探方记录

是每一探方发掘后的总结,由探方负责人撰写。探方记录一般在探方发掘及整理工作结束后,核对全部文字、图表、影像记录后撰写。主要内容包括:

a,位置:(1) 本探方在发掘区中的位置,周邻探方有哪些。 (2) 布方规格与发掘面积。发掘面积写出实际发掘的面积总数。 (3) 方向;

b,图表编号:(1) 绘图号与图名:图号在前,图名在后。 (2 ) 摄影号。 (3) 器物标本登记表和统计表;

c,发掘经过: (1) 起止时间和用工人数。 (2) 工作方法。 (3) 重要发现 ( 包括遗迹和遗物 ) ;

d,堆积层次及包含物: (1) 深度 ( 上层面距地表距离 ) 和厚度。 (2) 土质土色。 (3) 本层分布的范围。 (4) 出土遗物:简要描述能代表该层时代的遗物。 (5) 本层下开口的遗迹;

e,地层堆积的成因;

f, 层位关系和布局关系;

g, g,年代推断:把探方内各地层和遗迹划分为几期,推断各期的年代或文化性质,写出推断依据;

h, 备注:写此项的目的是为了后来整理和再次发掘提供参考,上述各项未能包含的内容都可在这条内记述。主要有:本方地层与

其它方地层的对应关系、触及到而未发掘的遗迹、存在问题等等;

i, 记录者、记录日期。

3-6-1-3-2,房址记录

1)位置:位于何探方,与其它遗迹的相对位置。 2)绘图号、图名、摄影号、器物标本登记表的底册号和页数。 3) 发掘经过;起止日期、发掘经过和发掘负责人。 4) 层位关系、和其它遗迹的布局关系。 5) 形状与结构 6) 屋内堆积及包含物:填土分几层,每层的厚度、分布、土质土色。填土和居住面上所出遗物是如何编号的,遗物的分布和埋藏状态。 7)屋外地面及相关附属遗迹。 8)年代推断。推断房子所属文化或文化期。如果填土与房子不属于一个时代的堆积,还要推断填土各层的 所属文化时代。

9) 房子的功能推测。 10)备注。 11) 记录者、记录日期。

3-6-1-3-2,房址记录-形状与结构

a,形状(平面呈圆形、方形、长方形等)、方向(以门道方向为准)、大小(长宽或直径); b,建筑方法:地面或半地穴式;地面、墙壁的建筑材料(包括草泥土、土坯、砖瓦等);c,房基的形状、深度、大小及构筑方法,奠基遗存; d,房子内部结构:隔墙:位置、尺寸;居住面:质料、层次、厚度和坚硬、平滑程度;柱础和柱洞:数量、分布或排列位置;直径、深度;洞内的柱灰或木柱残迹及柱洞倾斜度;灶:位置、形状、大小和构造情况,烟道结构;房内壁龛、窑洞:位置、大小和构造特点;e,墙壁:壁:厚度和残存高度;夯土墙:夯法、夯层厚度、夯窝的形状和致敬,两侧夹板和夹棍的尺寸和排列,基槽;夹骨泥墙或木墙:长、宽、立柱或柱洞的痕迹,立柱长度与直径、木板的宽度、厚度,立柱或木板的排列等;砖(坯)墙:砖的尺寸(长、宽、厚)、垒砌方法;墙面加工:拌草摔泥、抹灰、彩绘; f,门及门道(甬道):门:位置、大小、方向;门槛、门扇与门旁立柱:结构与尺寸;门道:尺寸,结构(平面、斜坡或筑台阶,斜坡的坡度,台阶级数及高低); g,屋顶及梁架结构:从柱洞分布和室内倒塌痕迹诸方面推测原来房屋的形式和梁架结构。建筑方式、形状、尺寸、门向,内部结构的详细描述和尺寸,房基的形状、深度、尺寸及构筑方法,奠基遗存的位置和形态描述。

3-6-1-3-3,墓葬记录

种类主要有:写发掘工作日记、摄影、绘图、填墓葬登记表。要详细记录墓葬的外观形态、内部结构、随葬品和骨架的出土形态、发掘过程。

3-6-1-3-4,灰坑记录

1) 位置:在探方中的位置和与其它重要遗迹的相对位置,跨几个探方的灰坑,要写明在各探方中的位置。 2) 绘图号、图名、摄影号、器物标本登记表的底册号和页数。

3-6-1-3-4,灰坑记录

4) 发掘经过:起止日期,用工人数,发掘方法 ( 发掘方法要写得具体些 ) ,发掘负责人。 5) 层位关系、与周围遗迹的平面布局关系。 6) 形状与结构:形状、尺寸、壁、底的加工,其它细节 ( 柱洞、台阶、工具痕、烧土等 ) 。7) 坑内堆积及包含物:堆积分几层、各自的 土质土色特征、包含物的种类和特征。如果有重要遗物,应记录在坑内的位置和状态。 8) 用途推测。要写出推测的根据。9) 年代推断。一般灰坑写出它所属的文化或文化内的分期即可,有纪年材料的要做出绝对年代的判断。大型灰坑内各层填土年代不一的,要分层推断年代。写明推断年代的依据。 10) 备注。 11) 记录者、记录日期。

3-6-1-3-5,窑址记录

a,位置(同灰坑记录); b,摄影号、绘图号、器物登记表; c,发掘经过(同探方记录); d,地层关系(同灰坑记录); e,窑的形状与结构“形状与大小(大小指窑底、窑身、窑顶的面积和高度);火门:位置、方向、形状、结构、大小;火膛:位置、形状、结构、大小;火道:形状、长、宽、高、数目;窑箅:结构、形状、厚度、孔和柱的数目、排列;窑顶:残存痕迹及原状的推测,烟囱的位置与结构;窑壁:厚度、建造方法和周围的现象;塌陷情况”; f,窑内堆积及包含物;g,窑前工作面(或工作间)

的情况; h,窑与周围遗迹,如房子、水井、灰坑、路土等的关系; i,窑的性质:根据窑的形状、结构及窑内、外发现的遗物,提出推断:烧制陶器、瓷器、陶范或烘范用;j ,年代推断(同灰坑记录); k,记录者及日期。

3-6-2,图表记录

3-6-2-1,遗物记录表

3-6-2-1-1,标签

a,要求:为出土遗物最原始的记录,要求在发掘现场填写。每件小件器物(完整器、可复原器、重要器、特殊器等)和每一袋陶片均需填写一式两份标签;

b,内容:编号(由探方负责人按地层或遗迹单位编号);器物名称和数量;出土位置:发掘时间、工地代号、探方号、层位或遗迹编号。(如98FACN区T9H4);出土座标:以探方西南角为座标基点进行测量,测出纵、横座标和深度尺寸,用公X×Y-H表示;记录者及时间。

3-6-2-1-2,出土器物登记表

所有编号的器物均需登记。登记表一般应在发掘现场完成,按遗迹或地层单位填写(见样表)。包括编号、名称、出土位置、保存情况(完整、可复原、残缺等)、尺寸等内容。

3-6-2-2,遗迹登记表

每一遗迹均填写遗迹记录表。在清理过程中注意观察遗迹现象,在探方日记上逐日作文字记录,出土物记录、绘图记录、照相记录等作业也随清理过程中逐步完成。遗迹清理完成并初步整理遗物后,由探方负责人正式填写遗迹登记表。

3-6-2-2-1,灰坑登记表

a,灰坑编号、在探方中的位置、发掘者、发掘时间; b,层位关系(开口于×层下,打破××或被××打破),形状(平面和断面形状)、结构等(附平、剖面图); c,坑内堆积情况(层次、土质、土色等); d,出土物(同遗物记录); e,时代的判定与性质。

3-6-2-2-2,房址登记表

a,房址编号、在探方中的位置、发掘者、发掘时间; b,层位关系(开口于×层下,打破××或被××打破); c,形制结构:平面形状、房屋结构、居住面、门、墙、柱洞等(附平、剖面图); d,出土物:出土位置、种类、陶系等(同遗物记录); e,时代的判定与性质。

3-6-2-2-3,墓葬登记表

a,墓葬编号、位置、发掘者、发掘时间; b,层位关系(开口于×层下,打破××或被××打破); c,形制结构:墓道、墓室、壁龛及墓道、墓室填土情况(附平、剖面图); d,葬具和葬式(包括人骨性别、年龄鉴定); e,随葬品:编号、位置、种类、器形等(同遗物记录); f,时代及墓主人(依墓志)。

3-6-2-3,发掘进程表

3-6-3,绘图记录

绘图记录应标注绘图号、遗迹编号、比例、图例、绘图时间、绘图者等。遗址发掘主要包括以下记录图:

3-6-3-1,遗址地形及发掘规划布方图

由领队组织测绘。图上应标明永久性测量基点。比例依遗址面积确定。

3-6-3-2,每一层面的遗迹分布总平面图

由领队指定专人记录。每一遗迹清理完后,由领队确认、检查无误后,即指定专人标绘在总平面图上(分层平面图),比例一般为1/50。

3-6-3-3,遗址纵横总剖面图

由领队组织发掘并测绘,作为各探方发掘时对比的标准剖面。比例1/50。

由领队指定专人逐日记录,以掌握各发掘区、各探方、各遗迹的发掘进度,便于计划安排。表格样式可自行设计。一般应分探方和遗迹统计工作日。

3-6-3-4,每一探方的四壁剖面图

由探方负责人或指定的技术人员随发掘进程绘制。层位依总剖面图和相邻探方对比确定。比例1/50。

3-6-3-5,探方分层遗迹平面分布图

由探方负责人或指定的技术人员随发掘进程绘制。比例1/50。

3-6-3-6,遗迹的平、剖面图

结构较复杂者可绘制多个剖面,以反映遗迹结构。由探方负责人或指定的技术人员随发掘进程绘制。比例1/20。较小者可用1/10的比例。

3-6-4,影像记录

影像记录包括照相、摄像、电影等记录,是考古记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记录资料。其中照相记录是最基本的影像记录。有条件的尽可能作摄像、电影等记录。以照相记录为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6-4-1,遗址全景照

包括发掘前的原始地貌和布方情况(远景、全景、俯瞰)、发掘中的遗址全景、发掘后的遗迹分布全景等。可用气球和航拍等手段。照相一般包括彩色正、负片和黑白片等。

3-6-4-2,重要地层剖面照

遗址纵 橫剖面,典型地层关系等 。

3-6-4-3,遗迹照

包括每一遗迹的发掘过程中的局部照、全部清理后的遗迹全景、能反映遗迹结构的重要局部、遗迹中遗物出土等。

3-6-4-4,遗物照

包括重要遗物出土情况照和用于存档和发表的器物照等。原则上所有完整的、可修复的和能说明问题的器物残片均需照相。

3-6-4-5,工作照

用于记录发掘过程的布方、清理、测绘等工作情况。

3-6-4-6,填写拍照记录表

上述摄影过程中,需记录胶卷号、每张照片的摄影内容、方向、天气情况、摄影者等。并分别记入探方日记和遗迹、遗物登记表中。

第四章 室内整理和考古报告编写

发掘来的资料需要清洗、复原。这些资料也需要进行各种统计、登录,建立资料库,以便长期保存和研究。更重要的是,发掘期间主要运用的是考古地层学方法。这个方法的研究对象是地层堆积的情况,要讨论其他问题,地层学是有局限性的,因而还需要运用其他手段对资料进行多角度的系统化分析整理。由于这些作业是在室内进行的,所以一般把这个环节的工作叫做室内整理。

调查、发掘出来的资料编辑出来,以书刊或其他形式予以全面的、科学的发布,这个环节叫报告编写。

4-1,发掘资料的整理

4-1-1,考古发掘记录的整理

4-1-1-1.文字记录的整理

4-1-1-1-1,探方发掘记录: 探方日记的核查 探方记录撰写

探方日记的核查 由探方负责人核查。探方日记是考古发掘的最原始的文字记录,一般不得随意更改。但在核查过程中,如发现因工作人员的变动等原因,有漏记的情况,应及时予以补记。特别是一些重要遗迹、遗物的发现、清理情况(如发现时间、层位、编号等)有误记的,应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经领队同意予以更正。

探方记录撰写 探方记录是对所发掘探方的总结,一般在发掘结束后,对探方日记、各种图表和影像记录、出土物核查和整理后,由探方负责人撰写,由领队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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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2,工地发掘总记录

发掘工地总记录核查 由领队与各探方日记、探方记录对照核查。发现相互之间的记录有出入或矛盾之处时,应找出漏误之处,予以纠正。

撰写发掘工作汇报 根据《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要求,在发掘和整理工作基本结束后,及时上有关主管部门写出工作汇报,其主要内容包括发掘的时间、发掘面积、主要收获、存在的问题、对遗址今后的保护措施和建议等。在汇报材料中,应附上必要的图表和照片等。

4-1-1-2.图表记录的整理

4-1-1-2-1,灰坑登记表、墓葬登记表、房址登记表等的核查与填写: 这些表格中的某些项目如开口层位和地层关系、堆积物情况、形制和尺寸等,要求在发掘过程中填写,而出土物的分类统计数字、遗迹的时代和性质的判断等,则要在该灰坑的全部发掘资料整理结束后,由探方负责人核查和填写。核查时,应同时核对该遗迹的所有文字、绘图、影像记录。

4-1-1-2-2,出土器物登记表的核查 该表要求在发掘现场按遗迹单位填写,整理过程中,由探方负责人核查、器物编号、名称、出土位置等项目。在核查时应与出土物标签对照检查。如果发现工地编号有重、漏号的现象时,应经领队同意在保留原编号的情况下,重新给予出土物的整理号。

4-1-1-2-3,各探方地层剖面图和各类遗迹平、剖面图的整理 以探方为单位,由探方负责人与绘图员核查。包括绘图号(同遗迹登记记核对)、比例、尺寸、图例及必要的说明文字等。对重要遗迹图的核查,必须在该遗迹发掘结束、回填之前进行。

4-1-1-2-4,工地发掘总平、剖面图的整理

4-1-1-3.影像记录的整理

4-1-1-3-1,各种照相和摄影记录的核查 影像记录的核查应在拍照或摄影之后立即进行,特别是一些重要遗迹,必须确保质量,避免出现无法补救的现象。

4-1-1-3-2,影像记录的整理 整理时应以遗迹为单位,用底片夹和影集妥善保存好底片、留底备查的照片、摄影记录表格等。归类存放各类遗迹、遗物的影像资料。

4-1-1-4.各种记录的归类整理

4-1-2,遗物的整理

4-1-2-1,出土物的清洗

长期埋藏于地下的遗物,其表面常沾有泥土、水垢、锈蚀等。为便于观察器物的形态、花纹、制法,必须进行清洗和清除。金属器的除锈,需要有专门的技术,一般应请有关专家来做。出土遗物中最常见的大量的陶片,则应由考古发掘队自己组织人员进行。清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清洗以以既能去掉泥土又不致损伤器物为原则。 B、清洗时应严格以地层和遗迹单位进行。 C、陶片的硬度较低,洗刷时可用毛刷蘸水清洗,刷净表面及茬口的泥土水垢,切忌用金属刷,以免损伤。对于彩陶,则更要小心。D、清洗后的陶片凉干后,要在不明显的部位写上遗址、遗迹或地层单位的编号。E、 完整或可复原的器物,要填写《出土器物登记卡》,一器一卡(一式二份),按项目填写,并贴图或照片。

4-1-2-2,出土物的分类统计

4-1-2-2-1,陶系的统计 包括陶质(泥质、夹砂)、陶色(红、褐、灰、黑陶)、纹饰(绳纹、篮纹、弦纹、附加堆纹、刻划纹、彩陶等)等内容。可设计《陶系统计表》,按单位统计,并计算出各种陶质、陶色、纹饰的数量和百分比。

4-1-2-2-2,器型的统计 器形统计可按单位依器物的类别、型、式进行统计。如陶器、石器、骨器、青铜器等。每一类器物 31 在进行上述整理的同时,将各种经核查无误的原始记录复印后,以探方为单位装订或归到一个档案袋中,交资料室或专人集中保管。原始记录不得分散保存,以避免原始记录的散失。 由领队会同探方负责人及绘图员在整理各探方绘图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又可按器别如罐、盆、碗、鼎、斝、鬲、杯等进行统计。如果在整理时已做出型式划分的,可再进行更细的型式统计,如A型罐、B型盆、A型钵等。统计时,应包括完整器、可复原器和可看出器形的器物残片。对残片的统计,可主要依据器物的口沿或底部进行,每一片不同器物的口沿或底部,可代表该类型的一件器物。最后,计算出各类型器物的数量和百分比。

4-1-2-3,出土物的修复

遗址发掘的出土物,特别是陶器,大多数是不完整的的残片。而只有完整器和可复原器才能较全面地反映其器形等方面的特征,才可较为准确地进行比较研究。故应尽可能从破碎的残片中复原器物,而出土物的修复,就成为遗物整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般青铜器、漆器、纺织品等遗物的修复,需要请专门的文物修复专家来做。而大量的陶器等,则多在整理过程中由发掘者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修复。

4-1-2-4,挑选标本

作为标本的包括:发掘时采集的小件器物;拼对复原起来的器物;特征明显的残件等等。陶器残件中大于1/8 圆弧的口沿、圈足、器物底部以及器足、器耳、把手和有代表性的纹饰等皆可选作标本。不过,选择标本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不同遗址,出土资料的类别、数量等都有差别,不同的研究目的,所需要的资料也不同,其选择标准应视遗址的具体情况制订。挑选标本按单位进行,把一个单位中满足条件的遗物全部选出。

4-1-2-5, 出土物的绘图、摄影、拓印

器物的绘图主照相是取得器物形态资料的重要手段。由于实物资料并非是任何人、任何时间都查以直接观察到,故绘图、摄影资料就成为许多学者用于比较研究的最重要资料之一。因此,绘图和摄影是遗物整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

4-1-2-5-1,器物的绘图 器物绘图就是用正投影的原理,把器物的轮廓、形状、花纹、器壁厚度等按一定比例绘在图纸上。有些特殊器物如陶俑、陶楼阁等,为全面反映基形态和花纹,可增绘俯视、后视、侧视等图。绘器物图的目的是建立出土器物的绘图资料档案,便于发掘者和研究者们比较研究。原则上讲,凡完整器、复原器和有重要意义的器物残片等,均要绘图和存档。

4-1-2-5-2,器物摄影 利用器物绘图虽然能够获得有关形态尺寸数据方面的资料,但这类资料缺乏立体感和质感,而摄影资料正是这种缺憾的有益补充。原则上所有完整的、复原的和重要的器物残片都应摄影,用于存档和研究。为保证摄影质量,有条件时可请专业摄影师进行器物的拍摄。

4-1-2-5-3,器物拓印 古代的陶器、青铜器、碑刻上有雕、铸的花纹或文字,这些纹饰和文字是研究古代历史艺术待方面的重要资料。拓印较之摹绘最大的优点就是能把这些纹饰、文字的大小、形态真实地反映出来。因此,各类器物的花纹、文字都应做拓本资料。拓印技术主要使用宣纸、墨、刷子、拓子等材料和工具,用于拓印古代的碑刻文字等,形成黑白文体叫拓本。

4-1-3,遗迹的整理

4-1-3-1,遗迹的分类

遗址中常见的遗迹有房址、窖穴、水井、道路、窑址、墓葬等。这些遗迹在发掘过程中已经初步进行了分类、记录和编号。在整理中,需要依据形制,对各类遗迹进一步分类。

4-1-3-1-1,房址的分类 依据平面形状可分为圆形、方形、长方形、不规则形等形式。 依据建筑方式可分为地穴式、半地穴式、地面式、台基式、窑洞式、干栏式等形式。 依据房屋结构可分为单间房、套间房、长排房、组合房等。

4-1-3-1-2,灰坑的分类 依据口部的形态可分为圆形、椭圆形、方形、长方形、不规则形等形式。 依据结构形态可分为口大底小的桶状、口底大的直筒状、口小底大的袋状和锅状等形式。 依据底部的形态可分为平底、圜底等形式。

4-1-3-1-3,墓葬的分类

a、竖穴土圹墓

b、土洞墓

等。

c、砖、石室墓 依墓室的结构可分为单室、多室(前、后、侧、耳室等)墓等。依据墓室顶部的砌构方式可分为拱券式、穹窿式、四角叠涩式等形式。

d、地面封土的形态 可分为覆斗式、馒头式、尖锥式、特殊式等形式。

32 依墓室和墓道的结构可分为“亚”字形、“中”字形、“甲”字形、长方形无墓道墓等形式。 依墓道的的结构可分为竖井墓道洞室墓、长斜坡墓道洞室墓;依墓室与墓道的关系可分为直线式、平行式、垂直式

4-1-3-1-4,窑址的分类 主要依据窑室、火道和火膛的结构分类。 依窑室结构可分为敞口式、封闭式等。 依窑室、火膛的结构可分为竖立式(窑室在上、火膛在下者)、横卧式(火膛、 火道、窑室大体处于同一水平面上者)。

4-1-3-2,遗迹的统计

4-1-3-2-1,遗迹总登记表:灰坑登记表 墓葬登记表 房址登记表 其他遗迹登记表

4-1-3-2-2,遗迹分类统计表

4-1-4,建立数据库

4-2,发掘资料的分析研究

有关资料的各专项分析,都必须在确定的时空框架内进行。因此,将考古资料进行编年和分期的整理,是整个考古学资料整理工作中的基础和起点。类型学的基本原理考古资料的年代问题分绝对年代和相对年代两个方面,相对年代的研究是要靠考古学家来完成的。进行这项作业,依据的是考古类型学。

4-2-1,考古类型学的应用

4-2-1-1,考古类型学的基本概念

考古遗存的形态是因时因地变化着的。考古类型学即专门研究考古遗存的形态变化原因和过程,以及如何从这以变化过程中得到历史信息的方法。由于考古类型学着眼在遗存的形态特征上,所以又被叫做考古形态学、标型学。

考古类型学萌芽于19世纪中叶的欧洲考古学,指导思想是进化论。20世纪初,发展成较为完善的方法论。考古类型学最初用于解决考古资料的时间顺序问题,随着考古学文化理论的提出,在探讨文化之间的关系、文化演进谱系等方面的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4-2-1-2,考古类型学的基本原理

4-2-1-2-1, 遗存的形态特征是变化的

大量经验表明,无论现实生活中的还是古代的遗留,其外观形态是因时因地变化的。当然,一件器物,一旦被制造出来,其形态也就被决定了,不会再发生变化。这里所谓的变化,是指不同器物个体之间的差异而言。

关于导致器物变化的原因,过去的类型学著作受机械进化论的影响,以落后和进步这样简单的原理解释之。现在的研究则认为,器物之所以会发生变化,是来自许多变量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归纳起来约有以下几种:自然环境;经济生活内容;社会生产力水平;文化传统;周围社会传统的影响„„

不同的遗存类型,其发生变化的速率是不同的。器物变化速率的快慢,取决于它能够发生变化的机会或机率的多寡。因此:寿命短的器物变化快;数量多的器物变化快;形态复杂的器物变化要快;一般用品比贵重品的变化快。当然,以上各项仅指一般情况而言,并非绝对如此。

对年代学研究而言,变化速率快的器物或纹饰等在标识时间方面更精密有效,故是类型学分析的首选对象。并把它们叫做“标准形制”、或者“典型器物”。

4-2-1-2-2,器物变异中的渐变和突变

长期而稳定的原因导致的通常是渐进的变化。突发原因的影响,可能会终止上述过程。如果这种突发原因在以后作用的时间足够长久,可能会产生新的逻辑过程。若其作用时间短暂和作用范围狭小,便会留下一些变异个体。

4-2-1-2-3,形态变化的谱系

类型学上,把一个具有形式逻辑关系的完整序列叫做一条器物演变谱系。发生在谱系内部的变化是量变。不同谱系之间,则是质的区别。器物的演变谱系是复杂的,不是所有器物从一开始就沿着一条直线演变下去的。

有时候一个谱系在演变过程中逐渐分化成两个独立演变的谱系,也有时两种器物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融和成一个新的谱系,还有时新分化出的一支没有继续发展下去,不久又回到原来的轨迹上去了,也有时在两条谱系的共同影响下,又出现一条兼有两者特点的、同时又是独立发展着的第三条谱系,等等,不一而足。

类型学通常把处在一个谱系上的所有器物,称之为一个“型”别,把那些从一个主干谱系里分化出来的支干谱系称之为“亚型”。 变化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进行着的。既然时间是有方向的,那么,谱系也是有方向的。较早的类型学根据事物从低级向高级发 33 前面整理的文字、图表、影像等等全部资料,统一输入设定的数据库系统内,便于以后的查询、研究。

展的进化论原理,试图找到一种器物演变的普遍规律,并创造出“祖型”、“母型”、“遗型”或“失效体”等表达概念。但大量事实表明,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判断一种器物究竟是朝哪个方向变化的,只能实事求是地依据出土遗物的地层单位间的地层关系。

4-2-1-2-4,形态变化的阶段性

器物的演变谱系是由一件件在形制上承前启后的器物组成的一个链条。严格地说,处在这个谱系链上的任何一件器物其形态都有自己的特点,可以和它前面的或后面的个体区别开来。但是,器物形制的变化并不总是循序渐进的,有时它们也许只继承前段器物的某几个特征,再下一个阶段里,可能重新选择继承另外特征,并将其余加以变化,„„,从而使得整个谱系链条呈现出某种阶段性。

类型学把位于一个阶段中的所有个体归纳为一组。在类型学表述中,把这样的一组称之为一个“式”别。不同式别之间只具有相对年代的意义。

4-2-1-2-5, 遗物的共存关系

地层中遗物的共存关系包括:发掘时采集的小件器物;拼对复原起来的器物;特征明显的残件等等。陶器残件中大于1/8 圆弧的口沿、圈足、器物底部以及器足、器耳、把手和有代表性的纹饰等皆可选作标本。不过,选择标本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不同遗址,出土资料的类别、数量等都有差别,其选择标准应视遗址的具体情况制订。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止制作和使用一种器物,即在一段时间里,由若干型别中的若干式别构成一整套器物群。遗物,都是出土于各地层单位的。一个地层单位中出土的全部遗物以及它们同该单位本身之间的关系叫做一个共存关系。

但必须注意的是,共存着的器物却未必是共时的!共存关系只是意味着它们是在同一时刻进入该地层单位的。但由于晚期地层单位在形成时,可能发生对早期地层的扰乱,使原早期地层的遗物进入了新的地层,并与后者中的遗物共存。对此,利用类型学并结合发掘时对堆积性态的观察,是可以判断出来的。

器物的形态是在被制作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的,类型学分析的正是这些特征,但器物的使用寿命不同等原因会导致不同时期制作的器物同时进入同一地层单位的可能。这个共存关系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但这组共存关系中的那部分在较早时间里制造出来的器物的形式,不能代表这个共存关系的时代。共存关系的时代只能由生产和废弃时间最接近的那部分器物来代表。

4-2-1-2-6, 器物群与器物组合

经过分析和统计,往往可以发现尽管在一个时期内的器物群里的器物种类很多,但只有几种占据了整个器物群的绝大部分,是器物群的主体。它们经常共存出现,呈现出一种稳定的对应关系。这种稳定的对应关系还可以出现在器物和特定纹饰,器物和特定遗迹之间。它们集中体现了该文化群体的特征。

例如西周至春秋时期的墓葬中,随葬品多为鬲、盆、罐,春秋战国之交改为鼎、豆、壶,其后又有鼎、镦、壶或鼎、黼、壶,至西汉,又变为鼎、盒、壶。又如仰韶文化的陶器和彩陶,东北新石器时代文化中的筒形罐及其纹饰等。这种稳定的对应关系在类型学上称为器物的组合。

4-2-1-3,类型学的应用

4-2-1-3-1,选择典型单位

考古资料的编年整理是依据类型学原理,从考古资料中提取与年代有关的形态信息,将其系统化的作业。以资料编年为目的的类型学作业需要有一个可靠的起点,即用来进行排比分析的资料年代位置准确。

由于各类地层单位形成原因和过程不同,其中的共存关系的可靠性不一,所以,首先需要对遗址上所有地层单位进行甄别,从中选择出遗物比较丰富,特别是各遗物的制作时间可能最为接近、使用时段大致相同,废弃后又可能大致在同一时间里入土的地层单位,并且该单位在形成以后没有遭到扰乱。以这种单位资料为类型学作业的出发点,方有可能保证分析结果的可靠性。这样的单位,叫做“典型单位”。

综合考虑各类地层单位的形成原因和过程,墓葬的形成时间最短,发掘中不至出现失误,随葬品制作时间相差不会太远,明器则同时制造,因此是最好的编年研究资料。次一级的单位大致有灰坑、房子、水井等。活动面上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至于地层堆积,由于其形成时间可能非常不一致,并有大量的扰动和被扰动现象,有时发掘中最难准确把握清理的,因而是最差的分析对象。

一种现象,需要多次重复出现,方能断定它的真实性。所以在选择典型单位时,要尽量多选一些,以便为分析时提供资料数量上的保证。

4-2-1-3-2,型别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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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地层单位的地层关系,会提供器物形制变化的方向。在此基础上,把有演变关系的器物标本按照演变的逻辑关系排列起来,得到该器物的演变链条。这个链条,叫做一个“型”或者一个谱系。这也就是有关这种器物的编年结论。型别号一般用大写拉丁字母A、B、C......表示。如A型鼎、B型鼎等。有时为了充分表达器物形态变化层次,还可再分亚型,如Aa型鼎、Ab型鼎等。

在器物群众多器物中识别和划分出各演变谱系时,首选那些数量大、变化速率快的标准形制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一个型别梳理完毕,再依次梳理其他器物。同时还需考虑谱系内部的分化和谱系之间的影响、融会等可能性。最后得到整个资料的系谱。

4-2-1-3-3,式别的归纳

处在一个谱系上的器物,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特征而不会和另一个体完全一样。但许多经验证明,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的器物,既有整体形态圆滑渐变的一面,也有细部特征阶段性突变的一面,而且这种突变特征,往往出现在时代相近的一批个体上。

据此,可以把一个谱系上的所有个体归纳成若干段落组。每一组,称为一个式别,代表着一个谱系链条上的一个时间段落。式别号一般用罗马数字Ⅰ、Ⅱ、Ⅲ.....表示。

4-2-1-3-4,器物群的演变与分期

由于不同的器物,演变速率可能是不一样的。所以,还需要进一步归纳出一定时间内器物群各型器物的式别构成。进行这项作业时,就要利用到地层单位提供的共存关系。自然,如果一种式别构成的内容重复出现在若干个地层单位中,重复的数量越多,结论就越可靠。

仔细比较还可以发现,尽管器物的演变是按各自的谱系展开的,但整个器物群在演进过程中,也会发生阶段性的变化,据此可将器物群进行分期。

4-2-1-3-5,遗址编年和分期

从器物群的年代学研究的基础上,还可以对整个遗址进行编年和分期。这里着重指出两点:第一,编年和分期是有联系的、却不同的概念。第二,器物群的分期,也即根据文化面貌得出分期认识,和我们在不同层位的文化堆积中观察到的遗迹种类、空间分布等方面的变化,也即根据功能或行为内容方面的变化做出的分期,未必是一致的。

4-2-1-3-6,类型学的其他分析

遗址的分期工作做完后,面临的下一个问题是该遗址属何种考古学文化,该遗址及其考古学文化同其他遗址及文化的关系。要搞清这类问题,仅依靠本遗址的资料是不够的,必须应用类型学的方法,进行遗址间乃至更大区域内诸遗址、诸考古学文化间的比较研究。在比较研究中,应用类型学进行文化因素的分析、比较是较为有效的一种方法。

4-2-1-4,类型学的局限性

只能确定出现早晚的逻辑序列,不能判定每式具体存在的年代。器物新旧形态,总是存在着一定并存时间,甚至有的旧形态比新形态存在的时间还长。发掘所得的层位关系和共存关系是代表了遗物被埋藏的时间先后,因此,也会出现新旧形态共存现象,甚至出现前后颠倒的现象,要判定具体存在年代,应采用多方法、多视角、多参照系的综合研究。

只能确定相对早晚,不能确定每式之间的时间间隔长短。 只能对一部分遗迹、遗物或遗存群进行排序,特异形态、突变器物形态都不能用类型学方法研究。

类型学分析属于不完全归纳法,排出的序列和总结出的规律都有一定的假定成份,随着新资料的积累,需要作补充或修改;在资料不足的情况下,甚至会完全不反映实际情况,需要在资料增加后重新排队。

4-2-2,考古遗存的绝对年代

4-2-2-1,现代测年技术

C-14:含碳物质,5万年以内 热释光:火烧遗物遗迹,100万年内 古地磁:粘土,3万年内 含氟量:骨、牙,数百万年内 钾-氩法:火成岩,10万年内 树木年轮:木,1万年内 „„

4-2-2-2,遗存的纪年

铭文器物 碑刻 纪年遗物 „„

4-2-2-3,文献记载

利用文献中有关建制、地名、职官、历史事件;人物的记载进行断代。

4-2-2-4,横向对比

与已知绝对年代的遗迹遗物做横向对比

4-2-2-5,地质学、古生物学、古气候学

岩层、动植物、气候的时间特征,也是我们对于远古遗存绝对年代推断的一个重要根据。

4-2-3,综合分析研究

60年代以来,现代考古学的研究目的从重建物质文化史过渡复到原由各种行为景观构成的历史,由于这一目的的宽泛和内容包罗万象,需要大量信息以满足其研究需要。这样,便导致了在考古资料的分析方面两个变化趋势。

在理论上,考古资料的数量和种类都是有限的。所有信息也无非都是包含在这些有限的资料中的。而学科的目的性所要求的信息之庞大,几乎是无限的。欲从有限的资料中获得庞大得几乎无限的信息,唯一的对策就是开辟新的信息种类。因此,现代考古学对资料的分析几乎涉及了资料的所有方面。

技术是获得信息的手段。为了得到这些信息,考古学正在开发着有关的分析技术,同时也借用自然科学技术。其结果,现代考古学的技术体系越来越庞大,而没有一个人能全面掌握和运用它们。

4-2-3-1,综合分析方法

4-2-3-1-1,民族民俗学借鉴

4-2-3-1-2,考古资料的观察

4-2-3-1-3,科技分析方法

4-2-3-1-4,实验考古方法

4-2-3-2,专题研究

如开展生产工具和日用品的制造、使用的研究,开展农业和养畜业起源的研究,开展遗迹复原、聚落形态的研究,开展墓主考证、族属考证的研究,开展宗教观念、装饰美学的研究,开展人类学、人文地理学、古生态环境与人类开发关系的研究等。

4-3,考古资料的发布

报告是田野考古的最后一项内容。田野考古报告是向学术界和社会公众做的关于田野考古工作成果的报告书。并非是一般的工作总结或汇报,它是对调查、发掘所获得的资料的科学报道,具有很强的资料性质;也是田野考古工作各个环节最基础的研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要求编写者用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考古界惯用的语言和体例来撰写。

4-3-1,考古报告的意义

4-3-1-1,遗存信息的传播功能 通过报告的公开发行形式,把这些资料和初步认识传送给学术界,为世人所知。

4-3-1-2,遗存信息的储存功能 以文字和图片形式把整理后的田野考古资料永久地储存起来。

4-3-2,考古报告的要求

4-3-2-1,及时编写发表

野外工作结束后要尽快编写和发表田野考古报告,不能相隔时间太久。这样可以提高发掘资料的利用率,防止因散失、损坏和自然变质等原因,使考古资料减少或丧失其科学研究价值。及时发表报告对寻找和发掘相关遗存的田野工作也有启发和指导意义。

如果长期拖延,启发和指导作用也必然会因时间推移而减低。

如果发掘工作要持续几年或十几年,应当及时发表阶段性的报告。如果发掘完成后,因资料特别丰富,在短时间内不能出版综合性的全面报告,应该及时发表简要的初步报告。

4-3-2-2,系统、全面

系统报导是指要按田野考古报告编写的一般体例,条理清楚,分门别类地介绍,而不是杂乱堆砌。全面报导要求做到两点,第一要全部报导,自己认为不重要的、或是陌生的材料也必须详细报导。第二,要注意遗存具有多方面的信息性,要尽可能反映其诸方面的客观属性。

4-3-2-3,准确、客观

准确报导是表述遗存要准确。客观报导是指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如实地报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报告的真实性,才能使科学研究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

4-3-3,考古报告的分类

4-3-3-1,详略区分

4-3-3-1-1,简报 对某些遗址调查、试掘资料或连续多年发掘遗址的阶段性(年度)资料的简要报道及总结。

4-3-3-1-2,报告 对调查、发掘所获全部资料的报道及研究总结。

4-3-3-2,内容区分

4-3-3-2-1,资料性报告 只对遗存作记述性的报导

4-3-3-2-2,资料与研究报告 在记述遗存之外,又对自己的研究成果加以报导。

4-3-3-3,篇幅区分

4-3-3-3-1,大型报告 约为 10 万字以上,以专著形式发表。

4-3-3-3-2,中小型报告 中型报告约在 3 万~ 10 万字,小型报告多为 1 万字左右,—般发表定期刊物上,或几份相关者结集出版。

4-3-3-4,工作方式区分

4-3-3-4-1,调查报告 野外调查资料与研究报告。

4-3-3-4-2,发掘报告 正式发掘的资料与研究报告。

4-3-3-4-3,阶段性报告 田野工作的某一阶段成果报告。

4-3-4,报告的内容和体例

4-3-4-1,报告的基本内容

4-3-4-1-1,环境: (1) 遗存所在地的详细位置。 (2) 地理环境和地貌特点,含自然资源。 (3) 遗址的保存现状。

(4) 历史背景和人文环境,包括对当地 现实民生状况的调查资料。

4-3-4-1-2,工作过程 (1)发现的经过和已往做过的工作。 (2)田野工作概况,包括承担工作的单位,参加人员,工作起因、时间、方式、经过。

4-3-4-2,报告的几种体例

4-3-4-2-1,先描述后研究 先客观地按类别陈述,在结语中提出分期。构成次序是:前言 ( 环境与工作经过,有时还会加上报告的编写体例介绍 ) 、遗址堆积 ( 有的加上层位关系 ) 、遗迹、遗物、结语、附录、注释。

4-3-4-2-2,按研究来描述 先分出期,按期陈述各类遗存内容,其构成次序是:前言 ,遗址堆积与分期,第一期遗存: ( 一 ) 遗迹、 ( 二 ) 遗物,第二期遗存: ( 一 ) 遗迹、 ( 二 ) 遗物,„„,结语、附录、注释

4-3-4-2-3,按单位描述资料 按照单位的序号,分别介绍该单位的遗迹特征与出土遗物。

4-3-4-2-4,体例的选择 遗址中包括有几个考古学文化或者几个大的阶段的,一般是先分期后描述,尤其是分期非常清楚的时候更要如此。若是阶段性不明显,应该先描述,然后探讨分期问题;或者干脆选择第三种写法,才可以保证资料的全面、客观。

4-3-5,报告的基本写法

4-3-5-1,标题

以遗存所在地点为名,多属于大型报告。 以遗存所在地点、所属时代、遗存类别为报告标题名称,中小型报告常用。为便于读者检索,报告标题力求能反映出下列内容:遗存地点的省名、县名、村 ( 或镇 ) 名,遗存文化性质或时代,遗存类别,工作方式,报告的类别。

4-3-5-2,前言

前言部分是报告篇首部分,它对正文的各种背景进行概要介绍。大型报告的前言内容多,要独立成章。中型、小型报告的前言内容较多的可以列出一节,设小标题;较少的可以不设小标题,只在篇首简单说明即可。

前言一般要写明遗存所在地的确切位置、地理环境和地貌特点,自然资源、历史沿革、现实民生也可以适当介绍;遗址的保存状况;过去做过的工作,本次工作的起因、经过、单位、人员;对阅读正文所作的必要说明,包括本报告的编写意图和方法。

地理位置的介绍要求做到读者能从一般的地图上找到遗存的位置,后人要进行实地复查时,能按报告提供的方位线索找到遗存的实际地点。因此要交待行政区划、距县城和距村庄的具体方位、距某些永久性地理标志物的方位,写明附近山河的地势特征和与其相对位置。如果该遗址以前曾有过报导,而现在行政隶属发生了变动,则要给予说明。

文中要配置遗存位置示意图,该图是从现成地图上透描绘制成的,图上要突出主题,一些无关的符号和线条可以不绘出。如果是阶段性报告,而且位置以前已报导过,可以从简或略去。地形介绍能配以地形图或配以照片最好。

发掘区的位置、编号,探方的分布、编号都要交待清楚。如果经过预备调查、勘探、还要说明调查的一些情况和勘探位置。大型报告应有发掘区位置示意图、勘探位置图、探方分布图、遗迹分布图。中型报告可以适当省略掉发掘区位置示意图。为减少图幅,可以把探方分布图和遗迹分布图合在一幅图上。

没有挖到生土的,要交待挖掘的深度和层数。发掘或调查到哪几种文化的遗存,本报告报导哪些遗存可略作交待。

4-3-5-3,正文

4-3-5-3-1,地层堆积

只写地层堆积:土质、土色、包含物、分布范围、分布厚度„„ 写地层堆积和层位关系:层位关系主要是每个层下出现的遗迹关系。 写地层堆积与分期:分期主要是根据层位关系和出土遗物分析得出的,因此要写清楚分析过程。

4-3-5-3-2,遗迹

按房屋、灰坑、水井、墓葬等分成大类,每大类按形制分出小类。 大类、小类要做总的概述,交待数量和主要特点,然后每小类分别依个体介绍。 遗迹描述的主要内容有 5 项:平面位置、层位关系、形制结构、出土遗物、遗迹内的堆积。

4-3-5-3-3,遗物

按质地、形状、用途、制法等分成大类,每大类按形制分出小类。 大类、小类要做总的概述,交待数量和主要特点,然后每小类分别依个体介绍。 遗物描述应该包括:名称、编号、保存状况、制法、质地、颜色、形态、尺寸等,为避免前后重复可以适当删减。

4-3-5-3-4,图版和线图

在制作、选择、排列线图和照片时,既要考虑到它所反映的内容,又要考虑到印刷条件和阅读者的方便。图面既要清晰、整齐、美观,又不浪费版面。

4-3-5-4,结语

结语是报告的结尾部分。要求从发掘或调查所得资料的实际出发,提出自己对这些资料的认识。这一部分要简明扼要,它不同于论文,不要写得过于详细繁杂。

结语的主要内容常有下列各项: (1) 对田野资料的年代分析,包括相对年代、绝对年代和分期判断。 (2) 与相关遗存的文化关系。 (3) 对田野资料的其他认识和见解。如对新见文化遗存的文化属性、分布地域的认识,对遗存族属的看法,对遗存反映的

历史问题、环境生态问题的见解等等。 (4) 评价田野所得资料的学术价值。而总结这次发掘或调查中发现了哪些重要的新鲜资料;解决了哪些问题,又提出或引发了哪些新的研究课题,资料可供哪些方面利用研究。 (5) 本次工作的经验、教训和存在问题。

4-3-5-5,附录

4-3-5-5-1,登记表类

4-3-5-5-2,检测报告类

4-3-6,报告的注意事项

4-3-6-1,做好野外工作

野外工作是编写报告的基础 野外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报告的质量。地层关系、文字影像记录等必须现场核对清楚。

4-3-6-2,认真的整理

修复、复原;分类;挑选标本;观察细致,概括准确;检测;准确地分期。

4-3-6-3,熟悉相关资料

不但要熟悉编写对象,还要了解与之有关的材料。各种期刊在版面设计、注释、地层号和遗物号写法等有着自己的习惯,因此准备发表在何种期刊,就要参考该刊的版面设计和注释方式等。大部头的报告也应参考几部写得好的报告。

4-3-6-4,充分理解报告

明确编写报告目的与要求、掌握有关报告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是编好报告的保证 只有这样才能抓住编写的重点,减少盲目性,才能把野外和室内工作阶段所得的遗存资料及认识理想地表达出来。

4-3-6-5,反复核对资料

反复核对是编好报告不可缺少的手段 报告涉及大量的数字、尺寸、表格、图片和其它资料,从发掘整理到编写成文稿经过多道程序,很容易出错。在编写过程中要反复核对,在定稿后还要与原始资料 ( 包括实物 ) 最后核对一遍。

4-3-7,考古报告章目举例

4-3-7-1,调查简报

调查概况 : 调查的时间、组织者、参加者。 调查的性质(普查、复查或专题调查等)。 调查范围的地理位置、行政区划归属(附地理位置及遗址分布图)。 调查或新发现的遗址数目及文化性质。

调查收获 : 遗址的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归属。 依据断面观察或钻探了解到的地层堆积情况(附地层剖面图)。 露头的遗迹情况(附遗迹图)。 采集遗物的分类介绍(附器物图)。

小结 :简要叙述调查的学术意义 新发现的遗址或重要资料,对既往研究的新认识等。

附录 : 调查遗址登记表(遗址编号、名称、时代与文化性质、面积、保存情况)。 有关重要遗迹、遗物照片

4-3-7-2,调查报告

前言(基本情况): 调查缘起及性质(普查、配合基本建设、为解决某个学术问题的专题调查等)。 调查的时间、组织者(省、市文化主管部门或学术团体)、负责人和参加者。 调查的方法及路线等(分组、分区情况、拉网式调查、钻探、试掘等)。

地理位置、历史沿革及既往调查研究史 : 调查范围的较为详细的地理位置、历史沿革(注明引文出处)、行政区划归属等情况(附地理位置及遗址分布图)。 前人在本地区所做过的调查或发掘、研究情况简介(注明各种资料的出处)。

调查的收获 :先简要叙述本次调查、复查或新发现的各类遗址数目概况(附调查遗址统计表)。然后分时代、分文化自早至晚介绍各类遗址中的典型遗址。 老官台文化:遗址××:遗址位置、面积、地层堆积、遗迹(附平剖面图)、遗物(附器物图);„„

有关问题的研究与讨论 : 调查区域各类遗址分布的特点 各类遗址的特征及文化属性 有关学术问题的讨论 有关调查方法得失的总结

4-3-7-3,发掘简报

基本情况 : 发掘单位、工作人员、时间 遗址位置、行政区划归属 布方(探沟)位置、数目、发掘面积 清理遗迹数 出土遗物种类数量

田 野 考 古 学

西北大学文博学院考古学系

陈洪海 副教授

第一章 田野考古学概说

1-1,考古学的研究体系

1-1-1,考古学研究的对象与目的

1-1-1-1,考古学研究对象的特点

考古学虽然不拒绝文献资料,但他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实物资料来复原历史。而研究技术和方法又是考古资料的特性决定了的。概括考古资料的特点,有如下三点:

实物性;

非文字;

局部完整与整体的不完整性;

1-1-1-2,考古学研究的目的

资料的阐释

1-1-1-3,考古学的方法论

1-1-1-3-1,分析的方法

1-1-1-3-2,比较的方法

1-1-1-3-3,复原的方法

1-2,田野考古学的内容和特点

1-2-1,田野考古的内容

1-2-1-1,调查、发掘来获取资料

1-2-1-2,整理,提取系统化信息

1-2-1-3,报告,资料信息的发布

1-2-2,田野考古学的特点

田野考古学不仅仅是单纯地提供研究资料的技术性环节,同时也是一个研究过程。田野考古是一套由许多工作环节组成的复杂系统工程,这些技术方法不是任意地杂乱无章的拼凑在一起的,而是针对考古资料的特点和从考古学的目的所提出的要求,按照一定原理组成的技术体系,为了保障这个技术体系的组织合理、运用得当和富有成效,就必须对这套技术体系从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1-2-2-1,对各种有针对性发展起来的技术其作用和局限性的说明

1-2-2-2,对将许多技术组织匹配成一套技术体系时的原理、逻辑关系,及有效性的说明

1-2-2-3,对于这个技术体系的发展过程及其背后深层道理的阐释

1-3,田野考古学的发展史

1-3-1,外国田野考古简史

1-3-1-1 ,萌芽期 (15 末~ 18 末 )

这一时期调查发掘的目标只是艺术品和有经济价值的古物,以及与文献记载有关的古迹和铭刻。调查、发掘、记录都没有采用科学的操作方法,属于“找宝式”的工作。

1-3-1-2,形成期 (19 世纪 )

形成期 (19 世纪 ) 科学的田野考古发掘逐渐地完善起来,至19 世纪后半叶,地层学的建立,标志着科学的田野考古学形成。

沃尔赛对丹麦沼泽地的发掘

瑞士的湖居遗址发掘

菲奥里特在意大利的庞培城

库乌齐斯在希腊的奥林匹亚

谢里曼和德普费德在土耳其的特洛伊

皮特·里弗斯在英国

皮特里在埃及的发掘

谢里曼和德普费德在土耳其的特洛伊

海因里希·谢里曼(Heinrich SchlienIann)1822年出生在德国梅克伦堡的乡村里。他的父亲是当地的—位穷牧师,家境清贫。十岁这一年,父亲送给小谢里曼的圣诞礼物是一本杰尔的《世界历史》,里面的一幅特洛伊城火光冲天的插图,使他激动不已。他发誓,终有一天,一定耍找到特洛伊城。1868年,46岁的谢里曼断然放弃了经商,去实现少年时的梦想——寻找古城特洛伊。在离海岸只有一小时路程的希萨利克,谢里曼看中了一块高地,决定在此发掘。1870年4月,谢里曼带领他的发掘工人在希萨利克高地上挖起第一锹土。谢里曼凭着热情,以难以置的幸运,发现了他多年要寻求的东西——荷马史诗的证据和埋藏在地下的珍宝。

然而,谢里曼的功绩不仅仅在于发现了特洛伊古城,而且开创了田野考古发掘方法的新阶段。

当然,“用现代的标准衡量谢里曼的工作,当然还很原始,但毕竟开始了野外发掘方法的新阶段” 。可以说,谢里曼是现代考古地层学方法的奠基人,田野考古发掘正是由此而逐渐走向成熟的。正如卡罗所说的:“没有一个考古工作者不承认他曾受惠于谢里曼夫妇的成就”。

1-3-1-3,成熟期 (20 世纪 )

成熟期 (20 世纪 ) 20 世纪上半叶,田野发掘的科学方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科学发掘的技术逐渐得到普及推广。一些探讨田野考古方法的著作在 20 世纪初相继问世,“田野考古学”的名称也被正式提出来。尤其是发掘资料的整理,考古类型学的出现,标志着田野考古学的成熟。

汤姆逊(Thomsen.C.J)与三期说

皮特·•里弗斯(Pitt RIivers,1827一190O)与器物分类

蒙特柳斯(G.O. A. Montelius,1843~1921)与考古类型学

汤姆逊(Thomsen.C.J)与三期说

1819年,丹麦皇家博物馆馆长汤姆森将博物馆藏品按石器、青铜器、铁器的分类方案进行陈列,并提出了著名的“三期说”。尽管这种分类并不等于类型学研究,但分类是类型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提。

蒙特柳斯与考古类型学

蒙德留斯(G.O. A. Montelius,1843~1921),1843年生于斯德哥尔摩,186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07~1913年任斯德哥尔摩国立古物馆馆长,终身致力于欧洲古文化的研究。蒙德留斯将北欧与南欧的青铜器、陶器以及希腊、埃及和西亚的古代装饰花纹等进行了排比,对照了一些考古发掘中的地层关系,证明确有规律可循。他建立了青铜斧、剑和扣针等若干标型器物,探讨了各种方式的器物组合,并用这些标型器物及其组合来推断其它共生器物的年代。

蒙特柳斯与考古类型学

蒙德留斯在研究中在重视类型学的同时也要重视地层关系,重视遗物被发现时的共存关系,注重出土物的组合。1903年,蒙德留斯在总结多年类型学研究的基础上,出版的《古代东方和欧洲古代文化分期》一书,其中第一卷《方法论》系统地介绍了类型学的方法。

蒙德柳斯的学说在考古学界中获得极高的评价。考古类型学方法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欧洲考古学的发展,标志着田野考古学进入成熟阶段。

1-3-2,我国的田野考古简史

1-3-2-1,古代对古迹的野外调查

我国古代的一些地理、地方志作家,实地考察过一些城址、碑刻、冢墓等地上古迹,并记载下来。

司马迁为写《史记》曾上会稽、探禹穴,到访过许多古迹;

西晋太康二年(281),汲郡人盗发魏国古墓出土大批竹简,学者们从中经整理出《竹书纪年》和《穆天子传》等多种佚书。 到了北宋时期,朝野人等竞尚收藏古物,研究古物之风日盛,逐渐形成了一门学问 ── 金石学。

1-3-2-2,近代田野考古的产生

这一阶段,外国学者做了很多工作,当然也有文物资源的掠夺。我国一些学者,出于爱国之心和认识我国历史的追求,开始从事田野发掘工作,开展了专业性的联合或独立的田野调查和发掘工作。

瑞典地理学家斯文.赫定(Sevn Hedin)曾三次进入新疆考察,发现了著名的楼兰古城和许多古代遗物。

从1895年开始,日本学者鸟居龙藏、白鸟库吉、八木庄三郎等调查和发掘了东北地区的许多遗址。

1900 ~ 1905 、1906 ~ 1914年,匈牙利人斯坦因(M.A.Stein)多次进入新疆、甘肃等进行调查和盗掘,不仅发现了许多古城、采集了许多古物,而且从敦煌骗走了大量的古代文书、 经卷等珍贵文物。

1906 ~ 1908年,法国学者伯希和(P.Pelliot)在新疆、甘肃进行考察期间, 发现了早期佛寺遗址和大量的文字材料,又从敦煌骗走大量的经卷等珍贵文物。

安特生与中国考古学

安特生(J.G.Andersson,1874~1960),1874年出生地于瑞典克尼斯塔,1902年获博士学位。曾任瑞典地质调查所所长。1914年,安氏受中国北洋政府的邀请,作为农商部矿政顾问来到中国。安特生不仅具有丰富的地质、古生物知识和经验,对考古学也极有兴趣和造诣。以至于在中国工作的十余年(1914~1925)中,他的考古发现与研究成就,远大于地质学研究方面的业绩。

安特生与周口店

安特生与仰韶遗址

安特生的甘肃考古

>>>安特生20年代在中国进行的考古工作,对于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的建立和近代田野考古学的发展,都是有开创之功的。这段历史不应该抹煞,也不应该做别的解释。

1-3-2-3,田野考古的科学化

李济与西阴村的发掘

梁思永与后岗三叠层

苏秉琦与瓦鬲的研究

李济与西阴村的发掘

1924年,李济(1896~1979)学成归国。1926年,主持了对山西夏县西阴村遗址的发掘,这是由清华大学同美国弗里尔美术馆合作、第一次由中国学者独立主持的田野考古工作。在发掘之前,先定下正东、西、南、北的十字基线,并以西端的零点为基准,将发掘区分为边长各2米的若干正方形探方。(接下頁)

李济与西阴村的发掘

发掘时,采取了“层叠法记录一般遗物,即由零点以下每1米深度为一层,以英文大写字母A、B、C...为层位号,自上而下编号。重要遗物则记录它们的三维坐标位置。李济也注意到了堆积土质土色等方面的变化,又将每一大层细分为若干小层,用英文小写字母为号[1]。总的看来,尽管李济仍采用按一定深度划分地层和记录遗物的水平层位法发掘,但较之安特生有了不小进步,特别是探方法的使用,更便于观察和控制地层,反映了20年代考古发掘的较高水平。

[1] 李济:《西阴村史前的遗存》,清华学校研究院丛书第三种,1927年。

梁思永与后岗三叠层

1930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专攻考古学并获得硕士学位的梁思永学成归国。同年秋,先后主持和参加发掘了黑龙江昂昂溪、山东城子崖和殷墟的发掘。1931年春与秋,梁思永先后主持了安阳后岗遗址的两发掘[1]。第一次发掘共开探沟25个,发掘面积216平方米;发现有白灰面房址、陶器、石器和骨器等。第二次开探坑20个,发掘面积385

平方米,除发现有白灰面房址外,还发现

了一段长70米的夯土围墙。与以前发掘的最重要的区别是,发掘与遗物统计均依土质土色区分的文化层为单位进行,并依据遗物的特征,将各文化层合并为3个大的文化层,即上层的小屯文化(商文化)、中层的龙山文化和下层的仰韶文化层[2]。这就是中国考古学史上著名的“三叠层”。

后岗的发掘的重要意义不仅是确定了仰韶、龙山和商文化的相对年代关系,更重要的是标志着以前水平层位发掘法的结束和以文化层为单位发掘法的开始。从而奠定了中国科学的考古地层学基础,使中国的田野考古发掘有了突破性进展而走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 梁思永:《后岗发掘小记》,《梁思永考古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59年。

[2] 梁思永:《小屯.龙山与仰韶》,《梁思永考古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59年。

苏秉琦与瓦鬲的研究

1948年,苏秉琦先生研究宝鸡斗鸡台沟东区墓地出土物时,应用了类型学的方法, 对出土的陶鬲进行了仔细的分类整理[1],从而使考古类型学研究进一步完善化。沟东区共有40座墓出土有陶鬲。苏秉琦依据器型、纹饰、制法三个指标详细描述了每一件器物的特征后,主要以足部的特征为据,但也考虑到整个结构、制法的差异,把陶鬲分成三种类型,即袋足类、折足类、矮足类,又把袋足类细分为锥形脚袋足鬲和铲形脚步袋足鬲两种。然后依据陶鬲的共存与平行现象给每一类陶鬲分期。 (接下頁)

值得注意的是,苏秉琦在分析陶鬲的演变时,用A、B、C...表示鬲种的区别,用a、b、c...表示各种陶鬲的演变阶段,前者即现在常用的型的概念,后者则是式的概念,而袋足鬲分成锥状足和铲状足两种,实际上是同型器所分的亚型。不仅如此,苏秉琦还把与陶鬲共存的墓葬形制、陶壶、铜戈的变化情况综合分析,将整个墓葬群分为三大组(期),即瓦鬲墓、屈肢葬墓、洞室墓三大期和十一小期。这样依据共存关系把对器物的分期上升到整个墓地的分期,扩大了类型学研究的范围。这样,从20年代开始出现的类型学研究,30年代初步形成,40年代逐步成熟。

[1] 苏秉琦:《斗鸡台沟东区墓葬》

1-3-2-4,田野考古的发展

考古地层学与考古类型学的理论和实践

文化因素分析与类型学的发展

新技术的引进与考古学方法的变革

断代技术

分析技术

新的信息采集与记录技术

建议阅读论著

1,格林.丹尼尔著、黄其煦译:《考古学一百五十年》,文物出版社, 1987年7月。

2,杨建华:《外国考古学史》,吉林大学出版社,1995年。

3,陈星灿:《中国史前考古学史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

4,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编:《考古学的历史.理论.实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

5,中国历博考古部编:《当代国外考古学的理论与方法》,三秦出版,1991年。

6,严文明:《走向21世纪的考古学》,三秦出版社,1997年。

7,俞伟超:《考古学是什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

8,张忠培:《中国考古学-走近历史真实之道》,科学版1999年。

9,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田野考古工作手册》,文物版1982年。

10, 冯恩学:《田野考古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3年。

第二章 田野考古调查

2-1,田野调查的目的与作用

2-1-1,田野考古调查的目的

2-1-1-1,发现遗存 :因为工作力度的问题,也因为不同遗址保存条件和环境的不同,还有很多遗址没有发现,没有被保护和研究;

2-1-1-2,了解遗存:随着研究的深入,过去的很多认识发生了变化;随着形势的发展,对于遗址的了解也越来越精确。因此,过去的遗址资料经常显得单薄甚或是不正确,这就需要重新认识,需要在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新的方法下做新的记录;

2-1-2,田野考古调查的意义

2-1-2-1,了解一个地区古代人类文化遗存的分布的基本状况(古建筑、古城址、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碑刻等)。为文物部门保护、管理、研究提供依据。

2-1-2-2,了解一种考古学文化或某类文化遗存(如石窟寺、古建筑)的分布范围,为考古学文化的研究提供资料与信息(空间分布、自然环境、与其它相邻文化的关系等)。

2-1-2-3,了解一个遗址的人类文化遗存分布状况(分布范围、中心区、居住区、墓葬区、堆积厚度与层次等)。为正式考古发掘做好准备。

2-1-3,田野考古调查的特点

不仅仅是发掘的准备,或单纯的保护目的,田野考古调查更是一项研究,并且是一项很重要得研究

2-1-3-1,周期短,见效快,可以迅速掌握遗址或者遗址群的基本情况

2-1-3-2,覆盖面大,是考古学宏观研究的重要方法

2-1-3-3,资料的系统性差,准确性不如发掘

2-2,田野考古调查的形式

2-2-1,普查

是对某一地区现存的所有具有历史意义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存的普遍性调查。调查对象包括一切可见的地上和地下的文化遗存。目的在于全面掌握本地区的文化遗存的基本情况,建立档案资料,为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科学研究提供条件。普查多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实施,可分为全国性的、全省性的或县、乡范围的等。也可按自然地理区划如水系(如黄河流域、渭水流域等)、盆地(如关中盆地)、平原(如江汉平原)等进行。后者往往跨省、县、乡,需要多方协调、组织、配合。

2-2-2,复查

是建立在过去调查或普查基础上的有重点、有目的(如为发掘做工准备或了解某种文化的分布等)的再次或多次调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有关遗存的文化内涵、性质、时代、研究价值等。在调查或普中发现了某些遗址,并已初步了解了它的内涵及其学术意义,为了进一步了解其内涵,确定保护或发掘措施,就必须进行再次或多次调查。这种复查一般由相关的专业人员组织进行,调查中不仅包括仔细的地面踏查,有时还要配合考古钻探或小面积试掘。复查的工作越细致,对以后的发掘和保护规划越方便。 2-2-3,学术调查

2-2-3-1,区域调查 :密度调查;环境调查。如李非、李水城的葫芦河流域调查(李非、李水城、水涛:《葫芦河流域的古文化与古环境》,《考古》1993年9期 )。

2-2-3-2,大遗址调查(遗址群调查):遗址关系调查。石家河遗址群调查(石家河遗址调查报告,《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四川科学技术出版,1994年)。

2-2-3-3,专类遗存调查 :石窟寺调查、长城调查、岩画调查、瓷窑址调查等,均属此类。1999-2002年丝绸之路青海段调查等等。

2-3,田野考古调查的步骤

2-3-1,调查的准备工作

2-3-1-1,制定可行的调查计划

9,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田野考古工作手册》,文物版1982年。

10, 冯恩学:《田野考古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3年。

第二章 田野考古调查

2-1,田野调查的目的与作用

2-1-1,田野考古调查的目的

2-1-1-1,发现遗存 :因为工作力度的问题,也因为不同遗址保存条件和环境的不同,还有很多遗址没有发现,没有被保护和研究;

2-1-1-2,了解遗存:随着研究的深入,过去的很多认识发生了变化;随着形势的发展,对于遗址的了解也越来越精确。因此,过去的遗址资料经常显得单薄甚或是不正确,这就需要重新认识,需要在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新的方法下做新的记录;

2-1-2,田野考古调查的意义

2-1-2-1,了解一个地区古代人类文化遗存的分布的基本状况(古建筑、古城址、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碑刻等)。为文物部门保护、管理、研究提供依据。

2-1-2-2,了解一种考古学文化或某类文化遗存(如石窟寺、古建筑)的分布范围,为考古学文化的研究提供资料与信息(空间分布、自然环境、与其它相邻文化的关系等)。

2-1-2-3,了解一个遗址的人类文化遗存分布状况(分布范围、中心区、居住区、墓葬区、堆积厚度与层次等)。为正式考古发掘做好准备。

2-1-3,田野考古调查的特点

不仅仅是发掘的准备,或单纯的保护目的,田野考古调查更是一项研究,并且是一项很重要得研究

2-1-3-1,周期短,见效快,可以迅速掌握遗址或者遗址群的基本情况

2-1-3-2,覆盖面大,是考古学宏观研究的重要方法

2-1-3-3,资料的系统性差,准确性不如发掘

2-2,田野考古调查的形式

2-2-1,普查

是对某一地区现存的所有具有历史意义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存的普遍性调查。调查对象包括一切可见的地上和地下的文化遗存。目的在于全面掌握本地区的文化遗存的基本情况,建立档案资料,为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和科学研究提供条件。普查多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实施,可分为全国性的、全省性的或县、乡范围的等。也可按自然地理区划如水系(如黄河流域、渭水流域等)、盆地(如关中盆地)、平原(如江汉平原)等进行。后者往往跨省、县、乡,需要多方协调、组织、配合。

2-2-2,复查

是建立在过去调查或普查基础上的有重点、有目的(如为发掘做工准备或了解某种文化的分布等)的再次或多次调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有关遗存的文化内涵、性质、时代、研究价值等。在调查或普中发现了某些遗址,并已初步了解了它的内涵及其学术意义,为了进一步了解其内涵,确定保护或发掘措施,就必须进行再次或多次调查。这种复查一般由相关的专业人员组织进行,调查中不仅包括仔细的地面踏查,有时还要配合考古钻探或小面积试掘。复查的工作越细致,对以后的发掘和保护规划越方便。 2-2-3,学术调查

2-2-3-1,区域调查 :密度调查;环境调查。如李非、李水城的葫芦河流域调查(李非、李水城、水涛:《葫芦河流域的古文化与古环境》,《考古》1993年9期 )。

2-2-3-2,大遗址调查(遗址群调查):遗址关系调查。石家河遗址群调查(石家河遗址调查报告,《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四川科学技术出版,1994年)。

2-2-3-3,专类遗存调查 :石窟寺调查、长城调查、岩画调查、瓷窑址调查等,均属此类。1999-2002年丝绸之路青海段调查等等。

2-3,田野考古调查的步骤

2-3-1,调查的准备工作

2-3-1-1,制定可行的调查计划

2-3-1-1-1,确定调查对象:目的、区域等因素决定的调查范围的研讨

2-3-1-1-2,设计调查方法: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才能最大限度的成功

2-3-1-1-3,安排调查时间:遗迹暴露、人员方便、工作开展等各方面考虑。要考虑人的适应能力,可以划分阶段进行。

2-3-1-1-4,组建调查队伍:在实施考古调查前,应根据调查的形式,组建一个相应的考古调查队。调查队伍应由富有调查经验、精通业务的专家领队或指导。组队时应根据需要,配备摄影、测绘、记录、钻探、后勤等方面的人员,并尽可能吸收熟悉本地文物情况和风俗的地方文物管理方面的业务干部参加。随着新技术方法的介入,以后的调查队伍应该是一个综合科学考察队伍,尽可能吸取更多的自然科学方面人才。一个队伍应该因事设人,而不是因人设事。应该在完成计划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

2-3-1-2,相关资料的准备

2-3-1-2-1,文献资料

包括历代官修的正史、野史和地方志、游记、笔记小说等。正史中的地理志和一些游记中,常记述有当时可见的古迹,名人传记中可能记载有其出生地和埋葬地,野史、笔记小说中则可能有一些关于地方的事件、风俗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记述往往可为考古调查提供重要的线索。如北魏郦道的《水经注》,不仅记载的名山大川,而记述了许多当时可见的古迹及其方位。考古学家据此找到了许多古遗址和古墓葬。

2-3-1-2-2,以往的考古资料

历年来已发表的考古调查、发掘报告、简报和研究论著,可使调查者能大体了解本地区古文化分布的基本状况,为进一步调查或复查提供线索。此外,还应注意地方文物部门收集的各种资料,特别是实物资料。了解这些遗物出土的地点,往往可据此找到一些重要的遗址。

2-3-1-2-3,地图资料

地名在词汇中是比较稳固的,可沿用很长时间而不发生变化。在历史上,有些民族从原来的居住地迁往另外的地方,而这个地方的地名却被后来的民族所沿用,并长期保存下来。所以调查前考证本地区一些地名的来源或查找有关研究资料,往往能帮助我们推测古代民族的分布、迁徙情况,或据此发现深埋于地下的古代遗迹、遗物。如在河南登封告城镇附近有一高岗台地,叫“王城岗”,经考古发掘确实发现一座龙山时代的古城址。又如今陕西宝鸡虢镇一带, 曾经是西周时期的一个小国 —— 西虢的所在地,时隔数千年,地名仍保留下来。此外,诸如“夏墟”、“殷墟”、“商丘”之类的地名,则应和历史上夏、商人的活动有密切的关 系。其它诸如“将军冢”、“公主坟”之类的地名, 则往往是古代墓葬的所在地。近年的重大发现周公庙,北面就叫陵坡,正是现在周公陵园的发现地。

地图是野外调查时必不可少的资料。选择地图时,尽可能选择以县(区)、乡(镇)为单位的有等高线的大比例(最好为1:10000)地图(很多地图可以在县水利局购买到,因为凡是做过水利建设的,都有很详细的地形测绘)。预先查阅地图,可大体了解调查区域的地形地貌,并根据不同时期人类文化遗存的分布规律,制定调查路线和具体的范围,安排食宿地点等。

2-3-1-3,调查器材与设备

2-3-1-3-1,探查设备:手铲、钻铲、毛刷、铁锨、镐头、望远镜等

2-3-1-3-2,取样设备:箱匣、标本袋、标本盒、标签等

2-3-1-3-3,影像记录设备:照相机、三角架、胶卷、摄像机 等

2-3-1-3-4,测量绘图记录设备:小尺、绘图板、绘图纸、三角尺、直尺等、全站仪、全球卫星定位仪平板及测绘仪器、罗盘、垂球、皮尺、钢尺等

2-3-1-3-5,文字记录器材:各种记录表格、标签、日记本、地图、各种文具、资料袋等

2-3-1-3-6,生活用具:水壶、手电筒、蜡烛、雨具、常用药品等

2-3-2,田野调查的实施

2-3-2-1,寻找、发现遗址

2-3-2-1-1,利用资料:以往的调查发掘;相关的文献资料记载;

2-3-2-1-2,实地寻找:地方宿老询问后重点勘查;拉网式密集调查;

2-3-2-1-3,新技术运用:遥感与航空;物理探察;化学探察;

2-3-2-2,勘查遗址及其环境

2-3-2-2-1,确定遗址位置

a,发现古文化遗存时,确定遗存所处的地理位置,如所在的土丘或河流阶地、梁峁、台塬的地名、海拔高度等,必要时需测绘遗

址平面图或位置图,确定标志物或建立永久性标志,并将遗址位置标在地图上。有条件的话可使用全球卫星定位仪确定位置。 2-3-2-2-1,确定遗址位置

b,确定行政区划所属:确定遗址所属的县、乡、村及土地使用者名。如××县××乡××村东××米××人耕地(或林地)。将确认的情况记录在有关表格和调查记录上。

c,记录遗存位置:对遗存的位置、地形等进行照相、录像和文字记录。永久性的参照物是必要的,树木以及房屋的参考性不强。

2-3-2-2-2,查清遗址的范围、面积、形状、保存状况等

a,通过踏查,确定遗迹、遗物的分布范围:

1>遗址遗物暴露的范围(重要遗迹照相,记录)。 2>遗物(陶片、砖瓦、石器等)散布范围(照相、记录)

1>步量:如是一般性遗址,可用步量的方法,大体计算出遗址的面积,并绘出草图。

2>尺量:如要较为准确地知道遗址的面积,也可用测绳子或皮尺丈量,并绘出草图。

3>测绘:如属重要遗址,则需用小平板仪等测绘工具,准确在测绘遗址的平面图及地形图等,以备以后保护及发掘规划之用。 2-3-2-2-3,了解文化堆积的情况和性质

a,观察:根据冲沟断崖及村民取土处等地点暴露出的地层及遗迹、遗物,了解遗址文化层的堆积情况,了解堆积的层次、土质土色、厚度和包含物等;了解暴露出的遗迹的形制、结构、材料、性质等。采集遗物标本,绘制地层和遗迹草图或正式图。

b,钻探:根据需要布孔钻探,了解遗迹(墓葬房址、墙基等)的分布情况和形制等;了解地层堆积的深度、厚度、层数、土质土色等。主记录钻探结果,绘制钻探平面布孔图、柱状剖面图。采集遗物标本,填写钻探记录表等。

c,试掘:根据需要,选定适当部位,伯探沟法(或探方)试掘,以详细了解文化层的堆积情况及各层次的性质等。分层收集出土物,绘制地层剖面图和遗迹平剖面图,记录发掘情况。

2-3-2-2-4,环境考察

包括地形环境和资源环境两个部分的内容;

2-3-2-3,收集标本与采取样品

2-3-2-3-1,采集遗物

采选遗物标本可在踏查、钻探、试掘中同步进行。

a,采集标本尽可能全面:

2-3-2-3-2,采取样品

尽可能多的采集分析样品,也要严格按照采样规定的程序采集,保证采集样品的科学性。

2-3-2-4,遗址记录

2-3-2-4-1,遗址价值判断 :

据各种方法(踏查、钻探、试掘)收集的资料,对遗址的时代、文化性质进行综合判断,必要时可反复核查,再加以确定。

2-3-2-4-2,记录调查结果:

前面所说的调查内容完整记录下来,包括文字记录、绘图记录、影像记录等等

2-3-3,田野调查报告

如果是普查,则要建立完整的调查资料库,各种文字资料以及其他的资料都要妥善管理,使之成为文物保护与管理的基本依据;1>各种质地的标本(铜、铁、陶、石等); 2>各种器形或花纹的标本,特别注意采选可看出器形的器物口沿、底部和有花纹的残片等。 3>供分析鉴定的土样(孢粉分析等)、动植物遗存和测年的标本(含炭物、烧土等)。 将采集的标本按地层单位或遗迹单位编号、装袋,并填写标签放入袋内。 调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要妥善保管标本,避免不同遗址、不同单位的标本混合。如采集标本很多,调查地点转移时,可存b,丈量范围,确定遗址的面积(M2):丈量可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b,严格按单位分装标本: c,妥善保管和存放: 放于当地文物保管部门。

如果是学术目的的调查,就要写出调查报告,以供学术了解调查工作的成果与收获。调查报告的体例,与正式发掘报告相似,后面还要仔细讲解 。

2-4,田野调查技术方法

2-4-1,寻找遗址

2-4-1-1,遗址的基本类别

2-4-1-1-1,洞穴遗址

2-4-1-1-2,平地遗址

2-4-1-1-3,贝丘遗址

2-4-1-1-4,沙岗遗址

2-4-1-2,遗址的分布

分布的制约条件有很多,主要有: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环境特点、交通特点等等,需要综合分析;不同功能的遗迹类型也是各有特点,需要分别对待,不要受传统观念束缚。

2-4-1-3,几种主要的寻找手段

2-4-1-3-1,地面调查

a,地方宿老询问后重点地面踏查;

b,拉网式密集调查等等。

2-4-1-3-2,航空与遥感调查

a,空中摄影勘测

利用卫星、飞机等航空器从空中向地面观察和摄影。由空中鸟瞰,视野广阔,比较容易发现地面上难以观察到的现象,如土壤、地形的细微差别,阳光斜射产生的地物阴影,不同季节植物生长状态的对比及土壤湿度等因素在调查址区域内形成的不同标志。分析对比各种现象的差别,就可能找到地面或地下遗迹。 这一方法对大型遗址或沙漠地区的考古调查,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b,遥感勘测

是空中摄影勘查技术的扩展。人眼观察物体是由于来自物体可见光刺激而产生的视觉。而遥感设备取自目标的信息,除了靠物体辐射或反射的可见光外, 还靠微波、红外线、紫外线、X射线等在遥感设备中产生的反应。不同物体具有不同的波谱特征,如霜雪对可见光是全反射的,看起来是白色的;对红外线则是全吸收,在红外遥感器中就成为黑色的了。调查时,使用能接受多个波段地面目标信息的多光谱遥感设备,就能同时获得被勘查地区的、突出显示不同目标的多幅图像或信息。分析这些图像或信息,就可了解到地面遗迹的分布情况。

2-4-2,遗址的勘查技术

2-4-2-1,遗址勘查的主要方法

2-4-2-1-1,踏查法

踏查法:即实地步行调查。通过观察、辨别、测绘、照相等方式、方法来了解、记录遗址的情况。

A,确定遗址的地理位置、行政隶属和所处环境。 B,确定遗存的分布范围、面积,绘制图表。 C,采选遗物标本,分类记录。 D,依断面观察文化层的堆积情况。 E,初步判定遗址的文化性质、年代、保存状况。

要求:

A.遗址的范围及周边均需跑到。

B.尽可能多地采收各类遗物标本。

C.尽可能详细地作好各种方案、图表、影像记

[附] 考古调查举例——城址调查:

城址一般面积较大,要全面揭露较为困难,故地表调查就显得十分重要,常成为此类遗迹获得研究资料的主要方法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A,城址所处的地理位置及财边的环境。特别应注意地形、水源、交通等条件,以总结当时人们选址的原则。

B,城址的方向、平面形状、面积等。如城垣残留于地面部分较少,则辅以钻探,并测绘平面图。

C,城墙及防御设施的结构特点。城墙的长、宽、高,建造方法(夯层数、厚度、土质土色等)、马面、垛口、护城濠沟等。必要时可用探沟法解剖城墙基槽。

D,城门的位置及城内的布局。城门的位置、数量,城内的道路、主要建筑遗迹等(可借助探沟法了解)。

E,城周边相关遗迹的调查。建筑基址、水利设施、墓群、道路等。

F,依据遗迹遗物判定城址的年代(修筑与废弃年代)、性质等)。

G,写出详细的调查记录或报告,并附各种图表及摄影照相记录。

2-4-2-1-2,钻探法

在地面遗迹露头不多或不足以了解有关地下埋藏状况时,配合以钻探了解之。

A,钻探工具与用具

1>探铲:适用于各种土质的探铲。

2>专用钻探机械。

3>遗址地形图或平面图:各种记录表格和文具;测量用的皮尺、测绳、钢尺和罗盘等。

B,布孔法

依据需要(大面积或局部)进行布孔。布孔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梅花点式布孔法:一般每平方米5孔,适用于大面积地下遗存的了解(遗址、墓地的范围和位置等)。

2>井字形布孔法:相当于打两条十交叉探沟。主要用于了解遗址的纵横堆积情况。

3>十字形布孔法:用于了解遗址的堆积情况或某一具体遗迹的形制等。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钻孔的密度,并辅以卡边法等,确定遗迹的形制或范围。

C,绘制平面布孔图:

1>绘制平面布孔图并编号(排号、孔号等)。

2>将布孔情况详细标在遗址平面图上。

D,钻探

1>识土样:常见的土有灰土(文化层堆积)、五花土(墓葬填土)、路土、夯土、居住面土等。

2>灰土:人类居住和生活过的地方,土中一般依较多的有机物腐殖质和生活垃圾等,常使土色呈黑灰、褐灰等不同的颜色,习称“灰土”。灰土的质地一般较松软,多包含有木炭、烧土块、残骨块、陶片等,构成考古学的文化层堆积。

3>五花土:人们在挖墓穴时,必然把不同颜色不同层次的熟土和生土翻到地面上,下葬后,又会把这些土回填写到墓穴内。这种经混合后呈不同颜色的土就叫“五花土”。这种土中混合的生土块体较大,包含物较少,有时经夯打。

4>路土:古代的道路,因长期踩踏和碾压而形成的土叫“路土”。这种土一般质地较硬,结构为若干小薄层叠压。

5>夯土:墙和房屋基础等建筑遗迹,特点是土色一致、土质坚硬、结构紧密、多层叠压,可见夯窝或夯面。建筑夯土由于多用人们有意识地选择的纯净生土,故包含物极少。

6> 居住面:古代房屋内居住、生活的地面,可分为三种:泥土居住面;红烧土居住面;白灰居住面。

E,作好钻探记录

1>填写钻探记录表(原始记录,要求在现场完成)。2>绘制钻探成果图:遗迹平图(地面标桩或划白线,并标在平面图上)、地层柱状剖面图(图五)。

2>写出钻探记录:1)钻探的时间、地点、工作人员等。2)钻探区的划分及布孔法等。3)主要收获:遗迹、地层情况等。4)初步认识:遗址的性质、年代、特征等。

[附] 钻探调查举例——墓葬调查及钻探:

有封土墓地调查

A.墓区范围:墓区平面形状,有无陵园墙垣,墙垣长、宽、高,建筑方法;门及道路的情况等。绘制墓区墓葬平面分布图。

B.地面墓葬封土分布情况,封土的构筑方法(堆土、夯筑、砖包彻等),形制,丈量长、 宽、高(或直径)。

C.地面建筑及碑刻、石像生、神道柱等:文字记录,拓印抄录碑文,照相等。

D.墓区周边的情况:同遗址或城址的关系等。

E.依据遗迹遗物判定墓葬的年代。

F.写出详细的调查记录或报告,并附各种图表及摄影照相记录。

无封土墓调查:

A.在需要钻探调查的地方布梅花孔进行普探,孔距可稍大(5米以内)。

B.当某孔探出有五花土后,即以此孔为中心,加密孔距(1米或0.5米),布十字形探孔,寻找出地下墓穴的大致范围。

C.在墓坑边缘和转角处布三角式探孔“卡边”,以较为精确了解墓葬的形制。

D.绘制钻探成果图:墓葬平面分布图。

E.撰写钻探记录或钻探报告。

2-4-2-1-3,试掘法

对一些重要遗址,为了进一步了解其内涵,可在适当部位进行小面积试掘,目的是为了解遗址地层堆积或遗迹关系,。试掘一般采用探沟法,有时也可用探方法。

1>试掘应在踏查或钻探的基础上进行。

2>在需要了解的部位划布探沟。

3>正常情况下探沟应采用正方向(即正南北或东西方向),有时可根据地形或需要布方。如为了解城墙或围沟转角处的情况而必需在该处布设的探沟,就不一定要采用正方向。

4>常用布沟法有“一”字形、“十”字形、曲尺形等。

5>探沟面积一般为10×2或5×2平方米为宜。过深的探沟为安全起见,根据需要可适当加长、加宽。如果长度超过 10 米,则应每隔5 或 10 米左右设一宽1米的隔梁,以便把握地层的变化。

6>探沟编号与发掘与探方法相同。

2-4-2-1-4,物探与化探-物探

地下埋藏的遗存与天然土石存在着电阻、磁性、弹性、放射性等差别,因此,用高灵敏度的物理仪器检测一定地点是否有物理性质的反常现象,就可以判断地下是否埋有遗存。物探的速度快,劳动强度低,不损伤遗存,在岩层、水中、沙层、冰上均能工作。

但是物探属于间接测定遗存的方法,由于自然条件的干扰,有时会出现偏差。它必须和其它田野考古方法配合使用,才能取得好的

效果。

2-4-2-1-4,物探与化探-化探

化学勘探是通过检测土壤中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化学成份含量来勘探地下遗存的。化学勘探方法没有物探方法应用广。国外使用较多的是磷酸盐分析法。磷酸钙是骨头的主要成份,人类居住地会遗弃大量动物骨骼,朽烂后土壤中磷酸钙含量增高。判断耕地往往是把对土壤中的磷、钾、氮成份含量的化学分析和土壤中人工栽培作物品种的孢子花粉分析结合进行的。

2-4-2-2,遗物收集

收集方法很多种,无论哪种方式,都要仔细包装,认真填写标签,记录采集遗址、日期、和采集区的或者采集单位的编号,而这种编号又要和图纸记录的编号一致,不要发生混乱,否则就会前功尽弃的。过去的遗物采集往往是调查者的随意行为,而调查者对于遗物的认识往往并不全面,若是采集时候带着个人喜好的话,那么对于遗址的认识就会出现错误。

2-4-2-2-1,全面收集

是把遇到的全部遗物都收集起来,这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也是了解一个遗址的行之有效的方式。当然这个全部收集也要有一个范围,是地面上的还是剖面上的?甚或是在某一处地点用手铲挖出来的?

2-4-2-2-2,剖面采集

根据剖面的不同层次采集遗物,这是一种了解堆积时代的比较有效的方法。(除了遗物以外,更常见的是分析样品采集,例如孢子花粉、植物硅酸体等等一切都是需要按层次采样的)。

2-4-2-2-3,抽样采集

统计学的抽样方法,又有机械(等距)抽样法和随机抽样法两种。将遗址划分成面积相等的网格,给予统一编号,然后从中抽样,前者是等间隔的选择采集区,后者是按照随机数表抽样设定。这两种抽样方法适用于整个遗址比较平坦并且各部位的地表采集条件差别不大的场合。

2-4-2-2-4,诊断式采集

如果是起伏较大的遗址,意味着遗址的功能区划和地形的关系比较紧密,并且可能暴露的更充分一些,则可以考虑在不同的地形上设置采集区的方式。

2-4-2-3,调查记录

田野调查需要有详细的记录。记录有文字、照相、绘图三种。不同形式的记录有不同的特点和作用,不可偏废。记录要详细,避免回来后找不到相关问题的数据。记录要装袋归档。

2-4-2-3-1,文字记录

a,调查工作经过(调查日期、路线、人员等等);

b,遗址位置(相对方位、经纬度)、地理环境、生态环境、面积、微地貌特征等;

c,文化堆积情况,包括堆积范围、厚度、文化层划分、各层次土质土色以及包含物情况、各层次出土遗物、遗迹情况; d,可见遗迹的类别、形态、尺寸、在遗址中的位置、编号等;

e,遗物,采集方法、采集过程、采集位置、采集区编号、遗物在遗址上的分布情况,遗物破碎程度、类别、数量、主要特征等; f,有关该遗址的历史记载、民间传说、近年来有无较大的工程等等。

为了工作方便,可以自行设计一些表格

2-4-2-3-2,绘图记录

a,遗址方位图,可以标注在现成的地图上;

b,地理环境图,可以用1/50000或者更大的地图;

c,遗址平面图,1/1000或者1/5000比较合适;

d,地层堆积剖面图、钻探柱状地层复原图,前者1/20、1/50,后者根据深度也有大致相似的比例;

e,暴露出的遗迹平、剖面图,也是1/20、1/20为宜;

f,典型遗物图,一般要原大或者1/4,以往的器物草图往往偏小,主要是考虑了发表时候的大小和清晰度问题,而无形中丢掉了很多能够表现出来的特征,因此现在强调大比例表现细部表现工艺,并且现今的报告发表图片也比以前大了很多。

2-4-2-3-3,影像记录

多方位多形式拍摄,我们现在的经验认为至少有:彩负、彩正、数码照片、数码摄像。

建议阅读论著

1 ,夏鼐:《田野考古方法》,科科院考古所编《考古学基础》,1956年。

2 , 石兴邦:《田野考古方法》,《考古工作手册》,文物出版社,1982年。

3 ,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考古工作手册》,文物出版社,1982年。

4 , 于海广等:《田野考古学》,山东大学出版社,1995年。

5 ,冯恩学:《田野考古学》第二版,吉林大学出版社,2003年。

6 ,栾丰实、方辉、靳桂芸:《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文物版2002年。

7 ,严文明:《山东长岛调查报告》,《史前研究》创刊号。

8 ,赵辉、张弛:《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西南民族考古》

9 ,方辉:《对区域系统考古调查方法的认识与思考》,《考古》2002年5期。

10.李非、李水城、水涛:《葫芦河流域的古文化与古环境》,《考古》93年9期。

11.吉林大学边疆考古中心等:《赤峰地区遗址调查报告》,科学版2003年。

12.中国历史博物馆等:《内蒙古赤峰地区的航空遥感考古报告》,科学出版社。

13.小江庆雄:《水下考古学入门》,文物出版社1996年8月。

第三章 考古发掘

3-1,考古发掘的目的与形式

3-1-1,田野考古发掘的目的

田野考古发掘是考古研究的基础,其目的是科学地获得研究资料。因为调查得来的资料毕竟有很多局限性,要想深入认识历史,就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搜寻系统资料。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考古发掘是一种破坏性的获取资料的方法,已发掘的遗迹及埋藏状况,不可能完全恢复原状。故要求发掘者尽可能科学地、完备地获得系统的研究资料,尽可能避免失误,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因此,在发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田野考古发掘规程》操作,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

3-1-2,田野考古发掘的形式

3-1-2-1,被动性发掘

3-1-2-1-1,抢救性发掘:对处于被破坏状态遗存的考古发掘。如因偶然情况(村民取土等)或基建施工中突然发现遗迹,因破坏性灾害(地震、水灾等)暴露出古代遗存,由于种种原因已暴露出的墓葬,处于被破坏的遗址和墓葬(如被盗墓葬)等。为避免遭受更大的破坏,由有关文物主管部门或研究单位组织力量进行考古发掘。如陕西扶风法门寺的考古发掘。

3-1-2-1-2,配合基本建设发掘:在经批准的工区范围内,先行进行考古调查和发掘。如水库、道路、工厂修建前,对占用地、取土地及周边可能遭受破坏的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和发掘。如洛阳中州路西工段的发掘,黄河小浪底和长江三峡淹没区的考古调查和发掘。

3-1-2-2,主动性发掘:

3-2,考古发掘的准备工作

3-2-1,考古发掘的前期准备

3-2-1-1,学术准备:

3-2-1-1-1,选择遗址: 主动发掘要很慎重选择,多方了解情况。

3-2-1-2-2,制定发掘计划: 根据目的、条件等仔细商讨。

3-2-1-2,队伍组织和物资准备

3-2-1-2-1,发掘队伍的组建: 原则参照调查队伍建设。

3-2-1-2-2,发掘器材的准备: 参照调查设备(附表:田野考古培训班设备清单)

3-2-2,发掘规划

一次发掘的面积是有限的,一个遗址的发掘往往需要很多年,因此需要合理安排,先做哪些后做哪些要有一个计划,根据课题的要求制定出一个进程控制表来。

3-2-2-1,遗址的测绘

当一个遗址调查之后决定发掘,首先要测绘出较为准确的遗址平面图,作为遗址发掘规划布方的主要依据。

3-2-2-1-1,确定遗址的遗址代号和测量总基点

为解决某些学术问题而选择遗址进行的考古发掘。西安半坡遗址的发掘、临潼姜寨遗址的发掘、扶风县案遗址的发掘、西安汉长安城的发掘、凤翔秦公一号大墓的发掘,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的发掘等。

为了便于记录,每个确定发掘的遗址,一般均确定一个汉语拼音缩写代号。其基本原则是县(区)名+遗址名,各取第一字拼音字母大写。如扶风县案板遗址代号:FA。测量遗址前,首先要确定遗址测量的总基点(即原点),作为规划布方及以后发掘中确定每个探方、每个遗迹的位置基准。基点位置的选择可根据遗址的具体地形而定。地势平坦的大型遗址,可考虑放在中心或靠近中心并便于长久保存的部位,以便观察和测量;小型遗址可放在边缘或便于观测全区的地势较高处。中心点的叫全坐标系统,在西南角设置的叫单象限系统,其实都是后面布方时候才体现出来的。基点确定后,可立木桩、水泥桩等为标志。

3-2-2-1-2,遗址测绘

遗址测量应包括遗址范围及其周边的主要地形地貌。测量前,先将总基点移到图纸上,然后根据面积的大小,确定比例,如1:1000、1:500、1:200等。测绘的内容包括位于遗址范围内的村落、道路、沟渠、阶地、河流等。最好标明主要地形的等高线。原始的测绘图要永久保存。

3-2-2-2,规划发掘区

遗址的发掘规划,是考古发掘首先面临的问题。发掘前的规划和统一布方,对大型遗址的发掘是十分必要的先行工作。

3-2-2-2-1,以自然村庄、河沟、道路等为基准分区法: 如村东区、村东区、沟南区、路北区等。如殷墟遗址的面积达30平方公里,过去的发掘就仅小屯村一带就分为小屯南地、小屯西地、小屯北地、小屯东地、小屯西北地、小屯西北地等发掘区。此外还有苗圃北地、孝民屯西区、大司空村东南、刘家庄北等发掘区等。这种分区法只求大概而不求准确,无须精确测量即可完成,但区与区之间的界线不甚明确,总平面图拼接不准确。

3-2-2-2-2,以发掘地点和顺序分区法: 即每次发掘地点即为一个发掘区,以发掘的先后顺序编第Ⅰ区、第Ⅱ区、第Ⅲ区„„等。如武功浒西庄遗址的发掘就分为Ⅰ、Ⅱ、Ⅲ区。旧石器时代的考古发掘还常把若干发掘地点依次编为第1、2、3地点者。如北京周口店龙骨山就有第1地点(北京猿人遗址)、第4地点(新洞人遗址)、第15地点等。有些还在地点号前加上地点代号,如陕西大荔人化石地点一带发现的19处旧石器地点,被编为DJ1(DJ为“大荔解放村” 拼音第一个字母,数字为地点编号)、DH2(大荔后河村)等。这种分区与发掘法,缺乏统一规划,随意性较大。对长期连续发掘和资料的记录和整理等均不利。

3-2-2-2-3,十字座标分区法:即在测绘遗址地形地貌平面图的基础上,选择一个便于观察和测量的点做为遗址测量的总基点,由此基点引出正方向相交的十字基线,将遗址分为四个发掘区,依顺时针方向依次编为Ⅰ、Ⅱ、Ⅲ、Ⅳ区。如过去湖北黄陂盘龙城遗址的发掘和近年来西北大学文博学院考古专业在重庆万州区中坝子遗址的连续发掘,均采用这种分区法。这种分区法便于发掘时的统一布方和确定每个探方的固定位置,可避免因发掘人员的变动、测量误差而造成的前后衔接和资料记录等方面的混乱等。

3-2-2-2-4,方格网分区法: 即遗址测量的基础上,统一划分为若干个正方向的500×500米大方格,每一大方格即为一个发掘区。可用座标法编区号,如A1区、B4区、C3区;也可用序号法编号,如1、2、3„„等。如山东曲阜鲁国故城的调查发掘规划时,就把该城的大部分范围划分为37个500×500米大方格,每个大方格就是一个钻探和发掘区,分别用1~37的数字编号。这种分区法适合于地势开阔的特大型遗址的调查和发掘。

3-2-2-3,布方和编号

所谓探方,就是发掘时候统一尺度的控制单位。每一个探方就是一个发掘、测绘、记录的作业单位,日后的发掘整理甚至编写报告首先是以这个基本单位来进行的。布方,也叫划方,指按一定的要求布置或划分发掘区域的探方或探沟。所谓规划布方,即在图纸上依确定的探方规格,一次性完成各规划区的探方划布并给予永久性编号。

3-2-2-3-1,布方

a,确定探方的规格: 探方的大小与古文化遗址的性质、文化堆积层的厚度有关,常用的探方面积为 5×5平方米, 即平面为边长 5 米的正方形。一般要求同一发掘区内探方的大小应当一致,不能有大有小。按照一定的标准布方后还可以在发掘时候灵活掌握,可以分解也可以合并。探方系统一是为了控制发掘质量,二是便于记录。

b,探方的划布: 先应由测量总基准点(O点),引出二条相互垂直的正方向控制基准线:一条为正南北向(Y线),一条为正东西向(X线),两条线相互垂直并交于基点。然后,由Y线引出数条等距离(与探方边长相等)且与X线平行的直线;由X线引出数条等距离且与Y线平行的直线。这样就在发掘区域内布置出规整划一的方格网。每一个方格就是一个独立的发掘探方。为了发掘中观察探方四壁剖面的变化,并方便运土,还要在相邻探方之间预留隔梁。关键柱;测量基点X×Y-H。

3-2-2-3-2,探方编号

a, 整体编号法: 这种编号方案,适宜于面积较小的遗址发掘。在测绘出遗址平面图后,选择基准点,标在图纸上,然后在图纸上对整个遗址布方,并从最靠近基准点的探方起,依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的规则编号,如T1、T2、T3、T4等。每次发掘都依据基准点测出发掘点预设探方的位置,并使用原编号。其优点在于整个遗址探方编号有序而不乱。

b,预留编号法: 这种编号方案,适用于先对遗址局部布方并发掘,预留出中途扩方时的面积和编号,以达到发掘结束时,整个编号系统有序而不乱的目的。编号时从南到北的第一排探方为T1(T01)、T2、T3.....;第二排为T21、T22、T23.....;第三排为T31、T32、T33.....。其优点是,当发掘中途需向北或向东扩展发掘区时,仍可使用原来的编号系统。

c,座标编号法 : 这种编号方案的适用情况与预留编号法相同。不同之处是使用纵横座标来确定每一探方的位置与编号。一般用4位数字确定一个探方的位置,前两位数字表示横座标,后两位数字表示纵座标,如T0101、T0204、T0306.....等。如此,则一个发掘区可划布99×99=9801个探方。这样不论何时、何人主持发掘,均可使用同一编号系统,便于原始记录的统一和查找,不致引起混乱。

d,象限编号法: 类似于坐标编号,但是规划时候把遗址分作四个象限区,具体操作时候一种是按照第一至第四象限分别做Ⅰ、Ⅱ、Ⅲ、Ⅳ四区,另一种方法是用方向代号,例如中心基点之外的探方可以是S02E28、S11W03、N05E06等等,此编号更能一目了然知道在遗址中的位置。

3-3,考古发掘中的地层学应用

3-3-1, 考古地层学基本原理

3-3-1-1,什么是考古地层学

地层是地质学中的一个最基本的概念,是指有一定时间和空间涵义的一切成层岩石的总称。考古地层学,是借用地质地层学对地层的研究原理,在田野考古发掘中,科学地取得研究资料的方法,也是考古学研究中最基础的方法之一。考古地层学研究的首要问题, 就是要尽可能准确地将这些性质、时间不同的文化堆积层次区别开来, 确定它们的相对年代——即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然后才是时间段上的空间关系。

3-3-1-2,文化层形成原理

文化层的形成,就其最基本的原因来说,是由于人类的各种活动的结果。文化层形成的顺序是老者在下新者在上,即同一地点不同时期的文化堆积是自下而上依次堆积而形成的。人类的文化堆积,必然包含有人类活动而遗留的各种文化遗迹、遗物,由于各个时期堆积形成的原因不尽相同,反映在土质、土色与包含物等方面均有所区别。考古地层学就是依据这一基本原理来区分各个时期文化堆积的层次,判定古文化遗址中各个时期堆积层次的先后顺序,进而确定各层次遗迹、遗物的地层关系。

3-3-1-2-1,文化层形成的顺序

在正常情况下,地层形成的顺序是老的在下、新的在上,这叫地层层序律。在正常情况下,居住于同一地点的历代居民活动的遗存堆积,也是按时间的早晚,自下而上依次堆积而成的。即年代早的在下,年代晚的在上。下部地层中包含的遗迹、遗物的年代也应早于上部地层中的遗迹、遗物。仔细探究起来,也还有一些值得深思之处,例如人类的活动层是向上堆积还是向下扰动?甚至是双向发展;文化层是渐成还是速成?即一次形成论和多次渐成论;文化层的形成是人为的还是自然的原因?逐次叠压起来的这些土是哪里来的?人的搬运和风、水的搬运各占多大比例?

3-3-1-2-2,原生层和次生层

在自然界界中,由各种物理、化学的作用和自然力的影响而最初形成的地层叫原生层。原生层形成之后,又由于风、水等自然力的搬运作用而形成的地层叫次生层。人类的文化堆积也有同样的现象。凡由于人类活动而遗留下的未经后代扰动的地层属原生文化堆积,原生堆积的顺序是老的在下,新的在上。原生堆积形成之后,主要由于自然力搬运的作用而再次形成的堆积就是次生堆积。次生堆积常会出现同原生堆积层序上下颠倒的倒装现象,又叫倒装层。在人们生存期间因为突然的灾变事件留下的自然堆积,或者在人群在某地生活的间断阶段里面留下的自然堆积,前者如洪水沉积,后者如风成堆积等,这些层次叫间歇层。

3-3-1-2-3,界面及堆积厚度

文化层是指有一定时间和空间涵义的人类活动堆积的总称。时间涵义是指文化层形成的时间(厚度及顶、底界面);空间涵义则指文化层分布的范围。由于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原因,界面总是坑洼不平的。判定地层的相对年代,并非看其距现今地表的深度,而是依据层位的叠压关系。文化层的厚度是指顶、底界面间的距离(最厚处和最薄处)。从遗址的整体来看,文化层的早晚依次叠压是绝对的;但就局部而言,则常常呈现出跳跃式的地层叠压关系。如②→(│③→)│④这样一个绝对叠压顺序(“→│”表示叠压)。

3-3-1-3,遗址的形成过程

3-3-1-3-1,遗迹的建造、使用、废弃过程: 每一个遗迹都应该是一个功能单位。作为一个功能单位,遗迹总会有一个建造、使用、废弃的过程。理论上每个环节都应该留下堆积来,但是能保留下来的毕竟不会是完整的除非是最后一个阶段;同时一个环节上也有可能留下不同的堆积,我们把每一个堆积单位都可能理解为一个时间单位。这样一个遗迹在每一个过程中所形成的现象就被分解为若干个地层单位了。我们把这些分解开来的最小单位称之为基本地层单位。过去习惯上都说一个遗迹就是一个地层单位,或者说是一个时间单位,其实都不准确,应该说一个遗迹包括了若干个地层单位,而一个地层单位,则代表了一次人们的或者自然的行为过程,所以也是一个时间单位。

3-3-1-3-2,活动面与遗址的形成过程: 人们从事活动就要有一个立足层面,这就是活动面。面上可能同时有若干人们在生活,也就留下若干的遗迹。若干时间里由活动面勾连起来的若干遗迹就形成了遗址。面可以单独理解为一个地层单位,同时也是一个时间单位。面可以有厚度形体也有可能是透明的。面会在不断变化,面联系起来的遗迹也会除旧布新,这样的时间过程就使得遗址具备了时间厚度。因为地面不一定是平整的,所以在地面上的堆积也就不一定是水平的。

3-3-2,地层学的层位与层位关系

层位 (探方地层编号) 与层位关系 ( 层位关系表述 ) 是地层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地层学的实际问题就是划分层位、确定层位关系。因此,现在又称地层学为层位学。层位是指堆积单位在堆积先后次序中的特定位置。在特定的情况下,层位又被用作堆

积单位的代名词。层位关系是指堆积单位与堆积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从地层学原理上来看,地层关系主要是年代关系,具体体现为先后关系和共时关系。

3-3-2-1,先后关系

是指地层单位在时间上有先有后,并且这种关系是可以明确判断的。先后关系的地层单位表现为叠压关系和打破关系。 3-3-2-1-1,叠压关系

是指两层或两层以上的堆积自上而下依次叠压而形成的地层关系,在这一地层关系中,叠压者及其包含物要晚于被叠压者。即下层形成的时间要早于上层,下层中包含的文化遗物也要早于上层者。如甲器物出在下层, 乙器物出在上层,那么依据这一地层关系所确定的甲、乙器物的相对年代关系应是甲早于乙。

3-3-2-1-2,打破关系

指的是晚期人类活动的遗迹打破早期的地层或遗迹而形成的地层关系。在这一地层关系中,作为打破者的遗迹的年代要晚于被打破者遗迹或地层,打破者之中包含的遗物的年代也应晚于被打破者。

3-3-2-2,共时关系

a,遗迹的共时性: 是指遗迹之间在时间上是同时存在的,并且这种关系通过分析后能够明确认定的。活动面是遗迹共时的一个主要依据,但是共存于一个面的遗迹关系可以有绝对共时、相对共时和不共时三种情况: 绝对共时一般是同时形成同时废弃,当然有一个时间段限制了;相对共时可能在某一个阶段上共存过;不共时则是不在同一个文化或者文化期上。确定活动面上的遗迹关系时候,除了层位以外还要考虑遗迹布局。

b,遗物的共时性: 在各个地层关系中, 每一地层或遗迹单位(如一座墓葬、一座窖穴、一座房基等)中包含的各种遗物,构成了共存关系。凡属有共存关系的遗物,从地层学的角度来看,它们的年代可视为是同时的,收集遗物时以遗迹单位的共存关系分别收集。但实际上,由于晚期人类的活动,往往对早期地层有破坏或扰动现象,晚期地层或遗迹单位中,就往往数量不等地包含有早期的遗物;早期的原生文化层则不应有晚期的遗物。一般说来,墓葬中的随葬品和被毁弃房屋居住面上共存的器物,特别是易碎的陶器,它们的同时的可能性较大。而地层和废弃的窖穴在填埋过程中,往往会混入一些早期的遗物,这就需要依据考古类型学来识别。

3-3-3,考古地层学的作用与局限

3-3-3-1,考古地层学的作用

3-3-3-1-1,它使田野考古能获得有层位关系的资料,为相对年代研究提供了坚实依据。

3-3-3-1-2,使田野考古能获得有共存关系的资料,为确定遗存组合关系提供了必要前提。

3-3-3-2-3,使发掘能逐次揭露出遗迹的面貌。

3-3-3-2,考古地层学的局限性

3-3-3-2-1,地层学直接确定的是堆积形成的先后关系,据之确定的遗物早晚只是遗物被埋藏的先后关系,并不能绝对准确地反映出遗物制造和使用时的先后关系。

3-3-3-2-2,层位关系相同的堆积单位,地层学就不能判定它们之间的早晚关系。

3-3-3-2-3,决定地层厚度的因素是堆聚的时间、堆聚速度和受破坏程度,不能根据地层厚度推测地层跨越的时间长度。 3-3-3-2-4,一个堆积单位内部也有形成过程,但在堆积成分不变的情况下,难以再区分层次。

3-3-3-2-5,地层学不能确定堆积单位之间有多大的时间间隔。认为地层的直接叠压就反映了时间连续,甚至认为在文化上是相袭的观点是错误的。

3-3-3-2-6,地层并不与历史发展的各时代一一对应。划分地层的根据是地层成分的变更,而一个文化期内,由于生活内容改变导致垃圾成份不同或取土来源发生变化都可以形成新的地层,而社会政治制度变革却不一定导致地层成份的变化 。

3-3-3-2-7,由于同期同文化的人们在不同地点形成的地层堆积成份不一致,因而不能像地质学那样,把地层在较大地区范围内作统一对比,也就不能判定两个以上遗址之间诸堆积的相对先后关系。

3-3-4,考古地层学的应用原则

考古地层学研究文化堆积形成的过程,其目的就是为了从遗址中获取完整的资料信息。学科在某个阶段会有特定的要求与任务,不同的考古学家关心的课题也不一样。课题上的差异导致对资料以及资料中的信息种类、质量有不同的要求,进而导致了地层学原

理转化为具体技术体系时候的不同,甚至导致了方法论本身的发展 。例如过去是编年为主要任务,那么对于遗迹单位的时间顺序就格外重视;可是今天的聚落研究,就必须注意一个时间段内的遗迹空间分布关系。课题的需要以及技术手段的进步,必然会导致地层学的深化和变革。但是其根本原则不会变化,是因为每一进步,都是以前人的研究为基础的,例如现在平面的控制,就必须要充分把握住剖面。

3-3-4-1,根绝土质土色的变化区别遗迹和地层单位:就目前的认识来看,划分文化层和遗迹的主要依据是堆积的颜色、质地、结构、沙砾等成分的含量、包含物等因素;

3-3-4-2,依据遗址内遗迹形成的次序从晚到早清理各地层单位;

3-3-4-3,尽可能完整的把握住当时人们的生活层面;

3-4,考古发掘

3-4-1,文化层的划分与发掘

3-4-1-1,区分文化层: 考古发掘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把不同层次的文化堆积区分开来,以确定不同时期遗迹遗物

的相对年代。由于不同时期人类活动的内容、生存环境等有所不同,故形成的堆积的土质、土色和包含物等也就会产生差异,这些就成为划分文化层的主要依据。

3-4-1-1-1,土质

堆积物的岩性如颗粒成分(粘土、粉砂土、砂土等)、结构(疏松、紧密等)、质地(软、硬等),是划分地层的重要依据之一。有些层次的土色虽相近,但结构或颗粒成分不同,即可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处理起来主要靠眼睛,有时候看起来没有很大的区别,可是刮的时候手感不同,这是质地的反映,因为长期的水的渗透浸染,颜色不能明确分出边界,质地的地位就更重要。这是为什么土质排在土色前面的原因。仔细观察沙砾、碳屑、烧土颗粒、云母、陶渣等,也能帮我们分辨文化层。

3-4-1-1-2,土色

土色是指堆积物呈现的颜色,由于不同时期堆积中的包含物或形成的原因、气候等不同,土色也常有区别。常见的土色有灰色(浅灰、深灰)、黑色(浅黑、深黑等)、褐色(黄褐、红褐、灰褐等)、红色(浅红、深红)、黄色(浅黄、棕黄等)。具体表示上难以统一,所以很多遗址开始使用曼塞尔比色表对照了。观察颜色也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光线的影响,阴天和晴天、早晚与正午、南北与东西等等因素都让我们看的颜色不一样。还有湿度也很重要,湿度大的时候颜色深、质地软,容易分辨出来,一旦干了就色浅变硬,所以发掘时候经常需要喷水。还有土壤物变质,暴露出来几天后就还原了或者氧化了,与新发掘出来的不一样了,其实这种不同是不能分层的。

3-4-1-1-3,包含物

每一文化层均今有数量不等的人类遗物(残破的或较为完整的),由于文化是发展变化的,遗物的形制、制法、质地等也会发生变化。在发掘中,如果包含物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特别注意本层最晚的器物),则表明堆积物的时代已经发生了变化。此时应特别注意文化层的区分。若是土质土色区分不开地层的时候,我们发现了包含物的变化,那就要分层的了。不过包含物难以确定地层的边界,所以只能提供分层的理由,却不好提供分层的操作标准。还要注意一点,就是早期地层不可能有晚期遗物,而晚期地层可能会有早期遗物,因为在早期堆积形成时,晚期遗物还没有出现,因而不存在埋入早期堆积的可能。晚期堆积在形成时会扰动破坏早期堆积,会把早期遗物翻到晚期堆积中,有些物品是早期制造的,流传到晚期才埋入晚期堆积,所以晚期堆积可以出早期遗物。

3-4-1-1-4,遗迹现象

每一遗迹(如窖穴、地穴式房屋、水井、墓葬等)都应开口于当时的地面,即使当时的地面被晚期破坏,现在发现的遗迹开口部位也应是被破坏时的平面,与叠压于其上的地层不应属同一个层次。故每当遗迹开始露头时,应特别注意土质、土色等方面的变化,以确定遗迹的开口层位。关于开口的层位该怎么叙述则是另一个问题,有人说被叠压于某一层下面。每个遗迹都是在当时地表面上形成的,因此,弄清墙台之类遗迹的基底在哪—个层面,坑沟之类遗迹开口于哪一个层面是关键问题。不论坑沟之类遗迹有多深,打破多少地层和遗迹堆积;也不论墙台之类遗迹有多高,甚至上升到现代地表之上;它们的开口和基底所处的层面才是它们形成年代的标尺。

3-4-1-1-5,活动面

面是一个单独的地层单位,又与地层和各种遗迹现象密切相关,所以是田野发掘的一个重点。人类活动 ( 如修筑大型建筑地基、填平去高平整土地 ) 和自然力作用 ( 如长期风蚀水冲 ) 能大面积破坏地表,甚至毁灭已形成的地层和遗迹堆积,在遗址形

成过程中和形成之后都有这种破坏 。 所以,现有地层往往比实际形成过的地层少,现今分辨出的地层交界面也不一定是地层原有表面,坑沟类遗迹的现今开口层面也不一定是原先的开口层面。

3-4-1-1-6,注意事项

划分文化层主要依据土质、土色,只要土质、土色发生了变化,就应划分出新的层次。此外,包含物和遗迹现象等也是区分不同层次的重要依据,只有把这几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地层的划分才能保证准确无误。有时候堆积很难分开层位,这是构成成分比较接近的原因。若是大面积分不开,那就说明在很长的时间里堆积起来的,就要分开才好。1958年发掘的徐州高皇庙遗址,堆积9米,仅仅分了三层分别属于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这就过于简单了。尽管地层不是水平的,但是实在分不开时候可以10cm一层区分,给予临时编号,到了整理时候再处理,这就避免了早晚相混的麻烦。

3-4-1-2,发掘文化层

在古文化遗址发掘中,由于各种遗迹、遗物都必须借助地层来确定其相对年代关系,故文化层的发掘尤显重要,发掘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3-4-1-2-1,以5~10厘米为一次发掘的深度,每一发掘面都需铲平,注意平剖面结合,观察遗迹或下一文化层露头(这是指文化层内的发掘,若是每层很薄,自然不能一次下挖太厚了)。

3-4-1-2-2,一旦有遗迹或下一文化层局部露头,即不能再水平下挖,而首先要找清遗迹范围或清理完全部上层堆积,使新层全部露头,并清理完露出的遗迹(特别打破下层的较深遗迹,原则上要全部清理到底,个别情况下可以分段下挖,例如水井、盗洞等),才可继续下挖。

3-4-1-2-3,对界于两层之间无法搞清层位关系的遗物,应归于上层。不过整理时候通过分析遗物的时代,有一些或许可以重新归回来,因此这些东西尽管算作上层的,也还是单独包装为好,这是我们为什么每个袋子都要记清楚具体时间的原因,到时候可以与日记对照重新确定。

3-4-1-2-4,但是这个层面若是一定时间内形成的活动面,那么面上的遗物就要单独处理,那是单独的单位。

3-4-1-2-5,及时了解地层变化情况,可在探方的每一下挖深度(5~10厘米)先挖1/2或1/4。其实在土壤容易干燥的情况下,要部分下挖及时寻找地层以及遗迹单位的关系来说是必要的。

3-4-1-2-6,当在同一平面上同时出现两个新层、剖面上又无法反映其叠压关系时,可交界处横挖一小探沟,从小沟的剖面上搞清两层的叠压关系后,先清理晚期堆积 。

3-4-1-2-7,清理完每一文化层面的遗迹并作好各种记录后,再行下挖。按照工地领队的统一安排决定是否停止。 3-4-1-2-8,立面堆积的发掘必须结合平面的控制,不可局部完整而全局破碎了。

3-4-2,几种主要遗迹的清理

3-4-2-1,灰坑或窖穴(H)发掘

灰坑是考古学对填埋灰土和生活垃圾的坑穴的总称,其中包括有储物的窖穴、水井、穴居址等。这类遗迹在初露头时,并不能判定其性质,只有清理完后才能依据结构、坑底遗迹现象和出土等,确定其用途。灰坑是考古发掘中最常见的一类遗迹,数量较多,相互间的复杂,在考古发掘和研究(文化分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明确的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可以确定的专门的垃圾坑,都是别的原因形成后废弃了,才是垃圾坑了。灰坑的发掘应注意以下几点:

3-4-2-1-1,灰坑露头后,首先要找清范围,确定开口层位或打破关系及坑口周围的遗迹(如柱洞等)。由于灰坑中的填土一般较松软,且颜色较深,故不难区别。确定开口层位时,应注意剖面上的层位关系和平面上的打破关系。有时候灰坑集中在一起不好区分,可以先把上面的堆积水平清理掉一些,等到边界清晰了再做。因为灰坑的形成时候、废弃时候、堆积形成时候都可能有差别,又有可能有联系,因此格外要注意相互关系。人们倾倒垃圾有一个习惯问题,因此有时候会有坑内堆积冒出来高过坑口的现象,高出来的这些不好分边,也不好与坑里面的断开,其实是灰坑的堆积。我们只要把坑与堆积当作不同的单位,那就好理解了。

3-4-2-1-2,分割和分层清理。搞清地层及打破关系后,先清理较晚者(打破者)。大型灰坑应先分1/2或1/4清理;清理时应遵循分层下挖分层收集遗物原则。

3-4-2-1-3,注意坑壁上有无加工修整或工具的痕迹,尽可能避免做过。坑壁是否到了要仔细处理,单凭颜色不行,因为坑内的颜色有向外浸润的问题;而黄土的干裂又容易形成多重边。若是为了解决时间分期问题,可以有宁过勿留的原则;若是研究形成问题,如建造过程、使用过程等等,就不能做过了,宁可留下慢慢观察。

3-4-2-1-4,注意坑底的遗迹(火烧烤的痕迹或木板、席痕等)、遗物(如柱洞或碳化粮食等)。

3-4-2-2,房址(F)的发掘

房屋建筑是田野考古发掘中经常遇到的遗迹现象,也是最重要的遗迹现象。我国史前和夏商周时期的房屋主要有竖穴式(也称地穴式,可分为深穴式、浅穴式等形式)、横穴式、地面式和干栏式等。

3-4-2-2-1,竖穴式房址的发掘与灰坑的发掘基本相同,发掘时除应搞清口部的范围和形状(圆形、方形等)外,还应注意口部周边有无柱洞和道路遗迹,对穴内的堆积则应注意有无屋顶倒塌后的迹象(如朽木和印有椽木、痕迹的泥块等),特别要注意底部有无居住面、柱洞、灶坑或红烧土面、土床等居住、生活和建筑遗迹遗迹。而这些正是区别储物的窖穴与竖穴式房屋的最重要的标志。对坑壁的清理过程中要注意修建方法、工具痕迹和供出入上下的台阶、斜坡道等。对居住面的清理除注意灶坑等遗迹外,还要解剖居住面的铺筑材料(草拌泥、混合土、白灰面等)和方法(夯实、烧烤等)。对分布于居住面上的遗物(陶器、工具等)则要注意其放置或保存的部位,在未绘图、照相、记录之前,切不要轻易起取和移动其位置。

3-4-2-2-2,旧石器时代人类多居住在天然的岩洞中,如北京猿人遗址、山顶洞人遗址等。新石器时代人类充分利用黄土的特性,利用自然断崖或人工断面修建冬暖夏凉的横穴式(窑洞式)房屋。对于旧石器时代的洞穴,由于其为自然生成物,故考古学家主要关心的是洞内堆积的层次及其包含的人工制品、人类及动物化石、居住面及其它人类活动生活的痕迹等。对这类洞穴的发掘,应大体与文化层发掘相同,一般在洞内划1米见方的小方格,并给予编号,以便观察和记录。发掘时应特别注意各种遗物的层位关系和分布位置。新石器时代人工修筑的横穴式房址,由于年代的久远和各种自然力的作用,其顶部多已塌陷,故在发掘中应特别注意观察当时的地形,残存墙壁有无向上内弧收的迹向,内部堆积有无大块或成层的生土块,以便作出判断。此外,这类房址的居住面一般不应有柱洞。对洞壁和居住面的发掘大体与竖穴式房址相同,注意其修造痕迹、铺垫方法、有无灶址和其它居住遗迹,注意各种遗物的分布位置等。

3-4-2-2-3,地面式房屋是一种修筑于地面或夯土台基上的土木结构建筑。地面式建筑有单间房、套间房、多间组合房等。发掘时,首先应搞清房屋的平面结构、门的位置和方向、墙的构筑方法(木骨泥墙、夯土墙、红烧土墙、土坯墙等)和有无墙基槽等。由于柱洞是研究房屋的间架结构的最重要资料之一,故要特别注意柱洞的分布规律、间距和直径等。对居住面及分布于其上的遗物的清理同竖穴式房址。此外,还要注意房址周边有无散水、附属建筑和道路等。

3-4-2-2-4,干栏式建筑是指在木(竹)柱底架上建筑的、高出地面的房屋。这种建筑适应多雨潮湿的气候,始自新石器时代,一直流行到近现代,广泛分布于长江流域及华南广大地区,是史前华南地区极富地域特色的一种建筑形式。目前,考古发现的最早的“干栏”式房屋,是在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第4层(7000~6500B.P)发现的建筑遗迹。这种房屋是用树木架设而成的,其作法是先在泥地上打桩,然后在桩上架梁,再在梁上铺木板并立柱、设板壁和门窗,最后架屋顶。根据残存痕迹推测,这种房屋至少长23米以上,宽约3.2米,是一种高架长屋,可能是一个家族的住所。此外,在浙江、江苏、云南、广东等地也时有发现。

干栏式建筑多见于地下水位较高的潮湿之地,遗存多埋于泥水之中。发掘时首先应排水,待稍干后,再按一般文化层发掘方法,逐层揭去淤土。当建筑遗存显露出后,注意各种木构件的分布位置、所属部位;清理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各种构件的放置方式、相互关系及接合痕迹,注意当时地面的情况和文化遗存,随时作好照相、绘图等记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干栏式建筑倒塌后,各种桩、柱、梁、板相互交错叠压,为尽可能多地了解建筑结构,在不影响清理和记录工作的前提下,应保持原状不要移动。如必须移动,则应在对木构件编号、照相、绘图等记录之后进行。

3-4-2-3,墓葬(M)的发掘

我国古代的墓的形式多样,从地面情况来看主要可分为有封土墓、土墩墓、积石墓等;从墓室构造来看,可分为竖穴墓、洞室墓(土洞、崖墓);从墓的建筑材料分,可分为土圹墓、石圹墓、土洞墓、砖室墓、石室墓等。

3-4-2-3-1,封土的发掘

封土的发掘:封土是墓葬的重要组成部分,里面可能埋有反映丧葬礼仪的重要遗迹和遗物。所有关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史前和商、西周时期的墓葬无封土,东周时期开始出现封土墓。

1>在封土顶部中央设一基点,按正方向引出两条相互垂直的基线。

2>先清理1/2或1/4,清理1/2时最好先清理对角的各1/4,留出隔梁,以了解封土的结构和构筑方法。

3>严格按分层下挖的原则划分地层、分层发掘,注意各层次中有无埋葬时的礼仪性遗迹或遗物。

3-4-2-3-2,竖穴土坑墓的发掘

竖穴土坑墓的发掘:这是一种直接从地面下挖而形成墓室的墓,曾是秦汉以前十分流行的一种墓葬形制。史前时期的竖穴土

早期的竖穴土坑墓一般地面上无封土,发掘时先用探沟法、探方法或钻探法寻找墓口和墓道,搞清墓地坑墓多无墓道,商周以来的大型墓葬均带的数量不等的墓道。 a,寻找墓口和墓道。

的墓葬平面分布情况。

b,确认层位关系。 清理墓口或墓道上部的堆积,确认开口层位和打破关系。

c,清理墓口和墓道口。 找清墓口和墓道口的确切范围,仔细观察墓口部位有无建筑遗迹(柱洞、排水设施)或遗物(砖、瓦等),确认有无墓上建筑。注意墓口有无盗洞及其范围。

d,发掘墓室和墓道填土。

的收集。

e,搞清墓室结构。 注意是否有二层台(生土或熟土台)坑壁上有无脚窝坑底是否有放置枕木的沟槽,棺椁底部是否有腰坑。 f,葬具及人骨架的清理。 葬具一般有草席、木(石)棺、木(石)椁等。草、木质的葬具易朽,清理时应特别注意它们的朽痕,根据朽痕的形状和分布范围,推测葬具的形制及大小。人骨架清理时,要特别仔细,注意不要搞乱骨骼原来的摆放位置,根据骨骼的放置情况判断头向、面向和葬式(仰身、俯身、直肢、曲肢等)。

g,随葬品的清理。 发现的每件随葬品,都不要轻易移动和起取,应清理出整个墓室葬具和随葬品的平面,并做好编号与各种记录。注意各种随葬品在墓室或棺椁中的放置位置和排列方式,以推测它们的功用及反映的葬俗。注意各种易朽器物(竹、木、漆器等)的朽痕,尽可能搞清其形态,并作好资料的记录和保护工作。

如有盗洞,应首先发掘盗洞内的堆积,并注意收集其内出土的遗物,以判断被盗掘的时间。填土的发掘仍应分层下挖,注意填土的变化(积石、积砂、积碳等)和填土中的遗迹(殉人、人牲墓,车的朽痕等)的辨识、清理和遗物

3-4-2-3-3,洞室墓的发掘

洞室墓是指利用断崖上横向挖掘成窑洞式墓室,或先挖竖井或斜坡墓道,再在底部一侧横向挖掘窑洞状墓室,或用砖、石在地下砌筑成窑洞式的墓。这种墓可能出现于史前时期,流行秦汉隋唐等各种历史时期。典型的土洞墓的结构可分为墓道、甬道、墓室3部分。隋唐时期的洞室墓结构复杂,往往是长斜坡、多天井、多过洞、多壁龛,并有前、后墓室,棺椁放置在后室内,其上的地面上为封土。

a,墓道的清理。 土洞墓的发掘首先要寻找并清理墓道。发掘墓道时,须分层下挖,注意有无填土的变化,有无再次或多次开挖填土入葬的现象。对于有壁画的墓,切忌太靠近墓道壁,一般要留下厚约10厘米左右的土,用竹签等仔细剔剥,特别注意不要损伤壁画。

b,天井、过洞、壁龛的清理。 对有天井、过洞、壁龛的,应先清理天井和过洞中的填土,清理时要特别注意保存情况,防止坍塌伤人,还要注意有无壁画。壁龛是放置陶俑和其它随葬品的地方,清理时注意俑的放置及排列,及时编号、记录。彩俑清理时应注意避免损伤彩绘,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c,墓门、甬道的清理。 墓门上如有封门,首先要观察封门的情况(砖封、石封、木封等),砖、石封门堆砌方法及有无盗扰的痕迹等,木封门的朽痕及支撑方式等。甬道是连接墓道和墓室及前、后室之间的部分,这里多是放置墓志的地方。

d,墓室的清理。 清理完封门后,应观察墓室的保存情况,如顶部已坍塌,则应在采取了可靠的加固措施后再进入,或采取大揭顶的方法发掘,以保证发掘人员的安全。发掘墓室内,应注意墓室的结构、顶部的形态(平顶、弧形顶、穹窿形顶等)。对多室墓,应从前到后依次清理,对有淤土堆积的墓室,应自后而前逐层下挖,直至清理出全部遗迹和隋葬品。对有壁画的墓室,应注意清理和保护。对有砖铺地的墓室,在墓室清理工作、记录工作全部结束,遗物起取后,应揭地砖,查看有无隐藏坑,防止遗漏。其它砖室、石室墓、崖墓、土墩墓、积石墓的发掘,可参考上述各类墓的发掘方法。

3-4-2-3-4,人骨初步鉴定

因为很多骨头不能取回,而不是每个工地都有专门的人骨鉴定专家,所以我们要掌握初步的人骨鉴定知识 。

婴儿在出生后 5-8 个月时,下颌乳中门齿开始萌出,至 20-30 个月,全部乳齿出齐。a,年龄鉴定 1 )根据牙齿的萌出时间推断年龄

儿童一般在 6 岁左右,于乳第二臼齿的后方萌出第一颗恒齿,即第一臼齿(俗称六岁牙)。此后,在恒齿生长发育的压力下,乳齿根部逐渐被吸收以至松动、脱落,而恒齿则相继萌出。这种恒乳齿的交替现象,一般持续到 13 岁左右结束。除第三臼齿(智齿)外,恒齿全部萌出的时间约需 7 年。第三臼齿则要在进入成年期的前后方始萌出,有人要迟至 25-30 岁,也有人终身不出。

2)牙齿的磨耗程度与年龄的关系: Ⅰ级、齿尖顶和边缘部分略有磨耗,约 23 岁;Ⅱ级、齿尖磨平或咬合面中央凹陷,约 27 岁:Ⅲ级、齿尖大部分磨去,齿质点暴露,约 32 岁;Ⅳ级、齿质点扩大,互相连成一片,约 47 岁;Ⅴ级、齿冠部分磨去,齿质全部暴露,约 53 岁;Ⅵ级、齿冠全部磨耗,齿髓腔暴露,未统计;

3)根据颅骨骨缝的愈合情况推断年龄 新生儿的颅骨尚未发育完全,骨与骨之间存在着很大的间隙而由结缔组织所充填。婴儿颅顶各骨之间的结缔组织膜称为囟,后囟在出生后两个月闭合,蝶囟在出生后三个月闭合,乳突囟在出生后一岁闭合。成年人颅骨骨缝的愈合过程开始时是缝隙间结缔组织消失,缝隙缩小;而后波纹的深度逐渐变浅,波线被部分骨性愈合所切断,呈断断续续的曲形波;进而仅见波纹残迹;最后完全消失。同一骨缝在愈合过程中,一般是颅内缝先于颅外缝愈合,男性颅缝的愈合早于女性;

4)耻骨联合面的变 化: 第一期( 14-17 岁 第二期( 18-19 岁)

第五期( 27-28岁 ) 第六期( 29-30 岁)

第十期( 45-50 岁) 岁) 第三期( 20-23 岁) 第四期( 24-26 岁) 第九期( 40-44 第七期( 31-34 岁) 第八期( 35-39 岁) 第十一期(51-60岁) 第十二期(61-70岁)

例如,胸骨柄与胸骨体的结合,剑突的骨化以及舌骨、甲状软骨和环状软骨的骨化。由于骨5)骨骼上的其它老年性变化

骼内有机成分减少,从而使骨质变薄、变轻、变脆,孔隙增多,气窦扩大。颅顶特别是在顶孔间区呈现出大的卵圆形凹陷区。 上下颌骨由于牙齿脱落,齿槽突因缺少功能性刺激而发生废用性的萎缩乃至消失。下颌角的角度增大,与儿童期相似。脊椎骨椎体上、下关节面的周缘骨质增生而形成唇状隆起。骨盆和肩胛骨等部位亦呈现出一系列复杂的老年性变化;

6)年龄鉴定结果的表示法: 具体数字表示法; 用具体的数字记录判断出来的估计年龄或者估计年龄范围(如 6 岁、 30-35 岁);年龄分期表示法 采用阶段性的年龄分期来归纳鉴定结果。一般可划分为婴儿期( 0-2 岁)、幼儿期( 3-6 岁)、少年期(

7-14

岁)、青年期( 15-23 岁)、壮年期( 24-35 岁)、中年期( 36-55 岁)和老年期( 56 岁以上)。

b,性别鉴定

1)骨盆的性别特征:男性的骨盆粗壮,高而窄,坐骨大切迹窄而深,耻骨联合部较高,耻骨下角小;女性的骨盆浅而宽,骨面细腻,坐骨大切迹宽而浅,耻骨联合部较低,耻骨下角大,常有耳前沟。

2)颅骨的性别特征:男性的颅骨较大、厚重而粗壮,眉弓发达,眶上缘圆钝,前额较倾斜,颧骨高而粗壮,颧弓较粗,乳突和枕外隆突均较发达;女性的颅骨较小、光滑而细致,眉弓不发达,眶上缘锐薄,前额较陡直,颧骨低而纤细,颧弓较细弱,乳突和枕外隆突不发达。

3)下颌骨的性别特征:男性下颌骨整体较大,较厚,较重,下颌体与下颌联合较高,颌支较宽,下颌角区较粗糙,常外翻,下颌角较小,一般小于120 °,颏部较方而粗糙,髁突较大而粗壮。女性一般则相反。

3-4-3,探方发掘流程

3-4-3-1,探方的构成

把发掘区划分为若干相等的正方格,依方格为单位,分工发掘,这些正方格叫“探方”,这种发掘方法就是探方发掘法。我国目前普遍使用的探方由主体、隔梁、关键柱三部分组成。探方的方向一般为正方向,即磁针指向。这样既便于测量,也有利于以后的发掘。一般探方的规格是边长 5 米,面积为 5 × 5 米。其中主体部分面积为 4 × 4 米。隔梁面积为每个 4 × 1 米,关键柱的面积 1 × 1 米。探方西南角为探方测量的座标基点。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发掘对象的实际情况,探方亦可适当增大或缩小。发掘中还时常使用探沟法发掘。探沟的掘坑平面是狭长的矩形,探沟在长宽米数和方向上比探方灵活。

3-4-3-2,探方发掘基本原则

田野发掘的总要求是能够根据收集到的实物标本和记录资料,恢复发掘对象在发掘前的原状。探方发掘要达到这一要求,就必须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a, 平剖面结合,根据土质土色区分堆积,确定早晚关系;

b, b,先挖晚的,后挖早的;

c, c,按原貌揭露遗迹;

d, d,按单位收集全标本;

e, e,及时、客观、全面做好记录。

3-4-3-3,探方工作内容

从上向下的发掘叫垂直发掘也叫纵向发掘;沿着相对水平的方向做平面的清理叫水平发掘又叫横向发掘;垂直发掘和横向发掘各有利弊,各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垂直发掘有利于纵向观察遗址堆积的历史,有利于准确区分堆积和确定层位关系。它适合于解决分期及遗迹地层难以分辨、层位关系复杂的发掘。横向发掘能展现遗迹和遗迹群全貌,利于大面积整体观察,有利于分析遗存的空间联系。适合于单个遗迹、或小型遗址、或层位关系简单易定、或同一层面遗迹容易判定的发掘。如果不能有把握地分清不同层面的遗迹,就不能使用大面积横向揭露方法。

3-4-3-3-1,纵向发掘

垂直发掘也叫纵向发掘,它是在地层或遗迹的某一局部范围内,向下发掘,挖掘的深度透过地层或遗迹。垂直发掘有三种情况,一是对地层的垂直发掘。如各探方主体同时向下发掘到生土,而隔梁及延伸到发掘区之外的地层仍然保存着。二是对单个遗迹的垂直发掘。如跨探方的灰坑或延伸到隔梁内的灰坑,(其在探方主体部分内的部分,在清理完坑内堆积,画完图之后,便挖掉;(灰坑的整体形状是在发掘完隔梁之后,拼图才能得到。若灰坑一部分延伸到发掘区之外,则该部分不发掘,对遗迹的解剖也是垂直发掘。三是对一组遗迹的垂直发掘。多层遗址的每一层面上的同时代的遗迹群是一个有机整休,发掘完一批探方,就把其中的一部分挖掘掉了,这也是一种垂直发掘。

3-4-3-3-2,横向发掘

横向发掘也叫平面发掘,是把某一地层全部揭掉再挖下一层,或把遗迹的整体面貌清理出来。也有三种情况,一是对地层的横向发掘。如洞穴遗址内地层分布面积小,可以采用横向发掘法,分层揭露。二是对单个遗迹的横向发掘。如在探方发掘中,没有延伸到四壁的灰坑、墓葬都是把其整体面貌揭露出来,然后才挖掉。像房子、墓葬、陶窑等重要遗迹都要求用横向发掘法,揭露出整体面貌,若伸入到隔梁内,就应打掉隔梁,若跨几个探方,则要会同有关探方,共同揭露;若延伸到发掘区之外,则要扩方发掘。

三是对—组遗存群的横向发掘。既把同一层面的同时代的遗存群全部揭露。如对一个石器制作场、一个聚落址做整体全部揭露。虽然也是各探方分工发掘,但是都停留在一个层面上,最后打掉隔梁,并保留现场。

3-4-3-3-3,发掘隔梁和关键柱

打隔梁是探方发掘的重要步骤,除非特殊需要,一般都要进行这项工作。

a,通层:打隔梁具有重要作用,首先是能通层。在发掘主体部分时,各探方掘坑被隔梁分隔,层位线也被隔梁隔断,不能通连。打掉隔梁,会使各探方层位线相互接通。一个探方内的遗迹是被地层串联起来的,当各探方地层接通后,整个发掘区的遗迹也就被串联起来。

b,对图:把相邻探方壁面的图核对。 c,遗物单独存放:隔梁内出土遗物应单独按层位存放。

3-4-3-4,探方工作次序

我们在这里以考古专业学生基础实习时候的探方发掘次序为例制成下表,非实习发掘其实也应遵循这样的程序(附表:探方发掘流程表)

3-5,遗物收集、遗迹、提取与样品采集

3-5-1,收集对象

田野考古收集标本的对象是广泛的。常见的种类有:人工遗物,人的遗骸,动物骨骼,植物的籽种和茎叶标本,碳十四等测年标本,矿物染料,孢粉分析的土样标本等。考古发掘经常遇到前人未见的新遗存,凡是有室内研究价值—有利于研究历史或有利于科学—的遗存都在收集之列。如南方汉墓发现过女尸,那么,女尸、棺液和墓内空气都是研究历史、研究千年古尸仍能保留下来的原因的重要资料,都应采集。在特殊情况下,柱洞、灶等局部的人工遗迹,甚至像车马坑,整座古墓也可以起取到室内。

3-5-2,收集原则

a,尽量收集齐全; b,按单位收集,并记录坐标 ; c,特殊品和普通品要分开存放; d,正确填写标签,标签与遗物不能分离。

3-5-3,遗物收集方法

3-5-3-1,注意事项: a,注意遗物的埋藏状态:是正放还是倒放,或倾斜;是完整的,还是分几处;是几个相叠,还是成排并列„„; b,注意遗物附近有无相关遗存,当发现小件器物时,不要见一件取一件,要尽可能把共存组合的遗物遗迹揭露出来,绘图照相之后再起取;c,发现重要遗物要检查层位划分是否正确,有没有混入的可能。特别重要的出土物或能引起争议的出土物,在发现后要向领队报告,经批准后,先摄影绘图,后起取,起取遗物不要损坏遗物,起取方案要有利于复原; d,检测标本或土样的采取,一定注意避免污染。

3-5-3-2,泥器和陶器的起取

a,泥器酥软易碎,发现后应用手铲、竹签剔出外形,让其阴凉风干,恢复硬度,外用麻纸围裹,再双手捧起; b,陶器较硬,剔清外围和内部的土,即可起取; c,低温陶长期掩埋而吸收水分变得酥软,风干后再取出; d,已碎裂的低温陶,软加固整取; e,陶器表面有彩绘和文字的出土后要立刻观察记录; f,粘泥处用毛刷蘸水刷去,不能在阳光下曝晒; g,起取已破碎的蛋壳陶采用托取法或匣取法 ( 又叫箱取法、套箱法 ) 。

3-5-3-3,玉石器与金属器的采取

a,玉石器和金属器质料坚硬,一般剔净周围的土,即可取出; b,铜铃铛等体薄或锈蚀严重等铜器使用软加固整取 ; c,开裂、粒化的石器应先用三甲树脂胶适当固定,再起取,或边取边粘; d,玉衣和铠甲之类由多部件构成的大件遗物,须用整取的方法,否则难以复原。一般是采用套箱法。

3-5-3-4,骨、角、牙、蚌器的起取

a,这类器物很容易破碎,起取时先把四周土剔掉,器物底部土也要用竹签剔挖一些,让其略干燥,再取出; b,骨针、骨簪等细体器物,最好采用整取法,连周围的土软加固整取,然后放在水中浸泡,去掉泥土,可以得到完整器;c,如果骨质过于疏松或表面有脱层脱粉的器物,要先行加固; d,骨器出土后要缓慢干燥。

3-5-3-5,竹、木、漆器的起取

a,淤泥中的剔去周围泥土,将器物轻轻挑起,插进薄而硬的木板 ( 或铁板 ) ,将器物托取出。带土起取的,要趁湿清除泥土; b,积水中的利用水的浮力, ( 大件器物用托板,小件用手 ) 顺势托到水面。要使容器倾斜,在倒出器内水的同时,取出水面;c,木牍、竹简是古代的文书,各枚之间有先后顺序。首先清理简牍周围的器物,使他们完全显露出来,以保证完全取出; d,出于潮湿环境中的竹、木、漆器,出土后应该设法保持原有的湿度和温度,否则会干枯变形。器物上的针刻,烙印的文字或纹饰处的污物,应在潮湿条件下用竹刀小心剔除,并用橡皮球吸水轻轻冲洗; e,与木牍、竹简外形近似的遗物应小心清理,使用毛笔或毛刷洗去污泥时动作要轻,并注意有无文字的痕迹; f,成堆、成束、成片的简牍可置于托板上,盖以湿棉布,用宽布条加固,外面再用塑料薄膜包裹;g,取出竹席后,要放在两块玻璃板中,夹住,尽快脱水处理; h,仍保留朽灰的,经过仔细剔剥能显出原状的,可以绘制各种结构图件。有的是外部基土较硬,木质器具干缩朽无后留下“空洞”,形成“痕迹器形”。遇到“痕迹器形”必须往空洞内灌注石膏然后再剔剥;I,单个的漆器可以先清除器内泥土,灌注石膏,或在内壁涂抹石膏,使漆皮贴附在石膏上,再剔剥外围泥土或利用内加固或匣取法等取下。

3-5-3-6,纺织遗物的起取

a,饱含水分的成件,成叠织物可用纱网托捞起取,将干未干时,自上而下、由表及里、逐渐将其展开理平;b,贴附于棺椁板上的薄质纱罗,用湿强度好的纸张,薄薄地均匀地刷上糨糊,贴到织物上。略干后,分幅切割成块,编号,揭取下来。再用揭裱字画方法,装裱保存。对平放在棺上的帛画,因质地酥脆,则用细竹棍卷薄棉纸自一端底下向另一端缓缓展放,使帛画下面全都衬上薄棉纸。接着在纸下再衬塑料薄膜,将帛画托入预先做好的匣中,安全运回室内,随后装裱 。c,尸体上穿的多层织物,如无法剥离,可分块切下,放于网架上吹晾,至表层半干,用揭多留少的办法层层剥开,并用纸做好分层模型,记录相互关系; d,碎片标本,临时夹入薄玻璃片或有机玻璃片中,并据织物厚度,选取纸片,挖去中部,嵌垫在标本周围,以免造成压损。

3-5-3-7,细小遗物的提取方法

a,水选法是运用水对泥土的溶解分离作用来提取微小遗物的一种手段。把标本放入塑料桶内。加入清水,使其溶解分离。倾倒泥水,用 l 毫米的筛子过滤取出浮游物;

b,筛选法: 不同规格孔径的筛子筛选。

3-5-4,样品采集方法

3-5-4-1,骨骼标本的起取方法: a,头骨起取时,先摘下颌骨,再把头骨下的土挖掉,用手托捧移动; b,保存不好的头骨要先加固,再起取; c,动物骨骼要全部采集:发掘时注意搜寻啮齿类动物骨骼; d,注意保存,避免标本损坏;要检测的骨骼,收集时避免污染; e,人骨架和动物骨架要整取的,可用匣取法; f,DNA 标本要采集牙齿、没有断裂的长骨。

3-5-4-2,植物标本的起取

a,植物的实体标本要在出土后立即拍摄清晰照片; b,籽实要放在盒中,以防挤压; c,碳化的种子籽实保留较多,要放入瓶中或塑料袋中;d,植物的杆叶印痕难以起取,可以灌注石膏,获取植物标本模型; e,木炭碎块的取样时首先把炭化材料周围的土挖走,然后再轻轻地捡起炭化材料,再把炭化材料表面的土轻轻刷去。或用筛子筛灰坑里的土,取得木炭。

3-5-4-3,灰像法标本采集

灰坑内的土、容器内的土、灰烬、夹碳陶、草泥墙土都可作为植物灰像样品采集,标本可用塑料袋密封。

3-5-4-4,孢粉分析标本采集

a,采样的对象有:砂、粘土、亚粘土、淤泥、泥炭、灰烬、蜂蜜、胃内含物等; b,采样要系统采取,逐层都采,现代表土也要采,以便于相互对照,再自下而上采土样,每样品块要在 500 克以上。

3-5-4-5,碳十四标本采样

a,采样对象有木头、木炭、植物种子、贝壳、编织物、毛发、骨头、泥炭、含碳沉积物、夹碳陶、铁、石灰; b,先进的测量技术需约 1 毫克炭样。

3-5-4-6,热释光测年、标本采样

a,一般要在堆积的深处采样; b,每一处样品要有 6~12 块陶片,连同附着的泥土一同取出 。

3-5-5,遗迹的提取方法

3-5-5-1,灶、柱洞类的整取: a,灶、柱洞等遗迹在起取前,用细土填实空腔; b,把四周土挖开适当的槽沟。用套箱法整取。

3-5-5-2,墓葬的套箱起取

3-6,考古发掘记录

在某种意义上讲,考古发掘是一种破坏性的工作,已发掘的遗存永远不会再恢复原状,已清理掉的遗存也不可能完全复原。因此,考古发掘过程中的记录就显得非常重要。原则上讲,考古发掘的一切遗迹、遗物现象均需尽可能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做准确的、科学的记录。一般说来,考古发掘记录(简称“考古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图表记录和影像记录三大类。

3-6-1,文字记录

3-6-1-1,工地总记录

a,工地总发掘日记。由领队负责逐日记录每天的工作安排、人员配置与变动、考古发现情况与存在的问题等。 b,遗迹编号记录。由领队负责记录。全遗址(或发掘区)应统一编号,由领队确认、发号并记录。

3-6-1-2,发掘日记

a,要求:逐日现场记录,不得写“回忆录”。 b,内容:第一天要记录本探方的编号,所在位置、探方负责人等。以后每天记录如下内容:时间、天气情况、工作人员、民工数;工作进度(地面至本日发掘面之深度);地层情况:层次、土质土色、编号、绘图号;遗迹:遗迹发现与清理情况、编号、绘图号、照相号;遗物:遗物概况(分层)、重要遗物的描述、出土情况、坐标、绘图号、照相号;小结:存在的和以后要解决的问题等等。日记的关键在于记录发现了什么现象,是怎么分析的,选择的什么处理方式,处理过程如何,结果又怎么样,存在的问题在哪里等等。

3-6-1-3-1,探方记录

是每一探方发掘后的总结,由探方负责人撰写。探方记录一般在探方发掘及整理工作结束后,核对全部文字、图表、影像记录后撰写。主要内容包括:

a,位置:(1) 本探方在发掘区中的位置,周邻探方有哪些。 (2) 布方规格与发掘面积。发掘面积写出实际发掘的面积总数。 (3) 方向;

b,图表编号:(1) 绘图号与图名:图号在前,图名在后。 (2 ) 摄影号。 (3) 器物标本登记表和统计表;

c,发掘经过: (1) 起止时间和用工人数。 (2) 工作方法。 (3) 重要发现 ( 包括遗迹和遗物 ) ;

d,堆积层次及包含物: (1) 深度 ( 上层面距地表距离 ) 和厚度。 (2) 土质土色。 (3) 本层分布的范围。 (4) 出土遗物:简要描述能代表该层时代的遗物。 (5) 本层下开口的遗迹;

e,地层堆积的成因;

f, 层位关系和布局关系;

g, g,年代推断:把探方内各地层和遗迹划分为几期,推断各期的年代或文化性质,写出推断依据;

h, 备注:写此项的目的是为了后来整理和再次发掘提供参考,上述各项未能包含的内容都可在这条内记述。主要有:本方地层与

其它方地层的对应关系、触及到而未发掘的遗迹、存在问题等等;

i, 记录者、记录日期。

3-6-1-3-2,房址记录

1)位置:位于何探方,与其它遗迹的相对位置。 2)绘图号、图名、摄影号、器物标本登记表的底册号和页数。 3) 发掘经过;起止日期、发掘经过和发掘负责人。 4) 层位关系、和其它遗迹的布局关系。 5) 形状与结构 6) 屋内堆积及包含物:填土分几层,每层的厚度、分布、土质土色。填土和居住面上所出遗物是如何编号的,遗物的分布和埋藏状态。 7)屋外地面及相关附属遗迹。 8)年代推断。推断房子所属文化或文化期。如果填土与房子不属于一个时代的堆积,还要推断填土各层的 所属文化时代。

9) 房子的功能推测。 10)备注。 11) 记录者、记录日期。

3-6-1-3-2,房址记录-形状与结构

a,形状(平面呈圆形、方形、长方形等)、方向(以门道方向为准)、大小(长宽或直径); b,建筑方法:地面或半地穴式;地面、墙壁的建筑材料(包括草泥土、土坯、砖瓦等);c,房基的形状、深度、大小及构筑方法,奠基遗存; d,房子内部结构:隔墙:位置、尺寸;居住面:质料、层次、厚度和坚硬、平滑程度;柱础和柱洞:数量、分布或排列位置;直径、深度;洞内的柱灰或木柱残迹及柱洞倾斜度;灶:位置、形状、大小和构造情况,烟道结构;房内壁龛、窑洞:位置、大小和构造特点;e,墙壁:壁:厚度和残存高度;夯土墙:夯法、夯层厚度、夯窝的形状和致敬,两侧夹板和夹棍的尺寸和排列,基槽;夹骨泥墙或木墙:长、宽、立柱或柱洞的痕迹,立柱长度与直径、木板的宽度、厚度,立柱或木板的排列等;砖(坯)墙:砖的尺寸(长、宽、厚)、垒砌方法;墙面加工:拌草摔泥、抹灰、彩绘; f,门及门道(甬道):门:位置、大小、方向;门槛、门扇与门旁立柱:结构与尺寸;门道:尺寸,结构(平面、斜坡或筑台阶,斜坡的坡度,台阶级数及高低); g,屋顶及梁架结构:从柱洞分布和室内倒塌痕迹诸方面推测原来房屋的形式和梁架结构。建筑方式、形状、尺寸、门向,内部结构的详细描述和尺寸,房基的形状、深度、尺寸及构筑方法,奠基遗存的位置和形态描述。

3-6-1-3-3,墓葬记录

种类主要有:写发掘工作日记、摄影、绘图、填墓葬登记表。要详细记录墓葬的外观形态、内部结构、随葬品和骨架的出土形态、发掘过程。

3-6-1-3-4,灰坑记录

1) 位置:在探方中的位置和与其它重要遗迹的相对位置,跨几个探方的灰坑,要写明在各探方中的位置。 2) 绘图号、图名、摄影号、器物标本登记表的底册号和页数。

3-6-1-3-4,灰坑记录

4) 发掘经过:起止日期,用工人数,发掘方法 ( 发掘方法要写得具体些 ) ,发掘负责人。 5) 层位关系、与周围遗迹的平面布局关系。 6) 形状与结构:形状、尺寸、壁、底的加工,其它细节 ( 柱洞、台阶、工具痕、烧土等 ) 。7) 坑内堆积及包含物:堆积分几层、各自的 土质土色特征、包含物的种类和特征。如果有重要遗物,应记录在坑内的位置和状态。 8) 用途推测。要写出推测的根据。9) 年代推断。一般灰坑写出它所属的文化或文化内的分期即可,有纪年材料的要做出绝对年代的判断。大型灰坑内各层填土年代不一的,要分层推断年代。写明推断年代的依据。 10) 备注。 11) 记录者、记录日期。

3-6-1-3-5,窑址记录

a,位置(同灰坑记录); b,摄影号、绘图号、器物登记表; c,发掘经过(同探方记录); d,地层关系(同灰坑记录); e,窑的形状与结构“形状与大小(大小指窑底、窑身、窑顶的面积和高度);火门:位置、方向、形状、结构、大小;火膛:位置、形状、结构、大小;火道:形状、长、宽、高、数目;窑箅:结构、形状、厚度、孔和柱的数目、排列;窑顶:残存痕迹及原状的推测,烟囱的位置与结构;窑壁:厚度、建造方法和周围的现象;塌陷情况”; f,窑内堆积及包含物;g,窑前工作面(或工作间)

的情况; h,窑与周围遗迹,如房子、水井、灰坑、路土等的关系; i,窑的性质:根据窑的形状、结构及窑内、外发现的遗物,提出推断:烧制陶器、瓷器、陶范或烘范用;j ,年代推断(同灰坑记录); k,记录者及日期。

3-6-2,图表记录

3-6-2-1,遗物记录表

3-6-2-1-1,标签

a,要求:为出土遗物最原始的记录,要求在发掘现场填写。每件小件器物(完整器、可复原器、重要器、特殊器等)和每一袋陶片均需填写一式两份标签;

b,内容:编号(由探方负责人按地层或遗迹单位编号);器物名称和数量;出土位置:发掘时间、工地代号、探方号、层位或遗迹编号。(如98FACN区T9H4);出土座标:以探方西南角为座标基点进行测量,测出纵、横座标和深度尺寸,用公X×Y-H表示;记录者及时间。

3-6-2-1-2,出土器物登记表

所有编号的器物均需登记。登记表一般应在发掘现场完成,按遗迹或地层单位填写(见样表)。包括编号、名称、出土位置、保存情况(完整、可复原、残缺等)、尺寸等内容。

3-6-2-2,遗迹登记表

每一遗迹均填写遗迹记录表。在清理过程中注意观察遗迹现象,在探方日记上逐日作文字记录,出土物记录、绘图记录、照相记录等作业也随清理过程中逐步完成。遗迹清理完成并初步整理遗物后,由探方负责人正式填写遗迹登记表。

3-6-2-2-1,灰坑登记表

a,灰坑编号、在探方中的位置、发掘者、发掘时间; b,层位关系(开口于×层下,打破××或被××打破),形状(平面和断面形状)、结构等(附平、剖面图); c,坑内堆积情况(层次、土质、土色等); d,出土物(同遗物记录); e,时代的判定与性质。

3-6-2-2-2,房址登记表

a,房址编号、在探方中的位置、发掘者、发掘时间; b,层位关系(开口于×层下,打破××或被××打破); c,形制结构:平面形状、房屋结构、居住面、门、墙、柱洞等(附平、剖面图); d,出土物:出土位置、种类、陶系等(同遗物记录); e,时代的判定与性质。

3-6-2-2-3,墓葬登记表

a,墓葬编号、位置、发掘者、发掘时间; b,层位关系(开口于×层下,打破××或被××打破); c,形制结构:墓道、墓室、壁龛及墓道、墓室填土情况(附平、剖面图); d,葬具和葬式(包括人骨性别、年龄鉴定); e,随葬品:编号、位置、种类、器形等(同遗物记录); f,时代及墓主人(依墓志)。

3-6-2-3,发掘进程表

3-6-3,绘图记录

绘图记录应标注绘图号、遗迹编号、比例、图例、绘图时间、绘图者等。遗址发掘主要包括以下记录图:

3-6-3-1,遗址地形及发掘规划布方图

由领队组织测绘。图上应标明永久性测量基点。比例依遗址面积确定。

3-6-3-2,每一层面的遗迹分布总平面图

由领队指定专人记录。每一遗迹清理完后,由领队确认、检查无误后,即指定专人标绘在总平面图上(分层平面图),比例一般为1/50。

3-6-3-3,遗址纵横总剖面图

由领队组织发掘并测绘,作为各探方发掘时对比的标准剖面。比例1/50。

由领队指定专人逐日记录,以掌握各发掘区、各探方、各遗迹的发掘进度,便于计划安排。表格样式可自行设计。一般应分探方和遗迹统计工作日。

3-6-3-4,每一探方的四壁剖面图

由探方负责人或指定的技术人员随发掘进程绘制。层位依总剖面图和相邻探方对比确定。比例1/50。

3-6-3-5,探方分层遗迹平面分布图

由探方负责人或指定的技术人员随发掘进程绘制。比例1/50。

3-6-3-6,遗迹的平、剖面图

结构较复杂者可绘制多个剖面,以反映遗迹结构。由探方负责人或指定的技术人员随发掘进程绘制。比例1/20。较小者可用1/10的比例。

3-6-4,影像记录

影像记录包括照相、摄像、电影等记录,是考古记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记录资料。其中照相记录是最基本的影像记录。有条件的尽可能作摄像、电影等记录。以照相记录为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6-4-1,遗址全景照

包括发掘前的原始地貌和布方情况(远景、全景、俯瞰)、发掘中的遗址全景、发掘后的遗迹分布全景等。可用气球和航拍等手段。照相一般包括彩色正、负片和黑白片等。

3-6-4-2,重要地层剖面照

遗址纵 橫剖面,典型地层关系等 。

3-6-4-3,遗迹照

包括每一遗迹的发掘过程中的局部照、全部清理后的遗迹全景、能反映遗迹结构的重要局部、遗迹中遗物出土等。

3-6-4-4,遗物照

包括重要遗物出土情况照和用于存档和发表的器物照等。原则上所有完整的、可修复的和能说明问题的器物残片均需照相。

3-6-4-5,工作照

用于记录发掘过程的布方、清理、测绘等工作情况。

3-6-4-6,填写拍照记录表

上述摄影过程中,需记录胶卷号、每张照片的摄影内容、方向、天气情况、摄影者等。并分别记入探方日记和遗迹、遗物登记表中。

第四章 室内整理和考古报告编写

发掘来的资料需要清洗、复原。这些资料也需要进行各种统计、登录,建立资料库,以便长期保存和研究。更重要的是,发掘期间主要运用的是考古地层学方法。这个方法的研究对象是地层堆积的情况,要讨论其他问题,地层学是有局限性的,因而还需要运用其他手段对资料进行多角度的系统化分析整理。由于这些作业是在室内进行的,所以一般把这个环节的工作叫做室内整理。

调查、发掘出来的资料编辑出来,以书刊或其他形式予以全面的、科学的发布,这个环节叫报告编写。

4-1,发掘资料的整理

4-1-1,考古发掘记录的整理

4-1-1-1.文字记录的整理

4-1-1-1-1,探方发掘记录: 探方日记的核查 探方记录撰写

探方日记的核查 由探方负责人核查。探方日记是考古发掘的最原始的文字记录,一般不得随意更改。但在核查过程中,如发现因工作人员的变动等原因,有漏记的情况,应及时予以补记。特别是一些重要遗迹、遗物的发现、清理情况(如发现时间、层位、编号等)有误记的,应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经领队同意予以更正。

探方记录撰写 探方记录是对所发掘探方的总结,一般在发掘结束后,对探方日记、各种图表和影像记录、出土物核查和整理后,由探方负责人撰写,由领队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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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2,工地发掘总记录

发掘工地总记录核查 由领队与各探方日记、探方记录对照核查。发现相互之间的记录有出入或矛盾之处时,应找出漏误之处,予以纠正。

撰写发掘工作汇报 根据《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要求,在发掘和整理工作基本结束后,及时上有关主管部门写出工作汇报,其主要内容包括发掘的时间、发掘面积、主要收获、存在的问题、对遗址今后的保护措施和建议等。在汇报材料中,应附上必要的图表和照片等。

4-1-1-2.图表记录的整理

4-1-1-2-1,灰坑登记表、墓葬登记表、房址登记表等的核查与填写: 这些表格中的某些项目如开口层位和地层关系、堆积物情况、形制和尺寸等,要求在发掘过程中填写,而出土物的分类统计数字、遗迹的时代和性质的判断等,则要在该灰坑的全部发掘资料整理结束后,由探方负责人核查和填写。核查时,应同时核对该遗迹的所有文字、绘图、影像记录。

4-1-1-2-2,出土器物登记表的核查 该表要求在发掘现场按遗迹单位填写,整理过程中,由探方负责人核查、器物编号、名称、出土位置等项目。在核查时应与出土物标签对照检查。如果发现工地编号有重、漏号的现象时,应经领队同意在保留原编号的情况下,重新给予出土物的整理号。

4-1-1-2-3,各探方地层剖面图和各类遗迹平、剖面图的整理 以探方为单位,由探方负责人与绘图员核查。包括绘图号(同遗迹登记记核对)、比例、尺寸、图例及必要的说明文字等。对重要遗迹图的核查,必须在该遗迹发掘结束、回填之前进行。

4-1-1-2-4,工地发掘总平、剖面图的整理

4-1-1-3.影像记录的整理

4-1-1-3-1,各种照相和摄影记录的核查 影像记录的核查应在拍照或摄影之后立即进行,特别是一些重要遗迹,必须确保质量,避免出现无法补救的现象。

4-1-1-3-2,影像记录的整理 整理时应以遗迹为单位,用底片夹和影集妥善保存好底片、留底备查的照片、摄影记录表格等。归类存放各类遗迹、遗物的影像资料。

4-1-1-4.各种记录的归类整理

4-1-2,遗物的整理

4-1-2-1,出土物的清洗

长期埋藏于地下的遗物,其表面常沾有泥土、水垢、锈蚀等。为便于观察器物的形态、花纹、制法,必须进行清洗和清除。金属器的除锈,需要有专门的技术,一般应请有关专家来做。出土遗物中最常见的大量的陶片,则应由考古发掘队自己组织人员进行。清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清洗以以既能去掉泥土又不致损伤器物为原则。 B、清洗时应严格以地层和遗迹单位进行。 C、陶片的硬度较低,洗刷时可用毛刷蘸水清洗,刷净表面及茬口的泥土水垢,切忌用金属刷,以免损伤。对于彩陶,则更要小心。D、清洗后的陶片凉干后,要在不明显的部位写上遗址、遗迹或地层单位的编号。E、 完整或可复原的器物,要填写《出土器物登记卡》,一器一卡(一式二份),按项目填写,并贴图或照片。

4-1-2-2,出土物的分类统计

4-1-2-2-1,陶系的统计 包括陶质(泥质、夹砂)、陶色(红、褐、灰、黑陶)、纹饰(绳纹、篮纹、弦纹、附加堆纹、刻划纹、彩陶等)等内容。可设计《陶系统计表》,按单位统计,并计算出各种陶质、陶色、纹饰的数量和百分比。

4-1-2-2-2,器型的统计 器形统计可按单位依器物的类别、型、式进行统计。如陶器、石器、骨器、青铜器等。每一类器物 31 在进行上述整理的同时,将各种经核查无误的原始记录复印后,以探方为单位装订或归到一个档案袋中,交资料室或专人集中保管。原始记录不得分散保存,以避免原始记录的散失。 由领队会同探方负责人及绘图员在整理各探方绘图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又可按器别如罐、盆、碗、鼎、斝、鬲、杯等进行统计。如果在整理时已做出型式划分的,可再进行更细的型式统计,如A型罐、B型盆、A型钵等。统计时,应包括完整器、可复原器和可看出器形的器物残片。对残片的统计,可主要依据器物的口沿或底部进行,每一片不同器物的口沿或底部,可代表该类型的一件器物。最后,计算出各类型器物的数量和百分比。

4-1-2-3,出土物的修复

遗址发掘的出土物,特别是陶器,大多数是不完整的的残片。而只有完整器和可复原器才能较全面地反映其器形等方面的特征,才可较为准确地进行比较研究。故应尽可能从破碎的残片中复原器物,而出土物的修复,就成为遗物整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般青铜器、漆器、纺织品等遗物的修复,需要请专门的文物修复专家来做。而大量的陶器等,则多在整理过程中由发掘者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修复。

4-1-2-4,挑选标本

作为标本的包括:发掘时采集的小件器物;拼对复原起来的器物;特征明显的残件等等。陶器残件中大于1/8 圆弧的口沿、圈足、器物底部以及器足、器耳、把手和有代表性的纹饰等皆可选作标本。不过,选择标本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不同遗址,出土资料的类别、数量等都有差别,不同的研究目的,所需要的资料也不同,其选择标准应视遗址的具体情况制订。挑选标本按单位进行,把一个单位中满足条件的遗物全部选出。

4-1-2-5, 出土物的绘图、摄影、拓印

器物的绘图主照相是取得器物形态资料的重要手段。由于实物资料并非是任何人、任何时间都查以直接观察到,故绘图、摄影资料就成为许多学者用于比较研究的最重要资料之一。因此,绘图和摄影是遗物整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

4-1-2-5-1,器物的绘图 器物绘图就是用正投影的原理,把器物的轮廓、形状、花纹、器壁厚度等按一定比例绘在图纸上。有些特殊器物如陶俑、陶楼阁等,为全面反映基形态和花纹,可增绘俯视、后视、侧视等图。绘器物图的目的是建立出土器物的绘图资料档案,便于发掘者和研究者们比较研究。原则上讲,凡完整器、复原器和有重要意义的器物残片等,均要绘图和存档。

4-1-2-5-2,器物摄影 利用器物绘图虽然能够获得有关形态尺寸数据方面的资料,但这类资料缺乏立体感和质感,而摄影资料正是这种缺憾的有益补充。原则上所有完整的、复原的和重要的器物残片都应摄影,用于存档和研究。为保证摄影质量,有条件时可请专业摄影师进行器物的拍摄。

4-1-2-5-3,器物拓印 古代的陶器、青铜器、碑刻上有雕、铸的花纹或文字,这些纹饰和文字是研究古代历史艺术待方面的重要资料。拓印较之摹绘最大的优点就是能把这些纹饰、文字的大小、形态真实地反映出来。因此,各类器物的花纹、文字都应做拓本资料。拓印技术主要使用宣纸、墨、刷子、拓子等材料和工具,用于拓印古代的碑刻文字等,形成黑白文体叫拓本。

4-1-3,遗迹的整理

4-1-3-1,遗迹的分类

遗址中常见的遗迹有房址、窖穴、水井、道路、窑址、墓葬等。这些遗迹在发掘过程中已经初步进行了分类、记录和编号。在整理中,需要依据形制,对各类遗迹进一步分类。

4-1-3-1-1,房址的分类 依据平面形状可分为圆形、方形、长方形、不规则形等形式。 依据建筑方式可分为地穴式、半地穴式、地面式、台基式、窑洞式、干栏式等形式。 依据房屋结构可分为单间房、套间房、长排房、组合房等。

4-1-3-1-2,灰坑的分类 依据口部的形态可分为圆形、椭圆形、方形、长方形、不规则形等形式。 依据结构形态可分为口大底小的桶状、口底大的直筒状、口小底大的袋状和锅状等形式。 依据底部的形态可分为平底、圜底等形式。

4-1-3-1-3,墓葬的分类

a、竖穴土圹墓

b、土洞墓

等。

c、砖、石室墓 依墓室的结构可分为单室、多室(前、后、侧、耳室等)墓等。依据墓室顶部的砌构方式可分为拱券式、穹窿式、四角叠涩式等形式。

d、地面封土的形态 可分为覆斗式、馒头式、尖锥式、特殊式等形式。

32 依墓室和墓道的结构可分为“亚”字形、“中”字形、“甲”字形、长方形无墓道墓等形式。 依墓道的的结构可分为竖井墓道洞室墓、长斜坡墓道洞室墓;依墓室与墓道的关系可分为直线式、平行式、垂直式

4-1-3-1-4,窑址的分类 主要依据窑室、火道和火膛的结构分类。 依窑室结构可分为敞口式、封闭式等。 依窑室、火膛的结构可分为竖立式(窑室在上、火膛在下者)、横卧式(火膛、 火道、窑室大体处于同一水平面上者)。

4-1-3-2,遗迹的统计

4-1-3-2-1,遗迹总登记表:灰坑登记表 墓葬登记表 房址登记表 其他遗迹登记表

4-1-3-2-2,遗迹分类统计表

4-1-4,建立数据库

4-2,发掘资料的分析研究

有关资料的各专项分析,都必须在确定的时空框架内进行。因此,将考古资料进行编年和分期的整理,是整个考古学资料整理工作中的基础和起点。类型学的基本原理考古资料的年代问题分绝对年代和相对年代两个方面,相对年代的研究是要靠考古学家来完成的。进行这项作业,依据的是考古类型学。

4-2-1,考古类型学的应用

4-2-1-1,考古类型学的基本概念

考古遗存的形态是因时因地变化着的。考古类型学即专门研究考古遗存的形态变化原因和过程,以及如何从这以变化过程中得到历史信息的方法。由于考古类型学着眼在遗存的形态特征上,所以又被叫做考古形态学、标型学。

考古类型学萌芽于19世纪中叶的欧洲考古学,指导思想是进化论。20世纪初,发展成较为完善的方法论。考古类型学最初用于解决考古资料的时间顺序问题,随着考古学文化理论的提出,在探讨文化之间的关系、文化演进谱系等方面的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4-2-1-2,考古类型学的基本原理

4-2-1-2-1, 遗存的形态特征是变化的

大量经验表明,无论现实生活中的还是古代的遗留,其外观形态是因时因地变化的。当然,一件器物,一旦被制造出来,其形态也就被决定了,不会再发生变化。这里所谓的变化,是指不同器物个体之间的差异而言。

关于导致器物变化的原因,过去的类型学著作受机械进化论的影响,以落后和进步这样简单的原理解释之。现在的研究则认为,器物之所以会发生变化,是来自许多变量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归纳起来约有以下几种:自然环境;经济生活内容;社会生产力水平;文化传统;周围社会传统的影响„„

不同的遗存类型,其发生变化的速率是不同的。器物变化速率的快慢,取决于它能够发生变化的机会或机率的多寡。因此:寿命短的器物变化快;数量多的器物变化快;形态复杂的器物变化要快;一般用品比贵重品的变化快。当然,以上各项仅指一般情况而言,并非绝对如此。

对年代学研究而言,变化速率快的器物或纹饰等在标识时间方面更精密有效,故是类型学分析的首选对象。并把它们叫做“标准形制”、或者“典型器物”。

4-2-1-2-2,器物变异中的渐变和突变

长期而稳定的原因导致的通常是渐进的变化。突发原因的影响,可能会终止上述过程。如果这种突发原因在以后作用的时间足够长久,可能会产生新的逻辑过程。若其作用时间短暂和作用范围狭小,便会留下一些变异个体。

4-2-1-2-3,形态变化的谱系

类型学上,把一个具有形式逻辑关系的完整序列叫做一条器物演变谱系。发生在谱系内部的变化是量变。不同谱系之间,则是质的区别。器物的演变谱系是复杂的,不是所有器物从一开始就沿着一条直线演变下去的。

有时候一个谱系在演变过程中逐渐分化成两个独立演变的谱系,也有时两种器物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融和成一个新的谱系,还有时新分化出的一支没有继续发展下去,不久又回到原来的轨迹上去了,也有时在两条谱系的共同影响下,又出现一条兼有两者特点的、同时又是独立发展着的第三条谱系,等等,不一而足。

类型学通常把处在一个谱系上的所有器物,称之为一个“型”别,把那些从一个主干谱系里分化出来的支干谱系称之为“亚型”。 变化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进行着的。既然时间是有方向的,那么,谱系也是有方向的。较早的类型学根据事物从低级向高级发 33 前面整理的文字、图表、影像等等全部资料,统一输入设定的数据库系统内,便于以后的查询、研究。

展的进化论原理,试图找到一种器物演变的普遍规律,并创造出“祖型”、“母型”、“遗型”或“失效体”等表达概念。但大量事实表明,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判断一种器物究竟是朝哪个方向变化的,只能实事求是地依据出土遗物的地层单位间的地层关系。

4-2-1-2-4,形态变化的阶段性

器物的演变谱系是由一件件在形制上承前启后的器物组成的一个链条。严格地说,处在这个谱系链上的任何一件器物其形态都有自己的特点,可以和它前面的或后面的个体区别开来。但是,器物形制的变化并不总是循序渐进的,有时它们也许只继承前段器物的某几个特征,再下一个阶段里,可能重新选择继承另外特征,并将其余加以变化,„„,从而使得整个谱系链条呈现出某种阶段性。

类型学把位于一个阶段中的所有个体归纳为一组。在类型学表述中,把这样的一组称之为一个“式”别。不同式别之间只具有相对年代的意义。

4-2-1-2-5, 遗物的共存关系

地层中遗物的共存关系包括:发掘时采集的小件器物;拼对复原起来的器物;特征明显的残件等等。陶器残件中大于1/8 圆弧的口沿、圈足、器物底部以及器足、器耳、把手和有代表性的纹饰等皆可选作标本。不过,选择标本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不同遗址,出土资料的类别、数量等都有差别,其选择标准应视遗址的具体情况制订。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止制作和使用一种器物,即在一段时间里,由若干型别中的若干式别构成一整套器物群。遗物,都是出土于各地层单位的。一个地层单位中出土的全部遗物以及它们同该单位本身之间的关系叫做一个共存关系。

但必须注意的是,共存着的器物却未必是共时的!共存关系只是意味着它们是在同一时刻进入该地层单位的。但由于晚期地层单位在形成时,可能发生对早期地层的扰乱,使原早期地层的遗物进入了新的地层,并与后者中的遗物共存。对此,利用类型学并结合发掘时对堆积性态的观察,是可以判断出来的。

器物的形态是在被制作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的,类型学分析的正是这些特征,但器物的使用寿命不同等原因会导致不同时期制作的器物同时进入同一地层单位的可能。这个共存关系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但这组共存关系中的那部分在较早时间里制造出来的器物的形式,不能代表这个共存关系的时代。共存关系的时代只能由生产和废弃时间最接近的那部分器物来代表。

4-2-1-2-6, 器物群与器物组合

经过分析和统计,往往可以发现尽管在一个时期内的器物群里的器物种类很多,但只有几种占据了整个器物群的绝大部分,是器物群的主体。它们经常共存出现,呈现出一种稳定的对应关系。这种稳定的对应关系还可以出现在器物和特定纹饰,器物和特定遗迹之间。它们集中体现了该文化群体的特征。

例如西周至春秋时期的墓葬中,随葬品多为鬲、盆、罐,春秋战国之交改为鼎、豆、壶,其后又有鼎、镦、壶或鼎、黼、壶,至西汉,又变为鼎、盒、壶。又如仰韶文化的陶器和彩陶,东北新石器时代文化中的筒形罐及其纹饰等。这种稳定的对应关系在类型学上称为器物的组合。

4-2-1-3,类型学的应用

4-2-1-3-1,选择典型单位

考古资料的编年整理是依据类型学原理,从考古资料中提取与年代有关的形态信息,将其系统化的作业。以资料编年为目的的类型学作业需要有一个可靠的起点,即用来进行排比分析的资料年代位置准确。

由于各类地层单位形成原因和过程不同,其中的共存关系的可靠性不一,所以,首先需要对遗址上所有地层单位进行甄别,从中选择出遗物比较丰富,特别是各遗物的制作时间可能最为接近、使用时段大致相同,废弃后又可能大致在同一时间里入土的地层单位,并且该单位在形成以后没有遭到扰乱。以这种单位资料为类型学作业的出发点,方有可能保证分析结果的可靠性。这样的单位,叫做“典型单位”。

综合考虑各类地层单位的形成原因和过程,墓葬的形成时间最短,发掘中不至出现失误,随葬品制作时间相差不会太远,明器则同时制造,因此是最好的编年研究资料。次一级的单位大致有灰坑、房子、水井等。活动面上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具体分析。至于地层堆积,由于其形成时间可能非常不一致,并有大量的扰动和被扰动现象,有时发掘中最难准确把握清理的,因而是最差的分析对象。

一种现象,需要多次重复出现,方能断定它的真实性。所以在选择典型单位时,要尽量多选一些,以便为分析时提供资料数量上的保证。

4-2-1-3-2,型别的梳理

34

典型地层单位的地层关系,会提供器物形制变化的方向。在此基础上,把有演变关系的器物标本按照演变的逻辑关系排列起来,得到该器物的演变链条。这个链条,叫做一个“型”或者一个谱系。这也就是有关这种器物的编年结论。型别号一般用大写拉丁字母A、B、C......表示。如A型鼎、B型鼎等。有时为了充分表达器物形态变化层次,还可再分亚型,如Aa型鼎、Ab型鼎等。

在器物群众多器物中识别和划分出各演变谱系时,首选那些数量大、变化速率快的标准形制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一个型别梳理完毕,再依次梳理其他器物。同时还需考虑谱系内部的分化和谱系之间的影响、融会等可能性。最后得到整个资料的系谱。

4-2-1-3-3,式别的归纳

处在一个谱系上的器物,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特征而不会和另一个体完全一样。但许多经验证明,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的器物,既有整体形态圆滑渐变的一面,也有细部特征阶段性突变的一面,而且这种突变特征,往往出现在时代相近的一批个体上。

据此,可以把一个谱系上的所有个体归纳成若干段落组。每一组,称为一个式别,代表着一个谱系链条上的一个时间段落。式别号一般用罗马数字Ⅰ、Ⅱ、Ⅲ.....表示。

4-2-1-3-4,器物群的演变与分期

由于不同的器物,演变速率可能是不一样的。所以,还需要进一步归纳出一定时间内器物群各型器物的式别构成。进行这项作业时,就要利用到地层单位提供的共存关系。自然,如果一种式别构成的内容重复出现在若干个地层单位中,重复的数量越多,结论就越可靠。

仔细比较还可以发现,尽管器物的演变是按各自的谱系展开的,但整个器物群在演进过程中,也会发生阶段性的变化,据此可将器物群进行分期。

4-2-1-3-5,遗址编年和分期

从器物群的年代学研究的基础上,还可以对整个遗址进行编年和分期。这里着重指出两点:第一,编年和分期是有联系的、却不同的概念。第二,器物群的分期,也即根据文化面貌得出分期认识,和我们在不同层位的文化堆积中观察到的遗迹种类、空间分布等方面的变化,也即根据功能或行为内容方面的变化做出的分期,未必是一致的。

4-2-1-3-6,类型学的其他分析

遗址的分期工作做完后,面临的下一个问题是该遗址属何种考古学文化,该遗址及其考古学文化同其他遗址及文化的关系。要搞清这类问题,仅依靠本遗址的资料是不够的,必须应用类型学的方法,进行遗址间乃至更大区域内诸遗址、诸考古学文化间的比较研究。在比较研究中,应用类型学进行文化因素的分析、比较是较为有效的一种方法。

4-2-1-4,类型学的局限性

只能确定出现早晚的逻辑序列,不能判定每式具体存在的年代。器物新旧形态,总是存在着一定并存时间,甚至有的旧形态比新形态存在的时间还长。发掘所得的层位关系和共存关系是代表了遗物被埋藏的时间先后,因此,也会出现新旧形态共存现象,甚至出现前后颠倒的现象,要判定具体存在年代,应采用多方法、多视角、多参照系的综合研究。

只能确定相对早晚,不能确定每式之间的时间间隔长短。 只能对一部分遗迹、遗物或遗存群进行排序,特异形态、突变器物形态都不能用类型学方法研究。

类型学分析属于不完全归纳法,排出的序列和总结出的规律都有一定的假定成份,随着新资料的积累,需要作补充或修改;在资料不足的情况下,甚至会完全不反映实际情况,需要在资料增加后重新排队。

4-2-2,考古遗存的绝对年代

4-2-2-1,现代测年技术

C-14:含碳物质,5万年以内 热释光:火烧遗物遗迹,100万年内 古地磁:粘土,3万年内 含氟量:骨、牙,数百万年内 钾-氩法:火成岩,10万年内 树木年轮:木,1万年内 „„

4-2-2-2,遗存的纪年

铭文器物 碑刻 纪年遗物 „„

4-2-2-3,文献记载

利用文献中有关建制、地名、职官、历史事件;人物的记载进行断代。

4-2-2-4,横向对比

与已知绝对年代的遗迹遗物做横向对比

4-2-2-5,地质学、古生物学、古气候学

岩层、动植物、气候的时间特征,也是我们对于远古遗存绝对年代推断的一个重要根据。

4-2-3,综合分析研究

60年代以来,现代考古学的研究目的从重建物质文化史过渡复到原由各种行为景观构成的历史,由于这一目的的宽泛和内容包罗万象,需要大量信息以满足其研究需要。这样,便导致了在考古资料的分析方面两个变化趋势。

在理论上,考古资料的数量和种类都是有限的。所有信息也无非都是包含在这些有限的资料中的。而学科的目的性所要求的信息之庞大,几乎是无限的。欲从有限的资料中获得庞大得几乎无限的信息,唯一的对策就是开辟新的信息种类。因此,现代考古学对资料的分析几乎涉及了资料的所有方面。

技术是获得信息的手段。为了得到这些信息,考古学正在开发着有关的分析技术,同时也借用自然科学技术。其结果,现代考古学的技术体系越来越庞大,而没有一个人能全面掌握和运用它们。

4-2-3-1,综合分析方法

4-2-3-1-1,民族民俗学借鉴

4-2-3-1-2,考古资料的观察

4-2-3-1-3,科技分析方法

4-2-3-1-4,实验考古方法

4-2-3-2,专题研究

如开展生产工具和日用品的制造、使用的研究,开展农业和养畜业起源的研究,开展遗迹复原、聚落形态的研究,开展墓主考证、族属考证的研究,开展宗教观念、装饰美学的研究,开展人类学、人文地理学、古生态环境与人类开发关系的研究等。

4-3,考古资料的发布

报告是田野考古的最后一项内容。田野考古报告是向学术界和社会公众做的关于田野考古工作成果的报告书。并非是一般的工作总结或汇报,它是对调查、发掘所获得的资料的科学报道,具有很强的资料性质;也是田野考古工作各个环节最基础的研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要求编写者用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考古界惯用的语言和体例来撰写。

4-3-1,考古报告的意义

4-3-1-1,遗存信息的传播功能 通过报告的公开发行形式,把这些资料和初步认识传送给学术界,为世人所知。

4-3-1-2,遗存信息的储存功能 以文字和图片形式把整理后的田野考古资料永久地储存起来。

4-3-2,考古报告的要求

4-3-2-1,及时编写发表

野外工作结束后要尽快编写和发表田野考古报告,不能相隔时间太久。这样可以提高发掘资料的利用率,防止因散失、损坏和自然变质等原因,使考古资料减少或丧失其科学研究价值。及时发表报告对寻找和发掘相关遗存的田野工作也有启发和指导意义。

如果长期拖延,启发和指导作用也必然会因时间推移而减低。

如果发掘工作要持续几年或十几年,应当及时发表阶段性的报告。如果发掘完成后,因资料特别丰富,在短时间内不能出版综合性的全面报告,应该及时发表简要的初步报告。

4-3-2-2,系统、全面

系统报导是指要按田野考古报告编写的一般体例,条理清楚,分门别类地介绍,而不是杂乱堆砌。全面报导要求做到两点,第一要全部报导,自己认为不重要的、或是陌生的材料也必须详细报导。第二,要注意遗存具有多方面的信息性,要尽可能反映其诸方面的客观属性。

4-3-2-3,准确、客观

准确报导是表述遗存要准确。客观报导是指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如实地报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报告的真实性,才能使科学研究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

4-3-3,考古报告的分类

4-3-3-1,详略区分

4-3-3-1-1,简报 对某些遗址调查、试掘资料或连续多年发掘遗址的阶段性(年度)资料的简要报道及总结。

4-3-3-1-2,报告 对调查、发掘所获全部资料的报道及研究总结。

4-3-3-2,内容区分

4-3-3-2-1,资料性报告 只对遗存作记述性的报导

4-3-3-2-2,资料与研究报告 在记述遗存之外,又对自己的研究成果加以报导。

4-3-3-3,篇幅区分

4-3-3-3-1,大型报告 约为 10 万字以上,以专著形式发表。

4-3-3-3-2,中小型报告 中型报告约在 3 万~ 10 万字,小型报告多为 1 万字左右,—般发表定期刊物上,或几份相关者结集出版。

4-3-3-4,工作方式区分

4-3-3-4-1,调查报告 野外调查资料与研究报告。

4-3-3-4-2,发掘报告 正式发掘的资料与研究报告。

4-3-3-4-3,阶段性报告 田野工作的某一阶段成果报告。

4-3-4,报告的内容和体例

4-3-4-1,报告的基本内容

4-3-4-1-1,环境: (1) 遗存所在地的详细位置。 (2) 地理环境和地貌特点,含自然资源。 (3) 遗址的保存现状。

(4) 历史背景和人文环境,包括对当地 现实民生状况的调查资料。

4-3-4-1-2,工作过程 (1)发现的经过和已往做过的工作。 (2)田野工作概况,包括承担工作的单位,参加人员,工作起因、时间、方式、经过。

4-3-4-2,报告的几种体例

4-3-4-2-1,先描述后研究 先客观地按类别陈述,在结语中提出分期。构成次序是:前言 ( 环境与工作经过,有时还会加上报告的编写体例介绍 ) 、遗址堆积 ( 有的加上层位关系 ) 、遗迹、遗物、结语、附录、注释。

4-3-4-2-2,按研究来描述 先分出期,按期陈述各类遗存内容,其构成次序是:前言 ,遗址堆积与分期,第一期遗存: ( 一 ) 遗迹、 ( 二 ) 遗物,第二期遗存: ( 一 ) 遗迹、 ( 二 ) 遗物,„„,结语、附录、注释

4-3-4-2-3,按单位描述资料 按照单位的序号,分别介绍该单位的遗迹特征与出土遗物。

4-3-4-2-4,体例的选择 遗址中包括有几个考古学文化或者几个大的阶段的,一般是先分期后描述,尤其是分期非常清楚的时候更要如此。若是阶段性不明显,应该先描述,然后探讨分期问题;或者干脆选择第三种写法,才可以保证资料的全面、客观。

4-3-5,报告的基本写法

4-3-5-1,标题

以遗存所在地点为名,多属于大型报告。 以遗存所在地点、所属时代、遗存类别为报告标题名称,中小型报告常用。为便于读者检索,报告标题力求能反映出下列内容:遗存地点的省名、县名、村 ( 或镇 ) 名,遗存文化性质或时代,遗存类别,工作方式,报告的类别。

4-3-5-2,前言

前言部分是报告篇首部分,它对正文的各种背景进行概要介绍。大型报告的前言内容多,要独立成章。中型、小型报告的前言内容较多的可以列出一节,设小标题;较少的可以不设小标题,只在篇首简单说明即可。

前言一般要写明遗存所在地的确切位置、地理环境和地貌特点,自然资源、历史沿革、现实民生也可以适当介绍;遗址的保存状况;过去做过的工作,本次工作的起因、经过、单位、人员;对阅读正文所作的必要说明,包括本报告的编写意图和方法。

地理位置的介绍要求做到读者能从一般的地图上找到遗存的位置,后人要进行实地复查时,能按报告提供的方位线索找到遗存的实际地点。因此要交待行政区划、距县城和距村庄的具体方位、距某些永久性地理标志物的方位,写明附近山河的地势特征和与其相对位置。如果该遗址以前曾有过报导,而现在行政隶属发生了变动,则要给予说明。

文中要配置遗存位置示意图,该图是从现成地图上透描绘制成的,图上要突出主题,一些无关的符号和线条可以不绘出。如果是阶段性报告,而且位置以前已报导过,可以从简或略去。地形介绍能配以地形图或配以照片最好。

发掘区的位置、编号,探方的分布、编号都要交待清楚。如果经过预备调查、勘探、还要说明调查的一些情况和勘探位置。大型报告应有发掘区位置示意图、勘探位置图、探方分布图、遗迹分布图。中型报告可以适当省略掉发掘区位置示意图。为减少图幅,可以把探方分布图和遗迹分布图合在一幅图上。

没有挖到生土的,要交待挖掘的深度和层数。发掘或调查到哪几种文化的遗存,本报告报导哪些遗存可略作交待。

4-3-5-3,正文

4-3-5-3-1,地层堆积

只写地层堆积:土质、土色、包含物、分布范围、分布厚度„„ 写地层堆积和层位关系:层位关系主要是每个层下出现的遗迹关系。 写地层堆积与分期:分期主要是根据层位关系和出土遗物分析得出的,因此要写清楚分析过程。

4-3-5-3-2,遗迹

按房屋、灰坑、水井、墓葬等分成大类,每大类按形制分出小类。 大类、小类要做总的概述,交待数量和主要特点,然后每小类分别依个体介绍。 遗迹描述的主要内容有 5 项:平面位置、层位关系、形制结构、出土遗物、遗迹内的堆积。

4-3-5-3-3,遗物

按质地、形状、用途、制法等分成大类,每大类按形制分出小类。 大类、小类要做总的概述,交待数量和主要特点,然后每小类分别依个体介绍。 遗物描述应该包括:名称、编号、保存状况、制法、质地、颜色、形态、尺寸等,为避免前后重复可以适当删减。

4-3-5-3-4,图版和线图

在制作、选择、排列线图和照片时,既要考虑到它所反映的内容,又要考虑到印刷条件和阅读者的方便。图面既要清晰、整齐、美观,又不浪费版面。

4-3-5-4,结语

结语是报告的结尾部分。要求从发掘或调查所得资料的实际出发,提出自己对这些资料的认识。这一部分要简明扼要,它不同于论文,不要写得过于详细繁杂。

结语的主要内容常有下列各项: (1) 对田野资料的年代分析,包括相对年代、绝对年代和分期判断。 (2) 与相关遗存的文化关系。 (3) 对田野资料的其他认识和见解。如对新见文化遗存的文化属性、分布地域的认识,对遗存族属的看法,对遗存反映的

历史问题、环境生态问题的见解等等。 (4) 评价田野所得资料的学术价值。而总结这次发掘或调查中发现了哪些重要的新鲜资料;解决了哪些问题,又提出或引发了哪些新的研究课题,资料可供哪些方面利用研究。 (5) 本次工作的经验、教训和存在问题。

4-3-5-5,附录

4-3-5-5-1,登记表类

4-3-5-5-2,检测报告类

4-3-6,报告的注意事项

4-3-6-1,做好野外工作

野外工作是编写报告的基础 野外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报告的质量。地层关系、文字影像记录等必须现场核对清楚。

4-3-6-2,认真的整理

修复、复原;分类;挑选标本;观察细致,概括准确;检测;准确地分期。

4-3-6-3,熟悉相关资料

不但要熟悉编写对象,还要了解与之有关的材料。各种期刊在版面设计、注释、地层号和遗物号写法等有着自己的习惯,因此准备发表在何种期刊,就要参考该刊的版面设计和注释方式等。大部头的报告也应参考几部写得好的报告。

4-3-6-4,充分理解报告

明确编写报告目的与要求、掌握有关报告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是编好报告的保证 只有这样才能抓住编写的重点,减少盲目性,才能把野外和室内工作阶段所得的遗存资料及认识理想地表达出来。

4-3-6-5,反复核对资料

反复核对是编好报告不可缺少的手段 报告涉及大量的数字、尺寸、表格、图片和其它资料,从发掘整理到编写成文稿经过多道程序,很容易出错。在编写过程中要反复核对,在定稿后还要与原始资料 ( 包括实物 ) 最后核对一遍。

4-3-7,考古报告章目举例

4-3-7-1,调查简报

调查概况 : 调查的时间、组织者、参加者。 调查的性质(普查、复查或专题调查等)。 调查范围的地理位置、行政区划归属(附地理位置及遗址分布图)。 调查或新发现的遗址数目及文化性质。

调查收获 : 遗址的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归属。 依据断面观察或钻探了解到的地层堆积情况(附地层剖面图)。 露头的遗迹情况(附遗迹图)。 采集遗物的分类介绍(附器物图)。

小结 :简要叙述调查的学术意义 新发现的遗址或重要资料,对既往研究的新认识等。

附录 : 调查遗址登记表(遗址编号、名称、时代与文化性质、面积、保存情况)。 有关重要遗迹、遗物照片

4-3-7-2,调查报告

前言(基本情况): 调查缘起及性质(普查、配合基本建设、为解决某个学术问题的专题调查等)。 调查的时间、组织者(省、市文化主管部门或学术团体)、负责人和参加者。 调查的方法及路线等(分组、分区情况、拉网式调查、钻探、试掘等)。

地理位置、历史沿革及既往调查研究史 : 调查范围的较为详细的地理位置、历史沿革(注明引文出处)、行政区划归属等情况(附地理位置及遗址分布图)。 前人在本地区所做过的调查或发掘、研究情况简介(注明各种资料的出处)。

调查的收获 :先简要叙述本次调查、复查或新发现的各类遗址数目概况(附调查遗址统计表)。然后分时代、分文化自早至晚介绍各类遗址中的典型遗址。 老官台文化:遗址××:遗址位置、面积、地层堆积、遗迹(附平剖面图)、遗物(附器物图);„„

有关问题的研究与讨论 : 调查区域各类遗址分布的特点 各类遗址的特征及文化属性 有关学术问题的讨论 有关调查方法得失的总结

4-3-7-3,发掘简报

基本情况 : 发掘单位、工作人员、时间 遗址位置、行政区划归属 布方(探沟)位置、数目、发掘面积 清理遗迹数 出土遗物种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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