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混乱执法
例如,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中,工商执法,卫检部门也执法,一个部门一套制度,一套土办法,看起来各种“制度”贴满墙,“标准”挂满墙,餐馆一进门全是“制度”,市场一进去全是“标准”,被执法者今天依这个“法”,明天又得依那个“法”,法规制度大同小异,“版本”各有千秋,到头来都是为了两个字——考核!说消极一点就是“应付差事”,执法行动很大程度上成了“制服秀”了,依法难,继而产生执法难,导致政府公信失衡,部门间联动执法体系不健全,合作缺乏主动性。依法治国,是党的群众路线严密贯彻执行后唤醒的必然结果,是我国现行社会体制之下的又一次“群众意识觉醒”,充分体现了“革命法宝”的深刻意义,依法治理必须将群众参与的力度大大提高。
对策建议:能不能根据市场经济体制(或按照社会体制)制定统一的行业法规,或者说充实完善当前的各类法律法规,综合整理,形成一个行业一套法,执法主体也应当综合整理,使执法主体“专心执法”。从地方开始实行体制改革也是可以的,且具有比较强的操作性,这个体制可由两类人组成,即执法取证者和技术执法者,执法取证者依靠群众揭发、检举和自身的主动执法搜集各类违法违规证据,之后将取证“样品”按技术标准第一时间移交技术执法者,通过生活常
识、科学技术、仪器等手段对“样品”进行诊断,确定被检验“样品”的真假、是非,最终依法办理。
二、司法职能发挥欠缺
例如,普法活动司法部门在搞,政法系统也在搞,法制办还在搞,到头来,经费、精力搭进去了,没有效果,活生生的“挤牙膏”模式,当下说就是司法职能不明确,长远说就是体制体系有问题,即司法独立根本就没落实,执法行为笼统不精细。依法治理应当探索新的拓展空间,可尝试借鉴“第三方”模式嘛。
对策建议:不知道!
注:(一家之言,具体还要慎重考虑!—)
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
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怎样才能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作法。有的把依法行政作为一句时髦的口号,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一味强调经济发展,以经济建设为借口,制定土政策、土办法,抵制依法行政;有的领导意志严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轻视法律手段重个别处理,轻
制度管理重协调解决,遇到问题拍脑袋,决策问题拍胸脯,导致决策失误;有的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当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重权利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有的唯上、畏上、唯权、畏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只重视领导的讲话、批示,忽视法律的规范、引导功能,讲话没有准则,办事随心所欲,导致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有的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脱离实际,导致依法行政缺乏具体实际的内容。
依法治县存在的问题
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县虽然在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和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重抓经济建设,轻普法依法治理的倾向。甚至个别基层单位干部认为:普法工作搞多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会越来越难做。因此,普法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二)普法工作力度不够、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首先,有些部门、单位对普法工作仅停留在购一本法律书、听
一堂法律课、参加一次法律考试上,没有把普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尤其对农村和广大公民的普法重视不够,缺乏力度。其次,由于普法的制约、监督、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在每年的普法考评检查中,个别条管单位成了普法死角,有的单位普法经费没保障,造成普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三)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面大,点多,线长,而法制宣传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着“小马拉大车”和顾此失彼的问题,其次考评机制不科学,奖励机制不完善,年度检查不全面,督促指导不及时,致使个别单位做表面文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深入。
(四)对重点对象的学法尚缺乏有效途径,各主管部门各自为战,未达到默契的配合,取得成效不大,如青少年的“课程制”教育缺教材,缺师资、缺经费;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综合责任制未落实到位,由多头负责教育变成无人负责教育。
(五)普法手段落后,形式单一,我县普法宣传多数停留在街上宣传、办板报、专栏等形式上,影响小,效果差。同时,根据调查,社会公众的法律知识也主要来源于法制类书籍、法制类广播和法制类电视,而通过法制类网站、法律活动、法律培训的形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很小。
(六)普法师资力量不足,法律素养不高,缺乏一支热心法制宣传、懂法律、有一定演讲能力的普法讲师团、宣传员、联络员队伍,没有很好地发挥他们在各地,各条战线骨干作用。
(七)信息不畅,各乡镇、各单位,对上报信息工作不重视,缺乏有效的工作交流和典型经验推广。
依法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混乱执法
例如,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中,工商执法,卫检部门也执法,一个部门一套制度,一套土办法,看起来各种“制度”贴满墙,“标准”挂满墙,餐馆一进门全是“制度”,市场一进去全是“标准”,被执法者今天依这个“法”,明天又得依那个“法”,法规制度大同小异,“版本”各有千秋,到头来都是为了两个字——考核!说消极一点就是“应付差事”,执法行动很大程度上成了“制服秀”了,依法难,继而产生执法难,导致政府公信失衡,部门间联动执法体系不健全,合作缺乏主动性。依法治国,是党的群众路线严密贯彻执行后唤醒的必然结果,是我国现行社会体制之下的又一次“群众意识觉醒”,充分体现了“革命法宝”的深刻意义,依法治理必须将群众参与的力度大大提高。
对策建议:能不能根据市场经济体制(或按照社会体制)制定统一的行业法规,或者说充实完善当前的各类法律法规,综合整理,形成一个行业一套法,执法主体也应当综合整理,使执法主体“专心执法”。从地方开始实行体制改革也是可以的,且具有比较强的操作性,这个体制可由两类人组成,即执法取证者和技术执法者,执法取证者依靠群众揭发、检举和自身的主动执法搜集各类违法违规证据,之后将取证“样品”按技术标准第一时间移交技术执法者,通过生活常
识、科学技术、仪器等手段对“样品”进行诊断,确定被检验“样品”的真假、是非,最终依法办理。
二、司法职能发挥欠缺
例如,普法活动司法部门在搞,政法系统也在搞,法制办还在搞,到头来,经费、精力搭进去了,没有效果,活生生的“挤牙膏”模式,当下说就是司法职能不明确,长远说就是体制体系有问题,即司法独立根本就没落实,执法行为笼统不精细。依法治理应当探索新的拓展空间,可尝试借鉴“第三方”模式嘛。
对策建议:不知道!
注:(一家之言,具体还要慎重考虑!—)
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
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怎样才能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作法。有的把依法行政作为一句时髦的口号,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一味强调经济发展,以经济建设为借口,制定土政策、土办法,抵制依法行政;有的领导意志严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轻视法律手段重个别处理,轻
制度管理重协调解决,遇到问题拍脑袋,决策问题拍胸脯,导致决策失误;有的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当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重权利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有的唯上、畏上、唯权、畏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只重视领导的讲话、批示,忽视法律的规范、引导功能,讲话没有准则,办事随心所欲,导致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有的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脱离实际,导致依法行政缺乏具体实际的内容。
依法治县存在的问题
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县虽然在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和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重抓经济建设,轻普法依法治理的倾向。甚至个别基层单位干部认为:普法工作搞多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会越来越难做。因此,普法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二)普法工作力度不够、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首先,有些部门、单位对普法工作仅停留在购一本法律书、听
一堂法律课、参加一次法律考试上,没有把普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尤其对农村和广大公民的普法重视不够,缺乏力度。其次,由于普法的制约、监督、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在每年的普法考评检查中,个别条管单位成了普法死角,有的单位普法经费没保障,造成普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三)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面大,点多,线长,而法制宣传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着“小马拉大车”和顾此失彼的问题,其次考评机制不科学,奖励机制不完善,年度检查不全面,督促指导不及时,致使个别单位做表面文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深入。
(四)对重点对象的学法尚缺乏有效途径,各主管部门各自为战,未达到默契的配合,取得成效不大,如青少年的“课程制”教育缺教材,缺师资、缺经费;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综合责任制未落实到位,由多头负责教育变成无人负责教育。
(五)普法手段落后,形式单一,我县普法宣传多数停留在街上宣传、办板报、专栏等形式上,影响小,效果差。同时,根据调查,社会公众的法律知识也主要来源于法制类书籍、法制类广播和法制类电视,而通过法制类网站、法律活动、法律培训的形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很小。
(六)普法师资力量不足,法律素养不高,缺乏一支热心法制宣传、懂法律、有一定演讲能力的普法讲师团、宣传员、联络员队伍,没有很好地发挥他们在各地,各条战线骨干作用。
(七)信息不畅,各乡镇、各单位,对上报信息工作不重视,缺乏有效的工作交流和典型经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