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村文明户创建评选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深化文明家庭的创建,充实创建活动内涵,丰富创建活动内容,提高文明家庭创建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全社会对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认知度和普及率。根据县文明办工作精神,决定在全镇农村全面开展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创建评选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为要求,着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户,不断提升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为我镇建设生态文明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家庭成员在自觉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陶冶情操,强化自我约束,在实践中得到提高,从而形成讲文明,讲诚信,讲环保,树新风的良好风气。进一步转变家风,努力营造安定、祥和、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进而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
三、评比办法
(一)评选内容
文明户创建评选表彰设:“生态文明户”、“致富文明户”、“信用文明户”、“文化文明户”四个奖项,每个农户在同一届评选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
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群众公认。
生态文明户:生态环保意识强,家庭成员卫生习惯好,庭院内外环境卫生好,屋前屋后绿化美化好,有卫生厕所,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致富文明户:带头发展生态经济,带头艰苦创业,带头合法经营,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家庭人均住房条件及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信用文明户:诚实经营,信守承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在全市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中有AAA信用等级,无违约借贷行为。
文化文明户:热心组织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科技)活动,有一个在文化上有一技之长的带头人,有方便群众活动的场所和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三)评选程序
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
镇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村两委具体组织实施。文明户由镇党委、政府审核、评定、命名和表彰。
文明户评选由农户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分步进行。第一步,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申报;第二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群众民主评议,对入选农户进行公示;第三步,由镇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逐级推荐上报。
(四)管理制度
文明户是农村家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最高荣誉称号。被评为镇级文明户的,由村两委干部登门祝贺,镇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表彰,村里要在村民大会上进行表彰,大力宣传文明户的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关注学习文明户的良好氛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授予或撤销荣誉称号:
1、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 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
3、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的;
4、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
5、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
6、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动员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创建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整和改善社会人际关系,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有利于在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到千家万户。因此,各村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形成由村领导牵头,加强对创评活动的落实和指导,形成广大家庭参与并具体实施的有效运作机制。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文明户评选活动,涵盖了农村社会的每一个家庭“细胞”,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群众性活动。因此,必须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文明户为荣的良好氛围。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从实际出发,要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讲求实效。做好活动期间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镇党委
2011年5月18日
镇农村文明户创建评选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深化文明家庭的创建,充实创建活动内涵,丰富创建活动内容,提高文明家庭创建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全社会对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认知度和普及率。根据县文明办工作精神,决定在全镇农村全面开展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创建评选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为要求,着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户,不断提升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为我镇建设生态文明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家庭成员在自觉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陶冶情操,强化自我约束,在实践中得到提高,从而形成讲文明,讲诚信,讲环保,树新风的良好风气。进一步转变家风,努力营造安定、祥和、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进而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
三、评比办法
(一)评选内容
文明户创建评选表彰设:“生态文明户”、“致富文明户”、“信用文明户”、“文化文明户”四个奖项,每个农户在同一届评选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
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群众公认。
生态文明户:生态环保意识强,家庭成员卫生习惯好,庭院内外环境卫生好,屋前屋后绿化美化好,有卫生厕所,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致富文明户:带头发展生态经济,带头艰苦创业,带头合法经营,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家庭人均住房条件及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信用文明户:诚实经营,信守承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在全市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中有AAA信用等级,无违约借贷行为。
文化文明户:热心组织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科技)活动,有一个在文化上有一技之长的带头人,有方便群众活动的场所和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三)评选程序
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
镇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村两委具体组织实施。文明户由镇党委、政府审核、评定、命名和表彰。
文明户评选由农户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分步进行。第一步,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申报;第二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群众民主评议,对入选农户进行公示;第三步,由镇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逐级推荐上报。
(四)管理制度
文明户是农村家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最高荣誉称号。被评为镇级文明户的,由村两委干部登门祝贺,镇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表彰,村里要在村民大会上进行表彰,大力宣传文明户的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关注学习文明户的良好氛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授予或撤销荣誉称号:
1、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 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
3、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的;
4、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
5、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
6、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动员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创建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整和改善社会人际关系,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有利于在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到千家万户。因此,各村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形成由村领导牵头,加强对创评活动的落实和指导,形成广大家庭参与并具体实施的有效运作机制。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文明户评选活动,涵盖了农村社会的每一个家庭“细胞”,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群众性活动。因此,必须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文明户为荣的良好氛围。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从实际出发,要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讲求实效。做好活动期间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镇党委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