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解密)公路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第一节 项目招、投标文件的管理

一、招、投标文件材料的组成

(一)招、投标前期准备阶段文件

1、招标机构成立有关文件 2、标底编制有关文件

(1)确定标底编制单位过程文件 (2)标底文件

3、工程合同段划分有关文件 (二)招、投标实施阶段文件

1、招标公告;

2、资格预审文件:含资格预审过程中有关请示、报告、审查表、核准表、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登记等有关文件;

3、招标文件:含招标须知、合同一般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量清单及其它附件、补遗书、招标文件的购买登记等有关文件;

4、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确定过程文件(如抽签通知及抽签表等)、投标邀请书、邀请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等。 (三)评标、开标、定标阶段文件

1、评标文件:包括评标委员会的成立、评标专家等的确定文件、技术标书符合性及报价符合性审查等文件。

2、开标文件:包括标前会、开标会签到表、会议议程、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3、定标文件:包括定标原则等有关文件。

(四)中标文件:包括发包申请、签发中标通知书申请等有关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二、招、投标文件的归档整理

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招、投标文件的归档过程应基本遵循招、投标过程的几大阶段及基本程序,在招、投标阶段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招、投标文件所有归档文件均要求为原件(正本),归档目录严格遵循科技档案卷内目录格式。

第二节 项目合同文件的管理

一、合同分类

一般情况下,公路建设项目合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七大类: (一)建筑安装工程合同(A类合同),包括: (1)路基工程合同(代号为1) (2)桥涵工程合同(代号为2) (3)隧道工程合同(代号为3) (4)路面工程合同(代号为4) (5)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代号为5) (6)交通安全设施合同(代号为6) (7)机电系统安装合同(代号为7) (8)绿化工程合同(代号为8) (9)其它工程合同(代号为9)

(二)设备及工具、器具采购合同(B类合同),包括: (1)需要安装的设备合同(代号为1) (2)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合同(代号为2) (3)办公和生活家具采购合同(代号为3) (三)工程材料采购合同(C类合同) (四)征地、拆迁合同(D类合同) (五)工程勘察、设计类合同(E类合同) (六)工程监理类合同(F类合同),包括: (1)路基工程合同(代号为1) (2)桥涵工程合同(代号为2) (3)隧道工程合同(代号为3) (4)路面工程合同(代号为4) (5)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代号为5) (6)交通安全设施合同(代号为6) (7)机电系统安装合同(代号为7) (8)绿化工程合同(代号为8) (9)其它工程合同(代号为9) (七)其他类合同(G类合同),包括: (1)业主管理合同(代号为1)

(2)质量监督、检测合同(代号为2) (3)工程物探合同(代号为3) (4)研究试验合同(代号为4) (5)供电合同(代号为5) (6)环保合同(代号为6) (7)保险合同(代号为7) (8)工程咨询合同(代号为8) (9)其他类合同(代号为9)

二、合同编号

一般情况下,合同编号应由“项目编号+合同分类号+三位流水号”组成。如,盐坝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第一项签署的合同,编号应为:YB-A-1-001,其中,YB表示盐坝高速公路工程项目,A表示建筑安装工程合同,1表示路基工程,001表示签署的该类合同流水号。

三、合同归档

合同归档可在合同分类的基础上,参照以下目录格式:

合同签署过程资料,应统一集中保存。

第三节 项目施工技术档案的管理

一、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及编号

(一)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必须将建设项目按下列原则及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附录A要求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公路工程

应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规定,结合地区及工程项目等实际情况,按以下原则划分:

(1)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

A、路基工程:以每10Km或每合同段为单元(包括互通立交主线路基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B、路面工程:以每10Km或每合同段为单元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C、一般情况下,非公路桥梁工程(大、中桥及互通式立交主线桥)以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因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属分开设计、分开施工,为便于资料归档及评定,每座桥梁分左、右幅划分为两个单位工程。

D、分离式立交参照桥梁工程进行划分。

E、互通立交工程(不包括主线路基、路面工程和主线桥):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F、隧道工程:基本遵循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进行划分。

G、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以每20公里或适当段落为单元,分标志、标线,防护栏、栅,紧急电话,照明设施等内容各划分为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

H、绿化工程:以每20公里或不同合同段,划分为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A、路基、路面工程(包括互通立交主线工程)

基本遵循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附录A 的相应分部工程的划分原则进行划分。

B、桥梁工程(大、中桥包括互通立交主线桥)

a、整座桥在分左、右幅单位工程的基础上,其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桥梁总体及桥面等也要求按左、右幅分别进行分部工程的划分。

例:XX桥左幅桥基础及下部构造

XX桥左幅桥上部构造 XX桥左幅桥桥梁总体及桥面 XX桥右幅桥基础及下部构造 XX桥右幅桥上部构造 XX桥右幅桥桥梁总体及桥面

b、非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及互通式立交匝道桥则无需分左、右幅来划分分部工程。 c、每座桥的防护工程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 。 C、互通立交工程(不包括主线路基和主线桥)

a、路桥工程:每座匝道桥为一个分部工程,每条匝道为一个分部工程。 b、路面工程:每条匝道所有工程为一个分部工程。

D、隧道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原则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附录A进行划分,但在执行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再进行细划分。

(3)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A、路基、路面工程(包括互通立交主线工程)中各分项工程(除小桥外)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中附录A的相应分项工程划分的规定进行划分。其中路基排水工程所包括的各分项工程应增加边沟等其它应涉及项目,砌筑工程所包括的各分项工程应增加护面墙等其它应涉及项目,涵洞及通道应每座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

B、桥梁工程(大中桥)(包括互通立交主线桥)在各分部工程划分的基础上,分项工程原则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中附录A相应规定进行划分,也可根据现场及管理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C、互通立交工程(不包括主线工程部分)中的匝道工程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附录A中路基、路面工程所包括的各分项工程的划分规定进行划分,但每个涵洞及通道为一个分项工程。(注意:互通式立交部分每个分项工程应不同程度包含相关子项)

D、路基工程(包括互通立交主线路基工程)中的分部工程“小桥”和互通立交工程(不包括主线路基工程和主线桥)中的分部工程“匝道桥”的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附录A中桥梁工程(大、中桥)所包括的各分项工程的划分规定进行划分,也可根据现场及管理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E、交通安全设施部分原则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中附录A进行划分,也可根据现场及管理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F、考虑到桥、涵背回填质量控制等方面因素,特别要求所有桥、涵背回填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分项工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合理进行质量检测及评定。

2、非公路工程

有关供配电、消防、管道安装、通风、照明及收费站房建工程等,其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参照当地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规定进行合理划分。

二、分项工程编号

根据公司项目管理模式,公司范围内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分项工程的划分及编号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参照《项目管理工作手册》“附录B 公路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及编号”来确定。

如代号 XX 03 01 - 01 - 01

XX高速公路 合同段号 单位工程号 分部工程号 分项工程号

就表示“XX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路基工程填土路基”分项工程。

如果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同一级别有两个以上单元时,编号方法要求在同级别的编号后增加(N),其中N表示同级别的单元号,从1开始。

如 XX0301(1)—04(3)—02(2),此编号表示XX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第一段路基单位工程第三段涵洞分部工程第二个盖板涵分项工程。

三、工程质量评定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应严格遵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尚未涉及的分项工程,监理办应及时商承包人确定检测及评分项目,对此类分项工程作出合理评分或等级评定。

对于结构物分项工程中包含钢筋制安等子项的分项工程,该分项工程的评定应是所有子项的加权得分,如桩基、承台、墩柱等分项评分均应由两个子项组成。

同样,互通式立交部分分项工程评分也应是几个子项加权评分,如互通式立交路基分项工程,评分基本应包含路基土方、路基排水、路基防护等子项。

同一分部工程中,相同类型的排水及砌筑工程应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应分不同处进行填报,但评定时只能作为一个分项工程。

若一个分项工程评定时涉及几个子项,则应参照检评标准中的“万能表”(单位、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对该分项工程进行综合评定。

非公路工程项目的评定,应遵循相关行业规定进行质量评分或等级评定。

四、施工技术文件材料的整理

(一)合同段标准试验及原材料出厂三证、质保书、质量检验报告,外购件成品的合格证及成品制造过程的检验资料等均要求施工单位按单位工程或合同段以时间顺序分类别组通用卷。

(二)合同段单位、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组专卷。

(三)其他技术资料应在遵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的基础上,以分项工程为单位依次整理立卷。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由承包人负责完成,其基本应包含下述内容:

1、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3、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开工令;

4、工程变更类(含变更申请单、变更令、变更通知书及其它有关变更的文件); 5、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方案,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6、质量检测资料(含测量资料,各种原材料检验及试验资料,工序质量检验资料、原始记录等,其中工序质量检验资料应与工序质量检验单配套整理);

(注意:工序质量检验单与现场检测资料配套由承包人整理) 7、分项工程竣工图纸;

8、其它(如会议纪要、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若有试验段,则试验段资料组卷时应排列在所有同类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前。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中第6项所包含内容,不同类型的分项工程检验报表不同,详细参见《项目管理工作手册》“附录C”。(其中分项工程中所涉及到的原材料及标准试验报告等均为复印件,供审查、签发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所用,竣工资料组卷时一律抽出)

五、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

一般情况下,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包含以下内容: 1、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 2、合同段完工验收评估报告 3、合同段交工验收会议纪要

4、合同段申请初验报告(承包人→监理办) 5、合同段初验结果报告

6、合同段申请交工验收报告(监理办→项目管理处) 7、缺陷工程修复保证书 8、剩余工程实施计划

9、临时用地说明 10、施工总结 11、监理总结

12、单位、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承包人自检) 13、单位、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监理抽检)

六、竣工图编制

有关施工资料中竣工图的编制方法,可参见《项目管理工作手册》“附录D”,具体规定以省交通厅或深圳市档案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节 项目监理文件材料的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需归档的监理文件材料详见《项目管理工作手册》“附录A”表中所列内容。其抽检资料的收集及整理方法类似施工单位施工技术文件材料的整理。但已

进入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的内容,监理单位不再重复组卷,如开工手续等。

《项目档案编制及质量标准要求》参见《项目管理工作手册》“附录E” 《项目档案的组卷、整装及移交规定》参见《项目管理工作手册》“附录F”。 有关“项目部分报表简称、编号及报送、归档范围一览表”见“附录G”

附录A 项目档案资料归档范围、主要流向、保管期限

及责编单位一览表

注:

1、公路工程文件材料必须按文件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完成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整理。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可另外呈报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3、表中施工及监理资料不包含各单位需自行留存的档案。

附录B 公路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及编号

②按路段长度划分的分部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取低值,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可取高值。 ③斜拉桥和悬索桥可参照附表A-2进行划分。 ④护岸参照挡土墙。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表

附录D 竣工图编制规定

一、竣工图编制基本规定

(一)竣工图基本概念

竣工图(纸质竣工图和竣工图磁盘数据文件)是建筑工程在施工中所绘制的一种“定型”图样。它是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施工结果在图纸(或图形数据)上的反映,是最真实的记录,

是竣工档案的核心。 (二)竣工图编制职责范围

竣工图编制组织和汇总由管理处(组)负责,管理处(组)在招标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对竣工图的编制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工程承包合同中未予明确的可按下列办法处理:竣工图原则上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因重大(特大)设计变更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要分清原因,由责任方负责。 (三)竣工图编制方法

在各分项(或相对独立的单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图。即竣工图编制是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进行,而非所有工程竣工以后才进行。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后,合同段竣工图纸应在各分项工程竣工图的基础上,遵照原设计图卷册组合原则,按照原设计图基本顺序整理合同段工程竣工图。竣工图编制办法如下:

1、编制竣工图时,竣工图图面必须盖有设计部门出图章,竣工图必须逐张加盖“竣工图标志章”。“竣工图标志章”按广东省或深圳市档案局统一要求规格尺寸刻制 ,“竣工图”标志章盖在图纸右下脚图标上方空白处,使用不褪色红印泥。

2、凡按原施工图进行施工而没有变更的工程,则由承包人负责在原设计施工图上逐张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

3、凡在施工中有一般性变更,能够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的,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由承包人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图)在修改部位上杠改,并在修改部位附近空白处引线指示,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注变更依据(如变更令、变更通知单或会议纪要等),然后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当页修改的竣工图,图标中图号除应在原图号前加“修”字,以“修XXX”形式表示外,原设计单位名称应改为竣工图绘制单位名称,绘图人、审核人等签名应如实填写俱全。

4、凡因下列因素,则需作较大幅度的改变:

(1)项目改变、结构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发生其它重大改变而不宜在原施工设计图上进行修改补充的;

(2)图面变更面积超过10%的;

(3)因图面修改较大,在原图上杠改后可能出现图面不清、辨认困难等。

由于以上任何原因,则须将修改部位框出在本张图的空白处局部或增页重新绘制竣工图。增页重绘图应在重绘图适当部位注明重绘依据,是关于某某图号、某某页码以及某某部位的修改等文字说明。图号可在原图号“XXX”的基础上编制,如可编制为“修XXX”或“XXX—修增01(02、„)”等形式表示,图标中原设计单位名称应改为竣工图绘制单位名称,绘图人、审核人等签名应如实填写俱全。

5、若因工程实际需要,因施工内容增加而导致图纸整页增加且有完整变更手续,则此部

分图纸图号编制采用“新增-XX-YY”形式编写,“XX”表示合同段编号,“YY”表示新增图纸流水号,从“01”开始。新增工程内容应在竣工说明中重点说明。

6、在施工过程中,在变更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经批准后,以设计院或其他单位名义下发的工程变更图可作为竣工图直接加盖“竣工图”标志章。

7、竣工图要如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况,如同一结构部位经多次变更,且每次变更均涉及到计量支付,则变更过程中的所有图纸均应作为原设计图纸依次保留,翻晒成蓝图但不加盖“竣工图”标志章。“竣工图”标志章只在最终的竣工图纸上加盖。

8、凡图形、标高等没有变化,但竣工工程数量与原设计工程数量有出入时,需重新绘列竣工工程数量,原设计工程数量表仍应保留。

9、重复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必须在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10、路基工程若未涉及工程变更,则横断面图只绘制标准横断面及一般横断面(典型横断面)图,涉及变更或由于联测与原地面标高有出入,导致断面变化,则此部分断面均要求全部绘制横断面竣工图。

11、所有竣工图完成后,每册应编制竣工说明(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各单项工程竣工图编制要求)及竣工图目录。 (四)竣工图绘制要求

1、竣工图的绘制工作,由绘制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字,并承担技术责任。 2、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依照在施工过程中确已实施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变更令、工程洽商联系单以及隐蔽工程验收或工程进行的实测实量等形成的有效记录进行编制,确保图、物相符。

3、竣工图的绘制(包括新绘和改绘)必须符合国家绘图标准,使用国家规定的法定单位和文字,深度及表达方式应与原设计图相一致。坐标高程系统应采用设计标准的参照高程,否则,应提供与之换算的公式。

4、在原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的,要求图面整洁,线条清晰,字迹工整,使用绘图墨水进行绘制,严禁用圆珠笔或其它易退色的墨水绘制或更改注记。所有的竣工图必须是新蓝图。

5、各种管线、公路、桥、涵、隧道工程竣工图,应有严格按比例绘制的平面图和纵断面图。平面图应标明工程中线起始点、转角点、交叉点等平面要素的位置坐标及高程。

6、竣工图中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挡墙工程、涵洞工程等工程数量汇总表严格遵照原设计图纸指定格式如实汇总填写。

7、竣工图可以按297mm*210mm或297mm*420mm折叠。底图不折叠,平放在专用底图柜内,大于A3的底图也可卷放装筒。 (五)竣工图的汇总

工程竣工后,竣工图的汇总整理工作,可按下列要求进行:

1、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所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承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承包单位在工程交工时,应向管理处(组)提交总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2、建设项目按合同段承包施工的,各合同段承包人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范围的竣工图绘制,管理处(组)负责汇总整理。

3、为了便于全线工程量的汇总,掌握路桥及管道工程竣工后线型基本要素,要求各合同段承包人按本手册《工程管理用表》第一册《工程管理程序用表》之“工程技术要素及统计”的表格格式对本合同段工程量进行准确统计填写,作为竣工图或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二、单项工程竣工图编制规定

(一)路线平面、纵面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平、纵面线型总体布置概况说明;

(2)长、短链情况;

(3)平面线型及平曲线要素、纵坡变更情况说明,变更原因及依据;

(4)竣工后平面线型及纵坡是否符合原设计和变更设计的要求。

4、竣工图表

(1)路线平面竣工图

(2)路线纵断面竣工图

(二)路基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简述施工段路基施工范围(起讫桩号),路基横断面几何尺寸等;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施工过程中执行原设计情况;

(4)说明对不良地质处理情况,说明时必须注明路段桩号(Kx+xxx—Kx+xxx);

(5)工程变更情况说明;

(6)路基质量控制情况,尤其是压实度控制情况的说明;

(7)防护及排水工程执行原设计情况说明。

4、竣工图表

(1)竣工图中的工程数量表,一律按施工中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填写。

(2)在路线平面设计图和路基排水系统布置图中的桥梁、通道、涵洞和其他构造物的位置、走向按实际标出,并按照变更单注明变更的依据。如果在施工中增加或取消某个构造物,也必须按照变更单注明变更的依据。

(3)路线纵断面图上的桥梁、通道、涵洞位置、结构、类型、孔径(或跨径)、长度的变更或增加、取消均要重新标出,并按照变更单注明变更的依据。

(4)路线平面图、平面设计图和排水系统布置图中的路线走向,若在施工中产生变化,当变化不大时,可利用蓝图进行修改的,但必须注明修改的依据;如果变化大,不能利用蓝图修改的,必须重画。

(5)路线纵断面图中设计里程、设计标高、竖曲线、坡度、坡长等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是变更的要注明修改依据。

(6)软土地基处理和路基防护工程设计图,按实际情况进行绘制。

(7)路基、路面工程中除桥梁、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表和筑路材料图表可不做竣工图外,其余图表均作为竣工图。其中,路基横断面图中,除路基标准(一般)横断面图、部分特殊断面图、超高方式图归档外,其余均不归档。但横断面若涉及变更,则变更部分的横断面均应按实际变更情况归档。

(8)路基防护、排水工程(含护坡、挡墙、各种水沟)竣工图。

5、竣工一览表

(1)每公里土石方数量一览表

(2)防护工程一览表

(3)排水工程一览表

(4)软土路基处理一览表

(5)主要工程(材料)数量表简述

(三)路面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简述施工段路面施工范围(起讫桩号),路面各结构层的构成及厚度等;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施工过程中执行原设计路面结构的情况;

(4)路面个别部位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5)路面主要材料的来源及其质量;

(6)路面施工采用哪些先进的施工机械;

(7)控制路面施工质量采用哪些有效措施(或施工工艺);

(8)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方法等情况。

4、工程竣工数量一览表

(1)路面工程竣工数量一览表

(2)路面排水工程竣工数量一览表

5、路面竣工图

(1)路面结构竣工图。

(2)中央分隔带及中央分隔带开口设计图。如有变化,必须按变更的重画,并指明地段,如Kx+xxx—Kx+xxx。

(3)路面排水工程竣工图。雨水井座、井盖和排水管采用厂家生产的,必须按厂方提供实物的实际尺寸和配筋重新绘制竣工图。

(4)其它应编制的竣工图。

(四)大、中桥梁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对桥梁的开、完工日期及桥梁整体情况简要说明;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上、下部构造的施工工艺及新的施工方法、检测手段等情况;

(5)施工中主要材料来源及其材质,采用新材料情况;

(6)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7)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方法等情况;

(8)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9)地质以及对不良地质的处理情况;

(10)桥台台背填土的施工情况,技术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4、竣工图表

(1)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图表均作为竣工图。

(2)“桥型布置图”的后面增加一张“桩位布置竣工图”(可参照墩台基桩中心坐标表中各桩位置图),每个桩位画一个圈,并以分子表示为桩顶竣工标高,分母表示为桩底竣工标高, 桩顶30.03

如: ○

桩底12.58

各桩位都应编成与墩、台基桩设计中心坐标表中相同的编号。

(3)竣工图中原有“全桥工程及材料数量汇总表”保持不变(不盖“竣工图”标志章),在其后增加一张“全桥工程及材料数量竣工汇总表”并加盖“竣工图”标志章。

(4)凡施工图中涉及设计标高或工程数量变化的,则在竣工图中除保留原设计标高或工程数量表,另行增加一个竣工标高或工程数量表。

(5)凡施工图中有变更时,如构造、配筋、规格、尺寸、标高等,须在竣工图中根据变更单说明变更的依据。

(五)小桥、涵洞、通道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主要施工概况;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本段小桥、涵洞、通道的概况;

(5)在施工中遇到的不良地质的处理情况;

(6)工程变更情况;

(7)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方法等情况。

4、竣工图表

(1)各种工程数量表应按实际竣工的涵洞、通道、桩号、交角、结构、类型、孔数(孔径)、长度、进出口型式,正确反映包括增加的所有涵洞、通道工程竣工情况。

(2)按实际施工的涵洞、通道做一涵(一通道)一图的竣工图,不得共用。例如,两座直径相同的圆管涵,管涵的构造图应分别放到两座圆管涵中去。

(3)涵洞、通道的长度以及进出口标高按实际施工情况进行修改,如果因变更原因必须注明变更依据。

(4)新增加的涵洞(或通道)一律重新绘制竣工图(图标用竣工图格式)。图中的涵(或通道)位,孔径、长度、进出口标高等必须标明。

(5)圆管涵采用圆管为外购成品的,应在竣工图中加以说明,并把工程数量表中钢筋和砼项换成管节、规格。

(6)小桥各特征点的竣工标高和全桥竣工工程数量表应如实反映实际标高。可对原设计工程数量表保持不动,在图纸适当位置增加一个竣工数量表。

(7)在桥型布置竣工图后增加“桩位布置竣工图”。

(六)互通式立交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本施工段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上部构造和下部构造的施工工艺以及新的施工方法,检测手段等情况;

(5)施工中采用新材料情况;

(6)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7)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8)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4、竣工图表

(1)互通立交工程应分路基、大、中桥梁、及小桥、涵洞、通道等按上述编制办法分主线及匝道分别分类整理。

(2)互通立交线位数据图,因主线与匝道等相互关系复杂,应仔细记录实际施工中发现的误差,然后纠正后作为竣工图表。

(3)互通立交纵断面竣工图:主线与被交叉公路及匝道路基、路面、横断面、连接部竣工图等均须按实际施工后的标高进行标注、绘制。

(4)设计图中“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表”不作竣工图表,应按实际竣工数量重新绘制“路基土石方竣工工程数量表”,形式如下:

(七)隧道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新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检测手段等情况;

(5)施工中采用新材料情况;

(6)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7)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8)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4、竣工图表

(1)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图表均作为竣工图。

(2)所有竣工图纸所示尺寸和地质情况等,均应与实际施工过程或实物相符。

(3)如由于围岩或其它情况变化较多,导致竣工图绘制过程中修改部位过多,则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在图注中简要说明竣工图编制依据。

(八)收费设施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工程概况简介;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收费设施基本内容情况;

(5)施工中采用新材料情况;

(6)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7)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8)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4、竣工图表

(1)所有设计内容均作为竣工图归档。

(2)竣工图中的工程数量及标高等,一律按竣工实际情况来填写。

(3)隐蔽工程均需注明竣工标高各部分尺寸。

(4)机电设备工程一览表。

(九)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交通安全设施包括哪些内容及工程主要概况;

(5)施工中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情况;

(6)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7)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8)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4、竣工图表

(1)所有设计内容均作为竣工图归档。

(2)竣工图中的工程数量及标高等,一律按竣工实际情况来填写。

(3)各图中的起讫桩号和工程数量均应以竣工时的实际情况来填写。

(十)监控和通信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5)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6)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4、竣工图表

(1)所有设计内容均作为竣工图归档。

(2)通信管道施工图,按实际施工的人井等位置修正后,即可作为通信管道竣工图。

(3)竣工图中必须注明两个井之间的距离,几孔管道,孔径,用什么材料。

例如:井与井之间距离80M,2孔管道,孔径Ф114,PI塑料管,可在图中管道上写: 2Ф114.PI 。

(4)通信工程竣工数量一览表。

(5)监控及通信设备一览表。

(十一)供电照明系统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扼要说明主线收费站和匝道收费站供电、照明系统的基本情况;

(5)工程变更情况;

(6)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7)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情况。

4、竣工图表

(1)所有设计内容均作为竣工图归档。

(2)图中的工程数量表,分设计和竣工两栏填写。

(3)隐蔽工程均需注明竣工标高和各部尺寸。

(十二)服务区土建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工程概况简介;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服务区和房屋建筑土建工程的内容及其规模等基本概况;

(5)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6)对不良地质的处理情况以及工程变更情况;

(7)遗留问题及今后维修养护中要重点注意的问题。

4、竣工图表

(1)所有设计图纸内容均应作为竣工图。

(2)竣工图应反映实际工程竣工情况,并注明隐蔽工程的竣工标高和各部位尺寸以及地质情况。

(3)房屋工程一览表。

(4)环境保护工程(草皮、绿化)一览表。

(5)主要工程材料竣工数量一览表。

三、计算机图形数据文件内容

竣工图计算机图形数据文件包括:

1、路线平面图

2、路线纵断面图

3、路基标准及典型横断面图

4、桥梁的桥型总体布置图

5、隧道标准剖面图

6、互通式立交线位数据图

附录E 工程档案编制及质量标准要求

一、工程项目档案编制要求

1、工程档案各部分文件材料内容必须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和真实地填写,做到原始资料齐全、准确、系统。分项工程每完工一项要收集整理一项,确保各种原始资料收集及时性,为分部及单位工程完工整理、汇编装订成册做准备。

2、监理办是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的监督者,也是竣工文件编制的直接参加者,不但要完成责任范围内的监理文件材料编制工作,而且要监督帮助监理所辖各合同段承包人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工作,要切实保证竣工文件档案的收集和编制质量。

3、各种施工原始记录必须在施工现场和工序完成时同步进行,不得事后补填原始记录。各道工序完成后,即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请求质量检验,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质量检验申请后,最迟不超过24小时应给予现场检查和书面签复。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承包人文档管理人员及时存档。

4、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工程交工验收的重要依据,每个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必须在分项工程完工后15天内报送驻地监理办审核。若涉及砂浆、砼等强度资料,则要求在30天内报送驻地监理办。

5、对于承包人上报的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各驻地监理办应在7天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签署合格意见后,监理办应及时将上述资料退还承包人,为竣工资料组卷做准备。与此同时,监理办应完成分项工程监理抽检资料的整理并做好评定工作。对于审查不合格的资料,监理办应及时退还承包人要求其完善修正。

6、施工管理部应将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正常的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有计划、分阶段地对各监理办及承包人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的收集及归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要求监理办及承包人每月对分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情况、自检及抽检资料的整理及评定情况进行统计上报,以便及时掌握资料管理是否与现场工程同步进行。

7、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前,所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评定资料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监理抽检、评定资料必须全部完成并通过项目管理处(组)的审查;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后,要求监理办及承包人按照科技档案整装组卷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竣工档案的编制工作,依次向档案主管部门及管理处(组)办理移交。

二、工程项目档案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档案文件材料要求归档件为原始件,复印件应说明理由并加盖责任单位章后归档。

案卷内文件要求字迹清楚、端正,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破损褶皱的资料要进行修补整平,材料中的金属物应去掉。

2、竣工文件、图表、试验、检测、自检等各种原始资料,要求文件材质优良,书写材料耐久,要求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或以电脑打字处理,严禁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不得用涂改液涂改,必要时可杠改。委托外单位做的试验资料,个别用退色笔、圆珠笔和双面复写纸填写的资料,归档时应衬垫白纸或保存经确认后的复印件,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3、所有文件材料均应注明编制日期,第一签名人或以后签名人均应写出签字日期。签名部分原则上要求由相关责任人直接手写,不允许非责任人代签或打字、复印。有关质量、计量、设计变更等文件审核、审批,签名人应写出明确意见(例如:同意、不同意、合格、不合格等等)。

4、工程档案的装订成卷必须使用国家科技档案或深圳市城建档案规定的封面、卷盒、目录及照片册簿等统一装具。档案材料归档时页面尺寸为210mm×297mm、260mm×185mm的标准规格,过小的可以多件平铺粘贴于A4白纸上,过大的要折叠为标准规格。

卷内文件材料数量的厚度要适中,不得超过2cm,一般在50页~200页之间。档案盒厚度统一控制在2cm~3cm之间。竣工图装盒厚度规格可分为2、3、4、5cm。

5、可按下列要求进行案卷的装订:

(1)案卷文字材料统一采用装订形式,图纸可分装订和不装订两种形式。

(2)案卷装订要牢固、整齐、美观,装订后装入标准卷盒。不装订的图纸按照卷内目录的编排次序排列有序,编写好页码后装入卷盒。

(3)装订一律采用双棉绳线三孔双线方法,装订时靠装订边(左边)和下边取齐,装订线距装订边10 mm,表头要求在上或在左,装订两孔间隔80mm。对批语、签注意见写在文件装订线上的,应予以粘贴补宽。

6、竣工图若均为A3大小,则可装订成册后折叠成A4幅面(297*210mm)统一装盒;其它非A3大小竣工图可不装订,但需按照GB10609.3-80《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或按手风琴式进行折叠。

三、工程技术要素表填写说明

见本手册《工程管理用表》第一册《工程管理程序用表》之“工程技术要素及统计”的相关表格。

(一)公路工程技术要素表

1、表头的填写

(1)公路总长:填写公路施工的起点至终点总长度(单位:km)

(2)路面结构类型:主要填写公路行车道的路面结构性质。通常沥青砼路面填写为‘柔性路面’;水泥砼路面填写为‘刚性路面 ’。

2、表中内容的填写

(1)序号:为该表内容的顺序号,由‘1’开始,至„„

(2)桩号:除了按整桩距或整桩号填写的路线桩号外,还要求填写‘转点’(ZD)、‘直圆点’(ZY)、‘圆缓点’(YH)、‘缓圆点’(HY)、‘圆直点’(YZ)等平(纵)变化点的桩号。

(3)坐标(M):依设计坐标为准,精度以设计图纸为准。

(4)路中标高(M):此为对应桩号路线中线的实测竣工标高,其精度至小数点后三位。

(5)平(竖)曲线要素:此为反映道路的平、纵位置情况。填写时,应填写标明平、纵变化点的位置(桩号和坐标),曲线要素(α、T、K、E)及‘转点’(ZD)、‘直圆点’(ZY)、‘圆直点’(YZ)等。其具体填写方法如下:

a、未设平曲线的转点坐标值,填写在‘坐标(X、Y)’项内;

b、设有平曲线的转点坐标值,填写在‘转点坐标(X、Y)’项内,并填上其它曲线要素(R、T、K、E)等;

c、竖曲线则填写在‘转角α(度、分、秒)’项内,并括号注明‘竖’,其转角可填写坡差为‘△I=’或填写‘α’及其它要素(R、T、E)。

(6)路幅宽(M):指整个路基的宽度。它包括中央分隔带、行车道、硬路肩、土路肩等。

(7)纵坡(%):指每段路的纵坡度,以‘%’表示。

(二)通信管道工程技术要素表

1、人孔

(1)井编号:指人(手)孔井的编号顺序;

(2)人(手)孔型号:填写‘大、中、小’,并注明1988年前或后;

(3)人(手)孔坐标或里程:

a、距离:填写井间距离,以米表示。

b、坐标或里程:填写桩号或坐标均可。但管的起、终、转折点的井必须填写坐标。桩号要与施工主道相一致。

c、距离中心(M):指人(手)孔或井管道至道路中线的垂直距离,以米表示。

2、管道

(1)管孔组合(行×列):填写通信管道的管孔组合形式。如1×4、2×3、3×4„„等。

(2)管孔数:指管道的管孔总和。如一管道管孔组合为2×3,则该管孔数为6孔。

(3)管材:指管道的材料性质。如‘灰’系指水泥管,又如‘PVC’系指塑料管等。填写时,填写‘灰’或‘PVC’即可。

(4)管底高程:指管孔组合底至地面高度,以米表示。

(5)管纵坡(‟):指管道的纵坡度,以‟表示。

3、支管道:六孔以下的管道为支管道。

4、备注:填写其它说明事项。

(三)桥梁工程技术要素表

填写说明(略)。

四、过程资料的保存

1、自检资料由施工单位保存;共检资料原件由施工单位保存,监理单位仅存复印件;监理抽检(含平行试验)资料原件由监理单位保存,必要时施工单位保留复印件。

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应加盖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专用章,分项工程完工后,有关该分项工程的试验资料原件全部归入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工地试验室只保存复印件;监理办中心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应加盖监理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专用章,试验报告原件保存在分项工程监理抽检资料中,中心试验室只保存复印件。

3、各种内业资料、试验资料必须编制相应的管理台帐。

五、声像档案质量标准要求

声像档案是指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录音、录像、照片。它是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的重要内容,是直观、生动反映公路建设过程的特殊载体档案。对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声像档案的制作、归档移交等规定如下:

1、在报送竣工档案的同时,必须按规定的内容摄制、移交系统的工程照片及录像档案。条件不具备的单位,可提前委托其他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声像档案的跟踪摄制和制作。

2、声像档案是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的内容之一,凡不具备完整、符合质量要求的声像档案工程,不发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一)工程声像档案质量要求

1、照片要求:

(A)必须是原版、原件、底片与照片相符;

(B)照片图解要清晰、画面完整,底片不得磨损、划伤、有污渍;

(C)用必要和简洁的语言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文字说明,即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及摄影者。分述如下:

a、事由:照片所反映的事件、事物的情由(内容写不下时,可写在说明卡片的背面); b、时间:事件、事物发生、变化的时间和拍摄时间;

c、地点:所拍摄照片的具体地点;

d、人物:照片上主要人物的姓名、身份;

e、背景:对揭示照片影像主题具有一定作用的背景;

f、摄影者:照片的拍摄单位和拍摄人。

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一般应以照片的自然张为单元编写说明,一组(若干张)联系密切的照片应加以总说明。加总说明的照片分别编写简要的分说明。

2、录像带的要求

(A)录像带必须用广播级BATACOM摄像机或最新上市、其水平扫描线不低于500线的微型数字摄像机拍摄;

(B)录像带必须图像清晰、画面稳定、声音清楚,没有变形、断裂、发霉及磁粉脱落现象;

(C)有必要的文字说明概括出录像带所反映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背景及拍摄者。

(二)公路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

1、建设地点的原址原貌、拆迁平整过程

2、开工、奠基过程

3、软基施工过程

4、工程主体施工过程及主体完成外观

5、建设施工的各主要阶段记录

6、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先进设备施工情况

7、内外装饰主要施工过程

8、工程主要部位隐蔽、主要机电设备、重大事故及处理现场

9、重要领导人或知名人士视察、剪彩、题词

10、重要会议的记录

11、竣工落成面貌记录

12、竣工验收过程(包括重要环节、分项工程验收)

13、涉及工程的各种文字材料、照片、图片

14、其它需摄制的内容

声像档案应将重大活动(如开工典礼、重要领导视察工地、指导工作、召开重要会议、竣工等)和工程声像档案分别装进专用的影集和录音、录像盒里。

附录F 项目档案的组卷、整装及移交规定

一、总则

1、项目档案由附录A所示的 “资料责编单位”负责统一组卷归档,工程部组织,分批移交。

2、项目档案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和公司总部达标软件的要求整理立卷。

二、项目档案有关术语说明及组卷职责分工

(一)项目档案有关术语说明

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材料、图样、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原始记录。

2、工程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记录和反映高速公路建设活动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3、案卷:是指由互相联系的若干文件、图样组合而成的一种档案保管单位。

4、卷内目录:案卷内登记文件及其排列次序的目录。

5、卷内备考表:说明案卷内状况的表格。

6、档号:档案的编号,包括分类号和案卷号。其编写方法详见第一章《通则》“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部分。

三、组卷

组卷就是把一组有联系的文件,以卷、册、袋、盒等形式组合在一起,便于保管、保密和利用。

四、项目档案组卷要求

1、组卷要遵循高速公路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便于高速公路档案的利用和保管。

2、工程施工、监理文件材料及竣工图应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段、单位工程等进行组卷。

3、案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活动的真实内容,必须是现场形成的

第一手材料(原始件),不允许用复印件。

4、要保证案卷内所反映问题的科技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完整: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图表等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准确:档案的内容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系统: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五、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排列

1、工程档案案卷卷内科技文件材料应按照来源和类别(如建设综合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程决算文件、竣工图纸、声像图片等)等顺序分别组卷,不得混排混组,对同一内容的档案材料应紧接排列,防止内容脱节。每卷(包括文字卷和图纸卷)均应编写卷内目录和独立的页号。

2、案卷内图文混合文件材料的排列,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若案卷内文字材料只对其图样做补充或局部性说明时,应图样在前,文字材料在后。

3、各项目部(管理处、组)的综合管理性文件材料可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对于建设期上级批复等重要文件材料应随同相关的科技文件材料一起排列。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铅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发文件在后。

4、监理单位文件应汇总材料在前,原始材料在后。具体到 “附录A”中所列资料,应遵照下述原则组卷:

“附录A”表中第1至7项属监理综合文件材料,组专卷;第8项至第15项应分类别及合同段依次组卷;第16项根据文件不同流向分别组卷;第17至19项分类组卷;第20项根据监理内容以责任人为单位依次组卷;第21项监理照片可以合同段为单位分别组卷。

5、施工单位文件材料应以合同段为单位,按以下顺序进行编制:

(1)合同段施工综合文件材料。

(2)合同段施工技术文件材料。遵照项目开工时各合同段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及编号”,将本合同段技术资料以分项工程为单元,依次整理。

合同段施工技术文件材料整理时应遵照以下顺序:

A、合同段单位、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材料。

B、合同段(或单位工程)标准试验、原材料出厂三证及原材料质检报告、特种工上岗证等(分类按时间顺序依次整理)。

C、各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它应包含以下内容:

a、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开工令、完工证书;

b、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c、施工测量放线资料;

d、工序质量检测资料;

e、各种试验资料;

f、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g、其它(质量事故及处理文件、与分项工程有关的依据性管理文件、会议纪要等)。 若有试验段,则试验段资料在同类型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前单独整理。

D、合同段工程技术要素及统计表

E、设备文件材料按依据性、设备开箱验收、随机图样、设备安装调试和设备运行维修等材料排列。

(3)合同段交工证书(组专卷)。

(4)工程照片材料(按档案部门统一装具要求组专卷)。

(5)合同段所有变更文件材料(包括一般文字性变更文件、变更图纸、变更申请、变更令、变更通知书以及与变更有关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的整理应从第一份变更令开始,应与相应的变更令对应一一配套组合,依次组卷。

(6)合同段竣工图纸应按里程、专业、图号进行排列。

六、案卷的构成及编目

案卷应由案卷封面和卷盒、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及备考表组成。

(一)编写案卷页号

1、卷内科技文件材料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页号按实际位数编制,页号用号码机黑色印油打印。

2、页号编写位置:在有文字或图样材料正面的右下角、反面的左下角填写页号,空白面不编制;竣工图在标题栏外左下角编写页号。

3、如所归文件属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并已编有页号的成本、成册材料,只需在卷内文件目录页次中填写册数。

4、案卷封面、案卷目录(原有图样目录除外)、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二)案卷封面的编制

1、案卷封面:可分案卷外封面和案卷内封面两种形式。外封面印制在卷皮的正表面,内封面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前。

2、案卷题名: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内容。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案卷题名应包括公路建设项目的名称、起讫里程、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名称及文件名称,如属桥梁、隧道等工程项目,还应同时标明结构、部位的名称。案卷题名总字数不超过57个字。

盒脊“案卷题名”应与盒封皮完全一致,盒正封面题名填写顺序从左到右,盒侧封(盒脊)题名填写顺序是从右到左竖向排列。

(1)技术性文件案卷题名的表示形式,以深圳市盐坝高速公路为例:

深圳盐坝高速公路项目K1+000—K3+000段路面底基层分项工程技术文件材料。

(2)管理性文件案卷题名的表示形式:项目名称+责任者+问题属类或名称。如:深圳市盐坝高速公路第二监理办工程进度管理文件

3、编制单位:指案卷形成单位,即组卷单位。

4、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的起讫日期。

5、保管期限:填写行业规定的保管期限。

6、密级:依据保密规定填写。

7、档号:填写档案的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

所有案卷盒面及盒脊上的“档号”均要求暂用铅笔临时流水编写,以供档案流向单位统一编制“档号”。应省交通档案馆的要求,对于施工单位竣工资料档号编写以“G.4-XXX(流水号)”形式表示,而对于监理单位竣工资料档号编写则以“G.5-XXX(流水号)”的形式表示。

8、档案馆(室)代号:填写国家给定的本单位档案室的编号(暂不填写)。

9、缩微号:填写缩微时给定本案卷的编号(暂不填写)。

为保证案卷外观形式、规格尺寸等统一、美观,所有档案封面及盒脊的填写均应遵照档案接收单位的要求进行手写或打印张贴。

(三)卷内目录的编写

所有卷内目录均应统一用宋体字打印,且排列在案卷科技文件材料的首页之前。

1、顺序号:填写文件排列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

2、题名:亦称标题,填写科技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一般情况下,应照实抄录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可自拟标题,外加“[ ]”号。

3、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或图样的编号。文号应写全名。分项(部)工程填写分项(部)工程编号,如没有可不填写。

4、责任者:填写科技文件的直接编制部门或主要责任者,若某些材料涉及几个责任者,可采用通用的标准简称。如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等,则要求最多填写两个主要责任者。施工及监理日志,责任者应为人名。

5、日期:填写编制科技文件材料的X年X月X日或材料形成的起讫日期,分项(部)工程技术文件材料只填写此分项(部)工程开工至完工的起讫日期。

6、页次: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首页上标注的页码。卷内最后一份文件所对应的页号,应填写起讫页码,以“为止X/Y”即“起始页码/终止页码”的形式表示该卷内容至此结束。

7、备注:留待对卷内文件做特殊说明用。

(四)图纸目录编制

成套的图纸,原有图样目录在内容上可替代卷内目录内容时,可不再重新编制卷内目录,如其内容不能替代卷内目录时,需重新编制卷内目录。成套的图纸(包括原图样目录)都需编写页号,在案卷的首页加卷内目录,末页加备考表。

竣工图目录编制分两种形式:一种是竣工图图内目录,其编制内容应包含序号、图纸名称、图号、页次、备注等基本列目,以表格形式表示,若涉及工程变更,则应增加“原设计图与竣工图图号对照”栏目;另一种是竣工图卷内目录,格式采用科技档案标准“卷内目录”格式,“文件编号”一列编写图号,其余编写同竣工图目录。竣工图在编制目录时应对每张图纸材料内容进行揭示。

(五)备考表填写要求

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的尾页之后。其内容分两部分,上半部分在归档时填写,要标明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并有立卷人的签名;下半部分在归档后由档案部门填写管理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卷内备考表排列在案卷内文件材料的尾页之后,不编写页号。

(六)案卷盒、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卷内备考表的规格和要求:

1、案卷盒采用无酸牛皮纸双裱压制,尺寸为310*220*20(或30、40、50)mm。其中20 mm厚度的档案盒,主要装甲方管理性文件材料;30 mm厚度的档案盒,主要装施工及监理竣工文件材料;40 mm及50 mm厚度的档案盒,主要用于装图纸材料等。案卷盒背“案卷题名”栏目采用无酸牛皮纸贴制,具体尺寸与栏目大小相符。

2、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卷内备考表统一采用297*210mm(A4),其中案卷封面、卷内备考表采用无酸牛皮纸制作。

七、保管单位档案目录编制

为方便查阅,各单位所有案卷形成后,应填写案卷目录,并单独装订成册。在此基础上,各档案接管单位应进一步填写案卷总(分类)目录。

1、总目录:按归档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编制。

2、分类目录:按档案分类类别进行登记。

3、目录的规格:统一确定为265*185mm。

有关‘案卷总(分类)目录’、‘案卷目录’、‘卷内目录’格式及尺寸要求,详细参见档表—13、档表-14、档表-15。

八、目录的二次转换工作

项目档案在遵照国家科技档案的要求完成案卷及卷内目录的编制工作后,还需按照集团总部达标软件的要求,继续做好达标档案目录的二次转换工作。二次转换成的目录必须是符合达标档案管理系统接收的电子数据(Excel数据或Access数据),具体格式见档表—16、档表—17。

九、竣工档案编制份数及移交

1、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根据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分别向项目部(管理处、组)及公司总部、接管单位移交经系统整理过的全部竣工文件材料。

2、工程部在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公司总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由公司负责组织办理向其它有关单位的移交手续。竣工资料流向及份数按附录A中的“保管单位”数决定。

3、档案移交时,每一移交批次的档案材料必须编写和提交移交书一式三份。移交书由移交书封面(市城建档案馆标准格式)、符合国家科技档案标准格式的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构成。要求移交书内容应与实际档案内容完全一致,移交书封面的签章签名应当俱全。此外,还应提交符合达标软件要求的转换目录电子版一份。

4、大修及改善工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节 项目招、投标文件的管理

一、招、投标文件材料的组成

(一)招、投标前期准备阶段文件

1、招标机构成立有关文件 2、标底编制有关文件

(1)确定标底编制单位过程文件 (2)标底文件

3、工程合同段划分有关文件 (二)招、投标实施阶段文件

1、招标公告;

2、资格预审文件:含资格预审过程中有关请示、报告、审查表、核准表、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登记等有关文件;

3、招标文件:含招标须知、合同一般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量清单及其它附件、补遗书、招标文件的购买登记等有关文件;

4、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确定过程文件(如抽签通知及抽签表等)、投标邀请书、邀请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等。 (三)评标、开标、定标阶段文件

1、评标文件:包括评标委员会的成立、评标专家等的确定文件、技术标书符合性及报价符合性审查等文件。

2、开标文件:包括标前会、开标会签到表、会议议程、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3、定标文件:包括定标原则等有关文件。

(四)中标文件:包括发包申请、签发中标通知书申请等有关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二、招、投标文件的归档整理

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招、投标文件的归档过程应基本遵循招、投标过程的几大阶段及基本程序,在招、投标阶段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招、投标文件所有归档文件均要求为原件(正本),归档目录严格遵循科技档案卷内目录格式。

第二节 项目合同文件的管理

一、合同分类

一般情况下,公路建设项目合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七大类: (一)建筑安装工程合同(A类合同),包括: (1)路基工程合同(代号为1) (2)桥涵工程合同(代号为2) (3)隧道工程合同(代号为3) (4)路面工程合同(代号为4) (5)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代号为5) (6)交通安全设施合同(代号为6) (7)机电系统安装合同(代号为7) (8)绿化工程合同(代号为8) (9)其它工程合同(代号为9)

(二)设备及工具、器具采购合同(B类合同),包括: (1)需要安装的设备合同(代号为1) (2)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合同(代号为2) (3)办公和生活家具采购合同(代号为3) (三)工程材料采购合同(C类合同) (四)征地、拆迁合同(D类合同) (五)工程勘察、设计类合同(E类合同) (六)工程监理类合同(F类合同),包括: (1)路基工程合同(代号为1) (2)桥涵工程合同(代号为2) (3)隧道工程合同(代号为3) (4)路面工程合同(代号为4) (5)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代号为5) (6)交通安全设施合同(代号为6) (7)机电系统安装合同(代号为7) (8)绿化工程合同(代号为8) (9)其它工程合同(代号为9) (七)其他类合同(G类合同),包括: (1)业主管理合同(代号为1)

(2)质量监督、检测合同(代号为2) (3)工程物探合同(代号为3) (4)研究试验合同(代号为4) (5)供电合同(代号为5) (6)环保合同(代号为6) (7)保险合同(代号为7) (8)工程咨询合同(代号为8) (9)其他类合同(代号为9)

二、合同编号

一般情况下,合同编号应由“项目编号+合同分类号+三位流水号”组成。如,盐坝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第一项签署的合同,编号应为:YB-A-1-001,其中,YB表示盐坝高速公路工程项目,A表示建筑安装工程合同,1表示路基工程,001表示签署的该类合同流水号。

三、合同归档

合同归档可在合同分类的基础上,参照以下目录格式:

合同签署过程资料,应统一集中保存。

第三节 项目施工技术档案的管理

一、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及编号

(一)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必须将建设项目按下列原则及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附录A要求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公路工程

应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规定,结合地区及工程项目等实际情况,按以下原则划分:

(1)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

A、路基工程:以每10Km或每合同段为单元(包括互通立交主线路基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B、路面工程:以每10Km或每合同段为单元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C、一般情况下,非公路桥梁工程(大、中桥及互通式立交主线桥)以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因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属分开设计、分开施工,为便于资料归档及评定,每座桥梁分左、右幅划分为两个单位工程。

D、分离式立交参照桥梁工程进行划分。

E、互通立交工程(不包括主线路基、路面工程和主线桥):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F、隧道工程:基本遵循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进行划分。

G、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以每20公里或适当段落为单元,分标志、标线,防护栏、栅,紧急电话,照明设施等内容各划分为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

H、绿化工程:以每20公里或不同合同段,划分为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A、路基、路面工程(包括互通立交主线工程)

基本遵循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附录A 的相应分部工程的划分原则进行划分。

B、桥梁工程(大、中桥包括互通立交主线桥)

a、整座桥在分左、右幅单位工程的基础上,其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桥梁总体及桥面等也要求按左、右幅分别进行分部工程的划分。

例:XX桥左幅桥基础及下部构造

XX桥左幅桥上部构造 XX桥左幅桥桥梁总体及桥面 XX桥右幅桥基础及下部构造 XX桥右幅桥上部构造 XX桥右幅桥桥梁总体及桥面

b、非高速公路桥梁工程及互通式立交匝道桥则无需分左、右幅来划分分部工程。 c、每座桥的防护工程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 。 C、互通立交工程(不包括主线路基和主线桥)

a、路桥工程:每座匝道桥为一个分部工程,每条匝道为一个分部工程。 b、路面工程:每条匝道所有工程为一个分部工程。

D、隧道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原则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附录A进行划分,但在执行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再进行细划分。

(3)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A、路基、路面工程(包括互通立交主线工程)中各分项工程(除小桥外)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中附录A的相应分项工程划分的规定进行划分。其中路基排水工程所包括的各分项工程应增加边沟等其它应涉及项目,砌筑工程所包括的各分项工程应增加护面墙等其它应涉及项目,涵洞及通道应每座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

B、桥梁工程(大中桥)(包括互通立交主线桥)在各分部工程划分的基础上,分项工程原则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中附录A相应规定进行划分,也可根据现场及管理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C、互通立交工程(不包括主线工程部分)中的匝道工程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附录A中路基、路面工程所包括的各分项工程的划分规定进行划分,但每个涵洞及通道为一个分项工程。(注意:互通式立交部分每个分项工程应不同程度包含相关子项)

D、路基工程(包括互通立交主线路基工程)中的分部工程“小桥”和互通立交工程(不包括主线路基工程和主线桥)中的分部工程“匝道桥”的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附录A中桥梁工程(大、中桥)所包括的各分项工程的划分规定进行划分,也可根据现场及管理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E、交通安全设施部分原则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中附录A进行划分,也可根据现场及管理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F、考虑到桥、涵背回填质量控制等方面因素,特别要求所有桥、涵背回填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分项工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合理进行质量检测及评定。

2、非公路工程

有关供配电、消防、管道安装、通风、照明及收费站房建工程等,其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参照当地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规定进行合理划分。

二、分项工程编号

根据公司项目管理模式,公司范围内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分项工程的划分及编号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参照《项目管理工作手册》“附录B 公路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及编号”来确定。

如代号 XX 03 01 - 01 - 01

XX高速公路 合同段号 单位工程号 分部工程号 分项工程号

就表示“XX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路基工程填土路基”分项工程。

如果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同一级别有两个以上单元时,编号方法要求在同级别的编号后增加(N),其中N表示同级别的单元号,从1开始。

如 XX0301(1)—04(3)—02(2),此编号表示XX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第一段路基单位工程第三段涵洞分部工程第二个盖板涵分项工程。

三、工程质量评定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应严格遵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尚未涉及的分项工程,监理办应及时商承包人确定检测及评分项目,对此类分项工程作出合理评分或等级评定。

对于结构物分项工程中包含钢筋制安等子项的分项工程,该分项工程的评定应是所有子项的加权得分,如桩基、承台、墩柱等分项评分均应由两个子项组成。

同样,互通式立交部分分项工程评分也应是几个子项加权评分,如互通式立交路基分项工程,评分基本应包含路基土方、路基排水、路基防护等子项。

同一分部工程中,相同类型的排水及砌筑工程应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应分不同处进行填报,但评定时只能作为一个分项工程。

若一个分项工程评定时涉及几个子项,则应参照检评标准中的“万能表”(单位、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对该分项工程进行综合评定。

非公路工程项目的评定,应遵循相关行业规定进行质量评分或等级评定。

四、施工技术文件材料的整理

(一)合同段标准试验及原材料出厂三证、质保书、质量检验报告,外购件成品的合格证及成品制造过程的检验资料等均要求施工单位按单位工程或合同段以时间顺序分类别组通用卷。

(二)合同段单位、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组专卷。

(三)其他技术资料应在遵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的基础上,以分项工程为单位依次整理立卷。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由承包人负责完成,其基本应包含下述内容:

1、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3、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开工令;

4、工程变更类(含变更申请单、变更令、变更通知书及其它有关变更的文件); 5、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方案,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6、质量检测资料(含测量资料,各种原材料检验及试验资料,工序质量检验资料、原始记录等,其中工序质量检验资料应与工序质量检验单配套整理);

(注意:工序质量检验单与现场检测资料配套由承包人整理) 7、分项工程竣工图纸;

8、其它(如会议纪要、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若有试验段,则试验段资料组卷时应排列在所有同类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前。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中第6项所包含内容,不同类型的分项工程检验报表不同,详细参见《项目管理工作手册》“附录C”。(其中分项工程中所涉及到的原材料及标准试验报告等均为复印件,供审查、签发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所用,竣工资料组卷时一律抽出)

五、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

一般情况下,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包含以下内容: 1、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 2、合同段完工验收评估报告 3、合同段交工验收会议纪要

4、合同段申请初验报告(承包人→监理办) 5、合同段初验结果报告

6、合同段申请交工验收报告(监理办→项目管理处) 7、缺陷工程修复保证书 8、剩余工程实施计划

9、临时用地说明 10、施工总结 11、监理总结

12、单位、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承包人自检) 13、单位、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监理抽检)

六、竣工图编制

有关施工资料中竣工图的编制方法,可参见《项目管理工作手册》“附录D”,具体规定以省交通厅或深圳市档案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节 项目监理文件材料的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需归档的监理文件材料详见《项目管理工作手册》“附录A”表中所列内容。其抽检资料的收集及整理方法类似施工单位施工技术文件材料的整理。但已

进入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的内容,监理单位不再重复组卷,如开工手续等。

《项目档案编制及质量标准要求》参见《项目管理工作手册》“附录E” 《项目档案的组卷、整装及移交规定》参见《项目管理工作手册》“附录F”。 有关“项目部分报表简称、编号及报送、归档范围一览表”见“附录G”

附录A 项目档案资料归档范围、主要流向、保管期限

及责编单位一览表

注:

1、公路工程文件材料必须按文件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完成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整理。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可另外呈报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3、表中施工及监理资料不包含各单位需自行留存的档案。

附录B 公路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及编号

②按路段长度划分的分部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取低值,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可取高值。 ③斜拉桥和悬索桥可参照附表A-2进行划分。 ④护岸参照挡土墙。

注:①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以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

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表

附录D 竣工图编制规定

一、竣工图编制基本规定

(一)竣工图基本概念

竣工图(纸质竣工图和竣工图磁盘数据文件)是建筑工程在施工中所绘制的一种“定型”图样。它是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施工结果在图纸(或图形数据)上的反映,是最真实的记录,

是竣工档案的核心。 (二)竣工图编制职责范围

竣工图编制组织和汇总由管理处(组)负责,管理处(组)在招标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对竣工图的编制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工程承包合同中未予明确的可按下列办法处理:竣工图原则上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因重大(特大)设计变更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要分清原因,由责任方负责。 (三)竣工图编制方法

在各分项(或相对独立的单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图。即竣工图编制是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进行,而非所有工程竣工以后才进行。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后,合同段竣工图纸应在各分项工程竣工图的基础上,遵照原设计图卷册组合原则,按照原设计图基本顺序整理合同段工程竣工图。竣工图编制办法如下:

1、编制竣工图时,竣工图图面必须盖有设计部门出图章,竣工图必须逐张加盖“竣工图标志章”。“竣工图标志章”按广东省或深圳市档案局统一要求规格尺寸刻制 ,“竣工图”标志章盖在图纸右下脚图标上方空白处,使用不褪色红印泥。

2、凡按原施工图进行施工而没有变更的工程,则由承包人负责在原设计施工图上逐张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

3、凡在施工中有一般性变更,能够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的,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由承包人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图)在修改部位上杠改,并在修改部位附近空白处引线指示,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注变更依据(如变更令、变更通知单或会议纪要等),然后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当页修改的竣工图,图标中图号除应在原图号前加“修”字,以“修XXX”形式表示外,原设计单位名称应改为竣工图绘制单位名称,绘图人、审核人等签名应如实填写俱全。

4、凡因下列因素,则需作较大幅度的改变:

(1)项目改变、结构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发生其它重大改变而不宜在原施工设计图上进行修改补充的;

(2)图面变更面积超过10%的;

(3)因图面修改较大,在原图上杠改后可能出现图面不清、辨认困难等。

由于以上任何原因,则须将修改部位框出在本张图的空白处局部或增页重新绘制竣工图。增页重绘图应在重绘图适当部位注明重绘依据,是关于某某图号、某某页码以及某某部位的修改等文字说明。图号可在原图号“XXX”的基础上编制,如可编制为“修XXX”或“XXX—修增01(02、„)”等形式表示,图标中原设计单位名称应改为竣工图绘制单位名称,绘图人、审核人等签名应如实填写俱全。

5、若因工程实际需要,因施工内容增加而导致图纸整页增加且有完整变更手续,则此部

分图纸图号编制采用“新增-XX-YY”形式编写,“XX”表示合同段编号,“YY”表示新增图纸流水号,从“01”开始。新增工程内容应在竣工说明中重点说明。

6、在施工过程中,在变更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经批准后,以设计院或其他单位名义下发的工程变更图可作为竣工图直接加盖“竣工图”标志章。

7、竣工图要如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况,如同一结构部位经多次变更,且每次变更均涉及到计量支付,则变更过程中的所有图纸均应作为原设计图纸依次保留,翻晒成蓝图但不加盖“竣工图”标志章。“竣工图”标志章只在最终的竣工图纸上加盖。

8、凡图形、标高等没有变化,但竣工工程数量与原设计工程数量有出入时,需重新绘列竣工工程数量,原设计工程数量表仍应保留。

9、重复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必须在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10、路基工程若未涉及工程变更,则横断面图只绘制标准横断面及一般横断面(典型横断面)图,涉及变更或由于联测与原地面标高有出入,导致断面变化,则此部分断面均要求全部绘制横断面竣工图。

11、所有竣工图完成后,每册应编制竣工说明(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各单项工程竣工图编制要求)及竣工图目录。 (四)竣工图绘制要求

1、竣工图的绘制工作,由绘制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字,并承担技术责任。 2、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依照在施工过程中确已实施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变更令、工程洽商联系单以及隐蔽工程验收或工程进行的实测实量等形成的有效记录进行编制,确保图、物相符。

3、竣工图的绘制(包括新绘和改绘)必须符合国家绘图标准,使用国家规定的法定单位和文字,深度及表达方式应与原设计图相一致。坐标高程系统应采用设计标准的参照高程,否则,应提供与之换算的公式。

4、在原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的,要求图面整洁,线条清晰,字迹工整,使用绘图墨水进行绘制,严禁用圆珠笔或其它易退色的墨水绘制或更改注记。所有的竣工图必须是新蓝图。

5、各种管线、公路、桥、涵、隧道工程竣工图,应有严格按比例绘制的平面图和纵断面图。平面图应标明工程中线起始点、转角点、交叉点等平面要素的位置坐标及高程。

6、竣工图中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挡墙工程、涵洞工程等工程数量汇总表严格遵照原设计图纸指定格式如实汇总填写。

7、竣工图可以按297mm*210mm或297mm*420mm折叠。底图不折叠,平放在专用底图柜内,大于A3的底图也可卷放装筒。 (五)竣工图的汇总

工程竣工后,竣工图的汇总整理工作,可按下列要求进行:

1、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所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承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承包单位在工程交工时,应向管理处(组)提交总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2、建设项目按合同段承包施工的,各合同段承包人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范围的竣工图绘制,管理处(组)负责汇总整理。

3、为了便于全线工程量的汇总,掌握路桥及管道工程竣工后线型基本要素,要求各合同段承包人按本手册《工程管理用表》第一册《工程管理程序用表》之“工程技术要素及统计”的表格格式对本合同段工程量进行准确统计填写,作为竣工图或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二、单项工程竣工图编制规定

(一)路线平面、纵面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平、纵面线型总体布置概况说明;

(2)长、短链情况;

(3)平面线型及平曲线要素、纵坡变更情况说明,变更原因及依据;

(4)竣工后平面线型及纵坡是否符合原设计和变更设计的要求。

4、竣工图表

(1)路线平面竣工图

(2)路线纵断面竣工图

(二)路基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简述施工段路基施工范围(起讫桩号),路基横断面几何尺寸等;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施工过程中执行原设计情况;

(4)说明对不良地质处理情况,说明时必须注明路段桩号(Kx+xxx—Kx+xxx);

(5)工程变更情况说明;

(6)路基质量控制情况,尤其是压实度控制情况的说明;

(7)防护及排水工程执行原设计情况说明。

4、竣工图表

(1)竣工图中的工程数量表,一律按施工中实际完成的数量进行填写。

(2)在路线平面设计图和路基排水系统布置图中的桥梁、通道、涵洞和其他构造物的位置、走向按实际标出,并按照变更单注明变更的依据。如果在施工中增加或取消某个构造物,也必须按照变更单注明变更的依据。

(3)路线纵断面图上的桥梁、通道、涵洞位置、结构、类型、孔径(或跨径)、长度的变更或增加、取消均要重新标出,并按照变更单注明变更的依据。

(4)路线平面图、平面设计图和排水系统布置图中的路线走向,若在施工中产生变化,当变化不大时,可利用蓝图进行修改的,但必须注明修改的依据;如果变化大,不能利用蓝图修改的,必须重画。

(5)路线纵断面图中设计里程、设计标高、竖曲线、坡度、坡长等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是变更的要注明修改依据。

(6)软土地基处理和路基防护工程设计图,按实际情况进行绘制。

(7)路基、路面工程中除桥梁、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表和筑路材料图表可不做竣工图外,其余图表均作为竣工图。其中,路基横断面图中,除路基标准(一般)横断面图、部分特殊断面图、超高方式图归档外,其余均不归档。但横断面若涉及变更,则变更部分的横断面均应按实际变更情况归档。

(8)路基防护、排水工程(含护坡、挡墙、各种水沟)竣工图。

5、竣工一览表

(1)每公里土石方数量一览表

(2)防护工程一览表

(3)排水工程一览表

(4)软土路基处理一览表

(5)主要工程(材料)数量表简述

(三)路面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简述施工段路面施工范围(起讫桩号),路面各结构层的构成及厚度等;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施工过程中执行原设计路面结构的情况;

(4)路面个别部位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5)路面主要材料的来源及其质量;

(6)路面施工采用哪些先进的施工机械;

(7)控制路面施工质量采用哪些有效措施(或施工工艺);

(8)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方法等情况。

4、工程竣工数量一览表

(1)路面工程竣工数量一览表

(2)路面排水工程竣工数量一览表

5、路面竣工图

(1)路面结构竣工图。

(2)中央分隔带及中央分隔带开口设计图。如有变化,必须按变更的重画,并指明地段,如Kx+xxx—Kx+xxx。

(3)路面排水工程竣工图。雨水井座、井盖和排水管采用厂家生产的,必须按厂方提供实物的实际尺寸和配筋重新绘制竣工图。

(4)其它应编制的竣工图。

(四)大、中桥梁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对桥梁的开、完工日期及桥梁整体情况简要说明;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上、下部构造的施工工艺及新的施工方法、检测手段等情况;

(5)施工中主要材料来源及其材质,采用新材料情况;

(6)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7)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方法等情况;

(8)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9)地质以及对不良地质的处理情况;

(10)桥台台背填土的施工情况,技术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4、竣工图表

(1)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图表均作为竣工图。

(2)“桥型布置图”的后面增加一张“桩位布置竣工图”(可参照墩台基桩中心坐标表中各桩位置图),每个桩位画一个圈,并以分子表示为桩顶竣工标高,分母表示为桩底竣工标高, 桩顶30.03

如: ○

桩底12.58

各桩位都应编成与墩、台基桩设计中心坐标表中相同的编号。

(3)竣工图中原有“全桥工程及材料数量汇总表”保持不变(不盖“竣工图”标志章),在其后增加一张“全桥工程及材料数量竣工汇总表”并加盖“竣工图”标志章。

(4)凡施工图中涉及设计标高或工程数量变化的,则在竣工图中除保留原设计标高或工程数量表,另行增加一个竣工标高或工程数量表。

(5)凡施工图中有变更时,如构造、配筋、规格、尺寸、标高等,须在竣工图中根据变更单说明变更的依据。

(五)小桥、涵洞、通道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主要施工概况;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本段小桥、涵洞、通道的概况;

(5)在施工中遇到的不良地质的处理情况;

(6)工程变更情况;

(7)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方法等情况。

4、竣工图表

(1)各种工程数量表应按实际竣工的涵洞、通道、桩号、交角、结构、类型、孔数(孔径)、长度、进出口型式,正确反映包括增加的所有涵洞、通道工程竣工情况。

(2)按实际施工的涵洞、通道做一涵(一通道)一图的竣工图,不得共用。例如,两座直径相同的圆管涵,管涵的构造图应分别放到两座圆管涵中去。

(3)涵洞、通道的长度以及进出口标高按实际施工情况进行修改,如果因变更原因必须注明变更依据。

(4)新增加的涵洞(或通道)一律重新绘制竣工图(图标用竣工图格式)。图中的涵(或通道)位,孔径、长度、进出口标高等必须标明。

(5)圆管涵采用圆管为外购成品的,应在竣工图中加以说明,并把工程数量表中钢筋和砼项换成管节、规格。

(6)小桥各特征点的竣工标高和全桥竣工工程数量表应如实反映实际标高。可对原设计工程数量表保持不动,在图纸适当位置增加一个竣工数量表。

(7)在桥型布置竣工图后增加“桩位布置竣工图”。

(六)互通式立交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本施工段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上部构造和下部构造的施工工艺以及新的施工方法,检测手段等情况;

(5)施工中采用新材料情况;

(6)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7)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8)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4、竣工图表

(1)互通立交工程应分路基、大、中桥梁、及小桥、涵洞、通道等按上述编制办法分主线及匝道分别分类整理。

(2)互通立交线位数据图,因主线与匝道等相互关系复杂,应仔细记录实际施工中发现的误差,然后纠正后作为竣工图表。

(3)互通立交纵断面竣工图:主线与被交叉公路及匝道路基、路面、横断面、连接部竣工图等均须按实际施工后的标高进行标注、绘制。

(4)设计图中“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表”不作竣工图表,应按实际竣工数量重新绘制“路基土石方竣工工程数量表”,形式如下:

(七)隧道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新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检测手段等情况;

(5)施工中采用新材料情况;

(6)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7)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8)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4、竣工图表

(1)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图表均作为竣工图。

(2)所有竣工图纸所示尺寸和地质情况等,均应与实际施工过程或实物相符。

(3)如由于围岩或其它情况变化较多,导致竣工图绘制过程中修改部位过多,则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在图注中简要说明竣工图编制依据。

(八)收费设施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工程概况简介;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收费设施基本内容情况;

(5)施工中采用新材料情况;

(6)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7)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8)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4、竣工图表

(1)所有设计内容均作为竣工图归档。

(2)竣工图中的工程数量及标高等,一律按竣工实际情况来填写。

(3)隐蔽工程均需注明竣工标高各部分尺寸。

(4)机电设备工程一览表。

(九)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交通安全设施包括哪些内容及工程主要概况;

(5)施工中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情况;

(6)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7)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8)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4、竣工图表

(1)所有设计内容均作为竣工图归档。

(2)竣工图中的工程数量及标高等,一律按竣工实际情况来填写。

(3)各图中的起讫桩号和工程数量均应以竣工时的实际情况来填写。

(十)监控和通信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5)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6)施工中变更设计等情况。

4、竣工图表

(1)所有设计内容均作为竣工图归档。

(2)通信管道施工图,按实际施工的人井等位置修正后,即可作为通信管道竣工图。

(3)竣工图中必须注明两个井之间的距离,几孔管道,孔径,用什么材料。

例如:井与井之间距离80M,2孔管道,孔径Ф114,PI塑料管,可在图中管道上写: 2Ф114.PI 。

(4)通信工程竣工数量一览表。

(5)监控及通信设备一览表。

(十一)供电照明系统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扼要说明主线收费站和匝道收费站供电、照明系统的基本情况;

(5)工程变更情况;

(6)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7)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情况。

4、竣工图表

(1)所有设计内容均作为竣工图归档。

(2)图中的工程数量表,分设计和竣工两栏填写。

(3)隐蔽工程均需注明竣工标高和各部尺寸。

(十二)服务区土建工程竣工图

1、封面

2、本册目录

3、竣工说明

(1)工程概况简介;

(2)主要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在施工中执行原设计的情况;

(4)服务区和房屋建筑土建工程的内容及其规模等基本概况;

(5)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方法等情况;

(6)对不良地质的处理情况以及工程变更情况;

(7)遗留问题及今后维修养护中要重点注意的问题。

4、竣工图表

(1)所有设计图纸内容均应作为竣工图。

(2)竣工图应反映实际工程竣工情况,并注明隐蔽工程的竣工标高和各部位尺寸以及地质情况。

(3)房屋工程一览表。

(4)环境保护工程(草皮、绿化)一览表。

(5)主要工程材料竣工数量一览表。

三、计算机图形数据文件内容

竣工图计算机图形数据文件包括:

1、路线平面图

2、路线纵断面图

3、路基标准及典型横断面图

4、桥梁的桥型总体布置图

5、隧道标准剖面图

6、互通式立交线位数据图

附录E 工程档案编制及质量标准要求

一、工程项目档案编制要求

1、工程档案各部分文件材料内容必须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和真实地填写,做到原始资料齐全、准确、系统。分项工程每完工一项要收集整理一项,确保各种原始资料收集及时性,为分部及单位工程完工整理、汇编装订成册做准备。

2、监理办是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的监督者,也是竣工文件编制的直接参加者,不但要完成责任范围内的监理文件材料编制工作,而且要监督帮助监理所辖各合同段承包人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工作,要切实保证竣工文件档案的收集和编制质量。

3、各种施工原始记录必须在施工现场和工序完成时同步进行,不得事后补填原始记录。各道工序完成后,即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请求质量检验,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质量检验申请后,最迟不超过24小时应给予现场检查和书面签复。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承包人文档管理人员及时存档。

4、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工程交工验收的重要依据,每个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必须在分项工程完工后15天内报送驻地监理办审核。若涉及砂浆、砼等强度资料,则要求在30天内报送驻地监理办。

5、对于承包人上报的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各驻地监理办应在7天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签署合格意见后,监理办应及时将上述资料退还承包人,为竣工资料组卷做准备。与此同时,监理办应完成分项工程监理抽检资料的整理并做好评定工作。对于审查不合格的资料,监理办应及时退还承包人要求其完善修正。

6、施工管理部应将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正常的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有计划、分阶段地对各监理办及承包人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的收集及归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要求监理办及承包人每月对分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情况、自检及抽检资料的整理及评定情况进行统计上报,以便及时掌握资料管理是否与现场工程同步进行。

7、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前,所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评定资料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监理抽检、评定资料必须全部完成并通过项目管理处(组)的审查;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后,要求监理办及承包人按照科技档案整装组卷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竣工档案的编制工作,依次向档案主管部门及管理处(组)办理移交。

二、工程项目档案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档案文件材料要求归档件为原始件,复印件应说明理由并加盖责任单位章后归档。

案卷内文件要求字迹清楚、端正,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破损褶皱的资料要进行修补整平,材料中的金属物应去掉。

2、竣工文件、图表、试验、检测、自检等各种原始资料,要求文件材质优良,书写材料耐久,要求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或以电脑打字处理,严禁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不得用涂改液涂改,必要时可杠改。委托外单位做的试验资料,个别用退色笔、圆珠笔和双面复写纸填写的资料,归档时应衬垫白纸或保存经确认后的复印件,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3、所有文件材料均应注明编制日期,第一签名人或以后签名人均应写出签字日期。签名部分原则上要求由相关责任人直接手写,不允许非责任人代签或打字、复印。有关质量、计量、设计变更等文件审核、审批,签名人应写出明确意见(例如:同意、不同意、合格、不合格等等)。

4、工程档案的装订成卷必须使用国家科技档案或深圳市城建档案规定的封面、卷盒、目录及照片册簿等统一装具。档案材料归档时页面尺寸为210mm×297mm、260mm×185mm的标准规格,过小的可以多件平铺粘贴于A4白纸上,过大的要折叠为标准规格。

卷内文件材料数量的厚度要适中,不得超过2cm,一般在50页~200页之间。档案盒厚度统一控制在2cm~3cm之间。竣工图装盒厚度规格可分为2、3、4、5cm。

5、可按下列要求进行案卷的装订:

(1)案卷文字材料统一采用装订形式,图纸可分装订和不装订两种形式。

(2)案卷装订要牢固、整齐、美观,装订后装入标准卷盒。不装订的图纸按照卷内目录的编排次序排列有序,编写好页码后装入卷盒。

(3)装订一律采用双棉绳线三孔双线方法,装订时靠装订边(左边)和下边取齐,装订线距装订边10 mm,表头要求在上或在左,装订两孔间隔80mm。对批语、签注意见写在文件装订线上的,应予以粘贴补宽。

6、竣工图若均为A3大小,则可装订成册后折叠成A4幅面(297*210mm)统一装盒;其它非A3大小竣工图可不装订,但需按照GB10609.3-80《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或按手风琴式进行折叠。

三、工程技术要素表填写说明

见本手册《工程管理用表》第一册《工程管理程序用表》之“工程技术要素及统计”的相关表格。

(一)公路工程技术要素表

1、表头的填写

(1)公路总长:填写公路施工的起点至终点总长度(单位:km)

(2)路面结构类型:主要填写公路行车道的路面结构性质。通常沥青砼路面填写为‘柔性路面’;水泥砼路面填写为‘刚性路面 ’。

2、表中内容的填写

(1)序号:为该表内容的顺序号,由‘1’开始,至„„

(2)桩号:除了按整桩距或整桩号填写的路线桩号外,还要求填写‘转点’(ZD)、‘直圆点’(ZY)、‘圆缓点’(YH)、‘缓圆点’(HY)、‘圆直点’(YZ)等平(纵)变化点的桩号。

(3)坐标(M):依设计坐标为准,精度以设计图纸为准。

(4)路中标高(M):此为对应桩号路线中线的实测竣工标高,其精度至小数点后三位。

(5)平(竖)曲线要素:此为反映道路的平、纵位置情况。填写时,应填写标明平、纵变化点的位置(桩号和坐标),曲线要素(α、T、K、E)及‘转点’(ZD)、‘直圆点’(ZY)、‘圆直点’(YZ)等。其具体填写方法如下:

a、未设平曲线的转点坐标值,填写在‘坐标(X、Y)’项内;

b、设有平曲线的转点坐标值,填写在‘转点坐标(X、Y)’项内,并填上其它曲线要素(R、T、K、E)等;

c、竖曲线则填写在‘转角α(度、分、秒)’项内,并括号注明‘竖’,其转角可填写坡差为‘△I=’或填写‘α’及其它要素(R、T、E)。

(6)路幅宽(M):指整个路基的宽度。它包括中央分隔带、行车道、硬路肩、土路肩等。

(7)纵坡(%):指每段路的纵坡度,以‘%’表示。

(二)通信管道工程技术要素表

1、人孔

(1)井编号:指人(手)孔井的编号顺序;

(2)人(手)孔型号:填写‘大、中、小’,并注明1988年前或后;

(3)人(手)孔坐标或里程:

a、距离:填写井间距离,以米表示。

b、坐标或里程:填写桩号或坐标均可。但管的起、终、转折点的井必须填写坐标。桩号要与施工主道相一致。

c、距离中心(M):指人(手)孔或井管道至道路中线的垂直距离,以米表示。

2、管道

(1)管孔组合(行×列):填写通信管道的管孔组合形式。如1×4、2×3、3×4„„等。

(2)管孔数:指管道的管孔总和。如一管道管孔组合为2×3,则该管孔数为6孔。

(3)管材:指管道的材料性质。如‘灰’系指水泥管,又如‘PVC’系指塑料管等。填写时,填写‘灰’或‘PVC’即可。

(4)管底高程:指管孔组合底至地面高度,以米表示。

(5)管纵坡(‟):指管道的纵坡度,以‟表示。

3、支管道:六孔以下的管道为支管道。

4、备注:填写其它说明事项。

(三)桥梁工程技术要素表

填写说明(略)。

四、过程资料的保存

1、自检资料由施工单位保存;共检资料原件由施工单位保存,监理单位仅存复印件;监理抽检(含平行试验)资料原件由监理单位保存,必要时施工单位保留复印件。

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应加盖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专用章,分项工程完工后,有关该分项工程的试验资料原件全部归入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工地试验室只保存复印件;监理办中心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应加盖监理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专用章,试验报告原件保存在分项工程监理抽检资料中,中心试验室只保存复印件。

3、各种内业资料、试验资料必须编制相应的管理台帐。

五、声像档案质量标准要求

声像档案是指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录音、录像、照片。它是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的重要内容,是直观、生动反映公路建设过程的特殊载体档案。对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声像档案的制作、归档移交等规定如下:

1、在报送竣工档案的同时,必须按规定的内容摄制、移交系统的工程照片及录像档案。条件不具备的单位,可提前委托其他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声像档案的跟踪摄制和制作。

2、声像档案是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的内容之一,凡不具备完整、符合质量要求的声像档案工程,不发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一)工程声像档案质量要求

1、照片要求:

(A)必须是原版、原件、底片与照片相符;

(B)照片图解要清晰、画面完整,底片不得磨损、划伤、有污渍;

(C)用必要和简洁的语言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文字说明,即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及摄影者。分述如下:

a、事由:照片所反映的事件、事物的情由(内容写不下时,可写在说明卡片的背面); b、时间:事件、事物发生、变化的时间和拍摄时间;

c、地点:所拍摄照片的具体地点;

d、人物:照片上主要人物的姓名、身份;

e、背景:对揭示照片影像主题具有一定作用的背景;

f、摄影者:照片的拍摄单位和拍摄人。

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一般应以照片的自然张为单元编写说明,一组(若干张)联系密切的照片应加以总说明。加总说明的照片分别编写简要的分说明。

2、录像带的要求

(A)录像带必须用广播级BATACOM摄像机或最新上市、其水平扫描线不低于500线的微型数字摄像机拍摄;

(B)录像带必须图像清晰、画面稳定、声音清楚,没有变形、断裂、发霉及磁粉脱落现象;

(C)有必要的文字说明概括出录像带所反映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背景及拍摄者。

(二)公路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

1、建设地点的原址原貌、拆迁平整过程

2、开工、奠基过程

3、软基施工过程

4、工程主体施工过程及主体完成外观

5、建设施工的各主要阶段记录

6、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先进设备施工情况

7、内外装饰主要施工过程

8、工程主要部位隐蔽、主要机电设备、重大事故及处理现场

9、重要领导人或知名人士视察、剪彩、题词

10、重要会议的记录

11、竣工落成面貌记录

12、竣工验收过程(包括重要环节、分项工程验收)

13、涉及工程的各种文字材料、照片、图片

14、其它需摄制的内容

声像档案应将重大活动(如开工典礼、重要领导视察工地、指导工作、召开重要会议、竣工等)和工程声像档案分别装进专用的影集和录音、录像盒里。

附录F 项目档案的组卷、整装及移交规定

一、总则

1、项目档案由附录A所示的 “资料责编单位”负责统一组卷归档,工程部组织,分批移交。

2、项目档案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和公司总部达标软件的要求整理立卷。

二、项目档案有关术语说明及组卷职责分工

(一)项目档案有关术语说明

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材料、图样、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原始记录。

2、工程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记录和反映高速公路建设活动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3、案卷:是指由互相联系的若干文件、图样组合而成的一种档案保管单位。

4、卷内目录:案卷内登记文件及其排列次序的目录。

5、卷内备考表:说明案卷内状况的表格。

6、档号:档案的编号,包括分类号和案卷号。其编写方法详见第一章《通则》“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部分。

三、组卷

组卷就是把一组有联系的文件,以卷、册、袋、盒等形式组合在一起,便于保管、保密和利用。

四、项目档案组卷要求

1、组卷要遵循高速公路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便于高速公路档案的利用和保管。

2、工程施工、监理文件材料及竣工图应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段、单位工程等进行组卷。

3、案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活动的真实内容,必须是现场形成的

第一手材料(原始件),不允许用复印件。

4、要保证案卷内所反映问题的科技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完整: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图表等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准确:档案的内容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系统: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五、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排列

1、工程档案案卷卷内科技文件材料应按照来源和类别(如建设综合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程决算文件、竣工图纸、声像图片等)等顺序分别组卷,不得混排混组,对同一内容的档案材料应紧接排列,防止内容脱节。每卷(包括文字卷和图纸卷)均应编写卷内目录和独立的页号。

2、案卷内图文混合文件材料的排列,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若案卷内文字材料只对其图样做补充或局部性说明时,应图样在前,文字材料在后。

3、各项目部(管理处、组)的综合管理性文件材料可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对于建设期上级批复等重要文件材料应随同相关的科技文件材料一起排列。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铅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发文件在后。

4、监理单位文件应汇总材料在前,原始材料在后。具体到 “附录A”中所列资料,应遵照下述原则组卷:

“附录A”表中第1至7项属监理综合文件材料,组专卷;第8项至第15项应分类别及合同段依次组卷;第16项根据文件不同流向分别组卷;第17至19项分类组卷;第20项根据监理内容以责任人为单位依次组卷;第21项监理照片可以合同段为单位分别组卷。

5、施工单位文件材料应以合同段为单位,按以下顺序进行编制:

(1)合同段施工综合文件材料。

(2)合同段施工技术文件材料。遵照项目开工时各合同段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及编号”,将本合同段技术资料以分项工程为单元,依次整理。

合同段施工技术文件材料整理时应遵照以下顺序:

A、合同段单位、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材料。

B、合同段(或单位工程)标准试验、原材料出厂三证及原材料质检报告、特种工上岗证等(分类按时间顺序依次整理)。

C、各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它应包含以下内容:

a、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开工令、完工证书;

b、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c、施工测量放线资料;

d、工序质量检测资料;

e、各种试验资料;

f、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g、其它(质量事故及处理文件、与分项工程有关的依据性管理文件、会议纪要等)。 若有试验段,则试验段资料在同类型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资料前单独整理。

D、合同段工程技术要素及统计表

E、设备文件材料按依据性、设备开箱验收、随机图样、设备安装调试和设备运行维修等材料排列。

(3)合同段交工证书(组专卷)。

(4)工程照片材料(按档案部门统一装具要求组专卷)。

(5)合同段所有变更文件材料(包括一般文字性变更文件、变更图纸、变更申请、变更令、变更通知书以及与变更有关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的整理应从第一份变更令开始,应与相应的变更令对应一一配套组合,依次组卷。

(6)合同段竣工图纸应按里程、专业、图号进行排列。

六、案卷的构成及编目

案卷应由案卷封面和卷盒、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及备考表组成。

(一)编写案卷页号

1、卷内科技文件材料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页号按实际位数编制,页号用号码机黑色印油打印。

2、页号编写位置:在有文字或图样材料正面的右下角、反面的左下角填写页号,空白面不编制;竣工图在标题栏外左下角编写页号。

3、如所归文件属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并已编有页号的成本、成册材料,只需在卷内文件目录页次中填写册数。

4、案卷封面、案卷目录(原有图样目录除外)、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二)案卷封面的编制

1、案卷封面:可分案卷外封面和案卷内封面两种形式。外封面印制在卷皮的正表面,内封面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前。

2、案卷题名: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内容。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案卷题名应包括公路建设项目的名称、起讫里程、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名称及文件名称,如属桥梁、隧道等工程项目,还应同时标明结构、部位的名称。案卷题名总字数不超过57个字。

盒脊“案卷题名”应与盒封皮完全一致,盒正封面题名填写顺序从左到右,盒侧封(盒脊)题名填写顺序是从右到左竖向排列。

(1)技术性文件案卷题名的表示形式,以深圳市盐坝高速公路为例:

深圳盐坝高速公路项目K1+000—K3+000段路面底基层分项工程技术文件材料。

(2)管理性文件案卷题名的表示形式:项目名称+责任者+问题属类或名称。如:深圳市盐坝高速公路第二监理办工程进度管理文件

3、编制单位:指案卷形成单位,即组卷单位。

4、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的起讫日期。

5、保管期限:填写行业规定的保管期限。

6、密级:依据保密规定填写。

7、档号:填写档案的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

所有案卷盒面及盒脊上的“档号”均要求暂用铅笔临时流水编写,以供档案流向单位统一编制“档号”。应省交通档案馆的要求,对于施工单位竣工资料档号编写以“G.4-XXX(流水号)”形式表示,而对于监理单位竣工资料档号编写则以“G.5-XXX(流水号)”的形式表示。

8、档案馆(室)代号:填写国家给定的本单位档案室的编号(暂不填写)。

9、缩微号:填写缩微时给定本案卷的编号(暂不填写)。

为保证案卷外观形式、规格尺寸等统一、美观,所有档案封面及盒脊的填写均应遵照档案接收单位的要求进行手写或打印张贴。

(三)卷内目录的编写

所有卷内目录均应统一用宋体字打印,且排列在案卷科技文件材料的首页之前。

1、顺序号:填写文件排列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

2、题名:亦称标题,填写科技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一般情况下,应照实抄录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可自拟标题,外加“[ ]”号。

3、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或图样的编号。文号应写全名。分项(部)工程填写分项(部)工程编号,如没有可不填写。

4、责任者:填写科技文件的直接编制部门或主要责任者,若某些材料涉及几个责任者,可采用通用的标准简称。如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等,则要求最多填写两个主要责任者。施工及监理日志,责任者应为人名。

5、日期:填写编制科技文件材料的X年X月X日或材料形成的起讫日期,分项(部)工程技术文件材料只填写此分项(部)工程开工至完工的起讫日期。

6、页次: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首页上标注的页码。卷内最后一份文件所对应的页号,应填写起讫页码,以“为止X/Y”即“起始页码/终止页码”的形式表示该卷内容至此结束。

7、备注:留待对卷内文件做特殊说明用。

(四)图纸目录编制

成套的图纸,原有图样目录在内容上可替代卷内目录内容时,可不再重新编制卷内目录,如其内容不能替代卷内目录时,需重新编制卷内目录。成套的图纸(包括原图样目录)都需编写页号,在案卷的首页加卷内目录,末页加备考表。

竣工图目录编制分两种形式:一种是竣工图图内目录,其编制内容应包含序号、图纸名称、图号、页次、备注等基本列目,以表格形式表示,若涉及工程变更,则应增加“原设计图与竣工图图号对照”栏目;另一种是竣工图卷内目录,格式采用科技档案标准“卷内目录”格式,“文件编号”一列编写图号,其余编写同竣工图目录。竣工图在编制目录时应对每张图纸材料内容进行揭示。

(五)备考表填写要求

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的尾页之后。其内容分两部分,上半部分在归档时填写,要标明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并有立卷人的签名;下半部分在归档后由档案部门填写管理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卷内备考表排列在案卷内文件材料的尾页之后,不编写页号。

(六)案卷盒、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卷内备考表的规格和要求:

1、案卷盒采用无酸牛皮纸双裱压制,尺寸为310*220*20(或30、40、50)mm。其中20 mm厚度的档案盒,主要装甲方管理性文件材料;30 mm厚度的档案盒,主要装施工及监理竣工文件材料;40 mm及50 mm厚度的档案盒,主要用于装图纸材料等。案卷盒背“案卷题名”栏目采用无酸牛皮纸贴制,具体尺寸与栏目大小相符。

2、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卷内备考表统一采用297*210mm(A4),其中案卷封面、卷内备考表采用无酸牛皮纸制作。

七、保管单位档案目录编制

为方便查阅,各单位所有案卷形成后,应填写案卷目录,并单独装订成册。在此基础上,各档案接管单位应进一步填写案卷总(分类)目录。

1、总目录:按归档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编制。

2、分类目录:按档案分类类别进行登记。

3、目录的规格:统一确定为265*185mm。

有关‘案卷总(分类)目录’、‘案卷目录’、‘卷内目录’格式及尺寸要求,详细参见档表—13、档表-14、档表-15。

八、目录的二次转换工作

项目档案在遵照国家科技档案的要求完成案卷及卷内目录的编制工作后,还需按照集团总部达标软件的要求,继续做好达标档案目录的二次转换工作。二次转换成的目录必须是符合达标档案管理系统接收的电子数据(Excel数据或Access数据),具体格式见档表—16、档表—17。

九、竣工档案编制份数及移交

1、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在项目交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根据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分别向项目部(管理处、组)及公司总部、接管单位移交经系统整理过的全部竣工文件材料。

2、工程部在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公司总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由公司负责组织办理向其它有关单位的移交手续。竣工资料流向及份数按附录A中的“保管单位”数决定。

3、档案移交时,每一移交批次的档案材料必须编写和提交移交书一式三份。移交书由移交书封面(市城建档案馆标准格式)、符合国家科技档案标准格式的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构成。要求移交书内容应与实际档案内容完全一致,移交书封面的签章签名应当俱全。此外,还应提交符合达标软件要求的转换目录电子版一份。

4、大修及改善工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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