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大米、面粉购销合同
买受人(甲方): 合同编号:
出卖人(乙方): 签订地点: 市 区
为使甲方按时、按质、按量购得的大米、面粉能够保证职工用餐,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对 年度全年大米、面粉供货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一) 执行GB1355-86特一级面粉国家标准、GB1354-2009一级大米
国家标准,所购产品生产日期距到货日期不超过两个月,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满足甲方要求。
(二) 产品的检疫办法:提供卫生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三) 储存执行《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一) 产品包装、运输和储存符合《LS/T 3802-1988粮食包装 面粉
袋》的规定,采取防雨、防潮、防震等措施,具有长途运输、多
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包装物不回收。
(二) 乙方交付所有产品的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 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
合同生效后,乙方凭甲方口头(或书面指示供货),由乙方将本合同项下产品 日内送货上门(至甲方指定的位于 甲方的职工食堂)。
第五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一)乙方应随同每批大米、面粉发运附一份发货清单、出厂质量
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二)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双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做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产品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产品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
(三)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异议期限为一个月。
(四)甲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应及时更换。
第六条 保证条款
(一) 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逾期交货、少于甲方订货数
量以及交付的产品规格、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拒
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调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
费用,造成甲方不能正常工作的,乙方要赔偿造成的损失。
(二) 乙方应当按质论价,不得抬级抬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
明显涨价时,由乙方提供可靠的价格变动依据,由双方共同确
定后进行财务结算。
(三) 乙方交付的产品因质量原因造成甲方职工身体伤害,由乙方赔
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无不正当
理由不能拒收。
(五) 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明显降价时,甲方提供可靠的价格变
动依据,由双方共同确定后进行财务结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价款 %的违
约金;
(二)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
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 天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三) 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约定标准或
存在质量瑕疵导致使用过程中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合同目的的,乙
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并承担退货或损失赔偿的
违约责任;
(四)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除应当负责运送到合同规
定的地点或收货人外,还应当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合理费用以
及第(二)项所约定的违约责任;
(五)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更换或退货,每次应付同总价款的 %
违约金;
(六) 甲方错填到货地点、收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引致的直接损
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甲方上级重大政策调整,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地点
每月按照甲方当月实际收到的产品收据,按照种类、数量进行清算。支付方式为乙方先行开具正式发票,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入乙方预先指定的账户。
第十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先行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或变更协议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XXX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
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职工食堂大米、面粉购销合同
买受人(甲方): 合同编号:
出卖人(乙方): 签订地点: 市 区
为使甲方按时、按质、按量购得的大米、面粉能够保证职工用餐,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对 年度全年大米、面粉供货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一) 执行GB1355-86特一级面粉国家标准、GB1354-2009一级大米
国家标准,所购产品生产日期距到货日期不超过两个月,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满足甲方要求。
(二) 产品的检疫办法:提供卫生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三) 储存执行《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一) 产品包装、运输和储存符合《LS/T 3802-1988粮食包装 面粉
袋》的规定,采取防雨、防潮、防震等措施,具有长途运输、多
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包装物不回收。
(二) 乙方交付所有产品的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 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
合同生效后,乙方凭甲方口头(或书面指示供货),由乙方将本合同项下产品 日内送货上门(至甲方指定的位于 甲方的职工食堂)。
第五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一)乙方应随同每批大米、面粉发运附一份发货清单、出厂质量
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二)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双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做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产品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产品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
(三)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异议期限为一个月。
(四)甲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应及时更换。
第六条 保证条款
(一) 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逾期交货、少于甲方订货数
量以及交付的产品规格、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拒
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调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
费用,造成甲方不能正常工作的,乙方要赔偿造成的损失。
(二) 乙方应当按质论价,不得抬级抬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
明显涨价时,由乙方提供可靠的价格变动依据,由双方共同确
定后进行财务结算。
(三) 乙方交付的产品因质量原因造成甲方职工身体伤害,由乙方赔
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无不正当
理由不能拒收。
(五) 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明显降价时,甲方提供可靠的价格变
动依据,由双方共同确定后进行财务结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价款 %的违
约金;
(二)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
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 天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三) 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约定标准或
存在质量瑕疵导致使用过程中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合同目的的,乙
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并承担退货或损失赔偿的
违约责任;
(四)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除应当负责运送到合同规
定的地点或收货人外,还应当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合理费用以
及第(二)项所约定的违约责任;
(五)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更换或退货,每次应付同总价款的 %
违约金;
(六) 甲方错填到货地点、收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引致的直接损
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甲方上级重大政策调整,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地点
每月按照甲方当月实际收到的产品收据,按照种类、数量进行清算。支付方式为乙方先行开具正式发票,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入乙方预先指定的账户。
第十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先行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或变更协议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XXX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
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