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孔中心校
关于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征文评选活动
的安排
各初小学、幼儿园:
为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师德高尚,敬业乐教”的教师队伍,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第30个教师节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教师提出的“四有”要求,帮助教师常存大爱之心,甘立树人之志,力行笃学之风,涵养为师之德,深入构建全县教师立德树人新局面,展现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的新风貌。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全系统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征文要求:
征文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标准,结合日常教育教学,通过亲身经历,表达从事教师工作的幸福感、自豪感、光荣感和责任感,传递正能量。可以讲述真实的故事,可以抒写人生的感悟,也可以发表议论等。文体除小说、诗歌外不限,字数在 4000 以内,杜绝抄袭。
三、征文时间:
2015年4月1日——2015年5月1日,逾期不予接收。
四、评审奖励:
征文结束后,县局将组织专门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各基层学校上报的征文稿件进行评比,对优秀稿件进行表彰奖励,并按照每学段30篇(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数量上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出本次征文活动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若干名。同时将择优陆续在《渭南日报•教育周刊》、《渭南教育研究》和渭南教育网上刊登。作品特别优秀者,经审核后,向省内及中央媒体推荐。
五、报送方式及要求:
1、各小学、幼儿园推荐1-2篇;推荐征文投稿均要求统一排版(标题小二方正小标宋简体字,正文三号仿宋字),文档起名为“姓名+题目”于2015年5月1日前将推荐稿件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中心校办公室(并报电子版)。
2、各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切实做好征文的宣传动员工作,把征文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和展示教师风采的良好契机,精心准备组织,按时择优上报。
联系人:唐旭东
联系电话:[1**********]
大孔中心校
2015年3月31日
大孔中心校
关于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征文评选活动
的安排
各初小学、幼儿园:
为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师德高尚,敬业乐教”的教师队伍,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第30个教师节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教师提出的“四有”要求,帮助教师常存大爱之心,甘立树人之志,力行笃学之风,涵养为师之德,深入构建全县教师立德树人新局面,展现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的新风貌。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全系统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征文要求:
征文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标准,结合日常教育教学,通过亲身经历,表达从事教师工作的幸福感、自豪感、光荣感和责任感,传递正能量。可以讲述真实的故事,可以抒写人生的感悟,也可以发表议论等。文体除小说、诗歌外不限,字数在 4000 以内,杜绝抄袭。
三、征文时间:
2015年4月1日——2015年5月1日,逾期不予接收。
四、评审奖励:
征文结束后,县局将组织专门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各基层学校上报的征文稿件进行评比,对优秀稿件进行表彰奖励,并按照每学段30篇(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数量上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出本次征文活动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若干名。同时将择优陆续在《渭南日报•教育周刊》、《渭南教育研究》和渭南教育网上刊登。作品特别优秀者,经审核后,向省内及中央媒体推荐。
五、报送方式及要求:
1、各小学、幼儿园推荐1-2篇;推荐征文投稿均要求统一排版(标题小二方正小标宋简体字,正文三号仿宋字),文档起名为“姓名+题目”于2015年5月1日前将推荐稿件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中心校办公室(并报电子版)。
2、各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切实做好征文的宣传动员工作,把征文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和展示教师风采的良好契机,精心准备组织,按时择优上报。
联系人:唐旭东
联系电话:[1**********]
大孔中心校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