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迷雾 | 聂树斌案全记录(七)

2005年3月16日,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在儿子坟头上痛哭。图/CFP

聂树斌案的证据迷雾

(原标题)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滑璇

(本文原载于2013年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总第610期)

2013年4月2日,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再次来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从她所在的鹿泉市下聂庄村,到石家庄的河北高院,需要步行半小时,再坐两小时的公交车。

每月往河北高院跑一两次,询问申诉进度,已成张焕枝多年的习惯。每次见到聂树斌案申诉的主管法官,张焕枝得到的都是同一个答复:我们一直在复查,再等一等,有结果一定告诉您。用聂案目前申诉代理律师刘博今的话说,河北高院对张焕枝很客气,但是“只剩下了客气”。

4月2日这一次,刘博今决定跟张焕枝一起去一趟河北高院。在法院,刘博今碰上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王书金曾自述为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凶手。两位律师各怀心事,前来拜访的法官也各不相同。但两个人都希望聂树斌案、王书金案能够依照法律程序继续走下去。前者申诉被受理近5年半,后者二审开庭后近6年,两个案子,谁都不要再拖了。

但继续走下去需要一系列条件,包括对关键证据的质证。

19年前的很多证据,如今都被封存在聂树斌案的卷宗里。除聂案一审、二审律师张景和外,先后代理聂家申诉的几位律师都未曾见过案卷真容。

谁能拨开历史的迷雾,还案件一个真相?

神秘的卷宗

跟着张焕枝去河北省高院,刘博今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查阅尘封多年的案卷。此前作为申诉代理律师,他已记不清提过多少次阅卷申请了。“光法院就去了十几趟,发函就发得太多了。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河北高院高检以及信访部门……能找的都找了。为了防止邮寄材料未被拆开便被丢弃一旁,我们专门制作了明信片寄往上述单位。明信片上印有‘人民网评:聂树斌冤案,被耗掉的是正义更是民心’‘全国有100000000人关注此案’等黑色宋体字。”

刘博今说,2011年3月底,他曾分别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院申请查卷,最终因卷宗均被借走不了了之。时隔两年,河北高院仍拒绝查卷,理由是“刑事案件再审申请后到裁定再审前,这段时间没有律师阅卷的规定”。

4月2日这一天,刘博今、张焕枝申请查卷,再次遭拒。

迟迟看不到卷宗,张焕枝有些急躁:“从申诉到现在我和律师都一再要求,但连任何证据都看不到。”她认为,河北高院是在“拖”, “我岁数大了,身体也不好。等我动不了了,这个事就没人做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称:“一审、二审案件审结生效,诉讼程序就已完结,律师在诉讼程序内的阅卷权也因此而结束。申诉是一种非诉讼行为,在此期间律师能否申请查阅司法机关的卷宗没有具体规定。所以大多数实践中,司法机关选择不提供。”

在无法看到卷宗的情况下,聂树斌案一、二审判决就成了张焕枝手中最核心的材料。即使是这两份总共不过2500余字的判决复印件,也是来之不易。

据刘博今介绍,1995年聂树斌案审结后,一、二审判决发给被告一方两份,一份给了辩护律师张景和,一份给了聂树斌本人。2005年,王书金自述为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凶手后,聂家曾找张景和复印判决,但张景和所持的判决已遗失。聂树斌手中的一份,本应在执行死刑后与遗物一起交还家属,但事实上聂家从未收到聂树斌的任何遗物。

判决书是提请再审的关键。没有判决,法院无法受理再审申请。所以,王书金自述为凶手的新证据虽然在2005年就已出现,但张焕枝依然处于申诉无门的绝境。

转机出现在2007年4月。因为拿不到判决濒临崩溃的张焕枝,突然收到一封没有寄件人信息的特快专递。撕开一看,正是聂案一审判决。一个多月后,二审判决以相同的方式主动送上门来。曾经,原聂案申诉代理律师张思之,试图运用私人关系取得判决而未成。现在,两份判决神秘现身。这一反差,马上引起外界猜测。

事后,曾有媒体报道,原申诉代理人李树亭多次登门拜访聂案被害人的父亲刘老汉,从最开始被骂出家门到后来逐渐取得信任,终于从对方手中拿到了判决书。对此,刘博今也做出佐证。他表示,张焕枝手中的判决,正是从被害人家属那边复印过来的。

证据何在

从2007年起关注聂案申诉的刘博今,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侦查专业,做过十几年的刑警。当他第一次看到两审判决时,多年的办案经验让他觉得,案件中的证据部分或许有些蹊跷。

聂案的一审判决,对强奸、杀人行为进行了认定。判决书中写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聂树斌……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刘华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刘的头、面部,致刘昏迷后,将刘强奸。尔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刘的颈部,致刘窒息死亡。……聂交代了强奸后勒死刘华的犯罪经过,并带领公安人员指认了作案现场及埋藏被害人衣物的地点与现场勘查一致。被告人聂树斌对刘华被害现场提取物及生前照片进行辨认,均确认系被害人照片及其所穿衣物。聂树斌所供被害妇女体态、所穿衣物与被害人之夫陈磊、证人于洋所证一致。据此足以认定刘华系聂树斌强奸后杀死无疑。

刘博今指着这份不足1300字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从字里行间推断着卷宗里可能含有的证据。

“从判决来看,证据应该主要围绕聂树斌的口供。他交代的事实经过,带领公安局指认了作案现场、埋藏被害人衣物的地点,这些与现场勘查一致。对被害人照片的辨认,体态、衣物的描述也都一致。但是这些证据完全可以通过口供的方式得到。”刘博今解释,“相反,一些可能存在的、可能证明聂树斌强奸杀人的证据,在这份判决中没有体现。”

刘博今举例,比如目击证人;现场或被害人衣物上采集到了嫌疑人的脚印、指纹;现场留下的血迹……“这些刑事案件办案中经常出现的证据,从判决书上都看不到,不知道卷宗里是不是有这些内容。”刘博今说。

面对这份简短的判决,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常林也有些疑惑,“这是全部判决?”

常林介绍,判决如果以证据作为裁判依据,往往需要提供证据来源。“按照我们的理解,列出的证据一般会写明由哪个单位出具了哪种报告。但这份判决上只字未提。”常林说,“过去我们说‘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现在主要强调‘以证据为根据’。从这份判决看,就像是在讲故事。事发时谁也没在现场,要想把故事讲圆,就必须拿证据说话。”

作为证据科学专家,常林试图从证据层面解读聂案。“这份判决里的每一个环节,比如拳击刘的头面部,刘的颅脑有没有损伤,损伤能不能引起昏迷;如果是勒死的,勒痕有什么特征,法医怎么鉴定出来是被携带的花上衣勒死……这些都没提。至于现场有没有脚印、被害人阴道内有没有精斑等现场证据、生物学证据、解剖的证据,都没说。”常林强调,尽管从判决中看不出上述证据,但并不代表卷宗中没有。

由于看不到整个卷宗,至关重要的证据到底有没有成为困扰张焕枝和刘博今的最大疑问。刘博今甚至主观地认为,判决书的内容足以表明卷宗里证据不足,而这也正是河北高院多方推诿、阻止自己阅卷的原因。

被“提走”的王书金

即使是王书金的辩护律师,对刘博今的推判也表示认同。“如果聂树斌案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案卷中证据完整,法院会让他的律师看的。因为律师看了就会有一个公正的判断,对聂树斌的父母有一个正面引导。这对法院也有好处。”朱爱民说。

负责王书金案的朱爱民也有难题,他说,他到河北高院有三个目的:第一,确认王书金是否已如传言中所说被执行死刑;第二,依照刑诉法规定,二审审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但王书金案二审近6年未果,是否经过最高法院特批;第三,作为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要见一见自己的当事人。

朱爱民这么做事出有因,今年3月初,他突然接到一名记者的电话:网上传说王书金改了口供,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是不是真的?朱爱民一听,赶紧拨通了王案主审法官刘某的电话。刘法官一听就乐了:朱律师,你也算是资深律师了,网上那些传言你还能信?刘法官在电话里明确表示,王案依然未判,被告不会被执行死刑。

然而,从2007年7月底二审开庭后,朱爱民已6年未与王书金取得联系,这让他心里始终有些打鼓。4月2日,他驱车前往石家庄。刘法官便再次重申了电话中的观点。当被问到王书金目前的具体羁押地点时,刘法官并未直接作答,只说“如果没什么变化,王书金应该还在广平县看守所”。

但4月3日下午,当朱爱民来到广平县看守所要求会见王书金时,却被值班民警告知:“王书金已经被提走了。”至于王书金被谁提走、什么时间被提走、被转移到什么地方,该民警一概不说。当朱爱民以辩护律师有知情权为由,坚持查询转移王书金的档案时,有民警告知“管档案的人请假不在”。虽然未能从文字记录中得到任何信息,但有民警透露,在其印象中,王书金被河北省联合调查组提走了。

从羁押区的值班室出来,朱爱民跑到前门值班室和一位老民警聊了起来。“依据老民警的说法,王书金在一年多前被河北高院带走,老民警说,当时来了三辆车七八个人,说明高院对这个事情很重视。”朱爱民说。

这让刘博今感到担忧,假如聂案还能再审,王书金不仅是多起强奸杀人案的被告,还是聂案的核心证人。由于王书金的家人早已不再过问他的生死,所以羁押期间一直无人探望。若6年间发生变故,致使王书金已不在人世,“聂树斌案想要翻案,就会非常困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也提醒,“聂树斌案最主要的直接证据就是王书金。他不在,就很难再对真相进行核实。”

一把打开真相的钥匙

聂树斌的案卷看不到,那么王书金的案卷里有没有有用的证据呢?

与聂案不同,朱爱民顺利拿到了王书金案件的5本卷宗。朱爱民对此深感幸运:一审中,检察机关虽然未对玉米地强奸杀人案提起公诉,但侦查、检察的相关案卷一页不落地移送到了法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假如邯郸检察院认为一些证据与指控无关,不移送,我们今天就什么都查不出来。”

在王书金的案卷里,刘博今也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广平县公安局2005年1月25日的讯问笔录显示,王书金对发生在1994年8月的玉米地强奸杀人事件,做出了详细描述,甚至回忆起被害人的服装特点以及埋藏衣物的具体方位、地点等细节。但是,对于聂案判决中写到的“花上衣”,王书金没有提及。相反,他声称自己用手掐住被害人颈部,至其死亡。此外,王书金还提到一个微小细节——自己如何摆放了一串自行车钥匙。

据朱爱民介绍,王书金对包括“玉米地案”在内的6起强奸、杀人案的经过几乎是一股脑倒出来的。2005年春节前的治安排查时,王书金已在河北犯案多起,正以“王永军”的化名逃至河南打工。排查过程中,多年高度精神紧张的王书金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被扣在河南荥阳索河沟派出所时,王书金主动要求见所长。民警说:跟我们说就行了。王书金却坚持:跟你们说不行,我必须见所长。

侦查过程中,广平县公安局带领王书金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作案现场进行了指认,并询问了相关证人,证实案发时间段内,王书金确在案发地不远的一处暖气片厂做工。直接参与侦查的一位民警曾对朱爱民说:“这个案子你放心办,不要怀疑我们广平公安。对王书金,我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不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等其他手段。”

在王书金的案卷里,“玉米地案”的案发地管片公安机关、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还曾为王案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证明1993~1995年间,除聂案外,该地没有发现其他命案现场或命案报告。

在王案的一审辩护词中,朱爱民颇有深意地指出:“在这个案件的证据链条中,只差了被害人家人的报案、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笔录和尸检报告这个环节,这个审查核对的义务是公诉机关应该承担的。”而这些证据链条中缺少的环节,恰恰应该被包含在聂案的卷宗里。

一审后,王书金提出上诉,上诉理由竟然是未对玉米地强奸杀人案进行认定。这个把自己推向更重罪 行的上诉理由,让经验丰富的老律师朱爱民闻所未闻。刑诉法专家陈卫东认为,既然上诉理由如此,二审就应该围绕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展开。由于对事实存在争议,此案应该发回一审法院——邯郸中院重审,“由一审法院从聂树斌案的材料里调取有关卷宗并核实现场勘验笔录,这是可以做到的。现场勘验笔录、照片等证据,加上王书金的供述,此案就不再只有孤证。”

6年前,王书金上诉时,网上便传出王书金此举是为了立功,可以多活几年。但朱爱民认为,王书金身背多起命案,即便在玉米地强奸杀人案中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多案合并执行后仍然难逃一死。“所以,王书金并非指望不死。”朱爱民说。

无论19年前的那个夏天里谁是凶手,无论王书金上诉动机如何,他的确没有被执行死刑。但是,如今王书金人在哪里,依然是个疑问。★

(实习生孙晓磊对本文亦有贡献,为保护隐私,文章中提到的案件被害人、被害人家属、证人,均为化名)

版权声明

2005年3月16日,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在儿子坟头上痛哭。图/CFP

聂树斌案的证据迷雾

(原标题)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滑璇

(本文原载于2013年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总第610期)

2013年4月2日,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再次来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从她所在的鹿泉市下聂庄村,到石家庄的河北高院,需要步行半小时,再坐两小时的公交车。

每月往河北高院跑一两次,询问申诉进度,已成张焕枝多年的习惯。每次见到聂树斌案申诉的主管法官,张焕枝得到的都是同一个答复:我们一直在复查,再等一等,有结果一定告诉您。用聂案目前申诉代理律师刘博今的话说,河北高院对张焕枝很客气,但是“只剩下了客气”。

4月2日这一次,刘博今决定跟张焕枝一起去一趟河北高院。在法院,刘博今碰上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王书金曾自述为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凶手。两位律师各怀心事,前来拜访的法官也各不相同。但两个人都希望聂树斌案、王书金案能够依照法律程序继续走下去。前者申诉被受理近5年半,后者二审开庭后近6年,两个案子,谁都不要再拖了。

但继续走下去需要一系列条件,包括对关键证据的质证。

19年前的很多证据,如今都被封存在聂树斌案的卷宗里。除聂案一审、二审律师张景和外,先后代理聂家申诉的几位律师都未曾见过案卷真容。

谁能拨开历史的迷雾,还案件一个真相?

神秘的卷宗

跟着张焕枝去河北省高院,刘博今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查阅尘封多年的案卷。此前作为申诉代理律师,他已记不清提过多少次阅卷申请了。“光法院就去了十几趟,发函就发得太多了。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河北高院高检以及信访部门……能找的都找了。为了防止邮寄材料未被拆开便被丢弃一旁,我们专门制作了明信片寄往上述单位。明信片上印有‘人民网评:聂树斌冤案,被耗掉的是正义更是民心’‘全国有100000000人关注此案’等黑色宋体字。”

刘博今说,2011年3月底,他曾分别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院申请查卷,最终因卷宗均被借走不了了之。时隔两年,河北高院仍拒绝查卷,理由是“刑事案件再审申请后到裁定再审前,这段时间没有律师阅卷的规定”。

4月2日这一天,刘博今、张焕枝申请查卷,再次遭拒。

迟迟看不到卷宗,张焕枝有些急躁:“从申诉到现在我和律师都一再要求,但连任何证据都看不到。”她认为,河北高院是在“拖”, “我岁数大了,身体也不好。等我动不了了,这个事就没人做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称:“一审、二审案件审结生效,诉讼程序就已完结,律师在诉讼程序内的阅卷权也因此而结束。申诉是一种非诉讼行为,在此期间律师能否申请查阅司法机关的卷宗没有具体规定。所以大多数实践中,司法机关选择不提供。”

在无法看到卷宗的情况下,聂树斌案一、二审判决就成了张焕枝手中最核心的材料。即使是这两份总共不过2500余字的判决复印件,也是来之不易。

据刘博今介绍,1995年聂树斌案审结后,一、二审判决发给被告一方两份,一份给了辩护律师张景和,一份给了聂树斌本人。2005年,王书金自述为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凶手后,聂家曾找张景和复印判决,但张景和所持的判决已遗失。聂树斌手中的一份,本应在执行死刑后与遗物一起交还家属,但事实上聂家从未收到聂树斌的任何遗物。

判决书是提请再审的关键。没有判决,法院无法受理再审申请。所以,王书金自述为凶手的新证据虽然在2005年就已出现,但张焕枝依然处于申诉无门的绝境。

转机出现在2007年4月。因为拿不到判决濒临崩溃的张焕枝,突然收到一封没有寄件人信息的特快专递。撕开一看,正是聂案一审判决。一个多月后,二审判决以相同的方式主动送上门来。曾经,原聂案申诉代理律师张思之,试图运用私人关系取得判决而未成。现在,两份判决神秘现身。这一反差,马上引起外界猜测。

事后,曾有媒体报道,原申诉代理人李树亭多次登门拜访聂案被害人的父亲刘老汉,从最开始被骂出家门到后来逐渐取得信任,终于从对方手中拿到了判决书。对此,刘博今也做出佐证。他表示,张焕枝手中的判决,正是从被害人家属那边复印过来的。

证据何在

从2007年起关注聂案申诉的刘博今,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侦查专业,做过十几年的刑警。当他第一次看到两审判决时,多年的办案经验让他觉得,案件中的证据部分或许有些蹊跷。

聂案的一审判决,对强奸、杀人行为进行了认定。判决书中写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聂树斌……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刘华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刘的头、面部,致刘昏迷后,将刘强奸。尔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刘的颈部,致刘窒息死亡。……聂交代了强奸后勒死刘华的犯罪经过,并带领公安人员指认了作案现场及埋藏被害人衣物的地点与现场勘查一致。被告人聂树斌对刘华被害现场提取物及生前照片进行辨认,均确认系被害人照片及其所穿衣物。聂树斌所供被害妇女体态、所穿衣物与被害人之夫陈磊、证人于洋所证一致。据此足以认定刘华系聂树斌强奸后杀死无疑。

刘博今指着这份不足1300字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从字里行间推断着卷宗里可能含有的证据。

“从判决来看,证据应该主要围绕聂树斌的口供。他交代的事实经过,带领公安局指认了作案现场、埋藏被害人衣物的地点,这些与现场勘查一致。对被害人照片的辨认,体态、衣物的描述也都一致。但是这些证据完全可以通过口供的方式得到。”刘博今解释,“相反,一些可能存在的、可能证明聂树斌强奸杀人的证据,在这份判决中没有体现。”

刘博今举例,比如目击证人;现场或被害人衣物上采集到了嫌疑人的脚印、指纹;现场留下的血迹……“这些刑事案件办案中经常出现的证据,从判决书上都看不到,不知道卷宗里是不是有这些内容。”刘博今说。

面对这份简短的判决,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常林也有些疑惑,“这是全部判决?”

常林介绍,判决如果以证据作为裁判依据,往往需要提供证据来源。“按照我们的理解,列出的证据一般会写明由哪个单位出具了哪种报告。但这份判决上只字未提。”常林说,“过去我们说‘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现在主要强调‘以证据为根据’。从这份判决看,就像是在讲故事。事发时谁也没在现场,要想把故事讲圆,就必须拿证据说话。”

作为证据科学专家,常林试图从证据层面解读聂案。“这份判决里的每一个环节,比如拳击刘的头面部,刘的颅脑有没有损伤,损伤能不能引起昏迷;如果是勒死的,勒痕有什么特征,法医怎么鉴定出来是被携带的花上衣勒死……这些都没提。至于现场有没有脚印、被害人阴道内有没有精斑等现场证据、生物学证据、解剖的证据,都没说。”常林强调,尽管从判决中看不出上述证据,但并不代表卷宗中没有。

由于看不到整个卷宗,至关重要的证据到底有没有成为困扰张焕枝和刘博今的最大疑问。刘博今甚至主观地认为,判决书的内容足以表明卷宗里证据不足,而这也正是河北高院多方推诿、阻止自己阅卷的原因。

被“提走”的王书金

即使是王书金的辩护律师,对刘博今的推判也表示认同。“如果聂树斌案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案卷中证据完整,法院会让他的律师看的。因为律师看了就会有一个公正的判断,对聂树斌的父母有一个正面引导。这对法院也有好处。”朱爱民说。

负责王书金案的朱爱民也有难题,他说,他到河北高院有三个目的:第一,确认王书金是否已如传言中所说被执行死刑;第二,依照刑诉法规定,二审审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但王书金案二审近6年未果,是否经过最高法院特批;第三,作为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要见一见自己的当事人。

朱爱民这么做事出有因,今年3月初,他突然接到一名记者的电话:网上传说王书金改了口供,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是不是真的?朱爱民一听,赶紧拨通了王案主审法官刘某的电话。刘法官一听就乐了:朱律师,你也算是资深律师了,网上那些传言你还能信?刘法官在电话里明确表示,王案依然未判,被告不会被执行死刑。

然而,从2007年7月底二审开庭后,朱爱民已6年未与王书金取得联系,这让他心里始终有些打鼓。4月2日,他驱车前往石家庄。刘法官便再次重申了电话中的观点。当被问到王书金目前的具体羁押地点时,刘法官并未直接作答,只说“如果没什么变化,王书金应该还在广平县看守所”。

但4月3日下午,当朱爱民来到广平县看守所要求会见王书金时,却被值班民警告知:“王书金已经被提走了。”至于王书金被谁提走、什么时间被提走、被转移到什么地方,该民警一概不说。当朱爱民以辩护律师有知情权为由,坚持查询转移王书金的档案时,有民警告知“管档案的人请假不在”。虽然未能从文字记录中得到任何信息,但有民警透露,在其印象中,王书金被河北省联合调查组提走了。

从羁押区的值班室出来,朱爱民跑到前门值班室和一位老民警聊了起来。“依据老民警的说法,王书金在一年多前被河北高院带走,老民警说,当时来了三辆车七八个人,说明高院对这个事情很重视。”朱爱民说。

这让刘博今感到担忧,假如聂案还能再审,王书金不仅是多起强奸杀人案的被告,还是聂案的核心证人。由于王书金的家人早已不再过问他的生死,所以羁押期间一直无人探望。若6年间发生变故,致使王书金已不在人世,“聂树斌案想要翻案,就会非常困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也提醒,“聂树斌案最主要的直接证据就是王书金。他不在,就很难再对真相进行核实。”

一把打开真相的钥匙

聂树斌的案卷看不到,那么王书金的案卷里有没有有用的证据呢?

与聂案不同,朱爱民顺利拿到了王书金案件的5本卷宗。朱爱民对此深感幸运:一审中,检察机关虽然未对玉米地强奸杀人案提起公诉,但侦查、检察的相关案卷一页不落地移送到了法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假如邯郸检察院认为一些证据与指控无关,不移送,我们今天就什么都查不出来。”

在王书金的案卷里,刘博今也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广平县公安局2005年1月25日的讯问笔录显示,王书金对发生在1994年8月的玉米地强奸杀人事件,做出了详细描述,甚至回忆起被害人的服装特点以及埋藏衣物的具体方位、地点等细节。但是,对于聂案判决中写到的“花上衣”,王书金没有提及。相反,他声称自己用手掐住被害人颈部,至其死亡。此外,王书金还提到一个微小细节——自己如何摆放了一串自行车钥匙。

据朱爱民介绍,王书金对包括“玉米地案”在内的6起强奸、杀人案的经过几乎是一股脑倒出来的。2005年春节前的治安排查时,王书金已在河北犯案多起,正以“王永军”的化名逃至河南打工。排查过程中,多年高度精神紧张的王书金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被扣在河南荥阳索河沟派出所时,王书金主动要求见所长。民警说:跟我们说就行了。王书金却坚持:跟你们说不行,我必须见所长。

侦查过程中,广平县公安局带领王书金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作案现场进行了指认,并询问了相关证人,证实案发时间段内,王书金确在案发地不远的一处暖气片厂做工。直接参与侦查的一位民警曾对朱爱民说:“这个案子你放心办,不要怀疑我们广平公安。对王书金,我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不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等其他手段。”

在王书金的案卷里,“玉米地案”的案发地管片公安机关、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还曾为王案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证明1993~1995年间,除聂案外,该地没有发现其他命案现场或命案报告。

在王案的一审辩护词中,朱爱民颇有深意地指出:“在这个案件的证据链条中,只差了被害人家人的报案、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笔录和尸检报告这个环节,这个审查核对的义务是公诉机关应该承担的。”而这些证据链条中缺少的环节,恰恰应该被包含在聂案的卷宗里。

一审后,王书金提出上诉,上诉理由竟然是未对玉米地强奸杀人案进行认定。这个把自己推向更重罪 行的上诉理由,让经验丰富的老律师朱爱民闻所未闻。刑诉法专家陈卫东认为,既然上诉理由如此,二审就应该围绕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展开。由于对事实存在争议,此案应该发回一审法院——邯郸中院重审,“由一审法院从聂树斌案的材料里调取有关卷宗并核实现场勘验笔录,这是可以做到的。现场勘验笔录、照片等证据,加上王书金的供述,此案就不再只有孤证。”

6年前,王书金上诉时,网上便传出王书金此举是为了立功,可以多活几年。但朱爱民认为,王书金身背多起命案,即便在玉米地强奸杀人案中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多案合并执行后仍然难逃一死。“所以,王书金并非指望不死。”朱爱民说。

无论19年前的那个夏天里谁是凶手,无论王书金上诉动机如何,他的确没有被执行死刑。但是,如今王书金人在哪里,依然是个疑问。★

(实习生孙晓磊对本文亦有贡献,为保护隐私,文章中提到的案件被害人、被害人家属、证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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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得知聂树斌被改判无罪的结果后,聂树斌父亲与聂树斌姐姐放声大哭. 新华网12月2日消息,"本院认为,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如下: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53 ...

  • 聂树斌案重审:迟来的正义要完整实现
  • 最高人民法院6日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山东省高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 ...

  • 聂树斌案再审不必以真凶再现为前提
  • 与聂树斌案一样引发广泛关注的王书金案,最近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如果最高法核准王书金死刑,聂树斌案很可能就石沉大海:反之,最高法若裁定王书金案发回重审或直接提审,那么聂树斌案则可能绝处逢生. 聂树斌案从案发到疑似真凶王书金再现,一晃十年时间过去了,至今仍未平息人们的疑虑.最高法院应暂停对王书金案的复 ...

  • 河北开审王书金舆论聚焦聂树斌
  • 6月25日上午7时,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东西百余米道路被警方警戒.这个距离邯郸市中心偏远的路段,罕见地吸引了很多媒体关注,18年前被判处死刑的聂树斌能否翻案,寄希望于当天受审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 1994年9月,聂树斌因涉嫌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里强奸杀害女工康某而被捕.次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 ...

  • 尚权关注丨毛立新:聂树斌无罪后应有最深刻反思和最充分赔偿
  • 作者丨毛立新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来源丨中青在线 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今天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这起牵动国人心绪.极尽曲折的重大冤错案件,终获平反昭雪.大快人心之余,还应痛定思痛,透过冤案反思和改良司法,并给予聂树斌亲属充分的赔 ...

  • 宋志标:赵作海冤案:未完成的救赎(南方都市报 2010-5-16)
  • 赵作海冤案:未完成的救赎 类别:时事评论   浏览量:1813 版次:TM01   版名:南方评论 封面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5-16 作者:宋志标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 摘要: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就赵作海案连续几日更新博文.看得出,这位有着极高声誉的法学家无意再去分析冤案 ...

  • 正义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去实现
  • 9月9日凌晨零点40分,曾经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河北"王朝案"在保定市北市区法院重审宣判,以入室抢劫罪判处王朝有期徒刑13年,这一判决结果和此前王朝案的二审判决保持一致.而此前一直坚持王朝无罪的母亲杨惠贤则表示"一定上诉".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有必要回看本案 ...

  • 马云龙:深度报道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
  • 深度报道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我在河南的实践和体会 深度报道是新词,这些年来对这种新闻形式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最早叫特别报道.深度报道等等,实际上这种报道形式,远的不说,近的开山之作就是刘.宾/雁1979年冬天发表的一篇报告文学,实际上就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深度报道,叫<人妖之间>. 我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