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_典论_论文_甄微

 

第13卷第1期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TSINGHUAUNIVERSITY 

Vol.13 No.11998

论文》甄微曹丕《典论・

孙明君

  摘 要 目前流行的曹丕《典论・论文》《典论・论文》,它并没有打破儒家传统观念,相反,,用文章为曹魏统一大业服务。

  关键词论文撰写年代 经国大业 诗赋欲丽 文气 邺下文士

一《、典论・论文》撰出年代考

《典论・论文》的撰写年代史无明文。目前流行

的有二说:一是黄初初年说,一是太子时期说(建安二十二年—建安二十四年)。后者影响尤为广泛,张

(齐鲁书社1983年版),李泽厚、可礼《三曹年谱》刘

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中州古社1987年版)、夏传才唐绍忠《曹丕集校注》

籍出版社1992年版)等书都采用此说。与以上二说相异,本文认为《典论・论文》一文当完成于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前后。

黄初初年说认为建安时代曹丕不会提孔融之名,这种观点未必确切。孔融是当时的大名士,在士林有巨大的号召力,他意在匡复汉室,与自作天命、再造乾坤的曹操集团势不两立,处处与曹操作对。曹操在警告无效后“,

见融名著天下,内心每不能平,且潜忌其正议,恐梗碍其大业”,遂以“招众徒众,欲

(后图不轨”“、谤讪朝廷”、“大逆不道”等罪名杀害《)。孔融之死,一石激起多重浪。汉书・孔融传》“世

多哀之”,士人脂习公然抚尸大哭;远近议论纷纷,

(世说新语・)。这种局面对政权“中外惶怖”《言语》的建设、社会的安定极为不利。“太祖惧远近之议也,乃令曰‘:……融违天反道,败伦乱俗,虽肆市朝,(三国志・)在犹恨其晚’。”《崔琰传》注引《魏氏春秋》此令中,虽仍坚持孔融罪该万死,死有余辜,但只是数说其毁风败俗之事,不再提颠覆汉室之罪。也许他意识到后一罪状难以欺瞒人心,索性放弃。这样就把一个“政治犯”改为“道德品质犯”了。这在曹操的一生中极为罕见。在建安十五年曹操颁布了《求贤令》,令中提出“唯才是举”,纵然“盗嫂受金”而只要有才者亦可举而用之。同时,曹操还改变了杀害脂习的念头,将其释放“习后见太祖,,陈谢前愆,太

(魏略》)在这种背祖呼其字曰‘:元升,卿故慷慨!’”《景下,曹丕在“今之文人”的名单中列出孔融,显然是曹氏政权的一种策略,以便替曹氏集团收买人心,减轻舆论的压力。即使曹丕是真心喜欢孔融之文,鉴于曹丕文章所起到的客观作用,曹操亦会默许。至于“六子”“七子”之先后,并不能说明《典论・论文》的撰写年代。建安二十三年的《又与吴质书》追思邺下之游乐,缅怀友人之情谊,自然只提与其游乐的“六

黄初初年说的主要证据有:一《典论・,论文》提到了孔融,而孔融是曹操的政敌,在建安二十五年曹

操逝世之前,曹丕不会冒这样的大不韪;二,建安二十三年曹丕在《与吴质书》中只说了“六子”,而在《典论・论文》中却说了“七子”。如果《典论・论文》写于二十三年之前,则当他建安二十三年给吴质写信时就不会再说“六子”了;三,据中华书局标点本《三国志・魏志・文帝纪》裴注引《魏书》所载建安二十二年曹丕给大理王朗的信可证《典论》作于黄初初年[1]。太子期说的主要证据是:一《典论・,论文》中有“融等已逝”一语“,融等”即“七子”,王粲、徐干、刘桢等人逝世于建安二十二年,故此文决不会写于建安二十二年前,只能写于建安二十二年后;二,据卞兰《赞述太子赋》可知《典论》,在曹丕当太子时已经问世;三,据《文帝纪》注引《魏书》推断《典论》,当写于《与王朗书》之前,即建安二十二年冬或二十三年初。从时间上看,他也来得及[2]。

以上二说俱值得商榷。理由如下:

 

曹丕《典论・论文》甄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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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而《典论・论文》谈当代文坛之全貌,不能不言及素有盛名的孔融。此外,按中华书局标点法,亦不能证明《典论・论文》的成书于黄初初年。一是《文帝纪》注引《魏略》并没说明《典论》、诗赋是何时撰就,二是刚刚作了皇帝的曹丕,政务缠身,无法专心致力于案头工作,加之他一向“虑详而力缓”、“不竞于先

(文心雕龙・),难以在短期内撰成篇幅浩鸣”《才略》繁的百余篇作品。朱东润先生指出:“曹氏兄弟论

[3]文,皆发于东汉之末,无关黄初也。”此为不可移

对邺下文士的怀恋,此为不作于太子时期的又一证据。

否定以上二说,亦即排除了作于建安二十二年之后的可能性。我们的目光可以集中向建安二十二年之前。这样距离我们的结论只有一步之遥了。从《论文》内容判断,主要是针对建安“七子”而言的,也就是说必作于七子”;“文人相,没有彼此间。《论文》中所七子”中,孔融年岁最大,他生于汉桓帝永兴

元年(公元153年),长徐干18岁,长王粲25岁,长曹丕34岁。在建安诗人中他属于老一辈诗人。且

(后汉书・“及献帝都许,征融为将作大匠”《孔融),直至建安十三年被杀害,他一直生活在许昌,传》

易之论。

赋》和明《典论》:。但它们并不能证明《典论》中的每一篇皆成书于本期。我们承

认《典论》的主体完成于建安二十二年左右(此后还有所增补),但其中的篇章非作于一时,他既然“年八

(文帝纪》),那么他岁,能属文,有逸才”《注引《魏书》的《典论》中收有当太子之前的文章是顺理成章的事。

这样,能够确定《论文》作于太子时期的唯一证据是《典论・论文》中有“融等已逝,唯干著论,成一家言”一句。而这一句的可信程度是最值得怀疑的。依我之见“,融等已逝”一句似不是《论文》中的原文。其理由如下:一是此句与全文文意不符。《论文》开篇即云“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继而写建安文人“以此相服,良亦难矣”,为此“乃作《论文》”,显然此文是针对建安文人中存在的问题而写的,以下全文均与此主题扣合,唯“融等已逝”一语与全文之意不相连贯;二是据现存史料看,曹丕在建安二十二年后对《典论》仍然有所删改订正增补[4]。同样《论文》亦存在被增补的可能性《魏略》;曰:曹丕曾“集诸儒于肃城门内,讲论大义,侃侃无倦”。他在讲述《典论》时必有新的感慨新的见解要抒发。“融等已逝”一句大概是在讲完《典论・论文》后的慨叹,因听讲者记录下来而扩散流传;三是《艺文类聚》卷五十六《杂文部・二・赋》收录了《典论・论文》,但未录入此句。《艺文类聚》是由唐太宗亲自组织,由唐初著名学者欧阳询等人共同完成的大型类书。他们摒弃此句当自有其道理。

曹丕是一位情感敏锐细腻的诗人,邺下诸子的逝世在他心头留下了巨大的阴影和创伤,作于建安二十三年的《又与吴质书》云“:痛何言邪”、“言之伤心”“、对之扌文泪”,然而《典论・论文》却无一语涉及

他不属于邺下文人集团。而“七子之冠冕”王粲则是在孔融死后才归附曹操集团的。如此,可以断定,《论文》的写作最早不会早于建安十三年。据《三国

志・王粲传》载“(阮)王禹以十七年卒”,曹丕悼念他的《寡妇赋》中有“去秋兮既冬,改节兮时寒”之语,推知他死于建安十七年秋冬;另据《中论序》可知徐干在逝世前,早已因病告别官场,回故乡隐居了较长的时间;再据《世说新语・言语》“,刘公干以失敬罹罪”,曹操派人逮捕了他,发配至输作部磨石。如此

《论文》,写作的下限当在建安十七年秋冬之前。

建安十三年七月曹丕随曹操南征刘表,据《王粲传》注引《典略》“太祖初征荆州,使(阮)王禹作书与刘备”,据徐干《序征赋》、刘桢《赠五官中郎将》可知:阮、徐、刘等文士皆随军南下。九月王粲归附曹操。十二月孙刘联军大败曹军于赤壁。故建安十三年当在排除之列。建安十四年三月曹操、曹丕至谯“作,

(武帝纪》)。七月轻舟,治水军”《“王师自谯东征,大(曹丕)。这次东征从兴水运,泛舟万艘”《浮淮赋序》

春至冬,历时大半载,十二月始还谯。据王粲《浮淮赋》和刘桢《赠五官中郎将》可知王粲、刘桢随军南行。故建安十四年亦在排除之列。

曹丕、曹植兄弟和建安诸子能够聚集邺下,开始新的创作生活当在建安十五年以后了,故《论文》的写作亦当在建安十五年至建安十七年之间。而可能性最大的是在建安十六年。证据有二:第一,建安十六年曹丕为五官将,置官属,为丞相副,从而“天下向(邴原传》)。据学者考慕,宾客如云”《注引《原别传》证“,邺下文人集团正是以曹丕官属为核心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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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的”;第二,据《王粲传》云“:始文帝为五官将,及

育作用。《论语・学而》载“: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孔子还把道德修养区分为三个阶段“:兴于诗,

(论语・)显然,孔子所谓的立于礼,成于乐。”《泰伯》“兴”、,“夫文本同,孔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之

(论语・)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子路》

平原侯植皆好文学。粲与北海徐干字伟长、广陵陈琳字孔璋、陈留阮禹字元瑜、汝南应 、东平刘桢字公干并见友善。可知曹丕与邺下诸子发生密切的关系并领导邺下文人集团是在建安十六年无疑。

依据以上文献及推断可知《典论・论文》当撰写于建安十六年前后。

二、《典论・论文》并非“自觉”的“近些年来,,魏晋时期为,而“吹

乐记》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

,《典论・论文》”。《礼记・

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在他们看来,由于《典论・论文》提出了文章乃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诗赋欲丽”和“文以气为主”等全新的观点,从而冲破了儒家价值观的束缚,勇敢地呼唤文学自身的价值,把文学由政治、伦理的附庸地位解放了出来,使文学有了独立的品格,有了自身独特的价值,开创了文学理论的新世纪。事实果然如斯吗?请试粗论之。

《典论・论文》曰: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显而制《礼》,不以隐约而不务,不以康乐而加思。曹丕在《与王朗书》中亦说过大意相同的一段话“:人生有七尺之形,死为一棺之土。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曹丕此论直接源于《左传》。《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叔孙豹之语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这就是著名的“三不朽”说。此处的“言”即为后世的文章。先秦儒家的文章是不是不包括诗赋之类以审美为终极目的的文学作品呢?显然不是。儒家以《诗三百》为经,强调《诗三百》有兴、观、群、怨等社会效果,显然极为重视文学的社会政治功用。

(论语・),并非今人所孔子所谓的“诗可以兴”《阳货》(何理解的审美作用。“兴”,孔安国注为“引譬连类”

),朱熹解释为(四书章句晏《论语集解》“感发意志”《)所指的都是一种艺术联想,但这种联想是指集注》

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继而《毛诗大序》,进一步发挥了文章与经国大业之间的深层关系。其云:

  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汉儒完全将文学视为政治教化的附庸。曹丕的思想观念虽然不同于汉儒,在汉末魏晋士风的嬗变中,他在生活方式上不拘小节,促进了魏晋放达士风的恶性膨胀,故晋人把这笔帐算在他的头上,于是有

(晋书・)之了“魏文慕通达,天下贱守节”《傅玄传》说;另外,他的诗歌创作善于借助悱恻缠绵的情感、悲观迷惘的心绪、婉曲细秀的笔触探寻生命的本质意义,使建安诗坛在雄健豪放、慷慨悲凉之外,另开一途。但是,在公开的场合,在社会政治层面,他始终以传统的“儒者”自我标榜。他自称“吾备儒者之风,服圣人之遗教,岂可以目玩其辞,行违其诫者

(轻刑诏》)他对孔子极为崇敬,其哉?”《《追崇孔子诏》云:

  昔仲尼资大圣之才,怀帝王之器,当衰周之末,无受命之运,……欲屈己以存道。贬身以救世。于是王公终莫能用之,乃退考五代之礼,修素王之事,因鲁史而制《春秋》,就太师而正《雅》

向社会政治的,儒士企图借助诗歌生动具体的形象和强烈的情感来打动人心,从而发挥深刻的思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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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俾千载之后,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圣以成谋。咨!可谓命世之大圣,亿载之师表也。对孔子给予如此高的评价,在前代帝王中是罕见的。他不仅修庙以祭祀孔圣人,而且曾致力于恢复汉代经学。何况,曹丕以文章为经国之大业,也就是说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所有文章皆是治理封建国家的重要工具,这样讲无疑有利于曹魏集团的团结、发展和壮大。无论是在早期作为太子的竞争者,还是在后期作为太子和皇帝,即是他的内心对文学有特别的见解,么说。

,相反,曹丕此文充分地回应总结了原始儒学的“三不朽”学说和两汉经学家的诗教观,他努力要使文章成为经治封建国家的工具,成为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

“诗赋欲丽”的确是先秦儒家所未曾涉及的命

(论语・),在他题。孔子曰“:辞达而已矣”《卫灵公》眼里属于形式范畴的“辞”没有必要追求浮词艳藻,只要能准确畅达地表述思想即可。他说的“文质彬彬”并不包括文辞的藻饰。但“丽”却是诗赋中固有的特质《诗三百》,中不乏“桃之夭夭,灼灼其花”之类色彩明丽绚烂的句子,到了《楚辞》时代则更加锦上添花。刘勰曰“:自风雅寝声,莫或抽绪,奇文郁起,其《离骚》哉!……故《骚经》《九章》,朗丽以哀志;《九歌》《九辨》绮靡以伤情《远游》;《天问》,瑰诡而惠巧《招魂》;《大招》,耀艳而深华;……惊采绝艳,难与并能矣。……是以枚贾追风以入丽,马扬沿波而得

(文心雕龙・)李维桢认为奇。”《辨骚》《楚辞》具有“富(楚辞丽广博”“、瑰琦卓诡”、“严华高整”等特征。《)楚辞集注序》“丽”的特征在汉赋中被进一步发扬光

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

(典论・)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论文》据此可知,奏议之“雅”,书论之“理”,铭诔之“实”,诗赋之“丽”仅是曹丕对文坛盛行文体之特征的概括,而不是对文体特征的规范和要求。所以说“诗赋欲丽”并不是曹丕的首创。,也不是“文学自觉”的标志“丽”,那自,,“诗赋欲丽”的全部诗史意义:他早年以副君之重、后期以九五之尊强调诗赋的“丽”,使魏晋诗人加快了恢复诗歌“丽”之特征的步伐。

“气”是一个古已有之、涵义繁复的名词。“天有

(左传・),此六气”《昭公元年》“气”乃自然之气“;我(孟子・)、善养吾浩然之气”《公孙丑》“养其气,合其

(庄子・),此德,以通万物之所造”《达生》“气”乃哲学

之气“;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礼记・),此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乐记》“气”乃音乐之气。曹丕的功绩在于将自然之“气”、

哲学之“气”、音乐理论之“气”引入古代文论领域。从《典论・论文》之后“,文气”遂成为该领域重要的美学范畴之一,并且成为气象、气格、气韵、骨气、神气等古代文论范畴的重要渊源。曹丕“文气”论的贡献全在于此。后世对“文以气为主”有种种引申发挥,围绕“文以气为主”有热烈而绵长的争论,其实都溢出了曹丕“文气”的范围。曹丕只是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他没有对“气”的具体内涵作出界定阐释,到底什么是文章之“气”,在曹丕这里是语焉不详的。而且他的注意力并不在此。从全文看,他意说明:作为创作主体无不具备不同于他人的“气”,故文章家不可自视太高“,谓己为贤”。这一段话还是围绕“文人相轻”的大主题而发的。这里看不出“自觉的新文学观念”来。

后世论者将浑然一体的七宝楼台拆成碎片,从中拣取自己需要的片断,去作“六经注我”式的发挥。于是得出这样的结论《典论・:论文》突破了儒家思想观念,把文学从儒家政治伦理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深刻揭示了文学的本质特征及其地位和价值,是“文学自觉时代”的“号角”和“宣言”,这显然不符合曹丕的原意,不符合《典论・论文》的实际,有意拔高了《典

大,扬雄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

(法言・)。《吾子》“丽”则是二者的共同特征。班固(扬雄传》),又说《汉书》说扬雄之赋“极丽靡之辞”《

宋玉唐勒及枚乘司马相如扬雄诸人“竞为侈丽闳衍

(艺文志》)。足见楚汉文人对之词”《“丽”的热衷。诚如王钟陵先生的总结“:如果我们试图用一个词来概括汉人的审美情趣的话,那便是‘富丽’,或曰‘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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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更简洁地说就是一个字———‘丽’。”

曹丕的原话是说:

  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又暗于自见,谓己为贤。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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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论文》在文论史上的地位。其实,鲁迅先生讲得很清楚,说曹丕的时代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曹丕一派“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乃是“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出的结论[7]。至于此一结论是否恰切允当,是可以商榷的。在我看来,如果说建安时代是一个“文的自觉”和“人的觉醒”的时代,那么,它的自觉和觉醒决不表现为对儒家传统价值观的突破,或者说决不仅仅表现为对儒家传统观念的突破。至于曹丕的《典论・论文》与其说它是冲破儒家观念的“号角”,,画虎不成,反为狗者也。前为书嘲之,反作论盛道仆赞其文。”从此信件中可见,陈琳本来不擅长辞赋,却缺乏自知之明;而曹植对别人的缺点热嘲冷讽,傲慢无礼。其实曹丕本人对待文士亦有极不礼貌的时候《王粲传》,注引《典略》云曹丕曾赐刘桢廓落带,其后又要索回“,因书嘲桢”。此外,建安年间,围绕争立太子之事,,两派,,“贵远贱近”“向声背。

较之前者,使曹丕更为不安的是文士们对篇籍翰墨工作日益滋生出不满情绪。在曹丕眼里这也是文士们暗于自见、过分自负的一种表现。邺下文士多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志在经邦治国,拯世济民,他们对政治颇为热情,对自己的政治才干颇为自负,对仕途的期望值过高,因此,他们对曹氏父子视他们为文学侍从、待他们为文章之士的作法越来越不满。王粲自比为管仲孟明,他后来作了魏侍中,仍然不满

足。据《杜袭传》载:“魏国既建,(袭)为侍中,与王粲、和洽并用。粲博闻强识,故太祖游观出入,多得骖乘;至其见敬不及洽袭。袭尝独见至夜半,粲性躁竞,起坐曰‘:不知公对杜袭道何也?’洽笑答曰‘:天下事岂有尽邪?卿昼侍可矣。悒悒与此,欲兼之乎?’”曹植《赠王粲》亦云:“重阴润万物,何惧泽不周?谁令君多念,遂使生百忧。”不满于自己地位的决不是王粲一人,曹植《赠徐干》云:“宝弃怨何人?和氏有其愆。弹冠俟知己,知己谁不然?”他的《赠丁仪王粲》云

“:丁生怨在朝。”从以上诗句推断,建安年间,包括曹植在内,王粲、徐干、丁仪等邺下文士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抑郁不满的情绪。这种抑郁不满主要源于认为自己有经邦济世之才却未被委以重任。王粲的《杂诗》其四云“:鸷鸟化为鸠,远窜江汉边。遭遇风云会,托身鸾凤间。天姿既否戾,受性又不闲。邂逅见逼迫, 仰不得言。”结合他的《鹦鹉赋》、《莺赋》《、吊夷齐文》等作品看,王粲对自己在曹氏阵营内的地位极为不满。刘桢《杂诗》云:“职事相填委,文墨纷消散。驰翰未暇食,日昃不知晏。沉迷簿领书,回回自混乱。”显然他对安排给自己的文墨琐事也极为厌烦。

在建安文士中,王粲从建安十三年起任丞相掾,建安十八年后转魏国侍中,政治地位稍高一点。陈琳等任军谋祭酒和门下督,相当于掾属而已。徐干、

三上面所述是《典论・论文》的客观意义,从主观动机看,本文认为曹丕撰写此文的初衷是为了劝导和安抚邺下文士。此处的“邺下文士”并不是特指王粲、刘桢等六人,还包括生活在邺下,围绕在曹氏兄弟周围的诸文士。

王粲等邺下文士在归附曹操集团前已经成名,“昔仲宣独步于汉南,孔璋鹰扬于河朔,伟长擅名于青土,公干振藻于海隅,德琏发迹于北魏,足下高视

(曹植)他们认识到曹操平治于上京。”《与杨德祖书》天下的举措“,使海内回心,望风而愿治,文武并用,

(王粲传》英雄毕力,此三王之举也!”《引王粲语)于是怀着对曹操的景仰和对曹操收拾河山、再造太平盛世大业的憧憬,加盟于曹操集团。他们在邺下受到了曹氏父子的礼遇和宠爱,与曹丕、曹植兄弟建立了有别于主仆之情的深厚友谊“昔日游处,,行则同(曹丕)舆,止则接席,何尝须臾相失!”《又与吴质书》这是一个新型的文人集团。但在这个集团内并非全是阳光明媚的日子,这里有风云变幻的时刻,亦有阴雨连绵的季节。从领导者的角度观察,在这一文人集团内部存在着两大隐患,一是文士之间的互相轻视,一是文士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不满情绪。如果不及时解决,听之任之,轻则瓦解邺下文人集团,重则破坏再造太平盛世的大事业。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只能依赖邺下文坛的领袖曹丕。

邺下文士是各地的才子“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但他们聚集在一起时,难免出现自视甚高而视人甚低的言行,曹植《与杨德祖书》云:他们“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以孔璋之才,不闲于辞赋,而多自谓能与司马长卿同风;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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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桢、应 等担任平原侯庶子和五官将文学,其地位

还不如长吏和家丞。既然他们倍受曹操的赏识又与曹丕、曹植兄弟感情笃厚,为何又不见重用呢?原因只有一条:“陈、徐、刘、应……凡此数子,于雍容侍从,实其人也;若乃边境有虞,群下鼎沸,军书辐至,

(吴质羽檄交驰,于彼诸贤,非其任也。”《答魏太子

)这也是曹氏父子和时人对他们的普遍看法。笺》

如此,曹丕要成功地领导邺下文人集团,使他们齐心协力为曹魏政权服务,便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改变文人之间互相轻视的陋俗,国大业的组成部分,他的述的。

《论文》,曹丕即指出“: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继而举班固、傅毅之事为例。接着议论今之文人,他认为邺下文士个个都是卓异之士“,以此相服,亦良难矣。”他自述写作动机说:“盖君子审己以度人,故能免于斯累。乃作论文。”作者对“七子”逐一作了评论,既指出了长处,也不隐讳其缺点,颇具领袖风范。作者还从文体、文气的角度分析了文士具有不同才能的原委。从文体看,文章分为四科,文士们或长于典雅的奏议,或长于宜理的书记,或长于尚实的铭诔,或长于绮丽的诗赋,因人而异。从文气看,气有清浊,无法授受。职是之故,文人不应当以己之长比人之短,要善于自见。

由于文士们自视甚高,皆以为有盖世之才,故不能正确认识自己,不安心于文籍翰墨工作。为此,曹

丕指出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丕将翰墨篇籍之作者誉之为“志士”,从事翰墨篇籍工作亦可建“千载之功”,他们的英名将与幽而演易的文王、显而制礼的周公齐名,流芳百世。所以,文士们应当消除自己的委屈和不满情绪“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用文章为一统大业而鼓与呼。

和“人的觉醒”,相反,它是向,是对儒家传统观念的总结;是曹丕劝戒邺下文士改变文人相轻的陋俗,加强彼此间的团结与合作,安心于篇籍翰墨工作的一篇“告示”。这就是本文的结论。  注:

(社科[1]详见高敏《对“异议”的异议》,载《郑州大学学报》

版),1980(3)。

[2]详见张亚新《:《典论・论文》写作时间考辨》,载《贵州师院(社科版),1981(2)。学报》

[3]朱东润《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23页,上海古典文学出

版社,1957。

[4]详见张可礼《三曹年谱》:,155~166页。

(社[5]胡大雷《邺下文学集团论》:,载《广西师范大学学报》

科版),1991(2)。

[6]王钟陵《:中国中古诗歌史》,24页,江苏教育出版社,1986。

[7]鲁迅《而已集》:,8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作者单位 清华大学中文系  责任编辑 汉源)

(上接第33页)

[48《]战国策》卷六《秦策四・楚王使景鲤如秦》,237页;卷十

见夫玄 乎?当其居桂林之中……从容游戏,超腾往来……及其在枳棘之中也,恐惧而悼我膛忄栗,危视而迹行……此皮筋非加急而体益短也,处势不便故也……。’”

[57]同注39。

[58《]论语正义》卷十六《子路》,285页。

[59《]汉书补注》卷三十《艺文志・诗赋略》,902页。[60《]文选》,萧统《序》,第1~2页在说明不收经、子、史当

《齐策三・楚王死》,371页。

[49]同上书,卷十四《楚策一・邯郸之难》,484~485页。[50]同上书,卷一《东周策・秦攻宜阳》,5~7页,卷十五《楚

策二・齐秦约攻楚》,524页。

[51]同上书,卷三一《燕策三・齐韩魏共攻燕》,1119页。[52]同上书,卷二一《赵策四・魏败楚于陉山》,766页。[53]同上书,卷二八《韩策三・公仲使韩珉之秦求武隧》,1020

中,特别提到世俗一直不知如何名目的某类“:若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辨士之端,所谓坐狙丘,议稷下、仲连之却秦军、食其之下齐国、留侯之发八难、曲逆之吐六奇”,指出“若斯之流……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正属本文所说规谏者之言与纵横家之辞这两部分。

(台北,汉声出版社,1973)[61]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一・

页。

[54《]史记》卷二七《天官书》,477、480页。

(台北,台湾中华书局,1968)卷十四[55]贾公彦《周礼注疏》:

《地官・师氏》3b页。

[56《]新序疏证》卷五《杂事五》第25章,157~158页

“:宋玉

事楚襄王而不见察,意气不得,形于颜色。或谓曰‘:先生何谈说之不扬、计画之疑也?’宋玉曰‘:不然。子独不

诗教上》,18页。

(作者单位 台湾清华大学  责任编辑 汉源)

 

第13卷第1期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TSINGHUAUNIVERSITY 

Vol.13 No.11998

论文》甄微曹丕《典论・

孙明君

  摘 要 目前流行的曹丕《典论・论文》《典论・论文》,它并没有打破儒家传统观念,相反,,用文章为曹魏统一大业服务。

  关键词论文撰写年代 经国大业 诗赋欲丽 文气 邺下文士

一《、典论・论文》撰出年代考

《典论・论文》的撰写年代史无明文。目前流行

的有二说:一是黄初初年说,一是太子时期说(建安二十二年—建安二十四年)。后者影响尤为广泛,张

(齐鲁书社1983年版),李泽厚、可礼《三曹年谱》刘

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中州古社1987年版)、夏传才唐绍忠《曹丕集校注》

籍出版社1992年版)等书都采用此说。与以上二说相异,本文认为《典论・论文》一文当完成于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前后。

黄初初年说认为建安时代曹丕不会提孔融之名,这种观点未必确切。孔融是当时的大名士,在士林有巨大的号召力,他意在匡复汉室,与自作天命、再造乾坤的曹操集团势不两立,处处与曹操作对。曹操在警告无效后“,

见融名著天下,内心每不能平,且潜忌其正议,恐梗碍其大业”,遂以“招众徒众,欲

(后图不轨”“、谤讪朝廷”、“大逆不道”等罪名杀害《)。孔融之死,一石激起多重浪。汉书・孔融传》“世

多哀之”,士人脂习公然抚尸大哭;远近议论纷纷,

(世说新语・)。这种局面对政权“中外惶怖”《言语》的建设、社会的安定极为不利。“太祖惧远近之议也,乃令曰‘:……融违天反道,败伦乱俗,虽肆市朝,(三国志・)在犹恨其晚’。”《崔琰传》注引《魏氏春秋》此令中,虽仍坚持孔融罪该万死,死有余辜,但只是数说其毁风败俗之事,不再提颠覆汉室之罪。也许他意识到后一罪状难以欺瞒人心,索性放弃。这样就把一个“政治犯”改为“道德品质犯”了。这在曹操的一生中极为罕见。在建安十五年曹操颁布了《求贤令》,令中提出“唯才是举”,纵然“盗嫂受金”而只要有才者亦可举而用之。同时,曹操还改变了杀害脂习的念头,将其释放“习后见太祖,,陈谢前愆,太

(魏略》)在这种背祖呼其字曰‘:元升,卿故慷慨!’”《景下,曹丕在“今之文人”的名单中列出孔融,显然是曹氏政权的一种策略,以便替曹氏集团收买人心,减轻舆论的压力。即使曹丕是真心喜欢孔融之文,鉴于曹丕文章所起到的客观作用,曹操亦会默许。至于“六子”“七子”之先后,并不能说明《典论・论文》的撰写年代。建安二十三年的《又与吴质书》追思邺下之游乐,缅怀友人之情谊,自然只提与其游乐的“六

黄初初年说的主要证据有:一《典论・,论文》提到了孔融,而孔融是曹操的政敌,在建安二十五年曹

操逝世之前,曹丕不会冒这样的大不韪;二,建安二十三年曹丕在《与吴质书》中只说了“六子”,而在《典论・论文》中却说了“七子”。如果《典论・论文》写于二十三年之前,则当他建安二十三年给吴质写信时就不会再说“六子”了;三,据中华书局标点本《三国志・魏志・文帝纪》裴注引《魏书》所载建安二十二年曹丕给大理王朗的信可证《典论》作于黄初初年[1]。太子期说的主要证据是:一《典论・,论文》中有“融等已逝”一语“,融等”即“七子”,王粲、徐干、刘桢等人逝世于建安二十二年,故此文决不会写于建安二十二年前,只能写于建安二十二年后;二,据卞兰《赞述太子赋》可知《典论》,在曹丕当太子时已经问世;三,据《文帝纪》注引《魏书》推断《典论》,当写于《与王朗书》之前,即建安二十二年冬或二十三年初。从时间上看,他也来得及[2]。

以上二说俱值得商榷。理由如下:

 

曹丕《典论・论文》甄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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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而《典论・论文》谈当代文坛之全貌,不能不言及素有盛名的孔融。此外,按中华书局标点法,亦不能证明《典论・论文》的成书于黄初初年。一是《文帝纪》注引《魏略》并没说明《典论》、诗赋是何时撰就,二是刚刚作了皇帝的曹丕,政务缠身,无法专心致力于案头工作,加之他一向“虑详而力缓”、“不竞于先

(文心雕龙・),难以在短期内撰成篇幅浩鸣”《才略》繁的百余篇作品。朱东润先生指出:“曹氏兄弟论

[3]文,皆发于东汉之末,无关黄初也。”此为不可移

对邺下文士的怀恋,此为不作于太子时期的又一证据。

否定以上二说,亦即排除了作于建安二十二年之后的可能性。我们的目光可以集中向建安二十二年之前。这样距离我们的结论只有一步之遥了。从《论文》内容判断,主要是针对建安“七子”而言的,也就是说必作于七子”;“文人相,没有彼此间。《论文》中所七子”中,孔融年岁最大,他生于汉桓帝永兴

元年(公元153年),长徐干18岁,长王粲25岁,长曹丕34岁。在建安诗人中他属于老一辈诗人。且

(后汉书・“及献帝都许,征融为将作大匠”《孔融),直至建安十三年被杀害,他一直生活在许昌,传》

易之论。

赋》和明《典论》:。但它们并不能证明《典论》中的每一篇皆成书于本期。我们承

认《典论》的主体完成于建安二十二年左右(此后还有所增补),但其中的篇章非作于一时,他既然“年八

(文帝纪》),那么他岁,能属文,有逸才”《注引《魏书》的《典论》中收有当太子之前的文章是顺理成章的事。

这样,能够确定《论文》作于太子时期的唯一证据是《典论・论文》中有“融等已逝,唯干著论,成一家言”一句。而这一句的可信程度是最值得怀疑的。依我之见“,融等已逝”一句似不是《论文》中的原文。其理由如下:一是此句与全文文意不符。《论文》开篇即云“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继而写建安文人“以此相服,良亦难矣”,为此“乃作《论文》”,显然此文是针对建安文人中存在的问题而写的,以下全文均与此主题扣合,唯“融等已逝”一语与全文之意不相连贯;二是据现存史料看,曹丕在建安二十二年后对《典论》仍然有所删改订正增补[4]。同样《论文》亦存在被增补的可能性《魏略》;曰:曹丕曾“集诸儒于肃城门内,讲论大义,侃侃无倦”。他在讲述《典论》时必有新的感慨新的见解要抒发。“融等已逝”一句大概是在讲完《典论・论文》后的慨叹,因听讲者记录下来而扩散流传;三是《艺文类聚》卷五十六《杂文部・二・赋》收录了《典论・论文》,但未录入此句。《艺文类聚》是由唐太宗亲自组织,由唐初著名学者欧阳询等人共同完成的大型类书。他们摒弃此句当自有其道理。

曹丕是一位情感敏锐细腻的诗人,邺下诸子的逝世在他心头留下了巨大的阴影和创伤,作于建安二十三年的《又与吴质书》云“:痛何言邪”、“言之伤心”“、对之扌文泪”,然而《典论・论文》却无一语涉及

他不属于邺下文人集团。而“七子之冠冕”王粲则是在孔融死后才归附曹操集团的。如此,可以断定,《论文》的写作最早不会早于建安十三年。据《三国

志・王粲传》载“(阮)王禹以十七年卒”,曹丕悼念他的《寡妇赋》中有“去秋兮既冬,改节兮时寒”之语,推知他死于建安十七年秋冬;另据《中论序》可知徐干在逝世前,早已因病告别官场,回故乡隐居了较长的时间;再据《世说新语・言语》“,刘公干以失敬罹罪”,曹操派人逮捕了他,发配至输作部磨石。如此

《论文》,写作的下限当在建安十七年秋冬之前。

建安十三年七月曹丕随曹操南征刘表,据《王粲传》注引《典略》“太祖初征荆州,使(阮)王禹作书与刘备”,据徐干《序征赋》、刘桢《赠五官中郎将》可知:阮、徐、刘等文士皆随军南下。九月王粲归附曹操。十二月孙刘联军大败曹军于赤壁。故建安十三年当在排除之列。建安十四年三月曹操、曹丕至谯“作,

(武帝纪》)。七月轻舟,治水军”《“王师自谯东征,大(曹丕)。这次东征从兴水运,泛舟万艘”《浮淮赋序》

春至冬,历时大半载,十二月始还谯。据王粲《浮淮赋》和刘桢《赠五官中郎将》可知王粲、刘桢随军南行。故建安十四年亦在排除之列。

曹丕、曹植兄弟和建安诸子能够聚集邺下,开始新的创作生活当在建安十五年以后了,故《论文》的写作亦当在建安十五年至建安十七年之间。而可能性最大的是在建安十六年。证据有二:第一,建安十六年曹丕为五官将,置官属,为丞相副,从而“天下向(邴原传》)。据学者考慕,宾客如云”《注引《原别传》证“,邺下文人集团正是以曹丕官属为核心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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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的”;第二,据《王粲传》云“:始文帝为五官将,及

育作用。《论语・学而》载“: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孔子还把道德修养区分为三个阶段“:兴于诗,

(论语・)显然,孔子所谓的立于礼,成于乐。”《泰伯》“兴”、,“夫文本同,孔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之

(论语・)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子路》

平原侯植皆好文学。粲与北海徐干字伟长、广陵陈琳字孔璋、陈留阮禹字元瑜、汝南应 、东平刘桢字公干并见友善。可知曹丕与邺下诸子发生密切的关系并领导邺下文人集团是在建安十六年无疑。

依据以上文献及推断可知《典论・论文》当撰写于建安十六年前后。

二、《典论・论文》并非“自觉”的“近些年来,,魏晋时期为,而“吹

乐记》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

,《典论・论文》”。《礼记・

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在他们看来,由于《典论・论文》提出了文章乃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诗赋欲丽”和“文以气为主”等全新的观点,从而冲破了儒家价值观的束缚,勇敢地呼唤文学自身的价值,把文学由政治、伦理的附庸地位解放了出来,使文学有了独立的品格,有了自身独特的价值,开创了文学理论的新世纪。事实果然如斯吗?请试粗论之。

《典论・论文》曰: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显而制《礼》,不以隐约而不务,不以康乐而加思。曹丕在《与王朗书》中亦说过大意相同的一段话“:人生有七尺之形,死为一棺之土。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曹丕此论直接源于《左传》。《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叔孙豹之语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这就是著名的“三不朽”说。此处的“言”即为后世的文章。先秦儒家的文章是不是不包括诗赋之类以审美为终极目的的文学作品呢?显然不是。儒家以《诗三百》为经,强调《诗三百》有兴、观、群、怨等社会效果,显然极为重视文学的社会政治功用。

(论语・),并非今人所孔子所谓的“诗可以兴”《阳货》(何理解的审美作用。“兴”,孔安国注为“引譬连类”

),朱熹解释为(四书章句晏《论语集解》“感发意志”《)所指的都是一种艺术联想,但这种联想是指集注》

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继而《毛诗大序》,进一步发挥了文章与经国大业之间的深层关系。其云:

  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汉儒完全将文学视为政治教化的附庸。曹丕的思想观念虽然不同于汉儒,在汉末魏晋士风的嬗变中,他在生活方式上不拘小节,促进了魏晋放达士风的恶性膨胀,故晋人把这笔帐算在他的头上,于是有

(晋书・)之了“魏文慕通达,天下贱守节”《傅玄传》说;另外,他的诗歌创作善于借助悱恻缠绵的情感、悲观迷惘的心绪、婉曲细秀的笔触探寻生命的本质意义,使建安诗坛在雄健豪放、慷慨悲凉之外,另开一途。但是,在公开的场合,在社会政治层面,他始终以传统的“儒者”自我标榜。他自称“吾备儒者之风,服圣人之遗教,岂可以目玩其辞,行违其诫者

(轻刑诏》)他对孔子极为崇敬,其哉?”《《追崇孔子诏》云:

  昔仲尼资大圣之才,怀帝王之器,当衰周之末,无受命之运,……欲屈己以存道。贬身以救世。于是王公终莫能用之,乃退考五代之礼,修素王之事,因鲁史而制《春秋》,就太师而正《雅》

向社会政治的,儒士企图借助诗歌生动具体的形象和强烈的情感来打动人心,从而发挥深刻的思想教

 

曹丕《典论・论文》甄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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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俾千载之后,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圣以成谋。咨!可谓命世之大圣,亿载之师表也。对孔子给予如此高的评价,在前代帝王中是罕见的。他不仅修庙以祭祀孔圣人,而且曾致力于恢复汉代经学。何况,曹丕以文章为经国之大业,也就是说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所有文章皆是治理封建国家的重要工具,这样讲无疑有利于曹魏集团的团结、发展和壮大。无论是在早期作为太子的竞争者,还是在后期作为太子和皇帝,即是他的内心对文学有特别的见解,么说。

,相反,曹丕此文充分地回应总结了原始儒学的“三不朽”学说和两汉经学家的诗教观,他努力要使文章成为经治封建国家的工具,成为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

“诗赋欲丽”的确是先秦儒家所未曾涉及的命

(论语・),在他题。孔子曰“:辞达而已矣”《卫灵公》眼里属于形式范畴的“辞”没有必要追求浮词艳藻,只要能准确畅达地表述思想即可。他说的“文质彬彬”并不包括文辞的藻饰。但“丽”却是诗赋中固有的特质《诗三百》,中不乏“桃之夭夭,灼灼其花”之类色彩明丽绚烂的句子,到了《楚辞》时代则更加锦上添花。刘勰曰“:自风雅寝声,莫或抽绪,奇文郁起,其《离骚》哉!……故《骚经》《九章》,朗丽以哀志;《九歌》《九辨》绮靡以伤情《远游》;《天问》,瑰诡而惠巧《招魂》;《大招》,耀艳而深华;……惊采绝艳,难与并能矣。……是以枚贾追风以入丽,马扬沿波而得

(文心雕龙・)李维桢认为奇。”《辨骚》《楚辞》具有“富(楚辞丽广博”“、瑰琦卓诡”、“严华高整”等特征。《)楚辞集注序》“丽”的特征在汉赋中被进一步发扬光

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

(典论・)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论文》据此可知,奏议之“雅”,书论之“理”,铭诔之“实”,诗赋之“丽”仅是曹丕对文坛盛行文体之特征的概括,而不是对文体特征的规范和要求。所以说“诗赋欲丽”并不是曹丕的首创。,也不是“文学自觉”的标志“丽”,那自,,“诗赋欲丽”的全部诗史意义:他早年以副君之重、后期以九五之尊强调诗赋的“丽”,使魏晋诗人加快了恢复诗歌“丽”之特征的步伐。

“气”是一个古已有之、涵义繁复的名词。“天有

(左传・),此六气”《昭公元年》“气”乃自然之气“;我(孟子・)、善养吾浩然之气”《公孙丑》“养其气,合其

(庄子・),此德,以通万物之所造”《达生》“气”乃哲学

之气“;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礼记・),此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乐记》“气”乃音乐之气。曹丕的功绩在于将自然之“气”、

哲学之“气”、音乐理论之“气”引入古代文论领域。从《典论・论文》之后“,文气”遂成为该领域重要的美学范畴之一,并且成为气象、气格、气韵、骨气、神气等古代文论范畴的重要渊源。曹丕“文气”论的贡献全在于此。后世对“文以气为主”有种种引申发挥,围绕“文以气为主”有热烈而绵长的争论,其实都溢出了曹丕“文气”的范围。曹丕只是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他没有对“气”的具体内涵作出界定阐释,到底什么是文章之“气”,在曹丕这里是语焉不详的。而且他的注意力并不在此。从全文看,他意说明:作为创作主体无不具备不同于他人的“气”,故文章家不可自视太高“,谓己为贤”。这一段话还是围绕“文人相轻”的大主题而发的。这里看不出“自觉的新文学观念”来。

后世论者将浑然一体的七宝楼台拆成碎片,从中拣取自己需要的片断,去作“六经注我”式的发挥。于是得出这样的结论《典论・:论文》突破了儒家思想观念,把文学从儒家政治伦理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深刻揭示了文学的本质特征及其地位和价值,是“文学自觉时代”的“号角”和“宣言”,这显然不符合曹丕的原意,不符合《典论・论文》的实际,有意拔高了《典

大,扬雄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

(法言・)。《吾子》“丽”则是二者的共同特征。班固(扬雄传》),又说《汉书》说扬雄之赋“极丽靡之辞”《

宋玉唐勒及枚乘司马相如扬雄诸人“竞为侈丽闳衍

(艺文志》)。足见楚汉文人对之词”《“丽”的热衷。诚如王钟陵先生的总结“:如果我们试图用一个词来概括汉人的审美情趣的话,那便是‘富丽’,或曰‘靡

[6]

丽’,更简洁地说就是一个字———‘丽’。”

曹丕的原话是说:

  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又暗于自见,谓己为贤。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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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论・论文》在文论史上的地位。其实,鲁迅先生讲得很清楚,说曹丕的时代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曹丕一派“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乃是“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出的结论[7]。至于此一结论是否恰切允当,是可以商榷的。在我看来,如果说建安时代是一个“文的自觉”和“人的觉醒”的时代,那么,它的自觉和觉醒决不表现为对儒家传统价值观的突破,或者说决不仅仅表现为对儒家传统观念的突破。至于曹丕的《典论・论文》与其说它是冲破儒家观念的“号角”,,画虎不成,反为狗者也。前为书嘲之,反作论盛道仆赞其文。”从此信件中可见,陈琳本来不擅长辞赋,却缺乏自知之明;而曹植对别人的缺点热嘲冷讽,傲慢无礼。其实曹丕本人对待文士亦有极不礼貌的时候《王粲传》,注引《典略》云曹丕曾赐刘桢廓落带,其后又要索回“,因书嘲桢”。此外,建安年间,围绕争立太子之事,,两派,,“贵远贱近”“向声背。

较之前者,使曹丕更为不安的是文士们对篇籍翰墨工作日益滋生出不满情绪。在曹丕眼里这也是文士们暗于自见、过分自负的一种表现。邺下文士多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志在经邦治国,拯世济民,他们对政治颇为热情,对自己的政治才干颇为自负,对仕途的期望值过高,因此,他们对曹氏父子视他们为文学侍从、待他们为文章之士的作法越来越不满。王粲自比为管仲孟明,他后来作了魏侍中,仍然不满

足。据《杜袭传》载:“魏国既建,(袭)为侍中,与王粲、和洽并用。粲博闻强识,故太祖游观出入,多得骖乘;至其见敬不及洽袭。袭尝独见至夜半,粲性躁竞,起坐曰‘:不知公对杜袭道何也?’洽笑答曰‘:天下事岂有尽邪?卿昼侍可矣。悒悒与此,欲兼之乎?’”曹植《赠王粲》亦云:“重阴润万物,何惧泽不周?谁令君多念,遂使生百忧。”不满于自己地位的决不是王粲一人,曹植《赠徐干》云:“宝弃怨何人?和氏有其愆。弹冠俟知己,知己谁不然?”他的《赠丁仪王粲》云

“:丁生怨在朝。”从以上诗句推断,建安年间,包括曹植在内,王粲、徐干、丁仪等邺下文士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抑郁不满的情绪。这种抑郁不满主要源于认为自己有经邦济世之才却未被委以重任。王粲的《杂诗》其四云“:鸷鸟化为鸠,远窜江汉边。遭遇风云会,托身鸾凤间。天姿既否戾,受性又不闲。邂逅见逼迫, 仰不得言。”结合他的《鹦鹉赋》、《莺赋》《、吊夷齐文》等作品看,王粲对自己在曹氏阵营内的地位极为不满。刘桢《杂诗》云:“职事相填委,文墨纷消散。驰翰未暇食,日昃不知晏。沉迷簿领书,回回自混乱。”显然他对安排给自己的文墨琐事也极为厌烦。

在建安文士中,王粲从建安十三年起任丞相掾,建安十八年后转魏国侍中,政治地位稍高一点。陈琳等任军谋祭酒和门下督,相当于掾属而已。徐干、

三上面所述是《典论・论文》的客观意义,从主观动机看,本文认为曹丕撰写此文的初衷是为了劝导和安抚邺下文士。此处的“邺下文士”并不是特指王粲、刘桢等六人,还包括生活在邺下,围绕在曹氏兄弟周围的诸文士。

王粲等邺下文士在归附曹操集团前已经成名,“昔仲宣独步于汉南,孔璋鹰扬于河朔,伟长擅名于青土,公干振藻于海隅,德琏发迹于北魏,足下高视

(曹植)他们认识到曹操平治于上京。”《与杨德祖书》天下的举措“,使海内回心,望风而愿治,文武并用,

(王粲传》英雄毕力,此三王之举也!”《引王粲语)于是怀着对曹操的景仰和对曹操收拾河山、再造太平盛世大业的憧憬,加盟于曹操集团。他们在邺下受到了曹氏父子的礼遇和宠爱,与曹丕、曹植兄弟建立了有别于主仆之情的深厚友谊“昔日游处,,行则同(曹丕)舆,止则接席,何尝须臾相失!”《又与吴质书》这是一个新型的文人集团。但在这个集团内并非全是阳光明媚的日子,这里有风云变幻的时刻,亦有阴雨连绵的季节。从领导者的角度观察,在这一文人集团内部存在着两大隐患,一是文士之间的互相轻视,一是文士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不满情绪。如果不及时解决,听之任之,轻则瓦解邺下文人集团,重则破坏再造太平盛世的大事业。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只能依赖邺下文坛的领袖曹丕。

邺下文士是各地的才子“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但他们聚集在一起时,难免出现自视甚高而视人甚低的言行,曹植《与杨德祖书》云:他们“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以孔璋之才,不闲于辞赋,而多自谓能与司马长卿同风;譬

 

曹丕《典论・论文》甄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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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桢、应 等担任平原侯庶子和五官将文学,其地位

还不如长吏和家丞。既然他们倍受曹操的赏识又与曹丕、曹植兄弟感情笃厚,为何又不见重用呢?原因只有一条:“陈、徐、刘、应……凡此数子,于雍容侍从,实其人也;若乃边境有虞,群下鼎沸,军书辐至,

(吴质羽檄交驰,于彼诸贤,非其任也。”《答魏太子

)这也是曹氏父子和时人对他们的普遍看法。笺》

如此,曹丕要成功地领导邺下文人集团,使他们齐心协力为曹魏政权服务,便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改变文人之间互相轻视的陋俗,国大业的组成部分,他的述的。

《论文》,曹丕即指出“: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继而举班固、傅毅之事为例。接着议论今之文人,他认为邺下文士个个都是卓异之士“,以此相服,亦良难矣。”他自述写作动机说:“盖君子审己以度人,故能免于斯累。乃作论文。”作者对“七子”逐一作了评论,既指出了长处,也不隐讳其缺点,颇具领袖风范。作者还从文体、文气的角度分析了文士具有不同才能的原委。从文体看,文章分为四科,文士们或长于典雅的奏议,或长于宜理的书记,或长于尚实的铭诔,或长于绮丽的诗赋,因人而异。从文气看,气有清浊,无法授受。职是之故,文人不应当以己之长比人之短,要善于自见。

由于文士们自视甚高,皆以为有盖世之才,故不能正确认识自己,不安心于文籍翰墨工作。为此,曹

丕指出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丕将翰墨篇籍之作者誉之为“志士”,从事翰墨篇籍工作亦可建“千载之功”,他们的英名将与幽而演易的文王、显而制礼的周公齐名,流芳百世。所以,文士们应当消除自己的委屈和不满情绪“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用文章为一统大业而鼓与呼。

和“人的觉醒”,相反,它是向,是对儒家传统观念的总结;是曹丕劝戒邺下文士改变文人相轻的陋俗,加强彼此间的团结与合作,安心于篇籍翰墨工作的一篇“告示”。这就是本文的结论。  注:

(社科[1]详见高敏《对“异议”的异议》,载《郑州大学学报》

版),1980(3)。

[2]详见张亚新《:《典论・论文》写作时间考辨》,载《贵州师院(社科版),1981(2)。学报》

[3]朱东润《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23页,上海古典文学出

版社,1957。

[4]详见张可礼《三曹年谱》:,155~166页。

(社[5]胡大雷《邺下文学集团论》:,载《广西师范大学学报》

科版),1991(2)。

[6]王钟陵《:中国中古诗歌史》,24页,江苏教育出版社,1986。

[7]鲁迅《而已集》:,8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作者单位 清华大学中文系  责任编辑 汉源)

(上接第33页)

[48《]战国策》卷六《秦策四・楚王使景鲤如秦》,237页;卷十

见夫玄 乎?当其居桂林之中……从容游戏,超腾往来……及其在枳棘之中也,恐惧而悼我膛忄栗,危视而迹行……此皮筋非加急而体益短也,处势不便故也……。’”

[57]同注39。

[58《]论语正义》卷十六《子路》,285页。

[59《]汉书补注》卷三十《艺文志・诗赋略》,902页。[60《]文选》,萧统《序》,第1~2页在说明不收经、子、史当

《齐策三・楚王死》,371页。

[49]同上书,卷十四《楚策一・邯郸之难》,484~485页。[50]同上书,卷一《东周策・秦攻宜阳》,5~7页,卷十五《楚

策二・齐秦约攻楚》,524页。

[51]同上书,卷三一《燕策三・齐韩魏共攻燕》,1119页。[52]同上书,卷二一《赵策四・魏败楚于陉山》,766页。[53]同上书,卷二八《韩策三・公仲使韩珉之秦求武隧》,1020

中,特别提到世俗一直不知如何名目的某类“:若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辨士之端,所谓坐狙丘,议稷下、仲连之却秦军、食其之下齐国、留侯之发八难、曲逆之吐六奇”,指出“若斯之流……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正属本文所说规谏者之言与纵横家之辞这两部分。

(台北,汉声出版社,1973)[61]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一・

页。

[54《]史记》卷二七《天官书》,477、480页。

(台北,台湾中华书局,1968)卷十四[55]贾公彦《周礼注疏》:

《地官・师氏》3b页。

[56《]新序疏证》卷五《杂事五》第25章,157~158页

“:宋玉

事楚襄王而不见察,意气不得,形于颜色。或谓曰‘:先生何谈说之不扬、计画之疑也?’宋玉曰‘:不然。子独不

诗教上》,18页。

(作者单位 台湾清华大学  责任编辑 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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