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文件接收细则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和《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全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
质监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前期资料)
1、项目批复 (附复印件三份) □
2、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协议或合同 □
3、拆迁许可证 □
4、工程设计合同 □
5、工程监理合同 □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复印件三份) □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复印件三份) □
8、用地红线图、建筑规划红线图 □
9、工程测量定位记录单 □
10、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
11、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勘查合同 □
12、工程施工许可证 (附复印件三份) □
13、工程施工合同 □
14、竣工现场平面图(测绘公司盖章) □
1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附复印件三份) □
16、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
17、环境绿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附复印件三份) □
18、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批复或验收合格证(附复印件三份) □
19、公安编号对照表(住宅与商住楼须提供) □
20、测绘竣工成果报告(复印件,备案面积须符合昆建【2001】24号文 □
21、工程照片(6寸大小、须冲印,能代表建筑物东西南北四立面,照片分别为施工前、中、竣工后:背面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拍摄日期等)。 □
备注:除土地证、测绘竣工成果报告、公安编号对照表收取复印件且注明原件存处外其余选项都须提供原件。有桩基工程的项目,请提交桩基工程造价。 2010年后报建的工程项目须提交电子档文件。
昆山市城建档案馆服务科咨询电话:0512-57759850
施工文件接收要点(原件):
一、桩基资料
低应变、静载检测报告各一份。地基基槽验收报告、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二、水电资料
电气部分:绝缘电阻测试、接地电阻测试(检测机构出具)
给排水部分:通球试验报告、管道严密性水压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出具)
三、钢结构资料
抗滑移检测报告、超声波检测报告、高强螺栓检测报告;钢结构子分部验收报告
四、幕墙资料
玻璃幕墙结构硅酮胶复检报告、幕墙三性复检报告;石材吸水率、弯曲强度、化学螺栓拉拔 试验。幕墙验收报告。
五、节能资料
外保温型式检验报告;凡监督号071045后的工程,涉及节能保温的须单独组卷;外保温原材料送审检测报告。节能原材料汇总表。
六、市政后配套
1、配套道路、给排水、市政桥梁各提供施工技术资料审核表一份;工程检测项目不合格数据检测报告汇总表一份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污水排放审批表或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市政工程(预验收需提供的要点)
1、填写《建设工程文件传送一览表》;市政道路、给排水、桥梁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审核表;工程不合格数据汇总表
2、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证附件及附图(新建)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审查通知书(桥梁跨度10米以上)
4、施工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竣工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
7、竣工图、工程照片(开工前、竣工后,6寸大小、须冲印)
8、施工资料按照(1、施管表2、试验表3、质检表4、施记表5、质验表 )五卷各自分开装订并编写好目录。
●其它送审要点
1、移交施工文件填写《建设工程资料传送一览表》、施工技术资料审核表
2、住宅类工程移交通病防治任务书、防治措施;逐户验收汇总表、验收记录;
3、《住宅或别墅群竣工项目明细一览表》、《厂房多幢竣工项目明细一览表》
4、住宅与公共建筑类项目需移交市政后配套资料。
5、竣工图应按设计目录排放整齐并盖有竣工图章。
6、地基与基础验收报告、主体验收报告、单位工程验收证明。
7、建设工程项目有太阳能和电梯资料的,与土建工程一并移交。
建设工程文件接收细则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和《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全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
质监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前期资料)
1、项目批复 (附复印件三份) □
2、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协议或合同 □
3、拆迁许可证 □
4、工程设计合同 □
5、工程监理合同 □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复印件三份) □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复印件三份) □
8、用地红线图、建筑规划红线图 □
9、工程测量定位记录单 □
10、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
11、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勘查合同 □
12、工程施工许可证 (附复印件三份) □
13、工程施工合同 □
14、竣工现场平面图(测绘公司盖章) □
1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附复印件三份) □
16、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
17、环境绿化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附复印件三份) □
18、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批复或验收合格证(附复印件三份) □
19、公安编号对照表(住宅与商住楼须提供) □
20、测绘竣工成果报告(复印件,备案面积须符合昆建【2001】24号文 □
21、工程照片(6寸大小、须冲印,能代表建筑物东西南北四立面,照片分别为施工前、中、竣工后:背面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拍摄日期等)。 □
备注:除土地证、测绘竣工成果报告、公安编号对照表收取复印件且注明原件存处外其余选项都须提供原件。有桩基工程的项目,请提交桩基工程造价。 2010年后报建的工程项目须提交电子档文件。
昆山市城建档案馆服务科咨询电话:0512-57759850
施工文件接收要点(原件):
一、桩基资料
低应变、静载检测报告各一份。地基基槽验收报告、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二、水电资料
电气部分:绝缘电阻测试、接地电阻测试(检测机构出具)
给排水部分:通球试验报告、管道严密性水压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出具)
三、钢结构资料
抗滑移检测报告、超声波检测报告、高强螺栓检测报告;钢结构子分部验收报告
四、幕墙资料
玻璃幕墙结构硅酮胶复检报告、幕墙三性复检报告;石材吸水率、弯曲强度、化学螺栓拉拔 试验。幕墙验收报告。
五、节能资料
外保温型式检验报告;凡监督号071045后的工程,涉及节能保温的须单独组卷;外保温原材料送审检测报告。节能原材料汇总表。
六、市政后配套
1、配套道路、给排水、市政桥梁各提供施工技术资料审核表一份;工程检测项目不合格数据检测报告汇总表一份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污水排放审批表或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市政工程(预验收需提供的要点)
1、填写《建设工程文件传送一览表》;市政道路、给排水、桥梁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审核表;工程不合格数据汇总表
2、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证附件及附图(新建)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审查通知书(桥梁跨度10米以上)
4、施工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通知书;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竣工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
7、竣工图、工程照片(开工前、竣工后,6寸大小、须冲印)
8、施工资料按照(1、施管表2、试验表3、质检表4、施记表5、质验表 )五卷各自分开装订并编写好目录。
●其它送审要点
1、移交施工文件填写《建设工程资料传送一览表》、施工技术资料审核表
2、住宅类工程移交通病防治任务书、防治措施;逐户验收汇总表、验收记录;
3、《住宅或别墅群竣工项目明细一览表》、《厂房多幢竣工项目明细一览表》
4、住宅与公共建筑类项目需移交市政后配套资料。
5、竣工图应按设计目录排放整齐并盖有竣工图章。
6、地基与基础验收报告、主体验收报告、单位工程验收证明。
7、建设工程项目有太阳能和电梯资料的,与土建工程一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