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工程安全管理任务
工程安全管理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工程安全管理的内容
2.1、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2.2、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2.3、作业环境的保护。
3、工程安全管理的方法
3.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
专项方案;
3.4、审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
3.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安全技术方案及措施;
3.6、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关键工序交接、检查各项、分部工程
安全检查报告;
3.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3.8、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
3.8.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
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
员 是否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规程操作。
3.8.2 、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
查外,视施工具体情况、必须进行抽查和检测工作;
3.8.3、对各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3.9、安全管理中如遇到下列情况,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
3.9.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改进措
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3.9.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9.3、安全措施未经检查而擅自实施时;
3.9.4、擅自变更结构设计而进行施工时;
3.9.5、使用没有合格证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3.9.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时。
4、本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
4.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4.2、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责任制;
4.3、督促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
安全技术交底;
4.4、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具体措施;
4.5、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4.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
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4.6、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59_99)进行评价;
4.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发现隐患的责令整
改或停工整顿。
5、安全监理监督节点
5.1、基坑坑中坑施工安全措施落实。
5.2、模板支撑体系安装与拆除。
5.3、塔吊、人货电梯的安装和拆卸。
5.4、悬挑脚手架、悬挑杆件、脚手架连墙件、剪刀撑的设置。
5.5、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和防火。
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监督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标化管理;
2、在监理工作中,监督承包单位做好临时设施的布置,材料的堆放,临时道路的硬化施工区的绿化美化,同时要求在沿路施工围墙上放置图标、标识,布置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宣传标语,体现工
程的气氛;
3、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围墙,并要求承包单位设专人负责场地清洁;
4、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将严格执行昆山市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尽可能控制噪音和光污染;
5、加强宣传教育,使所有工程人员遵守公共道德准则,遵纪守法、人人争当文明职工;
6、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时,要严格把关有无切实可行的文明施工措施;
7、积极主动配合省、市安监站的工作,并接受指导和监督;
8、作业现场要求清洁整齐、进场材料、进行分类标识并堆放整齐、力争做到工完料等场地清;
9、要求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五图一牌》
10、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场地的排水、污水处理设施。
和兴东城花苑三期工程
监理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工程安全管理任务
工程安全管理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工程安全管理的内容
2.1、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2.2、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2.3、作业环境的保护。
3、工程安全管理的方法
3.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
专项方案;
3.4、审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
3.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安全技术方案及措施;
3.6、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关键工序交接、检查各项、分部工程
安全检查报告;
3.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3.8、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
3.8.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
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
员 是否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规程操作。
3.8.2 、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
查外,视施工具体情况、必须进行抽查和检测工作;
3.8.3、对各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3.9、安全管理中如遇到下列情况,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
3.9.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改进措
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3.9.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9.3、安全措施未经检查而擅自实施时;
3.9.4、擅自变更结构设计而进行施工时;
3.9.5、使用没有合格证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3.9.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时。
4、本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
4.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4.2、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责任制;
4.3、督促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
安全技术交底;
4.4、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具体措施;
4.5、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4.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
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4.6、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59_99)进行评价;
4.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发现隐患的责令整
改或停工整顿。
5、安全监理监督节点
5.1、基坑坑中坑施工安全措施落实。
5.2、模板支撑体系安装与拆除。
5.3、塔吊、人货电梯的安装和拆卸。
5.4、悬挑脚手架、悬挑杆件、脚手架连墙件、剪刀撑的设置。
5.5、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和防火。
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监督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标化管理;
2、在监理工作中,监督承包单位做好临时设施的布置,材料的堆放,临时道路的硬化施工区的绿化美化,同时要求在沿路施工围墙上放置图标、标识,布置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宣传标语,体现工
程的气氛;
3、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围墙,并要求承包单位设专人负责场地清洁;
4、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将严格执行昆山市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尽可能控制噪音和光污染;
5、加强宣传教育,使所有工程人员遵守公共道德准则,遵纪守法、人人争当文明职工;
6、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时,要严格把关有无切实可行的文明施工措施;
7、积极主动配合省、市安监站的工作,并接受指导和监督;
8、作业现场要求清洁整齐、进场材料、进行分类标识并堆放整齐、力争做到工完料等场地清;
9、要求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五图一牌》
10、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场地的排水、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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