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公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形象建设与管理,保持与社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沟通交流,规范公司公关活动和公关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管理职责
本公司的公关事务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司高层领导负责公共工作的整体协调。
第3条公关原则
1、公司对外口径应保持一致,不能各自表述。
2、动员公司全员参与公关。
3、根据公关目标、任务、对象、精心设计、策划公关方案,力争起到事半功倍和轰动的效果。
4、切忌弄虚作假、夸夸其谈,不掩饰缺点。
第4条公关人员的素质要求
公关人员应具备广泛的学科知识(如公关理论知识、公关实务知识以及与公关相关的学科知识),较合理的能力结构(如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良好的心理素质等。
第二章公关管理内容
第5条公关对象
1、业务关系单位,包括顾客、供应商和竞争对手等。
2、公司内部对象,包括员工、股东等。
3、公司外部对象,包括新闻媒体、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等。
第6条公关主要方式
公司公关人员可根据公关项目的不同,自主选择公关方式。详细如下表所示。
主要的公关方式
第三章企业形象管理
第7条公司视觉识别系统是规范企业对内、对外形象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8条公司各分支机构或部门应重视此规定。
第四章公司新闻宣传管理
第9条公司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邀请记者来企业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等形式。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采取不同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形式。
第10条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为做好公司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保证新闻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公司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司新闻发言人由担任。
第11条反对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需及时对外介绍的,,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
第12条公司举行重要新闻发布活动前,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新闻发布
内容拟订新闻发布计划,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13条新闻发布会结束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做好有关新闻报道的反馈、收集和总结、资料归档保存等工作。
第五章重大公共关系活动管理
第14条对于重大公关活动,有公司领导亲自组织和领导。必要时可聘请、委托专业公关咨询公司或企划人员专门策划公关方案。
第15条分公司举办的重大公共关系活动,其涉及有关公司重要公共关系活动的文字、照片和音像资料,必须自活动结束之日起日内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六章附则
第16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第17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闻媒体、公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形象建设与管理,保持与社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沟通交流,规范公司公关活动和公关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管理职责
本公司的公关事务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司高层领导负责公共工作的整体协调。
第3条公关原则
1、公司对外口径应保持一致,不能各自表述。
2、动员公司全员参与公关。
3、根据公关目标、任务、对象、精心设计、策划公关方案,力争起到事半功倍和轰动的效果。
4、切忌弄虚作假、夸夸其谈,不掩饰缺点。
第4条公关人员的素质要求
公关人员应具备广泛的学科知识(如公关理论知识、公关实务知识以及与公关相关的学科知识),较合理的能力结构(如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良好的心理素质等。
第二章公关管理内容
第5条公关对象
1、业务关系单位,包括顾客、供应商和竞争对手等。
2、公司内部对象,包括员工、股东等。
3、公司外部对象,包括新闻媒体、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等。
第6条公关主要方式
公司公关人员可根据公关项目的不同,自主选择公关方式。详细如下表所示。
主要的公关方式
第三章企业形象管理
第7条公司视觉识别系统是规范企业对内、对外形象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8条公司各分支机构或部门应重视此规定。
第四章公司新闻宣传管理
第9条公司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邀请记者来企业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等形式。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采取不同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形式。
第10条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为做好公司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保证新闻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公司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司新闻发言人由担任。
第11条反对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需及时对外介绍的,,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
第12条公司举行重要新闻发布活动前,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新闻发布
内容拟订新闻发布计划,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13条新闻发布会结束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做好有关新闻报道的反馈、收集和总结、资料归档保存等工作。
第五章重大公共关系活动管理
第14条对于重大公关活动,有公司领导亲自组织和领导。必要时可聘请、委托专业公关咨询公司或企划人员专门策划公关方案。
第15条分公司举办的重大公共关系活动,其涉及有关公司重要公共关系活动的文字、照片和音像资料,必须自活动结束之日起日内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六章附则
第16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第17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