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12届毕业派遣档案户口等去向的情况介绍
一、 毕业派遣(证):
1、 不应开具毕业派遣证—— 升学各校(考研必须有调档函、专升本有录取通知书者);
2、 应开具毕业派遣证及去向:
㈠、 已签就业协议书(合同)单位,需要档案、户口的,应派遣至该单位(或就业单位只需要毕业派遣证的); ㈡、应派遣到原籍(灵活就业、用工协议、就业单位不
需要档案户口或派遣证、考研录取无调档函、待就业); ㈢、也可派遣到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灵活就业、用工协议、待就业需档案托管2年、人事代理1年的,以及在重庆市内就业的单位不需要档案户口或派遣证者)。
毕业生改派工作(调整改派时间:29/6、3/7、5/7、9/7上午11点前办理;改派按规定收费50元/次)。
毕业生个人档案去向:
1、不需寄送毕业生档案—升学(考研、专升本升入本校);
2、应寄送毕业生档案及去向:
㈠、个人档案按照所签就业协议书(合同)单位、考研(有调档函)院校要求,寄往毕业工作、升学单位;
㈡、除上述情况外,个人档案需寄回原籍(当地的地、市、州)人社局或省级政府的高校毕业生管理机构;
㈢、属前者情况,个人档案也可寄放到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给予免费档案托管2年、以后30元/年,或有偿人事代理档案户口,包括党员组织关系至少1年)。
二、 毕业个人户口去向(户口在校的毕业生):
1、 不迁移个人户口—升学(考研、专升本升入本校);
2、 应迁移个人户口及去向(从离校到派出所上户时间:市
内——3个月内,市外——以迁移证标示为准):
㈠、个人户口迁移,按照所签订就业协议书(合同)单位、考研有调档函院校要求,迁移到毕业工作、升学单位; ㈡、个人户口应迁移回到原籍(灵活就业、就业单位不需要档案或户口、考研录取没有调档函、未就业者以及在重庆市外单位就业不要档案、户口的)县(区)公安机关; ㈢、个人户口可根据人事代理的规定(灵活就业、重庆市内就业单位不需要档案或户口、待就业者),迁移到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仅针对人事代理档案、户口、党员组织关系至少1年者)。
三、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1、市外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经本人填写转移去向,组织关系开具到单位、学校或原籍所在地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其组织关系介绍信为纸质与电子报送两种形式(有效期2个月);
2、市内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经本人填写转移去向,组织关系
开具到单位、学校或原籍所在地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其组织关系介绍信为电子报送形式(有效期1个月)。
3、凡进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地:重庆市直机关工委---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党委---中共重庆市社会流动人才市场委员会---第一党总支第六十一支部。 上述材料各班11/6上午须以纸质与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特别提醒: 毕业生个人档案、户口、党员组织关
系均不保留在学校!
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6月25日以前完清缴费手续)
财务处—→学生社区管理科—→图书馆—→
助学贷款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借支)。
备注: 毕业生在一卡通离校系统中办理离校手续。若学生对所缴费用持有异议的,请其携带缴费收据等
相关凭据到财务处核实。
2012年6月8日
有关2012届毕业派遣档案户口等去向的情况介绍
一、 毕业派遣(证):
1、 不应开具毕业派遣证—— 升学各校(考研必须有调档函、专升本有录取通知书者);
2、 应开具毕业派遣证及去向:
㈠、 已签就业协议书(合同)单位,需要档案、户口的,应派遣至该单位(或就业单位只需要毕业派遣证的); ㈡、应派遣到原籍(灵活就业、用工协议、就业单位不
需要档案户口或派遣证、考研录取无调档函、待就业); ㈢、也可派遣到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灵活就业、用工协议、待就业需档案托管2年、人事代理1年的,以及在重庆市内就业的单位不需要档案户口或派遣证者)。
毕业生改派工作(调整改派时间:29/6、3/7、5/7、9/7上午11点前办理;改派按规定收费50元/次)。
毕业生个人档案去向:
1、不需寄送毕业生档案—升学(考研、专升本升入本校);
2、应寄送毕业生档案及去向:
㈠、个人档案按照所签就业协议书(合同)单位、考研(有调档函)院校要求,寄往毕业工作、升学单位;
㈡、除上述情况外,个人档案需寄回原籍(当地的地、市、州)人社局或省级政府的高校毕业生管理机构;
㈢、属前者情况,个人档案也可寄放到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给予免费档案托管2年、以后30元/年,或有偿人事代理档案户口,包括党员组织关系至少1年)。
二、 毕业个人户口去向(户口在校的毕业生):
1、 不迁移个人户口—升学(考研、专升本升入本校);
2、 应迁移个人户口及去向(从离校到派出所上户时间:市
内——3个月内,市外——以迁移证标示为准):
㈠、个人户口迁移,按照所签订就业协议书(合同)单位、考研有调档函院校要求,迁移到毕业工作、升学单位; ㈡、个人户口应迁移回到原籍(灵活就业、就业单位不需要档案或户口、考研录取没有调档函、未就业者以及在重庆市外单位就业不要档案、户口的)县(区)公安机关; ㈢、个人户口可根据人事代理的规定(灵活就业、重庆市内就业单位不需要档案或户口、待就业者),迁移到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仅针对人事代理档案、户口、党员组织关系至少1年者)。
三、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1、市外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经本人填写转移去向,组织关系开具到单位、学校或原籍所在地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其组织关系介绍信为纸质与电子报送两种形式(有效期2个月);
2、市内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经本人填写转移去向,组织关系
开具到单位、学校或原籍所在地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其组织关系介绍信为电子报送形式(有效期1个月)。
3、凡进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地:重庆市直机关工委---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党委---中共重庆市社会流动人才市场委员会---第一党总支第六十一支部。 上述材料各班11/6上午须以纸质与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特别提醒: 毕业生个人档案、户口、党员组织关
系均不保留在学校!
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6月25日以前完清缴费手续)
财务处—→学生社区管理科—→图书馆—→
助学贷款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借支)。
备注: 毕业生在一卡通离校系统中办理离校手续。若学生对所缴费用持有异议的,请其携带缴费收据等
相关凭据到财务处核实。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