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合肥山头佬土特产有限公司物流部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金融保险业务及其他商务交易活动的迅速发展,向消费者提供更多方便可靠的服务方式,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服务区域内快递代收保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基本原则
1、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快递配送代理在遵守《快递委托寄送及代收货款操
作流程(暂行)》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快递服务对象:乙方负责将甲方车险保单等相关材料(具体见《快递委托寄送及代收
货款操作流程(暂行)》)送达投保人或车主,并代为收取保险费及相关材料(具体见《快递委托寄送及代收货款操作流程(暂行)》)并寄回甲方规定地址。
3、 甲方不得交寄国家和邮政部门规定的禁、限寄物品;乙方仅负责邮件投递、POS机收
款操作、回签资料和回执,不对商品的质量保证及其售后服务承担责任;如甲方不履行本条义务,损害消费者权益,或严重违反国家或邮政禁止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4、 甲方与收件人之间发生的任何与乙方投递质量无关的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与乙方
无涉,如果涉及投递质量有关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 双方责任
1、乙方应负的责任
(1)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快递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单。由于乙方原因致延
误交货时间,按照国家邮政法及快递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全额退回甲方该单快件的所有运费。
(2) 乙方若出现毁坏、丢失甲方投寄的邮件等现象,乙方按照国家邮政法及快递行业
标准的规定,给予退还邮费,并进行最高9倍邮费的赔偿,如保单丢失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若出现毁坏、丢失客户交回给甲方的材料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客户和甲方
及时联系并重新上门索取相应资料后交回给甲方,由此产生的快递运输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不及时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按照乙方保价和非保价的赔偿原则进行理赔。
(4)
(5)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后续工作中遇到的调整工作。 乙方承诺其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且拥有、得到以及维持签署并履
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所有权利、许可及或注册文件;乙方保证其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实施的任何行为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
(6)
(7)
(8) 乙方将付诸一切合理的谨慎和技能,以专业、及时和高效的方式提供服务。 乙方签署合同的人已经获得签署合同的正式授权,并已履行相关的全部必要手续。 乙方保证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任何部分均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涉及该产品
的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侵犯。
(9)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中止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0) 对于需客户亲自签字(签收)并交回甲方的书面材料,乙方应保证为客户本人签
字。
(11) 乙方代收货款过程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假币、工作人员遗失货款情况)自行
承担,与甲方无涉。
2、甲方应负的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服务项目及内容,双方应按照实际变更情况确定合理的费用。
(2) 甲方在提交订单时,应提供完整的收件人姓名、地址、应收款额、电话号码(工作单
位、住宅或手机等至少一个电话号码)、邮政编码、客户须知,以保证乙方投递、收款工作顺利进行。
(3) 若甲方所委托的物件违反国家规定,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4)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双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分阶段协商每天的取件时间、送达信息反馈时间等要素,以相互提供工作便利,以确保邮件得到优先、及时发运处理为要素。
三、 保密责任
双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协议内容保密,同时任何一方对因快递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亦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
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四、 快递资费及帐务结算
1.递送价格
合肥市及二环以内地区一日派送5单以上30元每单,每日5单以下是40元每单。 二环以外其他地区及近郊区县每单另增加10元。
需上门POS机收费操作同快递价格
2、邮费费用结算:乙方每月 15 日前出具月结帐单,甲方需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
帐确认工作,乙方按照甲方的确认帐单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付款。若甲方对对账单有异议的,由双方2日内协商确定。
五、 服务区域:
根据甲方业务开展的需要, 。
六、 合同终止
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须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终止。
七、 附则
1、 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如有其它未尽事宜或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
商一致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确认。
2、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无
异议,则本协议自动续转一年。
3、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
合肥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合肥山头佬土特产有限公司物流部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金融保险业务及其他商务交易活动的迅速发展,向消费者提供更多方便可靠的服务方式,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服务区域内快递代收保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基本原则
1、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快递配送代理在遵守《快递委托寄送及代收货款操
作流程(暂行)》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快递服务对象:乙方负责将甲方车险保单等相关材料(具体见《快递委托寄送及代收
货款操作流程(暂行)》)送达投保人或车主,并代为收取保险费及相关材料(具体见《快递委托寄送及代收货款操作流程(暂行)》)并寄回甲方规定地址。
3、 甲方不得交寄国家和邮政部门规定的禁、限寄物品;乙方仅负责邮件投递、POS机收
款操作、回签资料和回执,不对商品的质量保证及其售后服务承担责任;如甲方不履行本条义务,损害消费者权益,或严重违反国家或邮政禁止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4、 甲方与收件人之间发生的任何与乙方投递质量无关的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与乙方
无涉,如果涉及投递质量有关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 双方责任
1、乙方应负的责任
(1)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快递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单。由于乙方原因致延
误交货时间,按照国家邮政法及快递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全额退回甲方该单快件的所有运费。
(2) 乙方若出现毁坏、丢失甲方投寄的邮件等现象,乙方按照国家邮政法及快递行业
标准的规定,给予退还邮费,并进行最高9倍邮费的赔偿,如保单丢失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若出现毁坏、丢失客户交回给甲方的材料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客户和甲方
及时联系并重新上门索取相应资料后交回给甲方,由此产生的快递运输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不及时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按照乙方保价和非保价的赔偿原则进行理赔。
(4)
(5)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后续工作中遇到的调整工作。 乙方承诺其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且拥有、得到以及维持签署并履
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所有权利、许可及或注册文件;乙方保证其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实施的任何行为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
(6)
(7)
(8) 乙方将付诸一切合理的谨慎和技能,以专业、及时和高效的方式提供服务。 乙方签署合同的人已经获得签署合同的正式授权,并已履行相关的全部必要手续。 乙方保证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任何部分均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涉及该产品
的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侵犯。
(9)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中止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0) 对于需客户亲自签字(签收)并交回甲方的书面材料,乙方应保证为客户本人签
字。
(11) 乙方代收货款过程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假币、工作人员遗失货款情况)自行
承担,与甲方无涉。
2、甲方应负的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服务项目及内容,双方应按照实际变更情况确定合理的费用。
(2) 甲方在提交订单时,应提供完整的收件人姓名、地址、应收款额、电话号码(工作单
位、住宅或手机等至少一个电话号码)、邮政编码、客户须知,以保证乙方投递、收款工作顺利进行。
(3) 若甲方所委托的物件违反国家规定,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4)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双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分阶段协商每天的取件时间、送达信息反馈时间等要素,以相互提供工作便利,以确保邮件得到优先、及时发运处理为要素。
三、 保密责任
双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协议内容保密,同时任何一方对因快递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亦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
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四、 快递资费及帐务结算
1.递送价格
合肥市及二环以内地区一日派送5单以上30元每单,每日5单以下是40元每单。 二环以外其他地区及近郊区县每单另增加10元。
需上门POS机收费操作同快递价格
2、邮费费用结算:乙方每月 15 日前出具月结帐单,甲方需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
帐确认工作,乙方按照甲方的确认帐单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付款。若甲方对对账单有异议的,由双方2日内协商确定。
五、 服务区域:
根据甲方业务开展的需要, 。
六、 合同终止
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须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终止。
七、 附则
1、 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如有其它未尽事宜或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
商一致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确认。
2、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无
异议,则本协议自动续转一年。
3、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
合肥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