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 报 材 料
尊敬的自治区、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在百忙之中莅临公司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研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对自治区、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各位领导多年来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过完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能力,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公司实际,现将公司调委会工作情况向调研组各位领导作如下汇报: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雪莲公司是1975年组建成的地直国有企业之一。三十多年来,公司经历了一个以汽车、农机修理、机械加工为主营到以水泥生产经营为主的发展历程。特别是从1994年以来,公司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公司职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跨行业建起了以水泥生产为主营的经营格局,企业从此逐渐步入了赢利的发展轨道,并取得了有史以来最好的业绩,各项经济指标成倍增涨。资产从1993年前的506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9810万元,并且从1996年至2010年连续十五实现盈利,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67696万元,创税8143.5万元,实现利润6033万元,职工工资也逐年递增。
二、建立健全调解组织
为了确实加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公司于2012年4月
15日成立了以党、政、工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以加强对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主任由总支成员、工会负责人栾建担任;副主任由总务政工人事部副经理陈永忠和安保部经理普欧珠担任;成员有妇女代表措姆、企业代表普布扎西、职工代表米玛平措、职工代表米玛扎西;一线调解员有拉巴顿珠、李建、次仁潘多。随着调委会的成立,基本上实现了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企业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1、坚持工会组织源头参与,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从源头上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在公司制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企业改制、工资分配、生活福利等各方面的政策过程中,组织职代会、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积极参与,均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经过公示再具体组织实施。让广大员工知企情,议企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维护经济利益,广大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2011年8月2日,按照日国资发[2011]44号文件精神,经公司经营层、中层管理人员及工、青、妇、职代会代表近一个月多次协商,通过了新的《绩效成本工资分配制度》,公司经营层、中层管理人员工资下调,后勤人员工资接近一线工资,生产一线员工工资提高30%左右。
2、坚持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公司始终坚持企业各项大事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做到民主公开。凡是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规
章制度和重大事项都要提交广大职工讨论,提交职代会审议,按大多数职工的意愿办。
3、公司以规范劳动用工合同为重点,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固定工、合同工和季节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工会、职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形成“双向选择、依法签约、接受监督、有效维护”的用工机制。
4、加大用工监察力度,由预防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检查,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以确保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及时给职工发放工资,从2002年至今先后五次对职工的档案工资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平均增资达3000多元。职工的“五险一金”公司都按时足额缴纳。公司分三批派遣职工到内地培训学习,费用达70多万元。一次性兑现职工住房补贴400多万元。目前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多年来我公司未发生因劳资问题产生的上访等情况,职工内部矛盾的调解率也明显提高。
5、公司制订了《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劳资双方沟通协商制度》、《劳动争议应急处臵预案》等,在劳动争议的预防控制、协商调解等各个环节中不断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有关记录、台账和资料,完善调解工作文书和调解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协调纠纷,维护职工权益。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公司经过多次研究,多方联系己无力安排所有季节工及临时工的工作。为减轻公司负担,公司从2011年
12月30日解除当时在公司上班的所有季节工、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并做一次性清退,由于准备充分、依法操作,因而没有发生一起劳动争议。
6、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咨询,为职工答疑解惑。在调解工作中我们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咨询工作;另一方面认真解答职工提出的问题,主动进行思想疏导,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平时注重在工作中加大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知识,使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守法。
7、将预防调解工作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使公司在凝聚职工人心、鼓舞职工士气上找到了新的支点。近年来,公司积极宣传表彰劳模先进,每年总结会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典型。通过调委会与工会沟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住院职工、退休职工进行及时慰问,在精神上给予安慰并发给经济补助。历年公司探望慰问困难和住院职工的总费用都在7-8万元,每年中秋节、春节为在职及退休职工发放福利在20万元左右,此外,每年的夏季公司都会为退休职工列支3万多元座谈会费用等。
8、调委会信访工作。充分发挥调委会组织健全、联系职工群众紧密的优势,充分利用职代会、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平台和手段,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释疑解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公司、解决在基层,不把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通过多种措施使需要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得到法律援助,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
调委会信访工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调委会自成立以来,在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努力下,尽管没有发生大的劳动纠纷,但工作中仍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一是我们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有的职工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性质、作用等方面的认识还不够;二是职工对劳动争议调解的意识还有待提高,现在职工有问题往往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其他途径加以解决;三是由于调解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掌握运用还不够熟练,调节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对调解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上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五、下一步的打算
1、加大对《工会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宣传,让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作用,让员工清楚调委会是解决他们合理诉求的有效渠道。同时应明确调委会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探讨调委会参与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要像重视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那样重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对调委会劳动争议处理给予支持。
2、强化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调委会的作用。要在抓好调解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在建机制、抓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调解委员会学习制度》、《调解工作须知》、《调解登记、回访、档案管理、统计分析、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
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调委会在重点抓好事前的预防、预警机制和事后的调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的同时,强化调解组织规范运作,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3、要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调解能力。首先,劳动争议调解员应有一颗热爱调解工作的心和良好的品质,公道正派,联系群众,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其次,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工会法》、《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劳动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
4、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构筑劳动争议预防体系。依法建立调委会的同时,要大力推动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从源头维护职工权益。通过调委会沟通协调,预测难点、热点问题,弱化不稳定因素,对处在萌芽状态的争议案件、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事件进行疏导,提出解决办法,避免劳动关系矛盾扩大。
各位领导,虽然我们公司在劳动争议调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好的成绩,但和自治区、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诚恳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加以落实改进,不断提升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维护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共同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日喀则地区雪莲工业贸易公司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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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自治区、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在百忙之中莅临公司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研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对自治区、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各位领导多年来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过完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能力,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公司实际,现将公司调委会工作情况向调研组各位领导作如下汇报: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雪莲公司是1975年组建成的地直国有企业之一。三十多年来,公司经历了一个以汽车、农机修理、机械加工为主营到以水泥生产经营为主的发展历程。特别是从1994年以来,公司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公司职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跨行业建起了以水泥生产为主营的经营格局,企业从此逐渐步入了赢利的发展轨道,并取得了有史以来最好的业绩,各项经济指标成倍增涨。资产从1993年前的506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9810万元,并且从1996年至2010年连续十五实现盈利,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67696万元,创税8143.5万元,实现利润6033万元,职工工资也逐年递增。
二、建立健全调解组织
为了确实加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公司于2012年4月
15日成立了以党、政、工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以加强对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主任由总支成员、工会负责人栾建担任;副主任由总务政工人事部副经理陈永忠和安保部经理普欧珠担任;成员有妇女代表措姆、企业代表普布扎西、职工代表米玛平措、职工代表米玛扎西;一线调解员有拉巴顿珠、李建、次仁潘多。随着调委会的成立,基本上实现了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企业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1、坚持工会组织源头参与,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从源头上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在公司制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企业改制、工资分配、生活福利等各方面的政策过程中,组织职代会、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积极参与,均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经过公示再具体组织实施。让广大员工知企情,议企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维护经济利益,广大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2011年8月2日,按照日国资发[2011]44号文件精神,经公司经营层、中层管理人员及工、青、妇、职代会代表近一个月多次协商,通过了新的《绩效成本工资分配制度》,公司经营层、中层管理人员工资下调,后勤人员工资接近一线工资,生产一线员工工资提高30%左右。
2、坚持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公司始终坚持企业各项大事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做到民主公开。凡是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规
章制度和重大事项都要提交广大职工讨论,提交职代会审议,按大多数职工的意愿办。
3、公司以规范劳动用工合同为重点,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固定工、合同工和季节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工会、职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形成“双向选择、依法签约、接受监督、有效维护”的用工机制。
4、加大用工监察力度,由预防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检查,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以确保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及时给职工发放工资,从2002年至今先后五次对职工的档案工资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平均增资达3000多元。职工的“五险一金”公司都按时足额缴纳。公司分三批派遣职工到内地培训学习,费用达70多万元。一次性兑现职工住房补贴400多万元。目前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多年来我公司未发生因劳资问题产生的上访等情况,职工内部矛盾的调解率也明显提高。
5、公司制订了《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劳资双方沟通协商制度》、《劳动争议应急处臵预案》等,在劳动争议的预防控制、协商调解等各个环节中不断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有关记录、台账和资料,完善调解工作文书和调解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协调纠纷,维护职工权益。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公司经过多次研究,多方联系己无力安排所有季节工及临时工的工作。为减轻公司负担,公司从2011年
12月30日解除当时在公司上班的所有季节工、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并做一次性清退,由于准备充分、依法操作,因而没有发生一起劳动争议。
6、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咨询,为职工答疑解惑。在调解工作中我们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咨询工作;另一方面认真解答职工提出的问题,主动进行思想疏导,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平时注重在工作中加大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知识,使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守法。
7、将预防调解工作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使公司在凝聚职工人心、鼓舞职工士气上找到了新的支点。近年来,公司积极宣传表彰劳模先进,每年总结会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典型。通过调委会与工会沟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住院职工、退休职工进行及时慰问,在精神上给予安慰并发给经济补助。历年公司探望慰问困难和住院职工的总费用都在7-8万元,每年中秋节、春节为在职及退休职工发放福利在20万元左右,此外,每年的夏季公司都会为退休职工列支3万多元座谈会费用等。
8、调委会信访工作。充分发挥调委会组织健全、联系职工群众紧密的优势,充分利用职代会、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平台和手段,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释疑解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公司、解决在基层,不把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通过多种措施使需要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得到法律援助,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
调委会信访工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调委会自成立以来,在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努力下,尽管没有发生大的劳动纠纷,但工作中仍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一是我们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有的职工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性质、作用等方面的认识还不够;二是职工对劳动争议调解的意识还有待提高,现在职工有问题往往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其他途径加以解决;三是由于调解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掌握运用还不够熟练,调节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对调解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上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五、下一步的打算
1、加大对《工会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宣传,让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作用,让员工清楚调委会是解决他们合理诉求的有效渠道。同时应明确调委会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探讨调委会参与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要像重视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那样重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对调委会劳动争议处理给予支持。
2、强化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调委会的作用。要在抓好调解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在建机制、抓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调解委员会学习制度》、《调解工作须知》、《调解登记、回访、档案管理、统计分析、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
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调委会在重点抓好事前的预防、预警机制和事后的调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的同时,强化调解组织规范运作,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3、要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调解能力。首先,劳动争议调解员应有一颗热爱调解工作的心和良好的品质,公道正派,联系群众,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其次,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工会法》、《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劳动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
4、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构筑劳动争议预防体系。依法建立调委会的同时,要大力推动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从源头维护职工权益。通过调委会沟通协调,预测难点、热点问题,弱化不稳定因素,对处在萌芽状态的争议案件、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事件进行疏导,提出解决办法,避免劳动关系矛盾扩大。
各位领导,虽然我们公司在劳动争议调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好的成绩,但和自治区、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诚恳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加以落实改进,不断提升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维护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共同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日喀则地区雪莲工业贸易公司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