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工作的意见
津人社办发〔2011〕1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全面提高调查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重大意义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也是新形势下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只有坚持调查研究,才能真正摸清情况,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改进工作,准确把握科学发展的系统性和规律性,促进事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紧要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课题、新挑战和新使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扩大就业、调控失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各项政策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特别是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度性、体制性和机制性矛盾,还有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把握人力社保事业的发展方向,切实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和正确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近年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但当前调查研究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调研课题与实际工作衔接还有差距,调研成果质量不高,前瞻性、系统性调研不足。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将调研作为完成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要求、提升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切实将调研成果与实践工作有机结合,把调查研究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切实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针对性
调查研究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力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的要求,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一主线,服务于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立足于促进各项政策制度不断健全,着眼于解决企业发展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问题和制约工作的瓶颈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实时性的调查研究。
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市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人力社保局以及局属专门研究部门为依托,广泛联系市委、市政府研究部门、人力社保部政策研究司以及部属研究机构,以人力社保调研课题、征文、《人力社保对策研究》、《人力社保调研文集》等研究成果为载体,以优秀课题(征文)评选表彰、政策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为支撑,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科学性和实时性相结合,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应用,为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服务。
主要任务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增加群众收入的研究;围绕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加强对人才工作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的研究;围绕构建服务型政府,加强公务员依法管理、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的研究;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研究;围绕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研究;围绕夯实基础、树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形象,加强法制建设、廉政建设等自身建设的研究。
三、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调研制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走出去深入基层、沉下心联系一线,带头开展调研工作。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安排20个工作日进行多种形式的专项调查研究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市局每年要确定若干重点调研方向,由局级领导带队,到各区县、行业企业或有先进经验的外省市,开展实地考察调研,了解人力社保发展动态,收集社情民意。各区县领导干部也要带头开展有特点、有内容、有成效的调研活动,切实为推动事业发展收集科学、翔实的一手材料。
(二)建立健全重点调研课题和优秀论文征集评选制度。制定《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市局每年要面向全系统,公开征集重点调研课题和优秀调研论文。制定《优秀成果专家评审库管理办法》,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重点课题的立项、督导、验收和评选等工作,适时建立由知名专家学者、院校教授、企业领导、专业人士等组成的评审专家库,提高调研成果质量。制定《调研成果表彰办法》,每年对评选出的优秀调研课题和优秀论文给予表彰。逐步建立较为健全完备的调研征集、专家评审、课题发布和评选奖励机制,通过征集评选,在系统大力弘扬调查研究之风。
(三)建立健全调研成果转化制度。要加快推进优秀调研成果尽快转化提升为政策措施。在优秀重点调研课题的评选中,要将能否尽快转化为政策作为最重要的评选标准。市局要集中政策研究室、法规处以及相关处室力量,指导、推进调研成果及时提升为政策措施;对其中非常优秀的调研课题,要向市委、市政府和国家人力社保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上报和推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各区县要把符合区域发展特点的政策实施与调研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调研有成果,成果即应用的调研与政策的良性转化机制。
(四)建立健全调研成果交流制度。市局要将每年重点调研课题编撰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调研文集》,向系统各部门印发,同时在门户网站和报刊杂志上发表,加强宣传,方便交流。要组织编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策研究》(内刊),按月将优秀论文和实时调研成果向系统刊发。市局还要组织专家研讨会,邀请院校专家和社会专业人员,针对调研课题中的难点问题,进行定向研究探讨。适时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论坛,邀请国家和我市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交流,活跃人力社保政策研究氛围。
四、加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调研,按计划组织推动调研课题开展,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市局处室及局属单位部门领导,每年至少要提出并落实一项调研项目。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结合自身区域发展优势和特点,把握研究方向,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各级人力社保部门领导要根据调研进度,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调研高质量完成。
(二)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市局要抓紧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政策,各区县要细化工作流程,切实落实调研任务。市局每年预算要专项列支科研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市级、部级专门课题研究经费,各区县也要每年专门拿出一定经费,确保调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研工作的投入,对调研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调研成果和人员进行适当物质奖励,切实为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调研工作的统筹规划,市局每年年初根据人力社保中心工作,下发系统调研任务和计划,并进行日常督导,年底进行总结;要加强工作考核,将调研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每年人力社保系统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之中,确保调研工作进度;要加强协调推进,大力发挥现有各类人力社保科研部门研究职能,整合研究资源,协调研究方向,努力形成多层次联动、多角度研究、全方位推进的,开放、活跃、成熟的人力社保调研工作体系。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工作的意见
津人社办发〔2011〕1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全面提高调查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重大意义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也是新形势下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只有坚持调查研究,才能真正摸清情况,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改进工作,准确把握科学发展的系统性和规律性,促进事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紧要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课题、新挑战和新使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扩大就业、调控失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各项政策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特别是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度性、体制性和机制性矛盾,还有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把握人力社保事业的发展方向,切实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和正确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近年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但当前调查研究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调研课题与实际工作衔接还有差距,调研成果质量不高,前瞻性、系统性调研不足。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将调研作为完成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要求、提升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切实将调研成果与实践工作有机结合,把调查研究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切实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针对性
调查研究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力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的要求,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一主线,服务于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立足于促进各项政策制度不断健全,着眼于解决企业发展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问题和制约工作的瓶颈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实时性的调查研究。
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市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人力社保局以及局属专门研究部门为依托,广泛联系市委、市政府研究部门、人力社保部政策研究司以及部属研究机构,以人力社保调研课题、征文、《人力社保对策研究》、《人力社保调研文集》等研究成果为载体,以优秀课题(征文)评选表彰、政策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为支撑,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科学性和实时性相结合,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应用,为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服务。
主要任务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增加群众收入的研究;围绕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加强对人才工作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的研究;围绕构建服务型政府,加强公务员依法管理、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的研究;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研究;围绕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研究;围绕夯实基础、树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形象,加强法制建设、廉政建设等自身建设的研究。
三、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调研制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走出去深入基层、沉下心联系一线,带头开展调研工作。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安排20个工作日进行多种形式的专项调查研究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市局每年要确定若干重点调研方向,由局级领导带队,到各区县、行业企业或有先进经验的外省市,开展实地考察调研,了解人力社保发展动态,收集社情民意。各区县领导干部也要带头开展有特点、有内容、有成效的调研活动,切实为推动事业发展收集科学、翔实的一手材料。
(二)建立健全重点调研课题和优秀论文征集评选制度。制定《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市局每年要面向全系统,公开征集重点调研课题和优秀调研论文。制定《优秀成果专家评审库管理办法》,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重点课题的立项、督导、验收和评选等工作,适时建立由知名专家学者、院校教授、企业领导、专业人士等组成的评审专家库,提高调研成果质量。制定《调研成果表彰办法》,每年对评选出的优秀调研课题和优秀论文给予表彰。逐步建立较为健全完备的调研征集、专家评审、课题发布和评选奖励机制,通过征集评选,在系统大力弘扬调查研究之风。
(三)建立健全调研成果转化制度。要加快推进优秀调研成果尽快转化提升为政策措施。在优秀重点调研课题的评选中,要将能否尽快转化为政策作为最重要的评选标准。市局要集中政策研究室、法规处以及相关处室力量,指导、推进调研成果及时提升为政策措施;对其中非常优秀的调研课题,要向市委、市政府和国家人力社保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上报和推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各区县要把符合区域发展特点的政策实施与调研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调研有成果,成果即应用的调研与政策的良性转化机制。
(四)建立健全调研成果交流制度。市局要将每年重点调研课题编撰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调研文集》,向系统各部门印发,同时在门户网站和报刊杂志上发表,加强宣传,方便交流。要组织编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策研究》(内刊),按月将优秀论文和实时调研成果向系统刊发。市局还要组织专家研讨会,邀请院校专家和社会专业人员,针对调研课题中的难点问题,进行定向研究探讨。适时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论坛,邀请国家和我市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交流,活跃人力社保政策研究氛围。
四、加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调研,按计划组织推动调研课题开展,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市局处室及局属单位部门领导,每年至少要提出并落实一项调研项目。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结合自身区域发展优势和特点,把握研究方向,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各级人力社保部门领导要根据调研进度,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调研高质量完成。
(二)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市局要抓紧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政策,各区县要细化工作流程,切实落实调研任务。市局每年预算要专项列支科研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市级、部级专门课题研究经费,各区县也要每年专门拿出一定经费,确保调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研工作的投入,对调研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调研成果和人员进行适当物质奖励,切实为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调研工作的统筹规划,市局每年年初根据人力社保中心工作,下发系统调研任务和计划,并进行日常督导,年底进行总结;要加强工作考核,将调研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每年人力社保系统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之中,确保调研工作进度;要加强协调推进,大力发挥现有各类人力社保科研部门研究职能,整合研究资源,协调研究方向,努力形成多层次联动、多角度研究、全方位推进的,开放、活跃、成熟的人力社保调研工作体系。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