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政法系统工作的朋友说,最近他们宣判了一起受贿案,犯罪嫌疑人是名副市长,五年间受贿三百余万。他作自我辩护时,反复强调一件事,受贿是不得已而为之,若非如此,就会得罪那些有来头的送礼者,工作没法开展,连副市长的位子也不会坐长久。 这名为自己“喊冤”的副市长,把自己说成弱势群体。“拒礼得罪人”的逻辑如同黑色幽默,似曾相识。曾在离任时自导自演“千人送人民的好儿子蓝书记”的松原市委原书记蓝军,面对前来“拜年”的人,认为坚拒门外是不可能的,况且送礼是个普遍现象,自己何必“假清高”,平白无故得罪人?有了第一次的心安理得,也就有了后来的理直气壮,进而得意忘形地拿着别人送来的红包对儿子炫耀:“你爸这官儿没白当!”
这种贪官喊冤的“黑色逻辑”还有很多,五花八门,像“我贪得并不多,要贪的话,机会太多了”的“良心发现”型;受贿是“为给母亲买治癌进口药”的“孝子贤孙”型;把贪腐的钱捐给寺庙的“积德行善”型……有些领导干部的思想正是在这些“黑色逻辑”中变得麻木,对腐败的认知已完全错位,党纪国法渐渐被抛至九霄云外。
除了贪官喊冤的黑色逻辑,官场之外,还有一种与之相应的逻辑。例如,有人说反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三公”消费限制太严,导致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消费链条断裂,很多人的生意难以为继,言外之意是反腐拖累了经济发展。更荒谬的是“反腐导致干部不敢作为”的论调,有人认为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基层干部不敢做事,到手的项目不敢审批,“争项目”变成“推项目”,宁愿少做事,也要不犯错。笔者想起读书时与同学争论的一个话题,有同学为老家的村支书因贪腐落马喊冤,说只要村支书带领全村人脱贫致富,贪污受贿也情有可原,算是对其回报……
可见,官员喊冤能换来一部分人的“同情之理解”,这也就不难理解个别地方官场为何盛行“潜规则”,形成滋生腐败的“酱缸文化”,劣币驱逐良币。两种“黑色逻辑”模糊了是非观念,看似不值一辩,却反映了反腐工作之艰巨复杂,万不可掉以轻心。
一个在政法系统工作的朋友说,最近他们宣判了一起受贿案,犯罪嫌疑人是名副市长,五年间受贿三百余万。他作自我辩护时,反复强调一件事,受贿是不得已而为之,若非如此,就会得罪那些有来头的送礼者,工作没法开展,连副市长的位子也不会坐长久。 这名为自己“喊冤”的副市长,把自己说成弱势群体。“拒礼得罪人”的逻辑如同黑色幽默,似曾相识。曾在离任时自导自演“千人送人民的好儿子蓝书记”的松原市委原书记蓝军,面对前来“拜年”的人,认为坚拒门外是不可能的,况且送礼是个普遍现象,自己何必“假清高”,平白无故得罪人?有了第一次的心安理得,也就有了后来的理直气壮,进而得意忘形地拿着别人送来的红包对儿子炫耀:“你爸这官儿没白当!”
这种贪官喊冤的“黑色逻辑”还有很多,五花八门,像“我贪得并不多,要贪的话,机会太多了”的“良心发现”型;受贿是“为给母亲买治癌进口药”的“孝子贤孙”型;把贪腐的钱捐给寺庙的“积德行善”型……有些领导干部的思想正是在这些“黑色逻辑”中变得麻木,对腐败的认知已完全错位,党纪国法渐渐被抛至九霄云外。
除了贪官喊冤的黑色逻辑,官场之外,还有一种与之相应的逻辑。例如,有人说反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三公”消费限制太严,导致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消费链条断裂,很多人的生意难以为继,言外之意是反腐拖累了经济发展。更荒谬的是“反腐导致干部不敢作为”的论调,有人认为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基层干部不敢做事,到手的项目不敢审批,“争项目”变成“推项目”,宁愿少做事,也要不犯错。笔者想起读书时与同学争论的一个话题,有同学为老家的村支书因贪腐落马喊冤,说只要村支书带领全村人脱贫致富,贪污受贿也情有可原,算是对其回报……
可见,官员喊冤能换来一部分人的“同情之理解”,这也就不难理解个别地方官场为何盛行“潜规则”,形成滋生腐败的“酱缸文化”,劣币驱逐良币。两种“黑色逻辑”模糊了是非观念,看似不值一辩,却反映了反腐工作之艰巨复杂,万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