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校应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信息采集
(
一、个人基本信息(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毕业生姓名
隶属关系
学历院系班级所学专业
学号
在县(市、区)
邮编
公民身份证号
码本人联系电话父亲姓名/联
系方式其他亲属/联
系方式年
/联系方式
二、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开户行
银行
折/卡号
属地
(州)
市
县(市、区)
三、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院系确认后填写,金额单位:元)年级1
学费标准
实缴学费
国家助学贷款高校生源地
年级
学费标准
实缴学费
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生源地
所在院系确认:
本人所填写内容以及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均属
实。
经审核,上述毕业生个人信息以及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均属实。
毕业生签字:
年
月
日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院系组织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填写,校资助中心管理员将签字盖章后的表格录入省
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正式申请表。
5-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
6-(正面)
毕业高校审核情况
经审查,同学应缴纳学费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元,实际缴纳学费
元,
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审查意见
经审查,情况属实。根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建议补偿学费元,其中,由本人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校领导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
准书号为:签字:
;入伍通知书号为: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补偿学费手续,建议补偿学费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元。
年
月
日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补偿学费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元。
年
月
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备案),同意办理补偿学费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元。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从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除签字项目外手写或涂改均无效;(2)此表一式
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毕业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反面)
7-
江苏省高校应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信息采集
(
一、个人基本信息(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毕业生姓名
隶属关系
学历院系班级所学专业
学号
在县(市、区)
邮编
公民身份证号
码本人联系电话父亲姓名/联
系方式其他亲属/联
系方式年
/联系方式
二、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开户行
银行
折/卡号
属地
(州)
市
县(市、区)
三、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院系确认后填写,金额单位:元)年级1
学费标准
实缴学费
国家助学贷款高校生源地
年级
学费标准
实缴学费
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生源地
所在院系确认:
本人所填写内容以及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均属
实。
经审核,上述毕业生个人信息以及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均属实。
毕业生签字:
年
月
日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院系组织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填写,校资助中心管理员将签字盖章后的表格录入省
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正式申请表。
5-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
6-(正面)
毕业高校审核情况
经审查,同学应缴纳学费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元,实际缴纳学费
元,
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审查意见
经审查,情况属实。根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建议补偿学费元,其中,由本人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校领导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
准书号为:签字:
;入伍通知书号为: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补偿学费手续,建议补偿学费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元。
年
月
日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补偿学费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元。
年
月
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备案),同意办理补偿学费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元。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从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除签字项目外手写或涂改均无效;(2)此表一式
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毕业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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