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市直各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各分系统指导小组:
现将《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沈阳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2年1月12日
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 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现就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吸收群众参与,把群众评议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完成“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建设“五个沈阳”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议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
众情况。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评议的方法要简便易行,一般采取会议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议方式。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地区本单位的群众代表,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群众评议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充分发动,开展自查。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部署,明确群众评议的程序、形式和人员范围;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在调查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召开群众评议会,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并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和《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三)通报结果,接受监督。评议结束后,对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和研究,及时将评议结果,通过党内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局域网等,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也可在一定范围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可以组织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召
开评议会,也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群众评议,平时已开展即时评议的可汇总日常评议情况,也可采取不同方式进行集中评议听取服务对象意见;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务实的方式进行评议;流动党员应主动在流入地接受群众评议,评议情况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反馈。 四、评议要求
开展群众评议,是今年年初创先争优的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群众评议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委和市直党(工)委要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接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带头接受群众评议。各分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群众评议工作的指导,推动群众评议工作扎实开展。
2、搞好工作衔接。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要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相结合,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等工作有机衔接,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
3、注重结果运用。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群众评议情况,
把评议结果作为2011年年度考核和2012年“七一”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大力宣传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务求取得实效。要针对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总结群众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巩固实践成果,用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原则上要在2012年2月17日前完成。各区、县(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市直各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于2月20日之前将群众评议总结报告和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2.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3.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样表)
党组织名称: 2012年2月 13日
注:请在评议选项相应栏中打“√”。
附件2
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样表)
所在党支部名称: 年 月 日
注:请在评议选项相应栏中打“√”。
附件3
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样表)
统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 基层党组织 党员 创先争优 群众评议 通知
印发《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市直各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各分系统指导小组:
现将《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沈阳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2年1月12日
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 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现就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吸收群众参与,把群众评议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完成“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建设“五个沈阳”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议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
众情况。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评议的方法要简便易行,一般采取会议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议方式。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地区本单位的群众代表,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群众评议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充分发动,开展自查。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部署,明确群众评议的程序、形式和人员范围;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在调查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召开群众评议会,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并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和《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三)通报结果,接受监督。评议结束后,对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和研究,及时将评议结果,通过党内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局域网等,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也可在一定范围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可以组织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召
开评议会,也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群众评议,平时已开展即时评议的可汇总日常评议情况,也可采取不同方式进行集中评议听取服务对象意见;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务实的方式进行评议;流动党员应主动在流入地接受群众评议,评议情况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反馈。 四、评议要求
开展群众评议,是今年年初创先争优的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群众评议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委和市直党(工)委要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接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带头接受群众评议。各分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群众评议工作的指导,推动群众评议工作扎实开展。
2、搞好工作衔接。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要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相结合,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等工作有机衔接,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
3、注重结果运用。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群众评议情况,
把评议结果作为2011年年度考核和2012年“七一”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大力宣传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务求取得实效。要针对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总结群众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巩固实践成果,用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原则上要在2012年2月17日前完成。各区、县(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市直各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于2月20日之前将群众评议总结报告和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2.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3.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样表)
党组织名称: 2012年2月 13日
注:请在评议选项相应栏中打“√”。
附件2
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样表)
所在党支部名称: 年 月 日
注:请在评议选项相应栏中打“√”。
附件3
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样表)
统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 基层党组织 党员 创先争优 群众评议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