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长山乡党员关爱基金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要求,切实关心和爱护生活困难党员,增强广大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规定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建立党员关爱基金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党员关爱基金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切实推进党内和谐建设为目标,以因地制宜、总量平衡、规范高效、公平公正为原则,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有限基金的激励、抚慰、促进作用,有效树立各级党组织关心、关爱党员的正确导向,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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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关爱基金的筹集
党员关爱基金采取“区级下拨、财政支持、党员捐赠、社会资助”等办法,多渠道筹集,争取每年保持一定的筹资规模,保障党员关爱基金运行的正常性、连续性。
1、区级下拨。区委组织部每年根据我乡上一年度末党员数,按照15元/人左右的标准从区党员关爱基金中下拨一定金额到我乡的党员关爱基金账户。
2、财政支持。乡财政每年根据上一年度末全乡党员数,按照不低于5元/人的标准予以补助。
3、党员捐赠。通过接受党员的捐赠筹集一部分资金,特别是要引导和鼓励率先富裕起来的党员,积极开展党内捐赠。各支部结合“七一”活动,发动党员进行捐赠,捐赠款项统一上交乡党员关爱基金账户。乡党委将捐赠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4、社会资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单位、组织、个人)自愿资助。对自愿资助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乡党委给予公布表扬。
三、党员关爱基金的使用
(一)使用对象
党员关爱基金主要用于党员慰问和救助。
1、慰问对象主要是:
①本乡镇范围内为党的事业作出长期贡献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的生活困难党员;
②曾担任村主要干部5年(含)以上10年以下的生活困难党员; ③党龄50年(含)以上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老党员;
④其他生活困难的党员。
2、救助对象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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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受灾或发生突发性意外事件导致特殊困难的党员。救助对象要求素质较好,为党的事业做出过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的党员优先救助。
(二)使用标准
1、慰问标准:由乡党委根据当年慰问对象人数和关爱基金总量等情况酌情确定,按每人每次不少于300元标准发放。
2、救助标准:由乡党委根据特殊困难党员的困难程度和贡献大小确定,按每人每次不少于200元标准发放。
(三)使用程序
慰问和救助党员使用乡党员关爱基金的程序主要分三种:
1、对本乡范围内为党的事业作出长期贡献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的生活困难党员,曾担任村主要干部5年(含)以上10年以下的生活困难党员以及党龄50年(含)以上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老党员的慰问,由乡在每年“七一”或春节前夕统一安排;
2、对其他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采取一般程序,其步骤为:
(1)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乡党员关爱基金办公室制定的年度使用计划要求,确定慰问对象,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后,由党支部向乡党员关爱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样表见附件1)。
(2)乡党员关爱基金办公室核实后,报乡党员关爱基金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
(3)领取慰问金或组织慰问。
3、对因家庭受灾或突发性事件导致特殊困难党员的救助,采取简便程序,其步骤为:
(1)党员所在单位党支部经过集体讨论后,向乡党员关爱基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样表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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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党员关爱基金办公室核实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批。
(3)按照规定标准领取慰问金并组织慰问。
四、党员关爱基金的管理
为加强对乡党员关爱基金的管理,乡成立党员关爱基金领导小组,组长:范锋鑫;副组长:郎根明;成员:沈春燕、邵玉清、金瑞
军、唐国强。下设办公室,主任:唐国强;成员:倪耀建、陈小芳。党员关爱基金单独设立帐户,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基金利息滚存为基金的一部分。党员关爱基金的管理使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确保党员关爱基金安全有序运行。同时,每年年终都要对党员关爱基金的收支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五、有关要求
建立乡党员关爱基金,是我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举措,是尊重党员权益、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促进党内和谐的内在要求,是增强党员意识、激发党建工作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客观需要。各党支部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服务科学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关爱困难党员,切实做好每年度党员关爱基金的人员落实和基金的发放工作。
附:1、长山乡党员关爱基金申请表(一)
2、长山乡党员关爱基金申请表(二)
中共长山乡委员会
长山乡党员关爱基金申请表(一)
5 长山乡党员关爱基金申请表(二)
关于建立长山乡党员关爱基金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要求,切实关心和爱护生活困难党员,增强广大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规定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建立党员关爱基金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党员关爱基金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切实推进党内和谐建设为目标,以因地制宜、总量平衡、规范高效、公平公正为原则,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有限基金的激励、抚慰、促进作用,有效树立各级党组织关心、关爱党员的正确导向,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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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关爱基金的筹集
党员关爱基金采取“区级下拨、财政支持、党员捐赠、社会资助”等办法,多渠道筹集,争取每年保持一定的筹资规模,保障党员关爱基金运行的正常性、连续性。
1、区级下拨。区委组织部每年根据我乡上一年度末党员数,按照15元/人左右的标准从区党员关爱基金中下拨一定金额到我乡的党员关爱基金账户。
2、财政支持。乡财政每年根据上一年度末全乡党员数,按照不低于5元/人的标准予以补助。
3、党员捐赠。通过接受党员的捐赠筹集一部分资金,特别是要引导和鼓励率先富裕起来的党员,积极开展党内捐赠。各支部结合“七一”活动,发动党员进行捐赠,捐赠款项统一上交乡党员关爱基金账户。乡党委将捐赠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4、社会资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单位、组织、个人)自愿资助。对自愿资助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乡党委给予公布表扬。
三、党员关爱基金的使用
(一)使用对象
党员关爱基金主要用于党员慰问和救助。
1、慰问对象主要是:
①本乡镇范围内为党的事业作出长期贡献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的生活困难党员;
②曾担任村主要干部5年(含)以上10年以下的生活困难党员; ③党龄50年(含)以上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老党员;
④其他生活困难的党员。
2、救助对象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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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受灾或发生突发性意外事件导致特殊困难的党员。救助对象要求素质较好,为党的事业做出过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的党员优先救助。
(二)使用标准
1、慰问标准:由乡党委根据当年慰问对象人数和关爱基金总量等情况酌情确定,按每人每次不少于300元标准发放。
2、救助标准:由乡党委根据特殊困难党员的困难程度和贡献大小确定,按每人每次不少于200元标准发放。
(三)使用程序
慰问和救助党员使用乡党员关爱基金的程序主要分三种:
1、对本乡范围内为党的事业作出长期贡献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的生活困难党员,曾担任村主要干部5年(含)以上10年以下的生活困难党员以及党龄50年(含)以上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老党员的慰问,由乡在每年“七一”或春节前夕统一安排;
2、对其他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采取一般程序,其步骤为:
(1)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乡党员关爱基金办公室制定的年度使用计划要求,确定慰问对象,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后,由党支部向乡党员关爱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样表见附件1)。
(2)乡党员关爱基金办公室核实后,报乡党员关爱基金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
(3)领取慰问金或组织慰问。
3、对因家庭受灾或突发性事件导致特殊困难党员的救助,采取简便程序,其步骤为:
(1)党员所在单位党支部经过集体讨论后,向乡党员关爱基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样表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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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党员关爱基金办公室核实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批。
(3)按照规定标准领取慰问金并组织慰问。
四、党员关爱基金的管理
为加强对乡党员关爱基金的管理,乡成立党员关爱基金领导小组,组长:范锋鑫;副组长:郎根明;成员:沈春燕、邵玉清、金瑞
军、唐国强。下设办公室,主任:唐国强;成员:倪耀建、陈小芳。党员关爱基金单独设立帐户,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基金利息滚存为基金的一部分。党员关爱基金的管理使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确保党员关爱基金安全有序运行。同时,每年年终都要对党员关爱基金的收支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五、有关要求
建立乡党员关爱基金,是我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举措,是尊重党员权益、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促进党内和谐的内在要求,是增强党员意识、激发党建工作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客观需要。各党支部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服务科学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关爱困难党员,切实做好每年度党员关爱基金的人员落实和基金的发放工作。
附:1、长山乡党员关爱基金申请表(一)
2、长山乡党员关爱基金申请表(二)
中共长山乡委员会
长山乡党员关爱基金申请表(一)
5 长山乡党员关爱基金申请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