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补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的上涨,农民所得的补偿费根本无法满足农民的今后生活。另外,补偿的范围仅限于与土地有直接联系的一部分损失,被征收土地上农村房屋等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和其它间接损失没有列入补偿的范围。实践中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都是依据组织实施征收的政府制定的标准予以补偿,通常补偿标准较低。因此应该充分考虑到失地农民的就业困难,结合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出台相关的征地补偿法规,提高对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补偿安置的标准应该考虑到生活费用、就业和创业资本、住房、社会保障及一定的土地增值收益。这样就可以确保农民失去土地后的生活水平、生产环境不断提高和改善。
(二)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来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在管理层面上,政府应取消就业中的城乡户籍歧视,实现城乡一体就业。失地劳动力所在社区有责任建立就业服务中介组织,帮助失地农民尽快在非农岗位上就业。最关键的是劳动保障部门应组织失地劳动力实行免费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
(三)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生产与生活保障体系。农民在失地的同时也失去了农民身份,并未同时获得市民的待遇。他们变得既不是农民,也不是一般的市民,更不像失业工人那样有“三条保障线”的支撑。所以应当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失地农民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失地农民医疗保障、为失地农民提供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等。
(一)提高补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的上涨,农民所得的补偿费根本无法满足农民的今后生活。另外,补偿的范围仅限于与土地有直接联系的一部分损失,被征收土地上农村房屋等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和其它间接损失没有列入补偿的范围。实践中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都是依据组织实施征收的政府制定的标准予以补偿,通常补偿标准较低。因此应该充分考虑到失地农民的就业困难,结合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出台相关的征地补偿法规,提高对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补偿安置的标准应该考虑到生活费用、就业和创业资本、住房、社会保障及一定的土地增值收益。这样就可以确保农民失去土地后的生活水平、生产环境不断提高和改善。
(二)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来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在管理层面上,政府应取消就业中的城乡户籍歧视,实现城乡一体就业。失地劳动力所在社区有责任建立就业服务中介组织,帮助失地农民尽快在非农岗位上就业。最关键的是劳动保障部门应组织失地劳动力实行免费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
(三)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生产与生活保障体系。农民在失地的同时也失去了农民身份,并未同时获得市民的待遇。他们变得既不是农民,也不是一般的市民,更不像失业工人那样有“三条保障线”的支撑。所以应当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失地农民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失地农民医疗保障、为失地农民提供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