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学本质论
第一节 文学的含义
第一节 文学的含义
人是粘汁和胆汁的混合物。(亚里士多德)
人是会制造工具的动物。(富兰克林)
人是斗殴的动物。(叔本华)
人是有权胡说的动物。(尼采)
在汉语文学中,“文学”一词有自身的特定含义及其演变过程。
汉语里的“文学”一词,在先秦时代起初是指文章和博学两义。
“文”最早是指视觉可见的自然界斑纹或人工图示。
汉语里的“文学”一词,在先秦时代起初是指文章和博学两义。
“文”最早是指视觉可见的自然界斑纹或人工图示。
汉语里的“文学”一词,在先秦时代起初是指文章和博学两义。
“文”最早是指视觉可见的自然界斑纹或人工图示。
《说文》:“文,错画也,象交文。”
后来文章一词,最初就是指错杂的色彩或花纹。
古代以“青”与“赤”相配合为“文”,以“赤”与“白”相调和为“章”。
《庄子·胠箧》曾主张“灭文章,散五彩”,
从现有文献记载看,“文学”一词最早出现在孔子《论语》中,则直接地指文章和博学,被列为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之一:“文学子游、子夏。”
《魏书·郑义传》:“而羲第六,文学为优。”
文学”一词在中国出现,一开始就带有双重含义:
1、一方面,文学有“文采”的含义。
(1)“文采”是指错杂艳丽的色彩,如《墨子·辞过》说“刻镂文采,不知喜也”
(2)“文采”是指文辞、才华,如《汉书》中《司马迁传》之《报任安书》说:“所以隐忍苟活,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
2、另一方面,文学从它被使用时就具有了渊博学识(博学)的含义。《论语·雍也》指出:“君子博学于文” 凡是有文采的作品和有渊博学识的作品,都可以被称为文学。
就第一种情况即有文采的作品来说,不仅今天意义上的诗歌、小说和抒情散文等是文学,而且一些今天一般不被看做文学但又具有文采的语言作品,也可称为文学
《庄子·养生主》:“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 桑林 》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就第二种情况即有渊博学识来看,文学的指称范围就更宽泛了,只要体现学识渊博的语言行为及其作品,都可说是文学。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行衢道者不至,事两君者不容。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螣蛇无足而飞,鼫鼠五技而穷。
《诗》曰:“尸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故君子结于一也。
——荀子·劝学
文学在中国先秦原初地就是指文章和博学,即是有一定文采的语言作品和人的渊博的学识。
也就是说,文学兼有文学(文章)和博学双重意义。
(二)文学的狭义
大约从魏晋时代起,文学开始主要用来指以有文采的语言去表达情感,而其原有的“博学”含义一度被排除了出去。这就形成了一种新的较为狭窄的含义:文学是指有文采的缘情性作品。
晋代陆机《文赋》指出:“诗缘情而绮靡”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诗赋欲丽”和“文以气为主”
范晔《后汉书·文苑传赞》认为文学“情志既动,篇辞为贵”
在魏晋时期,具体说是在5世纪时,南朝宋文帝建立“四学”即儒学、玄学、史学和文学。这是一个重要的标志性事件:“文学”开始从广义文学大家庭中分离出来,甩开非文学形态而独立发展,确立了自身的特殊性。
南朝梁萧统在《文选》序中提出他的选文标准:“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
文学是指那些以表达情感为主并具有文采的语言作品。这一含义实际上是排除了文学的博学含义而突出其文章含义,并在此前提下高度集中和突出了文学的两个基本特点:缘情和文采。”
(三)文学的广义
从两汉时起,文学的“文章”和“博学”双重含义就逐渐受到分解,人们开始把“文”与“学”、“文章”与“文学”区别开来,称今天意义上的文学为“文”或“文章”,而称学术著作为“学”或“文学”。与此相应,在魏晋时代,人们还提出了“文”与“笔”的区分。这样,“文学”实际地被分解成“文”(文学)和“学”(学术)两义。
到了唐、宋之际,“文”(文学)与“学”(学术)之间的分界逐渐地获得弥合,“文以载道”“文以明道”的思想通行开来,这使得广义文学观获得了进一步的具体化。
韩愈倡导文学传达“道”或“古道”: “读书以为学,缵言以为文,非以夸多而斗靡也;盖学所以为道,文所以为理耳”
柳宗元主张“文以明道”:“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烺烺,务釆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凡吾所陈,皆自谓近道,而不知道之果近乎,远乎?吾子好道而可吾文,或者其於道不远矣。” “余惧世之学者溺其文采而沦于是非,不得由中庸以入尧舜之道。”
正由于“道”的主宰作用,“文”与“学”在“道”的基点上重新消除了差异,“文章”与“博学”两义再度形成统合,从而“文学”又在新的语境中重新复活了先秦时代的原初含义。从此时起到清代,这种学术意义上的文学概念一直被沿用
清末民初学者章炳麟的观点,可以说代表了这种广义的文学观的一种极致。他坚持认为:“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
这里不仅明确地沿用文学的文章和学术含义,而且使它无限地扩大到凡“著于竹帛”的一切文字形态。这意味着,人类创造的一切有文字记载的语言性符号都可以称为文学,从而使得文学成为包括文章和学术在内的一切文字(语言)作品的总称。凡是用语言(文字)制作成的作品都可以被称为文学。
“有人认为凡是印刷品都可称为文学。”按照这种看法,“文学研究不仅与文明史的研究密切相关,而且实在和它就是一回事。在他们看来,只要研究的内容是印刷或手抄的材料,是大部分历史主要依据的材料,那么,这种研究就是文学研究”。
文学在广义上泛指人类创造的一切语言性符号,包括今日的文学和非文学。
文学概念在中国古代出现过的三种不同含义:一是先秦的文学即文章和博学,二是魏晋以来的文学即有文采的缘情性的作品,三是唐宋以来的文学即一切语言性作品。
(四) 文学的现代义
文学被赋予今天意义上的含义,是现代即晚清以来的事。
在西方,古希腊时尚无一般文学概念,而只有特定的史诗、颂诗、演讲术、悲剧等分类术语。 在英语世界,“文学”(literature)是14世纪时才从拉丁文litteratura和litteralis引进的。
在18世纪以前,文学也往往是在广义上使用的。
现代通行的文学术语,是在大约16-18世纪期间逐渐形成的。
在16世纪,诗的艺术性质开始得到承认。而在1747年,巴多(巴托)把诗与绘画、雕塑、音乐、艺术和修辞等纳入七种“美的艺术”之中,显示了以诗为代表的文学正式具有了“艺术”或“美的艺术”的性质。
在16世纪,诗的艺术性质开始得到承认。而在1747年,巴多(巴托)把诗与绘画、雕塑、音乐、艺术和修辞等纳入七种“美的艺术”之中,显示了以诗为代表的文学正式具有了“艺术”或“美的艺术”的性质。
在16世纪,诗的艺术性质开始得到承认。而在1747年,巴多(巴托)把诗与绘画、雕塑、音乐、艺术和修辞等纳入七种“美的艺术”之中,显示了以诗为代表的文学正式具有了“艺术”或“美的艺术”的性质。从此,文学在西方现代学术分类机制里就被归入了“艺术”范畴,文学成了一种语言艺术。
随着晚清以来西方学术分类机制的传入,中国逐渐地形成了如下现代文学术语: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
这一现代含义看起来只是移植了西方现代的狭义的文学观念而已。但是,准确的说,是来自西方现代的狭义文学观念与中国古代狭义文学观念在现代相互交汇的结果。
这种汇合点在于两个方面:第一,西方“美的艺术”中的形式美内涵与中国的“文采”得以对应起来;第二,西方“美的艺术”中的表情性观念与中国的缘情性内涵相沟通。 文学的现代含义是: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是以有文采的语言去表情达意的艺术样式。
第一章 文学本质论
第一节 文学的含义
第一节 文学的含义
人是粘汁和胆汁的混合物。(亚里士多德)
人是会制造工具的动物。(富兰克林)
人是斗殴的动物。(叔本华)
人是有权胡说的动物。(尼采)
在汉语文学中,“文学”一词有自身的特定含义及其演变过程。
汉语里的“文学”一词,在先秦时代起初是指文章和博学两义。
“文”最早是指视觉可见的自然界斑纹或人工图示。
汉语里的“文学”一词,在先秦时代起初是指文章和博学两义。
“文”最早是指视觉可见的自然界斑纹或人工图示。
汉语里的“文学”一词,在先秦时代起初是指文章和博学两义。
“文”最早是指视觉可见的自然界斑纹或人工图示。
《说文》:“文,错画也,象交文。”
后来文章一词,最初就是指错杂的色彩或花纹。
古代以“青”与“赤”相配合为“文”,以“赤”与“白”相调和为“章”。
《庄子·胠箧》曾主张“灭文章,散五彩”,
从现有文献记载看,“文学”一词最早出现在孔子《论语》中,则直接地指文章和博学,被列为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之一:“文学子游、子夏。”
《魏书·郑义传》:“而羲第六,文学为优。”
文学”一词在中国出现,一开始就带有双重含义:
1、一方面,文学有“文采”的含义。
(1)“文采”是指错杂艳丽的色彩,如《墨子·辞过》说“刻镂文采,不知喜也”
(2)“文采”是指文辞、才华,如《汉书》中《司马迁传》之《报任安书》说:“所以隐忍苟活,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
2、另一方面,文学从它被使用时就具有了渊博学识(博学)的含义。《论语·雍也》指出:“君子博学于文” 凡是有文采的作品和有渊博学识的作品,都可以被称为文学。
就第一种情况即有文采的作品来说,不仅今天意义上的诗歌、小说和抒情散文等是文学,而且一些今天一般不被看做文学但又具有文采的语言作品,也可称为文学
《庄子·养生主》:“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 桑林 》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就第二种情况即有渊博学识来看,文学的指称范围就更宽泛了,只要体现学识渊博的语言行为及其作品,都可说是文学。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行衢道者不至,事两君者不容。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螣蛇无足而飞,鼫鼠五技而穷。
《诗》曰:“尸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故君子结于一也。
——荀子·劝学
文学在中国先秦原初地就是指文章和博学,即是有一定文采的语言作品和人的渊博的学识。
也就是说,文学兼有文学(文章)和博学双重意义。
(二)文学的狭义
大约从魏晋时代起,文学开始主要用来指以有文采的语言去表达情感,而其原有的“博学”含义一度被排除了出去。这就形成了一种新的较为狭窄的含义:文学是指有文采的缘情性作品。
晋代陆机《文赋》指出:“诗缘情而绮靡”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诗赋欲丽”和“文以气为主”
范晔《后汉书·文苑传赞》认为文学“情志既动,篇辞为贵”
在魏晋时期,具体说是在5世纪时,南朝宋文帝建立“四学”即儒学、玄学、史学和文学。这是一个重要的标志性事件:“文学”开始从广义文学大家庭中分离出来,甩开非文学形态而独立发展,确立了自身的特殊性。
南朝梁萧统在《文选》序中提出他的选文标准:“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
文学是指那些以表达情感为主并具有文采的语言作品。这一含义实际上是排除了文学的博学含义而突出其文章含义,并在此前提下高度集中和突出了文学的两个基本特点:缘情和文采。”
(三)文学的广义
从两汉时起,文学的“文章”和“博学”双重含义就逐渐受到分解,人们开始把“文”与“学”、“文章”与“文学”区别开来,称今天意义上的文学为“文”或“文章”,而称学术著作为“学”或“文学”。与此相应,在魏晋时代,人们还提出了“文”与“笔”的区分。这样,“文学”实际地被分解成“文”(文学)和“学”(学术)两义。
到了唐、宋之际,“文”(文学)与“学”(学术)之间的分界逐渐地获得弥合,“文以载道”“文以明道”的思想通行开来,这使得广义文学观获得了进一步的具体化。
韩愈倡导文学传达“道”或“古道”: “读书以为学,缵言以为文,非以夸多而斗靡也;盖学所以为道,文所以为理耳”
柳宗元主张“文以明道”:“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烺烺,务釆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凡吾所陈,皆自谓近道,而不知道之果近乎,远乎?吾子好道而可吾文,或者其於道不远矣。” “余惧世之学者溺其文采而沦于是非,不得由中庸以入尧舜之道。”
正由于“道”的主宰作用,“文”与“学”在“道”的基点上重新消除了差异,“文章”与“博学”两义再度形成统合,从而“文学”又在新的语境中重新复活了先秦时代的原初含义。从此时起到清代,这种学术意义上的文学概念一直被沿用
清末民初学者章炳麟的观点,可以说代表了这种广义的文学观的一种极致。他坚持认为:“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
这里不仅明确地沿用文学的文章和学术含义,而且使它无限地扩大到凡“著于竹帛”的一切文字形态。这意味着,人类创造的一切有文字记载的语言性符号都可以称为文学,从而使得文学成为包括文章和学术在内的一切文字(语言)作品的总称。凡是用语言(文字)制作成的作品都可以被称为文学。
“有人认为凡是印刷品都可称为文学。”按照这种看法,“文学研究不仅与文明史的研究密切相关,而且实在和它就是一回事。在他们看来,只要研究的内容是印刷或手抄的材料,是大部分历史主要依据的材料,那么,这种研究就是文学研究”。
文学在广义上泛指人类创造的一切语言性符号,包括今日的文学和非文学。
文学概念在中国古代出现过的三种不同含义:一是先秦的文学即文章和博学,二是魏晋以来的文学即有文采的缘情性的作品,三是唐宋以来的文学即一切语言性作品。
(四) 文学的现代义
文学被赋予今天意义上的含义,是现代即晚清以来的事。
在西方,古希腊时尚无一般文学概念,而只有特定的史诗、颂诗、演讲术、悲剧等分类术语。 在英语世界,“文学”(literature)是14世纪时才从拉丁文litteratura和litteralis引进的。
在18世纪以前,文学也往往是在广义上使用的。
现代通行的文学术语,是在大约16-18世纪期间逐渐形成的。
在16世纪,诗的艺术性质开始得到承认。而在1747年,巴多(巴托)把诗与绘画、雕塑、音乐、艺术和修辞等纳入七种“美的艺术”之中,显示了以诗为代表的文学正式具有了“艺术”或“美的艺术”的性质。
在16世纪,诗的艺术性质开始得到承认。而在1747年,巴多(巴托)把诗与绘画、雕塑、音乐、艺术和修辞等纳入七种“美的艺术”之中,显示了以诗为代表的文学正式具有了“艺术”或“美的艺术”的性质。
在16世纪,诗的艺术性质开始得到承认。而在1747年,巴多(巴托)把诗与绘画、雕塑、音乐、艺术和修辞等纳入七种“美的艺术”之中,显示了以诗为代表的文学正式具有了“艺术”或“美的艺术”的性质。从此,文学在西方现代学术分类机制里就被归入了“艺术”范畴,文学成了一种语言艺术。
随着晚清以来西方学术分类机制的传入,中国逐渐地形成了如下现代文学术语: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
这一现代含义看起来只是移植了西方现代的狭义的文学观念而已。但是,准确的说,是来自西方现代的狭义文学观念与中国古代狭义文学观念在现代相互交汇的结果。
这种汇合点在于两个方面:第一,西方“美的艺术”中的形式美内涵与中国的“文采”得以对应起来;第二,西方“美的艺术”中的表情性观念与中国的缘情性内涵相沟通。 文学的现代含义是: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是以有文采的语言去表情达意的艺术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