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会议制度
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加强参建各方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沟通,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工作会议制度。
一、会议分类及内容
工程会议分为工程专题会议及工程例会。工程专题会议针对工程建设中遇到或突发的某项较重大的事项以及履约重大偏差或履约争议;工程例会针对特定时间跨度内的工程建设情况的总结、计划、分析和应对,例会分周例会及月例会。
会议召集应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高效为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数量及会议时间。一般的问题或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常规问题应在日常工作中沟通,以文函往来方式加以解决。专题会议只针对较重大事项或重大履约偏差及争议,在项目现场层级经讨论无法解决且难以把握的,需要跨越多个职能部门或上层班子联席讨论的专项问题,专题会议应由利益申诉方召集,且在专项问题明确、诉求清楚、原则上利益申诉方按规定流程提交文函后方可召集,避免会议走过场。工程例会作为工程管理的常规手段,原则上不和专题会议合拼,例会内容主要为本周(月)的工作完成情况、下周(月)工作计划及措施、本周月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例会时间、地点、参会人员
〈一〉例会:周例会在每周二下午15:30在施工单位项目部会议室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监理内业做好会议记录,对需要要执行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事项的讨论结果,要作好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参会人员:
1、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或副经理)、主管工程师、资料员,审价部、技术质监部派员参加。如特殊情况由工程部经理视情申报上级领导参会。
2、监理方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各专业工程师。
3、施工方单位:总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长及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各分包单位代表。
〈二〉专题会议:在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条件下,由召集人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
三、会议程序
与会各单位发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发言顺序为承包人、监理、建设单位。内容包括:
1、 检查内容。
2、 检查情况总结。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4、 急需建设单位、监理解决及协助解决的问题。
5、 检查工作的总体评价。
6、 检查工作后的反馈。
7、 下阶段工作计划及相关应对措施
最后由会议主持人总结,并布置下周(月)工作及相关措施,形成决议,供各方共同执行。
四、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的手机调到震动状态或关机,接电话必须走出会议室,
否则扣10元每次。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迟到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0元。建设单位人员迟到的,由监理公司或施工单位给建设单位主管领导通告;监理人员迟到的,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开具罚款单,从所支付的监理服务费中扣除;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迟到的,由建设单位开具罚款单,从所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任何人不得随便打断别人的发言,有不同意见观点,在轮到发言时才能发言。否则,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50元/每次〃人。
4、发言应符合本制度规定要求及会议议题有关的内容,提出的诉求应以相关法律法规、合约、决议为依据,实事求是,平等商议为原则,避免脱题或加深予盾。
5、有紧急任务不能参加会议者,需事先向建设单位工程部请假;会议中间有特殊情况,应征得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离开。
6、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出席会议(事先请假除外),否则罚500元/次。其他应出席而未出席的罚200元/次〃人。
五、本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投·昕境工程项目部
工程会议制度
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加强参建各方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沟通,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工作会议制度。
一、会议分类及内容
工程会议分为工程专题会议及工程例会。工程专题会议针对工程建设中遇到或突发的某项较重大的事项以及履约重大偏差或履约争议;工程例会针对特定时间跨度内的工程建设情况的总结、计划、分析和应对,例会分周例会及月例会。
会议召集应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高效为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数量及会议时间。一般的问题或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常规问题应在日常工作中沟通,以文函往来方式加以解决。专题会议只针对较重大事项或重大履约偏差及争议,在项目现场层级经讨论无法解决且难以把握的,需要跨越多个职能部门或上层班子联席讨论的专项问题,专题会议应由利益申诉方召集,且在专项问题明确、诉求清楚、原则上利益申诉方按规定流程提交文函后方可召集,避免会议走过场。工程例会作为工程管理的常规手段,原则上不和专题会议合拼,例会内容主要为本周(月)的工作完成情况、下周(月)工作计划及措施、本周月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例会时间、地点、参会人员
〈一〉例会:周例会在每周二下午15:30在施工单位项目部会议室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监理内业做好会议记录,对需要要执行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事项的讨论结果,要作好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参会人员:
1、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或副经理)、主管工程师、资料员,审价部、技术质监部派员参加。如特殊情况由工程部经理视情申报上级领导参会。
2、监理方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各专业工程师。
3、施工方单位:总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长及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各分包单位代表。
〈二〉专题会议:在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条件下,由召集人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
三、会议程序
与会各单位发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发言顺序为承包人、监理、建设单位。内容包括:
1、 检查内容。
2、 检查情况总结。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4、 急需建设单位、监理解决及协助解决的问题。
5、 检查工作的总体评价。
6、 检查工作后的反馈。
7、 下阶段工作计划及相关应对措施
最后由会议主持人总结,并布置下周(月)工作及相关措施,形成决议,供各方共同执行。
四、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的手机调到震动状态或关机,接电话必须走出会议室,
否则扣10元每次。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迟到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0元。建设单位人员迟到的,由监理公司或施工单位给建设单位主管领导通告;监理人员迟到的,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开具罚款单,从所支付的监理服务费中扣除;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迟到的,由建设单位开具罚款单,从所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任何人不得随便打断别人的发言,有不同意见观点,在轮到发言时才能发言。否则,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50元/每次〃人。
4、发言应符合本制度规定要求及会议议题有关的内容,提出的诉求应以相关法律法规、合约、决议为依据,实事求是,平等商议为原则,避免脱题或加深予盾。
5、有紧急任务不能参加会议者,需事先向建设单位工程部请假;会议中间有特殊情况,应征得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离开。
6、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出席会议(事先请假除外),否则罚500元/次。其他应出席而未出席的罚200元/次〃人。
五、本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投·昕境工程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