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夫中学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文学社性质
逸致文学社是一个经学校批准,由学校语文教研组直接领导并负责指导的校内广大文学爱好者组成的文学团体。 第二条 文学社宗旨 提高全校学生的人文素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文氛围,扩大学生视野、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素养;繁荣校园文学创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加强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弘扬逸夫中学精神、打造社团品牌,为校争光添彩,为语文组课程改革提供实验园地,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青春舞台。 第三条 文学社工作
1、引导学生多阅读,多练笔,切实地为增强自己的写作能力而努力。
2、邀请本校语文教师及有关人士做些文学理论、文学鉴赏和写作讲座,邀请其他学科的老师做一些与文学有关或具有生活实用性的知识讲座或实践活动。
3、给文学爱好者提供有关文学阅读、研究性学习的氛围和场所,努力贯彻
4、编辑出版逸致文学社刊物《逸致》及其他文学作品辑录。
5、建设、管理、维护逸致文学社网站(或网页、版块、贴吧等),QQ群等。 6、主动、积极地把社员的优秀作品向全校或外界校、社会各报刊推荐。 7、配合语文学科,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作文竞赛。
8、加强与校外文学社团的联系,积极开展校际文学社联谊活动。 9、开展学生有兴趣的文学性、知识性较强的竞赛活动。 10、组织外出参观、访问等社会实践和采风活动。
第二章 社 员 第四条 社员条件
凡逸夫中学在校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对文学有一定爱好兴趣,乐于参加文学社活动者, 均可报名加入;或语文教师推荐者,经文学社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五条 社员义务
1、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学习,维护学生形象,维护文学社形象,维护学校形象。 2、自觉遵守文学社章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给任务。 3、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
4、推荐文学爱好者及有才能(如绘画、电脑、舞蹈等)者加入文学社。 5、定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的优秀作品。 第六条 社员权利
1、享有于文学社内一切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社刊《逸致》及相关作品辑录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全校、外界校及社会各报刊优先推荐、向逸致文学社网站(或网页、版块、贴吧等)优先发布的权利。
5、享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及有才能(如绘画、电脑、舞蹈等)者加入逸致文学社的权利。
6、享有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7、享有拥有社刊《逸致》或其他作品辑录的权利。 第七条 社员奖惩
1、文学社每学期对社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稿件数、稿件采用率、活动出勤情况、工作认真程度及工作完成情况、社团贡献度等。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社员”、 “优秀撰稿人”的依据。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员”、 “优秀撰稿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给予一定的奖励。
2、设置学期、学年优秀校级干部、校级三好生奖项,经文学社干部(含干事)表决,颁发证书,并在社刊及校宣传栏公开表扬。
3、社员违反校纪校规,不履行应尽义务,由文学社干部查证核实后,给予劝其退社处分。
4、社员作品如有抄袭,将全校通报,并给予除名处分。
5、社团组织的活动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旷达三次者给予劝其退社处分。
6、对社团工作和刊物提出有效性建议者,对抄袭文章行为检举揭发者,给予表扬奖励。 7.对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习作者,在社刊及校宣传栏公开表扬奖励。 第八条 社员毕业或离校,即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文学社设社长,副社长;编辑部、宣传部、外联部、记者团四个部门,每个部门又设一名部长;名誉编委会。 第十条 社长、副社长、名誉编委会
(一)社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票数多者报送学校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两名,一名管理编辑部、记者团两部门日常事务,一名分管宣传部、外联部两部门日常事务。 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票数多者报送学校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学校汇报工作。
2、 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做好与校语文教研组的协调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一切工作。
3、 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期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4、 在全体会议上阐述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 5、 不定期地召开干部会议。
6、 在取得指导老师同意前提下,进行适当人事安排、奖惩布置。 (四)副社长职责
1、对每一次活动进行详尽过程记录,并仔细存档备查。 2、监督、指导、督促所辖部门的日常工作。 3、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
4、社长不在岗时受社长委托执行社长职权。
5、培养具有潜能的学生,“以老带新”方式培养各个部门后继学生。
(五)名誉编委会,由校领导及校语文教研组全体教师组成。负责文学社活动顾问、参与监督、指导文学社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文学社干部管理
(一)根据社员提交申请书的情况,组织竞职演讲,经社长及名誉编委会成员研究决定。
(二)干部任职期间必须认真履行义务,做好所职部门日常工作,定期向分管副社长汇报工作。
(三)所职部门社员管理, 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对违反纪律人员的上报或处理。
第十二条 编辑部
1、编辑部是文学社的一个核心机构,其主要负责刊物《逸致》的出版工作,包括审稿、编辑、校对、排版、印刷、装订等一系列工作。
2、编辑部设主编1名、副主编1-2名,责任编辑、打字员若干名。
3、为校刊或其他作品辑录提供社团内部稿源,分析各年段、班级投稿情况,协助社团宣传部宣传方面的文字工作。 第十三条 记者团
1、在校园内负责新闻线索的发现、收集和整理;及时完稿。 2、及时反映并传递本校最新消息。
3、把握最新、最快外校或社会各报刊征文或与文学相关活动资讯,并及时上报社团。 第十四条 宣传部
1、负责本社各部举办活动及其他工作的具体实践、地点、内容的通知;配合本社其他部门不可预见活动的宣传活动。
2、重大活动及节日的对外宣传工作。
3、管理、维护逸致文学社网站(或网页、版块、贴吧等),QQ群等。
4、利用校内广播站、逸夫中学网站等有效手段宣传本社;及时向各大文学网站、论坛发布社员作品,推广逸致文学社。 5、负责将社员作品通过E-MAIL 形式投向外校、社会各报刊。 第十五条 外联部
1、代表本社与校各级领导、老师,以及校团委各部门保持及时的交流与沟通;及时传达相关部门的重要指示。
2、负责本社需要相关校领导、老师或校团委各部门的配合和协助的活动的沟通事宜。 3、负责本社与外校团委及相关文学社的联系、交流与沟通,互通各校文学社动态,促进交流。
4、协调编辑部及宣传部,不定期更换文学社宣传板内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对全体社员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逸致文学社。 第十七条 本章程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厦门市逸夫中学逸致文学社
年月日
厦门市逸夫中学逸致文学社成员档案
《逸致》征稿
《逸致》热忱欢迎本校各位老师及同学踊跃投稿。文体、形式不限,可以聚焦校园点滴,也可放眼广阔世界;欢迎阳春白雪,也悦纳下里巴人;既求洋洋洒洒数千言,又喜点滴碎玉„„文章要求真情实感,欢迎有创新和个性化的文章。
具体征稿事项如下:
1.来稿请注明详细姓名(有需要署笔名,请标明)、班级。
2.不限题材,不拘形式。欢迎有创新和个性化的文章。字数一般在1500字以内为宜,诗歌不超过50行。
3.因人手有限,来稿不一一回复;但一经采用,必及时通知作者。
4.在《逸致》及相关作品辑录发表的稿件暂不发稿费。来稿一经采用,即赠送当期刊物。
5.请勿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相似度达30%以上稿件也不将采纳。
投稿方式:
1.投稿信箱:设于逸夫中学„„ 2.投稿邮箱:„„ 3.交送本班语文老师。
逸夫中学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文学社性质
逸致文学社是一个经学校批准,由学校语文教研组直接领导并负责指导的校内广大文学爱好者组成的文学团体。 第二条 文学社宗旨 提高全校学生的人文素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文氛围,扩大学生视野、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素养;繁荣校园文学创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加强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弘扬逸夫中学精神、打造社团品牌,为校争光添彩,为语文组课程改革提供实验园地,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青春舞台。 第三条 文学社工作
1、引导学生多阅读,多练笔,切实地为增强自己的写作能力而努力。
2、邀请本校语文教师及有关人士做些文学理论、文学鉴赏和写作讲座,邀请其他学科的老师做一些与文学有关或具有生活实用性的知识讲座或实践活动。
3、给文学爱好者提供有关文学阅读、研究性学习的氛围和场所,努力贯彻
4、编辑出版逸致文学社刊物《逸致》及其他文学作品辑录。
5、建设、管理、维护逸致文学社网站(或网页、版块、贴吧等),QQ群等。 6、主动、积极地把社员的优秀作品向全校或外界校、社会各报刊推荐。 7、配合语文学科,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作文竞赛。
8、加强与校外文学社团的联系,积极开展校际文学社联谊活动。 9、开展学生有兴趣的文学性、知识性较强的竞赛活动。 10、组织外出参观、访问等社会实践和采风活动。
第二章 社 员 第四条 社员条件
凡逸夫中学在校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对文学有一定爱好兴趣,乐于参加文学社活动者, 均可报名加入;或语文教师推荐者,经文学社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五条 社员义务
1、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学习,维护学生形象,维护文学社形象,维护学校形象。 2、自觉遵守文学社章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给任务。 3、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
4、推荐文学爱好者及有才能(如绘画、电脑、舞蹈等)者加入文学社。 5、定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的优秀作品。 第六条 社员权利
1、享有于文学社内一切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社刊《逸致》及相关作品辑录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全校、外界校及社会各报刊优先推荐、向逸致文学社网站(或网页、版块、贴吧等)优先发布的权利。
5、享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及有才能(如绘画、电脑、舞蹈等)者加入逸致文学社的权利。
6、享有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7、享有拥有社刊《逸致》或其他作品辑录的权利。 第七条 社员奖惩
1、文学社每学期对社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稿件数、稿件采用率、活动出勤情况、工作认真程度及工作完成情况、社团贡献度等。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社员”、 “优秀撰稿人”的依据。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员”、 “优秀撰稿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给予一定的奖励。
2、设置学期、学年优秀校级干部、校级三好生奖项,经文学社干部(含干事)表决,颁发证书,并在社刊及校宣传栏公开表扬。
3、社员违反校纪校规,不履行应尽义务,由文学社干部查证核实后,给予劝其退社处分。
4、社员作品如有抄袭,将全校通报,并给予除名处分。
5、社团组织的活动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旷达三次者给予劝其退社处分。
6、对社团工作和刊物提出有效性建议者,对抄袭文章行为检举揭发者,给予表扬奖励。 7.对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习作者,在社刊及校宣传栏公开表扬奖励。 第八条 社员毕业或离校,即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文学社设社长,副社长;编辑部、宣传部、外联部、记者团四个部门,每个部门又设一名部长;名誉编委会。 第十条 社长、副社长、名誉编委会
(一)社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票数多者报送学校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两名,一名管理编辑部、记者团两部门日常事务,一名分管宣传部、外联部两部门日常事务。 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票数多者报送学校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学校汇报工作。
2、 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做好与校语文教研组的协调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一切工作。
3、 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期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4、 在全体会议上阐述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 5、 不定期地召开干部会议。
6、 在取得指导老师同意前提下,进行适当人事安排、奖惩布置。 (四)副社长职责
1、对每一次活动进行详尽过程记录,并仔细存档备查。 2、监督、指导、督促所辖部门的日常工作。 3、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
4、社长不在岗时受社长委托执行社长职权。
5、培养具有潜能的学生,“以老带新”方式培养各个部门后继学生。
(五)名誉编委会,由校领导及校语文教研组全体教师组成。负责文学社活动顾问、参与监督、指导文学社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文学社干部管理
(一)根据社员提交申请书的情况,组织竞职演讲,经社长及名誉编委会成员研究决定。
(二)干部任职期间必须认真履行义务,做好所职部门日常工作,定期向分管副社长汇报工作。
(三)所职部门社员管理, 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对违反纪律人员的上报或处理。
第十二条 编辑部
1、编辑部是文学社的一个核心机构,其主要负责刊物《逸致》的出版工作,包括审稿、编辑、校对、排版、印刷、装订等一系列工作。
2、编辑部设主编1名、副主编1-2名,责任编辑、打字员若干名。
3、为校刊或其他作品辑录提供社团内部稿源,分析各年段、班级投稿情况,协助社团宣传部宣传方面的文字工作。 第十三条 记者团
1、在校园内负责新闻线索的发现、收集和整理;及时完稿。 2、及时反映并传递本校最新消息。
3、把握最新、最快外校或社会各报刊征文或与文学相关活动资讯,并及时上报社团。 第十四条 宣传部
1、负责本社各部举办活动及其他工作的具体实践、地点、内容的通知;配合本社其他部门不可预见活动的宣传活动。
2、重大活动及节日的对外宣传工作。
3、管理、维护逸致文学社网站(或网页、版块、贴吧等),QQ群等。
4、利用校内广播站、逸夫中学网站等有效手段宣传本社;及时向各大文学网站、论坛发布社员作品,推广逸致文学社。 5、负责将社员作品通过E-MAIL 形式投向外校、社会各报刊。 第十五条 外联部
1、代表本社与校各级领导、老师,以及校团委各部门保持及时的交流与沟通;及时传达相关部门的重要指示。
2、负责本社需要相关校领导、老师或校团委各部门的配合和协助的活动的沟通事宜。 3、负责本社与外校团委及相关文学社的联系、交流与沟通,互通各校文学社动态,促进交流。
4、协调编辑部及宣传部,不定期更换文学社宣传板内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对全体社员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逸致文学社。 第十七条 本章程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厦门市逸夫中学逸致文学社
年月日
厦门市逸夫中学逸致文学社成员档案
《逸致》征稿
《逸致》热忱欢迎本校各位老师及同学踊跃投稿。文体、形式不限,可以聚焦校园点滴,也可放眼广阔世界;欢迎阳春白雪,也悦纳下里巴人;既求洋洋洒洒数千言,又喜点滴碎玉„„文章要求真情实感,欢迎有创新和个性化的文章。
具体征稿事项如下:
1.来稿请注明详细姓名(有需要署笔名,请标明)、班级。
2.不限题材,不拘形式。欢迎有创新和个性化的文章。字数一般在1500字以内为宜,诗歌不超过50行。
3.因人手有限,来稿不一一回复;但一经采用,必及时通知作者。
4.在《逸致》及相关作品辑录发表的稿件暂不发稿费。来稿一经采用,即赠送当期刊物。
5.请勿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相似度达30%以上稿件也不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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