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中央变电所管理制度汇总
中央变电所岗位责任制
中央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
中央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设备巡检制度
包 机 制 度
干部上岗制度
中央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
中央变电所岗位责任制
一、 变电运行人员必须熟悉《电业安全规程》和《煤矿三大规程》,经医师鉴定无妨碍本工作的疾病,并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二、 所有值班人员负责本班设备和人身安全工作以及日常工作。
三、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对系统做到详细了解,做到“三懂四会”。
四、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遇到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由分管组长进行监护。
五、 所以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六、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学会触电抢救法,如人工呼吸等,掌握安全消防知识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七、 认真执行检漏试验制度,每天进行一次漏电试验并做好记录,发现不正常情况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及时检修。定时对所以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如实填报各种记录。
八、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所管辖设备定时清扫,保持室内卫生。
九、 做好要害场所和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要交接清所内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和防护用具的好坏和数量及设备运行情况。
中央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中央变电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中央变电所运行有关规定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二、 中央变电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电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结构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操作。
三、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等有关规定。
四、 中央变电所操作人员接到倒闸操作命令后,必须执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人员操作。
五、 操作前先检查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和主接线方式无误后,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
六、 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上级汇报。
七、 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八、 为避免误操作,改变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不得在交接班时间进行,特殊情况例外,如事故处理等。
九、 一切倒闸操作任务,必须实现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以便变电所值班人员事先做好倒闸操作准备。
十、 为了倒闸操作安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操作中如有疑问,不准擅自更改操作
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或机电科报告,弄清楚后进行操作。
十一、 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和有关人员及调度室取得联系,值班人员应用完好的符合等级要求的验电笔进行验电,无电后方可挂接地线,装设防护栏,挂警示标志牌。
十二、 接地线挂接和拆除顺序相反,挂接地线时应先接地极,后接导线侧。
十三、 倒闸操作:
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调度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进行操作,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操作任务。
2. 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要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十四、 特殊操作:
1. 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可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
2. 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点。
十五、 严禁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非专职值班人员不的私自操作电气设备。
中央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一、 电气人员、值班人员按现场规定值班顺序表值班,在特殊情况下应经机电科科长批准方可替班连班。
二、 坚持有效的八小时工作制,保证现场交接班。值班人员应在接班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做好交接班前的检查,查阅相关记录薄,工作日记(停送电牌)各种警示牌,交接班做到“完全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
三、 在交接班前接班人员未能按时交接,交班岗位人员应将此事汇报有关领导处理,并坚守岗位,值班人员未办理手续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四、 在交接班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在交接班令发出前,由交接班者处理,在接班令发出后由接班者负责处理。
五、 交接人员在交接班过程中应必须严格执行“七交”“七不接”:
1. 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不清不接。
2. 交清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交不清不接。
3. 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原因,交不清不接。
4. 交清工具、材料和配件的使用情况,数量不符不接。
5. 交设备清洁卫生,不清洁不接。
6. 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实际不符不接。
7. 交接不交给无操作合格证或喝酒者,非当班操作者交代情况,接班者不接。
六、 准备交接班前应将各种记录填写清楚,将工具物品等整理排放整齐。
双方交接班无问题,双方值班人签字后防酸交接班完成。
设备巡检制度
一、设备检查要”五定”即定点、定人定方案、定标准、定巡检周期。
二、各级巡检人员应根据所制定的巡检标准对各设备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测。
三、在设备巡检过程中,发现事故和缺陷隐患,应逐级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值班人员应每两小时对配电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1)各种指示仪表是否正确无误。
(2)各种开关柜的指示电压电流是否稳定正常。
(3)操作机构是否和设备状态一致。
(4)电缆接头是否完好,有无发热现象。
(5)继电保护装置是否完整齐全,接触良好。
(6)接地保护是否完整齐全,接触良好。
(7)漏电保护是否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六、设备巡检记录应妥善保管,每月底将各种巡检记录交机电科检查后,由机电科汇总核查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八、机电科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设备进行周检和月检,并做好记录。
九、巡检要求每班进行四次巡检,维修工每班进行一次巡检,技术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巡检,同时要做好记录并本人签字。
干部上岗制度
一、 机电干部要经常深入峒室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了解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 干部来峒室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各种记录是否准确,检查记录是否填写并签字。
三、 来峒室上岗查岗的干部要根据巡视检查路线图进行认真检查。检查试验各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检查安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四、 对查出的问题要登记并安排处理,同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查。
五、 复查出问题未彻底处理好的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六、 凡来峒室上岗查岗的干部要将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登记清楚。
七、 矿职能科室干部来峒室检查问题,配电工应及时登记并汇报机电科。
包 机 制 度
一、 包机人员应知所包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电压及用途.
二、 维护人员要深入峒室对所承包设备认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设备完好率低、失爆或各类事故而扣款时由包机人承担。
三、 包机人员应保证高低压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 凡峒室设备电缆由专人负责维护并留名挂牌。
五、 包机人员每周至少对所包设备进行两次检查维护。包机人员应每两小时检查一次电流表和电压表的读数,发现不正常应向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汇报.
六、 包机人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制和定期检修计划的要求对所包设备进行检查和检修。包机人员在每次检修或检查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七、 包机人员应每天检查漏电试验和记录,发现不正常情况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及时检修.
八、 包机人员应懂得正确停送电规程和保护措施.
九、 矿职能科室以及其它检查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按期限予以处理并保证质量。
十、 发现问题处理不了应及时拉闸断电并向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汇报。
中央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一、 机电检修工检修所需设备停电时,要办理工作票。
二、 工作票应在工作前提前交给值班人员
三、 工作票应由矿调度、机电科共同签发。
四、 一般应严格按照工作票上的工作时间进行,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
五、 如遇特殊情况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计入操作记录簿,在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防护栏,并应指派专人负责监护。
六、 停电维修工作完毕后,用电单位停送电联系人(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现场技术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撤销,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恢复送电。
七、 停送电前后都得提前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 变电所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
二、 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操作,严禁酒后上岗和无证操作。
四、 为保证机电要害场所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除本机房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五、 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各种值班纪录和要害场所出入登记。
六、 凡外单位或个人参观,对手续不完备和口头通知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参观。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由专人陪同。参观人员要听从值班人员的安排,不经允许严禁乱动。
七、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认真保养。
八、 要害场所不得带入、安置与安全运转无关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及其他杂物。
九、 要害场所发生意外事故时,值班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填写事故经过、记录,及时汇报领导和机电部门。
十、 维修人员及干部上岗均应遵守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维修人员工作完毕后,应填写好检修记录,值班员签字后方可离去。 十一、 以上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对不负责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山
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
为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种安全要求,特制定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
一、井下动力变压器性能试验每年春季左右进行。
二、井下各配出高低压电缆安全检查,缺陷处理以及接地装置的测试,每季进行一次,每年春季左右对全部项目进行一次测定检查。
三、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整定及试验每季度一次。
四、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井下杂散电流管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
1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2 井下配电系统漏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年一次。 3 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4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测每半年一次。
5 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的测定每季度一次
6 照明综保保护及检漏装置漏电保护试验每天一次。
煤矿中央变电所管理制度汇总
中央变电所岗位责任制
中央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
中央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设备巡检制度
包 机 制 度
干部上岗制度
中央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
中央变电所岗位责任制
一、 变电运行人员必须熟悉《电业安全规程》和《煤矿三大规程》,经医师鉴定无妨碍本工作的疾病,并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二、 所有值班人员负责本班设备和人身安全工作以及日常工作。
三、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对系统做到详细了解,做到“三懂四会”。
四、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遇到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由分管组长进行监护。
五、 所以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六、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学会触电抢救法,如人工呼吸等,掌握安全消防知识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七、 认真执行检漏试验制度,每天进行一次漏电试验并做好记录,发现不正常情况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及时检修。定时对所以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如实填报各种记录。
八、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所管辖设备定时清扫,保持室内卫生。
九、 做好要害场所和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要交接清所内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和防护用具的好坏和数量及设备运行情况。
中央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中央变电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中央变电所运行有关规定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二、 中央变电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电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结构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操作。
三、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等有关规定。
四、 中央变电所操作人员接到倒闸操作命令后,必须执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人员操作。
五、 操作前先检查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和主接线方式无误后,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
六、 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上级汇报。
七、 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八、 为避免误操作,改变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不得在交接班时间进行,特殊情况例外,如事故处理等。
九、 一切倒闸操作任务,必须实现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以便变电所值班人员事先做好倒闸操作准备。
十、 为了倒闸操作安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操作中如有疑问,不准擅自更改操作
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或机电科报告,弄清楚后进行操作。
十一、 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和有关人员及调度室取得联系,值班人员应用完好的符合等级要求的验电笔进行验电,无电后方可挂接地线,装设防护栏,挂警示标志牌。
十二、 接地线挂接和拆除顺序相反,挂接地线时应先接地极,后接导线侧。
十三、 倒闸操作:
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调度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进行操作,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操作任务。
2. 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要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十四、 特殊操作:
1. 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可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
2. 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点。
十五、 严禁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非专职值班人员不的私自操作电气设备。
中央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一、 电气人员、值班人员按现场规定值班顺序表值班,在特殊情况下应经机电科科长批准方可替班连班。
二、 坚持有效的八小时工作制,保证现场交接班。值班人员应在接班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做好交接班前的检查,查阅相关记录薄,工作日记(停送电牌)各种警示牌,交接班做到“完全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
三、 在交接班前接班人员未能按时交接,交班岗位人员应将此事汇报有关领导处理,并坚守岗位,值班人员未办理手续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四、 在交接班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在交接班令发出前,由交接班者处理,在接班令发出后由接班者负责处理。
五、 交接人员在交接班过程中应必须严格执行“七交”“七不接”:
1. 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不清不接。
2. 交清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交不清不接。
3. 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原因,交不清不接。
4. 交清工具、材料和配件的使用情况,数量不符不接。
5. 交设备清洁卫生,不清洁不接。
6. 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实际不符不接。
7. 交接不交给无操作合格证或喝酒者,非当班操作者交代情况,接班者不接。
六、 准备交接班前应将各种记录填写清楚,将工具物品等整理排放整齐。
双方交接班无问题,双方值班人签字后防酸交接班完成。
设备巡检制度
一、设备检查要”五定”即定点、定人定方案、定标准、定巡检周期。
二、各级巡检人员应根据所制定的巡检标准对各设备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测。
三、在设备巡检过程中,发现事故和缺陷隐患,应逐级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值班人员应每两小时对配电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1)各种指示仪表是否正确无误。
(2)各种开关柜的指示电压电流是否稳定正常。
(3)操作机构是否和设备状态一致。
(4)电缆接头是否完好,有无发热现象。
(5)继电保护装置是否完整齐全,接触良好。
(6)接地保护是否完整齐全,接触良好。
(7)漏电保护是否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六、设备巡检记录应妥善保管,每月底将各种巡检记录交机电科检查后,由机电科汇总核查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八、机电科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设备进行周检和月检,并做好记录。
九、巡检要求每班进行四次巡检,维修工每班进行一次巡检,技术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巡检,同时要做好记录并本人签字。
干部上岗制度
一、 机电干部要经常深入峒室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了解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 干部来峒室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各种记录是否准确,检查记录是否填写并签字。
三、 来峒室上岗查岗的干部要根据巡视检查路线图进行认真检查。检查试验各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检查安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四、 对查出的问题要登记并安排处理,同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查。
五、 复查出问题未彻底处理好的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六、 凡来峒室上岗查岗的干部要将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登记清楚。
七、 矿职能科室干部来峒室检查问题,配电工应及时登记并汇报机电科。
包 机 制 度
一、 包机人员应知所包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电压及用途.
二、 维护人员要深入峒室对所承包设备认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设备完好率低、失爆或各类事故而扣款时由包机人承担。
三、 包机人员应保证高低压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 凡峒室设备电缆由专人负责维护并留名挂牌。
五、 包机人员每周至少对所包设备进行两次检查维护。包机人员应每两小时检查一次电流表和电压表的读数,发现不正常应向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汇报.
六、 包机人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制和定期检修计划的要求对所包设备进行检查和检修。包机人员在每次检修或检查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七、 包机人员应每天检查漏电试验和记录,发现不正常情况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及时检修.
八、 包机人员应懂得正确停送电规程和保护措施.
九、 矿职能科室以及其它检查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按期限予以处理并保证质量。
十、 发现问题处理不了应及时拉闸断电并向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汇报。
中央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一、 机电检修工检修所需设备停电时,要办理工作票。
二、 工作票应在工作前提前交给值班人员
三、 工作票应由矿调度、机电科共同签发。
四、 一般应严格按照工作票上的工作时间进行,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
五、 如遇特殊情况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计入操作记录簿,在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防护栏,并应指派专人负责监护。
六、 停电维修工作完毕后,用电单位停送电联系人(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现场技术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撤销,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恢复送电。
七、 停送电前后都得提前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 变电所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
二、 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操作,严禁酒后上岗和无证操作。
四、 为保证机电要害场所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除本机房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五、 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各种值班纪录和要害场所出入登记。
六、 凡外单位或个人参观,对手续不完备和口头通知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参观。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由专人陪同。参观人员要听从值班人员的安排,不经允许严禁乱动。
七、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认真保养。
八、 要害场所不得带入、安置与安全运转无关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及其他杂物。
九、 要害场所发生意外事故时,值班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填写事故经过、记录,及时汇报领导和机电部门。
十、 维修人员及干部上岗均应遵守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维修人员工作完毕后,应填写好检修记录,值班员签字后方可离去。 十一、 以上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对不负责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山
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
为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种安全要求,特制定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
一、井下动力变压器性能试验每年春季左右进行。
二、井下各配出高低压电缆安全检查,缺陷处理以及接地装置的测试,每季进行一次,每年春季左右对全部项目进行一次测定检查。
三、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整定及试验每季度一次。
四、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井下杂散电流管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
1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2 井下配电系统漏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年一次。 3 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4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测每半年一次。
5 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的测定每季度一次
6 照明综保保护及检漏装置漏电保护试验每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