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检察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走专群结合的道路,把密切联系群众摆在突出位置,从执法办案、机制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切实加强群众工作,提高执法公信力,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关键词 检察机关 群众工作 执法为民 公信力 作者简介:程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155-0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政法机关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走专群结合的道路。 一、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检察机关在设立之初,直接冠以“人民”二字就最真切地表明了党和国家对检察机关的最高要求。检察制度具有鲜明的人民属性,检察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应当全面、自觉的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的监督。检察机关实现自身工作科学发展,必须在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规律的同时,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人民群众是建立中国检察制度的基点,人民群众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支点。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诉求更为强烈。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责任越来越重大。检察机关既要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标准,谋划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发展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检察机关要服务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真心将人民利益放在心上,坚持用群众标准检验责任态度、评价工作成效,坚持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并以此为动力创新思路、改进工作、科学决策,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群众意愿、体现群众需求。 有些观点认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法律专业人员,检察工作的发展应该走专业化道路,不应过分强调群众路线。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检察工作专业化与坚持群众路线并非对立的,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专群结合是中国检察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做好群众工作是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执法公信力既是指司法机关通过自己公正执法的行为赢得公众信任的能力,也是指公众对司法机关执法行为的一种主观评价,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提高有赖于与公众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发展,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往往被置于舆论的“放大镜”之下,检察人员作风不文明、执法不规范、行为不廉洁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通过加强群众意见收集转化工作,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积极接受外部监督,有助于促进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提高检察人员办案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端正执法理念,改进纪律作风,改进执法方式,在全社会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二、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执法为民,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自觉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群众权益维护和群众监督评议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犯罪。严肃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案件,强化证据意识,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注重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成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机构,完善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和心理疏导制度。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切实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推进控告申诉检察“窗口”建设。不断深化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群众电话、受理群众网上举报申诉等工作机制,加大信、访、网、电工作的整合力度,建立健全检务接待中心、领导干部接访、来访接待评价意见信息采集等制度,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办案评价系统、案件查询系统、“举报宣传周”等平台作用,完善座谈会、案件民主评议会、公开听证会等形式,全面征求举报、控告、申诉、咨询群众,赔偿请求人,信访案件当事人等各类人员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将群众信访工作延伸至案件办理环节、刑事诉讼全过程,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好群众诉求化解工作。 四是加强舆情收集工作。健全网络舆情收集机制,畅通网上民意表达渠道。切实加强检察网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络调查、征求意见、检察长信箱、检察官答疑等民意收集功能。切实加强与主流互联网站的沟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网络直播、检察人员网络访谈等活动,广泛听取网民意见。积极探索、有效发挥微博等新兴媒体在沟通民意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检察官方微博的功能、定位,切实把检察微博打造成为检民交流的桥梁、服务群众的窗口。巩固、拓展与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完善情况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收集舆情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五是完善联系基层群众机制。通过建立检察联络室、社区检务工作站、法制副校长、社区法制副书记等形式,加大职能宣传、“开门接待”、走访巡访的力度,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全面收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发挥检察联络室畅通基层群众诉求的“绿色通道”作用,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健全“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等走访基层群众长效机制,完善检察长深入基层调研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检察官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及时准确地把握广大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需求。 六是改进和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按照“提高质量、改进方式、增强效果”的思路,充分发挥联络工作“一体化”格局的优势,在认真做好日常联络工作的基础上,精心策划专项联络活动,不断丰富信息沟通方式,建立健全代表分级固定联系、经常走访、意见建议办理等工作制度,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及时全面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或批评,有效发挥代表联络工作在听取群众意见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工作、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七是积极拓展做好群众工作的途径和方式。切实把听取群众意见贯彻执法办案全过程,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卡或调查问卷、邀请群众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项教育活动、开展典型案件回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听取群众对执法办案的评价和意见。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公布查询热线、查询时间、查询地点,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坚持“检察开放日”、“爱民月”制度,深入宣传检察职能,全面展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树立检察机关亲民、便民、护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八是不断提高检察官的素质和能力。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质是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基本条件。在新的执法环境下,检察人员要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善于在析法明理中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全面提升适用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能力,坚持在开放透明的条件下查办犯罪、运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依法开展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指控犯罪,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摘 要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检察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走专群结合的道路,把密切联系群众摆在突出位置,从执法办案、机制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切实加强群众工作,提高执法公信力,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关键词 检察机关 群众工作 执法为民 公信力 作者简介:程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155-0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政法机关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走专群结合的道路。 一、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检察机关在设立之初,直接冠以“人民”二字就最真切地表明了党和国家对检察机关的最高要求。检察制度具有鲜明的人民属性,检察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应当全面、自觉的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的监督。检察机关实现自身工作科学发展,必须在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规律的同时,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人民群众是建立中国检察制度的基点,人民群众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支点。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诉求更为强烈。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责任越来越重大。检察机关既要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标准,谋划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发展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检察机关要服务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真心将人民利益放在心上,坚持用群众标准检验责任态度、评价工作成效,坚持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并以此为动力创新思路、改进工作、科学决策,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群众意愿、体现群众需求。 有些观点认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法律专业人员,检察工作的发展应该走专业化道路,不应过分强调群众路线。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检察工作专业化与坚持群众路线并非对立的,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专群结合是中国检察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做好群众工作是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执法公信力既是指司法机关通过自己公正执法的行为赢得公众信任的能力,也是指公众对司法机关执法行为的一种主观评价,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提高有赖于与公众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发展,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往往被置于舆论的“放大镜”之下,检察人员作风不文明、执法不规范、行为不廉洁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通过加强群众意见收集转化工作,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积极接受外部监督,有助于促进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提高检察人员办案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端正执法理念,改进纪律作风,改进执法方式,在全社会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二、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执法为民,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自觉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群众权益维护和群众监督评议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犯罪。严肃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案件,强化证据意识,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注重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成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机构,完善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和心理疏导制度。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切实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推进控告申诉检察“窗口”建设。不断深化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群众电话、受理群众网上举报申诉等工作机制,加大信、访、网、电工作的整合力度,建立健全检务接待中心、领导干部接访、来访接待评价意见信息采集等制度,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办案评价系统、案件查询系统、“举报宣传周”等平台作用,完善座谈会、案件民主评议会、公开听证会等形式,全面征求举报、控告、申诉、咨询群众,赔偿请求人,信访案件当事人等各类人员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将群众信访工作延伸至案件办理环节、刑事诉讼全过程,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好群众诉求化解工作。 四是加强舆情收集工作。健全网络舆情收集机制,畅通网上民意表达渠道。切实加强检察网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络调查、征求意见、检察长信箱、检察官答疑等民意收集功能。切实加强与主流互联网站的沟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网络直播、检察人员网络访谈等活动,广泛听取网民意见。积极探索、有效发挥微博等新兴媒体在沟通民意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检察官方微博的功能、定位,切实把检察微博打造成为检民交流的桥梁、服务群众的窗口。巩固、拓展与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完善情况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收集舆情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五是完善联系基层群众机制。通过建立检察联络室、社区检务工作站、法制副校长、社区法制副书记等形式,加大职能宣传、“开门接待”、走访巡访的力度,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全面收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发挥检察联络室畅通基层群众诉求的“绿色通道”作用,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健全“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等走访基层群众长效机制,完善检察长深入基层调研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检察官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及时准确地把握广大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需求。 六是改进和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按照“提高质量、改进方式、增强效果”的思路,充分发挥联络工作“一体化”格局的优势,在认真做好日常联络工作的基础上,精心策划专项联络活动,不断丰富信息沟通方式,建立健全代表分级固定联系、经常走访、意见建议办理等工作制度,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及时全面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或批评,有效发挥代表联络工作在听取群众意见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工作、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七是积极拓展做好群众工作的途径和方式。切实把听取群众意见贯彻执法办案全过程,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卡或调查问卷、邀请群众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项教育活动、开展典型案件回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听取群众对执法办案的评价和意见。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公布查询热线、查询时间、查询地点,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坚持“检察开放日”、“爱民月”制度,深入宣传检察职能,全面展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树立检察机关亲民、便民、护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八是不断提高检察官的素质和能力。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质是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基本条件。在新的执法环境下,检察人员要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善于在析法明理中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全面提升适用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能力,坚持在开放透明的条件下查办犯罪、运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依法开展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指控犯罪,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