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赟
学习论坛 2015年04期
[中图分类号]F326.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7608(2014)11-0037-03
我国的粮食补贴制度分为消费补贴、流通补贴及生产补贴三种,在不同的补贴制度下,农民会做何种选择呢?为什么会做这种选择?对粮食安全有何影响?本文将具体分析。
一、粮食消费补贴与生产者行为
改革开放后到1993年取消粮票供应前,我国一直实行粮食消费补贴政策。城镇居民用粮票买粮的价格比市场粮价便宜很多,这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就是城镇居民获得的消费补贴。政府的财政投入和农民的无偿奉献是支持粮食消费补贴政策的两大支柱。
(一)粮食消费补贴时期农民的奉献
新中国建立之初,为了让人们买得起粮,我国实行了低粮价政策。政府按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再以低于收购价的价格卖给城里人。市场价和收购价之间的差额,是农民无偿奉献给城里人的粮食消费补贴;因购销倒挂而支付的费用,是政府提供的粮食消费补贴。
农民低价卖粮损失了多少?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的损失,可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中推算。1978年我国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绝对额达364亿元,1982年为288亿元。当时国家定价的农产品以粮食为主,若将“剪刀差”中的一半归于低价粮的奉献,那么,当时的低价粮政策使农民每年至少损失了144亿元至182亿元。
1988年小麦、大米、玉米三种粮食平均市场价为60.9元/50公斤,政府与农民间的合同订购价为27.27元/50公斤,卖给城市居民的价格为15.53元/50公斤。如果1988年三种粮食全按市场价出售,农民能得到卖粮收入1017.5亿元。事实上,这笔收入被分成三部分:城镇居民付了275亿元,占27%;政府补贴184.2亿元,占18.1%;剩下的54.9%即558.3亿元,是农民向城里人提供的粮食消费补贴。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享受的粮食消费补贴中,政府补贴占比小,而农民奉献占比大。
(二)粮食消费补贴时期农民的选择
农民的无私奉献,既让城镇居民能低价买粮,又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问题是,农民是否心甘情愿,他们有何选择?农民的行为以1984年为分界点。1984年前,尽管生产效率很低、粮价不算高,但与过去相比,农民告别了颠沛流离的生活,能吃上饭。尤其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多劳多得的体制使农民积极种粮,各地的粮食产量也随之攀升。1978年-1984年,我国粮食产量从3.04亿吨增长到4.07亿吨,增幅达34%。此外,我国政府曾严禁农民进城,1977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进入城镇、严格控制“农转非”。农民进城务工受到限制,种田是多数人唯一的谋生之路。
1984年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我国粮食产量不断增长,卖粮难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成了两大突出问题。由于政府收购量有限,多产的粮食卖不出去,种得越多反而赔得越多,这沉重地打击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于是,他们把目光投向了粮食以外的领域,寻找其他增收途径。同时,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飞速发展,城市需要更多的劳动力。粮食供求形势的改变、城市的呼唤与农民进城的热切愿望,使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显得“不合时宜”。198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从事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若有固定住所,在口粮自理的情况下,可迁入城镇,成为常住户口,农民进城务工的门槛变低了。
其实,农民进城务工的根本原因在于城乡收入差距太大。在20世纪80年代,农民人均耕地1.74亩,按每亩年纯收入100元计算,农民种粮的年纯收入不过170元,而城市人均年收入为1747元,相当于种粮收入的10倍。相比之下,种粮收益太低,明智的选择是另谋出路。于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闸门一开,农民就纷纷进入城市。与农民进城务工相对应的是部分耕地被抛荒。弃耕现象首先出现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因为那里人口密度大、人均耕地少、就业机会多。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郊区就有耕地被撂荒现象。所以,建立在农民低价卖粮基础上的粮食消费补贴制度,损害了农民利益。在粮食消费补贴期间,种粮收益并不高,若限制农民进城务工,则种粮的机会成本较低,多数农民只能安心种粮;取消了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后,种粮的机会成本上升,不少农民就会放弃粮食生产而转向收益更高的工商业。于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国出现了大批农民工进城、部分耕地被抛荒两大现象。
二、粮食流通补贴与生产者行为
1998年,我国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政策,对粮食的流通进行补贴。在我国实行流通补贴的1998年-2003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均呈下降趋势。这既和粮食流通补贴制度本身有关,也与种粮收益及机会成本有关。
(一)粮食流通补贴时期农民的种粮收益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199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购粮的通知》,要求“坚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不拒收、不限收、不停收、不打白条”。在保护价政策的推动下,粮价开始上涨,粮食部门增加了粮食收购量。8月底,全国粮食系统累计粮食收购量增加了76亿公斤。1997年政府提高粮价,农民增加了种粮的预期收益,扩大了粮食播种面积。1998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达到了17.07亿亩,比上年增长了0.8%;粮食产量达到了5.12亿吨,比上年增长了3.7%。
但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的政策在多数地区难以落实,最终未能提高农民的种粮收益。事实上,1998年我国粮食收购量减少、农民种粮的亩均收益下降。1998年我国粮食部门实际收购粮食比1997年少了238.09亿公斤,每50公斤粮食的价格降了3元。如表1所示,1998年每亩粮食的净收益为126.75元,比1997年减少了14.83元;1999年-2003年,亩均粮食收益均未突破百元,2000年最低,仅为44.83元。数据显示:尽管农民产粮多了,但粮价跌了、粮食部门收购的粮食少了,导致种粮收益下降。
(二)粮食流通补贴时期农民种粮的机会成本
再看种粮的机会成本。如表2所示,1998年城镇集体单位人均年收入达到了5331元,相当于农民5.6年的种粮收入。1998年-2003年,农民进城务工收入不断攀升,而种粮收益却呈下降趋势。2000年和2002年,进城务工的收入是种粮收入的18倍以上。当然,农民的自身情况差异很大,种粮的机会成本也不同。有的年纪较大、没有专业技能,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有的要照顾老人孩子,无法离开农村,他们种粮的机会成本相对较低,这些农民会留在农村安心种粮。但多数农民,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后出生的新一代农民,接受了更多的教育,自身素质较高,到城里找份工作并不困难。随着新一代农民的增加,种粮的机会成本不断攀升。
(三)粮食流通补贴时期农民的选择
不断增加的城市务工收入和种粮低收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了非农产业。21世纪初耕地被抛荒现象更为普遍。2003年外出务工人数达到1.14亿,占农村人口的14.8%。受此影响,我国粮食播种面积不断下降,2003年水稻、玉米、小麦的播种面积仅为7257.3万公顷,创历史新低。
三、粮食生产直补与生产者行为
2004年,我国推行粮食生产直补政策,旨在通过直接发放种粮补贴来提高农民的种粮收益,以鼓励农民种粮。与粮食流通补贴时期相比,补贴生产后,农民的种粮收入确实有所提高,但进城务工的农民有增无减、耕地抛荒现象屡见不鲜,这主要是由于种粮的机会成本大幅上升了。
(一)粮食生产直补时期农民种粮的收益和机会成本
2003年年底,我国政府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提出,要建立粮食生产直接补贴制度。2004年,全国6亿多农民共领到了116亿元的粮食补贴。此后,我国政府不断加大粮食生产直补的力度。2008年农资综合直补为638亿元,粮食直补为151亿元,两项粮食生产补贴达789亿元。各省区市也纷纷响应,逐步提高粮食生产直补的标准。
在粮食生产直补政策的促进下,农民的种粮收益有所增长。如表2所示,2004年-2007年,农民种粮的亩均收益为168.57元,比1998年-2003年的亩均收益89.48元高出79.09元,增幅达88.4%。但与此同时,农民外出务工的收入也在大幅上升,2004年-2007年农民外出务工的年均收入为11660元,比1998年-2003年的6440元增长81%。
从绝对数看,农民进城务工与种粮之间的收益差,由1997年的6350元增加到2007年的11491元,尽管粮食生产直补有利于提高农民种粮收益,但相对于进城务工的收入,种粮收益就显得微不足道了。2009年笔者曾就种粮收益到江西上饶县进行调研。当地种两季稻谷,一亩地种粮成本约1430元,产量约800公斤,值1440元。受访的农民表示:他们年纪大了,不愿意离开家乡,外出也很难找到工作,种10~20亩地,再种点菜卖,只能安稳地过小日子,但不可能富裕;而他们的孩子早已外出打工,不可能回家种田。从种粮收益和机会成本的角度分析,农民在家种粮的动力变小了。
(二)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和部分耕地被抛荒
进入21世纪后,外出务工的农民数量大幅上升。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占农村人口的比例,每年提高约1个百分点,2007年该比例达18.8%。从各地种粮的农民看,青壮年已经很少。当地经济条件尚可的农民,即便在家也不愿种粮。江西省南城县2007年-2008年土地被抛荒现象很严重,原因是农民从事挑沙、拉板车等工作,1天就能挣100元;而种一亩地,每年辛勤种两季最多收入1000元。南城县上塘镇黄家村有20多户人家,2009年只剩3户在家务农。其余的白天在镇里开摩的或做小生意。农民不愿意种地的原因,主要还是种粮收益低。
与农民外出务工相对应的是部分耕地被抛荒。2008年前后,浙江省台州市0.4%的耕地全年被抛荒,10.9%的耕地季节性被抛荒。四川省武胜县7.8%的耕地被撂荒,平昌县濛溪村18.2%的耕地被抛荒。受金融风暴影响,2009年大批农民工返乡,耕地被抛荒现象理应减少,但事实并非如此。从笔者调研的情况看,2009年完全没有种粮的耕地并不多,但有大量的耕地原本可以种双季稻,仅种了一季稻。如果将完全不种粮称为“显性抛荒”,“双改单”称为“隐性抛荒”,并将隐性抛荒耕地的面积按50%的比例折算为显性抛荒,可以计算出抛荒比例。表3数据显示,这四个地方的土地被抛荒比例达到了37%。
随着农民素质的提高和进城务工收入的增长,农民种粮的机会成本不断上升,即便把粮食生产直补标准提高5倍,种粮收益仍不及其进城务工收入的一半。而从我国目前的财政状况看,大幅提高粮食直补标准并不现实。因此,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放弃种粮、土地规模化经营将是大势所趋。
四、思考和建议
农民是否种粮、种多少粮,与种粮的收益正相关,而与种粮的机会成本负相关。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我国实行的粮食流通补贴及生产补贴政策,使农民的种粮收益有所提高,但随着农民素质的提高、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就业机会的增多,农民种粮的机会成本不断上升,其增速远高于种粮收益的增速。所以,近几年耕地被撂荒现象较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只能提高种粮收益。但种粮收益要提高到什么样的水平,才能与农民进城务工收益相当?笔者曾就这一问题和不少农民工进行过交流,笔者问一个在南方小县城当保姆、月收入800元的中年妇女,若让她到外地当保姆,月工资多少她才能接受?她答至少1600元。一个在北京工作、月薪2000元的园林工人说:如果回家能找到一份如现在般稳定、工作不算太累的工作,1000元/月就可以考虑回家了。外出务工的诸多不便,提高了外出就业的成本和收入预期。所以,在农民工眼里,若把外出务工收入折算成当地收入,往往会被打五折。
按2007年粮食亩均收益179.55元、城镇集体员工年人均工资15595元计算,一个农村劳动力要种86.86亩土地才能达到同等收入水平。若将外出务工收入折算成当地收入,那么,一个农民要种43.43亩地,才能让他安心在家。这涉及两个问题: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因为如果土地不能实现规模经营,那么,一个农民就无法种43亩地;而若一个农民种43亩地,就会产生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土地的规模经营与耕地承包经营权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户籍制度、城市生活成本有关。
作者介绍:林赟(1975-),男,江西上饶人,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北京 100022
作者:林赟
学习论坛 2015年04期
[中图分类号]F326.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7608(2014)11-0037-03
我国的粮食补贴制度分为消费补贴、流通补贴及生产补贴三种,在不同的补贴制度下,农民会做何种选择呢?为什么会做这种选择?对粮食安全有何影响?本文将具体分析。
一、粮食消费补贴与生产者行为
改革开放后到1993年取消粮票供应前,我国一直实行粮食消费补贴政策。城镇居民用粮票买粮的价格比市场粮价便宜很多,这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就是城镇居民获得的消费补贴。政府的财政投入和农民的无偿奉献是支持粮食消费补贴政策的两大支柱。
(一)粮食消费补贴时期农民的奉献
新中国建立之初,为了让人们买得起粮,我国实行了低粮价政策。政府按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再以低于收购价的价格卖给城里人。市场价和收购价之间的差额,是农民无偿奉献给城里人的粮食消费补贴;因购销倒挂而支付的费用,是政府提供的粮食消费补贴。
农民低价卖粮损失了多少?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的损失,可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中推算。1978年我国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绝对额达364亿元,1982年为288亿元。当时国家定价的农产品以粮食为主,若将“剪刀差”中的一半归于低价粮的奉献,那么,当时的低价粮政策使农民每年至少损失了144亿元至182亿元。
1988年小麦、大米、玉米三种粮食平均市场价为60.9元/50公斤,政府与农民间的合同订购价为27.27元/50公斤,卖给城市居民的价格为15.53元/50公斤。如果1988年三种粮食全按市场价出售,农民能得到卖粮收入1017.5亿元。事实上,这笔收入被分成三部分:城镇居民付了275亿元,占27%;政府补贴184.2亿元,占18.1%;剩下的54.9%即558.3亿元,是农民向城里人提供的粮食消费补贴。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享受的粮食消费补贴中,政府补贴占比小,而农民奉献占比大。
(二)粮食消费补贴时期农民的选择
农民的无私奉献,既让城镇居民能低价买粮,又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问题是,农民是否心甘情愿,他们有何选择?农民的行为以1984年为分界点。1984年前,尽管生产效率很低、粮价不算高,但与过去相比,农民告别了颠沛流离的生活,能吃上饭。尤其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多劳多得的体制使农民积极种粮,各地的粮食产量也随之攀升。1978年-1984年,我国粮食产量从3.04亿吨增长到4.07亿吨,增幅达34%。此外,我国政府曾严禁农民进城,1977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进入城镇、严格控制“农转非”。农民进城务工受到限制,种田是多数人唯一的谋生之路。
1984年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我国粮食产量不断增长,卖粮难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成了两大突出问题。由于政府收购量有限,多产的粮食卖不出去,种得越多反而赔得越多,这沉重地打击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于是,他们把目光投向了粮食以外的领域,寻找其他增收途径。同时,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飞速发展,城市需要更多的劳动力。粮食供求形势的改变、城市的呼唤与农民进城的热切愿望,使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显得“不合时宜”。198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从事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若有固定住所,在口粮自理的情况下,可迁入城镇,成为常住户口,农民进城务工的门槛变低了。
其实,农民进城务工的根本原因在于城乡收入差距太大。在20世纪80年代,农民人均耕地1.74亩,按每亩年纯收入100元计算,农民种粮的年纯收入不过170元,而城市人均年收入为1747元,相当于种粮收入的10倍。相比之下,种粮收益太低,明智的选择是另谋出路。于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闸门一开,农民就纷纷进入城市。与农民进城务工相对应的是部分耕地被抛荒。弃耕现象首先出现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因为那里人口密度大、人均耕地少、就业机会多。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郊区就有耕地被撂荒现象。所以,建立在农民低价卖粮基础上的粮食消费补贴制度,损害了农民利益。在粮食消费补贴期间,种粮收益并不高,若限制农民进城务工,则种粮的机会成本较低,多数农民只能安心种粮;取消了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后,种粮的机会成本上升,不少农民就会放弃粮食生产而转向收益更高的工商业。于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国出现了大批农民工进城、部分耕地被抛荒两大现象。
二、粮食流通补贴与生产者行为
1998年,我国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政策,对粮食的流通进行补贴。在我国实行流通补贴的1998年-2003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均呈下降趋势。这既和粮食流通补贴制度本身有关,也与种粮收益及机会成本有关。
(一)粮食流通补贴时期农民的种粮收益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199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购粮的通知》,要求“坚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不拒收、不限收、不停收、不打白条”。在保护价政策的推动下,粮价开始上涨,粮食部门增加了粮食收购量。8月底,全国粮食系统累计粮食收购量增加了76亿公斤。1997年政府提高粮价,农民增加了种粮的预期收益,扩大了粮食播种面积。1998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达到了17.07亿亩,比上年增长了0.8%;粮食产量达到了5.12亿吨,比上年增长了3.7%。
但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的政策在多数地区难以落实,最终未能提高农民的种粮收益。事实上,1998年我国粮食收购量减少、农民种粮的亩均收益下降。1998年我国粮食部门实际收购粮食比1997年少了238.09亿公斤,每50公斤粮食的价格降了3元。如表1所示,1998年每亩粮食的净收益为126.75元,比1997年减少了14.83元;1999年-2003年,亩均粮食收益均未突破百元,2000年最低,仅为44.83元。数据显示:尽管农民产粮多了,但粮价跌了、粮食部门收购的粮食少了,导致种粮收益下降。
(二)粮食流通补贴时期农民种粮的机会成本
再看种粮的机会成本。如表2所示,1998年城镇集体单位人均年收入达到了5331元,相当于农民5.6年的种粮收入。1998年-2003年,农民进城务工收入不断攀升,而种粮收益却呈下降趋势。2000年和2002年,进城务工的收入是种粮收入的18倍以上。当然,农民的自身情况差异很大,种粮的机会成本也不同。有的年纪较大、没有专业技能,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有的要照顾老人孩子,无法离开农村,他们种粮的机会成本相对较低,这些农民会留在农村安心种粮。但多数农民,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后出生的新一代农民,接受了更多的教育,自身素质较高,到城里找份工作并不困难。随着新一代农民的增加,种粮的机会成本不断攀升。
(三)粮食流通补贴时期农民的选择
不断增加的城市务工收入和种粮低收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了非农产业。21世纪初耕地被抛荒现象更为普遍。2003年外出务工人数达到1.14亿,占农村人口的14.8%。受此影响,我国粮食播种面积不断下降,2003年水稻、玉米、小麦的播种面积仅为7257.3万公顷,创历史新低。
三、粮食生产直补与生产者行为
2004年,我国推行粮食生产直补政策,旨在通过直接发放种粮补贴来提高农民的种粮收益,以鼓励农民种粮。与粮食流通补贴时期相比,补贴生产后,农民的种粮收入确实有所提高,但进城务工的农民有增无减、耕地抛荒现象屡见不鲜,这主要是由于种粮的机会成本大幅上升了。
(一)粮食生产直补时期农民种粮的收益和机会成本
2003年年底,我国政府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提出,要建立粮食生产直接补贴制度。2004年,全国6亿多农民共领到了116亿元的粮食补贴。此后,我国政府不断加大粮食生产直补的力度。2008年农资综合直补为638亿元,粮食直补为151亿元,两项粮食生产补贴达789亿元。各省区市也纷纷响应,逐步提高粮食生产直补的标准。
在粮食生产直补政策的促进下,农民的种粮收益有所增长。如表2所示,2004年-2007年,农民种粮的亩均收益为168.57元,比1998年-2003年的亩均收益89.48元高出79.09元,增幅达88.4%。但与此同时,农民外出务工的收入也在大幅上升,2004年-2007年农民外出务工的年均收入为11660元,比1998年-2003年的6440元增长81%。
从绝对数看,农民进城务工与种粮之间的收益差,由1997年的6350元增加到2007年的11491元,尽管粮食生产直补有利于提高农民种粮收益,但相对于进城务工的收入,种粮收益就显得微不足道了。2009年笔者曾就种粮收益到江西上饶县进行调研。当地种两季稻谷,一亩地种粮成本约1430元,产量约800公斤,值1440元。受访的农民表示:他们年纪大了,不愿意离开家乡,外出也很难找到工作,种10~20亩地,再种点菜卖,只能安稳地过小日子,但不可能富裕;而他们的孩子早已外出打工,不可能回家种田。从种粮收益和机会成本的角度分析,农民在家种粮的动力变小了。
(二)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和部分耕地被抛荒
进入21世纪后,外出务工的农民数量大幅上升。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数占农村人口的比例,每年提高约1个百分点,2007年该比例达18.8%。从各地种粮的农民看,青壮年已经很少。当地经济条件尚可的农民,即便在家也不愿种粮。江西省南城县2007年-2008年土地被抛荒现象很严重,原因是农民从事挑沙、拉板车等工作,1天就能挣100元;而种一亩地,每年辛勤种两季最多收入1000元。南城县上塘镇黄家村有20多户人家,2009年只剩3户在家务农。其余的白天在镇里开摩的或做小生意。农民不愿意种地的原因,主要还是种粮收益低。
与农民外出务工相对应的是部分耕地被抛荒。2008年前后,浙江省台州市0.4%的耕地全年被抛荒,10.9%的耕地季节性被抛荒。四川省武胜县7.8%的耕地被撂荒,平昌县濛溪村18.2%的耕地被抛荒。受金融风暴影响,2009年大批农民工返乡,耕地被抛荒现象理应减少,但事实并非如此。从笔者调研的情况看,2009年完全没有种粮的耕地并不多,但有大量的耕地原本可以种双季稻,仅种了一季稻。如果将完全不种粮称为“显性抛荒”,“双改单”称为“隐性抛荒”,并将隐性抛荒耕地的面积按50%的比例折算为显性抛荒,可以计算出抛荒比例。表3数据显示,这四个地方的土地被抛荒比例达到了37%。
随着农民素质的提高和进城务工收入的增长,农民种粮的机会成本不断上升,即便把粮食生产直补标准提高5倍,种粮收益仍不及其进城务工收入的一半。而从我国目前的财政状况看,大幅提高粮食直补标准并不现实。因此,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放弃种粮、土地规模化经营将是大势所趋。
四、思考和建议
农民是否种粮、种多少粮,与种粮的收益正相关,而与种粮的机会成本负相关。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我国实行的粮食流通补贴及生产补贴政策,使农民的种粮收益有所提高,但随着农民素质的提高、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就业机会的增多,农民种粮的机会成本不断上升,其增速远高于种粮收益的增速。所以,近几年耕地被撂荒现象较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只能提高种粮收益。但种粮收益要提高到什么样的水平,才能与农民进城务工收益相当?笔者曾就这一问题和不少农民工进行过交流,笔者问一个在南方小县城当保姆、月收入800元的中年妇女,若让她到外地当保姆,月工资多少她才能接受?她答至少1600元。一个在北京工作、月薪2000元的园林工人说:如果回家能找到一份如现在般稳定、工作不算太累的工作,1000元/月就可以考虑回家了。外出务工的诸多不便,提高了外出就业的成本和收入预期。所以,在农民工眼里,若把外出务工收入折算成当地收入,往往会被打五折。
按2007年粮食亩均收益179.55元、城镇集体员工年人均工资15595元计算,一个农村劳动力要种86.86亩土地才能达到同等收入水平。若将外出务工收入折算成当地收入,那么,一个农民要种43.43亩地,才能让他安心在家。这涉及两个问题: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因为如果土地不能实现规模经营,那么,一个农民就无法种43亩地;而若一个农民种43亩地,就会产生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土地的规模经营与耕地承包经营权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户籍制度、城市生活成本有关。
作者介绍:林赟(1975-),男,江西上饶人,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北京 1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