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知四清掌握制度
(一)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明确每个社区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均要承担 “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任务,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建立社区干部年终向居民代表述职制度,每年年终组织社区干部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结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及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将“四知四清四掌握”纳入党员服务内容中,建立党员责任区,开展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及无职党员上岗活动,将履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党员年终评议中。
(二)完善分片包户制度。总结在“万名干部下社区”活动中建立的干部包户制度和六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干部包街(巷)包单位(小区)包户制度、和党员、居民代表联户制度。在包户责任片区划分的基础上,要按照社区内驻区单位(商住小区)、街道(巷)、纯居民区、村民小组的分布数量,为社区工作人员重新划分责任区,使每一名社区干部都要包扶一定数量的单位和居民户,每个单位和居民户都有社区干部承包。要细化包街巷包单位包户干部需要知晓和掌握的具体内容,使社区干部能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每个家庭、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社情民意等基本情况。同时,发动党员和居民代表开展联户活动,按照居住楼栋、院落、村组情况确定一定居民作为联系户,不间断地开展入户走访、定期联系,及时掌握社情动态,切实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每个社区工作人员每年入户工作时间不少于三
分之二,建立民情日记制度,为每个社区工作人员配备民情日记记录本,详细记录入户时间、基本情况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检查干部民情日记记录情况。社区“两委”正职要全面掌握整个辖区的基本情况和动态信息。继续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包街巷、包单位、包户责任区划分及包户人员联系方式公示制度,包片包巷包户干部的姓名、照片、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和联系电话及包巷包户示意图等要作为居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三卡一牌”(联系卡、服务卡、监督卡和工作牌)、设立民情信箱、及民生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联系社区居民,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三)健全完善居民楼栋长制度。进一步巩固楼栋长队伍建设,对不适应楼栋长工作需要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积极选配热心社区工作、熟悉社区情况的人员担任楼栋长。按照社区内居民楼栋分布情况,对楼栋长的责任区分工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每个楼栋设置楼长1名,明确工作职责,并按照2:1的比例由区委及街道党工委为居民楼栋长发放一定数量的岗位津贴。建立由社区干部、党员、“三老”人员、楼栋长、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小区保安、联防队员等组成的社会治安信息员队伍,积极探索实行信息员补助、奖励有价值信息的办法,充分调动信息员队伍的积极性,形成覆盖社区、全体居民的社会治安信息网络。
(四)实行居民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在“万名干部下社区”活动中建立的居民信息台帐的基础上,组织社区包户干部开展入户走访,对居民的家庭情况、政治情况、历史情况及辖区各类积极分子队伍、重
点人员、刑释人员、流动人员和宗教人士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变化情况,做到一户不漏、全面覆盖。以户为单位建立完善居民档案和工作台帐,要做到一社区一本、干部人手一册、群众一户一页。进一步做好完善和动态管理工作,社区干部对社区内发生的异常事件、人员流动等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对辖区租房、借居、暂住等情况实行严格登记,跟踪管理。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信息工作信息网络系统和居民基本信息检索系统,努力社区基础信息共享的水平。
(五)建立知名人士联络制度。对辖区有一定威望的社会知名人士、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登记造册,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社区“两委”正职每人联络10人以上,做到每月走访一次,定期走访和召开联系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知名人士、“两代表一委员”在联络群众、维护稳定方面的作用。建立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联系清真寺、定期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社区党组织在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掌控力。
(六)建立社区的党组织与驻区单位、机关单位共建帮扶制度。全面开展社区共驻共建和城乡、机关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进一步抓好社区建设、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工作,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做到社区环境共管、社区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精神文明联创。依托驻区单位和已建成的民兵组织组建应急分队,从辖区单位抽调年轻男性工作人员组建应急反应分队,加强教育、培训联络,明确责任
任务,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提高社区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万名干部下社区”活动机关部门对口帮扶社区工作,着力解决制约社区发展的难题。帮扶工作要签订责任书,制定三年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
(七)建立社情民意报告和定期研判处置制度。社区工作人员、干部对入户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做出判断,能处理的要当即处理并上报结果,重要问题要迅速汇报社区党组织,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直接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社区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予以果断处置。社区每周召开一次治安形势研判会议,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判断,制定解决措施并及时上报区委、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敏感时期,每天都要召开研判会,做到当日收集信息,当日研判处置。建立重大情况漏报、缓报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出现漏报缓报情况的,严肃追究包户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立基层干部错时服务制。落实社区干部节假日、双休日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建立基层干部错时服务制度,实行社区一部分干部每天提前一个小时上班,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另一部分干部每天推迟两个小时上班,推迟两个小时下班,并通过在本社区纯居民中聘用社工的方式实现社区24小时有人值班的目标。坚持把实行错时服务与为民全程代理结合起来,对群众申请的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代替办理的事项,由干部全程代理。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落实防范错时。基层组织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每天为群众开放的时间不少于14小时。继续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将直接服
务居民群众的事权、经费、人员、工作设施下发到社区,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组织承办一些行政性工作。
四知四清掌握制度
(一)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明确每个社区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均要承担 “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任务,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建立社区干部年终向居民代表述职制度,每年年终组织社区干部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结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及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将“四知四清四掌握”纳入党员服务内容中,建立党员责任区,开展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及无职党员上岗活动,将履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党员年终评议中。
(二)完善分片包户制度。总结在“万名干部下社区”活动中建立的干部包户制度和六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干部包街(巷)包单位(小区)包户制度、和党员、居民代表联户制度。在包户责任片区划分的基础上,要按照社区内驻区单位(商住小区)、街道(巷)、纯居民区、村民小组的分布数量,为社区工作人员重新划分责任区,使每一名社区干部都要包扶一定数量的单位和居民户,每个单位和居民户都有社区干部承包。要细化包街巷包单位包户干部需要知晓和掌握的具体内容,使社区干部能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每个家庭、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社情民意等基本情况。同时,发动党员和居民代表开展联户活动,按照居住楼栋、院落、村组情况确定一定居民作为联系户,不间断地开展入户走访、定期联系,及时掌握社情动态,切实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每个社区工作人员每年入户工作时间不少于三
分之二,建立民情日记制度,为每个社区工作人员配备民情日记记录本,详细记录入户时间、基本情况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检查干部民情日记记录情况。社区“两委”正职要全面掌握整个辖区的基本情况和动态信息。继续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包街巷、包单位、包户责任区划分及包户人员联系方式公示制度,包片包巷包户干部的姓名、照片、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和联系电话及包巷包户示意图等要作为居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三卡一牌”(联系卡、服务卡、监督卡和工作牌)、设立民情信箱、及民生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联系社区居民,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三)健全完善居民楼栋长制度。进一步巩固楼栋长队伍建设,对不适应楼栋长工作需要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积极选配热心社区工作、熟悉社区情况的人员担任楼栋长。按照社区内居民楼栋分布情况,对楼栋长的责任区分工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每个楼栋设置楼长1名,明确工作职责,并按照2:1的比例由区委及街道党工委为居民楼栋长发放一定数量的岗位津贴。建立由社区干部、党员、“三老”人员、楼栋长、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小区保安、联防队员等组成的社会治安信息员队伍,积极探索实行信息员补助、奖励有价值信息的办法,充分调动信息员队伍的积极性,形成覆盖社区、全体居民的社会治安信息网络。
(四)实行居民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在“万名干部下社区”活动中建立的居民信息台帐的基础上,组织社区包户干部开展入户走访,对居民的家庭情况、政治情况、历史情况及辖区各类积极分子队伍、重
点人员、刑释人员、流动人员和宗教人士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变化情况,做到一户不漏、全面覆盖。以户为单位建立完善居民档案和工作台帐,要做到一社区一本、干部人手一册、群众一户一页。进一步做好完善和动态管理工作,社区干部对社区内发生的异常事件、人员流动等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对辖区租房、借居、暂住等情况实行严格登记,跟踪管理。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信息工作信息网络系统和居民基本信息检索系统,努力社区基础信息共享的水平。
(五)建立知名人士联络制度。对辖区有一定威望的社会知名人士、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登记造册,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社区“两委”正职每人联络10人以上,做到每月走访一次,定期走访和召开联系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知名人士、“两代表一委员”在联络群众、维护稳定方面的作用。建立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联系清真寺、定期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社区党组织在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掌控力。
(六)建立社区的党组织与驻区单位、机关单位共建帮扶制度。全面开展社区共驻共建和城乡、机关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进一步抓好社区建设、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工作,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做到社区环境共管、社区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精神文明联创。依托驻区单位和已建成的民兵组织组建应急分队,从辖区单位抽调年轻男性工作人员组建应急反应分队,加强教育、培训联络,明确责任
任务,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提高社区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万名干部下社区”活动机关部门对口帮扶社区工作,着力解决制约社区发展的难题。帮扶工作要签订责任书,制定三年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
(七)建立社情民意报告和定期研判处置制度。社区工作人员、干部对入户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做出判断,能处理的要当即处理并上报结果,重要问题要迅速汇报社区党组织,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直接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社区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予以果断处置。社区每周召开一次治安形势研判会议,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判断,制定解决措施并及时上报区委、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敏感时期,每天都要召开研判会,做到当日收集信息,当日研判处置。建立重大情况漏报、缓报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出现漏报缓报情况的,严肃追究包户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建立基层干部错时服务制。落实社区干部节假日、双休日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建立基层干部错时服务制度,实行社区一部分干部每天提前一个小时上班,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另一部分干部每天推迟两个小时上班,推迟两个小时下班,并通过在本社区纯居民中聘用社工的方式实现社区24小时有人值班的目标。坚持把实行错时服务与为民全程代理结合起来,对群众申请的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代替办理的事项,由干部全程代理。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落实防范错时。基层组织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每天为群众开放的时间不少于14小时。继续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将直接服
务居民群众的事权、经费、人员、工作设施下发到社区,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组织承办一些行政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