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为了做好本区第二次经济普查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表彰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总结经验、树立榜样,弘扬先进,充分调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包括“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集体”、“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个人”及“先进普查小区”等。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本区各级普查机构;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本区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先进普查小区评选对象为本区各普查小区。
三、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及标准
1. 组织落实和人员配备:领导高度重视,支持、关心普查各阶段工作;所辖区域内各级普查机构按计划组建,职责分工明确,组织工作得力;部门配合、专业协调工作开展顺利;普查工作人员按要求选配到位。对普查各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提出建议和措施。
2. 宣传动员:制定宣传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同上级普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上报普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动态信息。
3. 单位清查:按照清查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单位清查工作,查清所在区域(包括注册型)的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数,并认真
做好清查的过录表。
4. 清查资料上报及质量:按要求按时报送清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对清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处理和汇总,并按时上报清查结果;清查数据质量抽查符合验收标准。
5. 普查登记: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普查登记工作,切实做到不重不漏,有条不紊,并及时妥善解决登记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统计法》,在登记过程中不出现统计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普查;按时上报登记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6. 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上报:根据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做好数据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数据处理主要工作环节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普查数据。
7. 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对数据进行认真的审核、查询、评估、验收,上报的普查数据质量符合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数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8. 普查资料管理:所有普查资料的清点、核查、装订、装箱、交接与管理能够严格按照普查资料管理规定执行;在普查数据经过评估验收后,积极开展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标准
1. 对普查工作高度热情,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吃苦耐劳,团结互助,表现突出。
2. 刻苦钻研并熟练地掌握普查业务知识,工作中有开拓精神,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工作成绩显著,严格贯彻普查的各项规定和工作细则。
3. 在普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法》开展工作,反对弄虚作假现象,坚持普查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
4. 在普查中能紧紧抓住各个工作环节,保证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先进普查小区评选条件及标准
1、领导重视,积极落实人员,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沟通协调,及时总结,对普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严格按照地毯式摸查的要求,做好经普清查工作,确保单位不重不漏,认真做好过录表过录工作。准时上报清查数据及相关资料,各项数据符合清查质量验收标准。
3、严格遵守入户登记的要求,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法》,依法普查,不虚报、不瞒报,确保普查登记数据真实可靠。按时按质上报普查登记数据,各项数据资料符合登记质量验收标准。
4、严抓数据质量,按质量控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质量自检及互检工作。
四、评选办法
本区经济普查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及先进普查小区的评选活动,由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
经普办) 统一组织。
镇、街道、园区及有关主管部门经济普查机构中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集体,由区经普办根据各阶段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评选产生,有关材料由镇、街道、园区及有关主管部门经济普查机构报区经普办。
区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各有关部门中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个人及先进普查小区,按照区经普办分配的名额,由区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各部门组织考核评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区经普办。
国家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经普办审核并报市经普办核准,最终报国务院经普办批准;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经普办审核并报市经普办批准;先进普查小区及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经普办审核批准。
五、评选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 评选时间安排
1、区各级普查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个人及先进普查小区的考核评选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区经普办审核批准。
2、9月10日前,区经普办完成本区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集体的考核评选工作,并将国家级、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有关材料报市经普办审核批准。
(二) 材料报送要求
各级普查机构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先进普查小区,需写出8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同时分别填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普查小区审批表一式四份。先进事迹材料(以文本格式输入磁
盘)、审批表、一览表加盖各级经普办及有关主管部门普查机构公章后,报市经普办(表式见附表)。
六、表彰办法
国家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颁发荣誉证书;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颁发荣誉证书,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及先进普查小区由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颁发荣誉证书。
凡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其先进个人审批表由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交本人所在单位记入档案
附表:
1、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集体审批表 2、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个人审批表 3、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集体一览表 4、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个人一览表 5、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集体审批表 6、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个人审批表 7、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集体一览表 8、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个人一览表
9、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先进普查小区审批表 10、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先进普查小区一览表
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集体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个人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附表3:
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集体一览表
呈报单位负责人:
2009年 月 日
8
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个人一览表
呈报单位负责人: 2009年 月 日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集体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附表6: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个人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附表7: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集体一览表
呈报单位负责人:
2009年 月 日
12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个人一览表
呈报单位负责人: 2009年 月 日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先进普查小区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附表10: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先进普查小区一览表
呈报单位负责人:
2009年 月 日
15
附件: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为了做好本区第二次经济普查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表彰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总结经验、树立榜样,弘扬先进,充分调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包括“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集体”、“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个人”及“先进普查小区”等。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本区各级普查机构;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本区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先进普查小区评选对象为本区各普查小区。
三、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及标准
1. 组织落实和人员配备:领导高度重视,支持、关心普查各阶段工作;所辖区域内各级普查机构按计划组建,职责分工明确,组织工作得力;部门配合、专业协调工作开展顺利;普查工作人员按要求选配到位。对普查各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提出建议和措施。
2. 宣传动员:制定宣传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同上级普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上报普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动态信息。
3. 单位清查:按照清查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单位清查工作,查清所在区域(包括注册型)的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数,并认真
做好清查的过录表。
4. 清查资料上报及质量:按要求按时报送清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对清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处理和汇总,并按时上报清查结果;清查数据质量抽查符合验收标准。
5. 普查登记: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普查登记工作,切实做到不重不漏,有条不紊,并及时妥善解决登记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统计法》,在登记过程中不出现统计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普查;按时上报登记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6. 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上报:根据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做好数据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数据处理主要工作环节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普查数据。
7. 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对数据进行认真的审核、查询、评估、验收,上报的普查数据质量符合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数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8. 普查资料管理:所有普查资料的清点、核查、装订、装箱、交接与管理能够严格按照普查资料管理规定执行;在普查数据经过评估验收后,积极开展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标准
1. 对普查工作高度热情,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吃苦耐劳,团结互助,表现突出。
2. 刻苦钻研并熟练地掌握普查业务知识,工作中有开拓精神,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工作成绩显著,严格贯彻普查的各项规定和工作细则。
3. 在普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法》开展工作,反对弄虚作假现象,坚持普查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
4. 在普查中能紧紧抓住各个工作环节,保证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先进普查小区评选条件及标准
1、领导重视,积极落实人员,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沟通协调,及时总结,对普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严格按照地毯式摸查的要求,做好经普清查工作,确保单位不重不漏,认真做好过录表过录工作。准时上报清查数据及相关资料,各项数据符合清查质量验收标准。
3、严格遵守入户登记的要求,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法》,依法普查,不虚报、不瞒报,确保普查登记数据真实可靠。按时按质上报普查登记数据,各项数据资料符合登记质量验收标准。
4、严抓数据质量,按质量控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质量自检及互检工作。
四、评选办法
本区经济普查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及先进普查小区的评选活动,由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
经普办) 统一组织。
镇、街道、园区及有关主管部门经济普查机构中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集体,由区经普办根据各阶段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评选产生,有关材料由镇、街道、园区及有关主管部门经济普查机构报区经普办。
区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各有关部门中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个人及先进普查小区,按照区经普办分配的名额,由区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各部门组织考核评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区经普办。
国家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经普办审核并报市经普办核准,最终报国务院经普办批准;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经普办审核并报市经普办批准;先进普查小区及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经普办审核批准。
五、评选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 评选时间安排
1、区各级普查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个人及先进普查小区的考核评选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区经普办审核批准。
2、9月10日前,区经普办完成本区的国家级、市级、区级先进集体的考核评选工作,并将国家级、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有关材料报市经普办审核批准。
(二) 材料报送要求
各级普查机构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先进普查小区,需写出8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同时分别填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普查小区审批表一式四份。先进事迹材料(以文本格式输入磁
盘)、审批表、一览表加盖各级经普办及有关主管部门普查机构公章后,报市经普办(表式见附表)。
六、表彰办法
国家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颁发荣誉证书;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颁发荣誉证书,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及先进普查小区由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颁发荣誉证书。
凡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其先进个人审批表由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交本人所在单位记入档案
附表:
1、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集体审批表 2、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个人审批表 3、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集体一览表 4、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个人一览表 5、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集体审批表 6、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个人审批表 7、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集体一览表 8、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个人一览表
9、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先进普查小区审批表 10、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先进普查小区一览表
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集体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个人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附表3:
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集体一览表
呈报单位负责人:
2009年 月 日
8
上海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市)级先进个人一览表
呈报单位负责人: 2009年 月 日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集体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附表6: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个人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附表7: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集体一览表
呈报单位负责人:
2009年 月 日
12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区级先进个人一览表
呈报单位负责人: 2009年 月 日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先进普查小区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附表10:
松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先进普查小区一览表
呈报单位负责人:
2009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