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答案
一、判断改错题(请将下列表述错误之处加以改正,每题2分,共20分)
1、错误。(可以提交会议讨论)→不能提交会议讨论
2、正确。
3、错误。(可以)→不能
4、错误。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组织社会力量提供。
5、错误。(不得列入)→列入
6、错误。(可以)→不得
7、错误。(10日)→30日
8、错误。(认定)→不认定
9、错误。(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
10、正确。
二、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以下4类行为违反了条例的规定:
首先,目的欠缺。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必须满足公共利益的要求,在本案中,征收欠缺公共利益的征收目的。(1分)
其次,程序有误。征收应由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并由房屋征收实施机构负责。本案中,征收决定存在越权的嫌疑。(1分)征收应当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并根据其意见进行修改,而不是单方面决定征收。(1分)
另外,补偿有误。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前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1分)
先补偿,后搬迁。(1分)
最后,手段有误。不得采用行政强制拆迁的做法。(1分)
问责办法: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分)
2、小方陪大客户喝酒致死不能认定为工伤。(2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7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分)
劳动者醉酒致使伤亡的,即使是在用人单位的领导授意或指示下,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醉酒致使伤亡的,也不能认定为工伤。(3分)
因为工伤保险立法具有预防的理念,如果允许醉酒导致伤亡的认定为工伤,则会纵容醉酒行为的发生,起不到预防的作用。(2分)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①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5分) ②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专项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5分) ③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4分) 另外,结合实际,有自己的观点的,加1分。
2、(1)要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诉讼原则。
(2)要禁止刑讯逼供。
(3)禁止超期羁押。
(4)证据不足,不能定罪,即“疑罪从无”。
(5)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
以上五要点得6分,每点展开论述,酌情加3-5分
结合实际,有其他观点和论述的,酌情再加1-4分。
四、思考题(每题15分,共30分)
1、① “十六字方针”的概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法制建设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方针”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1分)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的重大意义:是我国法治上的里程碑,做到了有法可依;1分
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制创新;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制保障。(3分)三方面能展开论述的再得3分
③今后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将是法律的贯彻与执行,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1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今后我国法治建设的立法重点发生转移。广义上的立法包括法律的“废”,“改”,“立”,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中,我们主要采用“立”的形式,今后立法工作的重点将更注重前两者。废除过时的,不适用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修改不能充分满足社会发展,司法实践需求的法律,当然,适当的“立”法的活动也将存在。2分;法治重心发生转移。今后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将是依法办事,即中国共产党和社会各界的活动均在法律的轨道里运行,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均需依法展开。(2分) 另外,结合实际,就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展开其他论述的,酌情得1-2分。
2、回答书本第24-25页(七)提高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基础以下两段话内容的,得10分。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的实现依赖于法律的有效实施和执行,以及执法者的执法素质和法治意识。在行政管理的领域内,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结合实际,展开论述,有自己的思想观点,建议合理的,酌情加1-5分。
2011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答案
一、判断改错题(请将下列表述错误之处加以改正,每题2分,共20分)
1、错误。(可以提交会议讨论)→不能提交会议讨论
2、正确。
3、错误。(可以)→不能
4、错误。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组织社会力量提供。
5、错误。(不得列入)→列入
6、错误。(可以)→不得
7、错误。(10日)→30日
8、错误。(认定)→不认定
9、错误。(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
10、正确。
二、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以下4类行为违反了条例的规定:
首先,目的欠缺。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必须满足公共利益的要求,在本案中,征收欠缺公共利益的征收目的。(1分)
其次,程序有误。征收应由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并由房屋征收实施机构负责。本案中,征收决定存在越权的嫌疑。(1分)征收应当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并根据其意见进行修改,而不是单方面决定征收。(1分)
另外,补偿有误。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前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1分)
先补偿,后搬迁。(1分)
最后,手段有误。不得采用行政强制拆迁的做法。(1分)
问责办法: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分)
2、小方陪大客户喝酒致死不能认定为工伤。(2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7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分)
劳动者醉酒致使伤亡的,即使是在用人单位的领导授意或指示下,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醉酒致使伤亡的,也不能认定为工伤。(3分)
因为工伤保险立法具有预防的理念,如果允许醉酒导致伤亡的认定为工伤,则会纵容醉酒行为的发生,起不到预防的作用。(2分)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①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5分) ②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专项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5分) ③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4分) 另外,结合实际,有自己的观点的,加1分。
2、(1)要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诉讼原则。
(2)要禁止刑讯逼供。
(3)禁止超期羁押。
(4)证据不足,不能定罪,即“疑罪从无”。
(5)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
以上五要点得6分,每点展开论述,酌情加3-5分
结合实际,有其他观点和论述的,酌情再加1-4分。
四、思考题(每题15分,共30分)
1、① “十六字方针”的概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法制建设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方针”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1分)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的重大意义:是我国法治上的里程碑,做到了有法可依;1分
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制创新;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制保障。(3分)三方面能展开论述的再得3分
③今后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将是法律的贯彻与执行,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1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今后我国法治建设的立法重点发生转移。广义上的立法包括法律的“废”,“改”,“立”,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中,我们主要采用“立”的形式,今后立法工作的重点将更注重前两者。废除过时的,不适用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修改不能充分满足社会发展,司法实践需求的法律,当然,适当的“立”法的活动也将存在。2分;法治重心发生转移。今后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将是依法办事,即中国共产党和社会各界的活动均在法律的轨道里运行,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均需依法展开。(2分) 另外,结合实际,就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展开其他论述的,酌情得1-2分。
2、回答书本第24-25页(七)提高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基础以下两段话内容的,得10分。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的实现依赖于法律的有效实施和执行,以及执法者的执法素质和法治意识。在行政管理的领域内,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结合实际,展开论述,有自己的思想观点,建议合理的,酌情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