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2.《施工常用机械操作规程》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4.《塔吊起重吊装操作手册》
二.编制说明
1.工程名称:***七号廉租住宅小区
2.工程地址:***县飞机场
3.工程概况:建筑面积:8434m²,建筑层数:6层,标准层层高2.9m,总高度18.5m。
为保证塔吊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安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特编制本方案。
三.
吊装规定:起重吊装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经过路线、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吊
装操作规定如下:3.1起重臂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3.2操作前重点检查:
3.2.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3.2.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3.2.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3.2.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3.2.5供电电缆应无磨损;
3.2.6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伏,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伏,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操作;
3.2.7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确后,方可作业。
3.3在作业时,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吊钩升降、变幅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3.4地面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3.5当操作室远离地面,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进行指挥。
3.6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3.7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起重机的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必须完整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3.8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吊运载人员。3.9起重机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荷载和吊不明重量的物件。特殊情况下需超荷载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3.10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3.11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О。
3.12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2.《施工常用机械操作规程》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4.《塔吊起重吊装操作手册》
二.编制说明
1.工程名称:***七号廉租住宅小区
2.工程地址:***县飞机场
3.工程概况:建筑面积:8434m²,建筑层数:6层,标准层层高2.9m,总高度18.5m。
为保证塔吊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安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特编制本方案。
三.
吊装规定:起重吊装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经过路线、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吊
装操作规定如下:3.1起重臂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3.2操作前重点检查:
3.2.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3.2.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3.2.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3.2.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3.2.5供电电缆应无磨损;
3.2.6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伏,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伏,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操作;
3.2.7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确后,方可作业。
3.3在作业时,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吊钩升降、变幅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3.4地面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3.5当操作室远离地面,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进行指挥。
3.6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3.7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起重机的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必须完整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3.8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吊运载人员。3.9起重机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荷载和吊不明重量的物件。特殊情况下需超荷载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3.10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3.11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О。
3.12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