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萧教„2011‟37号
关于开展萧山区第14届、杭州市第13届
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学校)、高职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根据杭教研[2011]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萧山区第14届、杭州市第13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评目的
推评活动旨在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培养一批发展潜力大、业务能力强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新课程改革实施,促进教育质量提升。
二、推评对象
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具有2年以上教龄,3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教师均可参评。
职高的教坛新秀评选可参照本次推评办法,要求相同。
三、推评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二)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能力强,成绩显著。
(三)下列三项中某一方面成绩突出:(1)在学科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2)学科教学质量高,学生学业负担轻;(3)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有显著成果。
四、推评办法
(一)萧山区级教坛新秀评选
1. 基层评选。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学校或镇(街道)组织考核组,民办教育系列由成教办、幼教办组织,逐个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并择优按适龄青年教师10%的比例推荐出萧山区级教坛新秀候选人。对选送候选人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教育教学实绩”两方面,要求学校进行一次初评,初评结果分A、B两级,A级控制在候选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此项工作在2011年6月20日前完成。
2. 区级评选。区评委会组织学科考核组对各候选人逐个逐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和程序为:
第一轮考核为“书面考试”,考核学科教学理论与专业知识、能力水平,占总分的40%。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低到高淘汰推荐数的20%。本轮考核初定于7月份与杭州市职称评定考试同时进行。
第二轮为“话题阐述”,考核教学理论运用、教学实践反思、
语言表达等能力,占总分的30%。本轮考核初定于8月下旬进行。
第三轮为“综合审议”,考核师德表现、工作态度、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等情况,占总分的30%。本轮考核初定于8月下旬进行。
以上三轮考核的具体安排在萧山教研科研网上另行通知。
学科考核组三轮考核后,综合全面情况向评委会汇报,最后由评委会审定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初定名单。待公示期结束后,发文公布。
以上工作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
(二)杭州市级教坛新秀推荐
根据各学科前三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230名左右的教师参加第四轮考核。
第四轮考核为借班上课,考核课堂教学能力及效果。借班上课的内容提前一周在萧山教研科研网上公布。成绩计算时,前三轮成绩占总分的60%,第四轮成绩占总分的40%。
曾被评为萧山区级教坛新秀、年龄条件符合的教师有意参加本届杭州市级教坛新秀评比的,可重新参加评选,但必须参加本届推评全部四轮的考核。此类对象不占学校区级教坛新秀推荐名额,但必须在上报的推荐名册备注栏中注明。
区评委会根据各学科四轮考核成绩,确定杭州市第13届教坛新秀推荐名单。
以上工作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和相关科室成员组成的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评选、杭州市第13届教坛新秀推荐委员会。评选的日常工作由萧山区教学研究室负责处理,联系电话:82703368、82703318。
六、其他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的原则。要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真正把师生公认的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出来。
(二)评选工作尽量考虑区域平衡,各高职中、镇(街道)原则上保证有20%的推荐对象评为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
(三)区级教坛新秀候选人需填写《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候选人相关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各高中、镇(街道)辅导学校(中心学校)均需填写《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推荐名册》(见附件2)。
同时每位候选人需要分册上交下列证明材料:
1.各类综合性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2.区级及以上业务比赛、课堂教学展示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
3.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区级及以上公开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文章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一式一份,以高职中、镇(街道)为单位上报,于6月20日送交区教学研究室汪官友老师。
(四)申报材料要真实、清晰、完整、规范。所在学校和镇(街
道)辅导(中心)学校校长必须认真审核并签字。一经发现材料有不实之处,一票否决。
附件:1. 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杭州市第13届教坛新秀
候选人相关情况一览表;
2. 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杭州市第13届教坛新秀
推荐名册。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坛新秀 推评 通知
抄送: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1:
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杭州市第13届教坛新秀
候选人相关情况一览表
栏目说明·操作者细读
1. “综合荣誉”指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不包括各种学科单项荣誉。
2. “教育教学实绩”包括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社团及行政等教育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学科教学及辅导学生参加竞赛取得的成绩。
3. “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和“教育教学实绩”由学校初评,分为A、 B两级,其中A级控制在候选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4. “课堂教学展示”指由各级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公开课开设情况;“业务比赛”指由各级教研室组织的教师优质课比赛、说课比赛、教案设计比赛、案例评比、命题比赛、课件制作等。
5. “获奖结题报告、论文”指区级及以上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获奖结题报告、论文,学会等其它类获奖结题报告、论文;在核心刊物、市级及以上有稿酬、及其他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萧教„2011‟37号
关于开展萧山区第14届、杭州市第13届
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学校)、高职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根据杭教研[2011]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萧山区第14届、杭州市第13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评目的
推评活动旨在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培养一批发展潜力大、业务能力强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新课程改革实施,促进教育质量提升。
二、推评对象
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具有2年以上教龄,3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教师均可参评。
职高的教坛新秀评选可参照本次推评办法,要求相同。
三、推评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二)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能力强,成绩显著。
(三)下列三项中某一方面成绩突出:(1)在学科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2)学科教学质量高,学生学业负担轻;(3)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有显著成果。
四、推评办法
(一)萧山区级教坛新秀评选
1. 基层评选。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学校或镇(街道)组织考核组,民办教育系列由成教办、幼教办组织,逐个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并择优按适龄青年教师10%的比例推荐出萧山区级教坛新秀候选人。对选送候选人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教育教学实绩”两方面,要求学校进行一次初评,初评结果分A、B两级,A级控制在候选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此项工作在2011年6月20日前完成。
2. 区级评选。区评委会组织学科考核组对各候选人逐个逐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和程序为:
第一轮考核为“书面考试”,考核学科教学理论与专业知识、能力水平,占总分的40%。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低到高淘汰推荐数的20%。本轮考核初定于7月份与杭州市职称评定考试同时进行。
第二轮为“话题阐述”,考核教学理论运用、教学实践反思、
语言表达等能力,占总分的30%。本轮考核初定于8月下旬进行。
第三轮为“综合审议”,考核师德表现、工作态度、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等情况,占总分的30%。本轮考核初定于8月下旬进行。
以上三轮考核的具体安排在萧山教研科研网上另行通知。
学科考核组三轮考核后,综合全面情况向评委会汇报,最后由评委会审定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初定名单。待公示期结束后,发文公布。
以上工作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
(二)杭州市级教坛新秀推荐
根据各学科前三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230名左右的教师参加第四轮考核。
第四轮考核为借班上课,考核课堂教学能力及效果。借班上课的内容提前一周在萧山教研科研网上公布。成绩计算时,前三轮成绩占总分的60%,第四轮成绩占总分的40%。
曾被评为萧山区级教坛新秀、年龄条件符合的教师有意参加本届杭州市级教坛新秀评比的,可重新参加评选,但必须参加本届推评全部四轮的考核。此类对象不占学校区级教坛新秀推荐名额,但必须在上报的推荐名册备注栏中注明。
区评委会根据各学科四轮考核成绩,确定杭州市第13届教坛新秀推荐名单。
以上工作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和相关科室成员组成的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评选、杭州市第13届教坛新秀推荐委员会。评选的日常工作由萧山区教学研究室负责处理,联系电话:82703368、82703318。
六、其他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的原则。要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真正把师生公认的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出来。
(二)评选工作尽量考虑区域平衡,各高职中、镇(街道)原则上保证有20%的推荐对象评为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
(三)区级教坛新秀候选人需填写《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候选人相关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各高中、镇(街道)辅导学校(中心学校)均需填写《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推荐名册》(见附件2)。
同时每位候选人需要分册上交下列证明材料:
1.各类综合性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2.区级及以上业务比赛、课堂教学展示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
3.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区级及以上公开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文章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一式一份,以高职中、镇(街道)为单位上报,于6月20日送交区教学研究室汪官友老师。
(四)申报材料要真实、清晰、完整、规范。所在学校和镇(街
道)辅导(中心)学校校长必须认真审核并签字。一经发现材料有不实之处,一票否决。
附件:1. 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杭州市第13届教坛新秀
候选人相关情况一览表;
2. 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杭州市第13届教坛新秀
推荐名册。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坛新秀 推评 通知
抄送: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1:
萧山区第14届教坛新秀、杭州市第13届教坛新秀
候选人相关情况一览表
栏目说明·操作者细读
1. “综合荣誉”指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不包括各种学科单项荣誉。
2. “教育教学实绩”包括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社团及行政等教育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学科教学及辅导学生参加竞赛取得的成绩。
3. “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和“教育教学实绩”由学校初评,分为A、 B两级,其中A级控制在候选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4. “课堂教学展示”指由各级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公开课开设情况;“业务比赛”指由各级教研室组织的教师优质课比赛、说课比赛、教案设计比赛、案例评比、命题比赛、课件制作等。
5. “获奖结题报告、论文”指区级及以上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获奖结题报告、论文,学会等其它类获奖结题报告、论文;在核心刊物、市级及以上有稿酬、及其他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字数在3000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