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小玉的悲剧根源

论霍小玉的悲剧根源

《霍小玉传》为我们描写了一位唐代女子因爱而生,为爱而死的悲剧,在引发读者的同情之余,也提醒着读者去思考,是什么造就了霍小玉这样一个美丽温柔高洁的王爷的庶女的悲剧命运。

蒋防在《霍小玉传》的开头,就为我们塑造了一位风流倜傥,才高八斗,年少气盛的白马王子李益,在现代看来李益就是个“高富帅”:“生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这么个高富帅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必定会受到女子的青睐。况且李益自己也是“思得佳偶,博求名妓”,一旦遇到“名妓”,一拍即合是必然的。 而鲍十一娘为李益和霍小玉拉线,说霍小玉是:“昨遣谋求一好儿郎格调相称者”。一个富有才学,一个貌美如花,都相当符合对方的要求,假使到了非诚勿扰,也会“一见钟情”牵手成功的。

霍小玉与李益的出发点大相径庭,李益博求的是“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悲秋”的心理,想要找一个佳人,体验一段“艳遇”,霍小玉是要找个格调相称的共鸣者。在见面之前,李益已经有名气在外,霍小玉是他的崇拜者,“某具说十郎,他亦知有李十郎名字,非常欢惬”。霍小玉虽是王爷之女,顶着的却是娼妓的名,大家族的李益心里定也不会对霍小玉如何高看的,那么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处于不平等了。目的不同,一个被崇拜者高高在上,霍小玉的爱再怎么伟大,在崇拜的人面前也注定卑微了。

封建等级制度重视嫡庶之分,所以《红楼梦》里,贾琏和贾宝玉的待遇天差地别。古代宗法制度就规定嫡长子继承,妾室的地位很低,而

庶生子女的地位也不高,当家主母和嫡子女才是真正的家庭成员。像清代小说《空谷香》和《香祖楼》楼中的,正妻为丈夫的子孙绵延而大方与小妾和睦的,也仅仅是一种期盼,妻妾的差别就如同主人和奴仆般。庶女的身份是霍小玉悲剧的原因之一。

贫贱之分也是霍小玉悲剧命运的根源之一,唐朝法律规定良贱不通婚,李益是良民,霍小玉是贱民。对这个现实霍小玉有着清醒的认识,所以她对李益说:“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士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玅选高门,以谐亲秦晋,亦为不晚。”霍小玉这断话,深明大义,表现出她对现实的认识,和对这段感情的不可自拔,她愿意讲一生浓缩为八年。其实这样很明智。李益和她在一起也是“今以色爱”“一旦色衰,恩移情替”。汉武帝的女人之一,李娃在死之前面容憔悴,尽失往日风采,汉武帝心心念念想见她最后一面,李娃都拒绝了。李娃的家人很不理解,为什么不见汉武帝托他照顾自己的家人呢?李娃说:色衰而爱弛,汉武帝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反而不好,让他记得她最美的样子,才会照顾她的家人。 而霍小玉呢,正是知道这一点,而且知道李益不可能娶她,所以说了八年之期,用八年来完成一生的爱恋。

再说说李益,首先他知道不能娶霍小玉(也许能娶他也没想过要娶)他重来没有替霍小玉想过什么,也没有为她打算过什么,他爱的是貌美的霍小玉,即使不是霍小玉,只要是个美女,是谁对他来说并不重要。他对徐娘半老的鲍十一娘尚且不知自重,初次见面就“引鲍手,且拜且谢”,尽显轻浮之态,这是个花花公子式的人物,自诩风流。

清纯的霍小玉如初恋的少女般,被李益的才气所吸引,为了李益她愿意付出一切,即使常伴青灯古佛,交付生命。

李益忘记约定,为娶卢氏到处筹集聘财,大量的聘财也是李益一家的无奈,要娶的事大户人家的女儿,所要聘礼自然多。唐朝是一个贵族王朝,有着很重的贫贱观念,贵族与平民已不可同日而语,更何况贱民呢。娶到贵族的女儿是一种荣耀,对男子的仕途也必有帮助。如今,女子想嫁入豪门的不少,甚至流传这样一句话:生得好不如嫁得好。女人寻求“高富帅”,男人寻觅“白富美”。不论在哪个时代,婚姻都可能成为走向“成功”的一条捷径。毫无疑问霍小玉对李益的事业是没有任何帮助的,而名门望族的卢家则可以。

与卢氏的这桩婚姻是李母订下来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卢氏占全了。可是霍小玉呢,虽然她的母亲知道,而且她为娼妓,却有点“苟合”的味道。唐朝对女子的贞操观念虽不像其他朝代那么重视,却还是要合理合情的,这样霍小玉便真是实实在在的把自己放到了娼妓的位置,而李益无疑是嫖客了。这些霍小玉当然是无从选择,因为贱民即使为妾也是不可以的。所以他们二人的关系一开始就已经注定无名无分,悲剧收尾。

李益失约不给霍小玉任何消息,让小玉苦苦等待,变卖东西寻找他,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李益。小玉已经心力交瘁了,她的等待用的是心,耗得是血。李益做不到“金窝藏娇”,也不能“娥皇女英”, 抛开李益对霍小玉究竟有没有爱的问题,即使他愿意他也不敢,即使他敢他也做不到。严母的话他不敢反抗,让他娶谁他娶谁。

古代重孝道,如果母亲感觉儿子不孝,去官府告个状,那么自然有官府替她管儿子,不孝是死罪。所以陆游放弃了与唐婉的婚姻,焦仲卿也离开了刘兰芝。母亲的话如同圣旨般,李益只能娶卢氏表妹而负了霍小玉,有人争论李益到底是负约还是负心,其实负约和负心的结果都一样,都是给予霍小玉以致命的打击。这也是男子与女子的差别,女子只是男子生活的一部分,仕途才是古代男子生活的主心骨,而对于女子,男子是她们生活的全部,她们的生活就是相夫教子,自己心爱的男子抛弃自己,除了死她也不想活了。这也是男性社会的必然,所以霍小玉悲剧的根源也有女性地位低的原因。

在男性社会中,女人根本不能独立,独立也没有生机,说她们是男性的附属品也不为过,所以没有了支撑生命的爱人,霍小玉终于活不下去。搁在现在,失恋,离婚,痛苦的会痛那么一段时间,解脱的会感到轻松,寻死觅活的即使有也只是个别,绝大多数都会好好的活下去,而且不会有那么深的仇恨。

《霍小玉传》的结尾我有点不理解,李益为霍小玉戴孝“旦夕哭泣甚哀。”霍小玉下葬之前李益见到她的鬼魂,小玉对李益说“愧君相送,尚有余情。幽冥之中,能不感叹。”从这些话中,我感觉到小玉已经原谅李益了,正是因为这份原谅更彰显霍小玉人格的伟大,从这份原谅中也可以看出霍小玉到底有多爱李益,因为爱所以不忍责备,这样她死前的诅咒自然不算数了。可是下文写了小玉的诅咒应验,李益的妻妾“终日不安”。这些,不仅不能让人有大快人心,小玉之仇得报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小玉狭隘,殃及无辜。让悲剧延续别的女人身

上,那些女人何尝不是可怜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毕竟小玉的悲剧根源并不来自于女人。

即使是鱼玄机,薛涛,李冶,她们也活得并不悲剧。李冶和陆羽感情未曾间断,碍于身份不能婚嫁,只能互为知己,这份感情双方都是开心的,也没有小玉般的伤心欲绝。不能婚嫁的便止步于知己,若小玉也如此,也就不会如此悲伤了吧。

被李益抛弃之后,霍小玉一病不起,其实是她内心没有活得念头了,本来准备八年后出家了此残生的她,毅然放弃了这个打算,而是愤然用生命来指责李益的无情,燃烧一身的血液来控诉李益的凉薄。氓之蚩蚩的后来尚且贰心,李益呢?一开始就是对着美丽的外表来的,其心不坚。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眈兮,不可脱也。 女子一直被看做弱势群体,更可悲的是女人自己也这么认为,所以犹如藤蔓依附大树般,女子离开树要么死,要么生不如死,于是悲剧就这么产生了。 霍小玉的悲剧,既是唐朝良贱不通婚的法律的牺牲品,也是古代百姓孝为先的范式,更是花花公子的一次不经心的艳遇,也是女子爱情为食的恶果,还是庶生子女的无可奈何。

论霍小玉的悲剧根源

《霍小玉传》为我们描写了一位唐代女子因爱而生,为爱而死的悲剧,在引发读者的同情之余,也提醒着读者去思考,是什么造就了霍小玉这样一个美丽温柔高洁的王爷的庶女的悲剧命运。

蒋防在《霍小玉传》的开头,就为我们塑造了一位风流倜傥,才高八斗,年少气盛的白马王子李益,在现代看来李益就是个“高富帅”:“生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这么个高富帅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必定会受到女子的青睐。况且李益自己也是“思得佳偶,博求名妓”,一旦遇到“名妓”,一拍即合是必然的。 而鲍十一娘为李益和霍小玉拉线,说霍小玉是:“昨遣谋求一好儿郎格调相称者”。一个富有才学,一个貌美如花,都相当符合对方的要求,假使到了非诚勿扰,也会“一见钟情”牵手成功的。

霍小玉与李益的出发点大相径庭,李益博求的是“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悲秋”的心理,想要找一个佳人,体验一段“艳遇”,霍小玉是要找个格调相称的共鸣者。在见面之前,李益已经有名气在外,霍小玉是他的崇拜者,“某具说十郎,他亦知有李十郎名字,非常欢惬”。霍小玉虽是王爷之女,顶着的却是娼妓的名,大家族的李益心里定也不会对霍小玉如何高看的,那么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处于不平等了。目的不同,一个被崇拜者高高在上,霍小玉的爱再怎么伟大,在崇拜的人面前也注定卑微了。

封建等级制度重视嫡庶之分,所以《红楼梦》里,贾琏和贾宝玉的待遇天差地别。古代宗法制度就规定嫡长子继承,妾室的地位很低,而

庶生子女的地位也不高,当家主母和嫡子女才是真正的家庭成员。像清代小说《空谷香》和《香祖楼》楼中的,正妻为丈夫的子孙绵延而大方与小妾和睦的,也仅仅是一种期盼,妻妾的差别就如同主人和奴仆般。庶女的身份是霍小玉悲剧的原因之一。

贫贱之分也是霍小玉悲剧命运的根源之一,唐朝法律规定良贱不通婚,李益是良民,霍小玉是贱民。对这个现实霍小玉有着清醒的认识,所以她对李益说:“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士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玅选高门,以谐亲秦晋,亦为不晚。”霍小玉这断话,深明大义,表现出她对现实的认识,和对这段感情的不可自拔,她愿意讲一生浓缩为八年。其实这样很明智。李益和她在一起也是“今以色爱”“一旦色衰,恩移情替”。汉武帝的女人之一,李娃在死之前面容憔悴,尽失往日风采,汉武帝心心念念想见她最后一面,李娃都拒绝了。李娃的家人很不理解,为什么不见汉武帝托他照顾自己的家人呢?李娃说:色衰而爱弛,汉武帝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反而不好,让他记得她最美的样子,才会照顾她的家人。 而霍小玉呢,正是知道这一点,而且知道李益不可能娶她,所以说了八年之期,用八年来完成一生的爱恋。

再说说李益,首先他知道不能娶霍小玉(也许能娶他也没想过要娶)他重来没有替霍小玉想过什么,也没有为她打算过什么,他爱的是貌美的霍小玉,即使不是霍小玉,只要是个美女,是谁对他来说并不重要。他对徐娘半老的鲍十一娘尚且不知自重,初次见面就“引鲍手,且拜且谢”,尽显轻浮之态,这是个花花公子式的人物,自诩风流。

清纯的霍小玉如初恋的少女般,被李益的才气所吸引,为了李益她愿意付出一切,即使常伴青灯古佛,交付生命。

李益忘记约定,为娶卢氏到处筹集聘财,大量的聘财也是李益一家的无奈,要娶的事大户人家的女儿,所要聘礼自然多。唐朝是一个贵族王朝,有着很重的贫贱观念,贵族与平民已不可同日而语,更何况贱民呢。娶到贵族的女儿是一种荣耀,对男子的仕途也必有帮助。如今,女子想嫁入豪门的不少,甚至流传这样一句话:生得好不如嫁得好。女人寻求“高富帅”,男人寻觅“白富美”。不论在哪个时代,婚姻都可能成为走向“成功”的一条捷径。毫无疑问霍小玉对李益的事业是没有任何帮助的,而名门望族的卢家则可以。

与卢氏的这桩婚姻是李母订下来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卢氏占全了。可是霍小玉呢,虽然她的母亲知道,而且她为娼妓,却有点“苟合”的味道。唐朝对女子的贞操观念虽不像其他朝代那么重视,却还是要合理合情的,这样霍小玉便真是实实在在的把自己放到了娼妓的位置,而李益无疑是嫖客了。这些霍小玉当然是无从选择,因为贱民即使为妾也是不可以的。所以他们二人的关系一开始就已经注定无名无分,悲剧收尾。

李益失约不给霍小玉任何消息,让小玉苦苦等待,变卖东西寻找他,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李益。小玉已经心力交瘁了,她的等待用的是心,耗得是血。李益做不到“金窝藏娇”,也不能“娥皇女英”, 抛开李益对霍小玉究竟有没有爱的问题,即使他愿意他也不敢,即使他敢他也做不到。严母的话他不敢反抗,让他娶谁他娶谁。

古代重孝道,如果母亲感觉儿子不孝,去官府告个状,那么自然有官府替她管儿子,不孝是死罪。所以陆游放弃了与唐婉的婚姻,焦仲卿也离开了刘兰芝。母亲的话如同圣旨般,李益只能娶卢氏表妹而负了霍小玉,有人争论李益到底是负约还是负心,其实负约和负心的结果都一样,都是给予霍小玉以致命的打击。这也是男子与女子的差别,女子只是男子生活的一部分,仕途才是古代男子生活的主心骨,而对于女子,男子是她们生活的全部,她们的生活就是相夫教子,自己心爱的男子抛弃自己,除了死她也不想活了。这也是男性社会的必然,所以霍小玉悲剧的根源也有女性地位低的原因。

在男性社会中,女人根本不能独立,独立也没有生机,说她们是男性的附属品也不为过,所以没有了支撑生命的爱人,霍小玉终于活不下去。搁在现在,失恋,离婚,痛苦的会痛那么一段时间,解脱的会感到轻松,寻死觅活的即使有也只是个别,绝大多数都会好好的活下去,而且不会有那么深的仇恨。

《霍小玉传》的结尾我有点不理解,李益为霍小玉戴孝“旦夕哭泣甚哀。”霍小玉下葬之前李益见到她的鬼魂,小玉对李益说“愧君相送,尚有余情。幽冥之中,能不感叹。”从这些话中,我感觉到小玉已经原谅李益了,正是因为这份原谅更彰显霍小玉人格的伟大,从这份原谅中也可以看出霍小玉到底有多爱李益,因为爱所以不忍责备,这样她死前的诅咒自然不算数了。可是下文写了小玉的诅咒应验,李益的妻妾“终日不安”。这些,不仅不能让人有大快人心,小玉之仇得报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小玉狭隘,殃及无辜。让悲剧延续别的女人身

上,那些女人何尝不是可怜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毕竟小玉的悲剧根源并不来自于女人。

即使是鱼玄机,薛涛,李冶,她们也活得并不悲剧。李冶和陆羽感情未曾间断,碍于身份不能婚嫁,只能互为知己,这份感情双方都是开心的,也没有小玉般的伤心欲绝。不能婚嫁的便止步于知己,若小玉也如此,也就不会如此悲伤了吧。

被李益抛弃之后,霍小玉一病不起,其实是她内心没有活得念头了,本来准备八年后出家了此残生的她,毅然放弃了这个打算,而是愤然用生命来指责李益的无情,燃烧一身的血液来控诉李益的凉薄。氓之蚩蚩的后来尚且贰心,李益呢?一开始就是对着美丽的外表来的,其心不坚。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眈兮,不可脱也。 女子一直被看做弱势群体,更可悲的是女人自己也这么认为,所以犹如藤蔓依附大树般,女子离开树要么死,要么生不如死,于是悲剧就这么产生了。 霍小玉的悲剧,既是唐朝良贱不通婚的法律的牺牲品,也是古代百姓孝为先的范式,更是花花公子的一次不经心的艳遇,也是女子爱情为食的恶果,还是庶生子女的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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