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大党宣„2013‟12号
关于举办“美丽校园·美丽心灵”主题摄影展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展现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高校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省委教育工委与省档案局决定联合举办全省大学生“美丽校园〃美丽心灵”主题摄影展。我校结合践行“增添正能量、实现中国梦”活动,请各学院党委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在校学生 二、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
和艺术性,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接触的内容。
2、拍摄器材、形式、风格不限。摄影作品文件格式、像素等技术参数不限,但必须保留原始文件。
3、参展作品必须由参展本人创作,参展者在参展的同时即被视为已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和组织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各学院党委推荐报送的参展作品数量不少于5件,多报不限,但每位参展者作品不得超过5件。
5、参展作品每张图片应按照档案图片元素要求进行说明,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拍摄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人物、事由、背景等。
6、作品的知识产权属于参展者,但每位参展者在参展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和组织方作为被许可人永久免费使用该作品,以及采用获奖者的姓名和形象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作品内容
1、美丽校园:展示高校旖旎多姿的自然风光、校园景色,重点展示大学校园特色美景、现代建筑风格等。
2、人文历史:展示各高校绚烂多彩的人文景观、厚重悠久的历史文化等。
3、师生风尚:涉及人物或以人物为主体,展示高校师生美
好形象、美丽心灵。
4、多彩生活:展现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反映大学生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和精神风貌。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学生主题摄影展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若干名,获奖作品均发给奖品和荣誉证书,并择优报送参加省委教育工委与省档案局决定联合举办全省大学生“美丽校园〃美丽心灵”主题摄影展。
五、作品提交
本次主题摄影展截稿日期为2013年5月13日,请各学院党委将《参展作品登记表》(见附件)送至党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科,并报送的参展作品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郑其荣, 联系电话:0591-83708659。
附件:《参展作品登记表》
中共福建农林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3年4月15日
附件:
“美丽校园·美丽心灵”主题摄影展
参展作品登记表
“事由”为照片所反映的事件情由;“背景”为照片有密切关系的背景。
农林大党宣„2013‟12号
关于举办“美丽校园·美丽心灵”主题摄影展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展现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高校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省委教育工委与省档案局决定联合举办全省大学生“美丽校园〃美丽心灵”主题摄影展。我校结合践行“增添正能量、实现中国梦”活动,请各学院党委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在校学生 二、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
和艺术性,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接触的内容。
2、拍摄器材、形式、风格不限。摄影作品文件格式、像素等技术参数不限,但必须保留原始文件。
3、参展作品必须由参展本人创作,参展者在参展的同时即被视为已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和组织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各学院党委推荐报送的参展作品数量不少于5件,多报不限,但每位参展者作品不得超过5件。
5、参展作品每张图片应按照档案图片元素要求进行说明,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拍摄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人物、事由、背景等。
6、作品的知识产权属于参展者,但每位参展者在参展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和组织方作为被许可人永久免费使用该作品,以及采用获奖者的姓名和形象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作品内容
1、美丽校园:展示高校旖旎多姿的自然风光、校园景色,重点展示大学校园特色美景、现代建筑风格等。
2、人文历史:展示各高校绚烂多彩的人文景观、厚重悠久的历史文化等。
3、师生风尚:涉及人物或以人物为主体,展示高校师生美
好形象、美丽心灵。
4、多彩生活:展现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反映大学生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和精神风貌。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学生主题摄影展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若干名,获奖作品均发给奖品和荣誉证书,并择优报送参加省委教育工委与省档案局决定联合举办全省大学生“美丽校园〃美丽心灵”主题摄影展。
五、作品提交
本次主题摄影展截稿日期为2013年5月13日,请各学院党委将《参展作品登记表》(见附件)送至党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科,并报送的参展作品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郑其荣, 联系电话:0591-83708659。
附件:《参展作品登记表》
中共福建农林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3年4月15日
附件:
“美丽校园·美丽心灵”主题摄影展
参展作品登记表
“事由”为照片所反映的事件情由;“背景”为照片有密切关系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