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河海节能装备有限公司水煤气余热回收
设备名称:余热回收换热器
技 术 协
议
江苏河海节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水煤气余热回收项目中的:水煤气余热回收换热器的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讨论,特制订如下协议: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江苏河海节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水煤气余热回收项目中的余热回收换热器,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设备的设计、制造需严格按照设备数据表及甲方要求执行,如有异议,可书面发至我方澄清。
1.3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1.4 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对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和已淘汰的产品和设备,一律不准在本设备只使用。
1.5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效高标准执行。 2、工艺说明:
2.1水煤气余热回收换热器(SG-940-LS-1)
10000Nm 3/h水煤气进入余热回收换热器(SG-940-LS-1),另一侧是20℃软化水进入换热器,经过余热回收换热器后将软化水加热成常压蒸汽,水煤气降温排
出,达到余热回收的目的。
煤气成分及体积比例为:
CO:25~30;H2::12~18; CH4:1~3;CO2:4~8; N2:45~50; O2:0.2~0.8;H 2S :0.1~0.2
2.2水煤气余热回收换热器(SG-940-LS-1.6h与SG-940-SS-1.6h)
10000Nm 3/h水煤气进入余热回收换热器(SG-940-LS-1.6h)然后进入余热回收换热器(SG-940-SS-1.6h),另一侧是20℃软化水进入换热器,经过余热回收换热器后将软化水加热成常压280℃过热蒸汽,水煤气降温排出,达到余热回收的目的。
煤气成分及体积比例为:
CO:25~30;H2::12~18; CH4:1~3;CO2:4~8; N2:45~50; O2:0.2~0.8;H 2S :0.1~0.2
2.3 三个型号换热器根据客户要求统一外形尺寸图
3. 技术规范及标准 3.1设计规范
3.1.1设备数据表及甲方要求。
4. 技术要求
4.1余热回收换热器技术要求
4.1.1设备对外接管口法兰采用法兰形式,其中下法兰Φ1200mm (甲方提供),法兰标准GB/T 9119-2010,便于甲方安装。 4.1.2设计温度:0~450℃,设计压力:FV/1.0MPaG。 4.1.3板换材质:根据客户要求选材SS304。
4.1.4安装环境方式为室外安装,设备不耐酸雾腐蚀。
4.1.5设备出厂时应在设备本体外表面上准确标识设备中心线,以便安装。 4.1.6 板片中心与四周用激光穿透焊接,接管用氩弧焊焊接,焊接后整体打压测试。
4.1.7乙方需按照请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数据表和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并且在经过甲方审核设备及内件的详细设计制造图之后才能开始制造。
5. 设备供货范围:
5.1设备内件设计必须的设备计算书等相关资料; 5.2提供特殊垫片尺寸图; 5.3备品备件:无。
6. 性能保证
6.1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图纸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及技术协议的 要求。
6.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 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6.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 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6.3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4性能保证:正常设计工况流量下换热器两侧温度、阻力降能满足工艺数据表的要求。
6.5机械保证:质量保证期为试车生产起12个月或交货15个月,保证期内正常使用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7. 指导安装及调试、性能考核
7.1安装调试是确保安装质量的重大措施,应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并由安装单位实施。乙方提供调试方法及验收标准和规范,并对不合格的安装有权责成安装单位返工,最终达到设计要求。
7.2设备的性能考核应当在系统调试完成之后进行,进行性能考核的主要指标为正常的设计工况流量条件下板、壳两侧物料出口温度及阻力降要求。乙方保证系统在设计工况条件下可以正常工作,并且保证在设计工况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完全达标。
8. 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
8.1 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设备加工的质量抽查。甲方有现场监造和验收的权利。 8.2 紧急事故处理由甲方用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对于国内使用应尽快到达现场抢修设备,最迟不超过48小时,对于国外使用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商讨处理方案。
8.3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8.4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先进的设计和合适材料制造,具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生产效率高、维护保养省时节能的特点,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8.5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提供的产品实行质量保证。 9. 其他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精神协商解决。
9.2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9.3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江苏河海节能装备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江苏河海节能装备有限公司水煤气余热回收
设备名称:余热回收换热器
技 术 协
议
江苏河海节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水煤气余热回收项目中的:水煤气余热回收换热器的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讨论,特制订如下协议: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江苏河海节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水煤气余热回收项目中的余热回收换热器,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设备的设计、制造需严格按照设备数据表及甲方要求执行,如有异议,可书面发至我方澄清。
1.3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1.4 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对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和已淘汰的产品和设备,一律不准在本设备只使用。
1.5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效高标准执行。 2、工艺说明:
2.1水煤气余热回收换热器(SG-940-LS-1)
10000Nm 3/h水煤气进入余热回收换热器(SG-940-LS-1),另一侧是20℃软化水进入换热器,经过余热回收换热器后将软化水加热成常压蒸汽,水煤气降温排
出,达到余热回收的目的。
煤气成分及体积比例为:
CO:25~30;H2::12~18; CH4:1~3;CO2:4~8; N2:45~50; O2:0.2~0.8;H 2S :0.1~0.2
2.2水煤气余热回收换热器(SG-940-LS-1.6h与SG-940-SS-1.6h)
10000Nm 3/h水煤气进入余热回收换热器(SG-940-LS-1.6h)然后进入余热回收换热器(SG-940-SS-1.6h),另一侧是20℃软化水进入换热器,经过余热回收换热器后将软化水加热成常压280℃过热蒸汽,水煤气降温排出,达到余热回收的目的。
煤气成分及体积比例为:
CO:25~30;H2::12~18; CH4:1~3;CO2:4~8; N2:45~50; O2:0.2~0.8;H 2S :0.1~0.2
2.3 三个型号换热器根据客户要求统一外形尺寸图
3. 技术规范及标准 3.1设计规范
3.1.1设备数据表及甲方要求。
4. 技术要求
4.1余热回收换热器技术要求
4.1.1设备对外接管口法兰采用法兰形式,其中下法兰Φ1200mm (甲方提供),法兰标准GB/T 9119-2010,便于甲方安装。 4.1.2设计温度:0~450℃,设计压力:FV/1.0MPaG。 4.1.3板换材质:根据客户要求选材SS304。
4.1.4安装环境方式为室外安装,设备不耐酸雾腐蚀。
4.1.5设备出厂时应在设备本体外表面上准确标识设备中心线,以便安装。 4.1.6 板片中心与四周用激光穿透焊接,接管用氩弧焊焊接,焊接后整体打压测试。
4.1.7乙方需按照请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数据表和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并且在经过甲方审核设备及内件的详细设计制造图之后才能开始制造。
5. 设备供货范围:
5.1设备内件设计必须的设备计算书等相关资料; 5.2提供特殊垫片尺寸图; 5.3备品备件:无。
6. 性能保证
6.1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图纸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及技术协议的 要求。
6.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 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6.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 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6.3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4性能保证:正常设计工况流量下换热器两侧温度、阻力降能满足工艺数据表的要求。
6.5机械保证:质量保证期为试车生产起12个月或交货15个月,保证期内正常使用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7. 指导安装及调试、性能考核
7.1安装调试是确保安装质量的重大措施,应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并由安装单位实施。乙方提供调试方法及验收标准和规范,并对不合格的安装有权责成安装单位返工,最终达到设计要求。
7.2设备的性能考核应当在系统调试完成之后进行,进行性能考核的主要指标为正常的设计工况流量条件下板、壳两侧物料出口温度及阻力降要求。乙方保证系统在设计工况条件下可以正常工作,并且保证在设计工况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完全达标。
8. 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
8.1 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设备加工的质量抽查。甲方有现场监造和验收的权利。 8.2 紧急事故处理由甲方用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对于国内使用应尽快到达现场抢修设备,最迟不超过48小时,对于国外使用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商讨处理方案。
8.3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8.4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先进的设计和合适材料制造,具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生产效率高、维护保养省时节能的特点,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8.5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提供的产品实行质量保证。 9. 其他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精神协商解决。
9.2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9.3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江苏河海节能装备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