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理论研究
谈谈与“为人民服务”相关的几个认识问题
◆陈树文
在党的历史上, 毛泽东首倡为人民服务, 写下了《为人民服务》的光辉篇章; 邓小平既讲为人民服务又讲集体主义, 提出了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江泽民同志针对党内的腐败现象, 严肃指出, 党只有坚决清除消极腐败现象, 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因此要求全党同志必须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表明, 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 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当前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首要任务。
服务”的是毛泽东。毛泽东的民本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以人民为本的思想观点。这一思想观点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人民服务。早在民主革命时期, 毛泽东不仅把为人民服务提作八路军和新四军的宗旨和出发点, 而且指出:“为人民利益而死, 就比泰山还重”, “为人民而死, 就是死得其所”。一个人只要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 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 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显然, 他已从道德、价值观层面上论述为人民服务的问题。全国解放后, 中国共产党和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 把为人民服务的道德风尚带到城市, 带到全国; 又将“为人民服务”写进党章和宪法, 这就从最高层次表达了无产阶级在对待为什么人的问题上的根本立场和根本宗旨。
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做到全心全意、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 就必须坚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集体主义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和前提, 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原则, 因为归根结底为人民服务是要在个人与国家集体关系中来体现的。当个人与国家集体发生矛盾的时候, 是个人服从国家集体, 还是国家集体服从个人? 社会主义道德是坚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从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来看, 它非常强调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也就是从列宁到毛泽东、邓小平及江泽民反复强调的几个基本原则, 即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集体、全党服从中央。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所要求的, 也是同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根本对立的。资本主义道德以个人主义为原则, 把个人利益的实现当作根本目的, 把国家和集体当
为人民服务与集体主义
“为什么人的问题, 是一个根本的问题, 原则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以解决“为什么人”的问题来建构和发展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马克思在学生时代就立下了“为人类福利而劳动”,“为全人类作牺牲”的宏愿。但是当他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之后, 便意识到所谓“人类”的类概念的抽象性, 在《共产党宣言》中, 他和恩格斯便用具体的科学的语言写道:“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 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自主的运动”。这样, “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就成为反映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根本宗旨和无产阶级道德观念的全部精髓的论断, 并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流传开来。
但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 第一次明确提出“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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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这样的道德原则能为人民服务吗? ! 社会主义道德也讲尊重个性, 实现个人价值, 但它是以不违背集体利益作为前提的。这是根本不同的两种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 只有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 只有坚持为人民服务才算把握了集体主义真谛。
应当看到, 这些年来, 在坚持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问题上, 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 有必要加以澄清。
“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这个命题的实质所在。
作为社会主义道德核心命题的“为人民服务”其理论根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即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 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及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而且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公仆, 自她成立之日起, 就是将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基于此,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中共十四大党章总纲中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没有自己的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同群众同甘共苦, 保持最密切的联系, 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 凌驾于群众之上。由此我们看到, “为人民服务”是个鲜明的无产阶级口号是社会主义的道德命题。
事实上,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虽然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已不存在, 但是还没有彻底消灭阶级。在阶级依然存在的情况下, 我们一方面要坚持为人民服务, 另一方面要对敌人实行专政。如果简单笼统的提“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就会混淆敌我, 分不清谁是服务对象谁是专政对象了。因此,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不能以“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的口号作为社会主义的道德命题。
“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不是道德命题
“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这句话, 是列宁在一次关于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的演说中使用的引语。中文版《列宁全集》第一版译为“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 第二版改译为“大家为一人, 一人为大家。”现在, 有不少人把“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理解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为人民服务”, 想把“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等同于“为人民服务”, 视这句话为道德命题。如果真是这样, 资产阶级早就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了, 瑞士国徽上就写着“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不是道德命题, 不能与“为人民服务”相提并论。虽然列宁用过这句话。列宁的演说是在1920年4月, 主题是讲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 重点讲的是在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关系之后, 要移风易俗, 改变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人人为自己”的恶习, 努力把“大家为一人, 一人为大家”这种劳动的正常关系, 变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社会生活的常规。当时, 列宁曾设想在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以后, 实行战时共产主义体制, 实现“大家为一人, 一人为大家”的生活常规, 同时在分配中实行“各尽所能, 按需分配”, 这样来建造一个新的苏维埃国家。列宁把它与按需分配联系在一起, 他认为, 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阶段, 消灭了差别, 人的全面发展, 能够做到各尽所能, 按需分配, 才能真正做到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可见, 列宁并没有把它说成是道德原则或道德关系, 而是把它看作专门用来指我们生活中真正实现着共产主义的那些经济现象。在列宁的看来, “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这个命题就其本意而言, 是表达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劳动和交易中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表明, 个别性劳动同时也是一般社会劳动, 每个人的产品转化为本人的生活资料, 也要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消费, 他们由此互相依赖, 互通有无。这正如马克思所说:“每个人为另一个人服务, 目的是为自己服务; 每一个人都把另一个人当作自己手段互相利用。”由此, 我们就不难理解
“为众人服务”与“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区别
有人认为, 由毛泽东所倡导的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 从一个方面说是他对现代中国先进伦理思想的批判继承, 如孙中山先生曾力主“为众人服务”。1912年1月1日, 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 在《临时大总统誓词》中对自己提出作为大总统要“为众人服务”的要求。他在晚年谈到对各级政府官员与人民的关系以及对于他们的要求时说:“民国以民为主人, 政府官吏及军人不过人民之公仆……一切公仆各尽所能, 以为人民服役, 然后民国乃得名副其实也。”“为人民服役”的思想作为孙中山民族主义、民生主义的具体化, 表现为人民幸福观。“为人民服役”的具体表现就是要为人民谋幸福, 孙中山还有过“唤起民众”的提法。他认为, 中国革命的关键是“唤起民众”。
但是要看到, 无论是“为众人服务”还是“唤起民众”都不是无产阶级的口号, 它与“为人民服务”有本质区别。孙中山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 他的出发点是唯心史观。他否认阶级和阶级斗争, 认为中国没有阶级, 只有大贫小贫。因而他说的“大众”就不是指的无产阶级劳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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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尽管作为他的革命纲领的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也提到“三大主义皆基本于民”, 但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从根本说是看不到人民群众在革命中的决定作用, 不可能彻底解决无产阶级劳苦大众问题。不难看到, 孙中山的“为众人服务”“唤起民众”不是真正为无产阶级大众服务, 也不是唤起无产阶级劳苦大众。这个口号是有其阶级局限性的。
毛泽东倡导的“为人民服务”是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高度提炼出来的。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 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一刻也不脱离群众;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 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 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 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正是从这点出发, 毛泽东把新民主主义革命规定为无产阶级领导的, 人民大众的, 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较之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进步得多, 对广大工人、农民在革命中的巨大作用的认识也比孙中山深刻得多。这个运动是彻底地为着无产阶级劳苦大众的解放而奋斗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这个运动比历史上其他任何革命运动都要进步的标志, 也就是不仅唤起了民众, 而且以为人民服务为目的。可见, 孙中山提出的“为众人服务”与毛泽东倡导的“为人民服务”有着本质的区别。
⑤
首先,“顾客”不等于“人民”。“顾客”是一个笼统的概念, 没有特定的内涵、目标, 它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商业交换关系。不管是什么人, 只要你作为顾客时, 商家就为你服务, 而且热情周到。一旦买卖关系结束, 这种服务就终止了, 如果遇上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退换时, 商家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态度。而“人民”是一个阶级范畴, 历史范畴, 有着鲜明的时代内涵。在社会主义时期, 人民就是指那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拥护改革开放,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作贡献的劳动者。无论何时何地人民都是社会主义商业必须全心全意为之服务的对象。
其次, “顾客是上帝”这个西方的商业口号实质是建立在个人主义思想基础上的, 只是为个人服务, 为有钱人服务。“尊重顾客”实际上是尊重金钱, 尊重利润。表面上顾客是上帝, 实际上盈利是上帝, 利润是上帝。如果真正把顾客当作上帝, 就不会有那么多假冒伪劣产品, 以致于每年3. 15消费者日如此多的投拆而需要保护消费者了。“上帝”还需要保护吗? ! 可见, “顾客是上帝”只是虚假的资产阶级商业口号而已。为人民服务的目标是广大人民群众, 它是建立在集体主义思想基础上的。在这个基础上, 商家对顾客的态度始终是热情诚恳的, 售前售后一个样, 不会计较得失多少。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也应该坚持这一点。应该肯定, 市场运动的机制是市场主体所追求的利润的最大化, 从这个方面看, 也可以说市场经济是一种“求利”的经济。但是也应当承认, 商品生产本身也包含着一种为他的属性、服务的属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生产的目的、运行机制和分配方式等方面, 都本质地不同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 它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和幸福。这就决定了它必然要把服务的对象指向广大人民群众, 并在这个前提下把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所追求的合法利润和自身的特殊利益, 同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 在坚持“人民是上帝”, 为人民服务的商业宗旨下, 实现自身的利益。以上分析表明, 在社会主义社会, 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商业口号, 任何其他口号都不能取而代之。
综上所述, 社会主义的道德核心是为人民服务, 道德原则是集体主义。任何时候, 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这一宗旨, 不能以任何借口加以改变。只有这样, 才是符合《决议》精神, 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作者系北方交大人文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辛国安
“顾客是上帝”能代替“为人民服务吗”?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运行, 有些人认为, 市场经济是“一切向钱看”, “个人顾个人”的经济。而为人民服务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 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要求, 已不适合市场经济领域, 因而要用西方商业界流行的“顾客是上帝”的口号来取代“为人民服务”。众所周知, 新中国成立后, 社会主义的商业宗旨一直是“为人民服务”。在这个宗旨的指导下, 涌现出许多像北京百货大楼优秀营业员张秉贵式的先进模范, 体现出良好的社会主义商业新风。如果认为为适应新情况, 顺应新潮流, 就用“顾客是上帝”之类的口号来取代“为人民服务”, 这实质上是有意识地淡化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为人民币服务, 从根本上抹煞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诚然, “顾客是上帝”的提法较之那种粗暴、冷淡的商业态度要好, 对抑制商业恶习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在一定场合, 一定范围内可以用, 但不能以此取代“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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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树文
在党的历史上, 毛泽东首倡为人民服务, 写下了《为人民服务》的光辉篇章; 邓小平既讲为人民服务又讲集体主义, 提出了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江泽民同志针对党内的腐败现象, 严肃指出, 党只有坚决清除消极腐败现象, 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因此要求全党同志必须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表明, 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 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当前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首要任务。
服务”的是毛泽东。毛泽东的民本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以人民为本的思想观点。这一思想观点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人民服务。早在民主革命时期, 毛泽东不仅把为人民服务提作八路军和新四军的宗旨和出发点, 而且指出:“为人民利益而死, 就比泰山还重”, “为人民而死, 就是死得其所”。一个人只要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 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 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显然, 他已从道德、价值观层面上论述为人民服务的问题。全国解放后, 中国共产党和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 把为人民服务的道德风尚带到城市, 带到全国; 又将“为人民服务”写进党章和宪法, 这就从最高层次表达了无产阶级在对待为什么人的问题上的根本立场和根本宗旨。
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做到全心全意、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 就必须坚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集体主义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和前提, 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原则, 因为归根结底为人民服务是要在个人与国家集体关系中来体现的。当个人与国家集体发生矛盾的时候, 是个人服从国家集体, 还是国家集体服从个人? 社会主义道德是坚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从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来看, 它非常强调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也就是从列宁到毛泽东、邓小平及江泽民反复强调的几个基本原则, 即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集体、全党服从中央。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所要求的, 也是同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根本对立的。资本主义道德以个人主义为原则, 把个人利益的实现当作根本目的, 把国家和集体当
为人民服务与集体主义
“为什么人的问题, 是一个根本的问题, 原则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以解决“为什么人”的问题来建构和发展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马克思在学生时代就立下了“为人类福利而劳动”,“为全人类作牺牲”的宏愿。但是当他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之后, 便意识到所谓“人类”的类概念的抽象性, 在《共产党宣言》中, 他和恩格斯便用具体的科学的语言写道:“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 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自主的运动”。这样, “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就成为反映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根本宗旨和无产阶级道德观念的全部精髓的论断, 并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流传开来。
但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 第一次明确提出“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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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这样的道德原则能为人民服务吗? ! 社会主义道德也讲尊重个性, 实现个人价值, 但它是以不违背集体利益作为前提的。这是根本不同的两种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 只有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 只有坚持为人民服务才算把握了集体主义真谛。
应当看到, 这些年来, 在坚持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问题上, 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 有必要加以澄清。
“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这个命题的实质所在。
作为社会主义道德核心命题的“为人民服务”其理论根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即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 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及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而且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公仆, 自她成立之日起, 就是将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基于此,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中共十四大党章总纲中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没有自己的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同群众同甘共苦, 保持最密切的联系, 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 凌驾于群众之上。由此我们看到, “为人民服务”是个鲜明的无产阶级口号是社会主义的道德命题。
事实上,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虽然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已不存在, 但是还没有彻底消灭阶级。在阶级依然存在的情况下, 我们一方面要坚持为人民服务, 另一方面要对敌人实行专政。如果简单笼统的提“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就会混淆敌我, 分不清谁是服务对象谁是专政对象了。因此,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不能以“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的口号作为社会主义的道德命题。
“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不是道德命题
“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这句话, 是列宁在一次关于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的演说中使用的引语。中文版《列宁全集》第一版译为“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 第二版改译为“大家为一人, 一人为大家。”现在, 有不少人把“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理解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为人民服务”, 想把“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等同于“为人民服务”, 视这句话为道德命题。如果真是这样, 资产阶级早就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了, 瑞士国徽上就写着“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不是道德命题, 不能与“为人民服务”相提并论。虽然列宁用过这句话。列宁的演说是在1920年4月, 主题是讲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 重点讲的是在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关系之后, 要移风易俗, 改变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人人为自己”的恶习, 努力把“大家为一人, 一人为大家”这种劳动的正常关系, 变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社会生活的常规。当时, 列宁曾设想在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以后, 实行战时共产主义体制, 实现“大家为一人, 一人为大家”的生活常规, 同时在分配中实行“各尽所能, 按需分配”, 这样来建造一个新的苏维埃国家。列宁把它与按需分配联系在一起, 他认为, 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阶段, 消灭了差别, 人的全面发展, 能够做到各尽所能, 按需分配, 才能真正做到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可见, 列宁并没有把它说成是道德原则或道德关系, 而是把它看作专门用来指我们生活中真正实现着共产主义的那些经济现象。在列宁的看来, “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这个命题就其本意而言, 是表达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劳动和交易中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表明, 个别性劳动同时也是一般社会劳动, 每个人的产品转化为本人的生活资料, 也要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消费, 他们由此互相依赖, 互通有无。这正如马克思所说:“每个人为另一个人服务, 目的是为自己服务; 每一个人都把另一个人当作自己手段互相利用。”由此, 我们就不难理解
“为众人服务”与“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区别
有人认为, 由毛泽东所倡导的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 从一个方面说是他对现代中国先进伦理思想的批判继承, 如孙中山先生曾力主“为众人服务”。1912年1月1日, 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 在《临时大总统誓词》中对自己提出作为大总统要“为众人服务”的要求。他在晚年谈到对各级政府官员与人民的关系以及对于他们的要求时说:“民国以民为主人, 政府官吏及军人不过人民之公仆……一切公仆各尽所能, 以为人民服役, 然后民国乃得名副其实也。”“为人民服役”的思想作为孙中山民族主义、民生主义的具体化, 表现为人民幸福观。“为人民服役”的具体表现就是要为人民谋幸福, 孙中山还有过“唤起民众”的提法。他认为, 中国革命的关键是“唤起民众”。
但是要看到, 无论是“为众人服务”还是“唤起民众”都不是无产阶级的口号, 它与“为人民服务”有本质区别。孙中山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 他的出发点是唯心史观。他否认阶级和阶级斗争, 认为中国没有阶级, 只有大贫小贫。因而他说的“大众”就不是指的无产阶级劳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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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尽管作为他的革命纲领的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也提到“三大主义皆基本于民”, 但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从根本说是看不到人民群众在革命中的决定作用, 不可能彻底解决无产阶级劳苦大众问题。不难看到, 孙中山的“为众人服务”“唤起民众”不是真正为无产阶级大众服务, 也不是唤起无产阶级劳苦大众。这个口号是有其阶级局限性的。
毛泽东倡导的“为人民服务”是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高度提炼出来的。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 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一刻也不脱离群众;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 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 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 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正是从这点出发, 毛泽东把新民主主义革命规定为无产阶级领导的, 人民大众的, 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较之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进步得多, 对广大工人、农民在革命中的巨大作用的认识也比孙中山深刻得多。这个运动是彻底地为着无产阶级劳苦大众的解放而奋斗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这个运动比历史上其他任何革命运动都要进步的标志, 也就是不仅唤起了民众, 而且以为人民服务为目的。可见, 孙中山提出的“为众人服务”与毛泽东倡导的“为人民服务”有着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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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顾客”不等于“人民”。“顾客”是一个笼统的概念, 没有特定的内涵、目标, 它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商业交换关系。不管是什么人, 只要你作为顾客时, 商家就为你服务, 而且热情周到。一旦买卖关系结束, 这种服务就终止了, 如果遇上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退换时, 商家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态度。而“人民”是一个阶级范畴, 历史范畴, 有着鲜明的时代内涵。在社会主义时期, 人民就是指那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拥护改革开放,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作贡献的劳动者。无论何时何地人民都是社会主义商业必须全心全意为之服务的对象。
其次, “顾客是上帝”这个西方的商业口号实质是建立在个人主义思想基础上的, 只是为个人服务, 为有钱人服务。“尊重顾客”实际上是尊重金钱, 尊重利润。表面上顾客是上帝, 实际上盈利是上帝, 利润是上帝。如果真正把顾客当作上帝, 就不会有那么多假冒伪劣产品, 以致于每年3. 15消费者日如此多的投拆而需要保护消费者了。“上帝”还需要保护吗? ! 可见, “顾客是上帝”只是虚假的资产阶级商业口号而已。为人民服务的目标是广大人民群众, 它是建立在集体主义思想基础上的。在这个基础上, 商家对顾客的态度始终是热情诚恳的, 售前售后一个样, 不会计较得失多少。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也应该坚持这一点。应该肯定, 市场运动的机制是市场主体所追求的利润的最大化, 从这个方面看, 也可以说市场经济是一种“求利”的经济。但是也应当承认, 商品生产本身也包含着一种为他的属性、服务的属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生产的目的、运行机制和分配方式等方面, 都本质地不同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 它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和幸福。这就决定了它必然要把服务的对象指向广大人民群众, 并在这个前提下把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所追求的合法利润和自身的特殊利益, 同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 在坚持“人民是上帝”, 为人民服务的商业宗旨下, 实现自身的利益。以上分析表明, 在社会主义社会, 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商业口号, 任何其他口号都不能取而代之。
综上所述, 社会主义的道德核心是为人民服务, 道德原则是集体主义。任何时候, 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这一宗旨, 不能以任何借口加以改变。只有这样, 才是符合《决议》精神, 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作者系北方交大人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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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是上帝”能代替“为人民服务吗”?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运行, 有些人认为, 市场经济是“一切向钱看”, “个人顾个人”的经济。而为人民服务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 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要求, 已不适合市场经济领域, 因而要用西方商业界流行的“顾客是上帝”的口号来取代“为人民服务”。众所周知, 新中国成立后, 社会主义的商业宗旨一直是“为人民服务”。在这个宗旨的指导下, 涌现出许多像北京百货大楼优秀营业员张秉贵式的先进模范, 体现出良好的社会主义商业新风。如果认为为适应新情况, 顺应新潮流, 就用“顾客是上帝”之类的口号来取代“为人民服务”, 这实质上是有意识地淡化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为人民币服务, 从根本上抹煞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诚然, “顾客是上帝”的提法较之那种粗暴、冷淡的商业态度要好, 对抑制商业恶习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在一定场合, 一定范围内可以用, 但不能以此取代“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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