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
安全通行条件的通知
(闽交运〔2011〕5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漳州开发区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以便修改完善。《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试行)》有效期至下次修改完善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
(试行)
为了促进农村客运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农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福建省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农村公路技术条件
(一)通行客运车辆的农村公路,其技术指标、安全设施、桥涵等应参照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和福建省地方标准《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DB35/T740-2007)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经验收合格的四级及以上的农村公路。
(二)采用福建省地方标准中的受限指标建设路段,应按要求加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置。特殊情况下,农村公路的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2%,单车道转弯半径小于15米的急弯路面加宽值不应小于2.5米,道路桥梁承载能力应不小于6吨(轴荷) 并同步限制桥梁通行车辆荷载。
二、农村客运车辆技术条件
(一)申请从事农村公路客运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车辆的结构和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和交通行业标准《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
(JT/T616)以及地方标准《福建省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DB35/T959)的要求;
2、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三级及以上车况等级, 客车类型等级划分应当达到普通级及以上等级;
3、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吨的客车车型应当列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车型表。
(二)车辆投入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
(三)车辆应当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三、农村客运驾驶员从业条件
(一)从事农村客运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2年以上;
2、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并经运输企业培训上岗;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3年内无亡人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5、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二)从事农村客运的驾驶员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连续驾驶营运车辆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
2、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学习。
四、农村客运车辆通行条件
(一)车型限制。农村客运车型应符合交通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和《福建省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DB35/T959)并列入国家客车生产目录。综合我省农村公路现有路基路面状况、可行性改造方案和沿线人口流量等因素,合理限制路线通行客运车型。基本要求:6.5米以上(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双车道农村公路,允许通行车长应在7.5米(含7.5米)以下、载客人数(含驾驶员)应在19人(含19人)以下的客车;4.5米-6.5米路面农村公路,允许通行车长应在6米(含6米)以下,载客人数(含驾驶员)应在12人(含12人)以下的客车;3.5米-4.5米路面农村公路,允许通行车长应在5.5米(含5.5米)以下的客车,载客人数(含驾驶员)应在7人(含7人)以下。各地可根据具体路段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选用所通行客运车辆的车型,具体的车型选择由县级交通、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论证后选定。
(二)车速限制。对路面狭小路段和存在道路安全隐患的急弯、陡坡、视距不良与过村镇路段,实行限速通行,前后设立限速标志,公路客车行驶的最高速度不得超过路段限速标志规定的车速。一般要求:3.5米及以上的单车道路段最高限速30km/h,受限路段限速10km/h;水泥或沥青路面的双车道路段限速40km/h,受限路段限速15km/h。
(三) 时段限制。根据客运路线里程,控制早晚班次的客车通行时间。基本要求:冬季17:30至次日6时、夏季18:30至
次日6时,禁止在四级及以下农村公路上通行客车;22:00至次日6时,禁止在三级及以下山区农村公路上通行客车;遇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禁止客车通行农村公路。
各县(市、区)政府应牵头交通、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本规定结合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实际状况,对开通农村客运客车的农村公路逐条进行勘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安全有序。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
安全通行条件的通知
(闽交运〔2011〕5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漳州开发区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以便修改完善。《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试行)》有效期至下次修改完善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
(试行)
为了促进农村客运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农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福建省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农村公路技术条件
(一)通行客运车辆的农村公路,其技术指标、安全设施、桥涵等应参照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和福建省地方标准《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DB35/T740-2007)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经验收合格的四级及以上的农村公路。
(二)采用福建省地方标准中的受限指标建设路段,应按要求加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置。特殊情况下,农村公路的最大纵坡不应大于12%,单车道转弯半径小于15米的急弯路面加宽值不应小于2.5米,道路桥梁承载能力应不小于6吨(轴荷) 并同步限制桥梁通行车辆荷载。
二、农村客运车辆技术条件
(一)申请从事农村公路客运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车辆的结构和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和交通行业标准《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
(JT/T616)以及地方标准《福建省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DB35/T959)的要求;
2、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三级及以上车况等级, 客车类型等级划分应当达到普通级及以上等级;
3、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吨的客车车型应当列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车型表。
(二)车辆投入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
(三)车辆应当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三、农村客运驾驶员从业条件
(一)从事农村客运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2年以上;
2、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并经运输企业培训上岗;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3年内无亡人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5、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二)从事农村客运的驾驶员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连续驾驶营运车辆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
2、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学习。
四、农村客运车辆通行条件
(一)车型限制。农村客运车型应符合交通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和《福建省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DB35/T959)并列入国家客车生产目录。综合我省农村公路现有路基路面状况、可行性改造方案和沿线人口流量等因素,合理限制路线通行客运车型。基本要求:6.5米以上(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双车道农村公路,允许通行车长应在7.5米(含7.5米)以下、载客人数(含驾驶员)应在19人(含19人)以下的客车;4.5米-6.5米路面农村公路,允许通行车长应在6米(含6米)以下,载客人数(含驾驶员)应在12人(含12人)以下的客车;3.5米-4.5米路面农村公路,允许通行车长应在5.5米(含5.5米)以下的客车,载客人数(含驾驶员)应在7人(含7人)以下。各地可根据具体路段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选用所通行客运车辆的车型,具体的车型选择由县级交通、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论证后选定。
(二)车速限制。对路面狭小路段和存在道路安全隐患的急弯、陡坡、视距不良与过村镇路段,实行限速通行,前后设立限速标志,公路客车行驶的最高速度不得超过路段限速标志规定的车速。一般要求:3.5米及以上的单车道路段最高限速30km/h,受限路段限速10km/h;水泥或沥青路面的双车道路段限速40km/h,受限路段限速15km/h。
(三) 时段限制。根据客运路线里程,控制早晚班次的客车通行时间。基本要求:冬季17:30至次日6时、夏季18:30至
次日6时,禁止在四级及以下农村公路上通行客车;22:00至次日6时,禁止在三级及以下山区农村公路上通行客车;遇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禁止客车通行农村公路。
各县(市、区)政府应牵头交通、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本规定结合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实际状况,对开通农村客运客车的农村公路逐条进行勘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