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的说明

中金公司.信息技术部

2011-5-25

文档修订记录

1. 背景知识 ................................................................................................................................... 4

1.1.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的概念 ....................................................................................... 4

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的条件 ................................................................................... 4 投资者参与报价回购的条件 ....................................................................................... 4 日终资金交收 ............................................................................................................... 5 交易品种与时间 ........................................................................................................... 5 交易相关控制 ............................................................................................................... 6 1.6.1. 投资者控制 ....................................................................................................... 6 1.6.2. 质押券管理 ....................................................................................................... 6 1.6.3. 委托与申报 ....................................................................................................... 7 1.6.4. 清算与交收 ....................................................................................................... 7 1.6.5. 业务终止 ........................................................................................................... 8 1.7. 名词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系统功能需求 ......................................................................................................................... 17

2.1. 参数设置 ..................................................................................................................... 20

2.1.1. 代码设置 ......................................................................................................... 20 2.1.2. 额度设置 ......................................................................................................... 20 2.1.3. 单客户提前赎回金额限制 ............................................................................. 21 2.1.4. 自营账户相关设置 ......................................................................................... 22 2.2. 账户管理 ..................................................................................................................... 22

2.2.1. 交易注册 ......................................................................................................... 22 2.2.2. 交易注销 ......................................................................................................... 22 2.2.3. 报价回购客户审批 ......................................................................................... 22 2.3. 委托 ............................................................................................................................. 22

2.3.1. 大额赎回预约 ................................................................................................. 22 2.3.2. 报价回购委托 ................................................................................................. 22 2.3.3. 报价回购委托撤单 ......................................................................................... 23 2.3.4. 提前赎回委托 ................................................................................................. 23 2.3.5. 提前赎回撤单 ................................................................................................. 24 2.3.6. 自动延期 ......................................................................................................... 24 2.3.7. 报价回购延迟交收 ......................................................................................... 24 2.4. 质押管理 ..................................................................................................................... 27

2.4.1. 质押入库 ......................................................................................................... 27 2.4.2. 质押出库 ......................................................................................................... 27 2.4.3. 质押撤单 ......................................................................................................... 28 2.5. 日终清算 ..................................................................................................................... 28

2.5.1. 清算 ................................................................................................................. 29 2.5.2. 交收 ................................................................................................................. 30 2.5.3. 系统初始化 ..................................................................................................... 30 2.6. 监控报表 ..................................................................................................................... 31

2.6.1. 质押券监控 ..................................................................................................... 31 2.6.2. 查询 ................................................................................................................. 32

1.2. 1.3. 1.4. 1.5. 1.6.

1. 背景知识

1.1.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以下简称“报价回购”)是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与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之间进行的特定债券质押式逆回购,证券公司提供债券作为质物,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质押债券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向投资者融入资金,投资者按照规定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

1.2.

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的条件

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向上海交易所申请开展报价回购业务。 经上海交易所同意在上海交易所开展报价回购业务的证券公司,应与上海交易所签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业务协议》。

1.3.

投资者参与报价回购的条件

投资者经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资质审查取得注册投资者资格,方可参与报价回购交易。需要进行类似于投资者适应性管理的投资者教育。

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报价回购交易委托时,应通过交易系统显著方式向投资者揭示约定利率可能与其他市场利率存在偏差,投资者知悉并确认接受该风险后,证券公司方可接受其委托。 投资者应充分知晓并认可其与证券公司互为报价回购交易的对手方。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注册的资质审查制度,注册条件包括开户时间、资产规模、信用状况、投资偏好、风险测评与对证券市场的认知程度等。投资者的注册条件应报备交易所

投资者注册前需要与证券公司签订报价回购业务的协议《客户协议》 与报价回购业务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参与报价回购期间,不能改变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关系,存在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不撤销、变更指定交易。

1.4.

日终资金交收

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应当通过其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自有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代客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进行交收。 1.5.

报价回购的业务性质和特征

 T+0资金交收

 净额清算、非担保资金交收。  协商定价  可提前终止

报价回购与质押式国债回购的比较

1.6.

交易品种与时间

报价回购品种为1天期、7天期、14天期、28天期和91天期。

报价回购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am, 1:00-3:00pm。投资者应在交易时间内进行委托。 每个交易日9:00前,券商通过网站公布当日各期限回购品种的到期年收益率、提前终止年收益率。

1.7. 委托和申报和成交

若为提前终止的报价回购,则应包含终止的报价回购的成交日期 、成交编号、证券账号

Σ(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 + 本次申报数量

报价回购申报经交易所确认后,交易即告成立,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必须接受交易结果。

成交记录包括: 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买卖双方的证券账户、 证券代码、成交数量、成交价格(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每百元资金提前终止年收益、交易类型等内容。 1.8.

交易相关要素

1.8.1. 投资者控制

投资者参与报价回购期间,不改变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关系,存在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不撤销、变更指定交易。

1.8.2. 质押券管理

 质押库

登记公司设立报价回购交易质押品保管库,保管证券公司提交的质押券。

质押库中所有的债券作为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业务的履约质押担保物,质押库中所有的质押券设定的质权

为证券公司所有报价回购未到期以及到期未完成交收的投资者共有,投资者所享有的质权不对应具体债券,投资者不得单独就质押券主张行使质权。

 入库

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前,应向上海交易所申请提交质押券,由上海交易所通知登记结算公司将相应债券由指定的自营证券账户转入质押库,根据其所提交的质押券数量确定的回购额度,其报价回购业务的总量不得超过该额度。  出库

质押库中质押券折算后所对应的回购额度大于未到期报价回购余额及到期未交收报 价回购余额的,券商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将超出部分对应的质押券从质押库中转出。  品种和折算率

可以用作报价回购质押券的品种和折算率同质押式国债回购。  额度

会员报价回购额度为质押库中债券按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

1.8.3. 委托与申报

投资者进行报价回购委托时,应保证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 报价回购最低申报数量50手,超出部分以1手的整数倍增加。

报价回购申报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每百元资金提前终止年收益。

证券公司在回购到期日根据回购到期收益价格公司主笔计算确定购回总金额,并进行资金结算。

投资者在回购到期日前终止指令的,回购提前终止的,持有期收益按该笔回购成交日证券公司公布的提前终止年收益率计算确定。单笔回购交易不能部分提前终止。 不满足以下条件,交易所拒绝接受委托:

Σ(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本次申报数量≤ 证券公司报价回购可用额度。

1.8.4. 清算与交收

报价回购实行净额清算、非担保资金交收,由登记公司办理。 报价回购到期终止,登记公司计算购回总金额为:

到期购回价= 100元+ 到期年收益率*100*实际回购天数/360

报价回购提前终止时,证券公司受投资者委托向上海交易所申报提前终止,经上海交易所确认后,改日即为

提前终止日。登记公司根据提前终止购回价公司主笔计算确定购汇总金额。 提前购回价= 100元 + 提前终止年收益率*100*实际回购天数/360

登记结算公司每个交易日14:00开始办理报价回购资金交收。证券公司应确保应付资金的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自有非担保交收账户)或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代客非担保交收账户)资金足额。在应付资金的资金交收账户中资金足额时,登记公司才办理报价回购的资金交收。

1.8.5. 业务终止 启动业务终止的三种情形:

 若当日证券公司应完成但未能完成资金交收的交易和到期购回,至次2个交易日仍 然无法完成交收,则自次3个交易日起进入业务终止程序。

 若当日发生证券公司质押库中部分质押券因折算率调整、被司法冻结导致质押券不足,

证券公司最迟应与次2个交易日内补足质押券或经本所同意后足额提供保证金,否则次3个交易日起进入业务终止程序。

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其他情况,交易所停止券商报价回购业务,并进入业务终止程序。

2. 业务流程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主要流程如下:

2.1. 客户管理

具体流程:

1) 客户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销售交易部适当性管理、风险揭示、签署客户协议。 3) 运作部适当性审核复核,并登记报备。

2.1.1.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参与报价回购业务试点的客户必须成熟、理性、可协商,并具备以下条件:  信誉良好,无违规记录;

 在以往的交易中未频繁参与权证等高风险业务;  客户资产在50万以上,在公司开户时间6个月以上;

 客户参与报价回购业务前,向其充分揭示风险,并签署风险揭示书和客户协议。

2.1.2. 投资者报备:

客户经证券公司审核通过,只有在报备交易所确认后,才具有参与报价回购业务的交易权限。 证券公司每天下午四点以前,将投资者名单及其签署的风险揭示书和协议,通过交易所网站的会员专

区,会籍 业务办理栏目中的报价回购投资者报备的电子流程,报交易所会员部备案。同样,如果投资者需要取消报价回购注册投资者资格,也要按照上述程序,通过投资者注销电子流程办理。

 新增报价回购报备账户流程

注销报价回购报备账户流程

2.2. 质押券管理

具体流程如下:

1) 固定收益部指定一个自营证券账户用于与质押库简历质押券出入库对应关系。 2) 固定收益部通过出入库操作管理质押券。

3) 质押券专户中质押券折算后对应的回购额度大于未到期报价回购及到期未交收余额时,固定收

益部申请将超出部分对应的质押券从质押专户转出。

2.2.1. 质押入库 2.2.2. 质押出库

2.3. 报价及规模管理

系统前端控制每日业务报价,价格和额度。 2.3.1. 报价回购产品设置

设置报价回购的产品种类、价格、上下限、提前终止报价及规模。系统必须前端控制FI提 交的融资额度。

1) 每日提交的总额度应小于等于公司被批准的最大融资规模与当日未到期回购金额的差 值。

当日未到期回购金额 , 包含了到期日在今日以后的回购金额(首期金额),还要

包括到期日为今日的1天期品种的金额(首期金额)。

2) FI提交的的融资额度。每日提交总额度应小于等于未质押状态的质押券的融资额度。 3) 对于1天品种,FI每日提交的额度大于等于当日到期的金额。

2.3.2. 报价回购信息更新及公布

FI设置报价回购的信息,并及时公布在网站上,日间休市期间可以对报价回购信息进行修 改,并实时公布。

FI可以实时查看当日各个期限的剩余可融资额度。

2.3.3. 提前赎回控制

FI可以设置提前赎回金额限制,超过该金额,客户无法提前赎回。

提前赎回可以分为单一客户提前赎回限制、单日累计提前赎回金额限制多个口径进行控制。

2.3.4. 报价回购资产配置

根据资金规模和期限,合理进行资产配置。

如上图, FID部门能够根据当前的资金规模和期限,合理的进行报价回购的资产配置。

2.4. 日间委托申报

可以实现HS高端、客户端、手机炒股的下单功能。 委托界面可以参考国信的,如下图:

委托界面需要至少提供以下功能: 1) 委托买入

客户进入委托界面后,系统罗列出FI设定的产品代码和名称、期限、到期年收益率、提前终止年收益率等信息、最小买入金额及余额信息。

系统必须显式提示风险揭示信息。

2) 提前终止

客户可以选择当前未到期的成交,选择终止该报价回购。 3) 委托查询 4) 成交查询 5) 历史委托查询 6) 历史成交查询 7) 未到期查询 系统控制方面需要做到:

1) 如果客户当天委托超过了系统可买数量,系统提示客户不能成交

2) 债券质押回购产品实现T+0回转交易,当天卖出当天即可再买进,当天买进则需T+1

卖出;当天卖出证券不能买入;一天期产品自动续作;债券质押回购产品实行即时成交,不提供撤单功能。

2.5. 日终清算交收

报价回购业务交收期为T+0,采用净额清算、非担保资金交收模式。

 清算

净额清算指的是将T日报价回购交易与T日到期的报价回购购回应收/应付轧差,合并为一个净额。 其中:

到期终止购回的每元价格=1+(该笔专项回购的到期终止年收益率/365) *实际回购天数 提前终止购回的每元价格=1+(该笔专项回购的提前终止年收益率/365) *实际回购天数

 资金交收

每个交易日16:00, 开始办理报价回购交收

资金交收通过证券公司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简称为 自有非担保账户) 和客户专用资

金交收账户( 代客非担保账户)进行交收。证券公司应确保在交收时点应付资金的相关交收账 户资金足额,否则交收失败。

交收顺序安排在其他非担保交收品种之前。  资金划拨

为确保报价回购的盈利模式,在当日交收完成后(16点)证券公司须于当日将相应资金划

出结算系统。

当前资金划出截止15点,且PROP电子化款通道16点关闭进入日终程序。

为满足报价回购产品设计需求,在交收完成后的16:00-16:15分,上海交易所根据券商的划 款指令处理划款。

目前划款采用手工方式。

划款结束后,进行划款结束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其他非担保交收品种的交收。 原因是为了确保当日应划出资金能够足额划出,不被其他非担保交收品种暂用。  延迟交收

对当日(T日)应交收的报价回购交易和购回,如证券公司要求延迟交收,应 当于15:10前向我公司进行申报,申报部分延迟至T+1日交收,未申报延迟交收 的应于当日交收。对于同一笔交易,不能连续申报延迟交收。 延迟交收申报采用手工方式。

如果于当日(T日)交收无法完成的(包括申报延迟交收、重新清算后交收仍 无法完成的),则当日报价回购及到期购回全部不交收,相关交易及购回延迟至次 一交易日交收。T+1日起上交所暂停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交易业务。券商必须最迟于 T+2日完成交收,交收完成次日恢复交易业务。 2.6. 风控平台

风控平台监控的内容:  报价回购的委托、成交  报价回购参与客户名单  报价回购各品种总额度  未到期持仓额度  质押库

 融入资金使用情况  客户预约情况

3. 系统功能需求

 报价回购的系统业务逻辑图如下:

客户开户,注册

1) 客户在账户系统里开户注册,签署《客户协议》和《报价回购风险揭示书》,经

过RT、运作部的审查、复核后,同意客户可以进行报价回购交易,账户系统发指令给交易系统,增加客户的报价回购交易权限。

2) 账户系统保存已有报价回购权限的客户资料,将客户名单报送给交易所。(委托交易

所对投资者的账户注册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公司会对客户的证券账户记录是否有报价回购权限,系统应该能够支持导入登记公司的报价回购文件用作比对或参考。

3) 交易系统实现报价回购业务的委托、质押管理、参数额度设置等功能。

4) 风控系统RISK采集交易系统的各个品种的未到期报价回购余额、质押库以及额度等信 息,自定义风险控制规则。对交易环节的风险进行监视,防止标准券透支等。

5) PCS高端系统提供高端客户的交易功能,通过接口将委托发给交易系统,网上交易、 手机客户端也需要有此功能。

6) 财务系统新增处理 报价回购的业务流水,具体见财务系统设计部分。

7) 清算系统转入中登的清算文件,完成客户的报价回购委托和报价回购到期购回委托的 资金、股份清算,并处理客户的自动展期业务。

8) 法人清算系统采集交易系统和清算系统流水,每天16:00前出具实时备付金余额表,

由于报价回购为T+0非担保,自营非担保备付金和代客非担保备付金必须有足额资金完成交收;对于交收延期的部分,清算系统提供延迟交收功能。

3.1.

参数设置

3.1.1. 代码设置

系统提供前台界面支持对报价回购代码进行增加、修改和删除操作,支持修改报价回购

代码的到期年收益率、提前终止年收益率、是否自动延期为一天期品种等(一天期的必须自动延期)。 代码设置如下:

3.1.2. 额度设置

系统需要支持对每只代码进行额度设置,信息包括总金额、可用金额,每笔上限、每日上限、上日回购余额、购回总量限制。

额度需要参考以下多个要素:

 额度必须要小于证券公司被批准的最大融资规模。

 额度必须要小于证券公司最大融资规模和当日未到期回购金额的差值(未到期回购金额包含所有到期日为

今天以后的回购金额和到期日为今天的1天期回购)。

 额度受限于证券公司的用于质押入库的债券种类和数量,提交的额度,必须小于未质押状态的质押券的融

资额度。

 对于1天的回购品种,每日提交的额度应该大于当日到期的一天期回购品种的金额。

额度设置应该如下表:

交易类别固定为上海交易所

证券代码即为证券公司的各种报价回购产品的代码。 总金额表示系统控制的该回购产品的总融资金额。

可用金额表示当前该品种的实际可用,可用金额=(公司的融资规模 – 当期未到期回购金额 ) 单笔上限,控制该回购产品的每笔交易的上限委托额度。 单日上限,控制该回购产品当日的累计交易委托上限额度。

预约冻结金额,表示因客户预约赎回,可以解冻的融资额度,预约冻结解冻金额并不算入可用金额中。 上日回购余额,存放上一交易日的回购余量,本日解冻金额,保存当天因到期解冻的额度。该额度可以增加可用金额

操作人员可以查看并修改每支证券代码的可用金额、单笔上限、单日上限。系统自动记录上日回购余额与本日解冻金额。

一天期的品种,可用金额必须大于本日解冻到期的融资余额。

系统可以增加一条证券代码为!的记录,表示公司级的控制。各个回购品种除了必须满足品种的限制外,还必须满足公司的总体限制。 3.1.3. 单客户提前赎回金额限制

系统能设置单一客户提前赎回金额限制,超过该金额,客户无法进行提前赎回操作 。 建议增加暂缓状态,供相关人员查看,相关人员决定是否接受)

当日累计赎回金额限制,当天累计赎回超过该阀值,则不允许当天赎回操作。 大额赎回阀值设置。

3.1.4. 自营账户相关设置

报价回购实际上是投资者与所注册的证券公司互为对手方 的回购交易, 实际上是自营账户与客户账户的联动交易,需要设置报价回购对应的自营账户。通过该账户处理报价回购的入库、出库等操作。

系统在自营账户设置界面能够设置自营账户的证券账户、席位等信息。

3.2. 账户管理 3.2.1. 交易注册

投资者先临柜签署《客户协议》和《风险揭示书》

开户系统保存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开户时间、资产规模、信用状况、投资偏好、风险测评和证券市场认知程度等信息,并能导出上报交易所。

对满足条件的投资者,开户系统支持增加证券账户的报价回购交易权限。 3.2.2. 交易注销

开户系统支持注销投资者的证券账户的报价回购交易权限。 开户系统支持将注销客户的信息导出上报给交易所。 3.2.3. 报价回购客户审批

提供操作界面给操作人员,方便操作人员可以审批所有申请报价回购权限的资金账户,审批通过后,直接通过交易系统接口开通报价回购交易权限。 3.3.

委托

3.3.1. 大额赎回预约

对于要购回A金额以上的客户,客户需要提前1个交易日向公司预约。预约过的客户保证可以获得预约金额。客户从客户端可发起预约,预约被受理后,第二天便可直接购回。

系统保存客户的预约记录,并体现在2.1.2 额度设置里。

3.3.2. 报价回购委托

通过柜台或高端系统或网上交易系统,发起报价回购委托,报盘向交易所上报,并得到回报结果。 交易前端控制如下:

1. 交易所批准证券公司一个报价回购的交易总额度,并对证券公司进行总量规模控制和回购额度控制。对于

超额的订单,日终将不参与结算。结合这两项控制, 在客户下报价回购单前,系统要检查:

∑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本次申报数量≤min((∑质押的标准券的数量-∑未到期报价回购余额), (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交易总额度-∑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

其中:

质押的标准券数量= ∑(债券手数*折算率比利*1000)

∑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中的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是本金,不包括利息。

2. 系统各品种的最大可买入量(目前的品种有1天,7天,14天,28天和91天),下单前要检查:

∑当日该品种已经申报量+本次申报数量

3. 系统自动跳出对话框,对业务进行风险提示(CP) 3.3.3. 报价回购委托撤单

通过柜台或高端系统或网上交易,对已经发出的报价委托申报进行撤单。并得到回报结果。 报价回购委托撤单需要考虑是否进行前端控制:

3.3.4. 提前赎回委托

通过柜台或高端系统或网上交易系统,对还未到期的报价回购,发起报价回购终止委托,提前赎回开户资金,系统报盘向交易所上报,并得到回报结果。  报价回购提前终止的订单前端检查。

a) 保证预约客户的赎回成功。 b) 各品种所有客户数汇总量限制。

1) 当天1天期以上的回购产品提前赎回的总量不能超过前一天Σ(该品种未到期回购的 余额)的一

定百分比z%。一天期的回购产品,取消续做的总量不能超过前一天Σ(一天期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的一定百分比y%。系统能够输入并修改这些阀值。

2) 对于提前赎回委托,如果超过了系统设定的阀值,系统提供一个中间状态,先暂缓委托的报送,

由操作员对此类委托能够酌情考虑是否继续,支持审批人员审批机制,

3.3.5. 提前赎回撤单

通过柜台或高端系统或网上交易,对已经发出的赎回委托申报进行撤单。并得到回报结果。 赎回委托撤单需要考虑是否进行前端控制:

3.3.6. 报价回购延迟交收

对于已经延期交收的报价回购委托,系统提供自动延期功能,由操作员从界面里筛选出所有延期的委托,并手工置延期交收。

操作员可以设置某个委托的交收日延后设置的天数; 3.3.7. 自动延期

每个交易品种,都有是否自动延期的功能。

这里要考虑各个品种是否交叉延期的情况,比如7天期的到期后,是否自动延期为7天期,还是延期为1天期产品。

系统提供界面显示当天所有的到期产品及其客户,操作员可以手工选择哪些报价回购是否再续。 3.3.8. 报价回购委托查询

系统提供当天的报价回购委托查询界面。 查询的字段如下:

3.3.9. 未到期报价回购查询

系统提供未到期报价回购查询界面。

3.4.

质押管理

3.4.1. 质押入库

增加菜单质押入库,支持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进行入库操作。 输入:

证券代码:现行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品种。 申报数量:1手的整数倍。

符合条件(简单的参数检查,比如系统状态、交易时间)的委托下到委托表,不冻结资金和股份,经报盘发送到交易所,交易所收到并检查后会更改状态,报盘发现变化后,如果失败则更新委托表的状态为废单;如果成功则更新委托表状态为已成。

3.4.2. 质押出库

增加菜单质押出库,支持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进行出库操作。 输入:

证券代码:现行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品种。 申报数量:1手的整数倍。

符合条件(简单的参数检查,比如系统状态、交易时间)的委托下到委托表,不冻结资金和股份,经报盘发送到交易所,交易所收到并检查后会更改状态,报盘发现变化后,如果失败则更新委托表的状态为废单;如果成功则更新委托表状态为已成。

3.4.3. 质押撤单

增加菜单质押撤单,支持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进行质押撤单操作。

证券代码:现行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品种。 申请编号:质押出入库委托的申请编号。

符合条件(简单的参数检查,比如系统状态、交易时间)的委托下到委托表,不解冻资金和股份,经报盘发送到交易所,交易所收到并检查后会更改状态,报盘发现变化后,如果失败则更新委托表的状态为废单;如果成功则更新委托表状态为已成,同时更新原委托为已撤。

3.5.

报盘

报盘细节略。

3.5.1. 质押库出入库

3.5.2. 报价回购业务

3.6.

日终清算

报价回购的账户体系如下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设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价回购交易质押品保管库”,用于存放报价回购质押券。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设立“报价回购质押券专用处置账户”,该账户指定在公司客户交易单元,用于报价回购业务终止时,如果出现证券公司不能全额支付客户资金,则质押券由质押库转出至该账户进行处置。 证券公司制定一个自营证券账户作为报价回购的交易专用账户,该账户与质押库建立对应关系,以便办理质押券的出入库业务。

证券公司使用现有的客户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和自营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进行报价回购的资金交收。 3.6.1. 清算

报价回购业务交收期为T+0,采用净额清算、非担保资金交收模式。

净额清算是指将T日报价回购交易与T日到期的报价回购购回应收/应付资金合并为一个净额。其中:

到期购回的每份价格= 1+ (该笔回购的到期年收益率/365) * 实际回购天数 提前终止的每份价格= 1+ (该笔回购的提前终止年收益率/365) * 实际回购天数。 实际回购天数按照交易期间日历时间计算持有天数,如果到期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 下一交易日。

投资者的金额=到期的所有购回金额+提前终止的所有购回金额-所有报价回购的金额

=Σ(到期购回的每份价格*该笔对应的数量)+Σ(提前终止购回的每份价格*该笔对应的

数量) - Σ(报价回购金额)

报价回购业务根据中登的接口库进行清算,在途业务(未到期报价回购)用来配对和 处理延迟交收和提前解冻到期资金。 3.6.2. 交收

由于报价委托为非担保交收,清算交收人员16:00前必须保证足额的上海代客非担保备付金(满足当天客户的报价回购金额)以及足额的上海自有非担保备付金(满足当天回购到期购回和回购提前赎回委托金额)

3.6.3. 系统初始化

对于T日到期的报价回购,系统处理如下:

1产生投资者反向报价购回的委托,同时增加投资者可用资金,便于可以在当天可以使用该笔资金,如果产品有对应的自动延期功能,将可以动用该笔资金再次下委托。

下表显示T日初始化对不同的产品到期的处理,假定中金07 不自动延期

3.7.

监控报表

3.7.1. 质押券监控

为了防止质押库发生欠库, 当Σ(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 达到Σ(质押的标准券数量) 的一定百分比z%的时候,发送邮件提醒相关人员。Z可以配置。

3.7.2. 查询

查询各个品种未到期报价回购、质押库内债券的品种和数量等信息、两个系统分别的结算账户的可用资金数量?

3.8. 财务需求 3.8.1. 总体概述

质押式报价回购的本质是证券公司自营账户与经纪客户进行的一对一回购交易,对于财务核算,基本上相当于“一笔自营回购交易”+“一笔代客回购交易”,本质上与普通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同。基于这一思路,我们提出以下需求:包括交易记录、核算记录、会计分录。在该项目进展过程中,再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 3.8.2. 原始交易记录

质押式报价回购的一笔成交,由两部分交易记录组成,公司自营的回购交易记录(买入融资方)和客户的回购交易记录(卖出融券方)。

1、质押式报价回购成交:对应两条交易记录,A 自营账户-报价回购“买入融资”,B 客户账户-报价回购“卖出融券”

2、质押式报价回购到期:对应两条交易记录,A 自营账户-报价回购“买入融资购回”,B 客户账户-报价回购“卖出融券购回”

3、质押式报价回购提前终止:对应两条交易记录,A 自营账户-报价回购“买入融资提前购回”,B 客户账户-报价回购“卖出融券提前购回”

与普通回购的区别:A“报价回购”应定义为新的证券类别,以区别于普通回购;B“报价回购”有提前到期的业务类别,区别于普通回购,需要进行添加。

质押式报价回购采用净额清算、非担保资金交收的方式,其交收方式区别于普通质押式回购。在进行原始交易记录处理时,比较普通质押式回购应有所区别。

关于质押式报价回购的计息方式:建议采用不分段计息。原因:报价回购按照既定的利率进行成交,如果分段计息,则要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调整利息后的计息方法、利率确定方式;导致系统设计会也会更加复杂。另外,提前终止时也会牵扯到分段的利率调整问题。 3.8.3. 核算记录

质押式报价回购核算记录是在原始交易记录的基础上计算所得,具体形式可以参照普通质押式回购。区别在于处理质押式报价回购有正常到期、提前终止两种情况。

1、质押式报价回购成交:对应两条核算记录,A 自营账户-报价回购买入融资,B客户账户-报价回购卖出融券。客户账户记录是经纪业务交易记录,涉及手续费收入、手续费支出、营业税等内容核算。

2、质押式报价回购计提利息:仅涉及自营回购核算,对照目前自营回购核算记录进行处理。对于回购提前终止,不涉及回购计提利息的计算。

3、质押式报价回购到期:对应两条核算记录,A 自营账户-报价回购买入融资购回,B 客户账户-报价回购卖出融券购回。比照目前普通质押式回购方式处理。其中,自营回购记录要处理计算Rounding问题。

4、质押式报价回购提前终止:对应两条核算记录,A 自营账户-报价回购买入融资提前购回,B 客户账户-报价回购卖出融券提前购回。自营核算记录应包括以下信息:已计提利息、提前终止利息、到期结算金额等信息。代客核算记录包括提前终止利息、到期结算金额。

关于质押式报价回购清算与核算对账问题,建议单独涉及对账界面,包括代客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清算与核算对账、自营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清算与核算对账。 3.8.4. 会计分录

质押式报价回购会计分录的生成过程与普通质押式回购相同。鉴于对质押式报价回购证券类别进行区分,质押式报价回购将与普通质押式回购建立不同的业务与会计分录关联。质押式报价回购具体的会计分录定义如下:

1、 质押式报价回购成交:

A 自营账户交易记录

借:结算备付金-自有

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B 客户账户交易记录

借:代买卖证券款

贷:结算备付金-客户 同时: 借:手续费支出

结备付金-自有 贷:手续费收入 借:营业税金

贷:应交税金

2、 质押式报价回购计提利息:

A 自营账户

借:回购利息支出

贷:应付回购利息

3、 质押式报价回购到期:

A 自营账户

结算利息 借:应付回购利息

贷:结备付金-自有 结算本金

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贷:结算备付金-自有

B 客户账户(本金和利息一起结算)

借:结算备付金-客户

贷:代买卖证券款

4、 质押式报价回购提前结束:

A 自营账户

冲回已计提利息 借:应付回购利息

贷:回购利息支出 结算提前终止利息 借:回购利息支出

贷:结算备付金-自有 结算本金

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贷:结算备付金-自有

B 客户账户(本金和提前终止利息一起结算)

借:结算备付金-客户

贷:代买卖证券款

4. 系统设计

4.1. 数据库表结构设计  报价回购代码表

 报价回购限额表 Quatarepurlimit

 报价回购委托表 参见报价回购委托查询

 报价回购在途表 参见报价回购在途查询

4.2. 新增定义

 新增证券类别:报价回购

 新增委托属性:报价出入库、报价回购

 新增股东权限:在hs_secu.stockholder.holder_rights上

 新增业务标志:标示报价回购的资金账户业务流水

5. 问题  客户可用金额

当天卖出股票不能做报价回购,因为报价回购是T+0非担保交收,

因此可报价回购金额=MIN(可用,当前(包含冻结、解冻)+报价回购到期金额) 当天报价回购终止得到的资金完全可用,但是不可取,

可报价回购金额=MAX(当前(包含冻结、解冻)+报价回购到期金额,可用)。

6. 附录1债券

Baidu里百度的国债定义挺好的, 这里不介绍了。

7. 附录2质押式回购业务知识 7.1. 基本概念

质押式回购, 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的债券, 以标准券折算比例计算出标准券数量未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

折算率: 指各债券现券品种能够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面值之比,简称折算率,即标准券金额=折算率* 债券面值。

标准券: 指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的折算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利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质押券: 申报提交结算公司作为质押物的债券。

7.2. 回购交易种类

回购交易按类别可以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 买断式回购不再赘述,市场几乎没有这种业务。

质押式回购又分为新老 2种质押式回购,我们成为新质押式回购和老质押式回购。

7.3. 新质押式回购和老质押式回购的区别。  申报的账户不同

老质押式回购,以证券公司为申报单位, 新质押式回购必须按账户申报单位,并以账户存放标准券库

存。

结算公司存放标准券时,也是按照个人的证券账户为单位存放标准券。  质押券的质押规则不同

老质押式回购,申报质押券的债券按总量计算标准券,即投资者融资,只需要总的标准券库存足够就

能够成功;新质押式回购,投资者必须指明投资者所持有的现券作为质押券,这些质押券被过户到质押库,作为质押券的债券不可以卖出。  前端检查不同。

老质押式回购只检查证券公司总的标准券; 新质押式回购检查投资者个人的是否申报了足额的质押

券。

老国债回购已经全部到期。

7.4. 质押式回购的规则

 所有的证券账户都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是如果做过老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必须先撤销原油的回购

登记,才允许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

 所有的国债都可以质押券入库,质押券作为标准券后可以用来回购交易。  深圳允许企债做回购交易

 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T日可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以用于T日回购融资。

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以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但不能用于T日回购融资。

 上海质押库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账户,并进行现券交易。

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账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

 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

 上海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不超过10000手(1000万资金); 回

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深圳回购交易的申报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1000元),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0.001元。

 质押券的兑付和兑息。 7.5. 质押式回购的代码 7.5.1. 上海

质押式回购增加三类证券代码:质押券申报代码、新回购代码、标准券代码。

 质押券申报代码:

质押券申报代码为“09****” 或 “104***”, 也叫出入库代码、后四位对应国债的后四位代码,买卖方向标识质押券的申报类型,“卖出”为提交质押券,即入库,“买入”为转回质押券,即出库。  回购交易代码

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代码为“204***”,具体举例如下:

买卖方向标识回购交易的申报类型,“卖出”为融券回购交易,“买入”为融资回购交易。  标准券代码:888880 7.5.2. 深圳  质押券申报代码

质押回购质押代码和国债代码相同,通过不同的业务类别进行区分。  回购交易代码

 标准券代码

国债标准券代码为“131990”, 企业债标准券代码为“131991”

7.6. 质押式回购的资金算法

7.7. 质押式回购的数据接口说明 7.7.1. 上海  折算率

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开市前,通过单向卫星转发登记公司的折算率数据文件xzslMMMDD.txt, 该文件内容为质押式回购业务对应的债券的标准券比例。

结算登记公司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后,在结算参与人prop信箱中发送下个交易日的证券结算信息文件zqjsxx.MDD,该文件包含国债的应计利息、标准券折算比例等,登记公司建议不要用交易所转发的xzslMMDD.txt, 而已登记公司下发的证券结算信息zqjsxx.mdd为准。  实时接口

通过上海sql无形接口进行申报回报,具体如下: 出入库:

成功的出入库返回3条成交回报记录, 出入库代码记录(09****)、国债现券记录、标准券记录(888880)、三条记录的申请编号相同。 回购交易:

成功的回购交易成功后返回一条成交回报记录,即回购代码(204***)的记录。

 日终清算接口

质押式回购相关的日终结算数据通过jsmx.MDD发放,简单说明如下: 1) 质押出入库:

含交易申报出入库、手工出入库、兑付部分自动出库,每笔业务均对应两条结算明细记录,一笔

为国债 记录,一笔为标准券记录,两者通过在交收编号字段中填写的编号进行关联。

JYFS(001,003,004)、YWLX(025, 026)、GHLX(00M)、 JGDM(0000、 0100)。

2) 指定处置券出库:

含prop指定处置券出库、手工指定处置券出库。每笔业务均对应两笔结算明

细记录,一笔为国债记录,一笔为标准券记录,两者通过在交收编号关联。

JYFS(004、 005)、 YWLX(810)、 GHLX(00M)、 JSFS(990) JGDM(0000、0100)。

3) 折算率调整标准券变动:

JYFS(004)、YWLX(811)、GHLX(00Q)、JSFS(990)、JGDM(0000)

4) 手工调整标准券变动

JYFS(003)、YWLX(811)、GHLX(00Q)、JSFS(990)、JGDM(0000) 5) 欠库扣款还款

JYFS(003)、YWLX(812)、GHLX(00Q)、JSFS(990)、JGDM(0000) 6) 欠库违约金

JYFS(003)、YWLX(809)、QSBZ(101)、JGDM(0000); 7) 回购交易

JYFS(001)、YWLX(023)、QSBZ(02A)、GHLX(00A)、JGDM(0000) 8) 回购交易到期购回

JYFS(001)、YWLX(024)、QSBZ(22A)、GHLX(00A)、JGDM(0000)

下面是各个字段的字典含义 JYFS

YWLX

QSBZ JGDM

7.7.2. 深圳  折算率

交易所通过sjsxx库的发送折算率信息, 其中xxzhbl(质押比例)发送折算率信息。

对国债现券, 该字段表示该国债折合131990标准券的比例,对于企业债券,该字段表示该企业债折合成131991标准券的比例。  实时接口

通过深圳sjswt库和sjshb进行申报和回报

出入库:通过wtywlb区分质押出入库的委托记录申报;

wtywlb=AS 表示质押入库。 Wtywlb=CB表示质押出库。

Wtywlb=AC、CC表示上述质押出入库的撤单。

前面提到的,深圳入库的标准券和出库的国债数量不可卖。

回购交易:sjshb.dbf有2比连续存放的回报记录; 第一笔是初始交易成交,成交价格为100.00。成交数量

为实际的回购量,买卖方向与原委托方向相反;第二笔为到期交易信息,用于通知该交易到期的年利率,其成交价格为竞出的回购年利率,成交数量为0,成交时间为实际的到期时间,买卖方向与原委托相同,与第一笔相反。

 日终清算接口

质押式回购业务日终数据通过sjsgf和sjshb发放。

1) 质押出入库sjsgf

入库: gfywlb(70)、gfqrgs= (入库债权数量)、gfzjje=0

出库: gfywlb(72)、gfqrgs= (出库债券数量)、gfzjj = 付息金额

2) 回购交易sjshb

Sjshb在回购成交后,在回报库有两笔连续存放的记录。 Hbywlb(0S、0B)方向与原委托相反、HBCJJG=100、

Hbywlb(0B、0S)方向和原委托相同、HBCJJG=年利率、HBCJSL=0、HBCJSJ=购回日期。 3) 回购交易到期购回 见回购第二笔记录。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的说明

中金公司.信息技术部

2011-5-25

文档修订记录

1. 背景知识 ................................................................................................................................... 4

1.1.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的概念 ....................................................................................... 4

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的条件 ................................................................................... 4 投资者参与报价回购的条件 ....................................................................................... 4 日终资金交收 ............................................................................................................... 5 交易品种与时间 ........................................................................................................... 5 交易相关控制 ............................................................................................................... 6 1.6.1. 投资者控制 ....................................................................................................... 6 1.6.2. 质押券管理 ....................................................................................................... 6 1.6.3. 委托与申报 ....................................................................................................... 7 1.6.4. 清算与交收 ....................................................................................................... 7 1.6.5. 业务终止 ........................................................................................................... 8 1.7. 名词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系统功能需求 ......................................................................................................................... 17

2.1. 参数设置 ..................................................................................................................... 20

2.1.1. 代码设置 ......................................................................................................... 20 2.1.2. 额度设置 ......................................................................................................... 20 2.1.3. 单客户提前赎回金额限制 ............................................................................. 21 2.1.4. 自营账户相关设置 ......................................................................................... 22 2.2. 账户管理 ..................................................................................................................... 22

2.2.1. 交易注册 ......................................................................................................... 22 2.2.2. 交易注销 ......................................................................................................... 22 2.2.3. 报价回购客户审批 ......................................................................................... 22 2.3. 委托 ............................................................................................................................. 22

2.3.1. 大额赎回预约 ................................................................................................. 22 2.3.2. 报价回购委托 ................................................................................................. 22 2.3.3. 报价回购委托撤单 ......................................................................................... 23 2.3.4. 提前赎回委托 ................................................................................................. 23 2.3.5. 提前赎回撤单 ................................................................................................. 24 2.3.6. 自动延期 ......................................................................................................... 24 2.3.7. 报价回购延迟交收 ......................................................................................... 24 2.4. 质押管理 ..................................................................................................................... 27

2.4.1. 质押入库 ......................................................................................................... 27 2.4.2. 质押出库 ......................................................................................................... 27 2.4.3. 质押撤单 ......................................................................................................... 28 2.5. 日终清算 ..................................................................................................................... 28

2.5.1. 清算 ................................................................................................................. 29 2.5.2. 交收 ................................................................................................................. 30 2.5.3. 系统初始化 ..................................................................................................... 30 2.6. 监控报表 ..................................................................................................................... 31

2.6.1. 质押券监控 ..................................................................................................... 31 2.6.2. 查询 ................................................................................................................. 32

1.2. 1.3. 1.4. 1.5. 1.6.

1. 背景知识

1.1.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以下简称“报价回购”)是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与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之间进行的特定债券质押式逆回购,证券公司提供债券作为质物,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质押债券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向投资者融入资金,投资者按照规定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

1.2.

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的条件

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向上海交易所申请开展报价回购业务。 经上海交易所同意在上海交易所开展报价回购业务的证券公司,应与上海交易所签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业务协议》。

1.3.

投资者参与报价回购的条件

投资者经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资质审查取得注册投资者资格,方可参与报价回购交易。需要进行类似于投资者适应性管理的投资者教育。

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报价回购交易委托时,应通过交易系统显著方式向投资者揭示约定利率可能与其他市场利率存在偏差,投资者知悉并确认接受该风险后,证券公司方可接受其委托。 投资者应充分知晓并认可其与证券公司互为报价回购交易的对手方。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注册的资质审查制度,注册条件包括开户时间、资产规模、信用状况、投资偏好、风险测评与对证券市场的认知程度等。投资者的注册条件应报备交易所

投资者注册前需要与证券公司签订报价回购业务的协议《客户协议》 与报价回购业务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参与报价回购期间,不能改变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关系,存在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不撤销、变更指定交易。

1.4.

日终资金交收

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应当通过其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自有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代客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进行交收。 1.5.

报价回购的业务性质和特征

 T+0资金交收

 净额清算、非担保资金交收。  协商定价  可提前终止

报价回购与质押式国债回购的比较

1.6.

交易品种与时间

报价回购品种为1天期、7天期、14天期、28天期和91天期。

报价回购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am, 1:00-3:00pm。投资者应在交易时间内进行委托。 每个交易日9:00前,券商通过网站公布当日各期限回购品种的到期年收益率、提前终止年收益率。

1.7. 委托和申报和成交

若为提前终止的报价回购,则应包含终止的报价回购的成交日期 、成交编号、证券账号

Σ(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 + 本次申报数量

报价回购申报经交易所确认后,交易即告成立,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必须接受交易结果。

成交记录包括: 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买卖双方的证券账户、 证券代码、成交数量、成交价格(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每百元资金提前终止年收益、交易类型等内容。 1.8.

交易相关要素

1.8.1. 投资者控制

投资者参与报价回购期间,不改变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关系,存在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不撤销、变更指定交易。

1.8.2. 质押券管理

 质押库

登记公司设立报价回购交易质押品保管库,保管证券公司提交的质押券。

质押库中所有的债券作为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业务的履约质押担保物,质押库中所有的质押券设定的质权

为证券公司所有报价回购未到期以及到期未完成交收的投资者共有,投资者所享有的质权不对应具体债券,投资者不得单独就质押券主张行使质权。

 入库

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前,应向上海交易所申请提交质押券,由上海交易所通知登记结算公司将相应债券由指定的自营证券账户转入质押库,根据其所提交的质押券数量确定的回购额度,其报价回购业务的总量不得超过该额度。  出库

质押库中质押券折算后所对应的回购额度大于未到期报价回购余额及到期未交收报 价回购余额的,券商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将超出部分对应的质押券从质押库中转出。  品种和折算率

可以用作报价回购质押券的品种和折算率同质押式国债回购。  额度

会员报价回购额度为质押库中债券按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

1.8.3. 委托与申报

投资者进行报价回购委托时,应保证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 报价回购最低申报数量50手,超出部分以1手的整数倍增加。

报价回购申报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每百元资金提前终止年收益。

证券公司在回购到期日根据回购到期收益价格公司主笔计算确定购回总金额,并进行资金结算。

投资者在回购到期日前终止指令的,回购提前终止的,持有期收益按该笔回购成交日证券公司公布的提前终止年收益率计算确定。单笔回购交易不能部分提前终止。 不满足以下条件,交易所拒绝接受委托:

Σ(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本次申报数量≤ 证券公司报价回购可用额度。

1.8.4. 清算与交收

报价回购实行净额清算、非担保资金交收,由登记公司办理。 报价回购到期终止,登记公司计算购回总金额为:

到期购回价= 100元+ 到期年收益率*100*实际回购天数/360

报价回购提前终止时,证券公司受投资者委托向上海交易所申报提前终止,经上海交易所确认后,改日即为

提前终止日。登记公司根据提前终止购回价公司主笔计算确定购汇总金额。 提前购回价= 100元 + 提前终止年收益率*100*实际回购天数/360

登记结算公司每个交易日14:00开始办理报价回购资金交收。证券公司应确保应付资金的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自有非担保交收账户)或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代客非担保交收账户)资金足额。在应付资金的资金交收账户中资金足额时,登记公司才办理报价回购的资金交收。

1.8.5. 业务终止 启动业务终止的三种情形:

 若当日证券公司应完成但未能完成资金交收的交易和到期购回,至次2个交易日仍 然无法完成交收,则自次3个交易日起进入业务终止程序。

 若当日发生证券公司质押库中部分质押券因折算率调整、被司法冻结导致质押券不足,

证券公司最迟应与次2个交易日内补足质押券或经本所同意后足额提供保证金,否则次3个交易日起进入业务终止程序。

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其他情况,交易所停止券商报价回购业务,并进入业务终止程序。

2. 业务流程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主要流程如下:

2.1. 客户管理

具体流程:

1) 客户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销售交易部适当性管理、风险揭示、签署客户协议。 3) 运作部适当性审核复核,并登记报备。

2.1.1.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参与报价回购业务试点的客户必须成熟、理性、可协商,并具备以下条件:  信誉良好,无违规记录;

 在以往的交易中未频繁参与权证等高风险业务;  客户资产在50万以上,在公司开户时间6个月以上;

 客户参与报价回购业务前,向其充分揭示风险,并签署风险揭示书和客户协议。

2.1.2. 投资者报备:

客户经证券公司审核通过,只有在报备交易所确认后,才具有参与报价回购业务的交易权限。 证券公司每天下午四点以前,将投资者名单及其签署的风险揭示书和协议,通过交易所网站的会员专

区,会籍 业务办理栏目中的报价回购投资者报备的电子流程,报交易所会员部备案。同样,如果投资者需要取消报价回购注册投资者资格,也要按照上述程序,通过投资者注销电子流程办理。

 新增报价回购报备账户流程

注销报价回购报备账户流程

2.2. 质押券管理

具体流程如下:

1) 固定收益部指定一个自营证券账户用于与质押库简历质押券出入库对应关系。 2) 固定收益部通过出入库操作管理质押券。

3) 质押券专户中质押券折算后对应的回购额度大于未到期报价回购及到期未交收余额时,固定收

益部申请将超出部分对应的质押券从质押专户转出。

2.2.1. 质押入库 2.2.2. 质押出库

2.3. 报价及规模管理

系统前端控制每日业务报价,价格和额度。 2.3.1. 报价回购产品设置

设置报价回购的产品种类、价格、上下限、提前终止报价及规模。系统必须前端控制FI提 交的融资额度。

1) 每日提交的总额度应小于等于公司被批准的最大融资规模与当日未到期回购金额的差 值。

当日未到期回购金额 , 包含了到期日在今日以后的回购金额(首期金额),还要

包括到期日为今日的1天期品种的金额(首期金额)。

2) FI提交的的融资额度。每日提交总额度应小于等于未质押状态的质押券的融资额度。 3) 对于1天品种,FI每日提交的额度大于等于当日到期的金额。

2.3.2. 报价回购信息更新及公布

FI设置报价回购的信息,并及时公布在网站上,日间休市期间可以对报价回购信息进行修 改,并实时公布。

FI可以实时查看当日各个期限的剩余可融资额度。

2.3.3. 提前赎回控制

FI可以设置提前赎回金额限制,超过该金额,客户无法提前赎回。

提前赎回可以分为单一客户提前赎回限制、单日累计提前赎回金额限制多个口径进行控制。

2.3.4. 报价回购资产配置

根据资金规模和期限,合理进行资产配置。

如上图, FID部门能够根据当前的资金规模和期限,合理的进行报价回购的资产配置。

2.4. 日间委托申报

可以实现HS高端、客户端、手机炒股的下单功能。 委托界面可以参考国信的,如下图:

委托界面需要至少提供以下功能: 1) 委托买入

客户进入委托界面后,系统罗列出FI设定的产品代码和名称、期限、到期年收益率、提前终止年收益率等信息、最小买入金额及余额信息。

系统必须显式提示风险揭示信息。

2) 提前终止

客户可以选择当前未到期的成交,选择终止该报价回购。 3) 委托查询 4) 成交查询 5) 历史委托查询 6) 历史成交查询 7) 未到期查询 系统控制方面需要做到:

1) 如果客户当天委托超过了系统可买数量,系统提示客户不能成交

2) 债券质押回购产品实现T+0回转交易,当天卖出当天即可再买进,当天买进则需T+1

卖出;当天卖出证券不能买入;一天期产品自动续作;债券质押回购产品实行即时成交,不提供撤单功能。

2.5. 日终清算交收

报价回购业务交收期为T+0,采用净额清算、非担保资金交收模式。

 清算

净额清算指的是将T日报价回购交易与T日到期的报价回购购回应收/应付轧差,合并为一个净额。 其中:

到期终止购回的每元价格=1+(该笔专项回购的到期终止年收益率/365) *实际回购天数 提前终止购回的每元价格=1+(该笔专项回购的提前终止年收益率/365) *实际回购天数

 资金交收

每个交易日16:00, 开始办理报价回购交收

资金交收通过证券公司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简称为 自有非担保账户) 和客户专用资

金交收账户( 代客非担保账户)进行交收。证券公司应确保在交收时点应付资金的相关交收账 户资金足额,否则交收失败。

交收顺序安排在其他非担保交收品种之前。  资金划拨

为确保报价回购的盈利模式,在当日交收完成后(16点)证券公司须于当日将相应资金划

出结算系统。

当前资金划出截止15点,且PROP电子化款通道16点关闭进入日终程序。

为满足报价回购产品设计需求,在交收完成后的16:00-16:15分,上海交易所根据券商的划 款指令处理划款。

目前划款采用手工方式。

划款结束后,进行划款结束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其他非担保交收品种的交收。 原因是为了确保当日应划出资金能够足额划出,不被其他非担保交收品种暂用。  延迟交收

对当日(T日)应交收的报价回购交易和购回,如证券公司要求延迟交收,应 当于15:10前向我公司进行申报,申报部分延迟至T+1日交收,未申报延迟交收 的应于当日交收。对于同一笔交易,不能连续申报延迟交收。 延迟交收申报采用手工方式。

如果于当日(T日)交收无法完成的(包括申报延迟交收、重新清算后交收仍 无法完成的),则当日报价回购及到期购回全部不交收,相关交易及购回延迟至次 一交易日交收。T+1日起上交所暂停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交易业务。券商必须最迟于 T+2日完成交收,交收完成次日恢复交易业务。 2.6. 风控平台

风控平台监控的内容:  报价回购的委托、成交  报价回购参与客户名单  报价回购各品种总额度  未到期持仓额度  质押库

 融入资金使用情况  客户预约情况

3. 系统功能需求

 报价回购的系统业务逻辑图如下:

客户开户,注册

1) 客户在账户系统里开户注册,签署《客户协议》和《报价回购风险揭示书》,经

过RT、运作部的审查、复核后,同意客户可以进行报价回购交易,账户系统发指令给交易系统,增加客户的报价回购交易权限。

2) 账户系统保存已有报价回购权限的客户资料,将客户名单报送给交易所。(委托交易

所对投资者的账户注册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公司会对客户的证券账户记录是否有报价回购权限,系统应该能够支持导入登记公司的报价回购文件用作比对或参考。

3) 交易系统实现报价回购业务的委托、质押管理、参数额度设置等功能。

4) 风控系统RISK采集交易系统的各个品种的未到期报价回购余额、质押库以及额度等信 息,自定义风险控制规则。对交易环节的风险进行监视,防止标准券透支等。

5) PCS高端系统提供高端客户的交易功能,通过接口将委托发给交易系统,网上交易、 手机客户端也需要有此功能。

6) 财务系统新增处理 报价回购的业务流水,具体见财务系统设计部分。

7) 清算系统转入中登的清算文件,完成客户的报价回购委托和报价回购到期购回委托的 资金、股份清算,并处理客户的自动展期业务。

8) 法人清算系统采集交易系统和清算系统流水,每天16:00前出具实时备付金余额表,

由于报价回购为T+0非担保,自营非担保备付金和代客非担保备付金必须有足额资金完成交收;对于交收延期的部分,清算系统提供延迟交收功能。

3.1.

参数设置

3.1.1. 代码设置

系统提供前台界面支持对报价回购代码进行增加、修改和删除操作,支持修改报价回购

代码的到期年收益率、提前终止年收益率、是否自动延期为一天期品种等(一天期的必须自动延期)。 代码设置如下:

3.1.2. 额度设置

系统需要支持对每只代码进行额度设置,信息包括总金额、可用金额,每笔上限、每日上限、上日回购余额、购回总量限制。

额度需要参考以下多个要素:

 额度必须要小于证券公司被批准的最大融资规模。

 额度必须要小于证券公司最大融资规模和当日未到期回购金额的差值(未到期回购金额包含所有到期日为

今天以后的回购金额和到期日为今天的1天期回购)。

 额度受限于证券公司的用于质押入库的债券种类和数量,提交的额度,必须小于未质押状态的质押券的融

资额度。

 对于1天的回购品种,每日提交的额度应该大于当日到期的一天期回购品种的金额。

额度设置应该如下表:

交易类别固定为上海交易所

证券代码即为证券公司的各种报价回购产品的代码。 总金额表示系统控制的该回购产品的总融资金额。

可用金额表示当前该品种的实际可用,可用金额=(公司的融资规模 – 当期未到期回购金额 ) 单笔上限,控制该回购产品的每笔交易的上限委托额度。 单日上限,控制该回购产品当日的累计交易委托上限额度。

预约冻结金额,表示因客户预约赎回,可以解冻的融资额度,预约冻结解冻金额并不算入可用金额中。 上日回购余额,存放上一交易日的回购余量,本日解冻金额,保存当天因到期解冻的额度。该额度可以增加可用金额

操作人员可以查看并修改每支证券代码的可用金额、单笔上限、单日上限。系统自动记录上日回购余额与本日解冻金额。

一天期的品种,可用金额必须大于本日解冻到期的融资余额。

系统可以增加一条证券代码为!的记录,表示公司级的控制。各个回购品种除了必须满足品种的限制外,还必须满足公司的总体限制。 3.1.3. 单客户提前赎回金额限制

系统能设置单一客户提前赎回金额限制,超过该金额,客户无法进行提前赎回操作 。 建议增加暂缓状态,供相关人员查看,相关人员决定是否接受)

当日累计赎回金额限制,当天累计赎回超过该阀值,则不允许当天赎回操作。 大额赎回阀值设置。

3.1.4. 自营账户相关设置

报价回购实际上是投资者与所注册的证券公司互为对手方 的回购交易, 实际上是自营账户与客户账户的联动交易,需要设置报价回购对应的自营账户。通过该账户处理报价回购的入库、出库等操作。

系统在自营账户设置界面能够设置自营账户的证券账户、席位等信息。

3.2. 账户管理 3.2.1. 交易注册

投资者先临柜签署《客户协议》和《风险揭示书》

开户系统保存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开户时间、资产规模、信用状况、投资偏好、风险测评和证券市场认知程度等信息,并能导出上报交易所。

对满足条件的投资者,开户系统支持增加证券账户的报价回购交易权限。 3.2.2. 交易注销

开户系统支持注销投资者的证券账户的报价回购交易权限。 开户系统支持将注销客户的信息导出上报给交易所。 3.2.3. 报价回购客户审批

提供操作界面给操作人员,方便操作人员可以审批所有申请报价回购权限的资金账户,审批通过后,直接通过交易系统接口开通报价回购交易权限。 3.3.

委托

3.3.1. 大额赎回预约

对于要购回A金额以上的客户,客户需要提前1个交易日向公司预约。预约过的客户保证可以获得预约金额。客户从客户端可发起预约,预约被受理后,第二天便可直接购回。

系统保存客户的预约记录,并体现在2.1.2 额度设置里。

3.3.2. 报价回购委托

通过柜台或高端系统或网上交易系统,发起报价回购委托,报盘向交易所上报,并得到回报结果。 交易前端控制如下:

1. 交易所批准证券公司一个报价回购的交易总额度,并对证券公司进行总量规模控制和回购额度控制。对于

超额的订单,日终将不参与结算。结合这两项控制, 在客户下报价回购单前,系统要检查:

∑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本次申报数量≤min((∑质押的标准券的数量-∑未到期报价回购余额), (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交易总额度-∑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

其中:

质押的标准券数量= ∑(债券手数*折算率比利*1000)

∑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中的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是本金,不包括利息。

2. 系统各品种的最大可买入量(目前的品种有1天,7天,14天,28天和91天),下单前要检查:

∑当日该品种已经申报量+本次申报数量

3. 系统自动跳出对话框,对业务进行风险提示(CP) 3.3.3. 报价回购委托撤单

通过柜台或高端系统或网上交易,对已经发出的报价委托申报进行撤单。并得到回报结果。 报价回购委托撤单需要考虑是否进行前端控制:

3.3.4. 提前赎回委托

通过柜台或高端系统或网上交易系统,对还未到期的报价回购,发起报价回购终止委托,提前赎回开户资金,系统报盘向交易所上报,并得到回报结果。  报价回购提前终止的订单前端检查。

a) 保证预约客户的赎回成功。 b) 各品种所有客户数汇总量限制。

1) 当天1天期以上的回购产品提前赎回的总量不能超过前一天Σ(该品种未到期回购的 余额)的一

定百分比z%。一天期的回购产品,取消续做的总量不能超过前一天Σ(一天期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的一定百分比y%。系统能够输入并修改这些阀值。

2) 对于提前赎回委托,如果超过了系统设定的阀值,系统提供一个中间状态,先暂缓委托的报送,

由操作员对此类委托能够酌情考虑是否继续,支持审批人员审批机制,

3.3.5. 提前赎回撤单

通过柜台或高端系统或网上交易,对已经发出的赎回委托申报进行撤单。并得到回报结果。 赎回委托撤单需要考虑是否进行前端控制:

3.3.6. 报价回购延迟交收

对于已经延期交收的报价回购委托,系统提供自动延期功能,由操作员从界面里筛选出所有延期的委托,并手工置延期交收。

操作员可以设置某个委托的交收日延后设置的天数; 3.3.7. 自动延期

每个交易品种,都有是否自动延期的功能。

这里要考虑各个品种是否交叉延期的情况,比如7天期的到期后,是否自动延期为7天期,还是延期为1天期产品。

系统提供界面显示当天所有的到期产品及其客户,操作员可以手工选择哪些报价回购是否再续。 3.3.8. 报价回购委托查询

系统提供当天的报价回购委托查询界面。 查询的字段如下:

3.3.9. 未到期报价回购查询

系统提供未到期报价回购查询界面。

3.4.

质押管理

3.4.1. 质押入库

增加菜单质押入库,支持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进行入库操作。 输入:

证券代码:现行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品种。 申报数量:1手的整数倍。

符合条件(简单的参数检查,比如系统状态、交易时间)的委托下到委托表,不冻结资金和股份,经报盘发送到交易所,交易所收到并检查后会更改状态,报盘发现变化后,如果失败则更新委托表的状态为废单;如果成功则更新委托表状态为已成。

3.4.2. 质押出库

增加菜单质押出库,支持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进行出库操作。 输入:

证券代码:现行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品种。 申报数量:1手的整数倍。

符合条件(简单的参数检查,比如系统状态、交易时间)的委托下到委托表,不冻结资金和股份,经报盘发送到交易所,交易所收到并检查后会更改状态,报盘发现变化后,如果失败则更新委托表的状态为废单;如果成功则更新委托表状态为已成。

3.4.3. 质押撤单

增加菜单质押撤单,支持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进行质押撤单操作。

证券代码:现行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品种。 申请编号:质押出入库委托的申请编号。

符合条件(简单的参数检查,比如系统状态、交易时间)的委托下到委托表,不解冻资金和股份,经报盘发送到交易所,交易所收到并检查后会更改状态,报盘发现变化后,如果失败则更新委托表的状态为废单;如果成功则更新委托表状态为已成,同时更新原委托为已撤。

3.5.

报盘

报盘细节略。

3.5.1. 质押库出入库

3.5.2. 报价回购业务

3.6.

日终清算

报价回购的账户体系如下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设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价回购交易质押品保管库”,用于存放报价回购质押券。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设立“报价回购质押券专用处置账户”,该账户指定在公司客户交易单元,用于报价回购业务终止时,如果出现证券公司不能全额支付客户资金,则质押券由质押库转出至该账户进行处置。 证券公司制定一个自营证券账户作为报价回购的交易专用账户,该账户与质押库建立对应关系,以便办理质押券的出入库业务。

证券公司使用现有的客户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和自营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进行报价回购的资金交收。 3.6.1. 清算

报价回购业务交收期为T+0,采用净额清算、非担保资金交收模式。

净额清算是指将T日报价回购交易与T日到期的报价回购购回应收/应付资金合并为一个净额。其中:

到期购回的每份价格= 1+ (该笔回购的到期年收益率/365) * 实际回购天数 提前终止的每份价格= 1+ (该笔回购的提前终止年收益率/365) * 实际回购天数。 实际回购天数按照交易期间日历时间计算持有天数,如果到期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 下一交易日。

投资者的金额=到期的所有购回金额+提前终止的所有购回金额-所有报价回购的金额

=Σ(到期购回的每份价格*该笔对应的数量)+Σ(提前终止购回的每份价格*该笔对应的

数量) - Σ(报价回购金额)

报价回购业务根据中登的接口库进行清算,在途业务(未到期报价回购)用来配对和 处理延迟交收和提前解冻到期资金。 3.6.2. 交收

由于报价委托为非担保交收,清算交收人员16:00前必须保证足额的上海代客非担保备付金(满足当天客户的报价回购金额)以及足额的上海自有非担保备付金(满足当天回购到期购回和回购提前赎回委托金额)

3.6.3. 系统初始化

对于T日到期的报价回购,系统处理如下:

1产生投资者反向报价购回的委托,同时增加投资者可用资金,便于可以在当天可以使用该笔资金,如果产品有对应的自动延期功能,将可以动用该笔资金再次下委托。

下表显示T日初始化对不同的产品到期的处理,假定中金07 不自动延期

3.7.

监控报表

3.7.1. 质押券监控

为了防止质押库发生欠库, 当Σ(未到期报价回购的余额) 达到Σ(质押的标准券数量) 的一定百分比z%的时候,发送邮件提醒相关人员。Z可以配置。

3.7.2. 查询

查询各个品种未到期报价回购、质押库内债券的品种和数量等信息、两个系统分别的结算账户的可用资金数量?

3.8. 财务需求 3.8.1. 总体概述

质押式报价回购的本质是证券公司自营账户与经纪客户进行的一对一回购交易,对于财务核算,基本上相当于“一笔自营回购交易”+“一笔代客回购交易”,本质上与普通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同。基于这一思路,我们提出以下需求:包括交易记录、核算记录、会计分录。在该项目进展过程中,再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 3.8.2. 原始交易记录

质押式报价回购的一笔成交,由两部分交易记录组成,公司自营的回购交易记录(买入融资方)和客户的回购交易记录(卖出融券方)。

1、质押式报价回购成交:对应两条交易记录,A 自营账户-报价回购“买入融资”,B 客户账户-报价回购“卖出融券”

2、质押式报价回购到期:对应两条交易记录,A 自营账户-报价回购“买入融资购回”,B 客户账户-报价回购“卖出融券购回”

3、质押式报价回购提前终止:对应两条交易记录,A 自营账户-报价回购“买入融资提前购回”,B 客户账户-报价回购“卖出融券提前购回”

与普通回购的区别:A“报价回购”应定义为新的证券类别,以区别于普通回购;B“报价回购”有提前到期的业务类别,区别于普通回购,需要进行添加。

质押式报价回购采用净额清算、非担保资金交收的方式,其交收方式区别于普通质押式回购。在进行原始交易记录处理时,比较普通质押式回购应有所区别。

关于质押式报价回购的计息方式:建议采用不分段计息。原因:报价回购按照既定的利率进行成交,如果分段计息,则要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调整利息后的计息方法、利率确定方式;导致系统设计会也会更加复杂。另外,提前终止时也会牵扯到分段的利率调整问题。 3.8.3. 核算记录

质押式报价回购核算记录是在原始交易记录的基础上计算所得,具体形式可以参照普通质押式回购。区别在于处理质押式报价回购有正常到期、提前终止两种情况。

1、质押式报价回购成交:对应两条核算记录,A 自营账户-报价回购买入融资,B客户账户-报价回购卖出融券。客户账户记录是经纪业务交易记录,涉及手续费收入、手续费支出、营业税等内容核算。

2、质押式报价回购计提利息:仅涉及自营回购核算,对照目前自营回购核算记录进行处理。对于回购提前终止,不涉及回购计提利息的计算。

3、质押式报价回购到期:对应两条核算记录,A 自营账户-报价回购买入融资购回,B 客户账户-报价回购卖出融券购回。比照目前普通质押式回购方式处理。其中,自营回购记录要处理计算Rounding问题。

4、质押式报价回购提前终止:对应两条核算记录,A 自营账户-报价回购买入融资提前购回,B 客户账户-报价回购卖出融券提前购回。自营核算记录应包括以下信息:已计提利息、提前终止利息、到期结算金额等信息。代客核算记录包括提前终止利息、到期结算金额。

关于质押式报价回购清算与核算对账问题,建议单独涉及对账界面,包括代客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清算与核算对账、自营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清算与核算对账。 3.8.4. 会计分录

质押式报价回购会计分录的生成过程与普通质押式回购相同。鉴于对质押式报价回购证券类别进行区分,质押式报价回购将与普通质押式回购建立不同的业务与会计分录关联。质押式报价回购具体的会计分录定义如下:

1、 质押式报价回购成交:

A 自营账户交易记录

借:结算备付金-自有

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B 客户账户交易记录

借:代买卖证券款

贷:结算备付金-客户 同时: 借:手续费支出

结备付金-自有 贷:手续费收入 借:营业税金

贷:应交税金

2、 质押式报价回购计提利息:

A 自营账户

借:回购利息支出

贷:应付回购利息

3、 质押式报价回购到期:

A 自营账户

结算利息 借:应付回购利息

贷:结备付金-自有 结算本金

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贷:结算备付金-自有

B 客户账户(本金和利息一起结算)

借:结算备付金-客户

贷:代买卖证券款

4、 质押式报价回购提前结束:

A 自营账户

冲回已计提利息 借:应付回购利息

贷:回购利息支出 结算提前终止利息 借:回购利息支出

贷:结算备付金-自有 结算本金

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贷:结算备付金-自有

B 客户账户(本金和提前终止利息一起结算)

借:结算备付金-客户

贷:代买卖证券款

4. 系统设计

4.1. 数据库表结构设计  报价回购代码表

 报价回购限额表 Quatarepurlimit

 报价回购委托表 参见报价回购委托查询

 报价回购在途表 参见报价回购在途查询

4.2. 新增定义

 新增证券类别:报价回购

 新增委托属性:报价出入库、报价回购

 新增股东权限:在hs_secu.stockholder.holder_rights上

 新增业务标志:标示报价回购的资金账户业务流水

5. 问题  客户可用金额

当天卖出股票不能做报价回购,因为报价回购是T+0非担保交收,

因此可报价回购金额=MIN(可用,当前(包含冻结、解冻)+报价回购到期金额) 当天报价回购终止得到的资金完全可用,但是不可取,

可报价回购金额=MAX(当前(包含冻结、解冻)+报价回购到期金额,可用)。

6. 附录1债券

Baidu里百度的国债定义挺好的, 这里不介绍了。

7. 附录2质押式回购业务知识 7.1. 基本概念

质押式回购, 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的债券, 以标准券折算比例计算出标准券数量未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

折算率: 指各债券现券品种能够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面值之比,简称折算率,即标准券金额=折算率* 债券面值。

标准券: 指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的折算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利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质押券: 申报提交结算公司作为质押物的债券。

7.2. 回购交易种类

回购交易按类别可以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 买断式回购不再赘述,市场几乎没有这种业务。

质押式回购又分为新老 2种质押式回购,我们成为新质押式回购和老质押式回购。

7.3. 新质押式回购和老质押式回购的区别。  申报的账户不同

老质押式回购,以证券公司为申报单位, 新质押式回购必须按账户申报单位,并以账户存放标准券库

存。

结算公司存放标准券时,也是按照个人的证券账户为单位存放标准券。  质押券的质押规则不同

老质押式回购,申报质押券的债券按总量计算标准券,即投资者融资,只需要总的标准券库存足够就

能够成功;新质押式回购,投资者必须指明投资者所持有的现券作为质押券,这些质押券被过户到质押库,作为质押券的债券不可以卖出。  前端检查不同。

老质押式回购只检查证券公司总的标准券; 新质押式回购检查投资者个人的是否申报了足额的质押

券。

老国债回购已经全部到期。

7.4. 质押式回购的规则

 所有的证券账户都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是如果做过老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必须先撤销原油的回购

登记,才允许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

 所有的国债都可以质押券入库,质押券作为标准券后可以用来回购交易。  深圳允许企债做回购交易

 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T日可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以用于T日回购融资。

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以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但不能用于T日回购融资。

 上海质押库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账户,并进行现券交易。

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账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

 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

 上海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不超过10000手(1000万资金); 回

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深圳回购交易的申报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1000元),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0.001元。

 质押券的兑付和兑息。 7.5. 质押式回购的代码 7.5.1. 上海

质押式回购增加三类证券代码:质押券申报代码、新回购代码、标准券代码。

 质押券申报代码:

质押券申报代码为“09****” 或 “104***”, 也叫出入库代码、后四位对应国债的后四位代码,买卖方向标识质押券的申报类型,“卖出”为提交质押券,即入库,“买入”为转回质押券,即出库。  回购交易代码

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代码为“204***”,具体举例如下:

买卖方向标识回购交易的申报类型,“卖出”为融券回购交易,“买入”为融资回购交易。  标准券代码:888880 7.5.2. 深圳  质押券申报代码

质押回购质押代码和国债代码相同,通过不同的业务类别进行区分。  回购交易代码

 标准券代码

国债标准券代码为“131990”, 企业债标准券代码为“131991”

7.6. 质押式回购的资金算法

7.7. 质押式回购的数据接口说明 7.7.1. 上海  折算率

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开市前,通过单向卫星转发登记公司的折算率数据文件xzslMMMDD.txt, 该文件内容为质押式回购业务对应的债券的标准券比例。

结算登记公司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后,在结算参与人prop信箱中发送下个交易日的证券结算信息文件zqjsxx.MDD,该文件包含国债的应计利息、标准券折算比例等,登记公司建议不要用交易所转发的xzslMMDD.txt, 而已登记公司下发的证券结算信息zqjsxx.mdd为准。  实时接口

通过上海sql无形接口进行申报回报,具体如下: 出入库:

成功的出入库返回3条成交回报记录, 出入库代码记录(09****)、国债现券记录、标准券记录(888880)、三条记录的申请编号相同。 回购交易:

成功的回购交易成功后返回一条成交回报记录,即回购代码(204***)的记录。

 日终清算接口

质押式回购相关的日终结算数据通过jsmx.MDD发放,简单说明如下: 1) 质押出入库:

含交易申报出入库、手工出入库、兑付部分自动出库,每笔业务均对应两条结算明细记录,一笔

为国债 记录,一笔为标准券记录,两者通过在交收编号字段中填写的编号进行关联。

JYFS(001,003,004)、YWLX(025, 026)、GHLX(00M)、 JGDM(0000、 0100)。

2) 指定处置券出库:

含prop指定处置券出库、手工指定处置券出库。每笔业务均对应两笔结算明

细记录,一笔为国债记录,一笔为标准券记录,两者通过在交收编号关联。

JYFS(004、 005)、 YWLX(810)、 GHLX(00M)、 JSFS(990) JGDM(0000、0100)。

3) 折算率调整标准券变动:

JYFS(004)、YWLX(811)、GHLX(00Q)、JSFS(990)、JGDM(0000)

4) 手工调整标准券变动

JYFS(003)、YWLX(811)、GHLX(00Q)、JSFS(990)、JGDM(0000) 5) 欠库扣款还款

JYFS(003)、YWLX(812)、GHLX(00Q)、JSFS(990)、JGDM(0000) 6) 欠库违约金

JYFS(003)、YWLX(809)、QSBZ(101)、JGDM(0000); 7) 回购交易

JYFS(001)、YWLX(023)、QSBZ(02A)、GHLX(00A)、JGDM(0000) 8) 回购交易到期购回

JYFS(001)、YWLX(024)、QSBZ(22A)、GHLX(00A)、JGDM(0000)

下面是各个字段的字典含义 JYFS

YWLX

QSBZ JGDM

7.7.2. 深圳  折算率

交易所通过sjsxx库的发送折算率信息, 其中xxzhbl(质押比例)发送折算率信息。

对国债现券, 该字段表示该国债折合131990标准券的比例,对于企业债券,该字段表示该企业债折合成131991标准券的比例。  实时接口

通过深圳sjswt库和sjshb进行申报和回报

出入库:通过wtywlb区分质押出入库的委托记录申报;

wtywlb=AS 表示质押入库。 Wtywlb=CB表示质押出库。

Wtywlb=AC、CC表示上述质押出入库的撤单。

前面提到的,深圳入库的标准券和出库的国债数量不可卖。

回购交易:sjshb.dbf有2比连续存放的回报记录; 第一笔是初始交易成交,成交价格为100.00。成交数量

为实际的回购量,买卖方向与原委托方向相反;第二笔为到期交易信息,用于通知该交易到期的年利率,其成交价格为竞出的回购年利率,成交数量为0,成交时间为实际的到期时间,买卖方向与原委托相同,与第一笔相反。

 日终清算接口

质押式回购业务日终数据通过sjsgf和sjshb发放。

1) 质押出入库sjsgf

入库: gfywlb(70)、gfqrgs= (入库债权数量)、gfzjje=0

出库: gfywlb(72)、gfqrgs= (出库债券数量)、gfzjj = 付息金额

2) 回购交易sjshb

Sjshb在回购成交后,在回报库有两笔连续存放的记录。 Hbywlb(0S、0B)方向与原委托相反、HBCJJG=100、

Hbywlb(0B、0S)方向和原委托相同、HBCJJG=年利率、HBCJSL=0、HBCJSJ=购回日期。 3) 回购交易到期购回 见回购第二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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