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关注]中国"失独"家庭调查(5 连载完)原载[啄木鸟]2015年第11期

让世界充满爱 郭峰 - 经典1980--2000

第五章 正在路上的关爱之美

有这么一代人,牺牲自己的权益乃至幸福来响应国家号召、支援国家建设,整个社会都应感谢他们。当他们遭遇不幸时,理应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当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时,就预见到了今天的计生家庭养老问题,“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四十年后,一些家庭可能会出现老人身边缺人照顾的问题。这个问题许多国家都有,我们要注意想办法解决。将来生产发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一定会不断增加和改善,可以逐步做到老有所养,使老年人的生活有保障。”

这是党中央的声音,更是共和国的承诺。为了兑现这一承诺,各级政府已经出发。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了第一部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次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虽然只有短短的数十个字,但它明确地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失独”家庭的帮助问题予以规定,表明了国家的态度和责任。

一年多后的2003年3月9日,由所有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各省、区、市主要领导参加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他说,目前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由于子女病残、死亡等原因,生活遇到困难,养老缺乏保障,这些问题要妥善解决,抓紧建立社会救助机制。

在这么高规格的会议上,党的总书记就“失独”问题进行重点部署,语言中肯,情真意切。

不久后,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对部分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按人年均不低于六百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2004年3月10日,又一次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召开,胡锦涛总书记再次语重心长地要求,重点对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进行奖励,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生手术并发症造成的困难家庭进行扶助。

而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出台,“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做出贡献,国家应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

2007年8月31日,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9月24日,在京召开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会议,并在全国西、中、东部地区的十个省市试点,由政府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每人每月不低于八十元或一百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2008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失独”问题写入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扩大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

同年11月2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下发,规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2013年12月18日,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拟从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五方面对“失独”家庭给予扶助。应该说,这是关爱“失独”家庭划时代的一份文件。这份文件参与的部门多、涉及的范围广、涵盖的内容宽,特别是,文件首次明确,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二百七十元、三百四十元,农村每人每月一百五十元、一百七十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这份文件出台后十二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就关爱“失独”家庭作出指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利益导向政策,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

为了落实中央文件精神,2014年1月3日,国家卫计委、中国计生协会下发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开展特殊困难家庭生活关怀、养老关怀、健康关怀、精神关怀、生育关怀等各项工作。

2014年7月9日,全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再一次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精神愉快”。

短短几年时间,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专门为“失独”问题下发了这么多文件,召开了这么多会议,做出了这么多规定,而且一层一层抓落实,这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就是在世界历史上也属罕见。

这一切,完全是为了把“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不过,对于失去孩子的父母们来说,虽然出台了这么多规定,但多是政策性的,具体落实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失独”家庭扶助的法律支撑问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只是说提供“必要”的帮助,太笼统,因此需要补充和完善;还有“失独”家庭定位问题,最开始叫“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后来又改成“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这些定位都不准,都没有体现计生家庭对国家的贡献。此外,还有地方政策出台问题、中央政策在地方执行问题等,都需要一些更加规范、更加切合“失独”者实际的具体规定。

于是,这些“失独”者走到了一起,从乡里到县里,从县里到市里,再到省里,最后来到了共和国首都北京。

北京,我来了

“失独”父母集体进京,比较大的有五次。

第一次是2012年6月5日。近百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失独”代表带着2431名“失独”者亲笔签名的《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来到北京,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一位来自安徽的网名叫“海琴”的参与者详细地记下了这次活动的全过程——

2012年6月3日夜,我作为安徽省唯一的参与者,独自登上了合肥开往北京的直快列车。次日早七时许,列车准时到达北京站。

此次活动的组织者安排缜密,考虑周到,并且受到了北京一位“失独”大姐的鼎力相助。她通过朋友关系,将几十位“失独”者集中安排在青年旅社,每天房费只要五十元。房间虽然不大,但干净整洁,左右两张上下双层木床,竟让人一下子找到了学生宿舍的感觉。安顿下来后已近中午,其间,仍不间断有后续到来的兄弟姐妹入住,只要听到走廊里突然响起高分贝的问候声,那一准儿是又一拨人到了。

傍晚时分,众人步行大约十几分钟,来到一家中档饭店用餐。在这里,我见到了我们圈内大名鼎鼎的达人们,较熟悉的有“笛儿妈”、“渴望真诚”、“JI守望LIN”、“天津乐乐”、“田姐”、“山东月光”、“云南守望天堂”、“三明梦在天堂”等兄弟姐妹。

6月5日上午,依照安排,由五位代表前去国家人口计生委递交《补偿申请》,余下的人自由活动。因五位代表没有达到目的,下午三时许,经与前方五位代表沟通,大家兵分几路,乘地铁同时前往位于北京知春路的国家计生委信访室,要求与见面。

最早与“失独”者正面交涉的,是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的一位副主任。此时,我不知哪儿来的胆量,直接与这位副主任谈起了条件。他首先问我是哪个省的,叫什么名字,我一一作答,只是在说到姓名时,我只报出了网名。我说:“如果全体参与座谈有困难,那我们可以每个省各派一名代表。”

对方答:“可以,有多少个省来了人?”

我赶紧问“笛儿妈”,身边的知情人对我小声说:“十六个。”于是我不假思索地报出:“二十个。”

对方称:“可以。”

6月6日下午四点,国家计生委领导接待了“失独”父母中的五名代表,并在计生委的会议室里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失独”者们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希望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明确管理“失独”群体的机构,让我们知道出了问题该去找谁……

计生委领导还承诺,会在三四个月内研究出台一个制度框架报国务院,并且答应建立沟通机制,随后双方互留了电话。

……

此次集体进京,引起了全国各地“失独”者的共鸣。

一年过后,由于认为诉求仍然没有得到国家计生委的重视,全国四百余户“失独”家庭自发组织,推请网友“无奈”等人为代表,于2013年1月7日、2013年5月20日两次进京。这应该算是第二次和第三次。

第四次,是2014年4月21日。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在网站挂出后,“失独”者们发现,通知中没有他们提出来的行政补偿方面的内容。2014年1月6日,几名“失独”者代表进京同计生委沟通,希望在行政补偿方面能给予明确答复。几个月后,卫计委发布答复意见书称,“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于是,4月21日,他们再次进京。这次进京的主要组织者之一“笛儿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去年年底发的那个通知,只是把我们当成一般困难家庭对待了,对于这个认定,我们不能接受。”

记者问:“不能接受的原因是什么?”

笛儿妈答:“我们不是一般困难家庭。通常说,一个家庭贫穷、有残疾人、失业、有重大疾病等,这是自然原因造成的。但‘失独’群体面临的困难是国家独生子女政策造成的,实施这项政策时,我们履行了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现在我们要政策保障这个权利。另外,困难家庭的定位,没有体现出我们的牺牲,我们是‘失独’家庭,不是困难家庭。‘独生子女政策受损害者’的身份对许多‘失独’者来说,意味着尊严,所以相当重要。”

也就是说,此次进京,他们不再仅仅是为钱而来,更多的是想维护“失独”父母的自身权益。所以,这次他们带来的是1780人签名的《全国部分“失独”公民关于请求修改“计生法”的公开信》。

他们在《公开信》里表示:“‘失独’公民是为国家人口政策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和巨大牺牲的群体。国家实行计划生育这三十多年里,少生了四个亿的人口,为经济腾飞争取了时间,取得了巨大的人口红利。这个人口红利是实行计划生育公民贡献的成本,在国家繁荣富强的今天,应该考虑给予在赢得人口红利战役中做出牺牲的‘失独’公民以经济补偿,这才是合法合情合理。如果行政机关因为法律不健全而无法通过正常的行政程序来进行弥补,是法律的不公平、不完善,是法律出现的漏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理应尽快地填补这个漏洞。”

第五次,是2015年5月5日至7日,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的“失独”父母代表来到国家卫计委表达诉求。在广泛征求各省“失独”者意见的基础上,其诉求主要有三条:一是要求政府将目前用来定义“失独”家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法中的“困难”二字摘除,不把“失独”家长们视为等待国家救济的弱势群体,而应视为对计划生育政策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家庭;二是要求政府部门承担“失独”家长在法律上的赡养人责任;三是要求各地政府在民政、卫计或其他部门逐级设立专责处理“失独”家长问题的职能部门。

本文开头的那一幕,就发生在这次进京期间。大家换上了统一的服装,戴上统一的帽子,打着统一的横幅,还唱起了他们由《常回家看看》改编而来的《“失独”者之歌》。

此次活动参与人数较以前多,但秩序非常好。一位组织者说:“我们跟大家千交代、万交代,一定要冷静理性,离开的时候,我们连纸屑都要捡干净。”

5月6日12时30分,国家卫计委与“失独”代表座谈会在卫计委会议室召开。会上,网名“为了谁”的“失独”者代表向卫计委递交并请求转呈了2693人签名的《给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的信》和1753人签名的《全国部分“失独”者“5·5”诉求》,并就《诉求书》的内容进行较详尽的说明。

针对“失独”者的“诉求”,国家卫计委相关部门领导很快作出回应,他们表示,计生家庭对缓解人口压力、提高综合国力等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一点是举世公认的。国家对“失独”群体的帮扶工作非常重视,一直在努力,近两年正在进行提建议、调研和征求意见等工作。但客观地说,许多事情涉及人大、民政部、社保部等部门,不是卫计委一家就可以解决的,而且立法有程序,到具体实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其间还需要逐步完善。

代表们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其中有许多卫计委都考虑到了,但执行起来的确存在具体的困难,比如再生育费用由政府全负担的问题,比如对“失独”政策如何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政府方面会努力协调。请代表们相信,政府与“失独”家庭的立场是一致的,也一直在做努力。2013年的5月20日“失独”家庭代表赴京之后,卫计委马上与五部委争取,半年时间内便形成并印发了“41号文件”。卫计委多次召开会议,重点就是“4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这次代表们提出的诉求,有些内容已在考虑之中,有的可以予以考虑。虽然不能当场承诺,但一定会尽量把工作做得更完善。比如,代表们要求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重新定位的问题,这个提法是征求了相关专家、学者及部门的意见后才定的。现在大家反映说,这个提法容易导致地方政府以困难为由对多数家庭不作为,卫计委方面可以对此再进行研讨。

总之,政府会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总结介绍和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并做到制度化和经常化。

5月7日晚,各地“失独”代表陆续离开北京。先后三次进京的“笛儿妈”说:“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进京是奢侈的,是不得已而为之。”

是啊,进京不易。几乎所有的“失独”者年龄都在五十岁以上,有的甚至是七十多岁,身体状况不佳,这么来回折腾,不但要花钱,身体也吃不消。

总的来说,这五次进京,“失独”者代表们是理性的,是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而非一味的宣泄情绪。这样也有助于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和相互之间的谅解,有助于“失独”人群的困境尽快得到改善。

呼声从人民大会堂传出

2015年3月3日和3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先后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参加本次会议的2153名全国政协委员和2907名全国人大代表,带着全国人民的重托,走进大会堂,共商国是。

在这次“两会”上,“失独”问题再一次成为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全国人大代表胡瑞峰发言说,“失独”者们真的就像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一样,因丧子的打击失去了精神支撑和寄托,濒临崩溃边缘。她在基层调研中发现,农村“失独”家庭的经济状况更拮据,面临的生存挑战更严峻,城镇“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则更大。而且,“失独”家庭普遍存在患病率较高、生活资源缺乏、养老困难等特点,如何养老就医成为他们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她还说,社会公众的理解也很重要。大家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失独”家庭并不是问题家庭,媒体报道也不要把他们标签化,要加强心理疏导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失独”家庭参加社会活动,用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来冲淡他们的伤痛,社会各界合力帮助他们在关爱中找到心灵的慰藉,安度晚年。最后,她大声疾呼,应加快推进“失独”群体帮扶法制化建设,明确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使帮扶政策常态化。

全国政协委员王名、刘大钧在2014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提出了《建立国家基金,全面开展“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的建议案。2015年的“两会”上,他们在上年提案的基础上,根据一年的实证调研又进行了修改补充。他们在提案中说,在独生子女时代大量存在且不断增加的独生子女家庭,使得“失独”家庭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丧子(女)导致的不仅是少数家庭的不幸,更成为所有独生子女家庭都可能背负的恐惧和不安。“失独”家庭是计划生育政策的产物,对这项政策的后果,国家应当承担责任。由此,他们提出救助“失独”家庭的建议——

第一,重视“失独”家庭问题,明确在“失独”问题上不可推卸的国家责任。建议总结各地已开展的“失独”家庭救助工作的经验,加快修订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国家层面的救助政策,明确国家责任。要充分利用中国计生协会及其遍布全国的组织网络,设立统一机构,对口管理“失独”家庭工作,落实国家对“失独”家庭的各项责任。

第二,建立救助“失独”家庭的国家基金并以之为基础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在各级政府主导下开展“失独”家庭现状摸底调研,掌握“失独”家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标准,并尽快实施对“失独”家庭的救助政策。在此基础上建立救助“失独”家庭的国家基金,可将历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集中起来作为原始基金,以此为基础成立接受社会捐赠的非公募基金会,其宗旨明确为救助“失独”家庭,并按照基金会相关法规纳入依法监管和社会监督的范畴。

第三,培育一批致力于“失独”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尤其是“失独”者自己的组织。对“失独”父母的心理疏导与生活援助,有赖于社会组织的工作。当前,网络上已经出现多个“失独”者网络社群,这些社群中的“失独”者互相支持,抱团取暖。建议在已有网络社群的基础上,根据“失独”者的实际特点与客观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引导和扶持。可借鉴上海、深圳等地政府建立公益组织孵化基地的经验,培育、孵化和发展一批条件成熟的组织进行合法登记注册或采取备案制等形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失独”社会组织的成立与发展,实现对“失独”家庭的心理疏导与生活援助等全方位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汪宏坤提出,“失独”家庭有极大的养老风险、疾病风险、护理风险,国家应关注他们的命运,理当由国家制定法规,尤其是全国人大立法,构筑“失独”家庭保障安全网。他说,赔偿是必要的,政府应承担起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梁凤仪说,她专门对某地2014年底的居民户口作了数据调研,发现其“失独”人数为万分之四点二,比例之重令人忧心。为此,她建议尽快建立起一套至少包括住房保障、养老保障、经济扶助、医疗救助、临终关怀等在内的养老保障机制,以帮助“失独”家庭。

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教授卢馨说,“想起‘失独’父母晚年孤苦的生活,我就心痛。‘失独’对家庭的伤害是多方面的,不能仅仅发点儿钱了事。”她指出,现在对“失独”家庭的扶助,主要是经济支持,这太单一。“失独”家庭在养老、住房、医疗等方面均遭遇各种困难,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一次性或定期发放扶助金是不够的,需要各级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有所突破,专门针对这个特殊群体设计扶助渠道。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黄云、郭新志、石文斌、张苹英,全国政协委员高体健、杨玉学等,都提出了强化立法、为“失独”者提供法律保障,建立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失独”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专项制度建设,建立专门国家基金等建议和提案。农工党中央、民主促进会中央等民主党派也将落实“失独”家庭帮扶政策的提案提交“两会”。

……

在地方“两会”上,“失独”问题也成为热点。

2013年1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抓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等工作”,这令长久以来一直关注“失独”家庭的省人大代表薛开伍感到欣慰。他说:“省长的工作报告能够明确提到扶助‘失独’家庭,真是我没想到的。”就在这次人大会上,薛开伍提交了议案,建议省政府完善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大幅提高“失独”家庭生活补偿标准。

2013年浙江省的人大会议收到的首份议案就是嘉兴代表团王丽萍代表提交的关注“失独”家庭的议案。

河南省的“两会”上,民革河南省委提出,政府和社会应该携手帮助“失独”家庭走出人生低谷;省人大代表董广安呼吁,“失独”者曾在我国人口控制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能让带头执行计生政策的人晚景凄凉。

江苏省的“两会”上,省人大代表秦马兰提出要从法规和制度上完善对“失独”家庭的保障。

上海的“两会”上,朱鸣委员代表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发言,建议调整对于“失独”家庭的扶助金、补助金。

黑龙江省的“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张剑秋提出,只有上升到法律高度,才能从根本上给予“失独”家庭永久的保障。

……

如此众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失独”问题带到参政议政的神圣会场,带到党和国家的决策中枢,这无疑是“失独”家庭之大幸,更是中国民生之大幸。

用“制度手杖”撑起“失独”者的余生

2015年2月17日,离乙未羊年春节还有两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春节团拜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讲到家庭建设时说,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总书记的话语还在耳边萦绕,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承诺,民之疾苦,国之要事,我们要竭尽全力,坚决把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铿锵之音,宣示了共和国的信心和决心。各级党委、政府在党中央的引领下,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竭尽全力,出台了一项项最优惠的政策,打造出一把把坚强有力的“制度手杖”,为“失独”父母们提供有力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率先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制度的意见》。对“失独”家庭提出了五条“真金白银”的关爱措施:一是提高“失独”家庭扶助标准,农村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八百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一千元,同时建立“失独”家庭养老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随着全省城乡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的增长,逐步提高“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二是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农村家庭两万元,城镇家庭三万元;三是鼓励“失独”家庭再生育,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四是完善“失独”家庭优先优惠的社会福利政策,由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就地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安置在敬老院生活;五是积极开展关爱关怀“失独”家庭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对“失独”家庭的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生产帮扶、生活照料等关爱活动。

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可根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失能或七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参照困境家庭保障对象或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为其提供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为了使文件规定落到实处,市政府根据“失独”老人们提出的希望建立专供“失独”老人养老的福利机构的要求,决定将坐落于环境优美的亚运村,毗邻北京市老年病医院,交通便利、设施齐全,集老年人颐养、健身、休闲、娱乐和医疗保健为一体的市第五福利院改造为专门接收“失独”老人的示范性养老机构。

贵州省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教育厅、司法厅、扶贫办、妇联、残联、计生协会等十一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少生育,多保障”的基本原则,着力解决计生特殊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高计生特殊家庭的生活质量、保障水平、幸福指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从经济支持、养老保障、医疗健康、社会关怀等四个方面,逐步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计生特殊家庭扶助政策体系,每一项工作都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问责,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

广州增城市制定出台的《增城市“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在广东省和广州市现行扶助制度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500元扶助金,使城镇的每月可获补助金达到1950元,农村达到1650元,为目前全国最高。

江西省对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的“失独”家庭最高补助八万元。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街道给每个“失独”老人免费安装一套援通呼叫器,老人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按钮呼叫,后台有工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再将求助信息反馈给街道的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会迅速派员前往老人家中查看;给每个“失独”老人配备一名心理咨询师,对老人进行心理慰藉和开导;每年发放一千五百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老人可以用服务券支付洗衣店洗衣、理发店理发等费用;提供托管中心服务,老人可以住进托管中心,中心配备医生,并提供食宿等。

……

各社会组织也各尽所能,搭建起各种平台,为“失独”家庭提供最便捷、最贴心、最有效的服务。

广州市妇联启动了“玫瑰计划”,专门为“失独”母亲开展活动,关爱“失独”母亲的心理状况。目前,已经建立起了十余个“玫瑰服务站”,吸引了近两百名“失独”母亲及其家人参与,定期为妈妈们开展活动。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起了“‘失独’母亲关爱计划”,2015年,在北京建立“失独”母亲社区帮扶站十五所,2016年达到三十六所,由专业人员为“失独”母亲提供音乐理疗、心理咨询等服务,“失独”母亲们在服务站还可享受免费午餐,并进行技能展示等各种交流。此外,还将为每个服务站配备一辆健康巡诊车,为“失独”母亲和家庭提供义诊服务。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发起了“生育关怀”、“幸福工程”等活动。特别是“幸福工程”,在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669个项目点,累计投入资金近十二亿元,帮助近三十万名母亲脱贫,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公益慈善项目之一,惠及人数近一百三十万人,而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失独”母亲。

还有一些地方建立了专门的“失独”家庭救助基金。一方面,国家及地方财政每年拨出足够数额的专项资金,作为“失独”家庭扶助基金的专项经费注入“失独”家庭基金账户;另一方面,卫计、民政等部门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向“失独”家庭基金捐资,作为“失独”家庭基金的有益补充,在“失独”家庭遇到经济困难时,可得到及时的救助和帮扶。

还有的地方成立了“失独”家庭的心理咨询机构,由卫计、民政等部门组织心理专家对“失独”家庭成员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逐渐走出“失独”阴影,将心理抚慰纳入社会保障。一旦有“失独”家庭出现,除了心理辅导外,还定期组织“失独”父母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等社会活动,为“失独”家庭释放精神上的压力提供渠道。

一项又一项制度在中国大地上诞生,一波又一波喜讯从四面八方传来。这些制度和喜讯都凝结成一句话——对国家有过贡献的人,最终都将得到人民的尊敬,得到社会的回报。

后记:这个夏天好怡人

茨威格说,一个人的力量是很难应付生活中无边的苦难的。所以,自己需要别人帮助,自己也要帮助别人。勃朗宁也说,地球无爱则犹如坟墓。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也无法预料“失独”家庭会在哪一刻、在哪一处出现,关心“失独”家庭,就是关心人类自身。不论从应对突发灾难还是从提升幸福指数出发,人类都应当时刻不忘同舟共济。

尽管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以取代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但我们的关爱或许能够从不同程度上缓解“失独”家庭的精神痛苦,让他们感受到人间自有真情在的社会温暖。帮助“失独”父母积极面对今后的人生,这样才能让已经离开的孩子安心。

我写作这篇报告文学的初衷,就是想通过我粗浅的诉说,让更多的人了解并理解这一特殊群体,让更多的人都来关爱与帮扶这些家庭,使帮助“失独”家庭重拾生活的信心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也许我的能力有限,但我已经努力了,并且依旧努力着。说实在话,自从与这个群体接触的那天起,我就不再只是一个坐在电脑前敲击键盘的写手,更兼任了为“失独”父母们四处鼓与呼的说客。整个夏天,我一面采访,一面写作,一面四处找人汇报,争取更多的对“失独”家庭的支持。同时,我还在为我所在的怀化市起草关怀“失独”者的文件,并多方游说、协调,唯一的愿望,便是让文件早一天出台。

通过多日的奔走呼吁,在走完了一系列程序后,文件终于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2015年6月27日,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召开,我作为文件的起草者和关怀“失独”人群活动的推动者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市长赵应云主持,市政府全体副市长、正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五十余人参加会议。

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闻继霞作汇报,她最后建议建立关爱“失独”家庭的长效机制,并提请将“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高到八百元,而且城乡统一。

赵市长马上插话:“与我们相邻的几个市州出台文件了没有?”

闻主任回答:“没有。”

我的心马上提到了嗓子眼儿,生怕市长因为相邻市州均没有出台文件,作出我市也暂时不发文的决定。好在他没有这样说,而是又问:“其他市州呢?”

闻主任答:“长沙、永州等地出台了,但标准没我们的高。”

“我们提出的标准在全省是什么水平?”

“最高水平。”

市长沉默了。我的心也再次提起。从市长的沉默中,我感受到了他的压力。怀化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尚有省级贫困村1237个,占村总数的30%,贫困人口八十八万,平均每六个人当中就有一个,属于武陵山片区贫困人口最多、区域最广的地区。

会场一下安静了下来。我在心里说,这下麻烦了,文件出台没指望了,多日的奔波,多日的鼓与呼,眼看就要付诸东流。

过了许久,市长说话了:“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这些‘失独’家庭,唯一的孩子死了,无异于灭顶之灾,这放在谁身上都一样。因此,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是应该的。我们提出每人每月八百元的标准,比省内的其他地方都高,按我们在全省的经济水平,是有些不合常理。”他停顿了一会儿,接着提高声音说,“经济工作中我们当不了先进,在这方面我们就当一次先进。我认为,当这样的先进光荣!”

“当这样的先进光荣!”声音干脆而洪亮,在会场上空久久回响。

政府常务会后,文件顺利出台。

恰逢7月10日国家卫计委例行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新华社记者问:“卫计委下一步对于‘失独’家庭养老的问题,将会有哪些政策的考量?在经济补贴以及心理康复方面有哪些具体的帮扶政策?”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国家卫计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回答说:“最近,国务院有专门的部署,国家卫计委也在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对特殊家庭的一对一的联系人制度、医疗绿色通道的落实都有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马上就要在全国进一步部署。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完善扶助关怀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心有所慰。”

翻开崭新的文件,听着国家部门的声音,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感激。因为自从看到北京“陈情”老人的际遇后,我就与“失独”者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决心一定要为他们做点儿什么。

如今,文件已经出台,国家政策正在调整,特别是对“失独”人群更深层的关怀也将马上在全国进一步部署,这一切,让我这颗在“失独”父母的泪水中浸泡了多日的心,终于得以平复。

我下载了国家卫计委新闻发布会的精神,并打印了几份,迎着夏日的热浪,来到了那些我曾采访过的“失独”老人家中。我只想把这一切作为一个惊喜传达给他们,然而,他们却说,已经从新闻中知道了。他们还告诉我,只要有党和政府的重视,有社会各界的关怀,有他们自身的努力,他们总有一天会走出阴影,重塑幸福。

我突然想到了一位哲人的话:“死亡不足畏惧,生活值得珍惜。”

但愿所有的“失独”老人都能这么想,都能这样做。

告别他们,走进原野,清风扑面,淡淡的花香如雾般在空中萦绕,我顿觉得——

这个夏天好怡人!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

连载完

让世界充满爱 郭峰 - 经典1980--2000

第五章 正在路上的关爱之美

有这么一代人,牺牲自己的权益乃至幸福来响应国家号召、支援国家建设,整个社会都应感谢他们。当他们遭遇不幸时,理应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当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时,就预见到了今天的计生家庭养老问题,“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四十年后,一些家庭可能会出现老人身边缺人照顾的问题。这个问题许多国家都有,我们要注意想办法解决。将来生产发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一定会不断增加和改善,可以逐步做到老有所养,使老年人的生活有保障。”

这是党中央的声音,更是共和国的承诺。为了兑现这一承诺,各级政府已经出发。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了第一部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次明确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虽然只有短短的数十个字,但它明确地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失独”家庭的帮助问题予以规定,表明了国家的态度和责任。

一年多后的2003年3月9日,由所有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各省、区、市主要领导参加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他说,目前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由于子女病残、死亡等原因,生活遇到困难,养老缺乏保障,这些问题要妥善解决,抓紧建立社会救助机制。

在这么高规格的会议上,党的总书记就“失独”问题进行重点部署,语言中肯,情真意切。

不久后,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对部分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按人年均不低于六百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2004年3月10日,又一次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召开,胡锦涛总书记再次语重心长地要求,重点对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进行奖励,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生手术并发症造成的困难家庭进行扶助。

而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出台,“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做出贡献,国家应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

2007年8月31日,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9月24日,在京召开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会议,并在全国西、中、东部地区的十个省市试点,由政府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每人每月不低于八十元或一百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2008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失独”问题写入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扩大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

同年11月2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下发,规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2013年12月18日,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拟从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五方面对“失独”家庭给予扶助。应该说,这是关爱“失独”家庭划时代的一份文件。这份文件参与的部门多、涉及的范围广、涵盖的内容宽,特别是,文件首次明确,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二百七十元、三百四十元,农村每人每月一百五十元、一百七十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这份文件出台后十二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就关爱“失独”家庭作出指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利益导向政策,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

为了落实中央文件精神,2014年1月3日,国家卫计委、中国计生协会下发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开展特殊困难家庭生活关怀、养老关怀、健康关怀、精神关怀、生育关怀等各项工作。

2014年7月9日,全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再一次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精神愉快”。

短短几年时间,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专门为“失独”问题下发了这么多文件,召开了这么多会议,做出了这么多规定,而且一层一层抓落实,这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就是在世界历史上也属罕见。

这一切,完全是为了把“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不过,对于失去孩子的父母们来说,虽然出台了这么多规定,但多是政策性的,具体落实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失独”家庭扶助的法律支撑问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只是说提供“必要”的帮助,太笼统,因此需要补充和完善;还有“失独”家庭定位问题,最开始叫“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后来又改成“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这些定位都不准,都没有体现计生家庭对国家的贡献。此外,还有地方政策出台问题、中央政策在地方执行问题等,都需要一些更加规范、更加切合“失独”者实际的具体规定。

于是,这些“失独”者走到了一起,从乡里到县里,从县里到市里,再到省里,最后来到了共和国首都北京。

北京,我来了

“失独”父母集体进京,比较大的有五次。

第一次是2012年6月5日。近百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失独”代表带着2431名“失独”者亲笔签名的《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来到北京,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一位来自安徽的网名叫“海琴”的参与者详细地记下了这次活动的全过程——

2012年6月3日夜,我作为安徽省唯一的参与者,独自登上了合肥开往北京的直快列车。次日早七时许,列车准时到达北京站。

此次活动的组织者安排缜密,考虑周到,并且受到了北京一位“失独”大姐的鼎力相助。她通过朋友关系,将几十位“失独”者集中安排在青年旅社,每天房费只要五十元。房间虽然不大,但干净整洁,左右两张上下双层木床,竟让人一下子找到了学生宿舍的感觉。安顿下来后已近中午,其间,仍不间断有后续到来的兄弟姐妹入住,只要听到走廊里突然响起高分贝的问候声,那一准儿是又一拨人到了。

傍晚时分,众人步行大约十几分钟,来到一家中档饭店用餐。在这里,我见到了我们圈内大名鼎鼎的达人们,较熟悉的有“笛儿妈”、“渴望真诚”、“JI守望LIN”、“天津乐乐”、“田姐”、“山东月光”、“云南守望天堂”、“三明梦在天堂”等兄弟姐妹。

6月5日上午,依照安排,由五位代表前去国家人口计生委递交《补偿申请》,余下的人自由活动。因五位代表没有达到目的,下午三时许,经与前方五位代表沟通,大家兵分几路,乘地铁同时前往位于北京知春路的国家计生委信访室,要求与见面。

最早与“失独”者正面交涉的,是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的一位副主任。此时,我不知哪儿来的胆量,直接与这位副主任谈起了条件。他首先问我是哪个省的,叫什么名字,我一一作答,只是在说到姓名时,我只报出了网名。我说:“如果全体参与座谈有困难,那我们可以每个省各派一名代表。”

对方答:“可以,有多少个省来了人?”

我赶紧问“笛儿妈”,身边的知情人对我小声说:“十六个。”于是我不假思索地报出:“二十个。”

对方称:“可以。”

6月6日下午四点,国家计生委领导接待了“失独”父母中的五名代表,并在计生委的会议室里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失独”者们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希望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明确管理“失独”群体的机构,让我们知道出了问题该去找谁……

计生委领导还承诺,会在三四个月内研究出台一个制度框架报国务院,并且答应建立沟通机制,随后双方互留了电话。

……

此次集体进京,引起了全国各地“失独”者的共鸣。

一年过后,由于认为诉求仍然没有得到国家计生委的重视,全国四百余户“失独”家庭自发组织,推请网友“无奈”等人为代表,于2013年1月7日、2013年5月20日两次进京。这应该算是第二次和第三次。

第四次,是2014年4月21日。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在网站挂出后,“失独”者们发现,通知中没有他们提出来的行政补偿方面的内容。2014年1月6日,几名“失独”者代表进京同计生委沟通,希望在行政补偿方面能给予明确答复。几个月后,卫计委发布答复意见书称,“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于是,4月21日,他们再次进京。这次进京的主要组织者之一“笛儿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去年年底发的那个通知,只是把我们当成一般困难家庭对待了,对于这个认定,我们不能接受。”

记者问:“不能接受的原因是什么?”

笛儿妈答:“我们不是一般困难家庭。通常说,一个家庭贫穷、有残疾人、失业、有重大疾病等,这是自然原因造成的。但‘失独’群体面临的困难是国家独生子女政策造成的,实施这项政策时,我们履行了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现在我们要政策保障这个权利。另外,困难家庭的定位,没有体现出我们的牺牲,我们是‘失独’家庭,不是困难家庭。‘独生子女政策受损害者’的身份对许多‘失独’者来说,意味着尊严,所以相当重要。”

也就是说,此次进京,他们不再仅仅是为钱而来,更多的是想维护“失独”父母的自身权益。所以,这次他们带来的是1780人签名的《全国部分“失独”公民关于请求修改“计生法”的公开信》。

他们在《公开信》里表示:“‘失独’公民是为国家人口政策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和巨大牺牲的群体。国家实行计划生育这三十多年里,少生了四个亿的人口,为经济腾飞争取了时间,取得了巨大的人口红利。这个人口红利是实行计划生育公民贡献的成本,在国家繁荣富强的今天,应该考虑给予在赢得人口红利战役中做出牺牲的‘失独’公民以经济补偿,这才是合法合情合理。如果行政机关因为法律不健全而无法通过正常的行政程序来进行弥补,是法律的不公平、不完善,是法律出现的漏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理应尽快地填补这个漏洞。”

第五次,是2015年5月5日至7日,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的“失独”父母代表来到国家卫计委表达诉求。在广泛征求各省“失独”者意见的基础上,其诉求主要有三条:一是要求政府将目前用来定义“失独”家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法中的“困难”二字摘除,不把“失独”家长们视为等待国家救济的弱势群体,而应视为对计划生育政策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家庭;二是要求政府部门承担“失独”家长在法律上的赡养人责任;三是要求各地政府在民政、卫计或其他部门逐级设立专责处理“失独”家长问题的职能部门。

本文开头的那一幕,就发生在这次进京期间。大家换上了统一的服装,戴上统一的帽子,打着统一的横幅,还唱起了他们由《常回家看看》改编而来的《“失独”者之歌》。

此次活动参与人数较以前多,但秩序非常好。一位组织者说:“我们跟大家千交代、万交代,一定要冷静理性,离开的时候,我们连纸屑都要捡干净。”

5月6日12时30分,国家卫计委与“失独”代表座谈会在卫计委会议室召开。会上,网名“为了谁”的“失独”者代表向卫计委递交并请求转呈了2693人签名的《给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的信》和1753人签名的《全国部分“失独”者“5·5”诉求》,并就《诉求书》的内容进行较详尽的说明。

针对“失独”者的“诉求”,国家卫计委相关部门领导很快作出回应,他们表示,计生家庭对缓解人口压力、提高综合国力等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一点是举世公认的。国家对“失独”群体的帮扶工作非常重视,一直在努力,近两年正在进行提建议、调研和征求意见等工作。但客观地说,许多事情涉及人大、民政部、社保部等部门,不是卫计委一家就可以解决的,而且立法有程序,到具体实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其间还需要逐步完善。

代表们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其中有许多卫计委都考虑到了,但执行起来的确存在具体的困难,比如再生育费用由政府全负担的问题,比如对“失独”政策如何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政府方面会努力协调。请代表们相信,政府与“失独”家庭的立场是一致的,也一直在做努力。2013年的5月20日“失独”家庭代表赴京之后,卫计委马上与五部委争取,半年时间内便形成并印发了“41号文件”。卫计委多次召开会议,重点就是“4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这次代表们提出的诉求,有些内容已在考虑之中,有的可以予以考虑。虽然不能当场承诺,但一定会尽量把工作做得更完善。比如,代表们要求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重新定位的问题,这个提法是征求了相关专家、学者及部门的意见后才定的。现在大家反映说,这个提法容易导致地方政府以困难为由对多数家庭不作为,卫计委方面可以对此再进行研讨。

总之,政府会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总结介绍和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并做到制度化和经常化。

5月7日晚,各地“失独”代表陆续离开北京。先后三次进京的“笛儿妈”说:“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进京是奢侈的,是不得已而为之。”

是啊,进京不易。几乎所有的“失独”者年龄都在五十岁以上,有的甚至是七十多岁,身体状况不佳,这么来回折腾,不但要花钱,身体也吃不消。

总的来说,这五次进京,“失独”者代表们是理性的,是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而非一味的宣泄情绪。这样也有助于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和相互之间的谅解,有助于“失独”人群的困境尽快得到改善。

呼声从人民大会堂传出

2015年3月3日和3月5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先后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参加本次会议的2153名全国政协委员和2907名全国人大代表,带着全国人民的重托,走进大会堂,共商国是。

在这次“两会”上,“失独”问题再一次成为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全国人大代表胡瑞峰发言说,“失独”者们真的就像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一样,因丧子的打击失去了精神支撑和寄托,濒临崩溃边缘。她在基层调研中发现,农村“失独”家庭的经济状况更拮据,面临的生存挑战更严峻,城镇“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则更大。而且,“失独”家庭普遍存在患病率较高、生活资源缺乏、养老困难等特点,如何养老就医成为他们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她还说,社会公众的理解也很重要。大家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失独”家庭并不是问题家庭,媒体报道也不要把他们标签化,要加强心理疏导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失独”家庭参加社会活动,用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来冲淡他们的伤痛,社会各界合力帮助他们在关爱中找到心灵的慰藉,安度晚年。最后,她大声疾呼,应加快推进“失独”群体帮扶法制化建设,明确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使帮扶政策常态化。

全国政协委员王名、刘大钧在2014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提出了《建立国家基金,全面开展“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的建议案。2015年的“两会”上,他们在上年提案的基础上,根据一年的实证调研又进行了修改补充。他们在提案中说,在独生子女时代大量存在且不断增加的独生子女家庭,使得“失独”家庭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丧子(女)导致的不仅是少数家庭的不幸,更成为所有独生子女家庭都可能背负的恐惧和不安。“失独”家庭是计划生育政策的产物,对这项政策的后果,国家应当承担责任。由此,他们提出救助“失独”家庭的建议——

第一,重视“失独”家庭问题,明确在“失独”问题上不可推卸的国家责任。建议总结各地已开展的“失独”家庭救助工作的经验,加快修订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国家层面的救助政策,明确国家责任。要充分利用中国计生协会及其遍布全国的组织网络,设立统一机构,对口管理“失独”家庭工作,落实国家对“失独”家庭的各项责任。

第二,建立救助“失独”家庭的国家基金并以之为基础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在各级政府主导下开展“失独”家庭现状摸底调研,掌握“失独”家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标准,并尽快实施对“失独”家庭的救助政策。在此基础上建立救助“失独”家庭的国家基金,可将历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集中起来作为原始基金,以此为基础成立接受社会捐赠的非公募基金会,其宗旨明确为救助“失独”家庭,并按照基金会相关法规纳入依法监管和社会监督的范畴。

第三,培育一批致力于“失独”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尤其是“失独”者自己的组织。对“失独”父母的心理疏导与生活援助,有赖于社会组织的工作。当前,网络上已经出现多个“失独”者网络社群,这些社群中的“失独”者互相支持,抱团取暖。建议在已有网络社群的基础上,根据“失独”者的实际特点与客观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引导和扶持。可借鉴上海、深圳等地政府建立公益组织孵化基地的经验,培育、孵化和发展一批条件成熟的组织进行合法登记注册或采取备案制等形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失独”社会组织的成立与发展,实现对“失独”家庭的心理疏导与生活援助等全方位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汪宏坤提出,“失独”家庭有极大的养老风险、疾病风险、护理风险,国家应关注他们的命运,理当由国家制定法规,尤其是全国人大立法,构筑“失独”家庭保障安全网。他说,赔偿是必要的,政府应承担起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梁凤仪说,她专门对某地2014年底的居民户口作了数据调研,发现其“失独”人数为万分之四点二,比例之重令人忧心。为此,她建议尽快建立起一套至少包括住房保障、养老保障、经济扶助、医疗救助、临终关怀等在内的养老保障机制,以帮助“失独”家庭。

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教授卢馨说,“想起‘失独’父母晚年孤苦的生活,我就心痛。‘失独’对家庭的伤害是多方面的,不能仅仅发点儿钱了事。”她指出,现在对“失独”家庭的扶助,主要是经济支持,这太单一。“失独”家庭在养老、住房、医疗等方面均遭遇各种困难,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一次性或定期发放扶助金是不够的,需要各级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有所突破,专门针对这个特殊群体设计扶助渠道。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黄云、郭新志、石文斌、张苹英,全国政协委员高体健、杨玉学等,都提出了强化立法、为“失独”者提供法律保障,建立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失独”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专项制度建设,建立专门国家基金等建议和提案。农工党中央、民主促进会中央等民主党派也将落实“失独”家庭帮扶政策的提案提交“两会”。

……

在地方“两会”上,“失独”问题也成为热点。

2013年1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抓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等工作”,这令长久以来一直关注“失独”家庭的省人大代表薛开伍感到欣慰。他说:“省长的工作报告能够明确提到扶助‘失独’家庭,真是我没想到的。”就在这次人大会上,薛开伍提交了议案,建议省政府完善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大幅提高“失独”家庭生活补偿标准。

2013年浙江省的人大会议收到的首份议案就是嘉兴代表团王丽萍代表提交的关注“失独”家庭的议案。

河南省的“两会”上,民革河南省委提出,政府和社会应该携手帮助“失独”家庭走出人生低谷;省人大代表董广安呼吁,“失独”者曾在我国人口控制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能让带头执行计生政策的人晚景凄凉。

江苏省的“两会”上,省人大代表秦马兰提出要从法规和制度上完善对“失独”家庭的保障。

上海的“两会”上,朱鸣委员代表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发言,建议调整对于“失独”家庭的扶助金、补助金。

黑龙江省的“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张剑秋提出,只有上升到法律高度,才能从根本上给予“失独”家庭永久的保障。

……

如此众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失独”问题带到参政议政的神圣会场,带到党和国家的决策中枢,这无疑是“失独”家庭之大幸,更是中国民生之大幸。

用“制度手杖”撑起“失独”者的余生

2015年2月17日,离乙未羊年春节还有两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春节团拜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讲到家庭建设时说,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总书记的话语还在耳边萦绕,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承诺,民之疾苦,国之要事,我们要竭尽全力,坚决把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铿锵之音,宣示了共和国的信心和决心。各级党委、政府在党中央的引领下,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竭尽全力,出台了一项项最优惠的政策,打造出一把把坚强有力的“制度手杖”,为“失独”父母们提供有力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率先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制度的意见》。对“失独”家庭提出了五条“真金白银”的关爱措施:一是提高“失独”家庭扶助标准,农村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八百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一千元,同时建立“失独”家庭养老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随着全省城乡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的增长,逐步提高“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二是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农村家庭两万元,城镇家庭三万元;三是鼓励“失独”家庭再生育,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四是完善“失独”家庭优先优惠的社会福利政策,由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就地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安置在敬老院生活;五是积极开展关爱关怀“失独”家庭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对“失独”家庭的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生产帮扶、生活照料等关爱活动。

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可根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失能或七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参照困境家庭保障对象或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为其提供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为了使文件规定落到实处,市政府根据“失独”老人们提出的希望建立专供“失独”老人养老的福利机构的要求,决定将坐落于环境优美的亚运村,毗邻北京市老年病医院,交通便利、设施齐全,集老年人颐养、健身、休闲、娱乐和医疗保健为一体的市第五福利院改造为专门接收“失独”老人的示范性养老机构。

贵州省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教育厅、司法厅、扶贫办、妇联、残联、计生协会等十一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少生育,多保障”的基本原则,着力解决计生特殊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高计生特殊家庭的生活质量、保障水平、幸福指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从经济支持、养老保障、医疗健康、社会关怀等四个方面,逐步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计生特殊家庭扶助政策体系,每一项工作都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问责,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

广州增城市制定出台的《增城市“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在广东省和广州市现行扶助制度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500元扶助金,使城镇的每月可获补助金达到1950元,农村达到1650元,为目前全国最高。

江西省对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的“失独”家庭最高补助八万元。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街道给每个“失独”老人免费安装一套援通呼叫器,老人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按钮呼叫,后台有工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再将求助信息反馈给街道的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会迅速派员前往老人家中查看;给每个“失独”老人配备一名心理咨询师,对老人进行心理慰藉和开导;每年发放一千五百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老人可以用服务券支付洗衣店洗衣、理发店理发等费用;提供托管中心服务,老人可以住进托管中心,中心配备医生,并提供食宿等。

……

各社会组织也各尽所能,搭建起各种平台,为“失独”家庭提供最便捷、最贴心、最有效的服务。

广州市妇联启动了“玫瑰计划”,专门为“失独”母亲开展活动,关爱“失独”母亲的心理状况。目前,已经建立起了十余个“玫瑰服务站”,吸引了近两百名“失独”母亲及其家人参与,定期为妈妈们开展活动。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起了“‘失独’母亲关爱计划”,2015年,在北京建立“失独”母亲社区帮扶站十五所,2016年达到三十六所,由专业人员为“失独”母亲提供音乐理疗、心理咨询等服务,“失独”母亲们在服务站还可享受免费午餐,并进行技能展示等各种交流。此外,还将为每个服务站配备一辆健康巡诊车,为“失独”母亲和家庭提供义诊服务。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发起了“生育关怀”、“幸福工程”等活动。特别是“幸福工程”,在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669个项目点,累计投入资金近十二亿元,帮助近三十万名母亲脱贫,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公益慈善项目之一,惠及人数近一百三十万人,而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失独”母亲。

还有一些地方建立了专门的“失独”家庭救助基金。一方面,国家及地方财政每年拨出足够数额的专项资金,作为“失独”家庭扶助基金的专项经费注入“失独”家庭基金账户;另一方面,卫计、民政等部门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向“失独”家庭基金捐资,作为“失独”家庭基金的有益补充,在“失独”家庭遇到经济困难时,可得到及时的救助和帮扶。

还有的地方成立了“失独”家庭的心理咨询机构,由卫计、民政等部门组织心理专家对“失独”家庭成员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逐渐走出“失独”阴影,将心理抚慰纳入社会保障。一旦有“失独”家庭出现,除了心理辅导外,还定期组织“失独”父母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等社会活动,为“失独”家庭释放精神上的压力提供渠道。

一项又一项制度在中国大地上诞生,一波又一波喜讯从四面八方传来。这些制度和喜讯都凝结成一句话——对国家有过贡献的人,最终都将得到人民的尊敬,得到社会的回报。

后记:这个夏天好怡人

茨威格说,一个人的力量是很难应付生活中无边的苦难的。所以,自己需要别人帮助,自己也要帮助别人。勃朗宁也说,地球无爱则犹如坟墓。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也无法预料“失独”家庭会在哪一刻、在哪一处出现,关心“失独”家庭,就是关心人类自身。不论从应对突发灾难还是从提升幸福指数出发,人类都应当时刻不忘同舟共济。

尽管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以取代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但我们的关爱或许能够从不同程度上缓解“失独”家庭的精神痛苦,让他们感受到人间自有真情在的社会温暖。帮助“失独”父母积极面对今后的人生,这样才能让已经离开的孩子安心。

我写作这篇报告文学的初衷,就是想通过我粗浅的诉说,让更多的人了解并理解这一特殊群体,让更多的人都来关爱与帮扶这些家庭,使帮助“失独”家庭重拾生活的信心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也许我的能力有限,但我已经努力了,并且依旧努力着。说实在话,自从与这个群体接触的那天起,我就不再只是一个坐在电脑前敲击键盘的写手,更兼任了为“失独”父母们四处鼓与呼的说客。整个夏天,我一面采访,一面写作,一面四处找人汇报,争取更多的对“失独”家庭的支持。同时,我还在为我所在的怀化市起草关怀“失独”者的文件,并多方游说、协调,唯一的愿望,便是让文件早一天出台。

通过多日的奔走呼吁,在走完了一系列程序后,文件终于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2015年6月27日,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召开,我作为文件的起草者和关怀“失独”人群活动的推动者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市长赵应云主持,市政府全体副市长、正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五十余人参加会议。

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闻继霞作汇报,她最后建议建立关爱“失独”家庭的长效机制,并提请将“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高到八百元,而且城乡统一。

赵市长马上插话:“与我们相邻的几个市州出台文件了没有?”

闻主任回答:“没有。”

我的心马上提到了嗓子眼儿,生怕市长因为相邻市州均没有出台文件,作出我市也暂时不发文的决定。好在他没有这样说,而是又问:“其他市州呢?”

闻主任答:“长沙、永州等地出台了,但标准没我们的高。”

“我们提出的标准在全省是什么水平?”

“最高水平。”

市长沉默了。我的心也再次提起。从市长的沉默中,我感受到了他的压力。怀化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尚有省级贫困村1237个,占村总数的30%,贫困人口八十八万,平均每六个人当中就有一个,属于武陵山片区贫困人口最多、区域最广的地区。

会场一下安静了下来。我在心里说,这下麻烦了,文件出台没指望了,多日的奔波,多日的鼓与呼,眼看就要付诸东流。

过了许久,市长说话了:“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这些‘失独’家庭,唯一的孩子死了,无异于灭顶之灾,这放在谁身上都一样。因此,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是应该的。我们提出每人每月八百元的标准,比省内的其他地方都高,按我们在全省的经济水平,是有些不合常理。”他停顿了一会儿,接着提高声音说,“经济工作中我们当不了先进,在这方面我们就当一次先进。我认为,当这样的先进光荣!”

“当这样的先进光荣!”声音干脆而洪亮,在会场上空久久回响。

政府常务会后,文件顺利出台。

恰逢7月10日国家卫计委例行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新华社记者问:“卫计委下一步对于‘失独’家庭养老的问题,将会有哪些政策的考量?在经济补贴以及心理康复方面有哪些具体的帮扶政策?”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国家卫计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回答说:“最近,国务院有专门的部署,国家卫计委也在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对特殊家庭的一对一的联系人制度、医疗绿色通道的落实都有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马上就要在全国进一步部署。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完善扶助关怀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心有所慰。”

翻开崭新的文件,听着国家部门的声音,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感激。因为自从看到北京“陈情”老人的际遇后,我就与“失独”者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决心一定要为他们做点儿什么。

如今,文件已经出台,国家政策正在调整,特别是对“失独”人群更深层的关怀也将马上在全国进一步部署,这一切,让我这颗在“失独”父母的泪水中浸泡了多日的心,终于得以平复。

我下载了国家卫计委新闻发布会的精神,并打印了几份,迎着夏日的热浪,来到了那些我曾采访过的“失独”老人家中。我只想把这一切作为一个惊喜传达给他们,然而,他们却说,已经从新闻中知道了。他们还告诉我,只要有党和政府的重视,有社会各界的关怀,有他们自身的努力,他们总有一天会走出阴影,重塑幸福。

我突然想到了一位哲人的话:“死亡不足畏惧,生活值得珍惜。”

但愿所有的“失独”老人都能这么想,都能这样做。

告别他们,走进原野,清风扑面,淡淡的花香如雾般在空中萦绕,我顿觉得——

这个夏天好怡人!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

连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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