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大陆和香港社会福利制度的比较研究
摘 要: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对社会保障性财富的分配制度,是社会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60年代中期以后,香港开始逐步建立相对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在劳工社会福利、香港居民的社会福利、教育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廉价房保障制度等方面都有出色表现。出于为祖国奉献本人微薄的一点力量,在中国大陆的学习过程中发现当前中国大陆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滞后,主要存在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立法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实施机制较弱,法律的强制作用不能很好发挥,社会化程度低,内容单一等问题。因此本文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结合香港与中国大陆两地的福利制度现象对比观察,提出了本次研究。本研究目的在于借鉴香港社会福利制度帮助中国大陆政府完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立法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实施机制,提高社会化程度低,丰富福利制度等方面提供相应建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中国大陆对这种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也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其中改革项目最多、幅度最大、影响最剧烈的是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尤其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力度较大。中国大陆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给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出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滞后,又在许多环节上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在当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定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保障的功能还没有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已经迟滞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启动和发展,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
而香港60年代中期以后,香港开始逐步建立起向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提供援助的社会福利计划,1965年香港政府发布了第一个社会福利政策白皮书,标志着香港社会保障事业进入发展阶段,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香港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研究香港社会福利制度,对于完善中国大陆社会福利制度具有重要的实际价值[10]。本文通过查阅学术期刊和文献检索了解国内外研究状况,获得有用的数据资料;综合相关问题研究的资料,结合国外的经验,联系实际,进行比较、分析,并整理归类;对资料分析结果进行综合描述,从而得出相应结论,并给出相应解决对策。
二、香港的社会福利制度
(一)香港社会福利制度的内容
1. 教育保障制度
香港推行9年“强行”免费教育。香港法律规定:在政府为每一个适龄学生提供学位的条件下,每一儿童的家长都应当承担子女接受文化教育的义务。教育所需经费自1975-2004年平均占财政预算的17%,教育开支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比重平均为3%,教育经费开支的比例,已接近甚至超过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和瑞士等发达国家水平。香港政府十分重视智力投资,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建立了多层次,普及和实用的学校教育体系,着眼于培养当地各方面的人才,促进了经济的腾飞。通过发展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尤其是中等教育,提高了人力资源素质,在积极引进 外来专业人才的同时,通过再教育再就业培训和就业辅导,提高了本地人才资源的利 用率。通过一对一教育培训,香港社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普通劳动群众,又有经验丰富,技术精良,善于经营的商业家,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为进步不止步的宗旨。他们多数文化素养较高,又善于与外界共事合作,共同创新香港的经济,是香港经济腾飞的重要因素之一[10]。
2. 香港劳工社会福利
香港的劳工社会福利种类主要包括:一、在公务员福利方面:政府公务员享有长俸、恩俸等;企事业单位员工会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二、在失业保障方面:员工主要会享有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破产欠薪保障,部分员工有公积金或年积金,被解雇的期间可以领取;当政府公务员被辞退时,也可领年积金。三、在工伤保障方面:员工主要享有工伤死亡、伤残和职业病赔偿,以及工伤带薪修养。四、在医疗保障方面:员工主要享有病假和医疗津贴。五、在生育保障方面:女员工主要享有分娩假期和分娩期工资。六、在福利方面:员工主要享有节假日带薪假期。政府公务员和一些社会公用事业机构人员还享有房屋、子女受教育津贴等。
3. 香港居民的社会福利
香港居民享有的社会福利的服务种类主要包括:一、收入保障方面:凡收入低于公共援助计划指定标准的个人或家庭,即可获得基本援助金、长期个案援助金、老人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公共援助的现金补助。二、老人保障方面:高龄人士可享有高龄津贴,政府和慈善机构对他们提供包括房屋、安老院、健康、医疗、住院照顾、社区支持服务等老人社会服务。三、伤残、弱智人士保障方面:伤残、弱智人士享有伤残津贴、还有政府和志愿机构对他们所提供的教育、训练、职业康复、医疗、日间照顾等社会服务。四、在灾民保障方面:灾民会享有现金和物资的援助,有殓葬、死亡、伤残、受伤和临时补助、提供急需食品、所需的生活物资和临时住所等。五、在暴力和执法伤亡保障方面:凡因遭受暴力罪行或执法而遇难的人士及死者家属,即可享有现金赔偿。六、在交通意外伤亡保障方面,因交通意外伤亡的人士及死者家属,亦可享有援助金[9]。此外,对孤儿、婴儿、儿童、青少年、未婚妈妈等需要援助的人士,以及需要援助的家庭,政府和社会慈善机构均提供相应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
4. 廉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保障制度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4年—1972年,1954 年成立了徙置区,安置木屋区居民。同年成立屋宇建设委员会,为月收入低于900元居住环境极为挤迫的家庭提供廉租屋。到1972年已有150万人居住政府修建的公共房屋。第二阶段为1973年—1977年,港府成立房屋委员会,统筹公屋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定下“十年建屋计划”,标志着有计划兴建新型公共屋村的新时期开始。到1977年底,入住公屋居民增至200多万。港府推进“居者有其屋”计划,以房委会建房为主,与私人企业参与居屋计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了公屋建设。1980年起,每年建成公屋单位3万个以上,比70年代平均增长一倍以上,以低于市价30%左右出售给公屋租户或入息较低的家庭。第四阶段为1988年至今,1988年港府正式提出长久房屋策略,这是香港政府解决市民住房问题的长久计划。1987年制订新的长远房屋策略,总目标是:确保所有家庭在其自身能够承担的楼价和租金范围内,都能够买或租用适当的房屋。
5. 医疗保障制度
香港政府自六七十年代以来,为了配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渐改善对市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增加医疗机构的同时,着重更新和扩充治疗设备需求,提高预防疾病水平,让医疗卫生事业埋向普及和现代化。在亚洲已属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医务卫生署于1977年开始把全港分为5个区、并分设5所区域性中心医院作为该区医疗服务的总枢纽和联络中心,配合地区医院,普通诊所和专科诊所,组成综合的区域医疗服务网。2001年,全港医疗卫生总支出占 gdp的5.2%,当中政府支出占 gdp的2.7%,低于美国的14%和英国的近7%的比例。而香港的人均预期寿命男性为77岁,女性为82岁,高于美国人均预期寿命(男性为74岁,女性为80岁),也高于英国人均预期寿命(男性为74.3岁,女性为79.5岁)。
(二)香港社会福利的管理体制
香港的社会福利管理体制可以分为两类: 与法律相关的感化和社会救助这两项工作是由政府机构直接管理承担这为第一类即是直接管理;而另一类是间接管理,即多数家庭、儿童及青少年、老弱病残孕、社区服务的工作是通过民间福利机构管理的,是由众多福利社区单位承担的。间接管理模式体现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客观要求。
在香港的社会福利的管理体制中,存在着主导、中介和服务三种角色。
主导: 政府在“卫生福利局”之下设的“社会福利署”和诸如教育、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以及下辖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实施宏观管理,具体有六项:一、制定社会福利的发展规划和福利政策;二、制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的专业化标准、规则和条例,规范各类服务;三、拟订对民众福利机构的资金补助计划;四、监督和评估群众福利机构的服务;五、对福利服务机构的人员实施有计划的专业性改进;六、直接管理从事感化和社会救济工作的服务机构。 中介:香港200多个民众民间福利机构充当中介角色,其中占大多数都是接受政府资助,这些民众福利机构作为民间团体主要职能是中介管理,具体有三项:一、具体的服务计划都是依据政府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和自身的条件拟定;二、筹集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向政府申请资助,其余小部分来源是靠服务收费和募捐;三、对属下的服务单位实施人力财物的全面管理,以确保服务计划和服务质量到位的落实以及第一时间反应。
服务:服务角色由香港3200多个福利服务单位承担,其中有360多个由政府直接管理,有2900多个是民众福利机构管理的[13]。
(三)香港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优点
香港政府认为社会福利是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及社会全面进步的关键内容。一方面,较早建立起了统一管理社会福利工作的政府职能机构,制订了统一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对社会福利机构实现了统一管理,对福利费用实现了统筹使用;另一方面,加重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使港府社会福利服务经常开支逐年增加。另一方面,在政府财政支出上加大对福利事业的投入,近几年港府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日常开支正逐年增加,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社会福利的重视程度。
毕业论文:大陆和香港社会福利制度的比较研究
摘 要: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对社会保障性财富的分配制度,是社会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60年代中期以后,香港开始逐步建立相对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在劳工社会福利、香港居民的社会福利、教育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廉价房保障制度等方面都有出色表现。出于为祖国奉献本人微薄的一点力量,在中国大陆的学习过程中发现当前中国大陆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滞后,主要存在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立法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实施机制较弱,法律的强制作用不能很好发挥,社会化程度低,内容单一等问题。因此本文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结合香港与中国大陆两地的福利制度现象对比观察,提出了本次研究。本研究目的在于借鉴香港社会福利制度帮助中国大陆政府完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立法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实施机制,提高社会化程度低,丰富福利制度等方面提供相应建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中国大陆对这种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也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其中改革项目最多、幅度最大、影响最剧烈的是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尤其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力度较大。中国大陆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给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出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滞后,又在许多环节上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在当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定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保障的功能还没有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已经迟滞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启动和发展,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
而香港60年代中期以后,香港开始逐步建立起向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提供援助的社会福利计划,1965年香港政府发布了第一个社会福利政策白皮书,标志着香港社会保障事业进入发展阶段,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香港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研究香港社会福利制度,对于完善中国大陆社会福利制度具有重要的实际价值[10]。本文通过查阅学术期刊和文献检索了解国内外研究状况,获得有用的数据资料;综合相关问题研究的资料,结合国外的经验,联系实际,进行比较、分析,并整理归类;对资料分析结果进行综合描述,从而得出相应结论,并给出相应解决对策。
二、香港的社会福利制度
(一)香港社会福利制度的内容
1. 教育保障制度
香港推行9年“强行”免费教育。香港法律规定:在政府为每一个适龄学生提供学位的条件下,每一儿童的家长都应当承担子女接受文化教育的义务。教育所需经费自1975-2004年平均占财政预算的17%,教育开支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比重平均为3%,教育经费开支的比例,已接近甚至超过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和瑞士等发达国家水平。香港政府十分重视智力投资,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建立了多层次,普及和实用的学校教育体系,着眼于培养当地各方面的人才,促进了经济的腾飞。通过发展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尤其是中等教育,提高了人力资源素质,在积极引进 外来专业人才的同时,通过再教育再就业培训和就业辅导,提高了本地人才资源的利 用率。通过一对一教育培训,香港社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普通劳动群众,又有经验丰富,技术精良,善于经营的商业家,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为进步不止步的宗旨。他们多数文化素养较高,又善于与外界共事合作,共同创新香港的经济,是香港经济腾飞的重要因素之一[10]。
2. 香港劳工社会福利
香港的劳工社会福利种类主要包括:一、在公务员福利方面:政府公务员享有长俸、恩俸等;企事业单位员工会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二、在失业保障方面:员工主要会享有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破产欠薪保障,部分员工有公积金或年积金,被解雇的期间可以领取;当政府公务员被辞退时,也可领年积金。三、在工伤保障方面:员工主要享有工伤死亡、伤残和职业病赔偿,以及工伤带薪修养。四、在医疗保障方面:员工主要享有病假和医疗津贴。五、在生育保障方面:女员工主要享有分娩假期和分娩期工资。六、在福利方面:员工主要享有节假日带薪假期。政府公务员和一些社会公用事业机构人员还享有房屋、子女受教育津贴等。
3. 香港居民的社会福利
香港居民享有的社会福利的服务种类主要包括:一、收入保障方面:凡收入低于公共援助计划指定标准的个人或家庭,即可获得基本援助金、长期个案援助金、老人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公共援助的现金补助。二、老人保障方面:高龄人士可享有高龄津贴,政府和慈善机构对他们提供包括房屋、安老院、健康、医疗、住院照顾、社区支持服务等老人社会服务。三、伤残、弱智人士保障方面:伤残、弱智人士享有伤残津贴、还有政府和志愿机构对他们所提供的教育、训练、职业康复、医疗、日间照顾等社会服务。四、在灾民保障方面:灾民会享有现金和物资的援助,有殓葬、死亡、伤残、受伤和临时补助、提供急需食品、所需的生活物资和临时住所等。五、在暴力和执法伤亡保障方面:凡因遭受暴力罪行或执法而遇难的人士及死者家属,即可享有现金赔偿。六、在交通意外伤亡保障方面,因交通意外伤亡的人士及死者家属,亦可享有援助金[9]。此外,对孤儿、婴儿、儿童、青少年、未婚妈妈等需要援助的人士,以及需要援助的家庭,政府和社会慈善机构均提供相应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
4. 廉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保障制度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4年—1972年,1954 年成立了徙置区,安置木屋区居民。同年成立屋宇建设委员会,为月收入低于900元居住环境极为挤迫的家庭提供廉租屋。到1972年已有150万人居住政府修建的公共房屋。第二阶段为1973年—1977年,港府成立房屋委员会,统筹公屋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定下“十年建屋计划”,标志着有计划兴建新型公共屋村的新时期开始。到1977年底,入住公屋居民增至200多万。港府推进“居者有其屋”计划,以房委会建房为主,与私人企业参与居屋计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了公屋建设。1980年起,每年建成公屋单位3万个以上,比70年代平均增长一倍以上,以低于市价30%左右出售给公屋租户或入息较低的家庭。第四阶段为1988年至今,1988年港府正式提出长久房屋策略,这是香港政府解决市民住房问题的长久计划。1987年制订新的长远房屋策略,总目标是:确保所有家庭在其自身能够承担的楼价和租金范围内,都能够买或租用适当的房屋。
5. 医疗保障制度
香港政府自六七十年代以来,为了配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渐改善对市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增加医疗机构的同时,着重更新和扩充治疗设备需求,提高预防疾病水平,让医疗卫生事业埋向普及和现代化。在亚洲已属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医务卫生署于1977年开始把全港分为5个区、并分设5所区域性中心医院作为该区医疗服务的总枢纽和联络中心,配合地区医院,普通诊所和专科诊所,组成综合的区域医疗服务网。2001年,全港医疗卫生总支出占 gdp的5.2%,当中政府支出占 gdp的2.7%,低于美国的14%和英国的近7%的比例。而香港的人均预期寿命男性为77岁,女性为82岁,高于美国人均预期寿命(男性为74岁,女性为80岁),也高于英国人均预期寿命(男性为74.3岁,女性为79.5岁)。
(二)香港社会福利的管理体制
香港的社会福利管理体制可以分为两类: 与法律相关的感化和社会救助这两项工作是由政府机构直接管理承担这为第一类即是直接管理;而另一类是间接管理,即多数家庭、儿童及青少年、老弱病残孕、社区服务的工作是通过民间福利机构管理的,是由众多福利社区单位承担的。间接管理模式体现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客观要求。
在香港的社会福利的管理体制中,存在着主导、中介和服务三种角色。
主导: 政府在“卫生福利局”之下设的“社会福利署”和诸如教育、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以及下辖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实施宏观管理,具体有六项:一、制定社会福利的发展规划和福利政策;二、制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的专业化标准、规则和条例,规范各类服务;三、拟订对民众福利机构的资金补助计划;四、监督和评估群众福利机构的服务;五、对福利服务机构的人员实施有计划的专业性改进;六、直接管理从事感化和社会救济工作的服务机构。 中介:香港200多个民众民间福利机构充当中介角色,其中占大多数都是接受政府资助,这些民众福利机构作为民间团体主要职能是中介管理,具体有三项:一、具体的服务计划都是依据政府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和自身的条件拟定;二、筹集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向政府申请资助,其余小部分来源是靠服务收费和募捐;三、对属下的服务单位实施人力财物的全面管理,以确保服务计划和服务质量到位的落实以及第一时间反应。
服务:服务角色由香港3200多个福利服务单位承担,其中有360多个由政府直接管理,有2900多个是民众福利机构管理的[13]。
(三)香港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优点
香港政府认为社会福利是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及社会全面进步的关键内容。一方面,较早建立起了统一管理社会福利工作的政府职能机构,制订了统一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对社会福利机构实现了统一管理,对福利费用实现了统筹使用;另一方面,加重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使港府社会福利服务经常开支逐年增加。另一方面,在政府财政支出上加大对福利事业的投入,近几年港府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日常开支正逐年增加,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社会福利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