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栾小学突发师生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和《北栾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北栾小学突发师生意外伤害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胡金怀
副组长:张德民
徐金平
李建明
马廷存
成 员:贺传兴
各班主任
1、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协调各部门工作;
(2)组织指挥并实施突发师生伤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和器材等;
(4)检查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5)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救援工作情况;
2、主要部门工作职责及负责人: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救援方案”的组织和落实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救援工作。
负责人:胡金怀
(2)德育处、学生管理处、教务处、总务处:
负责组织救援医疗器材及设备、学校校医及相关救援人员到现场开展初期医疗救护工作。
负责人:徐金平、马廷存、李建明
(4)保卫科:
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秩序维护等工作。
负责人:张德民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校园内发生师生伤害事件并危及师生生命安全。
三、本预案启动和关闭程序:
1、伤害事件的第一发现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或当日行政值班领导报告。
2、接到报告后,视伤害事件轻重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一般伤害,在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由学校医务室处理或送花溪医院就医即可。但当伤害事件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及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4、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救援工作结束,并通知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撤除时,关闭预案程序。
四、伤害事故现场应急指挥的实施:
1、伤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集中在临时所设办公室进行现场应急指挥,不得擅自离开,临时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科办公室。
2、应急指挥人员在接到师生伤害事故报告或发现伤害事故后,要迅速组织调配相应救援人员参加救援。各部门要协调工作,迅速履行职责并展开工作。
五、纪律要求:
1、突发师生伤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有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未按规定时限快速做出行动反应或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甚至不作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北栾小学突发师生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和《北栾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北栾小学突发师生意外伤害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胡金怀
副组长:张德民
徐金平
李建明
马廷存
成 员:贺传兴
各班主任
1、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协调各部门工作;
(2)组织指挥并实施突发师生伤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和器材等;
(4)检查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5)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救援工作情况;
2、主要部门工作职责及负责人: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救援方案”的组织和落实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救援工作。
负责人:胡金怀
(2)德育处、学生管理处、教务处、总务处:
负责组织救援医疗器材及设备、学校校医及相关救援人员到现场开展初期医疗救护工作。
负责人:徐金平、马廷存、李建明
(4)保卫科:
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秩序维护等工作。
负责人:张德民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校园内发生师生伤害事件并危及师生生命安全。
三、本预案启动和关闭程序:
1、伤害事件的第一发现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或当日行政值班领导报告。
2、接到报告后,视伤害事件轻重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一般伤害,在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由学校医务室处理或送花溪医院就医即可。但当伤害事件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及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4、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救援工作结束,并通知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撤除时,关闭预案程序。
四、伤害事故现场应急指挥的实施:
1、伤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集中在临时所设办公室进行现场应急指挥,不得擅自离开,临时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科办公室。
2、应急指挥人员在接到师生伤害事故报告或发现伤害事故后,要迅速组织调配相应救援人员参加救援。各部门要协调工作,迅速履行职责并展开工作。
五、纪律要求:
1、突发师生伤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有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未按规定时限快速做出行动反应或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甚至不作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